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驚悚懸念袖珍館Ⅱ》(5)

第十一章《驚悚懸念袖珍館Ⅱ》(5)

第十一章《驚悚懸念袖珍館Ⅱ》(5)

死亡面孔

事故的寡婦

蜜莉扣動了扳機,「砰」的一聲,西蒙連吭都沒吭一聲就一頭栽倒在地上,斷了氣。

「見鬼!」蜜莉咕噥了一聲。上帝對蜜莉實在太不公平了,她又失去了丈夫。

其實從一開始,蜜莉就不想要那支惹禍的槍,可丈夫堅持把槍給她,這可倒好,丈夫自己倒命喪於槍口之下了。

西蒙是蜜莉的這一任丈夫,同時也是蜜莉這些丈夫中最固執、最喜歡發號施令的一個。他喜歡別人叫他「西」。

由於工作的原因,西蒙常常要去外地出差,一去就是好幾個月,所以他認為妻子獨自一人待在家裡不安全。西蒙堅持認為,蜜莉必須學會使用槍,以便今後能保護自己。

可蜜莉對槍支一點好感都沒有,她甚至對槍心懷恐懼。蜜莉寧可跟隨丈夫到處出差,也不願意與一支槍待在家裡,所以,她就懇求丈夫出差時帶著她,這樣就可以隨時待在丈夫身邊了。可西蒙卻不願意這麼做,他不希望妻子跟隨自己辛苦地四處奔波,於是不顧蜜莉的極力反對,還是買回了一支槍,並開始教她如何使用這個能致人死命的小玩意兒。

「親愛的,你看,」西蒙說,「你先拉開槍栓,像我這樣。」說著,西蒙動作優雅地做了一個示範。然後,他把槍遞給蜜莉,讓她試著做一下。可蜜莉剛一接過槍,不知怎的,那槍就走火了,於是便發生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

與西蒙同樣倒霉的還有阿奇博德,他喜歡人們叫他阿克。阿剋死得也非常蹊蹺。據他叔叔說,阿克從小就喜歡玩水,天生會游泳,還曾認為自己的前世是一條魚。總之,阿克從小到大,對水已經到了瘋狂的地步。而蜜莉則恰恰相反,她非常怕水。

其實,蜜莉並不能算是個膽小的女人,自然界中很多可怕的東西她都不懼怕——她不怕閃電,不怕老鼠,甚至不害怕蛇,但她一見到大片的水域,就會害怕得頭暈目眩。若是讓蜜莉在小小的游泳池裡游泳倒還好,但如果讓她坐著小船航行在水中央,她會被嚇得魂飛魄散。所以,如果蜜莉生活在沒有飛機的年代,她絕不肯去美國之外的地方。

阿克喜歡水,蜜莉非常愛他的丈夫,所以她也經常陪著阿克去水邊遊玩。不過,蜜莉從來不到船上去,她只肯站在岸邊,微笑著看阿克划船。但阿克堅持認為:夫妻一定要有相同的愛好,這樣才有共同語言。於是,他堅持叫蜜莉上船:「親愛的蜜莉,上來吧,我會好好保護你的,請相信我!」

「阿克,我相信,可是我真的不行……」

阿克對蜜莉說:「如果你不上船,就意味著不夠愛我!」

阿克都已經說這樣的話了,蜜莉還能怎麼辦呢?於是,在阿克的幫助下,她戰戰兢兢地上了船。小船漸漸地離開碼頭,蜜莉坐在船上心驚膽戰,她不住地懇求阿克把船划回去。可是阿克對此置之不理,他覺得要想治好蜜莉的恐水症,就得讓她完全克服對水的恐懼。當小船劃到湖心時,巨大的恐懼讓蜜莉「騰」的一下站了起來,阿克怕她有閃失,急忙站起來想扶她一把,可蜜莉下意識地雙手向外一推,頓時,阿克失去了平衡,落入水中。蜜莉又驚又怕,放聲尖叫起來。其他遊船上的人們聽見了呼救聲,紛紛趕來救人,可直到四個小時之後,阿克才被人們找到,可憐的他已經變成了一具冰冷的屍體。

阿剋死后,蜜莉又嫁給了喬納森,他喜歡別人叫他喬。喬納森對蜜莉的母親有點兒不滿,因為蜜莉的母親總是把他叫錯成「約翰」。他不止一次地對蜜莉抱怨說:「你母親是一個不錯的岳母,但卻一而再、再而三地把我的名字叫錯!」可憐的喬並不知道,用不了多久,蜜莉的母親就不會再叫錯他的名字了。

喬是個熱愛大自然的人,非常喜歡野餐,他經常帶著蜜莉到野外去。在那裡,兩個人擺下一張摺疊桌,插上一頂遮陽傘,然後在傘下品嘗著美味的雞胸肉、火腿,痛飲冰鎮香檳,那是一種多麼美妙的享受啊!但是,喬的野餐卻並非僅僅如此,他太崇尚自然了,以至於他堅持要從自然中獲取食物來源,他經常說:「所謂野餐,必須從野外獲取食物!」

他們最後一次野餐的那天,陽光明媚,萬里無雲。喬去河邊釣魚,他安排蜜莉去樹林里采蘑菇和野草莓。蜜莉對蘑菇一竅不通,喬就教他如何辨認蘑菇——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哪些味道鮮美,哪些難吃……蜜莉就儘力按照喬所說的去做。不巧的是,蜜莉那天沒戴眼鏡——因為喬總是說她戴眼鏡的樣子難看。所以,蜜莉就在看東西模模糊糊的情況下,採摘了一大籃蘑菇和野草莓。

兩個小時后,他們在露營地會合了。喬拎著一串釣到的魚,向蜜莉炫耀著,而蜜莉也高興地展示著那滿滿一籃的蘑菇和野草莓。他們坐在太陽傘下,暢飲波旁威士忌。過了一會兒,他們覺得非常飢餓,就收集樹枝生著火,然後把魚埋在灰堆里烤,並用樹枝串起一串蘑菇,放在火上烤。烤熟之後,喬狼吞虎咽地吃起了蘑菇。蜜莉不太喜歡吃蘑菇,所以就吃了點兒野草莓。最後,他們又一起把烤魚吃了個精光。

不一會兒,喬忽然嚷嚷著肚子疼,最後疼得在地上直打滾兒,蜜莉急忙過去扶住他,只見大顆大顆的汗珠從喬那蒼白的臉上滾落下來。原來,蜜莉分辨蘑菇的功夫還沒學到家,在喬剛才吃的那些蘑菇里,混著幾個毒蘑菇,就這樣,喬在痛苦的掙扎中送了命。

蜜莉的下一個丈夫是潘,他的全名叫潘勒頓。到現在蜜莉都不忍回想他出的事,要是潘當時稍微往旁邊一點,無論是向左還是向右,那個半身像就不會要了他的命。

潘年輕時代的夢想是做一個室內設計師,但遭到他父親的阻撓,最後潘只好進入一家銀行,成為一名銀行職員。和蜜莉結婚後,潘在室內設計方面的天賦得到了充分的發揮,他把結婚的新房變成了藝術設計的試驗場。潘先是按攝政時期的風格裝修了房子,隨後又覺得不理想,想把它改為維多利亞或現代風格。最後,他決定還是按照古典風格來裝修,在樓下放置六個古羅馬將軍的半身像,為了遙相呼應,在樓上也放置了六個半身像。在蜜莉看來,這太莊嚴肅穆了,冷冰冰的,根本不像客廳,倒更像是博物館。可潘堅持己見,蜜莉也就沒有反對。潘連續熬了幾個通宵,終於完成了設計草圖。隨後,他就指揮搬運工把十二尊沉重的石像扛到家裡來了。

新房裝修好不久,有一天晚上,蜜莉正要上樓換衣服,潘站在樓下叫住她,說:「希望你換上那件藍色的睡袍,那會讓你顯得更加性感。」蜜莉滿心歡喜地俯身給了潘一個飛吻,也正是這個動作不小心將身旁的尤利烏斯·愷撒半身像碰翻,從天而降的石像當時就奪走了潘的性命。

當蜜莉將這一悲劇向父母訴說時,父母在悉心安慰女兒的同時,也委婉地提出:「親愛的,你知道,我們家的墓地里已經沒有潘的位置了。你瞧,你叔叔亞當和嬸子貝斯、你爺爺、你父親和我——當然還有你,都要葬在那裡,所以……雖然我們非常歡迎把潘葬在那裡,可事實上,已經沒有容納他的地方了。」

最後,蜜莉不得不在河對岸很遠的地方替潘選了一塊墓地,把他埋葬在了那裡。葬禮結束后,蜜莉很為潘感到悲哀,也因為自己迫不得已,將潘孤零零地留在那麼遠的地方而遺憾不已。不過沒過多久,艾爾就去陪伴潘了。

艾爾,他的全名是艾羅西斯。他愛好體育,對體育的痴迷程度幾乎不亞於阿克對水的迷戀,但同時他也是個固執的男人,就像喬堅持在野餐時一定要從野外採集食物一樣。

艾爾堅持要教蜜莉學習打壘球。

蜜莉擔心自己細膩的皮膚會被磨出趼子,還怕運動會導致小腿抽筋,所以她從不參加體育運動。但艾爾卻不管這些,他沒徵求蜜莉的同意,便為她在壘球俱樂部里報了名,艾爾希望和妻子一起站在運動場上,參加夫妻壘球比賽。

當蜜莉舉著球棒站在運動場上時,感到渾身不自在,她多麼希望艾爾能夠理解她,說一聲:「親愛的,實在不行就下去吧,我不勉強你。」

可艾爾說的卻是:「擊球,親愛的,我知道你行!狠狠地來一下,打啊!」

於是,蜜莉鉚足了力氣猛揮球棒,結果球棒不偏不倚,正好擊中了艾爾的太陽穴,他當場倒地死去了。事後,雖然蜜莉非常痛苦,但也感到一絲慶幸——畢竟她打死的是艾爾,而不是穆爾。因為,在比賽開始前,是穆爾站在蜜莉身邊的,可蜜莉就要擊球時,艾爾非要和穆爾調換位置,為的是親自指導蜜莉,結果反倒被打死。如果蜜莉打死的是穆爾,那麼他的妻子瑪麗·穆爾是絕不會放過她的。

艾爾死後,蜜莉不止一次地聽爺爺說:「蜜莉是一個迷人的女孩子,男人們圍著蜜莉轉都是因為她的美貌和金錢。」

但蜜莉覺得,爺爺只說對了一半兒。男人們被自己的美貌所吸引,這不假,可他們並不是為了錢才和自己結婚的。自己的前幾任丈夫都有體面的工作,並且每一任丈夫都在結婚前買了一份人身保險,其受益人正是自己,而且,根據保險規定,凡是意外死亡,就會得到雙倍賠償,又不用交遺產稅。可見,並非丈夫們貪圖自己的錢,正相反,他們的死反倒給自己留下了許多錢。

不久,蜜莉又與博瑞嘉結了婚。嘉是蜜莉這麼多丈夫中最溫和的一位。

嘉的眼睛里總是充滿神采,尤其是當他凝視蜜莉時,更是充滿了深情。可是他們的婚姻註定短暫,只持續了不到一年的時間。

嘉是一個喜歡喝酒的人,他喝蘇格蘭威士忌、波旁威士忌或伏特加時,都能保持頭腦的清醒,可奇怪的是,他對杜松子酒卻非常敏感,只要喝上一點點,就會變得情緒失控。蜜莉知道他有這個毛病,所以從來不敢在家裡存放杜松子酒。然而,最後還是由杜松子酒引起了悲劇。

