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驚悚懸念袖珍館Ⅲ》(5)
第十七章《驚悚懸念袖珍館Ⅲ》(5)
血字的研究
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1878年,我從倫敦大學畢業,獲得了醫學博士的學位。不久之後,我又到內特黎進修軍醫必修的課程。讀完了課程之後,我很快被派往諾桑伯蘭第五明火槍團做了軍醫助理。當時這個團在印度駐紮。我還沒有趕到部隊,第二次阿富汗戰役就爆發了。在孟買上岸之後,得知我所屬的那個部隊已經向前挺進,深入敵境。但我還是跟著一群像我一樣掉隊的軍人追了上去,最後平安到達了坎大哈。在那裡,我找到了自己的部隊,立即展開了我的工作。
很多人因為這場戰役得到了升遷和榮譽,但是我得到的卻只是不幸和災難。在被轉調到巴克州旅之後,我就跟隨這個旅參加了邁旺德決戰——那可真是一場慘烈的戰役。在戰場上,一粒捷則爾槍彈擊中了我的肩膀,肩胛骨被打碎,鎖骨下面的動脈也被擦破了。如果不是我那忠誠的勤務兵摩瑞將我用馬馱回陣地,我恐怕早就落到那些殘忍的敵人手中了。
雖然沒有被俘,但是所受的傷卻使我憔悴不堪,加之長期的奔波勞累,使我更加虛弱。於是我就和大批傷員一起被送到了白沙瓦的後方醫院。我身體在那裡逐漸得到了恢復,不料當我剛剛能夠在病房中慢慢走動甚至還能在走廊上曬太陽的時候,我又病倒了。之後我得知自己染上了傷寒——那種印度的倒霉疫病!我一直幾個月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後來我的神志終於得到了恢復,身體也逐漸好起來。但是我的身體依然十分虛弱,經過醫生的會診之後,他們決定馬上將我送回英國,一天也不能耽擱。於是,我就搭乘運兵船「奧侖梯茲號」回到了英國。一個月之後,我在朴次茅斯的碼頭登岸了。那時候我的身體糟糕透了,我幾乎都喪失了恢復的信心。但是,善良的政府給了我九個月的假期,讓我好好調養身體。
我在國內沒有什麼親朋好友,所以自由得就像空氣一樣,更準確地說,是像一個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樣逍遙自在。在這種情況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倫敦這個大污水坑吸了進去,而大英帝國的所有遊民懶漢也都彙集在這裡。我在倫敦河濱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段時間,但是住在那裡很不舒服,而且非常無聊,錢一到手就花得精光,這可大大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我的經濟情況開始變得糟糕起來。不久之後,我覺得應該離開這個大都市搬到鄉下去住,或者徹底改變我的生活方式。最終我選擇了后一個方案,決定離開公寓,另找一個花費不多的住處。
就在我作出決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萊梯利安酒吧門前的時候,忽然有人拍了我的肩膀一下。我回頭一看,原來是小斯坦福——他在巴茨給我當過助手。對於一個形單影隻的人來說,在這人海茫茫的倫敦城裡居然會遇到熟人,的確是一件令人十分愉快的事。小斯坦福其實在那時候並算不上我特別要好的朋友,但我現在竟熱情地和他打起招呼來。見到我之後,他似乎也很高興。狂喜之餘,我立刻邀他一起乘車到侯本餐廳吃午飯。
當我們的車子穿過熱鬧的倫敦街道的時候,他非常驚奇地問我:「華生,你近來都在忙些什麼啊?你怎麼這麼憔悴,簡直只剩下一把骨頭了。」
我將自己的危險經歷簡單地對他講了一下,話還沒說完,我們的目的地就到了。
聽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之後,小斯坦福憐憫地說:「可憐的傢伙!你現在有什麼打算呢?」我回答說:「眼下我想找個住處,想租幾間價錢不那麼貴而又比較舒適的房子,還不知道應該到哪兒去找呢。」
我的夥伴說:「真是巧了,今天有兩個人對我說過同樣的話,你是第二個。」
「頭一個是誰?」我問道。
「那個人在醫院化驗室工作,今天早上看見他唉聲嘆氣,因為找了幾間好房子,但是租金太貴,他一個人住不起,但是又找不到跟他合租的人。」
我說:「這個好辦,如果他真想找人合租的話,我倒是個合適的人選。我覺得有個伴兒要比獨自一人住好得多。」
小斯坦福的眼睛從酒杯上方望著我,那樣子似乎覺得很驚奇,他說:「你還沒聽說過歇洛克·福爾摩斯吧,不然你恐怕就不想和他做一個長年相處的夥伴了。」
「噢?他有什麼不好的地方嗎?」
「嗯……我倒不是說他有什麼不好的地方。他只是經常會有些古怪的想法——他總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學。以我來看,他其實算得上是個正派的人。」
我說:「他是一個學醫的吧?」
「不是,其實我現在也沒搞清他在研究些什麼。我相信他對解剖學研究得很深,而且可以說是個一流的藥劑師。但是據我所知,他從來就沒有系統地學過醫學。他研究的那些東西非常雜亂,簡直不成系統,甚至讓人覺得十分離奇;但是他卻積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識,那些知識足以使他的教授感到驚訝。」
我問道:「你從來沒打聽過他在研究什麼嗎?」
「沒有,雖然他高興的時候能夠滔滔不絕地講話,但是他不是那種會輕易說出心裡話的人。」
我說:「我倒是想見見他。如果是合租的話,我倒是很希望能夠和一個安靜好學的人住在一起。我的身體現在恢復得還不大好,受不了吵鬧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經受夠那種刺激了,這輩子再也不想受了——那麼怎樣才能見到你的這位朋友呢?」
小斯坦福說:「他現在一定還在化驗室里。他要麼是幾個星期不去一次,要麼是從早到晚在那裡研究東西。如果你想見他的話,吃完飯咱們就坐車去。」
「那好啊!」我說,於是我們又開始談論別的話題。
在我們坐上馬車去醫院的路上,小斯坦福又向我講了一些關於那位先生的詳細情況。
他說:「要是你發現和他處不來可別怪我。我也只是偶然在化驗室碰到他,僅僅是認識而已。除了跟你說的這些之外,我對他就一無所知了。既然你自己想要見他,那出了什麼事可別叫我負責。」
我回答說:「要是我們合不來,散夥也很容易。」我盯著我的同伴繼續說道,「斯坦福,你好像對這件事要縮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原因。難道這個人的脾氣就那麼可怕嗎,或者還有另外的原因?別吞吞吐吐的。」
小斯坦福笑道:「這麼難以形容的事,我還真不知道應該怎麼用言語表達出來。福爾摩斯這個人啊,我覺得有點太科學化了,甚至可以說是近於冷血的程度。記得有一次,我看見他居然讓他的朋友嘗植物鹼。你要知道,這並非出於什麼惡意,只不過是為了作一項研究,他僅僅是想正確地了解這種藥物的不同效果。說實在的,我想他自己也會毫不猶豫地一口把它吞下去的。他對於知識的渴求實在是太過強烈了。」
「但是這種精神並沒有錯啊。」
「是的,可是也未免太過分了。後來我甚至看見他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屍體,這難道還不算怪異嗎?」
「抽打屍體!」
「是啊,他說是為了看看人死了之後造成的傷痕是什麼樣的——我可親眼見過他抽打屍體。」
「可你還說過他不是學醫的呀!」
「唉,鬼知道他在研究些什麼東西。咱們到了,到底他是怎麼樣一個人,你最好自己瞧瞧吧。」說著,我們下了車,走進一條狹窄的衚衕,從一個小旁門拐進去,進入一所大醫院的側樓。我比較熟悉這種地方,用不著領路。我們走上白石台階,穿過一條長長的走廊。走廊兩邊的牆壁粉刷得很乾凈,兩旁有許多褐色小門。走廊盡頭那裡有一個比較低矮的拱形過道,這裡一直通向化驗室。
化驗室是一間大屋子,無數瓶子被雜亂地到處擺放著。屋子正中排列著幾張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邊擺著許多試管、蒸餾瓶和一些冒著藍色火苗的本生燈。只有一個人在屋裡,他坐在較遠的一張桌子旁,正在聚精會神地工作著。聽到我們的腳步聲,那人回頭瞧了一眼,然後就直接跳了起來,雀躍歡呼著:「我發現了!我終於發現了!」他一邊對我們大聲喊著,一邊拿著一個試管向我們跑過來,「你看這種試劑,我發現的,只能用血色蛋白質來沉澱,其他的都不行。」恐怕即使他發現了金礦,也不會比現在更高興。
小斯坦福給我們介紹:「這是華生醫生,這是福爾摩斯先生。」
「您好。」福爾摩斯非常熱情,使勁握住了我的手。我簡直無法相信他的力氣會這麼大。
「看得出來,您去過阿富汗。」
我非常吃驚,連忙問道:「您是怎麼知道的?」
「那沒什麼,」他咯咯地笑著,「現在要談的是這個,血色蛋白質的問題。當然了,您一定看出我這個發現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說:「嗯……從化學上來看,這無疑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從實用角度來看……」
「怎麼,先生,這可是近年來實用法醫學方面最重大的發現了!難道您不認為這種試劑能使我們在鑒別血跡的時候做到萬無一失嗎?到這邊來!」他似乎很著急,拉住我的袖口將我拖到他剛才工作的那張桌子前。「咱們需要點鮮血」,說著,他用一根長針刺破自己的手指,然後用一支吸管吸了血。
「現在,把鮮血放到一公升水裡去。看吧,這種血與水的混合液和清水沒什麼差別,因為血在溶液中所佔的比例還不到百萬分之一。但是,我依然確信咱們還是能夠得到一些特定的效果。」說著,他將幾粒白色的結晶物投入這個容器中,然後又滴上幾滴透明液體。一會兒工夫,溶液開始發生變化——出現了暗紅色,瓶底上開始出現棕色的沉澱。
「哈!哈!」他拍著手,像個小孩子得到新玩具一樣興高采烈地喊道,「怎麼樣,您看怎麼樣?」
我說:「這個實驗看來倒是非常精密。」
「簡直是妙極了!過去那種用愈創木樹脂檢驗的方法,又難又不準。而用顯微鏡檢驗血球呢,也不怎麼樣。要是血跡已幹了幾個小時再用顯微鏡檢驗,那就根本沒用了。看看現在,不論血跡新舊,這種新試劑都會與之發生化學反應。如果這個方法能早些被發現,那現在世界上數以百計逍遙法外的罪犯早就已經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的確如此!」我喃喃道。
「許多刑事案件都往往取決於這一點。有些案件在發生後幾個月才能查出疑犯。對他的襯衣或者其他衣物進行檢查之後,發現上面有褐色的斑點。可是這些斑點究竟是什麼呢?血跡或者泥點,還是鐵鏽、果汁什麼的痕迹?這個問題許多專家都感到為難,為何如此呢?還不是因為沒有可靠的方法來加以檢驗。可是現在,當他們有了歇洛克·福爾摩斯檢驗法,以後就大不相同了。」
說話的時候,他的兩眼炯炯有神。他還一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像是在向想象中正在鼓掌的觀眾致謝。
看到他那興奮的樣子,我覺得很驚奇,我說:「向你表示祝賀。」
「還記得去年在法蘭克福地區發生的馮·彼少夫一案嗎?如果當時就已經發現了這個檢驗方法,那他早就被送上絞刑架了。另外還有布萊德弗地區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和新奧爾良的賽姆森。我現在可以想到二十多個案件,這些案件用這種方法都會得到解決的。」
小斯坦福不禁大笑,他說:「你簡直是一本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可以創辦一份報紙,就叫『警務新聞舊錄報』。」
「讀這樣的報紙一定會很有意思。」福爾摩斯一面將一小塊橡皮膏貼在手指的破口上,一面說,「我必須得小心一點了,」他轉過臉來笑著說,「我經常會和毒藥接觸。」說著,他給我看他的手。那上面幾乎貼滿了同樣大小的橡皮膏,而且因為受到強酸的侵蝕,手上的皮膚都變了顏色。
「我們來找你是有點事情,」小斯坦福說著坐到一隻三腳高凳上,並且把另一隻凳子用腳推給我,然後接著說,「我的這位朋友想租個地方住,而你正抱怨找不著人合租,於是我就想給你們兩人介紹一下。」
福爾摩斯聽說我想合租,似乎非常高興,他說:「我看中了貝克街的一所公寓,完全適合咱們兩個人住。但願您對煙草味不那麼反感。」
我答道:「我自己一直在抽『船』牌煙。」
「好極了。我會經常搞一些化學藥品,還時常作試驗,你不討厭嗎?」
「我想不會的。」
「讓我再想想——還有什麼別的缺點呢?我心情不好的時候,可能會一連幾天都不開口,要是這樣的話,您可別以為我是生氣了,別管我就成了,不久就會好的。您也有什麼缺點要說說嗎?兩個人在一起住,最好能夠彼此先了解一下對方的缺點,開誠布公嘛。」
聽他這樣追根究底地問,我不禁笑了起來,我說:「我養了一隻小虎頭狗。我的神經受過刺激,怕吵鬧。每天不定時起床,會非常懶。我曾經還有其他一些壞習慣,當然,那是在我身體還強壯時候的事了,目前就剩下這些缺點了。」
他又想起一件事,急切地問:「拉提琴算是吵鬧嗎?」
我回答說:「那要看拉提琴人的水平了。提琴拉得好,那是一種享受,要是拉得不好——」
福爾摩斯看起來非常高興,他笑著說:「哦,那就好。如果您對房子覺得滿意的話,我想咱們就算是把這件事談妥了。」
「那咱們什麼時候去看房子?」
他回答說:「明天中午吧,你先到這兒來找我,然後咱們再一起去,到時候把一切事情都決定下來。」
我握著他的手說:「那好,明天中午準時見。」
