第26章 初遇芳華,命運始轉(1)
第26章初遇芳華,命運始轉(1)
聞此,柳嬤嬤輕笑一聲:「何止是不簡單!她謹慎、聰明,這幾年,若不是有她幫襯著張婆子,姑娘院子里,哪還有別人說話的份?老婆子我早就將姑娘收服的妥妥帖帖了。」
說著,柳嬤嬤收回了目光,扭著身子,在一邊的石凳上坐下,提起茶壺,為自己倒了一杯茶水,卻是不曾招呼柳荷,那模樣瞧著,兩人哪裡像是一對姐妹?說是對頭都不為過。
「夫人的意思,我已經明白了,你且回去,告訴夫人,老婆子我定然將事情辦妥。」
聞此,柳荷卻是嗤笑一聲:「辦妥?」
「怎麼?不相信老婆子的能力?」柳嬤嬤抬眼,微微挑眉。
「倒不是不信,只是——」柳荷輕笑一聲,眼睛一轉:「多一個人,便多一個幫手不是?依我瞧著,我還是留下,幫襯著姐姐。」
「幫襯著我?你有這個本事?連自家的女兒都管不住,還想著幫襯著我?」柳嬤嬤面上帶著嘲諷。
原道,這柳荷確實是柳嬤嬤的妹妹不假,只是兩人關係卻一直不和,原因無他,只道柳嬤嬤有一女兒,到了成親的年紀,柳嬤嬤張羅著,為女兒選了一門好親事,只是,在成親的前一日,那男子卻是帶著一女子離開,且那女子不是別人,正是柳荷的女兒。
你說,遇到了這事兒,柳嬤嬤心下怎能不氣?至此,兩人的梁子算是結下了。
只這兩年,柳荷瞧著柳嬤嬤在墨府混出了頭,才想著與柳嬤嬤一樣,去巴結白氏,年初的時候,柳荷被白氏安排在了外面的鋪子里,也因著這層關係,墨惜從不曾瞧見過柳荷,自然也不曉得柳荷的真實身份。
然墨惜若知,怕是要感嘆一句,如今的墨四爺府上,可還有白氏不曾掌握到的地方?
白氏之人,深不可測,如此可見一斑!
「姐姐,莫要得意,人啊,不會一輩子風光,也不會一輩子不走運,總有一日,姐姐也會有囂張不起來的時候,那時,姐姐可莫要哭著來求我。」
「求你?怎會?你且放心,我這輩子,都不會低下頭求你!只你行事要小心才是,莫要連累了我!」柳嬤嬤冷哼一聲,拂袖而去。
此一語,不過是一時氣憤,卻不料他日,她當真應了柳荷的話,消了氣焰,成了那求人之人。
望著柳嬤嬤離去的背影,柳荷的唇角勾起一抹詭異的笑,眼中滑過一絲冷意,收回目光時,望了一眼墨惜所住的房間,停頓片刻,移開,轉身去了早已安排好的住處。
……
晚間的時候,墨惜醒來,休息了一個多時辰,精神卻是好了些許,念及今日出去走了走,落下了許多經文不曾抄寫,晚間的時候,便點了燈,抄寫了幾個時辰,待得夜深了,綠瑤來催促,便安歇了。
翌日,天方見明,墨惜便起身,去了外間走走,也不曾喚上綠瑤,原本並不曾打算走遠,只思量著在院子里走走,可耳畔傳來一聲簫聲,不自覺地便追隨簫聲而去。
低低沉沉,起起伏伏的音調,如蛟龍潛伏,又似大鵬展翅,能聽出吹簫之人的心胸寬廣,抱負之大,然好似有什麼鬱結於心,阻了那條前進的道路。
順著簫聲,尋覓而去,卻不是昨日的庭院,出現在眼前的,是一排竹林,青翠的竹子,挺拔的姿態,凌然而立,憧憧的竹影之中,有一人背身而立,只遠遠瞧著,便覺那人氣度不凡。
晨曦掩映之下,男子衣衫翩飛,青絲繚亂,超凡若仙,此情此景,男子好似與這一排竹林融為一體。
微風襲來,竹葉颯颯作響,動了這青天,這綠竹,動了那心,攪亂了一池春水。
聽著,望著,心慢慢平靜了下來,好似到了一個不同的世界,能清晰的感受到男子心中的煩憂與情意。
抬腳,想要上前詢問一番,卻是聞見一陣腳步聲響起,墨惜回首,卻見是綠瑤尋來,當下收了腳步,抬首間,卻見晨光細微,原道是旭日依然東升。
「姑娘,你怎來了此處,害得奴婢好找。」
瞬間,簫聲戛然而止,男子於林中消失。
「我不過隨意走動罷了,既然尋來了,便回去吧。」
道完這一句,墨惜回首,再望了一眼竹林,除了那一排擺動的青竹,卻是什麼也沒有,先是一愣,旋即,釋然一笑,淡然收回目光,朝著回去的路走去。
墨惜抬眸,瞧了瞧那排竹林,密密實實的主子,在熹微的晨光下,顯得愈發的美麗,斑駁的細長竹影,倒影在地上,落下絲絲縷縷的光輝。
奇怪,姑娘在瞧什麼?
綠瑤心中疑惑,須臾,卻是抬腳,緊了幾步,追上了墨惜,將心中的疑惑,拋之腦後。
然,在兩人轉身離開后,卻有一道身影,不知從哪裡,落了下來,翩然的衣衫,墨發秀麗,不是墨惜瞧見的男子,卻還有誰?
只是,墨惜瞧見的,卻是一個背影,若是她此時轉身,便會瞧見一丰神俊朗的男子正望著她小小的身影若有所思。
待得墨惜的聲音消失在了視線中,鳳洺息方才收回目光,望了一眼手中的玉簫,卻是再沒有了吹奏下去的興緻,只是靜靜望著這林中的景緻,思量著心中的事情。
須臾,侍從前來尋他,在他耳邊說了一句,當下眸中一喜,縱身一月,消失在了竹林之中。
是日傍晚,普光寺又住進一位嬌客,至此後,墨惜再不曾聞見那悠然綿長、富有感情的簫聲。
她以為那人或是想開,或是已然下了決定,或是離去。
只是不曾料到,那人心中的羈絆出現,以至於,他不再思考,亦是用不著再思考。
幾日後,她卻是瞧見了那人,只是那時,她見了那人,並為那人模樣感到驚艷,心中暗暗讚歎世間竟是有如此男兒,卻是不曾識得那人便是那吹簫之人!
有時,遇見,便相識,反不是最好。
遇見,不相識,反是更好!
若是識得,便當在最恰當的時間,最恰當的地點,只是,那時,當真的是最恰當的時候嗎?
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求之不得,順應天數!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