有一天,亞當叔叔來看望他們時,帶來了杜松子酒。嘉一看到杜松子酒,就不顧蜜莉的勸阻,急不可耐地打開喝了一小杯。亞當叔叔在蜜莉家吃過午餐,便告辭準備回去,蜜莉急忙起身送叔叔出門,到馬路邊的公共汽車站去,也就是十幾分鐘的時間。當蜜莉回到家時,驚訝地發現嘉正在一杯接一杯地痛飲著杜松子酒,她知道現在已經無法阻止丈夫了,就跑到廚房切了一盤牛肉,希望食物或許能轉移嘉的注意力。但是她錯了,嘉正好拿牛肉當下酒菜,很快,一瓶杜松子酒就要見底了。

這時,嘉已經無法控制自己了。他的情緒非常高漲,對著蜜莉喋喋不休,然後又拎著酒瓶跑到樓上的陽台,嚷嚷著要去賞月。蜜莉擔心他有閃失,不放心地跟著他上了陽台。嘉站在陽台上,興奮地對著天上的明月比比畫畫,等比畫夠了,他又一仰脖把瓶子里的酒喝光,隨著一聲興奮的大叫,他把空瓶子從陽台上扔了下去。蜜莉心想,如果瓶子掉在石頭路面上,一定會摔個粉碎!但卻只發出了「砰」的一聲,原來樓下的灌木叢和馬鞭草接住了那個瓶子。

嘉喝完了酒,賞完了月,忽然想起了蜜莉,他回頭叫道:「我的姑娘在哪兒?我親愛的姑娘在哪兒?」

蜜莉咯咯地笑著,說道:「我在這兒,你來抓我啊?」

嘉搖搖晃晃地過來,想抓住蜜莉,可蜜莉靈巧地一閃,從嘉的腋窩下鑽了過去。兩個人就在陽台上玩起了「老鷹捉小雞」的遊戲。嘉轉過身來,看準了蜜莉的位置,猛地撲了過去,誰知他用力過猛,竟然撞斷了陽台上的鐵欄杆,頭衝下栽向地面,這下灌木叢或馬鞭草沒像接住酒瓶那樣接住他,他的脖子當場就折斷了,人也死掉了。

嘉死後幾個月,阿德博特走進了蜜莉的生活。阿德博特喜歡別人叫他博特,他與蜜莉的婚姻持續得比較長——整整兩年。如果不是博特也意外死掉的話,他們的婚姻或許會持續更長時間。

蜜莉非常愛博特,就像討好丈夫的所有太太一樣,儘力來討好博特,儘管她非常不能理解為什麼博特不讓她戴眼鏡。她知道,報紙上說過,美國有一半的人都在戴眼鏡。不過博特也有自己的理由,他說蜜莉是完美的,不許她用眼鏡來醜化自己可愛的臉,所以照這麼說,博特之死也是他自找的。

原來,博特在與蜜莉結婚兩年之後,犯了一次嚴重的心臟病,至於他怎麼得的心臟病,就沒人知道了,恐怕連博特的母親也說不清楚,總之,他被送進了醫院。

在博特住院期間,蜜莉一直細心地照顧著他,出院后,蜜莉更是對博特的飲食起居照料得無微不至。而博特卻表現得像個被寵壞了的孩子,他要蜜莉一天二十四小時守在他身邊,一刻也不能離開。

那天晚上,忙碌了一天的蜜莉疲憊地趴在床邊,迷迷糊糊地睡著了。就在她睡得正香時,博特把她搖醒,原來,到了博特該吃藥的時間了。她沒戴眼鏡,就摸摸索索地在抽屜里尋找,她覺得最外面的藥盒應該是,就從裡面取出葯來,倒了杯水幫博特服下。可沒想到,蜜莉拿錯了葯,結果藥物再次誘發了博特的心臟病,他再也沒醒過來。

博特去世之後,蜜莉有好長一段時間沒有再談戀愛,她只是想靜下心來,好好回顧和思考一下,為什麼這些事情接二連三地在她和她的丈夫們身上發生。

蜜莉不得不承認,由於丈夫太多,她把他們都搞混了。她記得她以嘉的名義捐了一大筆錢給麻省理工學院,可過了好長時間,她才回想起來,博特才是麻省理工學院的畢業生;她向動物保護協會捐了一筆錢來紀念喬的生日,可後來她才想起,喬其實並不喜歡動物,而喜歡動物的是阿克,再說,那天也並不是喬的生日,而是阿克的;有時候,她會默默地懷念和西蒙做愛的美妙滋味,可後來仔細一想,其實不是和西蒙,而是和潘;有時候,她會回憶和嘉去巴黎旅遊的美好日子,而事實上,她只和阿克一起去過巴黎;有時候,她還會想起和喬去威尼斯度過的悠閑假期,其實和她在聖馬可廣場喂鴿子是阿克,並不是喬。

雖然蜜莉總是把丈夫們搞混,但這沒關係,關鍵是蜜莉尊重他們每一個人,懷念他們每一個人。當蜜莉還是個小女孩,剛開始對愛情有所憧憬的時候,她就夢想著能和她的真命天子白頭偕老,只可惜造化弄人。

再過幾年蜜莉就到三十歲了,而她已經有……呃,得想想看,到底有幾個丈夫。

蜜莉掰著手指頭數著自己的歷任丈夫——博特、喬、阿克、嘉、西蒙、潘,一共六個丈夫。咦,奇怪,怎麼少了一個?噢,對了,還有艾爾,怎麼把艾爾忘記了?他可是蜜莉最喜歡的丈夫之一。算上艾爾,一共是七個丈夫。蜜莉曾經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曾先後得到了七份完美的愛情;但同時她也是最不幸的,到頭來她仍是孤身一人。

現在,蜜莉對愛情已經不抱任何希望了,她覺得,不會有男人再敢懷著浪漫的想法接近她了,因為她的婚姻史本身就是一部充滿悲劇的歷史,任何想追求她的男人在知道這段歷史之後,都會退避三舍的。

蜜莉的心情特別鬱悶,她非常希望能把自己的疑慮和苦惱向別人訴說,她常常想:「要是有人願意傾聽該有多好!」但她結婚的次數越多,死的丈夫越多,她的家人和朋友就越發迴避這個話題,他們似乎認為,與蜜莉探討這個話題是很不禮貌的行為,擔心會刺痛蜜莉的心靈。可是他們恰恰忽略了,其實蜜莉最迫切、最嚴重的問題,就是她急需和別人談談發生在她身上的悲劇。

這天,當蜜莉又在自悲自憐時,門口突然傳來了敲門聲,她打開門,只見門口站著一個身材高大、英俊瀟洒的男人,看起來有四十齣頭。

蜜莉心裡想:「以前的每個丈夫大多與我同齡,而眼前的這個男人比我大了至少十歲,看來他肯定不是想和我結婚的。」

「雷蒙德夫人!」

「很抱歉,你找錯地方了。」蜜莉說。

「難道你不是雷蒙德夫人嗎?」那個男人問了一遍,他以為蜜莉沒聽懂他的話。

見蜜莉沒反應,那個男人又說了第三次:「雷蒙德夫人!」

直到這時,蜜莉才猛然清醒過來:「天哪,連自己都差點兒忘了,有一任丈夫——博特,他全名就是『雷蒙德·阿德博特』呀!」既然曾經有一位丈夫姓雷蒙德,那麼稱自己為「雷蒙德夫人」自然也沒錯了,想到這裡,蜜莉對那個男人點了點頭。

「我叫威廉姆斯,請問,我可以進來嗎?」那個男人自我介紹說。

蜜莉再次點了點頭,請他進屋。

其實,威廉姆斯是紐約女王區警察局重案組的一名警官,他對蜜莉隱瞞了自己的身份和此行的目的。他這次來找蜜莉,是一次秘密行動,連警察局的上司和同事都不知道。

原來,由於蜜莉的丈夫連連死亡,威廉姆斯早就對蜜莉心生懷疑了。那還是在蜜莉的第三位丈夫意外死亡之後,威廉姆斯就去找過警察局長,希望能傳喚蜜莉進行調查,但局長一口拒絕了威廉姆斯的請求,因為局長和蜜莉的爺爺和父親有很深的交情,他堅信,蜜莉絕對不可能是謀殺丈夫的兇手。

後來,蜜莉的第五個丈夫也意外死亡了,威廉姆斯實在坐不住了,他再次去見局長,請求對蜜莉展開調查。這次,局長氣得火冒三丈,狠狠地將他訓斥了一頓:「威廉姆斯,你難道是鬼迷心竅了嗎?你的懷疑都是無端的、愚蠢的,你應該去懲罰那些真正的罪犯,去女王區大街上轉轉吧!大批犯罪分子等著你去打擊,你怎麼還有工夫去懷疑一個無辜的女人?」

局長的訓斥讓威廉姆斯非常難過,可他並不放棄,因為他認定:蜜莉是個狡猾的女殺手,她正不斷殘害女王區的年輕男性,而自己的使命就是要讓這個可怕的殺手認罪伏法。

直到後來,蜜莉的第七個丈夫也因意外而死於非命,威廉姆斯終於決定隱瞞自己的身份,找到蜜莉,終止她的犯罪計劃。

於是,威廉姆斯就像前文所述,來到了蜜莉家的門前。

此前,他並不知道蜜莉是個什麼樣的女人,但他想:「既然連續七任丈夫都死在她手上,也許她是個滿臉兇相的女人。」可是當蜜莉出現在他面前時,他也暗暗吃了一驚,看著蜜莉那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那雙纖細、嬌小的手,還有那有如嬰兒般的柔嫩皮膚,他幾乎要否定自己先前的看法,不過他還是告誡自己:「千萬不要被女人的美麗外表所迷惑,越是美麗就越危險!那七個好男人不就是被她送上黃泉路的嗎?」

威廉姆斯不得不承認蜜莉的確是個漂亮的女人,難怪那麼多男人會不顧她的婚姻史,前仆後繼地愛上她。

「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會露出尾巴。」威廉姆斯始終相信這一點。於是,他就與蜜莉聊起她的婚姻、她那七位不幸的丈夫以及她對愛情的憧憬……

威廉姆斯堅信:「蜜莉被那些可怕的罪行壓抑了太長時間,只要她不停地傾訴,要不了多久,就會慢慢露出馬腳。」

而蜜莉呢?她則徹底被這個意想不到的來訪者迷住了。她一直期待有人能傾聽她心中的苦悶,而威廉姆斯先生對她的傾訴表現出了極大的耐心和興趣。更令蜜莉吃驚的是,威廉姆斯居然知道她那些丈夫的所有情況,甚至當她有時敘述的事實出現錯誤時,威廉姆斯還予以糾正。而且,他似乎對她說的每一個字都很感興趣,還不時掏出筆記本記錄著。

威廉姆斯似乎對蜜莉家的房子也很感興趣。蜜莉心想:「這倒沒什麼奇怪的,畢竟這是一幢有著三百年歷史的老宅子,每當春季或聖誕節期間對外開放時,十里八鄉的人們總會蜂擁而至前來參觀。」

此外,威廉姆斯對蜜莉的丈夫們的死亡地點和經過也顯得非常好奇,不過他表現得非常小心謹慎,比如,當他站在大廳的樓梯下時,眼睛會始終緊張地看著頭頂,好像生怕上面再掉下個石像,把自己活活砸死,像潘一樣。蜜莉心想:「威廉姆斯的擔心完全多餘,因為在潘的葬禮后,那些石像就被捐獻給了博物館。」

當蜜莉帶著威廉姆斯參觀嘉曾經跌落的陽台時,威廉姆斯也小心翼翼,顯然他擔心自己也一不小心掉下去。

最後,蜜莉留威廉姆斯在家裡吃午飯,兩個人一邊吃一邊聊。

午飯過後沒多久,天色漸漸變了,屋子裡越來越黑,蜜莉不得不打開電燈。看樣子,一場暴風雨就要到來了。不一會兒,屋外颳起了狂風,吹得窗戶「啪啪」作響,蜜莉趕快跑上樓去關窗戶,威廉姆斯也非常有紳士風度地跟上去幫忙,但他總是刻意與蜜莉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因為他擔心蜜莉會趁他轉身之際,把他推出窗外。

突然,一道閃電劃過天空,屋裡頓時陷入了黑暗。蜜莉想:「一定是閃電燒壞了電線,不過沒關係,在燭光下兩個人反倒更有浪漫的味道。」於是,她遞給威廉姆斯一個燭台,然後又點起一根蠟燭,兩個人繼續在二樓的走廊里關著門窗。當他們來到後面的樓梯上時,突然聞到一股刺鼻的煤氣味。

「糟糕,一定是風把熱水器的火給吹滅了!」蜜莉焦急地說,「煤氣閥門在地下室。」

「我去關煤氣閥門。」威廉姆斯吹滅了自己的蠟燭,「吹滅你的蠟燭!站在一邊,看著通往地下室的門,別讓它關上!」說完,他就沿著漆黑、狹窄的樓梯,摸索著向地下室走去。

「吹滅你的蠟燭!站在一邊!看著通往地下室的門,別讓它關上!」蜜莉回想著威廉姆斯留下的這句話,多麼專橫、不可一世的男人!剎那間,蜜莉想象著火焰吞沒了他,而她救了他,俯身給他做著人工呼吸。多麼浪漫的一幕!就像一篇哥特式小說——風雨交加的夜晚,一座位於荒郊野嶺的古老宅邸,一個神秘的陌生男人和一個美貌迷人的女人。而她就是那個女人。天哪,多麼刺激!