我們走的時候,他又開始忙著作起了化學試驗。我和小斯坦福便一起走向我所住的公寓。
「順便問一下,」我突然站住,轉向小斯坦福說,「真是怪了,他是怎麼得知我是從阿富汗回來的呢?」
我的同伴笑了起來,那表情似乎意味深長,他說:「這就是他特別的地方了,不單是你,很多人都想弄明白,他究竟是怎麼看出問題來的。」
「這也太神奇了吧?」我搓著兩手說,「真是有意思極了。我真感謝你將我們兩人介紹到一起。你知道,研究人類最恰當的方法還真是得從具體的人著手呢。」
「嗯,你還真是得研究研究他,」在告別的時候,小斯坦福對我說,「可是你將會發現,他真是個難以搞明白的人物。我敢打賭,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容易得多。再見吧!」
我對他說了聲:「再見!」然後就慢步朝我的公寓走去,我覺得認識這個新朋友真是非常有趣。
演繹法
按照和福爾摩斯的約定,我們在第二天準時見了面,並且一同去了他上次所談到的貝克街221號看了一下房子。這所房子有兩間單獨的卧室,環境讓人覺得很舒適,空氣也很流暢,室內的擺設也讓人覺得心情舒暢,另外還有兩個大窗戶,因而室內的光線非常充足。無論從哪方面來看,這裡都令人覺得很滿意。我們合租之後,租金一經分擔,就不是什麼問題了。所以我們當場決定將房子租了下來。當天晚上,我就收拾好東西搬了進來。第二天早上,福爾摩斯也搬過來幾隻箱子和旅行包。我們打開箱子,開始布置陳設,忙了有那麼一兩天。一切安排妥當之後,我們就逐漸安定了下來,對這個新環境也漸漸熟悉起來了。
平心而論,福爾摩斯並非像我原先認為的那樣難以相處。他性格沉靜,生活作息也很有規律。很少看見他在晚上十點之後還不睡覺。他起得也很早,總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已經吃完早飯出去了。有時候,他靠在化驗室或解剖室里搞研究來打發一整天的時間。但是他偶爾也會步行到很遠的地方去,一般好像都是倫敦的貧民窟一帶。當他有興緻工作的時候,沒有誰能和他那份旺盛的精力相比;但是我所經常見到的還是一股與之相反的勁頭——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發上,從早到晚幾乎不說一句話,甚至連動也不動一下。每到這個時候,我總能看到他眼神中的那種茫然若失之感。如果不是知道他的日常生活是嚴謹而有節制的話,我會懷疑他是個癮君子的。
就這樣過了幾個星期,我對他這個人的興趣也開始與日俱增。他相貌不凡,很容易引起人們的注意。他身高有六英尺多一點,身體非常瘦削,所以顯得格外高大;目光犀利——茫然若失的時候除外;細長的鷹鉤鼻子給人以機警、果斷之感;下巴方正而突出,顯示出他過人的毅力。他的兩手雖然滿是墨水和化學藥品腐蝕的痕迹,但是擺弄起那些精緻易碎的化學儀器時,動作卻異乎尋常的靈活、仔細。
好吧,我承認福爾摩斯這個人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無時無刻不在想辦法讓他開口談談自己。或許讀者會認為我是個不可救藥的多事鬼吧。可是在您下這樣的結論之前,應當知道:我現在的生活是那麼的空虛無聊,而能夠吸引我注意力並以此打發時間的事物又是那麼貧乏。除非是天氣特別明媚,我的身體狀況是不會允許我到外面去走動的,而且我又沒有足以打破我單調生活的朋友來訪。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自然就對這個充滿了謎團的夥伴產生了極大的興趣,並且將大部分時間消磨在揭穿秘密上。
原先說他並非是在研究醫學。他在一次和我聊天的時候,親口證實了小斯坦福在這一點上的說法是正確的。他既不像是為了獲得科學學位而去研究任何學科,也不像是想要採取其他任何方式去進入學術界。但是他對某些方面的研究深度卻是驚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領域,他的學識是那樣的淵博,往往能夠語出驚人。可以這樣說,如果不是為了某個特定的目的,一個人絕不會這樣忘我地工作,來求得一個確切的結論。那些漫無目地讀書的人,涉及的領域或許會很廣,但是他們的知識卻很難達到精湛。除非是為了某種特殊的目的,否則不會有人願意在細微末節上下那麼大的工夫。
但是他在另一些方面知識的疲乏,足以像他知識的淵博一樣令人覺得不可思議。在現代文學、哲學和政治學方面,他的知識儲備幾乎為零。當我引用托馬斯·卡萊爾的話時,他竟然莫名其妙地問我卡萊爾是什麼人,都干過些什麼事。最令我驚訝的是:我無意中發現他居然對哥白尼學說和太陽系的構成也一無所知。一個生活在19世紀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在繞著太陽轉,這簡直不可思議。
看到我吃驚的樣子,福爾摩斯微笑著說:「是不是覺得不可思議?即使我知道這些,也會儘力忘掉的。」
「忘掉?」
他解釋說:「你應當知道,那種腦子可以容納無限多東西的想法是錯誤的,只有白痴才會把他碰到的各種破爛兒一股腦塞到裡面去!我認為人的腦子只是一間空著的小閣樓,往裡面裝東西應該有所選擇。裝得太多,反而會把有用的知識都擠出來。即使沒有擠出來,那麼多東西摻雜在一起,取用的時候也是非常困難的。所以一個聰明的人,在選擇要把什麼東西裝進小閣樓似的腦袋中的時候,是非常謹慎的。除了工作中能夠用到的東西之外,他什麼也不放進去,而這些東西應當是全面且有條有理的。如果你認為這間小閣樓的牆壁富有彈性,能夠任意伸縮,那就錯了。相信我所說的,總有那麼一天,當你學到新東西的時候,你會不知不覺地把以前熟悉的東西給忘了。所以最關鍵的是,不能讓一些沒用的知識把有用的擠出去。」
我爭辯道:「但是,那可是太陽系的問題啊!」
他不耐煩地打斷我的話說:「這和我有什麼關係?別說地球是繞著太陽走的,就算繞著月亮走,對我和我的工作又有什麼影響?」
我幾乎就要開口問他,他到底是幹什麼的時候,我從他的態度中發現,這個問題恐怕會引起他的不悅。於是我就將剛剛的對話分析了一番,想儘力從中找到一些能夠用於推論的線索。他說他不想涉及那些和他的研究無關的知識,由此可知,他所具有的一切知識都是與他的工作有關的。我用鉛筆在紙上把他所了解的一一列舉出來。寫完一看,我不禁笑了出來。紙上是這樣寫的:
歇洛克·福爾摩斯的學識範圍:
1.文學知識——無。
2.哲學知識——無。
3.天文學知識——無。
4.政治學知識——貧乏。
5.植物學知識——不全面,但是對顛茄製劑和鴉片卻非常了解。對毒藥比較熟悉,限於實用範疇。園藝學知識幾乎沒有。
6.地質學知識——比較注重實用,有限。他一眼就能分辨出土質之間的不同。他在散步回來之後,曾經把濺在褲子上的泥點一一指給我看,並根據泥點的顏色和成分說出是在倫敦的什麼地方濺上去的。
7.化學知識——非常精深。
8.解剖學知識——準確,但並不系統。
9.驚險文學——豐厚,熟悉近一個世紀中所發生的一切恐怖事件。
10.提琴拉得很好——如果他願意的話。
11.擅長棍術,也精通刀劍和拳術。
12.關於英國法律,掌握實用的那部分。
寫下這些東西,我非常懊喪,將它扔進壁爐里,自言自語地說:「如果想要通過把這些信息聯繫起來,以求找出一種和這些本領有關的行業來,結果依然搞不清這位老兄究竟是做什麼的話,還不如馬上放棄。」
記得在前面曾經提到過他會拉小提琴。他的琴其實拉得很出色,但是和他的其他本領一樣,也讓人覺得有些古怪。我知道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還是那些比較有難度的。因為他曾在我的請求之下,為我拉過幾支門德爾松的短歌和一些他自己喜歡的曲子。但是當他獨自一人的時候,他就很少會拉出什麼像樣的或者大家熟知的曲子了。黃昏時分,他閉著眼靠在扶手椅上,信手撥弄著平放在膝上的提琴。琴聲時而憂鬱高亢,時而古怪歡暢。這些琴聲很明顯地反映出他當時的某種思緒。但是我不知道撥弄這些曲調是否助長了他的這種思緒,還僅僅是一時的心血來潮。那些刺耳的獨奏經常讓我感到心煩,如果他不是常常在這些曲子之後,再拉上幾支我喜歡的曲子來作為對我忍耐的小補償,我恐怕真的就忍無可忍了。
在最初的一兩個星期中,我們並沒有什麼訪客。我還以為我的夥伴也和我一樣,孤身一人沒有朋友。但是很快我就發現,他認識很多人,而且是來自社會各個不同的階層。其中有一個人,長著一張蠟黃色的臉,眼睛是黑色的,給人一種獐頭鼠目的感覺。經福爾摩斯介紹,我得知他叫雷斯垂德。這個人每個星期都要來那麼三四次。一天早上,有一個打扮時髦的年輕姑娘來了,坐了半個多小時才走。當天下午,又來了一個衣衫襤褸、頭髮花白的客人,看樣子是個猶太小販,他的神情好像十分緊張,背後還跟著一個邋遢的老婦人。還有一次,來了一個白髮紳士。另外還有一回,一個身穿棉絨制服的火車服務員來拜訪。每當這些奇特的客人出現時,歇洛克·福爾摩斯總是請求我先把客廳讓給他,我也只好回到自己的卧室去。他經常為帶給我這樣的不便而道歉,他說:「我不得不用這間客廳來辦公,他們都是我的顧客。」這是個單刀直入向他提問的好機會,但出於謹慎考慮,我沒有刨根問底。我想他不談論自己的職業,必然是事出有因的。可是沒想到,不久之後他就主動地提到了這個問題,打破了我原先的想法。
我還清楚地記得,那天是3月4日,我比平時起得要早一點。我發現福爾摩斯還沒有吃完早餐。房東太太因為知道我一直喜歡晚起,所以還沒有為我準備座位,我的那份咖啡也沒有預備好。一時間我一股無名火起,立刻按鈴告訴房東太太,我應該吃早餐了。然後我隨手從桌上拿起一本雜誌翻看,藉此來打發等待早餐的時間,而我的同伴則依舊一聲不響地只顧吃他的麵包。雜誌上有一篇文章,有人在標題下面用鉛筆做了記號,我自然地被吸引了過去。
文章的標題未免稍嫌誇大,叫做「生活寶鑒」。這篇文章企圖向人們證明:一個具有敏銳觀察力的人,如果能夠精確系統地觀察他所接觸的事物,那麼他將有非常大的收穫。我覺得這篇文章比較有意思,雖然有其獨到的想法,但是看到最後卻未免荒唐。其論述過程嚴密而緊湊,但是得出的結論卻未免有些牽強。作者聲稱,從一個人瞬間出現的表情、臉上的肌肉以及眼睛的每一絲運動,都可以推測出他內心的活動。據作者稱,如果一個人在觀察和分析方面素有鍛煉,那麼欺騙他就是不可能的事。他所作出的邏輯推導簡直和歐幾里得的定理一樣的準確。但是在我這個門外漢看來,這些結論確實非常驚人,在他們搞清楚他是怎麼得到這樣的結論之前,他們一定會把他當成一個先知的。
作者說:「一個擁有嚴密思維邏輯的人,不必親眼見到或者聽說大西洋或者尼亞加拉瀑布,他能從一滴水上推測出它的存在。整個生活就像是一條巨大而完整的鏈條,只要窺見其中一環,餘下鏈條的情況就完全可以推斷出來了。推斷與分析也像其他學科一樣,想要掌握就必須經過長期和耐心的鑽研,有些人雖然窮其畢生的精力,但是依然沒能達到登峰造極的境地。對於初學者來說,在著手研究難度較大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問題之前,不妨先從熟悉的、比較淺顯的問題入手。比如對剛剛遇到的陌生人,一眼就應當辨識出這人的職業和過去。這樣的訓練看似幼稚無聊,但是它卻能有效地令一個人的觀察力變得敏銳起來,並且讓人們了解到應該從哪裡入手觀察,應該觀察哪些東西。一個人的指甲、衣袖、靴子和褲子的膝蓋部分,大拇指和食指之間的趼子、面部的表情、襯衣的袖口等等,不論從上面所說的哪一點來觀察,都能很容易地判斷出他的職業來。如果將這些觀察到的情形聯繫起來,還得不到確切結論的話,那就真的是令人費解了。」
讀到這裡,我把雜誌甩在桌上,大聲說道:「簡直廢話連篇!我這輩子也沒見過這麼無聊的文章。」
「什麼文章?」福爾摩斯問。
「喏,就是這個。」我一邊坐下來吃早餐,一邊用小湯匙將那篇文章指給他,「你大概已經讀過了,下邊還畫著鉛筆道。這篇文章寫得漂亮,這點我承認,但是我讀了之後,還是免不了生氣。這顯然是不知哪個飽食終日、無所事事的傢伙在書房裡頭腦發熱想出來的一套胡話。根本就不切合實際。我倒是願意把他關進地下三等火車車廂里,叫他把同車所有人的職業都說出來試試。我敢打賭,一千對一的賭注都行。」
「那你輸定了,」福爾摩斯平靜地說,「那篇文章是我寫的。」
「你?」
「是啊,我在觀察和推理兩方面都很在行。我在文章里提出的那些理論,在你看來是荒謬,但它其實是非常實際的,實際到什麼程度呢,我就是靠著它混飯吃的。」
「你是怎樣靠它生活的?」我不禁追問。
「我有自己的職業。全世界干我這一行的,恐怕僅此一位。我是一位『諮詢偵探』,你大概能理解這是幹什麼的吧。在倫敦城裡,有很多官方和私人的偵探。每當這些人遇到了什麼困難,他們就會來找我,我就給他們提一點建議,將他們引入正軌。只要他們將其所有的線索提供給我,我通常就能憑著我所掌握的犯罪史的知識,糾正他們的錯誤。各種犯罪行為都會有一些共同點,如果你對一千個案子的詳細情況都了如指掌,而對第一千零一個案子還無法作出解釋,那可就是怪事了。雷斯垂德在偵探這一行也算是比較有名的了,最近他在一樁偽造案里失去了線索,所以他才來找我。」
「另外那些人呢?」
「他們大多是私人偵探派來向我諮詢的,那些偵探遇到了一些麻煩,需要我加以指引。我仔細聽他們講述了事情的經過,然後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他們——我就是這樣賺錢的。」
我說:「你是說,別人即使親眼目睹各種細節都沒辦法解決的事情,你都可以足不出戶地解決掉?」
「差不多吧。因為我有能力去憑直覺分析事物。偶爾會有一兩件稍微複雜的案子,那麼我就得出門走走,親自去作偵察了。你知道,我有許多在你看來稀奇古怪的知識,將這些知識用到案子上去,就可以使問題迎刃而解。你雖然對我那篇文章里所說的幾種推斷法嗤之以鼻,但是它們在實際工作中對我卻是非常重要的。觀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們初次見面的時候,我就對你說過,你是從阿富汗來的,當時你好像還顯得很驚訝。」
