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總論
第一節民主方法怎樣才能成功
假如一個物理學家觀測到,同一個裝置在不同時間與不同地點運行得不一樣,他的結論是這個裝置的運行取決於裝置以外的各個條件。我們也只能做出同樣的結論。要知道能夠期望古典民主學說在能夠接受程度上適合現實的條件的內容是容易的,就像了解這個學說過去適合現實的條件是什麼一樣不難。
這個結論清楚地說明,我們持有我們一直表明的嚴格的相對論的觀點。就如沒有不問時間不問地點的贊成或反對社會主義的理由一樣,贊成或反對民主方法的絕對普遍的理由也是不存在的。就如對社會主義一樣,對民主方法使用,「其他條件相同」這一條來論證也很難,因為在民主政體是可行的或者是唯一可行制度的局勢與民主政體是不可行的制度的局勢之間,「其他條件」不可能全都相同。民主政體在顯示出某種特徵的社會模式中盛行,去查問在沒有那些特徵的別的社會模式中民主政體的進展怎樣,或者在那些其他種類的社會模式中人民如何運用民主這些問題有沒有意義是很讓人懷疑的。我認為民主方法在有可能運行的社會中,它要取得成功一定要具備四個條件,當然我要說的前提是只限於現代類型的大工業國家。
人的政治素質是第一個條件,即領導和管理政黨機器的人,選出來進入議會和上升擔任內閣職務的人應該有足夠優秀的水平。這點意味著僅僅有充足數量的有充分才能和道德的人還不夠。就如上文已經指出的,民主方法不是簡單地從全民中挑選人,它只從願意接受政治職務的人們中,即從願意競選的人們中挑選人。當然,任何選舉方法都是這麼做的。因此,所有方法按照某種職務對才智和品德的程度不等的吸引力,能夠在選舉中有高於或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的表現。不過爭奪當權職位的競爭,一方面浪費了人員和精力,另一方面民主過程非常容易在政治領域裡創立一些條件,只要這些條件確立,就將把能在政治領域以外別的領域做出成就的大部分人趕出政治領域。由於這兩個原因,充分合適的人才對於民主政府的成功非常重要。說人民在民主政治中總會有他們需要的或該有的那種性質和品格的政府,那是不確切的。
或許有很多方法能獲得品質非常良好的政治家。不過到現在為止,從以往的經驗來看錶明,唯一有效的保證在於存在一個社會階層,它本身是最嚴格選擇過程的產物,又理所當然地一心一意從事政治,假如這樣的一個階層對於外來者既不完全排斥又不來者不拒;假如它強大到完全可以同化它不斷吸收的成員,它不僅將為政治事業提供已在別的領域成功地通過考驗的(就像在私人事務中充當過練習生)值得信任的產品,並且它還將賦予他們體現經驗的傳統、專業的法規和共同的觀點,增加他們對政治事業的適應性。
英國是能充分滿足我們條件的唯一一個國家,也是具有這種意義的政治階層的唯一國家,這不單單是巧合;德國在魏瑪共和國時期(1918—1933)的事例是更有啟發意義的事例。恰如我希望在前文中說明的,對於一般被認為是驚人失敗的那個時期的德國政治家,是沒有什麼缺陷可被指責的。議員和總理、部長一般是誠實、理智和正直的。全部政黨也是如此。不過在對這裡和那裡表現的點點滴滴的才能給予應有敬意的同時(儘管在高級領導圈中這種才能不多見),還一定指出,這些人中的大部分明顯低於一般標準,在一些方面還低得可憐。很顯然,這並不是因為整個民族缺乏才能與精力,而是因為精力旺盛的才智之士摒棄了政治事業。任何一個階級或團體的成員都沒把政治當作他們矢志從事的事業。政治制度陷於困境有很多原因。不過這個制度最後在一個反民主領袖手中遭到徹底失敗,還是說明缺少有鼓舞人心能力的民主領導力量。