「砰」,一聲巨響將蜜莉從幻想中驚醒,「上帝啊,一定是煤氣爆炸了,威廉姆斯他……他也遭遇了不幸……」

當蜜莉回過神兒時,她才意識到,原來並沒有發生煤氣爆炸,只不過是一陣狂風吹來,通往地下室的門被猛地關上了。蜜莉想到,威廉姆斯臨走前曾說過,要讓那扇門保持開著,於是她急忙衝到門前,拚命把它推開。

就在蜜莉猛地把門推開時,威廉姆斯剛好衝上來要做同樣的事,結果那扇門狠狠地撞在威廉姆斯的臉上,他仰面跌倒,順著台階滾了下去,最後,他的腦袋重重地撞在磚頭地板上,一命嗚呼了。

蜜莉悲痛欲絕。

多麼好的一個人,偏偏這麼倒霉!但從某種角度來說,這種事她已經司空見慣了,所以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發生意外死亡事件,必須第一時間打電話報告警察,而且不能動任何東西。

當她跑向電話時,不禁有些疑惑:威廉姆斯先生與自己素不相識,可他怎麼知道自己姓過的所有姓氏,而且順序絲毫不差呢?

雙重殺手

羅伊在睡夢中彷彿聽見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羅伊」——那是一個溫和的聲音。

羅伊以為自己在夢中,可那聲音再度響起,「羅伊,醒一醒。」

羅伊睜開矇矓的雙眼,他慢慢坐了起來,房間中一片漆黑。他揉了揉眼睛,想適應一下房間中的黑暗,突然,旅館房間的燈亮了,那刺眼的燈光讓羅伊不得不眯起了雙眼。在那一瞬間,他幾乎看不清任何東西。過了十幾秒鐘,當他的視覺漸漸恢復時,他看見房間里站著一個中等個頭的黑衣人,正目不轉睛地注視著自己。

羅伊嚇了一跳,他迅速地眨巴了幾下眼睛,這才看清,那人手中還拿著一把大口徑的手槍,槍口因為加了消音器而略顯得有些長,黑洞洞的槍口正對著自己的前胸。

「我最不想看到的結果還是發生了!」羅伊哀嘆道,「你追我追了大半個世界,想不到一切會在這裡結束,在西班牙巴塞羅那的一個破舊、骯髒的小旅館里結束。」

「哼!自從你上了我的死亡名單,這一天的到來只是遲早的問題。」那個人冷冷地回答道,「我追了你九個多月,從加拿大到墨西哥,從中美洲又到南非,再從摩洛哥到西班牙,這段日子我也過得非常辛苦,中間還有好幾次差點兒把你跟丟了。現在,我終於要在這裡畫上一個句號了。」

當那個人正以一副勝利者的姿態說話時,羅伊卻悄悄地把手伸向身邊的枕頭下面——那裡有一把上了膛的左輪手槍。那把槍是羅伊最後的一根救命稻草了,只要拿到它,形勢就會瞬間發生逆轉,也許倒下的就是對方了。

羅伊的手滑進枕頭下面,可是,他居然摸了個空!

「你在找什麼?是這個嗎?」那個人另一隻手拿出一把手槍在羅伊面前晃了晃,得意地說,「別白費力氣了,告訴你吧,剛才在你呼呼大睡的時候,我就把它拿走了。」

羅伊的手頓時僵在那裡,他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氣,想不到自己最後的一絲希望也破滅了。羅伊沉默了片刻,說:「我自認為是一個非常警覺的人,可你卻偷偷溜進了我的房間,又神不知鬼不覺地從我枕頭下把槍拿走,你真是一位頂級殺手!既然命運如此,我也不多說什麼了,我只想在臨死前知道你究竟是誰?又是誰雇你來殺我的?」

「反正你也是要死的人了,我就不妨告訴你吧。」那個人點了點頭說,「我是格登·威廉。承蒙你誇獎,在殺手這個行業里,我的確可以算得上是佼佼者。雇我殺你的人是考里昂,他一定和你有深仇大恨,否則他就不會花大價錢雇我來殺你了。」

「果然是他!」羅伊無奈地笑了,「其實我和考里昂先生並沒有太大過節,只是因為我不想和他同流合污,所以我退出了幫會,可他卻擔心我會出賣他……」

「羅伊,你不必解釋了,那是你和考里昂之間的事。」格登彬彬有禮地說,「我只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而已。你的時間不多了,最後還有什麼話想說嗎?」

羅伊的額頭上冒出大滴大滴的汗珠,他彷彿看見死神正在向他招手。這時,一股求生的本能突然讓他哀求道:「我,我們能不能再商量一下,如果你放過我,我可以給你錢,我有的是錢!」

格登搖了搖頭,面無表情地說:「對不起,事已至此,已經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了。作為一名殺手,我既然收了僱主的錢,就必定要完成任務,否則,我的聲譽將大受影響。」

聽格登這樣說,羅伊已經心如死灰,他反倒變得鎮定起來,說:「好吧,既然你一定要殺我,那我想請你幫我做件事。」

「什麼事?」格登問。

「我有一封信,就放在你身後寫字檯中間的抽屜里,我希望你能閱讀這封信,然後再把它送給考里昂,可以嗎?」

「我答應你!」格登話音未落,便扣動了扳機,只見槍口冒出一股青煙,羅伊的額頭上頓時出現了一個窟窿,鮮血汩汩地流出來,他仰面倒在床上。

格登熟練地把槍收好,然後從外衣口袋裡取出一個袖珍照相機,他從各種角度對著羅伊的屍體拍了起來。他要拿這些照片回去交差,這是他完成任務的憑證。

當格登做完這一切,正要離開房間時,他忽然想起羅伊在臨死前提到的信,於是,他又折返回來,在寫字檯中間的抽屜里找到一個信封。他拆開后,看見裡面是一份用打字機列印的簡訊。他閱讀完簡訊,沉思了一會兒,然後又重新把它塞回信封里。最後,他環視了一下房間,關了房間的燈,打開門向外面看了看,便迅速離開了。

自從格登接受任務之後,整整九個月都毫無音訊,這漫長的等待讓考里昂簡直快要發狂了。因此,當格登回來見他時,他急不可耐地抓住格登的雙手:「啊哈!你終於回來了,你給我帶來了好消息,對吧?」

格登沒有說話,只是從口袋裡掏出一疊照片。考里昂興沖沖地一把奪過去,仔細地看著每張照片,「太好了,你終於幫我除去了一塊心病!」考里昂興奮地說,「此人一天不除,我就一天寢食難安。格登,我對你的表現非常滿意,我已經把全部酬金匯入你在瑞士銀行的賬戶了。」

「謝謝,」格登淡淡地說,「這是我應該做的。」

「對了,我還有一個問題,」考里昂拉著格登的手,「在你殺死羅伊之前,他是什麼樣的表情?是不是痛哭流涕地哀求你繞他一命?我敢打賭,那個貪生怕死的傢伙肯定會求饒的!」

「不!恰恰相反,」格登面無表情地回答說,「他面對死亡非常從容。我曾殺過很多人,他是最視死如歸的一個。」

「哦,」聽格登這樣說,考里昂顯得非常失望,他沖著格登擺擺手說,「好啦,你的使命結束了,請回去吧!」

「等等,在我走之前,我想給你看樣東西。」說著,格登遞給考里昂一個信封,「這封信是羅伊寫的,他在臨死前托我交給你。」

「他,給我的信?」考里昂被弄得一頭霧水,但他還是接過了信封。

考里昂從裡面抽出了那張用打字機打的簡訊,念道:「我知道你會不惜任何代價僱人來殺我。為了公平起見,假如那個人把這封信交給你的話,那意味著他接受了我放在信封里的兩萬元錢,作為回報,他將替我取你的性命!再見了,我在另一個世界等待你!我的考里昂先生。」

看到這裡,考里昂發出了絕望的尖叫聲,信紙也從手中滑落,他雙腿一軟,就在他的身體還沒有著地之時,額頭上也出現了一個窟窿,和羅伊的一模一樣。

死亡面孔

米莉娜把窗帘撩開一個小縫兒,從窗戶里偷偷地向外面窺探著來人。

這時,門外走過來兩個人,一個是金,另一個是位西裝革履的客人。那位客人的頭髮梳理得非常光滑,皮膚呈現出健康的褐色,穿著一件剪裁考究的西裝,顯然,那西裝的面料價值不菲。米莉娜心裡清楚,這位客人一定生活富足。

可是,這樣一個養尊處優的人怎麼會來到又臟又亂的貧民窟呢?米莉娜有點兒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然而,那位客人在金的帶領下,正朝米莉娜的房子走來。

金身穿吉卜賽人的民族服裝,耳朵上戴著造型誇張的金耳環。他一邊謙恭地引導著那位客人走進房子,一邊還比比畫畫地說著什麼。

米莉娜的房子其實只是她和金的臨時居住地,這個街區很快就要拆遷了,政府未來將在這裡建造一座豪華的寫字樓。房子的原主人已經搬走了,而米莉娜和金是在這棟房子拆遷之前搬進來的,他們打算在這裡臨時住一段時間。他們在房子門口掛了一塊手寫的招牌,上面寫著:「米莉娜夫人——手相專家」。平時,金外出去招攬欲看手相算命的客人,米莉娜則坐在家裡等待客人上門。

當金和那位客人快走到門口時,米莉娜才放下窗帘,急忙跑回房子裡屋的一張桌子後面。那張桌子用一塊紅色的綢布罩著,綢布上綉著太陽、月亮和星星的圖案,顯得非常神秘。

米莉娜坐在桌子後面的高背椅上,用手理了理她那濃密的披肩長發。米莉娜是一個天生麗質的女人,如果再化一點兒淡妝,將更加美麗動人。但米莉娜對自己的容貌並不在乎,因為除了金,沒有人願意要她。

米莉娜作好了準備,開始等候客人進來。

門開了,金做了一個「請」的手勢,說:「先生,我們到了。坐在裡面的那位女士,就是無所不知的吉卜賽女先知米莉娜夫人,她只要看看你的掌紋,就知道你的過去和未來。」

米莉娜微微點了點頭,然後抬頭仔細打量著這位客人,只見他年紀五十多歲,身體微微發福,面色紅潤,顯然是個過慣了優裕生活的人。

「請坐。」米莉娜說。

「謝謝!」那位客人說,「我第一次來到這種地方,說實在的,心裡還真有點兒緊張。」

「別緊張,就當做是一次有趣的小遊戲吧。」

「好的,」那位客人笑著說,「我以前曾經看過手相,今天也沒打算看手相,我本來有個約會,但時間還沒到,就遇見了這位……這位……」

「哦,他是我丈夫。」

「你丈夫真是能說會道,夫人。」

「請把你的手伸出來讓我看看好嗎?」米莉娜說。

「哪只手呢?」

「左手看你的過去,右手看你的未來。」

「噢,我清楚自己的過去,我想知道自己的未來。」那位客人說完,就掌心向上地平伸出右手。米莉娜托著那人的手,眯起眼睛,假裝很仔細地端詳著。

「啊,你的事業線走勢很好,近期你即將有一筆大生意,而且會很順利地成交。」米莉娜笑著說。

其實,米莉娜並不是通過手相看出來的,而是猜測的。因為那位客人剛才提到今天他有一個約會,而這樣衣冠楚楚的先生怎麼會來到這個破敗街區與友人約會呢?他最大的可能是和對面街區的那個進出口公司談生意。從這位客人的穿著打扮、言談舉止來推斷,他的生意金額一定不是小數目。至於為什麼說那位客人會成功呢?因為人人都喜歡聽好話,不是嗎?看來米莉娜真是深諳客人的心理啊!