「但是,那之前一定有人和你說過。」
「沒人告訴過我。當時我一眼就看出你是從阿富汗來的。由於長期形成的習慣,一個印象就從我的腦子裡閃過,所以我並沒有經過按部就班的推理就得出了結論,但是其中依舊有著一定的步驟。關於你的事,我的推理過程是這樣的:『這位先生有著醫務工作者的氣質,但是身形動作像個軍人。那麼他應該是個軍醫。他大概剛從熱帶地區回來,因為他的臉比較黝黑,可是他手腕處的皮膚黑白分明,說明他原來並不黑,那就一定是曬出來的。他面容憔悴,說明他是大病初癒。他的左臂受過傷,因為現在的動作看起來還有些僵硬不自然。那麼從整體來看,一個英國軍醫在熱帶地方歷盡艱辛,臂部還負過傷,這是什麼地方呢?當然只能是阿富汗了。』這一連串的推理,所用的時間還不到一秒鐘,所以我就脫口說出你是從阿富汗來的,你當時還感到驚訝呢。」
我微笑著說:「聽你這麼一說,這件事還真是挺簡單。你讓我想到了愛倫·坡作品中的偵探杜賓。沒想到除了小說以外,竟會真有這樣的人物存在。」
福爾摩斯站起來,把他的煙斗點燃。他說:「你想把我和杜賓相提並論來稱讚我。可在我看來,那傢伙實在是微不足道。他總是靜默一刻鐘,然後突然說出他朋友的心事,這種小花招未免太做作了,簡直是膚淺。沒錯,他在分析問題方面很有些天分,但絕不是愛倫·坡理想中的非凡人物。」
我問道:「那麼你看過加博里約的作品嗎?你認為勒高克這個人物怎麼樣,他算得上是個偵探了吧?」
福爾摩斯輕蔑地哼了一聲,沒好氣地說道:「勒高克是個笨蛋,完全不中用。他只有一點還值得稱道,就是他的精力。我簡直煩透那本書了,書中不過是談論怎樣去查找不知名的罪犯。這種問題我能在一天之內解決,可是勒高克那個白痴卻花了六個月。用這麼長的時間,簡直能給偵探們寫一本教科書,教導他們怎樣少走彎路。」
聽到他把我所欽佩的兩個人物貶得一文不值,我心裡感到非常惱火。於是我走到窗邊,望著下面繁華的街道,自言自語地說:「這個人或許的確很聰明,但是他卻太目中無人了。」
他不無抱怨地說:「這些天一直沒什麼案子發生,也沒什麼罪犯的消息,長此以往的話,頭腦就沒處可用了。我的才能足以使我成名,自古以來還從沒有人能像我這樣,在偵破案件上既有天賦又有這樣深入的研究。但是結果如何呢?竟然落得沒有案子可查,頂多也都是一些幼稚的犯罪,動機都是淺顯易見,就連那些蘇格蘭場的人都能一眼識破。」
聽了他這些大言不慚的話,我渾身不自在。我想最好還是換個話題。
「這個人在找什麼?」我指著窗外街上一個體格魁偉、衣著樸素的人說。他在街邊慢慢走著,挨個門地尋找門牌號碼,看起來非常焦急。他手裡拿著一個藍色大信封,應該是個送信的。
福爾摩斯說:「你說的是那個退伍的海軍陸戰隊的中士嗎?」
我心中暗想:「又在吹牛了,他明明知道我沒法證實他說的是否正確。」
這個念頭還沒從腦中消失,就見我們觀察的那個人發現了我們的門牌之後,從街的對面飛奔過來。之後是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樓下有人用低沉的聲音說話,接著樓梯上便響起了沉重的腳步聲。
這個人一進房間,就將那封信交給了我的朋友,他說:「這是給福爾摩斯先生的信。」
這可是挫一下福爾摩斯傲氣的好機會,他剛才信口胡說,居然沒想到會有這一步。我盡量比較溫和地問道:「小夥子,你的職業是什麼?」
「我是當差的,先生,」那人粗聲粗氣地回答,「我的制服拿去補了。」
「那你過去是幹什麼的?」我一邊追問,一邊略帶惡意地瞟了福爾摩斯一眼。
「中士,先生,我曾經在皇家海軍陸戰隊輕步兵隊服役。先生,沒有回信嗎?好的,先生。」
他碰了一下腳跟,舉手敬禮,然後下樓去了。
勞瑞斯頓花園街慘案
我同伴的理論又一次通過實踐得到了證明。我承認,我為之大吃一驚,而且對他的分析能力也更為欽佩了。但是我依然有些懷疑,擔心這是他預先安排好的圈套,僅僅是為了捉弄我一下;至於捉弄我的目的何在,就無法理解了。當我盯著他看的時候,他已經將信看完了,看他兩眼有些出神,好像有什麼事。
我問道:「你是怎麼看出來的呢?」
他粗聲粗氣地反問:「什麼?」
「你是怎麼得知他是個退伍的海軍陸戰隊中士的?」
「現在沒工夫說這些小事,」他粗魯地回答,之後又微笑著說,「原諒我的無禮,華生,我的思路剛才被打斷了,這不要緊。對了,你真看不出他原先是海軍陸戰隊的中士嗎?」
「我看不出來。」
「其實這件事還是比較容易了解的,但是如果想讓我說清楚是怎樣了解到的,卻不那麼簡單。如果要你證明二加二等於四,是不是會覺得有些困難?但你卻心知肚明,知道事情的確如此。我隔著街就發現了那人手背上刺著的藍色大錨,那是海員的標記。另外他的舉止也很有軍人的特點,留著軍人常見的絡腮鬍子。所以我說他是個海軍陸戰隊員。而且他給人的感覺是有點兒高傲自大,還帶著發號施令的神氣。你一定也看出他那副昂首揮杖的神態了吧。從外表來看,他是一個穩健莊重的中年人。根據以上情況,我就能夠斷定他在海軍服過役,而且還是個中士。」
我情不自禁地稱讚道:「這簡直太神奇了!」
「沒什麼好驚訝的。」福爾摩斯說。但是我從他的表情中可以看出來,他實際上也因為見到我那種驚訝和欽佩的神情而感到非常高興。
「剛剛我還說這裡沒有罪犯,看看這個,看來我說錯話了。」說著,他把剛才送來的那封簡訊扔給我看。
「天哪,」我草草地瞥了一眼,就不由得叫了起來,「這太可怕了!」
福爾摩斯卻很鎮靜地說:「你能大聲地替我把信念一遍嗎?這件事看來真是不同尋常。」
下面就是我所念的那封信的內容:
親愛的福爾摩斯先生:
昨天夜裡,在布瑞克斯頓路的勞瑞斯頓花園街3號發生了一起兇殺案。今天凌晨兩點左右,巡邏警察忽然發現那裡有燈光,因為那座房子向來沒有人居住,所以懷疑出了什麼情況。那個巡警發現房門大開,前廳里孤零零地躺著一具男屍。屍體衣著齊整,口袋裡裝著名片,上面寫著「克利夫蘭人,伊瑙克·J.德雷伯」等字樣。沒有被搶劫的跡象,也沒有發現其他任何可能致死的原因。屋子裡發現了幾處血跡,但是死者身上並沒有發現傷口。我們無法解釋死者是怎樣進入空屋的,所以對此案感到非常棘手。希望您能夠在十二點之前到達現場,我會在這裡恭候。在您到達之前,現場的一切都將保持原狀。如果您來不了,也一定要告知我們詳情,如蒙指教,我們會感激不盡。
特白厄斯·葛萊森敬上
福爾摩斯說:「這個葛萊森,在倫敦警察廳中可以說是首屈一指的幹練人物。還有一個雷斯垂德,他們倆都算是那堆蠢貨里的佼佼者。這兩個人也算是精明強幹、眼明手快了,但卻總是因循守舊,而且守舊得還相當嚴重。他們兩人之間還勾心鬥角,就像兩個爭風吃醋的婦人一樣相互猜疑。要是這兩個人都負責這件案子的話,那就等著看笑話吧。」
我對福爾摩斯的舉動感到非常驚訝,因為他居然還在不慌不忙、若無其事地談這些東西。於是我大聲對他喊道:「我去給你叫輛馬車吧,現在可是一分鐘也不能耽誤啊!」
「我連去不去還沒想好呢。我真是世界上少見的懶蟲,但是那隻限於我的懶勁兒上來的時候,而另一些時候,我可是非常敏捷的呢。」
「什麼?這個機會難道不是你一直盼望的嗎?」
「我的朋友啊,這和我有什麼關係呢?要是我把這個案子整個兒都解決了,我完全可以預料到,葛萊森和雷斯垂德那些人是肯定會把功勞全部據為己有的。而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我不是官方人士。」
「但是現在是他在向你求助呀。」
「是的。當著我的面,他會承認自己技不如人的;可是他寧願把舌頭割掉,也絕不會在任何第三個人的面前承認這一點的。雖說是這樣,咱們還是要去瞧瞧。我完全可以自己就把這個案子破了。即使我什麼都不做,也可以拿他們開開心,走吧!」
他非常匆忙地披上大衣,看樣子就知道他已經躍躍欲試了,那種激動的心情是無法用無動於衷和消極冷淡去掩飾的。
他對我說:「快戴上帽子。」
「你要我一起去嗎?」
「要是你沒有什麼別的事的話,那就來吧。」一分鐘后,我們坐上一輛馬車,匆忙地趕往布瑞克斯頓路。
清晨籠罩在一片陰霾的濃霧之中,屋頂上瀰漫著一層灰褐色,幾乎和下面那泥濘的街道是一個樣子。我的同伴看起來興緻很高,自顧自地大談特談義大利克雷莫納[1]提琴和斯特拉地瓦利[2]提琴以及阿瑪蒂[3]提琴之間的區別,而我只是靜靜地聽著,沒有說一句話,因為天氣沉悶而任務又令人傷感,這些都使得我情緒消沉。
後來我終於將福爾摩斯在音樂方面的議論打斷,我說:「看起來你好像並沒有考慮眼前的這件案子。」
他回答道:「我連一點兒資料都還沒有呢。如果還沒有掌握全部的證據,就先作出假設,那一定會犯巨大的錯誤。我可不想使判斷出現誤差。」
「很快你就能得到材料了。」我一邊說,一邊指給他看,「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前面那裡就是布瑞克斯頓路,出事的房子就在那裡了。」
「沒錯。車夫,停車,快停下來!」馬車離那所房子還有一百碼左右的時候,他就堅持下車,於是那一段剩下的路,我們是步行過來的。
勞瑞斯頓花園街3號,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座凶宅。這裡有四幢房子連在一起,離街比較遠,其中的兩幢住著人,另外兩幢空著,那個3號就是空著的。空房靠近街道一面有三排窗子,因為長時間沒有人居住,看上去非常蕭條。玻璃上落滿灰塵,貼滿了「招租」的廣告,讓人想到白內障。每幢房子的前面都有一個小花園,花園將這幾幢建築和街道隔開。小花園裡有一條用石子兒和黏土鋪成的黃色小路;因為昨夜下了一場大雨,現在到處都泥濘不堪。花園的外面是矮牆,大約有三英尺高,牆頭上還裝著木柵。一個身材高大的警察正倚牆站著,幾個閑人圍在那裡,正抻著脖子向裡面張望著,希望能夠看到屋中的情景,但是一無所獲。
我以為福爾摩斯一定會馬上衝進屋去,立刻展開工作來調查這個神秘的案件。但是他看起來卻並不著急,反而顯得漫不經心。在如今這種情形下,我覺得他未免有點兒裝模作樣了。他徘徊在人行道上,一會兒注視著地面,一會兒又抬起頭凝視天空和房子以及牆頭上的木柵,看起來很是茫然。這樣一番觀察之後,他慢慢地走上小路,更確切地說,他是踩著路邊的草地走過去的,同時目不轉睛地巡視著小路。有兩次他停下了腳步,其中一次我竟然看見他露出了笑容,而且還聽到他歡呼了一聲,好像非常滿意的樣子。在這滿是泥濘的小路上,留著許多腳印,但是因為出入忙碌的警察從上面踩過,我實在不清楚我的同伴怎麼還指望從這上面找出什麼線索來。但是那時的情景我到現在都不能忘記,那次他是那麼出奇地證明了自己對事物敏銳的觀察力,所以我確定他已經看到了許多我看不見的東西。
走到房子門口的時候,一個有著淺黃頭髮和白皙面龐的大個子過來迎接我們,他手中還拿著筆記本。這個人熱情地跑過來握住我同伴的手說:「真是太好了,你終於來了。這裡的一切都保持原狀,一點兒都沒被動過。」
「我想那個除外!」我的朋友指著身後的小路說,「就算是被一群水牛踩過,也不會比這更糟了。葛萊森,你自己準是以為已經得出了結論,所以才允許你的手下亂走的吧。」
這個偵探連忙辯解:「我是負責屋裡的,我的同事雷斯垂德先生也來了,其實外邊的事我都託付給他了。」
福爾摩斯遞給我一個眼色,眉毛揚了一揚,不無嘲諷地說:「有了你們兩位在場,我想別人大概不會再有什麼發現了。」
葛萊森看起來倒是很得意,他搓著兩隻手說:「我們都已經儘力了。這個案子的確很離奇,我知道你會感興趣的。」
「你不是坐馬車來的吧?」福爾摩斯問。
「不是,先生。」
「雷斯垂德也不是?」
「他也不是,先生。」
「好吧,咱們先到屋子裡看看。」
福爾摩斯問完這些沒頭沒腦的話之後,就大步來到屋中。葛萊森跟在後面,看起來覺得非常驚訝。
這裡有一條短短的過道通向廚房,過道沒鋪地毯,地上滿是灰塵。左右各有一扇門。其中的一扇明顯已經有很長時間沒有開過了。另一扇門是通向餐廳的,慘案就是在這個餐廳里發生的。福爾摩斯走了進去,我跟在他的後面,覺得心情非常沉重。我明白這是因為死屍引起的。
這間大屋子呈方形,裡面沒有擺放傢具,所以顯得格外寬大。牆上糊著廉價的壁紙,有些地方已經開始發霉,滿是斑斑點點,有的還開始大片大片地剝落,裡面發黃的粉牆都露了出來。正對著門的是一個漂亮的壁爐。白色的壁爐框是用假大理石做的,爐台的一角放著一小截紅色的蠟頭。這裡僅有一個窗子,玻璃非常污濁,所以室內顯得很昏暗,到處都蒙上了黯淡的色彩。而那些積攢得厚厚的灰塵,則更是加深了這種情調。
這些景象是我後來才注意到的。剛剛進去的時候,我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那具屍體上,真是太可怕了:他以一種僵硬的姿態躺在地板上,眼睛茫然無光地凝望著褪色的天花板。死者大約有四十三四歲,中等身材,肩膀很寬,一頭黑黑的鬈髮,還蓄著短短的鬍鬚,上身穿著厚厚的黑呢禮服,裡面是背心,硬領和袖口很潔白,下身穿著淺色褲子。屍體旁邊的地板上放著一頂整潔的禮帽。死者雙拳緊握,兩臂伸開,雙腿以一種十分奇怪的姿勢扭在一起,看來他在臨死的時候,曾經進行非常痛苦的掙扎。從他那張僵硬猙獰的臉上,我看到了一種憤恨的表情,那種表情我之前從來沒有見到過。惡鬼一樣的表情,加上扭曲的五官,看上去非常可怕,而且他的前額很低,鼻子扁平,下巴突出,看起來就像是一個樣子很怪的猿猴。另外,那種痛苦掙扎的姿態極不自然,使屍體看起來更加可怕。我曾經在戰場上見過各式各樣的死屍,但卻沒有見過比倫敦市郊大道旁的污濁的、黑暗的屋中更為可怖的景象。
那位一向具有偵探家風度的瘦削的雷斯垂德,此時正站在門口,他向我的朋友和我打招呼,說:「恐怕這件案子要使全城轟動了,先生。我不是什麼初來乍到的新手,但是這樣怪異的案子我還從來沒有見過。」
葛萊森問他:「沒有什麼線索?」
雷斯垂德應聲答道:「毫無頭緒。」
福爾摩斯來到屍體邊,跪下來聚精會神地開始檢查。
「你們確定沒有傷痕?」他指著四周的血跡問道。