政治決定的有效範圍不應擴展得太遠是民主政治成功的第二個條件。它能擴展到多遠,不僅要根據上一節所提出的分析得出的民主方法的一般限度,而且還要根據每一個個別事例的特殊環境。具體地說,就是有效範圍不但取決於(舉例說)為政治生命只能緊張地不停鬥爭的政府能成功地處理問題的性質與數量,而且在所有特定時間和地點,也取決於組成政府人員的素質,以及這些人一定要在其中工作的政治機器的類型跟社會輿論的模式。就我們民主理論的觀點來說,不像古典理論觀點那樣,其沒有必要要求政治機構只應處理普通民眾可以完全理解和有嚴重意見的事情。相對不嚴重需要的相同性質的事情仍然有處理的必要,這點還需再加評論。
當然,假如有必要,首相領導的議會通過憲法修正讓自己服從自己的決議,不能有什麼法律上的限制。所以埃德蒙·伯克在關於英國政府和議會對美洲殖民地所採取行為的討論中極力主張,權力無限的議會要想恰當運行,一定要給自己加上限制。同樣,我們也能夠說,就算在一定要提交議會投票決定範圍內的問題,政府和議會在通過議案時也經常有必要讓它們的決定看來純屬形式性質,最多是純屬監督性質的決議。否則,民主方法會產生反常的立法現象。以非常龐大和非常專門的刑法典為例。無論一個國家是否打算編纂一部法典,民主方法均適用於這個問題。民主方法也適用於如勞工或僱主聯合會的某些做法應不應被認為是犯罪這樣的政府為做出不但是形式的政治決定時想要挑選的一些「問題」。至於別的問題,政府和議會無論本身如何想,只能接受專家的意見,因為犯罪是一個複雜的現象。實際上犯罪這個詞包括很多沒有共同點的現象,有關犯罪的民眾通用的口號基本上都是錯的。在合理地對待犯罪要求這個問題上的立法上,一方面要防止懲罰主義,另一方面又要防止感傷主義,而政府和議會裡的門外漢總容易一會兒犯這種毛病,一會兒犯那種毛病。這就是我強調政治決定應限制有效範圍想要表達的意思。在這個範圍內,政治家既做形式上的決定,也做實質上的決定。
並且,在討論中的條件當然能夠用相應限制國家活動的辦法來實現。不過假如讀者認為這樣的一種限制是一定要施加的,那是重大的誤解。民主政治並不要求國家的任何一種職能都受它政治方法的支配。比如,在大部分國家中,賦予法官不隸屬於政治機關的獨立性。1914年前英格蘭銀行所持有的地位是另一個例子。它的一些職能實際上是國家性質的職能。但是把這些職能給予在法律上僅僅是一家商業公司的機構,它全部獨立於政治部門之外,有其自己的政策。美國的某些聯邦機關也是具有相同性質的例子。州際商業委員會的設立顯示了不擴大政治決定範圍而擴大國家權力範圍的意圖。或者再舉一個例子,美國的一些州「無條件地」為州立大學撥款,也就是說,對大學在某些情況下相當於實際上完全自治的獨立性不干預。
所以,除了通過授予權力和建立使用權力的機關的議案所指的那種事務,以及除去政府的一般監督作用所意指的那種接觸外,差不多所有類型的人的事務,能夠想象地隸屬於國家的範圍,不成為競爭政治領導地位鬥爭的一部分材料。當然,這種監督作用或許蛻變為腐化的勢力。政治家任命而不是選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權力,假如濫用,往往可以讓這些機關腐化。不過這點不會對我們正在討論的原則有影響。
第三個條件是,為了把國家事務領域所包括的一切事務做好,現代工業社會裡的民主政府一定要有能力支配一個賦有強烈責任感和同樣強烈集體精神,以及有良好聲望和傳統的訓練有素的官僚機構的工作。這樣的官僚機構是對有人提出由業餘人士管理政府的最好回答。或許它也是在美國經常聽到的一個疑問的唯一答案,人們不相信,民主政治已經證明其本身不能產生像樣的市政府,假如把一些事情,最終包括整個生產過程,全都交給它去做,我們如何能期望這個國家可以很好地生存下去。最後,它也是前面我們第二個條件所提到的問題的主要答案,即國家管理範圍太大時,依靠的就是這個官僚機構。