金走出米莉娜的房間,在他出門之前,回過頭來沖米莉娜使了個眼色,意思是說:這是個財大氣粗的主兒,最好能從他身上狠狠地敲一筆。如果客人高興,興許能得到二十元甚至更多的報酬呢!

米莉娜把客人的手放下,開始仔細地端詳他的臉。突然,米莉娜的臉色大變,緊閉雙眼,呆坐在椅子上一動不動。原來,那人的臉上出現了令人無比恐怖的情景:他那原本健康的褐色皮膚逐漸變得蒼白,緊接著,大塊大塊的黑褐色斑點出現在他的臉上,斑點越來越大,最後覆蓋了整個面部,他面部的皮膚開始變黑、龜裂,最後變成碎片飄落在地上,只剩下一個慘白的骷髏,面對著米莉娜……

「你怎麼啦?」那位客人問著,一邊想把自己的手抽回來。

這時米莉娜睜開雙眼,她眼前的幻象完全消失了,低頭一看,自己正死死地抓住那個人的手,指甲都深深地陷進了他的皮肉里。米莉娜嚇了一跳,急忙將手鬆開。

「真抱歉,」米莉娜面色蒼白,喘息著說,「我不能告訴你什麼了,請你趕快離開這裡吧。」

「夫人,你怎麼了?需要我幫助嗎?」那位客人一臉迷惑。

「噢,沒什麼,請你回去吧。」

這時,門帘晃動了一下,金正在門外偷聽。

那位客人有些不知所措,但他很快又說:「夫人,謝謝你幫我看相,我還是要向你支付酬金的。」說完,他從錢包里抽出一張五元鈔票放在桌子上,然後轉身走出了房間。

當客人走遠之後,金怒氣沖沖地闖了進來,大聲對米莉娜吼道:「你是怎麼搞的?我不是叫你從他身上多弄點兒錢嗎?結果你三言兩語就把他打發走了!」米莉娜沒有說話,只是低頭獃獃地看著自己的雙腿。

金沖著米莉娜發泄了一通怒火之後,他突然說:「你是不是在他臉上看見了『那個』?難道你看見了『死亡面孔』?」

米莉娜還是沒有說話,只是默默地點了點頭。

「你這個人呀,他那麼有錢,你總不能和錢過不去吧?」金說道。

「可惜,多麼成功富有的男人啊,即使有再多的錢也沒用了!」米莉娜帶著憐憫的表情說,「凡是出現『死亡面孔』的人,在日落之前必死無疑!」

突然,金彷彿想到了什麼,他的眼中流露出狡黠的目光。他轉身掀開門帘,沖著那位客人離去的方向跑去。

「你去哪兒?」米莉娜問,「別去管他,他的命運已經註定了。」

「放心吧,我不會傷害他,也沒有必要。」金一邊跑,一邊說。

「那你還追他做什麼?」

「再有不到半小時就要日落了,我跟著他,當他倒地而死的時候,他的錢包就是我的了。」

「難道你連死人的錢都要搶嗎?」

「你給我閉嘴!我不會動他一指頭,我只是跟著他,看看他怎麼死的,行了吧?」金匆匆地跑遠了。

米莉娜沒有阻攔,她知道,自己攔也攔不住。她獨自一人坐在屋子裡,不禁又想起了許多往事。

自打離開從小生長的村子,冒充先知給人看相算命,這麼多年來,已經很久沒看到過「死亡面孔」了。記得自己第一次看到「死亡面孔」時,還是個天真活潑的小女孩。

米莉娜生在一個吉卜賽家庭,家中有父親、母親,還有三個兄妹,他們像千萬吉卜賽家庭一樣,到處流浪,在世界的各個角落艱難謀生。

米莉娜的父親是個性格開朗的人,他身材高大魁梧,非常健康。有一天,父親相約和幾位朋友去森林打獵,在臨出門之前,當他抱起小米莉娜說再見時,米莉娜驚恐萬狀地發現,父親的面孔居然出現了一個可怕的幻象——他臉部的肌肉開始萎縮、脫落,最後變成了一個恐怖的骷髏。小米莉娜被嚇得大哭起來。父親非常困惑,他不明白乖巧的小女兒為什麼會突然大哭。

在父親離去之後很久,小米莉娜才止住了哭聲,她把剛才所目睹的幻象告訴了母親。母親大驚失色,嚴厲地告誡她,永遠不可將此事告訴任何人。太陽落山的時候,米莉娜父親的冰冷屍體被朋友們抬了回來,據說是因為獵槍走火……

慈愛的父親永遠地離開了小米莉娜,從那天起,她的生活就變得一片灰暗。

在隨後的歲月里,米莉娜沒有對任何人再談起那個恐怖的幻象,可是母親卻好像一直對她有所戒備並漸漸地疏遠了她,似乎擔心米莉娜知道,丈夫的死是她設計的一個陷阱。

在米莉娜十二歲那年,那種恐怖的幻象再度出現了。

米莉娜有一個好朋友,名字叫瑪麗。瑪麗是一個駝背的女孩,她們倆喜歡在河邊玩耍,經常把美麗的花瓣撒在河水上,看著它們隨波漂流。然而有一天,米莉娜突然看見瑪麗的臉部也出現了恐怖的幻象,她被嚇得尖叫著跑到附近的樹林里,直到天黑才敢慢慢走出來。當她回到居住地時,發現人們正圍在一起,彷彿在看著什麼東西。米莉娜從人群中擠了進去,她驚愕地發現,原來地上是瑪麗的屍體——據說,瑪麗不慎落水溺亡了。

米莉娜偷偷地找到瑪麗的祖母——一位閱歷豐富的老奶奶,向她傾吐了心中的秘密。「老奶奶,這意味著什麼?」米莉娜問道。

老奶奶的眼睛望著遠方,沉默了許久才說:「孩子,那是『死亡面孔』。當這種景象在某個人臉上出現時,他便活不過日落。然而,這種景象並不是人人都能看得見,在我們人類中擁有這種能力的人屈指可數。孩子,這並不是你的錯,但是,你千萬不要讓族人知道你有這種能力,否則大家會迴避你的。」

「那我該怎麼辦呢?老奶奶,我不想被大家疏遠!」米莉娜驚恐地說。

「很遺憾,孩子,沒有辦法,只要你活著,你就會看見即將死亡的人的『死亡面孔』。」

然而,後來族人們還是漸漸知曉了米莉娜的秘密,人們開始迴避她、孤立她,因為人們對死亡心懷恐懼,以為米莉娜是死神的使者。不過,族人中也有一個人接納了米莉娜,他就是金。隨後,金向米莉娜求婚,並帶她來到美國謀生。

米莉娜和金在這個新興的國度過著流浪的生活,他們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米莉娜給人看相算命,金則給人打短工,以此謀生。有時候,米莉娜走在大街上,會看見某位行人的臉上呈現出「死亡面孔」,這時她就會立刻轉身,遠遠地迴避開。然而,這麼多年來,她還不曾像今天這樣如此近距離地看到「死亡面孔」呢。

第二天清晨,當黎明的第一縷陽光照在米莉娜臉上時,她發現自己單獨一人躺在床上,金徹夜未歸。正當米莉娜為金擔憂之際,只聽後門「吱呀」一聲開了,米莉娜急忙用毛毯裹住身子,緊張地問:「金,是你嗎?」

「是我,小點兒聲!」

「發生什麼事了?」

「快別問了,我們得趕緊離開這裡!」

「你闖禍了?」米莉娜問。

「別提了!我跟著那個人,等他從進出口公司出來時,我上前和他說話,誰知他把我誤認為是強盜,就要上來打我,我順手一推,他倒在地上竟然死了,也許是心臟病犯了……」

「天哪!」

「唉,更倒霉的是,附近的行人看清了我的模樣,估計用不了多久,警察就會找上門來,所以我們要趕緊離開這兒!」

說完,金趴在地上,雙手在髒兮兮的地板上摸索著,最後,他摸到了那塊鬆動的地板,將它撬了起來。金從地板下面取出了那疊用油紙包裹著的鈔票——那是他和米莉娜的全部家當。然後金站起來走到窗前,透過窗帘的縫隙向外看,想看看警察是否已經找到這裡來了。

陽光隔著窗帘透過來,照在金的臉上,米莉娜默默地注視著他的臉。

不一會兒,街口傳來了警車的鳴笛聲。米莉娜焦急地對金說:「不好,警察來了,快去對面的舊房子躲一躲!」金猶豫了一下,便轉身跑了出去。米莉娜望著金的背影,眼淚止不住地流了下來。她知道,再也見不到金了,因為她剛才在金的臉上也看到了恐怖的「死亡面孔」……

幾分鐘后,前門想起了急促的敲門聲。米莉娜走過去打開門,兩位警察走了進來,其中一位三十多歲,目光沉穩犀利,而另一位二十齣頭,年輕英俊。

「我是麥金農,」那位三十多歲的警察自我介紹說,「他是傑克,請問這兒有沒有一個叫金的人?」

「他是我丈夫,你們找他有事兒?」

「他在家嗎?」

「他出去了,還沒回來。」

「我們進屋看一看,可以嗎?」

「請便。」米莉娜退後一步,給他們讓開了路。麥金農和傑克分頭搜索房間,傑克看到了米莉娜算命用的桌子,好奇地問:「夫人,你會看相?」

「我靠給人看手相謀生,我想,這應該不在警察的管轄範圍之內吧?」

傑克眨了眨眼,尷尬地笑了,「不,夫人,我只是對看手相很感興趣而已。上個星期,我太太上街買了一副塔羅牌回來,可我倆誰都不會用這種牌,只能瞎玩兒。」

「塔羅牌很複雜的。」米莉娜說。

「是的,只有吉卜賽人才真正對它精通。」傑克說。

這時,麥金農從屋後面回來,說:「里裡外外都找遍了,沒有人。」

「這兒也沒有。」傑克說。

麥金農問米莉娜:「你最後一次見到你丈夫,是什麼時候?」

「沒用了,你們再也看不到他了。」米莉娜悲切地說。

「我們只想向他核實一些問題。」

「恐怕你們已經沒機會了,永遠沒機會了。」米莉娜用沉重的聲音又重複了一次。

見米莉娜不配合,麥金農面露不悅之色,他說:「夫人,我勸你最好與我們合作……」麥金農的話還沒說完,突然,從門外傳來「轟」的一聲巨響,在響聲中還夾雜著人的慘叫聲。兩位警察和米莉娜急忙跑出門去,只見街道對面的舊房子由於年久失修,突然坍塌了,而那棟房子恰恰就是金躲藏的地方!