兩個探長異口同聲地回答:「確實沒有。」
「那麼我就可以認為,這些血跡一定是別人的嘍,也可能是兇手的。如果看成是兇殺案的話,那就會使我想起1834年烏德勒支的范·堅森死時的情景。那個案子你還記得嗎,葛萊森?」
「呃……我忘了,先生。」
「你真該重新熟悉一下以往的案件。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是新鮮的,所有的事前人都做過了。」
他一邊說著,一邊用靈敏的手指摸摸這裡,按按那裡,一會兒又將死人的衣扣解開檢查一番。剛才那種茫然的神情又出現在他的眼中。他的檢查進行得很快,但是卻出人意料的細緻和認真。最後,他湊近死者的嘴唇聞了聞,又看了一眼死者的靴底。
他問道:「屍體沒有被動過嗎?」
「除了進行必要的檢查之外,沒人再動過。」
「那現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說,「沒什麼再需要檢查的了。」
葛萊森已經準備好了四個抬擔架的人。他一招呼,他們就進屋抬出了死者。就在他們搬起死屍的時候,一隻戒指滾落到了地板上。雷斯垂德馬上把它揀了起來,似乎是覺得有點兒莫名其妙。
他叫道:「這裡一定來過一個女人,這可是一隻女人的結婚戒指。」
他一邊說著,一邊托著戒指給大家看。我們圍上去認真觀看。毫無疑問,這隻樸素的金戒指一定是新娘佩戴的。
葛萊森說:「看來案子更加複雜了,天知道,這個案子本來就夠亂的了。」
福爾摩斯說:「你怎麼就知道這隻戒指不能幫咱們理清這個案子呢?這麼傻看著它是沒用的。你在死者的口袋裡都發現了什麼?」
「都在這裡,」葛萊森指著樓梯上放著的一小堆東西說,「一隻金錶,倫敦巴羅德公司製造。一根很粗的愛爾伯特金鏈。一枚金戒指,上面有共濟會的會徽。一枚金別針,裝飾著虎頭狗的腦袋,狗眼鑲著兩顆紅寶石。俄國式的名片夾,名片上印的是克利夫蘭人伊瑙克·J.德雷伯,名字上的每個字首和襯衣上的E.J.D三個縮寫字母相符。只有些零錢,一共七英鎊十三先令,沒有錢包。另外還有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十日談》,扉頁上寫著約瑟夫·斯坦節遜的名字。除此之外還有兩封信——一封的收信人是德雷伯,另一封是給約瑟夫·斯坦節遜的。」
「寄到什麼地方?」
「河濱路美國交易所,本人自取。兩封信都是從蓋恩輪船公司寄來的,內容是通知他們輪船從利物浦起程的日期。看來這個倒霉的傢伙原本打算回紐約的。」
「你們對斯坦節遜這個人作了調查嗎?」
「先生,我發現這個名字后就立刻調查了。」葛萊森說,「我已經將信息送到各家報館去刊登,又派人到美國交易所去打聽,但是人現在還沒回來呢。」
「已經跟克利夫蘭方面聯繫過了嗎?」
「電報今天早晨就拍出去了。」
「我們只是把案件的情況詳細向他們說了一下,並希望他們為我們提供任何可能對我們有所幫助的情報。」
「你認為那些關鍵性問題的細節都提到了嗎?」
「我向他們詢問了斯坦節遜這個人。」
「還問了別的嗎?難道這麼大個人就找不出一個關鍵性的問題?你就不能多拍個電報?」
葛萊森有些生氣,他說:「我已經把能想到的都說了。」
福爾摩斯輕輕笑了一下,剛要說些什麼,這時雷斯垂德走了過來,他得意揚揚地搓著雙手。剛剛我們和葛萊森在屋裡說話的時候,他正在前屋。
「葛萊森先生,」他說,「剛剛發現了一個極其重要的線索。要不是我去檢查那面牆,恐怕就會把它漏過了。」這個小個子說話的時候,眼睛里閃著得意的光芒,顯然是在為自己勝過了同僚而高興。
「看看這裡,」他一邊說著,他一邊快步回到前屋。屍體已經被抬走了,所以屋裡的空氣似乎清新了許多,「好,請站在那裡!」
他在靴子上蹭著了一根火柴,舉起來照向牆壁。
「看看這個!」他的語氣非常得意。
我在前面提到過,牆上糊的花紙已經有許多都開始剝落了。就在他站著的那個牆角里,一大片花紙剝落了下來,露出一塊粗糙的黃色粉牆。就在這塊裸露的粉牆上,有一個用鮮血寫成的潦草的字跡:
RACHE
「你是怎麼看這個字的呢?」這個探長像個馬戲班老闆誇耀自己的把戲一樣地大聲說道,「你們之所以會忽略這個字,是因為它寫在最黑暗的角落裡,誰都不會想到來這裡查看的。這是那個兇手蘸著死者或者自己的血寫的。看,還有血順著牆往下流的痕迹呢!從這就能夠看出來:死者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是自殺。那麼又為什麼要在這裡留下字跡呢?我可以告訴你們,壁爐上的那截蠟頭,當時是點著的,如果有火光,那麼這個牆角在當時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的地方。」
葛萊森不屑地說:「就算你發現了這個字跡,但那又意味著什麼呢?」
「意味著什麼?寫字的人應該是要寫一個叫做『瑞契兒』(Racel)的女人的名字,但是卻被什麼事打攪了,因此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總之是沒來得及寫完。請先把我的話記住,等到案子真相大白之後,你一定會發現一個叫做『瑞契兒』的女人和這個案子有關。現在你盡可以笑話我,福爾摩斯先生,或許你的確非常聰明能幹,但是歸根結底,姜還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聽了他的話,忍不住大笑起來,這樣就把這個小個子激怒了。福爾摩斯說:「真是對不起!這個字跡的確是你第一個發現的,功勞自然應當屬於你。而且就像你所說的,從這裡可以看出,字跡是昨晚慘案中的另一個人所寫。我還沒來得及檢查這間屋子,如果你允許的話,我現在就要檢查一下。」
說著,他麻利地從口袋裡掏出一個捲尺和一個圓形的放大鏡。他拿著這兩件東西,在屋裡一語不發地四處走動,時而站住,時而跪下,有一次居然乾脆趴在了地上。他聚精會神地工作著,好像忘了還有我們在場。不久之後,他開始自言自語地小聲嘟噥著,一會兒嘆氣,一會兒驚呼,有時吹起了口哨,有時又充滿希望地小聲叫了起來。我在一旁看著他工作的樣子,不禁想起了那些訓練有素的獵犬,在叢林中跑來跑去,狺狺吠叫,直到嗅出了獵物的蹤跡才肯甘休。他檢查了有二十多分鐘,非常仔細地測量了一些痕迹之間的距離——至於那些痕迹,是什麼我也看不出來。有時候他還用捲尺測量牆壁,這多少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後來他很小心地從地板上捏起一小撮灰色的塵土,並把它們裝到了一個信封里。然後他又用放大鏡去檢查牆壁上的血字,仔細地逐個觀察了每個字母。最後,他好像覺得很滿意了,將捲尺和放大鏡收回衣袋裡。
他笑著說:「有人說所謂的『天才』就是能夠忍受一切勞苦的本領。這個定義下得其實並不准確,但是用在偵探工作上倒還很恰當。」
葛萊森和雷斯垂德十分好奇又帶著一點兒輕蔑地一直關注著這位私家同行的一舉一動。很明顯,他們還不清楚我現在已經漸漸認識到的——福爾摩斯的每個行為,哪怕是最細微的,都具有其現實而又明確的目的。
他們兩人不約而同地問道:「先生,你對這個案子是怎麼看的呢?」
我的同伴說:「如果我給你們提供幫助的話,那我恐怕會搶走你們二位的功勞了。目前你們進行得還算是順利,旁人不便插手其中。」他的話里明顯帶著諷刺的味道。他又接著說:「如果你們願意將偵查到的線索隨時通知我,我也會盡自己所能協助的。現在我想和發現屍體的警察談一下。你們能告訴我他的姓名和住址嗎?」
雷斯垂德查看了一下自己的記事本說:「他叫約翰·欒斯,現在下班回家了。想找他的話,你可以到肯寧頓花園門路,奧德利大院46號去。」
福爾摩斯記下了地址。
他說:「華生,咱們走吧,去找找他。另外,我先把有關這個案子的一些事情告訴你們,但願有幫助。」
他回頭對那兩個偵探繼續說道,「這是謀殺案。兇手是男性,身高在六英尺以上,正當中年。相對於他的身材來說,腳是小了一點兒,穿的是一雙粗平方頭靴子,而且還習慣抽印度雪茄。被害者是和他乘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這個馬車用一匹馬拉著,那匹馬的蹄鐵有三隻是舊的,只有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兇手很可能是個紅臉,右手留著長指甲。這僅僅是一些線索,但是這些對於你們兩位大人物來說,或許會有一點兒幫助。」
雷斯垂德和葛萊森對望了一下,都笑了起來,看樣子並不相信。
雷斯垂德問:「如果這個人是被謀殺的,那麼兇手又是怎麼下手的呢?」
「下毒。」福爾摩斯簡單地回答,然後就大步走了出去,「另外還有一點,雷斯垂德,」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又回過頭來說,「『RACHE』這個字在德文里是復仇的意思,所以不必再勞神去尋找什麼『瑞契兒小姐』了。」
說完臨別贈言,福爾摩斯轉身就走了,只留下這兩位探長站在那裡目瞪口呆。
警察欒斯的敘述
離開勞瑞斯頓花園街3號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一點了。福爾摩斯和我到附近的電報局去拍了一封電報。之後他叫了一輛馬車,讓車夫把我們送到雷斯垂德給我們的那個地址。
福爾摩斯說:「沒有什麼能比直接取證來得重要,其實我對這個案子早已胸有成竹了,但是咱們還是應該把整個情況調查清楚。」
我說:「福爾摩斯,你把我弄得莫名其妙。對於剛才所說的那些,恐怕你自己也不會像表面上那樣有把握吧?」
「我說的可都是實情。」他回答說,「到了那裡之後,我首先就注意到路旁有兩道馬車車輪的痕迹。在昨晚的那場雨之前,整個星期都是晴天,所以那個深深的車輪痕迹一定是在夜裡留下的。除此之外,我還觀察了馬蹄印。其中的一個比其他三個都要清晰得多,這就意味著那隻蹄鐵是新換上去的。車子既然是在雨後到那裡的,而且葛萊森又說,今天早上又沒有什麼車輛經過那裡,因此可以斷定,那輛馬車一定是在昨天夜裡到的那裡。也就是說,正是那輛馬車把那兩個人送到空房裡去的。」
「這個聽起來倒是很簡單,」我說,「那麼另一個人的身高你又是如何得知的呢?」
「一個人的身高,在很大程度上與他的步伐有關係,因而就可以從他的步伐長度上推算出來。推算的方法雖然簡單,但是現在我教給你怎麼計算也沒什麼用處。那個人的步伐。我是在屋外的小路和屋裡的塵土基礎上量出來的。之後我還發現了一個驗證我的計算結果是否正確的辦法。人在牆上寫字的時候,往往會在和自己視線相平行的地方落筆。那面牆上的字跡離地正好六英尺。所以推算他的身高簡直就像玩一樣。」
「那麼他的年齡呢?」我又問。
「如果一個人可以毫不費力地一步邁出四英尺半,那麼他絕對不會是一個老頭兒。花園小路上就有那麼樣寬的一個水窪,穿著漆皮靴子的死者是繞著走的,穿方頭靴子的則是直接從上面邁過去的。這些一點兒都不神秘。我只不過是把那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一些觀察和推理的方法運用到現實生活當中而已。你還想了解其他什麼嗎?」
「長指甲和印度雪茄煙呢?」我又接著問。
「牆上的字是一個人用食指蘸血寫上去的。我用放大鏡看了一下,有些牆粉在寫字時被劃掉了。如果那個人的指甲經過修剪,是不會那樣的。我還從地板上找到了一些散落的煙灰,灰呈片狀,而且顏色很深,只有印度雪茄煙灰才符合這些特徵。我原來曾經專門就雪茄煙灰進行過研究。實際上,我還寫過關於這方面的論文呢。甚至可以這麼說,不論什麼知名品牌的雪茄或者紙煙的煙灰,只要讓我看上一眼,馬上就能辨認出來。正是從這些細枝末節的地方,才能看出一個幹練的偵探與葛萊森、雷斯垂德之流有什麼不同。」
「那麼那個紅臉的問題呢?」我又問。
「啊,那是個更為大膽的推測,但是我確信自己一定是正確的。在案件還沒弄清楚的情況下,還是暫且不要問這個問題了。」
我伸手摸了一下前額說:「我是開始暈頭轉向了,越想越覺得莫名的怪異。比如說,如果的確是兩個人的話,那麼他們到底是怎麼進到空屋裡去的呢?送他們去的車夫結局又如何呢?兇手是怎樣迫使死者服毒的呢?地板上的血又是從哪兒來的呢?既然案子不是謀財害命,那麼兇手又懷著怎樣的動機呢?還有女人的戒指又是從何而來的?最為重要的是,兇手為什麼要在逃走之前在牆上用德文寫下『復仇』呢?實話實說,我是真的不知道該怎樣把這些問題一一聯繫起來。」
我的同伴帶著讚許的微笑看著我。
他說:「你把這個案子里的疑點總結得簡明扼要,非常好。對於主要情節雖然我已經有了眉目,但是還有許多地方依然不夠清楚。至於雷斯垂德發現的那個血字,只是個圈套,兇手想要暗示我們這是某個秘密團體乾的,企圖將那些警察引入歧途而已。那字並非出自德國人之手。只要留心觀察就能發現,那個字母A是仿照德文的樣子寫上去的。但是真正的德國人卻常常是寫拉丁字體的。所以可以確定,這字母絕不是德國人寫的,而是出於一個並不高明的模仿者之手,而且他做得有點兒畫蛇添足。這只是一個詭計,是想要把偵查工作引入歧途而已。醫生,關於這個案子我不想再對你多透露什麼了。你知道的,一個魔術家如果把自己的戲法說穿,那麼他就再也得不到別人的讚賞了。如果我把自己的工作方法都告訴你的話,那你也會作出同樣的反應:福爾摩斯原來也不過是個一般人而已。」
我回答道:「我絕不會那麼認為的。偵探技術發展成為一門精確的科學是必然的趨勢,可你現在幾乎就已經將它建立起來了。」
我的同伴看到我說出這麼誠懇的話,高興得臉都漲紅了。我早就發現,只要一聽到別人讚揚他在偵探方面的成就時,他就會像一個女孩被別人誇讚她的美貌一樣激動起來。