這個官僚機構僅有處理日常行政事務的效率,以及提供好的意見的能力還是不夠的。它一定要強大得完全可以引導充當各部部長的政治家,如果有需要,去教導他們。為了可以做到這一點,它一定要能夠漸漸形成自己的原則,並有充分的獨立性去維護自己的原則。它一定要是一種憑自己重要性取得的力量。就是說,人員的任命、任期和晉陞,實際上,儘管不是形式上,一定要主要取決於(在政治家不敢輕易破壞的文官制度規則範圍內)它自己的共同意見,雖然當政治家或公眾發覺他們的意見被它抵制時(他們經常會碰到這種抵制),肯定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喧叫。
又跟政治官員的情況相同,官僚機構得到合用的人選問題是首等重要的,訓練儘管重要,不過跟這相比僅處於第二位。假如存在一個非常優秀和有很大威望可以招徠人才的不太富也不太貧,不堅拒外來者也不讓人隨便進入的社會階層,就不難獲得所需要的人才和能讓官僚階層發揮作用所必要的傳統規則。歐洲的官僚機構,雖然受到很多敵意的批評,把它們的良好記錄弄得模糊不清,仍然完全可以成為我試圖表達的意思的非常好的例子。這些官僚機構是長期發展的產物,從中世紀諸侯的管家(原先是為管理和軍事目的挑選出來的農奴,這批人因此得到小貴族的身份),經歷了幾百年,直到如今我們看到的強有力行政機器的出現,這部機器不是一下子創造出來的,它也不能用金錢「雇傭」,但是它到處成長,無論一個國家採用什麼樣的政治方法,在以後,它的擴展是一件能夠肯定的事情。
第四個條件能夠用民主自製四個字來概括。所有人一定會同意,要讓民主方法順利運行一定要國內全部算得上數的集團願意接受只要列入法令彙編上的立法條款,以及接受由合法主管當局發出的行政命令。不過民主自製的含義遠不止於此。
首先,選民和議會在智力和道德水平上一定要有很大的高度,完全可以保證不受騙子和狂人或目前還不是、不過就要被驅趕成為騙子和狂人的那批人的禮物。另外,假如通過的議案沒有顧到別的人的權利要求和國家的形勢,也會出現玷污民主政治的信譽和破壞對它的忠誠的失敗。主張改革議會或行政措施的少數建議一定要滿足於像在麵包店門前井然有序的排隊,一定不要企圖衝到店裡去。讀者回想一下上一章中有關民主政治的做法所說的話就能理解,這樣做要有很多自願的服從。
尤其是,議會裡的政治家一定要剋制自己,不要在看來做得到的時候就不能抗拒顛覆政府、破壞政府的誘惑。如果他們反其道而行,那就不會有有效應對的政策。就是說,政府的支持者一定要接受它的領導,允許它制定政綱和執行政綱,反對黨應該接受在它上面的「影子內閣」的領導,允許它把政治鬥爭限制在某些規則之內。滿足這個要求,能夠看作提倡恰到好處、不太多也不太少的傳統主義。習慣性地破壞這個必要條件,就是民主政治結束的開始。保護這個傳統主義,實際上就是議會程序和成規存在的一個目的。
議會外邊的投票人一定要對他們本身與他們所選政治家之間的勞動分工予以尊重。他們一定不要在兩次選舉之間非常早地收回對當選人的信任,他們一定要理解,只要他們選出一個人,政治行動是這個人的事情,不是他們的事情。這代表著他們必不可教導他應該怎樣做,這是愛德蒙·伯克時代以來歷來憲法和政治理論所公認的原則。但是這個道理不是所有人都懂得的,一方面,很少人知道這個原則與古典民主學說有衝突,事實上意味著放棄古典學說。因為,假如人們打算以事必躬親那樣的方式進行統治,對他們而言,還有什麼比對他們的代表發布指令,像1789年和此前法國議會選舉人那種做法更加自然的呢?另一方面,人們更少認識到的是,假如這個原則得到承認,不僅像法國選民請願書那種正式的指示,就連比較非正式的限制議員行動自由的所有言行像不斷地寫信和打電話給他們也必定在一樣的禁止之列。
因為人們關心的是我們確定的民主政治的真實性質,所以我們不能討論各種微妙的問題。這裡跟我們有關的只是,在龐大而複雜的社會裡,成功的民主做法無不仇視在後面指手畫腳的人,甚至因而採取秘密外交和用謊言隱瞞意圖與許諾,公民方面要約束自己不這樣做,需要非常大的自制力。