米莉娜悲痛地坐在桌邊,看著救護車把金的屍體拉走。

麥金農又問了她幾個問題,並在本子上作著記錄,傑克則不安地在房間內踱來踱去。當兩位警察走出門時,米莉娜仍呆坐在那裡,一動不動。

不到一分鐘,傑克又返回來了。

「夫人,我只想告訴你,你丈夫的事令我很難過。我也剛剛結婚,我能夠理解你痛失愛人的心情,請節哀!」

這時,米莉娜突然變得激動起來,她沖傑克擺著手,大喊道:「走,請離開這裡!」

傑克站在門口,這時,麥金農也跑了回來,對他說:「傑克,剛剛得到命令,附近出現了劫匪,要我們迅速趕過去!」

傑克還想說點兒什麼,但被他的同伴連扯帶拽地拉出了房間,兩人一同跑向路邊的警車。

不知過了多久,米莉娜才慢慢地抬起頭來,兩眼充滿了淚水,喃喃地說:「傑克,你幹嗎要回來呢?你新婚燕爾,年輕有為,為什麼死亡要降臨到你的頭上呢?」

原來,她剛才又在傑克的臉上看到了「死亡面孔」……

他是誰

幾個月以前,當我在醫院治療心臟病時,曾經歷了一件非常古怪而恐怖的事情,那件事至今都令我困惑不已,我想趁著現在自己還有一點兒記憶,趕快把它記錄下來。

當時,我因為心臟病發作而被送入這家醫院,住了幾個星期後,我的病情大有好轉,於是,院方就把我從特護病房轉到一間普通的單人病房裡。

我所住的病房是一間又長又窄的屋子,屋內燈光十分昏暗。在我的病房兩側,還有十餘間單人病房,也都住滿了病人。

我剛住進這間病房時,非常不適應,其他房間不時傳來收音機和電視的聲音,使我不得不整日緊閉房門,因為我喜歡安靜地看書。

有一天,我正在房裡讀書,門輕輕地開了,雖然我沒有聽見開門聲,也沒有抬頭去看,但我憑藉直覺斷定:有一個人正站在門口注視著我。

我以為這個人是來探望我的,但當我抬起頭一看,我感到非常失望。原來是醫院的理髮師,只見他穿著一件薄薄的、破爛不堪的羊駝呢夾克,手裡還提著一個髒兮兮的黑色口袋。雖然我並不認識他,但他給我的第一印象太糟糕了。

他沒有說話,只抬起濃厚的眉毛,意思是問我是否需要理髮。

我厭惡地搖了搖頭,對他說:「現在不理,過幾天再說吧。」

頓時,他的臉上流露出失望的神情。他在門邊猶豫了片刻,最後還是悄然關上了門,轉身離去。

我繼續看書,可是不知為什麼,我再也無法將精力集中在書上了,剛才那個傢伙的突然造訪讓我嚇了一跳。我越想越氣,院方怎能讓這樣一個冒失的傢伙隨便闖入病房呢?何況我還是一個心臟病患者。我打算在出院時向醫院投訴這件事。

我想休息一會兒,於是服下了鎮靜劑,但沒睡著。不過那天晚上我倒是睡得很香,當然,我服用了雙倍劑量的安眠藥。第二天上午,我洗過澡,換完床單,又量過體溫之後,就坐在床上繼續看書。

這時,我發現面對那本曾經非常吸引我的書,卻再也無法靜心讀下去了。我忍不住環顧四周,可是周圍什麼都沒有。我心裡亂糟糟的,也終於明白煩惱是一種什麼滋味了。

經歷過昨天那件事之後,我曾要求護士幫我把房門從外面反鎖上,以避免再有人打擾。可是不知道什麼原因,我現在卻有一股強烈的願望,希望房門大大地敞開著,否則我會感到非常憋悶。於是,我又按鈴叫護士過來。

不一會兒,一位有著淺黃色頭髮的瑞典籍女護士進來了,這是一位活潑的女孩。她開玩笑地對我說:「怎麼?厭倦做隱士了吧?我早就知道你堅持不了多久的!」我沖她微笑著點了點頭。她幫我將門敞開,然後就離去了。

我繼續躺在床上看書。

不過,這時我的目光雖然停留在書頁上,可是腦海里卻不斷地翻騰著門的事,「是什麼搞得我如此心神不寧?」最後我終於明白了,昨天見到的那個理髮師是讓我內心緊張的根源!正是由於他的突然出現,才讓我受到了驚嚇,但願以後別讓我再見到他。

轉眼就到了中午,我有點兒犯困了,於是就把書丟到一邊,靠在被子上打個盹兒。就在我迷迷糊糊快要睡著的時候,突然,從旁邊的病房裡發出一陣令人恐怖的尖叫聲,我嚇得「騰」的一下就坐了起來。

我驚魂未定,彷彿都能聽到自己心臟「怦怦」的跳動聲。我側耳聽了片刻,沒什麼動靜了。於是我在心裡安慰自己:別緊張,可能是哪位病人粗心大意,不小心將電視開到了最大音量。就在我剛要鬆口氣兒的時候,病房的走廊里又傳來一陣騷動,叫喊聲、腳步聲不絕於耳,醫護人員也都朝著發出聲響的那間病房匆匆跑了過去。

又過了一會兒,嘈雜的聲音才逐漸安靜下來,醫生和護士們也紛紛回到各自的崗位上。幾分鐘之後,我看到幾位工作人員推著一輛車子從我的門前走過,那上面躺著一個人,從頭到腳都被白布蓋著,顯然是一具屍體。

我按鈴叫護士,幾乎是鈴聲剛停,那位淺黃色頭髮的護士就進門了,我沒想到她的反應如此之快。我看到她的臉色有點蒼白。

「剛才出了什麼事?」

「是,是附近病房的艾克先生……」她猶豫一下說。

「是心臟病突然發作?」我緊張地問。

「是的。不過事前沒有一點徵兆。」她點了點頭說。

我留心觀察她的臉,試探地問:「心臟病突發的人,通常會疼痛得說不出話來,而艾克先生那樣大叫,是不是有點兒反常?」

她沉默了,過了一會兒,才小心翼翼地說:「對一般病人來說,應該不會這樣大叫,而是無力地倒下。不過也說不準,也許當時艾克先生的病情加劇,痛苦不堪,他用盡最後的力氣大叫起來……這一現象確實有些……不正常。」

她似乎也覺得難以自圓其說,便朝我抱歉地笑了笑,說:「你不要疑神疑鬼,你的身體已經大有好轉,過不了多久就可以出院了。」

她越是這樣安慰我,我越是憂心忡忡,不僅白天想這件事,甚至連晚上也琢磨,我擔心自己也會突發心臟病,很快痛苦地死掉。後來,醫生給我吃了一種特殊的藥片,我才恢復平靜。

在接下來的兩天里,平安無事。

這天下午,我又像往常一樣坐在床上閱讀。這時,門突然開了,我頓時感到頭皮發麻,再度感到有一雙眼睛正在門口死死地盯著我。

我壯起膽子抬頭向門口看去,果然又是他!那個身穿羊駝呢夾克,手拿黑色臟口袋的理髮師。他和上次一樣,正站在門邊沖我揚了揚眉毛,似乎在問我是否要理髮。

我的心頭頓時升起一股怒火,這個該死的傢伙,又來嚇我了!雖然我沒關門,但總該先輕輕地敲兩下吧?簡直一點教養都沒有!

「你給我出去!我不理髮。」我怒氣沖沖地對他說,「如果我需要理髮,自然會請護士小姐通知你的!」

他沒有挪步,仍然面無表情地站在門邊,就像帶了一副人皮面具一樣,只有一雙眼睛在不停地轉動,眼神中流露出無比的失望。在我看來,他那眼神中似乎不僅僅是失望,而且還有憎恨。不!不僅僅是憎恨那麼簡單,是充滿了怨毒!他那怨毒的眼神,彷彿要將我的身體撕碎。我頓時感到一陣熱血向上涌,整個心似乎也懸了起來。

我故作鎮定,用一種相對和緩的語氣對他說:「請你離開好嗎?我是一個心臟病人,我需要休息。」

我不知當時是否出現了幻覺,因為我彷彿看見他向我鞠了個躬,然後就轉身離開了。

到了傍晚時分,我正在病房裡等待護士送晚飯,突然,附近房間又傳來一聲令人驚異的叫聲,只不過這回與上次不同,不是高聲尖叫,而是低沉的哀鳴,彷彿被人扼住喉嚨發出的一般。

我整個人都呆住了,心也彷彿蹦出了嗓子眼兒。接著,又是一陣嘈雜的呼喊聲、腳步聲,在這些聲音中似乎還夾雜著逃跑聲和追逐聲。聲音逐漸向著醫院的防火通道而去,越來越遠,最後就什麼也聽不見了。

由於醫院走廊的光線不太好,我看不清楚外面究竟發生了什麼,只能從聲音的距離判斷,這次出事的病房似乎離我的病房更近一些。過了一會兒,我看到工作人員推著一具屍體從我的門前走過,看來又有一位病友離我而去了。

我想弄清楚最近到底發生了什麼,於是就按鈴召喚護士,但這次進來的不是先前的那位,而是一位身材嬌小,長著一頭紅髮的新護士。原來,先前那位瑞典籍護士休假了,今天由這位新護士照顧我。我注意觀察她的表情,顯然她臉上的笑容是勉強裝出來的。

「剛才去世的那位又是誰?」我問。

她先是猶豫了片刻,最後開口道:「是梅爾先生,住在375病室。」

我的心頭一緊:「375室?我的病室是377,沒想到我們挨得這樣近!」

我還想從新護士那兒多了解一些情況,但是她搖搖頭,告訴我說她也不太清楚,因為梅爾先生出事時,她並不在現場,她也是幾分鐘前才知道梅爾先生發生了不幸。

第二天,我想從其他幾位護士那裡套取點兒有用的信息,但均一無所獲。我猜想,一定是院方給她們下了封口令,因為她們幾乎異口同聲地說梅爾先生死得十分安詳,也都矢口否認梅爾先生在死前曾發出過呻吟或者哀鳴。她們還說,梅爾先生在昏迷之前曾按鈴呼叫護士,即使當時發出了哀鳴,那也是昏迷中發出的「無意識的」叫喊。

我又問她們:「走廊里傳來的逃跑聲和追逐聲是怎麼回事?」她們均推說不知,其中有一位護士甚至還說那是我睡眠不足而產生的幻聽,根本沒有發生過那樣的事。

其實,我也不想讓自己陷進這些令人不快的事中,但是我心中的疙瘩一天不解,我就一天無法忘記。

這天下午,我正在房間里閱讀好友的來信,這時,門口傳來了輕輕的敲門聲,我循聲望去,只見一位年輕人站在門口,他頭髮光亮,蓄著八字鬍,上身穿著一件潔白的夾克,手裡還提著一個褐色的小箱子。

「先生,我是醫院的理髮師,請問,您要理髮嗎?」他客氣地問。

我猶豫了一下,說:「現在我有點兒忙,這樣吧,等過一兩天我再和你聯繫。」

「好的,先生,過一兩天我再來。」他友善地點點頭。

他剛一離開,我就有點兒後悔了,覺得應該讓他留下來。首先是我的頭髮確實很長了,應該理個髮;其次我可以從他那裡打聽一下另一位理髮師的消息,也就是嚇了我兩次的那個傢伙,當然,我希望他永遠不要再出現。

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我的病情恢復得很快,已經能下床活動了。一天下午,我乘著輪椅到院子里曬太陽,正當我坐在溫暖的陽光下發獃時,迎面走來了一位醫院的保安,我就招呼他過來和我聊聊天。