他說:「還有一件事我想告訴你。穿漆皮靴子的和穿方頭靴子的兩個人是乘著同一輛馬車來的,而且好像彼此非常熟悉,甚至有可能是手挽手一起從花園小路上走來的。進了屋子之後,他們還曾經在屋子裡來回走動過,更準確地說,是穿方頭靴子的人在屋子裡來回走動,而穿漆皮靴子的人則一直站著沒有動。這些情況是我從地板上的塵土中看出來的。另外我還能看得出,穿漆皮靴子的人越走越激動,從他越走越大的步伐就可以證明這一點。他在屋子裡邊走邊說,最後情緒終於暴發,慘劇就這樣發生了。我已經把自己所知道的情況都對你說了,餘下的都是一些憑空的猜測和臆想了。好在咱們已有了一個明朗的開端。現在必須抓緊時間了,今天下午的阿勒音樂會,我還要去聽聽諾曼·聶魯達的音樂呢。」
就在我們說話的時候,馬車穿過無數昏暗的大街和蕭條的小巷。最後停在了一條最骯髒、荒涼的小巷的巷口。「那裡就是奧德利大院了,」馬車夫指著那條漆黑色磚牆之間的狹窄衚衕對我們說,「回來時到這裡找我就行。」
奧德利大院看上去並不是一個好地方。走過一條狹窄的衚衕,我們就來到一個方形大院,腳下是石板鋪成的地面,四周是一些骯髒簡陋的建築。我們鑽過一排掛在那裡的褪色衣服,又穿過了一群群衣著骯髒的孩子,最後找到了46號。46號門上釘著一個小銅牌,上面刻著主人的名字——欒斯。我們一問才知道,這位欒斯警察正在睡覺。於是我們就在前邊一間小客廳里等著他出來。
欒斯很快就出來了,但是因為好夢被我們攪了,所以顯得不是很高興,他說:「我已經向局裡報告過了。」
福爾摩斯從衣袋裡拿出一個半鎊的金幣,若有所思地在手裡擺弄著,他說:「你能從頭到尾再詳細說一下嗎?我們想聽一聽。」
欒斯目不轉睛地盯著那枚金幣回答道:「我很榮幸為你們效勞。」
「那就告訴我們事情發生時的詳細經過吧。你想怎麼講都行。」
欒斯皺起眉頭坐到馬毛呢的沙發上,好像要努力把一切都想起來,確保在敘述的過程中不出現遺漏。
他說:「這事我得從頭說起。從晚上十點到第二天早上六點是我當班的時間。晚上十一點鐘的時候,白哈特街發生過一起鬥毆,除此之外,我負責的地區都很平靜。夜裡一點的時候就開始下雨了。這時我遇到了亥瑞·摩契,他負責的地區是在荷蘭樹林區一帶。我們倆就在亨瑞埃塔街的轉角站著聊天。後來大約是兩點或者兩點多一點的時候,我想該去再轉一圈了,看看布瑞克斯頓路是不是沒什麼事。那條路又難走又偏僻,除了一兩輛馬車之外,一路上連個人影都沒看見。我就那麼慢慢溜達著,心裡想著要是能有點熱酒喝該有多美。這時,忽然看到那座房子的窗口射出點點的燈光。我知道勞瑞斯頓花園街的兩所房子一直是空著的,其中一所的最後一個房客因為傷寒還死在了那裡,但是房主還是不願修理陰溝。所以當我發現那個窗口的燈光時,被嚇了一大跳,擔心發生了什麼怪事。等我走到房間的門口——」
「你就停在了那裡,然後又轉身回到了小花園的門口,」我的同伴突然插嘴,「你為什麼要走回去呢?」
欒斯吃了一驚,幾乎跳了起來,他的臉上滿是驚訝的神色,瞪大了眼睛瞧著福爾摩斯。
「天哪,一點兒不假,可是先生,」他說,「您是怎麼知道的?天曉得!您看,當我走到房門的時候,那時我孤單一人,我覺得最好還是去找個人和我一起進去。人世上的東西我倒是不怕,但我那時候忽然想起了那個得了傷寒病死去的房客,他不會是正在檢查那個要了他命的陰溝吧!想到了這個,我嚇得轉身就走,於是就又回到了大門口,想看看是不是還看得見摩契的提燈。但連他的影子也沒看見,更別說其他什麼人了。」
「街上一個人也沒有嗎?」
「沒看見有人影,先生,連條狗都沒瞧見。我只好壯著膽子,又走了回去推開門。裡面非常安靜,於是我就進到那間有燈光的屋子裡去察看。當時壁爐台上點著一支蠟燭,還是紅色的,燭光忽明忽暗,燭光下就是——」
「好了,剩下的情況我已經知道了。你在屋子裡走了幾圈,還在死者旁邊跪下來,然後又去試著推廚房的門,後來——」
聽到這裡,約翰·欒斯突然跳了起來,他的臉上滿是驚懼,眼神中還流露著懷疑的神色。他大聲說道:「您在那時候躲在哪裡,怎麼會看得一清二楚?依我看,這些事您本來是不應該知道的。」
福爾摩斯笑著拿出他的名片,隔著桌子丟給欒斯。「可別把我當做兇手抓起來,」他說,「我不是狼,但是是一條獵犬。關於這點,我想葛萊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會為我證明的。那麼,請接著往下講,後來你又做了些什麼呢?」
欒斯又坐回到沙發上,但是看起來依然對我們保持著懷疑。「走到大門口,我就吹起了警笛。摩契和另外兩個警察都順著聲音跑了過來。」
「當時街上沒有人嗎?」
「是呀,正經點兒的人在那時候早都回家了。」
「為什麼這麼說?」
警察笑道:「我這輩子見過無數的酒鬼,但是還從來沒有見過像那個傢伙喝成那樣的。我出來的時候,他正靠在門口的欄杆上,放開嗓子唱著考棱班[4]唱的小調或是那一類的東西。他簡直連站都站不穩了,真沒辦法。」
「那個人什麼樣?」福爾摩斯問。
被他這麼一打岔,約翰·欒斯顯得有點不高興。他說:「那是個少見的酒鬼。要是我們沒碰到那麼要緊的事的話,一定會把他送到警察局去。」
「那個人的臉和衣服,你有什麼印象?」福爾摩斯又忍不住插嘴問道。
「我確實留意了,因為當時我還和摩契攙扶過他。他的個子很高,紅臉,下邊留著一圈——」
「行了。」福爾摩斯大聲說道,「後來呢?」
「我們當時那麼忙,誰會有工夫去管他。」欒斯回答說。
然後這位警察又非常不滿地說:「我敢打賭,回家的路他還記得很清楚呢。」
「那人穿的衣服什麼樣?」
「外衣是棕色的。」
「手裡拿著馬鞭子嗎?」
「馬鞭子?沒有。」
「他一定扔掉了,」我的夥伴自言自語,「後來你注意到有輛馬車過去嗎?」
「沒有。」
「這個半鎊金幣是你的了,」我的同伴說著就站起身,戴上了帽子,「欒斯,我看你今後在警察這行里永遠不會高升了。你那個腦袋不該只是個擺設,多少應該有點用處。昨天夜裡你原本能夠撈個警長乾乾的。你扶過的那個所謂的酒鬼,正是這件複雜案子的線索,我們現在正在找他。這會兒說什麼都沒用了。告訴你,事實就是這樣。走吧,醫生。」
說著我們就一起往回走找我們來時坐的馬車,只剩下那個警察不安地站在那裡摸不著頭腦。
我們乘著馬車回家的時候,福爾摩斯不停地罵道:「這個蠢貨!想想看,撞到這樣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他居然能眼看著那人溜走。」
「我可是墜到五里霧中了。當然,那個警察所說的那個人和你所指出的那人的情況正好吻合,但是他明明都走掉了,為什麼還要回來呢?如果是罪犯的話,為什麼會這麼做呢?」
「戒指,華生,他就是為了那個戒指回來的。咱們如果沒有其他的法子捉住他,就可以用這個戒指當誘餌,有了戒指就能讓他上鉤。我會捉住他的,華生——打個賭怎麼樣?我敢下二比一的賭注,我完全能夠逮住他。而這一切我還應該感激你呢。如果沒有你,我大概還不會去那裡,那樣的話,我就會失掉這個絕佳的研究機會了。咱們把它稱為『血字的研究』怎麼樣?不妨使用一些華麗的辭藻,在平淡枯燥的生活當中,謀殺案就如同若隱若現的紅線,貫串其間。而咱們的工作就是要去將其從生活中清理出來,使其徹底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咱們先去吃個飯,然後還要去聽諾曼·聶魯達的音樂。她的指法和弓法簡直是絕了。她演奏肖邦的那段曲子叫什麼來著?啦——啦——啦——啦哩——啦哩——」
這位私家偵探在馬車上像只雲雀一樣不停地哼唱著。我不經意間想到除了神,人類的智慧真是無所不能啊。
廣告引來不速之客
忙碌了一上午,我的身體開始支持不住了,所以到了下午就感到非常疲倦。在福爾摩斯出門去聽音樂會後,我就在沙發上躺下,想要抓緊時間睡兩小時,但是卻無法辦到。因為發生的那麼多的事,使我的心情太過激動,各種稀奇古怪的想法和猜測在我的腦海中不斷浮現。只要一合眼,那個死者的歪扭得像猴子一樣的臉就會在我的眼前出現。它讓我覺得是那樣的醜惡,對於將長成這樣的一個人從世上除掉的那個兇手,我居然除了感激之外,並沒有什麼其他的感覺。如果說真的能夠通過人的相貌來了解他的罪惡的話,那一定就屬於那位克利夫蘭城的伊瑙克·J.德雷伯一類的了。雖說如此,我還是認為問題應當公正處理,從法律來看,無論被害人犯過怎樣的罪行,都不能抵消殺死他的兇手的罪過。
我的夥伴說,那個人是被毒死的,我越想就越發覺這個推測很不尋常。記得福爾摩斯當時聞過死者的嘴唇,我認為他一定已經發現了什麼蛛絲馬跡,所以才得出了那樣的結論。而且屍體上並沒有發現傷痕,也沒有勒死的痕迹,如果將中毒的可能排除,還會有什麼其他的原因呢?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地板上那麼一大攤的血跡又是怎麼回事?既然屋裡沒有扭打的痕迹,也沒有發現死者用來擊傷對方的兇器。要是這些問題找不到答案,我覺得無論是福爾摩斯還是我,想要睡個安穩覺是不可能的了。他那鎮靜而又充滿自信的神情,使我堅信他對於整個事件早就有了把握,雖然我還不清楚他得出了什麼結論。
福爾摩斯很晚才回來。我相信,他回來這麼晚絕不會是因為聽了一場音樂會。他回來的時候,晚飯早已經擺上桌了。
「今天的音樂真是美妙。」福爾摩斯邊說邊坐下來,「還記得達爾文對於音樂的觀點嗎?他說遠在人類有了說話的能力之前,就已經具備了創造和欣賞音樂的能力。或許這正是我們之所以會不可思議地被音樂感染的緣故。在咱們的內心深處,還保持著一些關於世界混沌初期的朦朧記憶。」
我說:「這種觀點未免過於廣泛了。」
福爾摩斯說:「如果一個人想要解釋大自然,那麼,他的想象力就必須像大自然那樣廣闊。怎麼回事?你今天看起來和往常不大一樣啊。是被布瑞克斯頓路的案子攪得心神不寧了吧。」
我說:「這個案子確實讓我心神不寧。經歷過阿富汗那些戰爭之後,我的神經本應該被鍛煉得堅強些的。在邁旺德戰役中,我也曾親眼看到過自己的戰友血肉橫飛的情景,但是我那時可沒有感到害怕。」
「我能夠理解這一點。而這件案子本身有些地方令人覺得神秘莫測,所以才引起想象。如果沒有這些想象,也就不會恐懼了。你看過今天的晚報了嗎?」
「晚報把這個案子敘述得非常詳盡。但是抬屍時發現女人結婚戒指的事卻絲毫沒有提到,不過沒有提到這一點倒是更好。」
「為什麼?」
「先看看這則廣告,」福爾摩斯說,「我今天上午在各家的報紙上登了一則廣告。」
他遞給我報紙,我向他所指的地方看去。那是「失物招領欄」的頭一則廣告,內容是:「今晨在白鹿酒館、布瑞克斯頓路和荷蘭樹林之間撿到一枚結婚金戒指。失者請於今晚八時至九時到貝克街221號乙找華生醫生認領。」
「請別怪我這麼做,」福爾摩斯說,「我在廣告上用的是你的名字。如果用我的名字,就會被一些笨蛋偵探發現,那樣的話他們就要半路插手了。」
「這倒沒關係,」我說,「但是,一旦有人前來認領的話,我可沒有戒指啊。」
「哦,用這個,」他說著就把一枚戒指交給我,「用這個就可以對付過去。和原來的幾乎一模一樣。」
「那麼據你推測會有誰來認領這件失物呢?」
「唔,應該是那位穿棕色外衣的先生,就是咱們那位穿方頭靴子的紅臉朋友。就算他自己不來,也會打發一個同黨來的。」
「那樣做的話,難道他不會覺得危險嗎?」
「不會的。如果我關於這個案子的推斷沒錯的話——我有很多理由來支持自己的推斷。這個人會不惜一切代價,來尋找這個戒指。我看戒指就是在他俯身察看德雷伯屍體的時候掉下來的,當時他並沒有發覺。離開那個屋子之後,他才發現把戒指丟了,於是想立刻回去尋找。但是,這時他發現,由於他自己太粗心,忘了熄滅蠟燭,已經把警察引到了屋中。在這個時候,他正站在房子的門口,這就很可能被懷疑到,所以他才裝作酩酊大醉的樣子。你可以設身處地想一想:他把這件事仔細地想了一遍之後,他會認為自己還可能是在離開那所房子之後,把戒指掉在了路上。那該怎麼辦呢?他當然要立即在晚報上尋找線索,希望能在招領欄中發現相關信息。如果他看到這個廣告,一定會非常高興,確切地說應該是喜出望外,哪裡還會擔心什麼圈套?在他看來,尋找戒指不會被人和暗殺事件扯上關係的,那是沒有道理的。他會來的,一定會來的。一小時之內你准能夠見到他。」
「他來了之後該怎麼做呢?」我問。
「啊,到時候就交給我吧。你手裡有武器嗎?」
「有一支舊的軍用左輪手槍,還有幾發子彈。」
「最好把槍擦乾淨,把子彈都裝上。那傢伙一定是個亡命徒。雖然我能夠出其不意將其擒獲,但是還是要做好準備,以防萬一。」
我照他的話去作準備,到卧室里拿出手槍,這時只見餐桌已經被收拾乾淨,福爾摩斯正隨手撥弄著他心愛的提琴。
我走進來時,福爾摩斯說:「案件的過程越來越清晰了。美國方面剛剛給我回了電報,我對這個案子的看法被證明是正確的。」
我忙問他:「果然是那樣嗎?」
「要是能換上新弦,我的提琴就更好了,」福爾摩斯說,「把手槍揣在衣袋裡,華生。那個傢伙來之後,你要注意談話的語氣保持和平常一樣,其他的我來應付。別大驚小怪,免得打草驚蛇。」
我看了一下表說:「已經八點了。」
「是啊,沒準幾分鐘之內他就來了。稍微把門打開一點,行了。把鑰匙插在門裡邊。謝謝你!我昨天在書攤上淘到一本難得的古書,叫《論各民族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寫的,1642年在比利時列日出版。當這本棕色封面的小冊子出版的時候,查理[5]的腦袋還在他的脖子上牢牢地長著呢。」
「是誰印刷的?」
「菲利起·德克羅伊,不知道他是誰。書的扉頁上寫著『古列米·懷特藏書』,墨水早就褪色了。也不知道威廉·懷特是誰,大概是一位17世紀實證主義的法律家,從他的筆跡都能看到法律家的風格呢。我看,那個人來了。」
說到這裡,門鈴忽然大聲響了起來。福爾摩斯輕輕站起,將自己的椅子向房門口移動了一下。我們聽到女僕穿過門廊,之後又打開了門閂。
「華生醫生在這兒住嗎?」一個語調清晰但是很粗魯的人問道。我們沒有聽到女僕的回答,只聽見關上大門的聲音,有人慢慢地走上了樓梯,聲音很沉重,像是拖著步子。我的朋友側耳聽著,好像覺得很驚奇。腳步聲緩慢地沿著過道傳了過來,然後就聽見了輕輕叩門的聲音。
「請進。」我大聲說。
可是進來的卻不是我們預料中的那個凶神惡煞一樣的兇手,而是一位滿臉皺紋的老太婆,她步履蹣跚地走進來,被燈光突然一照,好像被晃花了眼。行過禮之後,她就站在那兒,用昏花的老眼瞧著我們,顫抖的手不停地在衣袋裡摸索著。我看了福爾摩斯一眼,只見他怏怏不樂,我也只好裝出一副安定自若的神情來。