最後,對領導權有效地競爭需要對意見分歧有高度的容忍心。上文已經指出,這種容忍肯定不是,也肯定不能是絕對的。不過,一定要讓每一個競爭領導權的人,只要他沒有被法律剝奪權利,都有提出他的主見而不會出現混亂的可能。這一點的意思是,在有人對你最寶貴的利益攻擊或對你最珍愛的理想冒犯時,你得耐心地站在一邊傾聽。或者反過來說,持有這種觀點的競爭領導權的人也要相應地剋制自己。如果不能真正尊重別的公民的意見,達到願意讓自己意見處於從屬地位的程度,以上兩點都不會做到。
在一定程度上,每一種制度都能經得起脫離常規的實踐。不過,就算最低程度的必要的民主自製,無疑需要某種類型的民族特性和民族習性,而這二者不是在所有地方有機會逐步形成的,也不是依靠民主方法本身可以產生的,而那種自制力在所有地方都經不起超過某種程度的嚴格考驗。實際上,讀者只需回顧一下我們提到過的幾個條件,便能完全了解,即只有所有起作用的利益集團事實上不僅對國家一致地忠誠,而且對現存社會的結構原則一致地忠誠的時候,民主政府才能完全發揮其有利條件。不管何時,這些原則受到懷疑,引發了讓國家分裂成兩個敵對陣營的爭論,民主政治就在不利條件下運行。只要涉及的各項利益與理想是人民拒絕與之妥協的利益與理想,民主政治或許完全運行不了。
可以把這些情況概括為這樣一句話:在困難時期,民主方法會處於不利地位。實際上,所有類型的民主政治全都承認存在某種形勢,在那種形勢下,放棄由競爭產生領導,採取壟斷性的領導是合理的。在古代羅馬,憲法規定在緊急時期把這樣的壟斷領導權授予一個非選舉產生的職位。這個職位的任職者稱作magisterpop-uli或獨裁者。我們知道,事實上所有憲法都有一樣的規定,美國自己的憲法規定:美國總統在某種情況下將取得一種權力,讓他成為古羅馬那種實質上的獨裁者,無論二者在法律意義上和具體細節上的差別有多大。假如壟斷受到有效的限制,或者如古羅馬最早實施的那樣限於一個明確的時間,或者限於明確的短期緊急狀態的時限,那麼競爭領導權的民主原則僅是短期中斷。假如壟斷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在實際上都沒有時間的限制,那麼民主原則就會蕩然無存,因為如果沒有時間的限制,往往就成為沒有任何其他限制,因此我們就處於現代意義的獨裁統治之下了。
第二節社會主義制度的民主
(1)在我們把自己的結論提出時,我們最好從民主和資本主義制度間的關係開始。
由古典學說反映的民主的意識形態的基礎是人的行為和生命價值的理性主義圖式。這個事實本身完全可以表明它是資產階級的理論。歷史明白地證實這個說法是正確的:在歷史上,現代民主政治與資本主義一塊兒興起,並跟資本主義有因果關係。而從民主實踐上看,這樣說也是對的。在我們競爭領導權理論意義上的民主政治,主持了政治和制度的改革過程,資產階級利用這個過程對它原有的佔優勢的社會和政治結構進行了重新塑造,並按照自己的觀點進行合理的改造。民主方法是這場重建工作的政治工具。我們知道,在某些非資本主義和前資本主義社會中也運用民主方法,並且運用得非常好。不過現代的民主政治是資本主義過程的產物。
將隨資本主義一起死亡的那些產物之一是不是民主政治,肯定是另一個問題。資本主義社會運用由它形成的民主方法,運用得怎樣好還是怎樣壞又是另一個問題。
談到后一個問題,很顯然資本主義社會在一個方面運用得非常好。資產階級有一套非常適用於如何把政治決定領域縮減到能夠用競爭領導權的方法進行管理的比例的解決辦法,資產階級處理事物的方案用限制國家權力的領域來限制政治領域,它的解決辦法在於實行理想的極端節約的國家,這樣的國家的存在,主要是為了保證資產階級的合法性,並為一切領域內自主的個人努力給予堅實的精神架構。另外,假如考慮到和平的(不管怎樣起碼是反軍國主義的)和自由貿易的各種趨勢(我們發現這是資產階級社會所固有的),就可以看清資產階級國家中政治決定作用的重要性起碼在原則上可以降低到無能的政治部門所需要的所有程度。