我這一生從事過許多工作。年輕時,我也曾經在一家公司當過保安,因此,我和醫院的這位保安很有共同語言,於是我們就坐在陽光下愉快地聊了起來。

漸漸地,我們聊天的話題轉到了前不久死去的那兩位心臟病人上。我很快注意到,這位新認識的保安朋友似乎開始顧左右而言他,而且還顯得很不安,不時地看看周圍是否有人在聽我們的談話。

在我的一再追問下,他最後終於靠近我,壓低嗓音說:「我可以告訴你真相,但你必須保證守口如瓶!」

「放心吧,我可以用人格擔保,決不向他人吐露一個字!」我向他發誓說。

他點了點頭,思索良久,似乎在考慮該如何開頭。

「就說說他們是怎麼死的吧。」我提醒他。

「好吧。那兩位病人的死狀非常怪異,」他回憶說,「他們死時都面露恐懼之色,兩眼圓睜,肌肉扭曲,彷彿在死前看到無比恐怖的景象。」

「那麼,走廊里的腳步聲是怎麼回事?」我好奇地問。

「這就是另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了,」他說,「當醫護人員聞聲趕去時,都看見一個矮個子的傢伙,手裡提著一個黑色的口袋,迅速逃離現場。在第二次時,我也親眼目擊了,甚至還追趕了一段路。」

聽到這裡,我覺得心臟跳動的速度越來越快,我用顫抖的聲音說:「你可曾看清他的長相?」

「很可惜,我只看到了他的側臉,」那個保安說,「那個人又瘦又小,穿著一件薄薄的羊駝呢夾克,手上還拎著一個破舊的黑口袋,我從他臉的側面看上去,什麼表情都沒有。噢,對了,他的眉毛又濃又黑!」

「果然是他!」我驚叫道,「我知道他是誰,他是你們醫院裡的理髮師呀!」

「理髮師?」那個保安的神情一下子變得困惑起來,「不可能,醫院裡的理髮師是一個年輕人,留著八字鬍,穿白色外衣,他是這家醫院唯一的理髮師,再沒有第二個。」

這下該輪到我困惑了。我眨了眨眼睛,又問:「你看見那個人後來逃到哪裡去了?」

保安托著下巴說:「哦,他第一次出現時,我沒看見,但他第二次出現時,我正好在一樓巡視,我看見這個小子從梅爾先生的房間逃出來,我立刻追了上去,可他順著防火通道跑了。」

「你沒追上他?」

「沒有,」保安搖了搖頭,「這傢伙的身手太敏捷了,就像一隻兔子,當我追到停車場時,他三下兩下就爬過了停車場的圍欄,而我卻花費了兩三分鐘才翻過去,等我再找他時,早就沒影了。」

我聽得目瞪口呆。

保安看我這副表情,苦笑著說:「你知道嗎,接下來還有更令人不可思議的事呢!」

「什麼事?你快說說!」我追問著。

「你還記得他手裡拎著的那個黑口袋吧?」

「記得,」我連忙點頭。

「當他翻越圍欄時,口袋被圍欄刮破了,裡面的東西散落了一地,」他說,「事後我走過去一看,你猜裡面裝的是什麼?」

「別吊我的胃口了,你快說!」

「那袋子里裝的是泥土,就是普通的那種。」他說。

「泥土有什麼奇怪的?」我有些失望。

「你肯定想不到,在那兩位死者的床上,我們也發現了同樣的土!」

「啊?」我吃驚地睜大眼睛。

「也許我不該跟你說這些,不過既然已經說了,就把我所知道的都告訴你吧。」那個保安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後來,我把那袋子里的泥土作為物證交給了警方。不過,在此之前,我偷偷留了一些,交給我在實驗室工作的一位好朋友,請他幫忙化驗一下泥土的成分。你猜他發現了什麼?」

「發現了什麼?」我緊張地問。

他湊近我的耳朵,小聲說:「那些泥土是來自墳墓的!」

「啊!」我驚訝得叫了一聲,「你的朋友怎麼知道那泥土來自墳墓?」

「我的朋友用顯微鏡觀察了泥土的成分,發現裡面混有大理石和花崗岩的細碎片,還有人造花和花圈的碎片。朋友還說,他在泥土樣品里找到了兩片碎骨,經過鑒別,那是人類的骨頭!而且,這些泥土裡還混著苔蘚,好像是有人從潮濕、黑暗的墳墓里將它們挖掘出來的!」

保安的故事講到這裡就結束了。

自那以後,那個矮小的傢伙就再也沒有出現過,沒有人知道他從哪裡來,也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裡。

後來,我把這個故事講給朋友們聽,一位自認聰明的朋友推測說,那個矮小的傢伙其實是個精神病患者,他潛入醫院是為了嚇唬病人。他戴著面具,潛入病人的房間,然後突然摘掉面具,結果嚇死了艾克先生和梅爾先生。至於他為何在病人的床上留下泥土,那就不得而知了。

朋友的解釋有一定道理,可我卻不能接受。

我認為:那個矮小的傢伙,或許並不是人類,而是某種「東西」。那種「東西」由於某些模糊的超自然原因,根本無能力進入一位病人的房間,除非房間的主人允許它進去。我相信,艾克先生和梅爾先生正是允許那「東西」進入房間,才被嚇死的。而我正因為拒絕了它理髮的請求,才逃過一劫。

當然,上述觀點只能埋藏在我的心底。

不過有一點我敢肯定,那就是,如果我當時答應那「東西」進入我的房間,你或許就讀不到這個神秘的故事了——我的下場恐怕與艾克先生和梅爾先生沒什麼兩樣!

它到底是誰呢?或許,我永遠都找不到答案。

坦白

在海倫下葬后的一個早晨,巴利獨自一人坐在客廳里喝酒。

他無比傷感地看著掛在對面牆上的一幅油畫,那是一位著名畫家專門為他太太畫的。畫面上的海倫美艷絕倫,這不僅僅是因為畫家技藝高超,而且還因為海倫本身就是一位非常漂亮迷人的女人。只可惜,在上周六舉行的一次雞尾酒會上,她被人殺害了,永遠地離開了這個世界。

巴利一邊喝著悶酒,一邊默默地想著。這時,電話鈴響了,原來是米勒警官打來的,他是負責調查海倫被害一案的警官。

「很遺憾,巴利先生,我們的調查一直沒有新的進展。」米勒警官在電話里對巴利說,「能用的辦法我們都用過了,但還是一無所獲。坦白地說,你太太這件案子恐怕我們也無能為力了,除非……」

「除非什麼?」巴利問。

「除非兇手自首,」米勒警官用一種內疚的語氣說。

巴利沉默了一會兒,說:「好吧,我相信你們已經儘力了。米勒警官,今天我準備離開這棟房子,去城裡的俱樂部住一段時間,主要是散散心……請問,你找我還有其他事嗎?」

「是的。巴利先生,我還想問一下,你是不是已經看過你的信件呢?」

「信件?」巴利扭頭看了一眼,在桌子上堆放著一摞未拆封的信件和明信片。

「這與我太太的案件有什麼關係嗎?」巴利問道。

自從上星期太太被害之後,巴利就沒有心情拆閱那些信件,他知道,那多半是親友和同事寫來安慰他的。

「據我們推測,兇手可能也會寄張慰問信或明信片。」米勒警官解釋說。

「難道他殺了我的妻子,還會假惺惺地寄一封懺悔書過來,安慰我悲痛的心不成?」巴利說,「我可不信!」

「巴利先生,你誤會了,」米勒警官說,「我們懷疑,兇手或許就是你的一位朋友,他殺害了你的太太,然後再寄來慰問卡用以掩人耳目,以前就有這樣的案例。所以,我希望你好好檢查一下那些信件,如果兇手寄來了信件,就可以從他的措辭上尋找出一些蛛絲馬跡。明天我再去親自檢查一下那些信件。」

「好吧」,巴利無精打采地說,「可是,我怎麼也不敢相信!參加上周六雞尾酒會的都是我生意上的好朋友,他們怎麼會殺害我的太太呢?」

「但問題是,參加宴會的人都承認自己喝得太多了,連你不也是這麼說的嗎?」

「的確,」巴利苦笑了一下說,「當時,大家的確都喝醉了,並且場面一度失控,好在是在海濱舉行,否則一定會招致鄰居們抗議的。」

「巴利先生,根據我們的推測,案情的經過應該是這樣的,」米勒警官說,「在雞尾酒會期間,你太太獨自一人來到樹林中的空地上,這時,有一位客人借著醉意調戲她,你太太拚命反抗,那個人順手從地上拾起一塊石頭砸了過去,結果失手把她打死了。由於案發地點距離酒會現場有段距離,所以沒有引起別人的注意。事後,那個人又悄悄混進酒會的賓客中,最後逃離了現場。」

巴利不願再回憶那天晚上的事,但他還是問道:「你們怎麼能確定不是過路人乾的呢?」

「絕不可能是過路人,巴利先生,」米勒警官說,「你想想,那塊海濱是你家的私有領域,房屋四周安裝了圍欄,而且周圍的路上巡邏車不斷,過路人是不敢在那裡作案的……我知道,你心裡不願意接受兇手是你朋友這樣一個事實,但恐怕正是如此。」

「好的,我明白了。我會好好配合你們,對信件進行仔細檢查。」說著,巴利就放下了電話。

巴利倒了一杯威士忌,慢慢走到太太的畫像前,舉杯向畫中微笑著的海倫致意,他不禁又回想起事發時的情景:「……當客人們發現海倫的屍體時,她臉上滿是痛苦的表情,躺在海濱附近的一處小樹林中,衣服已經被撕裂,頭上流出的鮮血浸透了泥土。這一切就像自己用石頭擊中她的腦袋后,離開時的樣子……自己之所以要殺死太太,是因為她與卡蒙有染。本來是想殺掉太太並嫁禍給卡蒙的,但遺憾的是這一點沒有實現,因為自己沒有想到,客人們在樹林中發現太太的屍體之前,卡蒙就恢復知覺並迅速逃離了現場……」

想到這兒,巴利使勁兒晃了晃頭,想把這件事徹底忘掉。讓他感到慶幸的是,儘管沒有嫁禍給卡蒙,可至少到目前為止,警方還沒有懷疑這件事是自己乾的。

巴利是個經驗豐富的推銷員,他深知,要想把商品推銷給別人,首先要說服自己——這種商品是最好的。所以,在面對太太被害這件事上,他也首先要說服自己——他和太太之死毫無關係。

就在巴利陷入遐想時,突然響起門鈴聲,嚇得他差點兒從椅子上跳起來。他仔細聽了聽,這鈴聲並非來自前門,而是從後門傳來的——那裡平時很少有人按。巴利站起來,滿腹狐疑地穿過廚房,打開了後門。

門口站著的人令巴利大吃一驚,居然是卡蒙!