這個老太婆掏出一張晚報,指著我們登的那個廣告說:「先生們,我是為那個戒指來的。」說著,她又深深地行了個禮,「你們在報紙上說在布瑞克斯頓路撿到一個結婚金戒。那是我女兒賽莉的,她在去年的這個時候結的婚,丈夫在一艘英國船上做會計。要是他回來時發現我女兒的戒指沒了,天知道他會做出什麼來。我簡直都不敢去想。他這個人是個急性子,喝了點酒就更加暴躁了。對不起,經過是這樣的,昨晚她去看馬戲,是和——」
「是這枚戒指嗎?」我問她。
老太婆叫起來:「謝天謝地!賽莉今天晚上一定要開心死了。她丟的就是這枚戒指。」
我找了一支鉛筆問:「您現在住在哪兒?」
「宏茲迪池區,鄧肯街13號。離這兒相當遠呢。」
福爾摩斯突然道:「從宏茲迪池區去任何一個馬戲團都不會經過布瑞克斯頓路啊。」
老太婆扭過頭,用一雙銳利的小紅眼瞥了一眼福爾摩斯說:「那位先生剛才問的是我的住址。賽莉住在培克罕區,梅菲爾德公寓7號。」
「貴姓?」
「我姓索葉,我的女兒姓丹尼斯,他丈夫的名字是湯姆·丹尼斯。他在船上可以說是個又漂亮又正直的小夥子,工作幹得很出色;但是一上了岸,就又玩女人,又喝酒……」
「給你戒指,索葉太太,」我遵照福爾摩斯的暗示打斷了她的話,「這個戒指很明顯就是你女兒的。我非常高興,現在完璧歸趙了。」
老太婆嘟嘟囔囔地說了些感謝的話之後,將戒指小心翼翼收好,然後又慢吞吞地走下樓。她一出房門,福爾摩斯就立刻跑回自己的屋中。幾秒鐘之後,他走了出來,已經穿上了大衣,系好了圍巾。匆忙中,福爾摩斯說:「我得跟著她。她一定是同夥,她會把我帶到罪犯那裡去的。別睡覺,等我的消息。」聽到客人出去時砰的一下關門聲,福爾摩斯就下了樓。我從窗子向外看,只見那個老太婆正在馬路那邊有氣無力地走著,她身後不遠處就尾隨著福爾摩斯。這時我心裡想:假如福爾摩斯的所有猜測都沒錯的話,他現在就要直搗虎穴了。其實他就算沒有告訴我等著他,在沒有聽到他的冒險結果之前,我也是不可能睡得著的。
福爾摩斯出去的時候將近九點鐘。我不知道他多久才能回來,只好乾坐在房裡一邊抽煙一邊翻閱一本昂利·穆爾傑的《波亥米傳》[6]。過了十點,我聽見女僕回房睡覺的腳步聲。十一點,房門前傳來房東太太沉重的腳步聲,她也回房睡覺了。將近十二點的時候,我才聽到福爾摩斯用鑰匙開大門的聲音。一進房來,我就從他的神情看出來,他並未成功。好像高興和懊惱正在他的心裡交戰。最後高興終於戰勝了懊惱,福爾摩斯突然放聲大笑起來。
「我說什麼也不會讓蘇格蘭場的人知道這件事。」福爾摩斯一邊大聲說著一邊坐到椅子上,「我一直在嘲笑他們,他們要是知道這事,是絕不會善罷甘休的。但就算他們知道了,然後譏笑我,我也不在乎,我遲早會把面子找回來的。」
我問他:「到底發生了什麼?」
「我把失敗的情況都告訴你吧,其實也沒什麼。那傢伙沒走多遠,就一瘸一拐地裝出腳痛的樣子。然後突然停下來,叫了一輛過路的馬車。我盡量湊近,想聽聽她雇車到哪裡去;其實我根本不用那麼著急,因為她說話的聲音很大,隔一條馬路都能聽清楚。她大聲說:『到宏茲迪池區,鄧肯街13號。』當時我以為她說的是實話。之後我也跟著跳上了馬車後部——每個偵探都必須精通這門技術。那麼,我們就這樣向前走著。馬車一直沒有停下來,最後到了目的地。快走到13號門前的時候,我提前跳下車,假裝在馬路上閑逛。眼看著馬車停下來,車夫跳下車,打開車門卻沒見人出來。我來到車夫面前,見他正在黑暗的車廂中到處摸索,嘴裡不乾不淨地罵著,罵的那話簡直是我一輩子都沒聽到過的『最漂亮的』詞兒了。裡面的乘客早就無影無蹤了。我想,他要想拿到錢恐怕是沒指望了。我到13號去問了一下,那裡住的卻是一位叫凱斯維克的規規矩矩的裱糊匠,從來沒聽過有個叫做索葉或者丹尼斯的住過那裡。」
我驚道:「你的意思是說,那個病懨懨的老太婆居然能夠瞞過你和車夫的眼睛,在車還沒停下來的時候就跳下去了?」
福爾摩斯厲聲說道:「哪裡有什麼老太婆,該死的!咱們兩個才是老太婆,居然被人給騙了。那沒準是個年輕的小夥子,而且還相當精明強幹。不僅如此,他還一定是相當出色的演員,他的偽裝真是到了天衣無縫的程度。很明顯,他知道有人跟著自己,於是就使了這招,趁我沒注意溜之大吉。從這件事來看,咱們現在要捉的那個人,絕不是像我當初想象的那樣,他不是一個人,他還有朋友,他們甘願為他去冒險。喂,醫生,看你的樣子像是累壞了,聽我的話,睡覺去吧。」
我的確感到非常疲憊,於是就聽他的話回屋去睡覺了,把福爾摩斯一個人留在微微燃燒的火爐邊。在這萬籟俱寂的漫漫長夜之中,我隱隱約約聽到他那憂鬱的琴音低聲傾訴著,我知道他依然在不斷思考著那個奇異的課題。
特白厄斯·葛萊森大顯身手
第二天,各家報紙都開始連篇累牘地登出了所謂「布瑞克斯頓奇案」的新聞。每家報紙都有一篇長篇報道,而且有的還專門就此寫了社論。其中有些消息就連我都沒聽說過。至今在我的剪貼簿里還保存著不少關於這個案子的剪報。現在就摘錄一些附在下面:
《每日電訊報》報道:在以往犯罪的記錄中,還找不到比這個悲劇更為離奇的案子。被害人使用的是德國名字,看不出作案動機是什麼,而且牆上還留下了這個狠毒的字樣。一切都說明此案系一群亡命的政治犯和革命黨所為。美國的社會黨有很多流派,死者無疑是因為觸犯了那些不成文的法律,所以逃避追殺來到這裡,最後還是遭了毒手。這篇文章還簡略地提起了過去的德國秘密法庭案、礦泉案、布蘭威列侯爵夫人案、義大利燒炭黨案、馬爾薩斯原理案、達爾文理論案以及瑞特克利夫公路謀殺案等一系列案件,這篇文章在結尾還向政府提出了忠告,希望今後要對於境內的外國人予以更加嚴密的監視云云。
《旗幟報》的評論說:
類似於這樣的無法無天的暴行,通常是發生在自由黨的執政之下。這些暴行的產生,根本原因在於民心動亂以及政府權力的削弱。死者是一位美國紳士,已經在倫敦城逗留數周。生前居住在坎伯韋爾區陶爾魁里夏朋婕太太的公寓。他是在自己的私人秘書約瑟夫·斯坦節遜先生的陪同下來此地旅行的。兩個人在本月4日星期二辭別女房東后,就去了尤斯頓車站,計劃搭乘快車前往利物浦。當時有人在車站的月台上看見了他們,但是之後就下落不明了。後來據有關報道稱,在距尤斯頓車站數英里的布瑞克斯頓路的一所空屋中,人們發現了德雷伯先生的遺體。他究竟是怎樣到達這裡,又是怎樣被害,這些疑團尚未解開。斯坦節遜下落至今不明。值得慶幸的是,蘇格蘭場著名偵探雷斯垂德和葛萊森二人同時負責偵查此案,深信此案不久之後就會真相大白。
《每日新聞報》報道說:
這定然是一宗政治性犯罪。因為大陸各國政府的專制以及對自由主義的仇恨,使得許多人都被迫來到我們的國土上。如果對於這些人的行為持以寬容態度而不予追究的話,這些人極有可能成為良好公民。而在這些流亡人士的社會中,還存在著一種嚴格的「法規」,一經觸犯,就會被處死。當務之急是尋找到他的秘書斯坦節遜,以便查清與死者相關的各種問題。死者生前在倫敦的住址已經獲悉,這就使得案情的進展向前跨出一大步。該住址的發現,均系蘇格蘭場機智幹練的葛萊森先生所為。
吃早飯的時候,福爾摩斯和我一起一一讀過了這些報道,他好像覺得這些報道非常有趣。
「我早就說過了,不論是什麼情況,功勞都會被歸到雷斯垂德和葛萊森這兩個人頭上。」
「那也要看是怎樣的結果啊。」
「哦,老兄,這和那些其實沒什麼關係。如果捉到了兇手,當然就可以說他們兩個人精明強幹;要是兇手逃跑了,他們就會說:雖然克服了重重困難,但是……說到頭,好事都是他們的,壞事永遠都是別人造成的。無論他們干出什麼,總會有人給他們唱讚歌的。有句法國俗語是這麼說的:『笨蛋再笨,也總會有更笨的笨蛋為他喝彩。』」
正說著,就聽到過道和樓梯上突然傳來一陣雜亂的腳步聲,其中還夾雜著房東太太的抱怨聲,我不禁喊起來:「怎麼回事?」
「是貝克街偵查小分隊。」福爾摩斯煞有介事地說。這時候,六個街頭流浪的頑童已經沖了進來,我還沒見過這麼邋遢的孩子。
「立正!」福爾摩斯嚴肅地喊道。這六個小流氓聞聲像六個不成形的小泥人一樣一線排開站在那裡。「以後再有這種事,叫維金斯一個人上來報告就行,其他的人都在街上等著。找到了嗎,維金斯?」
那個叫維金斯的孩子答道:「沒有,先生,我們還沒找到。」
「估計你們也沒找到,還要繼續查找,找不到不許停下。這是你們的工資。」福爾摩斯給了每人一個先令,「好,都去吧,我等著你們下次報告給我好消息。」
福爾摩斯一揮手,這群孩子就像一窩小耗子一樣下樓而去。之後,街上就傳來了他們刺耳的喧鬧聲。
福爾摩斯說:「任何一個小傢伙的本事要比一打官方偵探還要大。只要是官方的人露面,人們就保持沉默了。但是人們對這些小傢伙卻沒什麼顧慮,他們哪兒都能去,什麼事都能打聽。而且他們要比那些偵探機靈,就像針尖一樣,無孔不入。唯一的遺憾就是沒有人將他們組織起來。」
我問道:「你雇他們就是為了調查布瑞克斯頓路的這個案子嗎?」
「沒錯,我想弄明白一個問題,但這只是時間的問題。啊!咱們馬上就會聽到些新聞了!你看,葛萊森在街上朝著咱們這兒來了。看他一臉的得意,我知道他是專程找咱們來的。你看,他停住了。正是他!」
門鈴大聲地響了起來,眨眼工夫,這位留著一頭秀髮的偵探先生就連跑帶顛地跳上了樓,一直跑到了我們的客廳。
「親愛的朋友,」他緊緊地握住了冷淡的福爾摩斯的手大聲道,「祝賀我吧!這個案子的真相已經被我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了。」
我察覺到,福爾摩斯那表情豐富的臉上,似乎掠過一絲焦急的陰影。
他問道:「你的意思是說你已經結案了?」
「沒錯!老兄,真是的,連兇手都捉到了!」
「那他叫什麼名字?」
「阿瑟·夏朋婕,一個皇家海軍中尉,」葛萊森滿臉得意地搓著他的那雙胖手,挺起胸脯傲慢地提高嗓門說。
聽了這話之後,福爾摩斯才如釋重負地鬆了一口氣,然後微笑起來。
「請坐,先抽支雪茄吧。」他說,「我們倒是很想知道你究竟是怎麼辦到的。喝點兒加冰的威士忌嗎?」
「那就喝點兒吧,」這位偵探回答道,「這兩天還真是費了不少勁兒,累死我了。你能清楚,體力勞動不算什麼,最要命的是累腦子。其中的辛苦你能理解,福爾摩斯先生,因為咱們倆都是用腦子幹活兒的。」
福爾摩斯一臉嚴肅地說:「你真是過譽了。我想知道,你是怎樣取得這樣一個令人羨慕的成績的。」
這位偵探坐在扶手椅上,得意揚揚地一口接一口吸著雪茄,然後忽地拍了一下大腿,用滿是愉悅的語氣說道:
「太可笑了,雷斯垂德那個傻瓜,他還自作聰明呢,可是完全搞錯了。他還在到處尋找那位叫做斯坦節遜的秘書呢。可是那個傢伙其實就像個沒出生過的孩子一樣,根本和本案沒什麼關係。我敢斷言,他現在沒準兒已經捉到那個傢伙了。」
講到這裡,他得意地哈哈大笑,直笑得氣都喘不過來。
「那麼,你的線索是怎樣得到的呢?」
「啊,都告訴你們吧。當然,華生醫生,這可是需要絕對保密的,只有咱們之間可以談談。首先要解決的困難就是要搞清楚這個美國人的來歷。或許有些人會去登廣告,然後坐等知情人前來報告,或者等死者生前的親友來聯繫。但是我葛萊森可不會這麼做。死者身旁的那頂帽子你們還記得嗎?」
「記得,」福爾摩斯說,「那頂帽子是從坎伯韋爾路的約翰·安德烏父子帽店買來的。」
聽了這話,葛萊森的臉上馬上流露出沮喪的神情。他說:
「沒想到你也注意到這點了。你去過那家帽店了嗎?無論有多大的機會,你都不應該把它放過的。」
「對於一個偉大的人來說,沒有什麼是微不足道的。」福爾摩斯像是引經據典一樣地說。
「好吧,我找到了那個叫做安德烏的店主,我問他是否有人從他這裡買過一頂那種號碼和式樣的帽子。他們翻了一下售貨簿,很快就找到了,帽子做好后被送到陶爾魁里,交到一位住在夏朋婕公寓的叫做德雷伯的先生手中。於是我就找到了這個人的地址。」
「漂亮,幹得真漂亮!」福爾摩斯低聲誇獎。
「於是我又馬上去拜訪夏朋婕太太,」這位探長接著說,「我發覺她臉色蒼白,神色非常不安。她的女兒也在屋中——是位漂亮姑娘。在和她談話的時候,我發現她的眼睛紅紅的,而且嘴唇也在不停地顫抖。當然這些都沒有逃過我的眼睛。於是我就對她們產生了懷疑。福爾摩斯先生,你是了解的,當你找到了正確的線索時,那是一種怎樣的感覺,我是已經舒暢得要發抖了。我就問她們:『你們知道以前的房客克利夫蘭城的德雷伯先生被人殺的消息了嗎?』」
「那位太太點了一下頭,她好像連話都說不出來了。而她的女兒卻已經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淚了。看到這裡,我就越覺得他們一定對案情有所隱瞞。
「我問:『德雷伯先生是在什麼時候離開你們這裡去車站的?』」
「『八點鐘,』她不停地咽著唾沫,努力控制著情緒說,『據他的秘書斯坦節遜先生講,去利物浦的火車有兩班,一班在九點十五分,另一班在十一點。他趕的是第一班的火車。』」
「那次是你們最後一次見面嗎?」
「當我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那個女人的臉色變得非常嚇人。等了很長時間,她才回答說:『是最後一次。』但是她的聲音已經變得沙啞,非常不自然。
「沉默了一會之後,那位姑娘說話了。她相對來說很鎮靜,話也說得很清楚。
「她說:『說謊得不到什麼好處,媽媽,咱們還是把一切都告訴這位先生吧。其實後來我們還見到過德雷伯先生。』」
「『願上帝寬恕你!』夏朋婕太太伸出雙手,絕望地喊了一聲,倚在了椅背上,『你哥哥可被你害了!』」
「我想阿瑟也一定會贊成咱們說實話的。』這位姑娘堅決地回答。
「於是我就說:『現在你們最好還是把一切都告訴我吧。如果再這樣支支吾吾的,那就乾脆別說了。而且,你們可不知道我們已經掌握了多少情況。』」
「『全是因為你,愛莉絲!』她的媽媽大聲說著,然後轉過身來對我說,『我全說了吧,先生。你別以為我為自己的兒子著急是因為他和這宗命案有什麼關係。其實他絕對是清白無辜的。但我還是有所顧慮,在不知內情的人看來,他是免不了被懷疑的。但其實並不是這樣,他的氣質、他的職業以及他過去的一切都能證明我的話。』」
「我說:『你最好還是和我講講事實經過吧。相信我,要是你的兒子果然是無罪的,他就絕對不會被冤枉的。』」