如今對我們來說,這種國家顯然不再有吸引力。資產階級民主必定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歷史情況,代表它提出的所有要求顯然要根據是不是接受不再是我們的標準而定。但是如果說我們不喜歡的解決辦法不是解決辦法,資產階級民主不是民主,那是荒誕的。相反,由於它的色彩消退,認識它在充滿活力時怎樣鮮艷,它為家族(假如不說為個人)提供的機會是怎樣廣泛而平等,以及它給予通過它考驗的人們(或者給予他們的孩子)的個人自由是怎樣充分,就更為重要了。另外,認識起碼在幾十年間它應付不合適條件的嚴峻考驗是怎樣巧妙,當它面對不符合和仇視資產階級利益的要求時它所發揮的功能是怎樣確定,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另一方面,全盛時期的資本主義社會完全可以把讓民主政治取得成功的任務承擔下來。一個讓它毫無干擾去實行民主自製最能符合它利益的階級,要比自然地試圖依靠國家而生存的階級,可以相對容易地把這個任務完成。主要一心一意從事其私人事業的資產階級人士,一般說來只要這些事業不受嚴重威脅,他十分可能比別的所有階層人士表現出對不同政見的容忍和對與己不同意見的尊重。另外,只要資產階級標準在社會中占支配地位,這樣的態度很可能傳染給別的階級。英國土地利益階級對1845年的失敗以相對優雅的姿態接受。英國勞工為擺脫自身的弱勢地位而鬥爭,不過直到本世紀初,得到所要求權利的過程都非常緩慢。在別的國家,這樣的自製,確實還很不明顯。這些對原則的偏離並不是一直都很嚴重,或者一直只跟資本主義利益相關聯。不過,在某些事例中,政治生活基本上全歸結為壓力集團的鬥爭,在很多情況下,不符合民主方法精神的做法變得非常重要,並完全能夠扭曲民主生活。不過認為資本主義制度中「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政治無疑是一種過火的說法。
不過,無論在哪一方面,資本主義一直擁有的優勢正在迅速失去。跟國家理想結合在一起的資產階級民主,已經在一段時間內運作得越來越不靈活了。正如我們所知道的,這部分因為當國家在根本性社會結構問題上有重大分歧時,民主方法肯定不能有最好的運用。這個困難轉過來又被證明是非常嚴重的,因為資產階級社會無疑不能滿足讓民主方法發揮作用的另一個條件:資產階級產生於可以進入由非資產階級組成的政治階級並在爭取政治領導權上獲得成功的個人,不過它並沒有產生它自己的成功的政治階層,儘管人們會想,工業資產階級的第三代具有一切去組成這樣階層的機會。之所以會這樣的原因,我在第二篇中已有翔實的解釋。全部這些事實加起來好像對這種類型的民主政治提出一個悲觀的預測。這些事實還提出一個解釋,說明之所以在一些事例里民主政治以顯然安然自得的態度向獨裁政體投降。
(2)只有具有全部「成熟的」條件的社會主義,即有能力以民主的方法建立起社會主義制度和有一個充分能力和經驗的官僚階層,才能建立起民主政治。但是真正具備這些條件的社會(我不想再提任何別的條件),首先必然擁有下述或許是最重要的優勢。
我原先強調,除非所有階級的絕大部分人堅決遵守民主競爭的規則,這點又表明他們確確實實同意他們制度結構的基本原理,否則不能指望民主政治發揮讓人滿意的作用。當前,后一個條件還沒具備。很多人拒絕,更多人準備拒絕效忠資本主義社會的準則,僅憑這點,民主政治必定遭遇越來越多的摩擦。不過在能預見的階段,社會主義或許能夠彌合這個裂痕,它能夠在社會組織的構造原則上重建意見的一致性。假如它可以做到這一點,那麼剩餘的對抗全都是民主方法有能力對付的。