卡蒙臉色蒼白,沒有一絲血色。他沒有說話,徑直走進了巴利的客廳。巴利關好後門,也跟著卡蒙進了屋,兩個人在客廳里坐下。

「卡蒙,怎麼是你?」巴利驚訝地問,「你怎麼不走前門?」

「你看了嗎?」卡蒙沮喪地說。

「看什麼?」巴利說,「我不明白。」

「是我失手殺死了你太太」,卡蒙哭喪著臉說,「我昨天寫了一封信給你,在信里我承認了我的所作所為——你太太是我殺的。」

「是你?」

「是的。但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會那樣做。」卡蒙幾乎帶著哭腔說,「那天我喝醉了,在樹林里散步時,我看見你太太獨自一人站在那裡,她是那麼漂亮迷人,我實在無法控制自己,就……」說到這裡,卡蒙用雙手捂住臉,哭了起來。

聽了卡蒙這番話,巴利幾乎驚呆了,他完全沒想到,卡蒙居然會相信是自己殺了巴利太太。這也難怪,那天卡蒙喝醉了酒,在樹林中昏睡過去,當他醒來時,發現巴利太太的屍體就倒在旁邊,而且自己手裡還攥著一塊沾滿鮮血的石頭……

「想不到卡蒙自己主動把罪責都攬到身上了。」巴利暗暗竊喜,「看來這一招幹得比預期的還要好!」

「巴利,那天的事情我完全不記得了」,卡蒙嗚咽著說,「當時,我一邊和她說話,一邊朝她走過去,後來,我就什麼都不知道了……當我醒來后,她已經死了……天哪!是我殺了她……」

「那信是怎麼回事兒?」巴利問。

「事發之後,我心中一直無法平靜,良心也備受拷問,於是我就給你寫了一封信,承認我就是兇手,在我還有一點兒勇氣的時候,急急忙忙寄給了你。」

說完,卡蒙從外衣口袋裡掏出一把手槍,掂在手裡,凝視著它,說:「巴利,你知道嗎?發生了那件事後,我想到了自殺,可……可是,我做不到,我沒有勇氣。」

「卡蒙,我收到了你的信,不過我還沒來得及拆開看,信就在你身後的桌子上。」巴利說。

「我壓根兒就沒想殺你太太,可是天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卡蒙哀嘆道,「我本應該自殺謝罪,或者向警方投案自首,但是今天早晨,我也想清楚了,我還有太太和兒女,我得為她們著想,我不能讓她們失去丈夫和父親,所以,我想找你要回那封信。」

「什麼?要回那封信?別做夢了!」巴利吼道,「那是你殺人的最好證據,我是不會讓你毀滅的!」

「我早知道你會這樣,所以我帶了『這個』。」說完,卡蒙突然用槍對準了巴利,兇狠地說,「對不起,你必須交出那封信,同時,我也必須殺死你!」

巴利這下子傻眼了,他帶著哭腔說:「不!卡蒙,聽我說,你弄錯了,你沒有殺死我太太!」

「你說什麼?」卡蒙疑惑地問。

「殺死我太太的,是我自己!因為我……我看見你們在樹林里……」

「你胡說!」卡蒙說,「那天我看見你太太一個人在樹林里,我借著醉意……調戲了她,結果遭到她的反抗,我就……」

「不!卡蒙,你喝醉了!真實情況是這樣的,」巴利尖叫著,「那天,她沒有拒絕你!我看見她和你在草地上擁抱。後來,你醉倒在地,她正低頭看著時,我從後面靠近你們,用一塊石頭砸向了她的後腦勺……然後,我把那塊沾血的石頭放在了你的手裡。」

「如果真像你說的那樣就好了,可是,那塊石頭就在我手中,是我殺了你太太……」卡蒙搖了搖頭說。

「不,不不!你千萬別這麼想,不是你,是我!」巴利絕望地叫著。

「巴利,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我別無選擇!」說著,卡蒙扣動了扳機,嘴裡還喃喃地說,「要是有其他辦法就好了。」

或許在巴利生命的最後幾秒鐘里,他也在想:「要是有其他辦法就好了!」

特別債券

赫伯一大早就起來了,他匆匆吃了口早飯,便抓起公文包準備去上班。剛走到門口,他又迴轉身,對著屋裡喊了一聲:「媽媽,我上班去了!」

「去吧,路上要小心,祝你今天工作愉快!」赫伯的媽媽那溫柔而甜美的聲音從卧室里傳來,「今天你不會遲到吧?」

「不會的,媽媽。」赫伯安慰著媽媽,他聽得出,媽媽的聲音裡帶有一絲疲倦。

「是七點鐘上班嗎?」媽媽問。

「是的。」赫伯回答著。他的眼睛掃過起居室,心裡不免有點兒酸楚。

赫伯的父親早年就過世了,是母親一手把他拉扯大的。母親曾經做過生意,但生意的慘敗讓赫伯家變得一貧如洗。現在,母子二人通過辛勤的勞動,勉強過上了可以糊口的日子。因為赫伯的薪水微薄,母親也不得不外出工作來貼補家用,因此,常年的辛勞讓母親變得比實際年齡要蒼老許多,而且還落下了一身的病。

赫伯站在門口,滿腹感慨地打量著起居室里的每件物品。在那些雖然陳舊但風格典雅的傢具中,有一個褪了色的紅木柜子——裡面擺放著母親辛辛苦苦收集的精緻瓷器,那些可都是母親最心愛的東西。在起居室的一角,還有一個小小的飾物架,上面掛著各色各樣的小玩意兒,雖然這些物件並不貴重,但每一件都凝聚著赫伯對家庭生活的美好回憶。今天,自己就要永遠告別這兒的一切了。

赫伯關上房門,走進公寓的電梯,按了去一樓的按鈕。這部破舊不堪的電梯發出吱吱咯咯的響聲,緩緩地下降。赫伯靠在電梯里,凝視著電梯的內壁,那上面被淘氣的孩子刻滿了歪七扭八的字。在赫伯四十年的人生歲月中,他在這幢公寓中度過了三十年,這部老掉牙的電梯見證了他的少年時代。在這裡居住了這麼多年,赫伯從來沒有像其他孩子那樣在電梯里亂寫亂畫過。這時,他把手伸進懷裡,摸了摸那把掛在懷錶鏈子上的刻刀,心中有一股想在電梯里刻上自己名字的衝動,但天生的膽怯和遵守秩序的習慣,讓他將手又從懷裡抽了出來,他嘆了口氣,以後永遠沒有機會了!

赫伯是個循規蹈矩、一絲不苟的人。幾十年來,他一直安分守己地生活,兢兢業業地工作,靠一點兒微薄的薪水過活。有時候,他也想過要改變現狀,但每次都因為缺乏足夠的勇氣而退縮了。但是今天,他終於下定了決心,計劃在太陽落山之前從公司偷竊五十萬元。想到這裡,他的臉上流露出一絲微笑。

和往日一樣,赫伯仍舊坐在班車的第三車廂的後排。他從公文包里拿出一份《紐約時報》,先是整整齊齊地將其摺疊成四分之一,然後再把報紙靠近眼睛,用他那近視的雙眼閱讀當日的新聞。

班車到了華爾街站,赫伯將報紙放回公文包,和許多身穿黑色嗶嘰呢西裝、頭戴圓頂禮帽、手拿雨傘的人一起下了車。他從車站出來,向一幢寫字樓走去,走到寫字樓門口的時候,朝門衛點點頭示意,然後就乘電梯上到十六層。走出電梯,他來到一扇半透明的玻璃門前,那扇門上寫著一行字:

泰波父子公司,創立於1848年,紐約證券交易公會會員。

這裡就是赫伯工作的地方。

赫伯推開玻璃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塊黑板,上面用粉筆記載著前一天各公司的股票行情。赫伯沿著走廊徑直走進一間辦公室,這裡有六張辦公桌,靠牆邊放著幾個帶有玻璃門的文件櫃,那裡還有一扇窗戶。赫伯的辦公桌在最裡面,周圍用擋板與其他人的辦公桌隔開,這表明赫伯在這家公司已有二十多年的資歷。

快到七點鐘時,辦公室的其他同事陸陸續續地都來了。第一個進來的是比利,他瘦瘦高高,面容顯得有些憔悴,他在這家公司的資歷只比赫伯少兩年。比利進來以後,先和赫伯打了個招呼,然後便坐到自己的位子上去了。隨後進來的是芬黛小姐,她今年三十歲,是公司副經理泰波的秘書,這是一個非常有才幹的女人。芬黛坐下來之後,第一件事就是打開梳妝盒補妝。接著進來的是兩位年輕的小職員,最後才是公司副經理泰波的外甥勞倫斯。

七點鐘剛過,副經理泰波就從裡面的辦公室走出來,他巡視了一番,見大家都準時坐在了座位上,他很高興,然後示意芬黛小姐到他辦公室里去一趟。

九點半,芬黛小姐從副經理辦公室走出來,她臉上沒有任何錶情。隨後,泰波也走出來,他來到赫伯的辦公桌前。

「赫伯,早上好!一切都好嗎?」泰波說話的腔調總是給人一種假惺惺的感覺。

「我很好,泰波先生。」赫伯回答說。

「我考慮了,有一個任務要交給你。」

「好的,請吩咐。」赫伯爽快地說。

「今天是星期五,下午會送來一批特別債券,由你負責接收。這些債券都是可以自由流通的,你負責把它們存到樓下的倉庫里,沒問題吧?」泰波認真地說。

「沒問題,交給我好了!」赫伯點了點頭。

這時,另一張辦公桌旁的勞倫斯站了起來,他走到泰波身旁說:「舅舅,讓我來配合赫伯一起做吧。」

泰波轉過頭來問赫伯:「讓勞倫斯協助你吧,怎麼樣?」

赫伯可不想有人插進來破壞自己的計劃,他說:「我想我一個人就夠了。」

「好吧,那就由你一個人負責。」泰波說。

勞倫斯只好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他臉色微微漲紅,顯得有些不服氣。

泰波交代完工作以後,就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

這時,赫伯環顧了一下四周,見大家都在忙著各自的工作,他就拿起電話,連續打了三個:第一個是打給他母親的;第二個是約兩個人在一個自助餐館見面的;第三個則是給樓下的房地產公司的。

赫伯放下電話后,拉開辦公桌中間的抽屜,從裡面拿出一沓空白收據,開始在上面填寫起來。這些收據是他上個月從一家運輸公司搞來的,下午送特別債券的也是這家運輸公司。

中午快下班時,赫伯已經將那些假收據都填寫完了。他小心地將它們放回中間的抽屜,藏在最裡面,將抽屜鎖好。然後,他穿上外套,戴上帽子,和同事們打了個招呼之後就走出了公司。

赫伯乘坐電梯來到一樓,他走出寫字樓,朝五條街之外的一家小自助餐館走去。在餐館里,他選了幾樣食物,然後端著盤子走到兩個男人身旁。那兩個男人一個瘦高,另一個矮胖,他們正是赫伯打電話約的那兩個人,其中瘦高的叫斯通,矮胖的叫布朗,都是與黑社會聯繫頗多的人,赫伯是三個星期前在紐約的酒吧里認識他們的。

赫伯一邊吃著午飯,一邊向他們說出自己的目的。剛開始時,斯通和布朗還顯得有些心不在焉,然而當赫伯提到這筆特別債券的總金額時,他們兩個才大吃一驚,瞪大眼睛互相望了望。

赫伯看著他們吃驚的樣子,說:「這可是一個發財的好機會,而且沒有任何風險,因為我早已經計劃好了!」說完,他又向前湊了湊,向他們詳細地介紹他的計劃。

在赫伯的計劃里,最重要的是要掌握好時間差。為此,赫伯已經連續幾個月觀察同事們的活動規律了。他知道,在星期五,大家總是會提前下班,而芬黛小姐每天都會在下班前五分鐘到洗手間化妝,這個時候,公司里只有副經理泰波一人在辦公室——最好的搶劫時機。

赫伯的計劃也非常簡單:下午由斯通和布朗先到樓下的房地產公司假裝談業務,等時間一到,他們再乘電梯到赫伯所在的公司,這時,公司里大部分職員都已經下班,芬黛小姐在洗手間化妝,只有赫伯帶著特別債券在副經理泰波的辦公室,這時,斯通和布朗就帶著面罩衝進去,拔出手槍,威脅他們交出債券,然後再將副經理泰波打昏在地,為了避免懷疑,他們也要打傷赫伯,不過絕不能傷及人命。