「她說:『愛莉絲,你最好先出去,我想和他兩個人談一下。』她的女兒於是就走了出去。接著她又說:『唉,先生,我本不想和你說這些,但既然我的女兒已經說破,現在也無計可施了,我只好都說出來。既然我打算說,那就不會再有所保留了。』」
「我說:『這才是聰明人。』」
「德雷伯先生差不多在我們這裡住了三個星期。他和他的秘書斯坦節遜先生一直在歐洲大陸旅行。我在他們的那些箱子上都看到了哥本哈根的標籤,所以知道他們最後到了那個地方。斯坦節遜是個有涵養的人,平時少言寡語;但是他的主人就糟糕透了,簡直是天壤之別。那個人舉止粗俗,行為齷齪。在他們搬來的那天晚上,德雷伯就喝得酩酊大醉,到了第二天中午十二點還沒完全醒酒。他對女僕們的態度也非常輕佻,甚至是下流,沒有人不厭惡他。這還不算,最糟糕的是,他對我女兒愛莉絲的態度竟然也是如此。他不止一次地對她胡言亂語。還好我女兒年輕,還不懂那麼多事。有一次,他居然把我的女兒攬在了懷裡,緊緊地摟著她。如此無法無天,連他的秘書都指責他太無恥,簡直就是個禽獸。』」
「『既然如此,你為什麼還要忍受呢?』我問,『只要你願意,我想你完全可以攆走房客。』」
「經我這麼一問,夏朋婕太太不覺滿臉通紅,她說:『如果在他來的當天我就拒絕的話,那該多好。但是他們的條件太誘人了,每人每天會付一鎊作為房租,這樣一個星期我就能得到十四鎊;而且現在正是淡季,客人很少來。我又是個寡婦,兒子在海軍服役,他的開銷很大。我實在不想白白放過這筆大生意,於是我就一再地容忍。可是到了最後,他實在是太不像話了,因此我才堅持把他攆走了,這也正是他們搬走的原因。』
「『之後呢?』
「『之後我看著他上車走了,才放下心來。我的兒子正在休假。但是我可不敢把這些事都告訴他,因為他的脾氣太大,而且還非常疼愛妹妹。那兩個人搬走之後,我把大門關上,心裡才算平靜下來。上帝啊,還沒到一個小時,就有人叫門,那個德雷伯居然又回來了。他看起來很興奮,顯然是又喝多了。他一頭闖進來,那時候我和女兒正坐在房間里,他就前言不搭后語地說什麼他誤了火車。隨後他竟然當著我的面和愛莉絲搭話,而且還建議她和他一起逃走。他對我女兒說:「你已經是個大人了,不會再受到任何法律的管束了。我很有錢,別再搭理這個老婆子了。馬上就跟我走吧。保管你會像公主一樣的幸福。」可憐的愛莉絲被嚇壞了,一直躲著他。可他一把就把她的手腕抓住了,硬要往門外拉,我嚇得大喊起來。恰好在這個時候,我的兒子阿瑟回來了。之後發生了什麼,我就不清楚了。只聽到又是叫又是罵,而且還發生了扭打,亂成了一團,我嚇得不知所措,連頭都不敢抬。後來抬頭一看,只見阿瑟手裡拎著一根木棍站在門口大笑。阿瑟說:「我想這個活寶以後不會再來找咱們的麻煩了。我出去跟著他看看,看他到底在幹些什麼。說完他就戴上帽子,向街頭跑去。」第二天早上,我們就得知了德雷伯被謀殺的消息。』
「這些就是夏朋婕太太親口告訴我的話。她說的時候斷斷續續,有時候聲音還非常低,我簡直都聽不到。但是,我把她的話全都速記下來了,不會有什麼差錯的。」
福爾摩斯打了個呵欠,說道:「的確很有意思。後來又發生什麼了?」
這位探長又說了下去:「夏朋婕太太不再說下去的時候,我已經發現了全案的關鍵。於是,我就用一種對婦女非常有效的眼神緊緊盯著她,追問她兒子是什麼時候回家的。
「『我不清楚。』她回答說。
「『不清楚?』
「『實在是不清楚。他身上帶著鑰匙,自己能夠開門進來。』
「『那麼是在你睡了之後他才回來的嗎?』
「『是的。』
「『你幾點睡的?』
「『大概是十一點。』
「『這麼說,你兒子最少出去了兩個小時。有沒有可能出去了四五個小時?』
「『或許吧。』
「『在這期間里他都幹了些什麼?』
「『我不知道。』她回答道,這時候她的嘴唇都白了。
「我想說到這裡,就不用再廢話了。找到夏朋婕中尉的下落之後,我就帶著兩個警官,將其逮捕了。當我拍著他的肩膀,告訴他老老實實跟我們走的時候,他竟居然肆無忌憚地說:『我想你們逮捕我,是以為那個壞蛋德雷伯的死和我有關吧。』我們還沒問他這件事呢,他倒是自己先說出來了,這就更加令人懷疑了。」
「非常可疑。」福爾摩斯說。
「那時她母親說的追擊德雷伯時帶著的那根大棒子還在他的手裡,是根非常堅硬的橡木棒子。」
「那麼你有什麼高見呢?」
「依我看來,他一路追著德雷伯直到布瑞克斯頓路。然後他們又發生了爭吵。在爭吵之間,他狠狠地打了德雷伯一棒子,可能正打在心窩上,所以雖然讓他送了命,但是卻沒留下什麼傷痕。那天夜裡雨很大,而且附近又沒有人。於是夏朋婕中尉就把死者藏到了那所空屋裡。至於蠟燭、血跡、戒指和牆上的字跡等等,不過是為了把警察引入歧途而耍的一些花招罷了。」
福爾摩斯用稱讚的口氣說:「幹得好!葛萊森,你真是長進了不少,看來你總有一天會出人頭地的。」
這位探長驕傲地答道:「我個人認為,這件案子已經辦得絕對完美了。但是那個傢伙自己卻堅持聲稱,他追了一段路之後,就被德雷伯發現,於是德雷伯連忙喊了一輛馬車逃走了。他在往家裡走的時候,遇到了一位過去在船上的老同事,於是他就陪著那位老同事走了很長時間。但我問他這位老同事住在哪裡的時候,他的回答卻並不能令人滿意。我看這個案子的前後情節都非常吻合。最可笑的是雷斯垂德,他在剛開始就走上了歪路。恐怕他是什麼都找不到了。嘿!正說他呢,他來了。」
果然是雷斯垂德進來了。我們說話的時候,他已經往樓上走了,一會兒就來到了屋中。在平常的時候,無論從他的衣著還是舉止上,都能感覺到他的那種神氣十足和信心百倍的氣派,但是現在那些派頭連影都沒有了。只見他神色慌張,滿臉愁容,衣衫不整。他來到這裡,顯然是要向福爾摩斯求教一些事的,因為當他一看到自己的同事也在這裡就顯得忸怩不安、手足無措起來。他在房子的中間站著,兩隻手不住地擺弄著帽子。最後,他終於開了口:「這個案子真是太離奇了,簡直是不可思議。」
葛萊森面帶得意地問他:「啊,你也這樣認為嗎,雷斯垂德先生?我早就知道你最後會這麼說的。那個秘書先生斯坦節遜,你已經找到了嗎?」
雷斯垂德滿懷心事地說:「今天早上六點左右,那位斯坦節遜秘書,在郝黎代旅館被人殺了。」
一線光明
雷斯垂德帶來的消息是那麼重要而又突然,完全出乎我們的意料。聽了之後,大家全都驚愕不已,沒人說一句話。葛萊森猛地從椅子上站了起來,情急之中,竟然把杯中剩下的威士忌弄灑了。我默默地看著福爾摩斯,只見他緊閉嘴唇,緊鎖的雙眉低低地壓在了眼睛上面。
福爾摩斯自言自語地說:「斯坦節遜也被殺了,案情越來越複雜了。」
「早就已經夠複雜的了,」雷斯垂德抱怨著說,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我簡直像參加了個軍事會議,一點兒也摸不著頭腦。」
葛萊森吞吞吐吐地問:「你,你這消息確實可靠嗎?」
雷斯垂德說:「我剛從現場趕過來,還是我第一個發現現場的呢。」
福爾摩斯說:「剛才葛萊森正在給我們講他對於這件案子的高見呢。你能否也把你所看見的和所做的事情都給我們說說?」
「不成問題,」雷斯垂德於是坐了下來,回答道,「我得坦白地說,最初我認為德雷伯之死是和斯坦節遜有關的。但是這個新事件的發生使我發現自己完全搞錯了。我認定斯坦節遜是案件的關鍵人物,於是就從偵查這位秘書的下落入手展開工作。曾有人在三號晚間八點半左右,在尤斯頓車站看見死者和他的那位秘書。四號清晨兩點,德雷伯的屍體在布瑞克斯頓路被發現。我當時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從八點半以後直到謀殺案發生的這段時間之內,斯坦節遜到底都做了什麼,之後他又到了哪裡。我一面給利物浦發了個電報,給他們描述了斯坦節遜的外貌,要求他們監視著美國的船隻;一面在尤斯頓車站附近的各家旅館和公寓中搜尋。你們看,我當時以為,要是德雷伯和他的朋友已經分開的話,那麼按照常理來講,斯坦節遜當天晚上應該在車站附近找個地方先住下,第二天早上他才會再到車站去。」
福爾摩斯說:「很可能他們事先約好了見面的地點。」
「事實證明的確如此。昨天我用了整整一個晚上的時間來打聽他的下落,但是一無所獲。今天早上我起得很早,然後又繼續查訪。八點鐘,我到了小喬治街的那家郝黎代旅館。我詢問他們是否有一位叫做斯坦節遜的先生住在這裡,他們立刻回答說有。
「他們說:『你一定就是他正在等的那位先生了,他已經等您兩天了。』
「『他現在哪兒?』我問他們。
「『現在還在樓上,沒有起床呢。他吩咐過,到九點鐘再叫醒他。』
「『我馬上就要上去找他,』我說。
「當時我是那麼想的,出其不意地出現在他面前,這樣就能讓他大吃一驚,然後趁他不知所措的時候,逼他吐露些什麼有用的東西。一個擦鞋的夥計自願給我帶路。他住的房間在三樓,一條不長的走廊直達那裡。夥計指給我房門之後,剛要下樓,我發現了一幅令我十分噁心的景象,以至於快要嘔了出來,雖然我已經有二十年的經歷,但那時還是無法控制住自己,那是一條彎彎曲曲的血跡,從房門下的縫隙流了出來,一直淌過走廊,在對面的牆腳下聚積起來。我不由得大叫了一聲,那個夥計聽到聲音之後,馬上轉身回來看。他見到那個情景的時候,差一點嚇得昏過去。房門被反鎖著,我們倆用肩膀把它撞開,來到室內。屋裡的窗戶大開著,窗邊躺著一具男人的屍體,身上穿的是睡衣,蜷曲成了一團。那人早就沒了呼吸,四肢都已經僵硬了。我們將冰冷的屍體翻過來一看,擦鞋的夥計馬上就認了出來,這就是這間房子的住客斯坦節遜。死因是身體左側被人用刀刺中,刺得很深,看來是傷到了心臟。還有一個非常詭異的情況,你們來猜猜,我們在死者的臉上發現了什麼?」
聽到這裡,我已經是毛骨悚然了,這真是太可怕了。福爾摩斯卻立刻回答:「是『RACHE』這個詞,而且是用血寫的。」
「一點兒沒錯。」雷斯垂德說,話音里還帶著驚恐。一時之間,我們都沉默了。這個隱藏在黑暗中的兇手,其暗殺行為好像井井有條,同時又無法理解,因此也就更加讓人感到他罪行的可怖。雖然我的神經已經在死傷遍野的戰場上鍛煉得很堅強,但是一想到那種情景,卻還是不免戰慄。雷斯垂德接著說:「有人說看見過那個兇手。一個送牛奶的孩子在去牛奶房的途中偶然經過旅館後面的那條小衚衕,那條衚衕是通往旅館後邊的馬車房的。他看到平常放在地上的那個梯子被豎了起來,正對著三樓的一個窗子,那個窗子還大開著。那個孩子走過去的時候,還回過頭去瞧了瞧,這時候他發現一個人正從梯子上爬下來。只見他大大方方地走下來,沒有一點兒驚慌的神色。那個孩子還以為是木匠在修理旅館呢,所以他也沒有特別在意那個人,但是他總是覺得,這時候上工也未免太早了。他依稀記得那是個大個子,臉色紅紅的,身上穿著一件棕色的長外套。他在行兇之後,一定還在房裡停留了一段時間。因為我們發現臉盆里是血水,說明兇手行兇之後洗過手,床單上也有血跡,可見他殺了人之後還從容地把刀子擦乾淨了。」
聽到兇手的身形、面貌如此符合福爾摩斯的推斷,我就瞥了他一眼,但是從他的臉上並沒有看到絲毫得意的樣子。
福爾摩斯問他:「你在屋裡發現了什麼對緝捕兇手有利的線索嗎?」
「沒有。斯坦節遜的身上帶著德雷伯的錢包,但看起來那些錢平常就是由他帶著的,因為他是負責開支的。錢包里有現款八十多鎊,一點兒都沒被拿走。看來這些犯罪行為很不平常,無論他的動機是什麼,總之絕不會是圖財害命。被害人的口袋裡沒有找到文件或日記本,只發現了一份電報,是一個月前從克利夫蘭城發來的,電文是『J.H現在歐洲』,電文沒有署名。」
福爾摩斯問道:「再沒其他的東西了?」
「沒發現什麼重要的東西。床上有一本小說,應該是死者睡前讀的。床邊的椅子上放著他的煙斗。有一杯水在桌上。窗台上有個裝葯的木匣,裡邊有兩粒藥丸。」
福爾摩斯猛地從椅子上站了起來,眉飛色舞地喊了起來:「這正是最後的一環,我的推理現在能夠完全理順了。」
兩位探長驚異地瞧著他。
我的朋友滿懷信心地說:「我已經掌握了構成這個案子的每條線索。當然,細節方面還有待補充。但是,從德雷伯在火車站和斯坦節遜分開開始,到斯坦節遜的屍體被發現為止,這段時間內所有的重要情節,我現在都已經一清二楚,就如同親眼所見一樣。我要用事實來把我所知道的一切證明給你們看。那兩粒藥丸你帶來了嗎?」
「我帶著呢,」雷斯垂德說著,拿出一隻很小的白匣子,「藥丸、錢包、電報我都帶來了,我原本覺得這些東西放在警察分局裡會比較穩妥。把藥丸帶來,只是出於偶然。我必須事先聲明,我沒覺得這是件什麼重要的東西。」
「請把它給我吧,」福爾摩斯說,「喂,醫生,」他又轉向我說,「你看這是一般的藥丸嗎?」
這些藥丸的確不尋常,小而且圓,帶著珍珠一樣的灰色,迎著亮光看會發現有些透明。我說:「從分量和透明度這兩點來看,我想用水可以將這粒藥丸溶解。」
「我想也是,」福爾摩斯說,「麻煩你下樓抱那條可憐的狗上來好嗎?那條狗一直病著,昨天房東太太不是還想讓你解決它,免得讓它活受罪嗎?」
我下樓抱來那條狗。這條狗呼吸已經非常困難,而且目光獃滯,可見它快要不行了。的確,它那已經發白的嘴唇就能說明一切,它的壽命早就遠遠地超過一般的狗了。我把一塊墊子鋪在地毯上,然後把它放在上面。
「現在我將其中的一粒切成兩半,」福爾摩斯說著,就拿出小刀切開藥丸,「半粒放回盒裡備用,剩下的半粒,我把它放在酒杯中,杯中有一匙水。大家看,咱們的醫生朋友的話沒錯,它立刻就溶解在水裡了。」
「這可真有趣,」雷斯垂德略微有點生氣地說,他覺得福爾摩斯在捉弄他,「但我實在看不出這和斯坦節遜的死有什麼聯繫。」
「耐心點,我的朋友,耐心點!到時候你就會明白的,它可是這個案子的關鍵。現在再加上些牛奶,它就會覺得好吃了,而且會立刻舔光的。」
說著他就把酒杯里的液體倒在盤子中,推到狗的面前,那狗很快就把盤子舔了個乾淨。福爾摩斯的認真態度已經令我們對此深信不疑,大家都靜靜地坐在那兒,緊緊地盯著那狗,等待看見發生某種驚人的結果。但是,等了好一會兒也沒見什麼特別的現象發生,那隻狗依舊躺在墊子上,費力地喘著氣。很明顯,藥丸對它既沒起到什麼好處,也沒什麼壞的影響。