那些剩餘的對抗,因為把互相衝突的資本主義利益消滅了,將會在數量上和重要性上進一步減少。農業和工業的關係,以及大型工業和小型工業的關係、鋼鐵生產工業和鋼鐵消費工業的關係、保護主義和出口工業的關係將(或者可能)成為專家們有能力找出冷靜而明確的答案,並加以解決的技術性問題,而不再是要由壓力集團的相對力量來解決的政治問題。儘管指望這些關係之間再也不存在不同的經濟利益或衝突或許是空想,指望不再有意見分歧的非經濟問題是更加不能實現的空想,不過有充足的理由期望,爭論不休的問題的總數,就算跟全盛時期的資本主義相比也會有所減少,比如說,再不會有弄虛作假的人。政治生活將單純很多。
從外表來看,對於別的形式社會,由於出現一個有著穩定傳統的政治階級而解決的問題,社會主義說不出明顯的解決辦法。前面我曾說,將出現一種政治職業。或許會漸漸形成一個政治隊伍,對於它的品質,猜測是沒有用的。
社會主義到現在為止佔有上風。或許還有人會說,這個優勢十分容易被可能產生的重大偏差所抵消。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對這種說法有所準備,我們堅持認為經濟的成熟代表著沒必要要求這一代人為下一代人的利益作重大的犧牲。不過,就算沒有必要通過國家計劃讓人民艱苦勞作,維持民主過程的任務也證明是特別微妙的。讓掌權者能正常成功地解決這個任務的環境或許很難想象,非常容易想象的環境是,面對著從政治部門傳遍整個國民經濟的癱瘓局面,或許迫使掌權者採取一條行動路線,這條路線對於眼見社會主義組織內固有的統治人民巨大權力的人們必然始終是有著某種誘惑力的。
不管怎樣,那種民主政治並不代表個人自由的增加。再說一次,它並不意味著跟古典民主學說所推崇的理想更接近。
第四篇
社會主義政黨簡史
美國農業社會證明是反社會主義的力量,它準備除掉其重要性完全可以引起它注意的所有馬克思主義活動。假如說俄國的工業部門因為資本主義發展緩慢沒有能產生舉足輕重的社會主義群眾政黨,美國的工業部門因為資本主義以讓人眩暈的步伐迅猛地發展,所以也沒有能做到這一點。
前言
社會主義政黨的歷史由我來寫是不合適的。無論是陳述它們興衰的背景,還是描述它們解決問題的方式,需要有比我更寬廣的視野和更有力的手筆才行。並且,要做這項工作的時機還沒有來到,因為儘管過去20年間已經產生了很多有價值的論文,讓我們知道某些特殊形勢下和特殊方面需要了解的知識,不過還需做非常多的研究工作,才可以寫出符合學術條件的現代社會主義活動史。為了補充本書以上各篇中所說的很多見解,並把它們放置在適當的位置上,是需要提出某些史實的。我在研究中或親身觀察中發現其他一些要點,我希望把它們提出來,由於它們本身看來讓人感興趣。因為以上多方面的原因,我收集了下面的一些片段,就算一鱗半爪,希望它們能指明整體的輪廓。
不是所有的讀者贊成我給予馬克思和馬克思主義的中心地位。我樂意承認在這個問題上我有個人的偏見。我認為,社會主義政策的魅力所在——讓政策非常值得注意,並讓它具有自身知識上和道德上的尊嚴的東西——就是它與學說基礎有著清楚而緊密的關係。起碼在原則上,它是由行動或無行動來執行的理論,而有沒有行動決定於對歷史必然性認識的正確與錯誤(見第一篇)。甚至為了權宜之策和只從策略上考慮,也帶有那種不能消除的特性,而且一直是按那個原則進行討論的。不過全部這些只有馬克思主義那一正統是真實的。在資產階級的大量學說中,當然沒有比人們耐人尋味地稱之為「哲學」激進派的邊沁激進派更真實的了。全部非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主義團體多多少少和其他團體和政黨差不多,只有純粹的馬克思主義者一直牢記那個對他們來說包含一切問題全部答案的學說。讀者可以理解,我並非無條件讚美這個態度,不過各類教條主義者,雖然他們沒有實幹能力,但由於他們有某種美的品格,完全可以讓他們超出一般政客,並且他們擁有的力量源泉,是一般政客肯定不能懂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