聽了赫伯的計劃,斯通充滿疑慮地問:「我們搶到債券之後怎麼辦?那個叫芬黛的女人五分鐘之後就會回來,而五分鐘內我們是根本來不及逃出這幢大樓的!」

「是啊,」布朗接著說,「如果芬黛報警,警衛就會封鎖大樓的出口,那我們就無法將債券帶出樓去了。」

「你們放心,這些我早就想到了。」赫伯得意地說,「我有一個辦法,絕不會讓他們找到那些債券。」

「什麼辦法?」斯通和布朗頓時揚起了眉毛。

「你們身上根本不需攜帶債券!」赫伯說。

「不帶?」兩個人都困惑不解地搖了搖頭。

「這就是我的計劃中最關鍵的部分了,也是最後的一個細節。」赫伯示意兩個人靠近些,「你們倆好好聽著,在你們把副經理泰波打昏之後,就把桌子上的債券都扔進一個我早已準備好的廢紙簍,同時,我還會在桌子上準備一些廢紙,你們也順手一掃,將廢紙掃落到廢紙簍里,把債券蓋住,然後你們就從防火樓梯走下去,記住把面罩和手槍丟掉,最後大模大樣地離開。」

「這麼說,只要我們身上沒有可疑的東西,警衛就不會阻攔我們了?」布朗問。

「當然。」

「那你怎麼把債券帶出大樓呢?」斯通問道。

「這好辦,」赫伯說,「當警察到來后,他們會挨個盤問,但是他們不會懷疑到我頭上來,等他們離開后,我再把債券從廢紙簍里取出來,然後放進手提箱裡帶出大樓。」

「真是太好了!」布朗興奮地說,「五十萬元的債券,得來全不費工夫!」

「沒錯!事成之後,屬於你們的那部分,我絕對一分不少!」赫伯說,「下面,我們再把行動步驟和時間確認一下。」

赫伯又向他們重複了一遍各項步驟,還和他們對了一下手錶。最後,赫伯站起身,戴上圓頂帽,嚴肅地說:「咱們分頭準備,別出岔子,四點五十八分見!」

下午三點半,運輸公司將特別債券送到。

下午四點鐘,赫伯在辦公室里暗暗祈禱:斯通和布朗一定要按計劃來到樓下。

四點十五分,赫伯從抽屜里拿出一張黃色的收據放在桌子上,開始登記偽造的項目。

到下班時間了,勞倫斯第一個離開了辦公室,接下來是另外兩個年輕職員,最後,比利也離開公司回家了。

赫伯看了一下表,已經是四點五十五分了。這時,芬黛小姐拿著一隻手提袋向洗手間走去。就在芬黛小姐離開辦公室后,赫伯迅速將紙簍放在一個不起眼的位置,還把十幾張廢紙也放在辦公桌上,他打量了一下,覺得一切都準備妥當了。然後,他拿起那幾大捆債券,敲門走進副經理泰波的辦公室,請他簽字。

這時,錶針正好指到四點五十八分,「他們兩個該來了。」赫伯心裡暗想。

接下來的一切,都按計劃發生了——兩個帶著面罩的人闖進了泰波的辦公室,持槍威脅他交出債券,拿到手后,就把泰波打昏了,緊接著也把赫伯打昏了。赫伯躺在地上,透過眼睛的縫隙,看見斯通和布朗將債券丟進廢紙簍,接著,幾張廢紙也滑落進去,將債券蓋了個嚴嚴實實,最後,斯通和布朗倉皇地逃向防火樓梯……

大約一分鐘后,辦公室里響起了芬黛小姐的尖叫聲。

一個小時之後,警官結束了對芬黛小姐和副經理泰波的詢問,又轉向赫伯。

「這麼說,你無法描述出歹徒的相貌?」

「是的,」赫伯回答說,「當時他們都帶著面罩,我沒有看到他們的臉,只知道其中一個矮胖,另一個瘦高。」

「這是被搶債券的全部號碼嗎?」警官從泰波的辦公桌上拿起一張號碼單,問赫伯。

「對!」

「那好,」警官轉身對身旁的一個警察說,「立即通知有關部門,這組號碼的債券全部作廢!」

赫伯心中暗笑:「這組號碼全都是偽造的!」

泰波被打得不輕,這時,他揉著受傷的腦袋問警官:「現在,我可以去醫院了嗎?」

「你去吧,我再向這位赫伯先生了解一下情況。」警官說。

於是,副經理泰波就在芬黛小姐的陪同下去醫院了。

警官坐在辦公桌的後面,向赫伯詢問著事發時的一些細節。他在問話時,右腳來回擺動著,有好幾次踢到了廢紙簍,紙簍晃了幾晃,差點兒翻倒。那一刻,赫伯緊張得心都快要從嗓子眼兒里跳出來了,他急忙假裝若無其事地走了兩步,有意無意地用腳尖將廢紙簍穩定住。

這時,門開了,走進來一個滿臉皺紋的蒼老女人,她推著一輛手推車,車上還放著一個大麻袋。警官詫異地看著那個老女人,赫伯連忙解釋說:「噢,她是清潔工,每天下班后都來打掃衛生,我們還是去裡間談吧。」

說著,赫伯帶著警官走進泰波辦公室的裡間,繼續講述當時的情況。

這時,赫伯聽到外間有擦桌子的動靜,還有紙簍被拿起來,裡面的東西被倒進大麻袋的聲響,他心裡不禁一動。

當赫伯和警官從裡間出來時,他裝作不經意地走到紙簍前一看,裡面空空如也!

警官與赫伯的談話結束后,也離開了。赫伯不敢久留,慌忙乘電梯下樓,然後三步並作兩步地跑到街道的拐角處叫了一輛計程車,「快,去機場!」赫伯對司機說。

十分鐘后,計程車到達了機場。赫伯跳下車,一路飛奔跑進候機室,這時他聽見廣播正在播報:「最後一次播報,最後一次播報,飛往裡約熱內盧的706航班的旅客請走4-C門,飛機馬上就要起飛了!」

赫伯迅速跑到4-C門前,只見門口站著一位身穿黑大衣、戴花帽子的人,那個人背對著他,旁邊還有兩個行李箱。

赫伯立即跑過去,從後面拍拍那個人的肩膀說:「媽媽,我來了!」

「太好了!孩子,」那人轉過頭來,用溫柔甜美的聲音說。那正是赫伯的母親,她看起來臉色不錯。

「媽媽,一切順利!我們終於可以離開這個國家了。」赫伯一邊說著,一邊拉起行李箱,和母親一起向登機口走去。

他笑了,從今以後,媽媽再也不用在泰波父子公司當清潔工了。

偷梁換柱

「喂,我昨天買的立體電唱機怎麼還沒送來?」我在電話里責備著電器商店的老闆,「明明說好了上午送來,現在都快中午了,你們是怎麼搞的?」

「非常抱歉,非常抱歉!」電器商店的老闆在電話那頭忙不迭地賠不是,「我們的送貨人員已經出發了,也許他們在路上耽擱了,請您稍等一會兒,我保證他們中午之前就會送到府上。」

我又等了一會兒,果然看見一輛送貨車停在了樓下,兩名送貨員正抬著一台立體電唱機上樓。由於樓道太狹窄,而電唱機又太沉重,他們只能一前一後地逐個台階搬動,不一會兒,他們就累得氣喘吁吁了。

我站在門口,迎候他們上來。我用一隻手撐住門,另一隻手指了指房間裡面說:「就放在那裡,對,靠著牆放。」

他們吭哧吭哧地把電唱機搬進房間,在我指定的地方放好,然後開始調整電線插頭。我則撿起沒有掛上的電話聽筒說:「親愛的,送電唱機的來了,剛才我去給他們開門了,過一會兒我再給你打電話吧,現在我們正忙著調試呢。」

我掛上電話,看著兩個送貨員不停地忙活。他倆一個四十五歲左右,長得胖胖的;另一個則是二十齣頭的年輕小夥子。

年長的那個送貨員正打開電唱機的頂蓋,準備試試是否好用,那個年輕的則開始整理電唱機後面的導線。

「把電唱機調試好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我問。

「頂多五分鐘,」年輕的小夥子說,「對不對,史密斯?」

「用不了,三分鐘就能搞定。」那個叫史密斯的年長送貨員說道。

「太好了!」我看看手錶,說,「別著急,慢慢來,這大熱的天兒,給你們來罐啤酒吧?」

他們倆沖我點了點頭,笑了。

「你們等著,我去拿點兒冰鎮啤酒。」說完,我走進廚房,從冰箱里拿出兩罐啤酒,「你們要用杯子嗎?」

「不,直接喝就行。」史密斯說。

我把啤酒遞給他們,看著他們大口大口地暢飲。

「天氣這麼熱,你們還要出來送貨,真辛苦啊!」我對他們說。

「可不是嘛!老闆催得緊,客戶要得急,最後就苦了我們倆。」史密斯說,「我們的貨車上還有十四台電器要送,有電視機,也有電唱機,而且都是要送到郊區的,干這活兒可不容易啊。」

「再給你們拿幾罐啤酒路上喝吧。」說著,我又起身去了廚房。

「謝謝!我們不能再喝了,一會兒還要開車。」史密斯連忙推辭說。

「先生,你是做什麼工作的?」那個年輕的送貨員問我。

「我是警察,在反詐騙組工作。」

史密斯笑著說:「我就說嘛,看你精明幹練的樣子,我早就覺得你不是軍人就是警察。」

「既然你在警察局工作,那你應該認識布魯斯吧?」那個年輕人繼續問道。

「噢,我聽說過,他應該是緝毒組的吧。」我回答說,「只可惜,他因為收受賄賂被送到懲戒會了。」

「唉!他是我可憐的叔叔,」年輕人說,「只不過為了一件貂皮大衣,就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其實,布魯斯在警察局裡的人緣還不錯,雖然我只和他見過一兩次面,但對他印象很好。也許他是被人栽贓陷害了,但願他能洗脫嫌疑。」說著,我瞟了一眼立在牆邊的電唱機。那個電唱機非常豪華,價格也相當昂貴,一般警察的收入是無法承擔得起的。我看到他們倆的眼神里似乎也充滿了疑問,只不過沒好意思當面問我。

「這麼貴重的電唱機,我還不太會用,你們得給我演示一下。」我說。

「好的,等我們把啤酒喝完就演示。」

「不用著急,你們慢慢喝,我還有十分鐘的時間。」

於是,我們又繼續閑聊起來。

那個年輕的說:「你的職業真令人羨慕,我從小就夢想當一名警察,可惜我身高不夠,否則的話,也許我現在也穿上警服了。」

「身高不是最重要的,」我告訴他,「良好的品行和過人的智商才是最重要的。」

史密斯喝完了一罐啤酒,就繼續調試起電唱機,他一邊調試一邊問:「警官先生,你是便衣的,還是穿制服的?」

「我接觸的罪犯都是狡詐多端的詐騙犯,抓他們時,最好不要穿制服。」我說,「不過,即使我著便裝,也有好幾次讓他們從我手心兒里溜走了。」

「這種案子很難辦吧?」

「如果從技巧方面來說,是有一定難度,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會永遠逍遙法外。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只要他們犯案,就遲早有一天會落入法網。」

「嗯,你說的有道理!」那個年輕送貨員說。

「小夥子,就拿你叔叔來說吧,有人向他表達謝意,送他一件貂皮大衣,然後,轉身又去懲戒會告發,這不明擺著是一個害人的陷阱嗎?」我說,「可是,話又說回來,如果當初你叔叔不收受這件貂皮大衣的話,想害他的人又怎麼會有機可乘呢?」

聽到我這一番話,那個年輕人面露不悅的神色,我也就沒有再繼續說下去。

不一會兒,史密斯調試完了電唱機,他抬起頭來對我說:「機器調試好了,我們也該回去了。」

我看了看錶,說:「我也得走了。不過,在你們離開之前得先教我如何使用這台電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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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悚懸念袖珍館(全六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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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驚悚懸念袖珍館Ⅱ》(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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