福爾摩斯盯著手上的表,時間就那麼一分一分地過去了,但是毫無結果,他顯得十分失望和懊惱。他用手不停敲著桌子,用牙咬著嘴唇,看起來十分焦急。他的情緒非常激動,我也不由得在心裡替他難過。可是那兩位探長的臉上卻明顯帶著譏笑的神情,看到福爾摩斯受挫,他們當然高興。
「這事絕非偶然,」福爾摩斯終於大聲地說起話來,他從椅子上站起來,在室內煩躁地來回走動,「這絕不可能是巧合。在德雷伯案中我懷疑會有某種藥丸,而現在這種藥丸在斯坦節遜被殺的現場真的被發現了,但是它們居然什麼效果也沒有。究竟是為什麼?可以確定的是,我所作的一系列的推論絕不會出現謬誤!絕無可能!但是這條可憐的狗卻並沒有出現什麼反應。哦,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福爾摩斯興奮地尖叫了一聲,然後迅速跑到藥盒前,取出另外那粒,切成兩半,把半粒投到水中,加上牛奶,又放到狗的跟前。這隻不幸的動物甚至連舌頭還沒有完全沾濕,四條腿就開始顫抖起來,最後就像被電擊一樣,直挺挺地倒在那裡死去了。
福爾摩斯長長地出了一口氣,擦掉額頭上的汗珠。「看來我的信心還不夠堅定,剛才我就應當感覺到,如果一個情節看起來和一系列的推論相矛盾,那麼,必定會有其他某種原因可以對這個情節加以解釋。那個匣中的兩粒藥丸,一粒是烈性的毒藥,而另外一粒則完全沒有毒性。其實我應該在看到這個小盒子之前就預料到的。」
我覺得福爾摩斯最後說的那些話過於驚人,很容易讓人懷疑他的神志是否清醒。但是那條狗就明明在我們眼前死掉,可見他的判斷沒有錯。我覺得腦子裡的疑雲似乎已經逐漸消失,我開始對這件案子的真相有了模糊的認識。
福爾摩斯繼續說道:「一切在你們聽來似乎都會覺得奇怪,因為你們在著手調查的時候,就沒有認識到那個擺在你們面前唯一正確的線索的重要性。而我有幸發現了這個線索,後來發生的每一件事都足以證明我最初的判斷,而這些事的發生也是必然的。所以那些在你們看來無法理解並且使案情更加撲朔迷離的事物,卻會給我很多的啟發,並且為我的論斷提供了有力的證據。將怪異和神秘混為一談,這是錯誤的。最為平淡無奇的犯罪往往是最神秘的,因為很難發現什麼新奇或者特別的地方來作為推理的重要依據。如果在這件案子中,被害者的屍體是在大路上被發現的,而且又沒有任何跡象讓人覺得這個案子超出常規或者駭人聽聞,那麼這個謀殺案想要解決恐怕就困難得多了。所以說,怪異的情節不但絲毫不會增加解決案子的難度,破案的難度反而會因此減小了。」
在聽著這番議論的時候,葛萊森先生一直表現得很不耐煩,這時他再也無法忍耐了。他說:「你知道,福爾摩斯先生,我們都認為你是個精明強幹的人,而且你自己對於辦案也很有一套。可是,我們現在並不想光聽你空談理論和說教,而是要捉到那個兇手。我已經將我所知道的情況都說出來了,看來是我弄錯了。夏朋婕中尉那個年輕人是不可能牽扯到第二宗謀殺案里去的。雷斯垂德一味尋找那個斯坦節遜,看來他也錯了。你東說一句、西扯一句,就好像比我們高明得多。但是已經夠了,我認為我們有權利要求你把一切和盤托出,對於這個案情你到底了解多少。你能說出兇手的姓名嗎?」
雷斯垂德也說:「不可否認,葛萊森的說法沒有錯,先生。我們兩個人都儘力了,並且我們也都失敗了。從我到你這裡開始,你就不止一次地說自己已經獲得了一切有用的證據。那麼現在你不該再有所保留了。」
我說:「如果現在還遲遲不去通緝兇手,那麼他就極有可能再干出新的罪行來了。」
見到大家這麼逼問,福爾摩斯反而顯得猶豫不決了。他不住地在屋中走來走去,頭幾乎垂到胸口上,雙眉緊皺,他在思索的時候總是這副樣子。
「不會再有人被殺了,」最後,他突然站住了,對我們說,「你們大可放心,這一點已經不是什麼問題了。你們問我是否知道兇手的姓名,我的確知道。但是知道兇手的名字又能怎麼樣?真正將兇手捉住才算本事。我想很快我就能讓他歸案了。對於這件事,我很願意親自策劃,並且親自動手。但是一定要做得滴水不漏,因為咱們的對手是一個既兇惡又狡猾的人。而且還有事實證明,他還有一個像他一樣機警的助手在幫他。只要這個兇手沒有發覺有人找到了線索的話,那就有機會將其擒獲。但只要他一發現風吹草動,就會馬上更名改姓,迅速地隱匿在這座大城市的四百萬居民之中。我並不想傷害你們二位的感情,但是我必須事先說明,我認為官方的偵探可不是他們的對手,而我沒有請求你們協助也正是這個原因。要是我失敗了,當然也有一部分我沒有請求你們協助的責任。但是,我已經作好了承擔這個責任的準備。現在我願意作出保證,只要不影響我全盤的計劃,屆時我一定會立刻通知你們。」
對於福爾摩斯的保證以及他對官方偵探的那種輕視和嘲諷,葛萊森和雷斯垂德明顯覺得不滿。葛萊森聽了之後,憋得滿臉通紅,一直紅到了髮根;雷斯垂德一對眼睛瞪得溜圓,神色中夾雜著驚異和惱怒。但是還沒來得及開口,就聽見外面有人敲門,原來正是那群街頭流浪兒的頭頭,那個小維金斯來了。
小維金斯舉手敬禮之後說:「先生,請吧,馬車已經叫來了,就在下邊等著呢。」
「好孩子,」福爾摩斯和藹地說,「為什麼你們蘇格蘭場不使用這種手銬呢?」他繼續說,同時從抽屜里拿出一副鋼手銬,「看看這鎖簧多好用,一碰就馬上卡上了。」雷斯垂德說:「只要我們能找到戴手銬的人,即使樣式老一點也夠用了。」
「很好,非常好。」福爾摩斯一邊說著,一邊笑了起來,「最好能把馬車夫喊上來幫我搬箱子。去叫他吧,維金斯。」
聽了這話,我不禁暗自詫異,因為看我夥伴的舉動,他像是要出門旅行去,可是他之前卻從來沒有對我說起過。房間里只有一個小號的旅行皮箱,他把它拉出來,仔細地檢查系在箱上的皮帶。正當他忙著的時候,馬車夫走了進來。
「夥計,幫我把這個皮帶扣綁好。」福爾摩斯蹲在那裡埋頭弄著皮箱,看也不看那人一眼。
那個車夫緊繃著臉,不大情願地走向前去,把兩隻手伸出來正要幫忙。說時遲,那時快,只聽鋼手銬咔嗒一聲響,福爾摩斯突然跳了起來。
「先生們,」他兩眼炯炯有神地說道,「請允許我為你們介紹傑弗遜·侯波先生,他就是殺死德雷伯和斯坦節遜的兇手。」
一切只發生在一霎那間。簡直不容我思索。就在這一瞬間,福爾摩斯臉上勝利的表情,他響亮的話語以及車夫眼睜睜看著亮晶晶的手銬像變戲法似的一下子銬住自己時的那種茫然、兇惡的樣子,直到如今回想起來,依舊曆歷在目。當時,我們像木雕一樣呆在原地有一兩秒鐘。之後車夫憤怒地大吼了一聲,掙脫了福爾摩斯,沖向窗子,木框和玻璃被他撞得粉碎。但在車夫正要逃出去的時候,葛萊森、雷斯垂德和福爾摩斯就像一群獵狗一樣一擁而上,又把他揪了回來。一場激烈的鬥毆就這麼開始了。這個人是如此兇猛,以至於我們四個人聯手都一再被他擊退。他好像有著一股瘋子般的蠻勁。他的臉和手在撞碎窗戶的時候被割得血肉模糊,血流得到處都是,但是這些並未削弱他抵抗的力量。直到雷斯垂德用手死死卡住他的脖子,讓他喘息不得,他才放棄了掙扎。就算這樣,我們還不放心,於是又將他的手和腳都捆了起來。做完這些之後,我們才站起身子來,不停地喘著粗氣。
「他的馬車還停在那兒,」福爾摩斯說,「就用那輛車送他到蘇格蘭場去吧。好了,先生們,」他微笑著說,「這件小小的神秘案子,總算是可以告一段落了。現在各位可以提出任何問題,我決不會再拒絕答覆了。」
沙漠中的旅客
在北美洲大陸中部,有一片廣闊而荒涼的沙漠;多年以來,這片沙漠一直阻礙著文化的發展。從內華達山脈到內布拉斯加州,從北方的黃石河到南方的科羅拉多,這一大片區域完全是荒涼沉寂的。但就在這荒蕪凄涼的地區之中,自然景色也不盡相同。這裡有覆蓋著大雪的崇山峻岭,有深邃幽暗的峽谷,也有湍急的河流,在陡峭的峽谷之間奔流喧囂;這裡還有廣袤的荒原,冬天遍地積雪,夏天就會露出灰色的鹼地。雖然如此,整體的特點還是寸草不生、極為荒涼。
在這片看不到希望的土地上,渺無人煙。只有波尼人和黑足人[7]偶爾結隊路過這裡,前往其他地區狩獵。即使是最為堅強勇敢的人,也不願在這片可怕的荒原中做作多的停留,重新走回到大草原中去。只有一些山狗躲躲藏藏地在低矮的叢林之中穿行,巨鷹在空中緩慢地翱翔,還有那些看起來非常蠢笨的灰熊,在幽深的峽谷之中出沒,來尋找食物。它們都是這片荒原里絕無僅有的居住者。
世界上再沒什麼地方會比布蘭科山脈[8]北麓的景象更為凄涼了。放眼望去,只看見荒原上那些被矮小的槲樹林隔開的一片片鹽鹼地。在地面的盡頭,是一道道連綿起伏的山巒和閃著點點銀光的皚皚積雪。這片土地上既看不到生命,也看不到任何與生命有關的東西。鉛灰色的天空中找不到飛鳥的痕迹,灰暗的大地上也沒有一點兒動靜。總之,這裡是一片死寂。如果側耳傾聽,在這廣闊而荒蕪的大地上,根本沒有什麼聲息,有的只是徹底的、令人絕望的死寂。
有人說,在這廣闊的原野上找不到一點兒與生命有關的東西,其實這種說法也不完全正確。從布蘭科山脈往下看,就能見到一條小路,那條路曲曲彎彎地穿過沙漠,最後消逝在遙遠的地平線上。這條小路是經過了無數車輛的碾壓以及無數冒險家的踐踏才形成的。在路的附近,東一堆西一堆,散布著一些白森森的東西,那些東西在太陽下閃閃發光,在這片單調的鹼地上格外引人注意。走近仔細一看,才知道那是一堆堆的白骨:又粗又大的是牛的骨頭;相對細小的是人的骨頭。在這一千五百英里的可怕旅途中,人們就是沿著這些倒斃路旁的前人的累累白骨前進的。
1847年5月4日,山上有一個孤單的旅客正向下俯望著這幅凄慘的情景。如果單看他的外表,簡直就是這個絕地之中的精怪。即便是個觀察力極強的人,也很難猜出他到底是四十歲還是六十歲。他的面容瘦削而且憔悴,棕色皮膚像干羊皮一樣緊緊地裹著那把突出的骨頭。長長的棕色鬚髮已然斑白,深陷的眼窩中散出獃滯的目光。握著來複槍的那隻手上面,肌肉並不比骨架多多少。他要靠槍支撐著身體才能站住。但是從他那高高的身材和魁梧的體格可以看出,他在當初應該是一個非常健壯的人。但是,他那消瘦的面龐和罩在乾癟的四肢上的口袋一樣的衣服,使得他看起來衰老不堪。這個人因為饑渴交加,已經瀕臨死亡了。
他曾經忍受著痛苦,沿著山谷跋涉前行,如今掙扎著來到了這塊高地上,他心裡還存留著一點兒渺茫的希望,希望可以發現點滴的水源。但是現在只有無邊無際的鹼地和天邊那些連綿不斷的荒山在他的眼前展開。有樹木生長的地方就可能會找到水源,然而這裡卻連棵樹木的影子都看不到。在這片廣袤的土地上,看不到一點兒希望。他瞪大了瘋狂而困惑的眼睛望向北方、西方和東方,之後他終於明白了,漂泊的日子到了盡頭,自己即將葬身在這荒涼的岩崖之上了。「現在死在這裡,和二十年後死在舒適的床上有什麼分別?」他一邊喃喃地說著,一邊坐在一塊突出的大石的陰影里。在坐下之前,他把那支已經毫無用處的來複槍放在了地上,之後又放下了右肩上那個用一大塊灰色披肩裹著的大包袱。看起來他已經筋疲力盡,再也拿不動了。他把包袱放下的時候,很重地摔了一下。這灰色的包袱里因此就傳出了哭聲,裡面露出來一張受驚的、長著明亮的棕色眼睛的臉,而且還伸出了兩隻胖胖的長著雀斑的小拳頭。
「你都把我摔疼啦。」這個孩子用稚嫩的帶著埋怨的口氣說。
「是嗎?」男人帶著抱歉的語氣說,「我不是故意的。」說著他就將灰色的包袱打開,把一個美麗的小女孩從裡邊抱了出來。小女孩大約五歲,穿著一雙漂亮的小鞋,精緻的粉紅色上衣。從這身穿戴可以看出,媽媽對她的愛護真是無微不至。這個孩子雖然也是臉色蒼白,但是她的胳膊和小腿都很結實,說明她經受的磨難並沒有她的同伴多。
「現在好點兒了嗎?」他焦急地問道,因為小女孩還在揉著腦後的蓬亂的金黃色頭髮。
「你在這裡吻一下就好了,」她指著頭上剛才被碰著的地方認真地說,「以前媽媽都是這麼做的。媽媽去哪兒了?」
「媽媽走了。我想你不久就又會見到她了。」
小女孩說:「她走了嗎?真奇怪,她還沒和我說再見呢。以前每次到姑媽家喝茶去的時候,她總要和我說一聲的。而且這回她都走了三天了。唉,嘴幹得難受死了,是不是?這裡連一點兒食物和水都沒有嗎?」
「沒有,親愛的,什麼也沒有。你只需要暫時忍耐一會兒,馬上就會好的。把你的頭靠到我身上吧,這樣你就會舒服點兒了。我的嘴唇也干透了,說話都有些費勁兒了,但我想我還是應該把實情告訴你。你手裡拿的是什麼?」
小女孩把手裡的兩塊雲母石片拿給他看,高興地說:「真漂亮!等我回家就把它們送給小弟弟鮑伯。」
大人非常確信地說:「一會兒你就能看到比這更漂亮的東西了。我剛剛正要對你說,還記得當時咱們離開那條河的事嗎?」
「嗯,記得。」
「好,那時候咱們以為不久之後就會碰到另一條河。知道嗎?但是不知道因為什麼,不清楚是羅盤還是地圖,或是別的什麼出了問題,咱們一直就沒有找到河。水已經喝完了,還剩下一點點,留給像你這樣的孩子們喝。後來……後來……」
「後來連臉都沒辦法洗了,」小女孩打斷了他的話,嚴肅地說。同時,她把頭抬起來,望著他那張滿是塵土的臉。
「不但沒辦法洗臉,就連喝的都沒有了。本德先生第一個走了,然後是印第安人品特,接著是麥克格瑞哥太太、江尼·宏斯,再後來,親愛的,就是你媽媽。」
「這麼說,媽媽死了。」小女孩聲音顫抖地說,一面捂著臉,放聲哭起來。
「是啊,他們都走了,只剩下咱們了。後來我想這邊可能會有水源。於是我就背上你,兩人就一步一步地往前走。但是情況看起來還是沒有好轉。現在咱們活下去的希望已經非常渺茫了!」
孩子止住了哭聲,仰起滿是淚水的臉問道,「你是說咱們也快要死了?」
「我想咱們已經到了這個地步。」
小女孩聽了竟然開心地笑起來,她說:「你為什麼不早點兒說呢?還嚇了我一大跳。你看,只要咱們死了,就又能見到媽媽了,不是嗎?」
「對,一定會的,小寶貝兒。」
「你也會見到她。我還要告訴媽媽,你對我非常好。我猜得到,她一定在天國的門口迎接咱們,手裡還拎著一大壺水,還拿著好多熱氣騰騰的蕎麥餅,兩面都烤得焦黃,就是我和鮑伯愛吃的那種,可是咱們還要多久才能死呢?」
「我不知道,但是不會太久的。」大人一邊回答,一邊向北方的地平線望去。原來他發現在藍色的天穹下,漸漸顯現出三個黑點,這些黑點速度很快,越來越大。片刻之間,就能分辨出是三隻褐色的大鳥了,它們在這兩個流浪者的頭上盤旋,然後就落在他們上面的一塊大石上。那是三隻禿鷹,這種鳥的出現,預示著即將有人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