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驚悚懸念袖珍館Ⅴ》(7)

第二十五章《驚悚懸念袖珍館Ⅴ》(7)

第二十五章《驚悚懸念袖珍館Ⅴ》(7)

金字塔之秘

賽馬場里的古怪小偷

觀眾席里不斷爆發出狂熱的叫喊聲,幾萬名觀眾像瘋了一般到處亂跑,隨時都有可能引發一場騷亂。今天到場的觀眾尤其多,你只能看到那些人的手和臉,就好像大海中泛起的浪頭一樣波濤洶湧。

這裡是巴黎郊區的一個最大的賽馬場,第五場比賽剛剛進行完,而且,在這場比賽中,爆出了一個非常大的冷門。

名馬利塞是大家一致看好的奪冠熱門,可它居然只拿了一個季軍;克勒拿這匹馬從來沒有被人關注過,可這次卻出人意料地拿了一個第一名。

「他媽的……」一個賭客已經氣得臉色發青了,他把未能中獎的馬票撕得粉碎,用力地扔在了地上。這個人肯定輸了不少錢。而那些帶勁地搖晃著自己手中的馬票的人,則像瘋子一樣朝領獎窗口奔去,顯而易見,他們都是中了大獎的人。一面是得意揚揚的中獎者,而另一面則是輸得身無分文的失意者。賽馬場就是這麼一個大喜與大悲相互交織著的怪物。

第五場比賽就以這樣一種任何人也沒有想到的結果結束了。接下來還有四場比賽,不過賠率都很小,因此很多興緻不高的人都想要離開,於是,他們都站起身來,朝出口擁去,造成場面極為混亂。尼古勒在人群之中已經擠了很長時間了,好不容易才到了出口。突然,一個人朝他胸前撞了過來。

尼古勒趕緊伸出雙手,把胸前的衣服口袋緊緊地按住了。

「出什麼事了?」他的妻子艾娜一直跟在他的身後,這時非常不安地問道。

「沒什麼,我一直都很小心謹慎,這筆錢可不是小數目啊!」尼古勒伏在他妻子的耳邊,低聲說道。

「你這個人可真是讓人不省心啊!身上揣著這麼多錢還到這裡來湊熱鬧,你知不知道,這可是咱們的全部家當啊!」

「我怎麼會不清楚?快別啰唆了!」

「況且咱們今天中了大獎,就你那個小錢包,恐怕已經裝不下了吧?」

「不錯,可我今天並沒有帶那箇舊錢包,而是帶了一個新的。因為我早就預感到今天會中大獎了,所以及時換了一個新的。」

說著,尼古勒把手緊緊地按在鼓鼓囊囊的衣袋上面,得意地笑了起來。

「哦?是嗎?你用了新買的那個錢包裝著它們,是這樣的嗎?我以為你用的還是那箇舊錢包呢。」

「我早就下決心不再用它了,要知道很早以前我就把它扔到櫥櫃裡面了。那還是三年之前在一個舊貨商店裡買的二手貨呢。儘管是摩洛哥皮製成的,上面還紋著鎦金的圖形,可它已經很破舊了,甚至連圖形都看不清了。儘管那箇舊貨商店的店主曾經跟我說過,它是與一個侯爵家賣掉的一堆舊貨夾雜在一起的東西,可它現在畢竟已經破舊不堪了,所以只好將它棄置不用。」

尼古勒夫妻和他們的侄子加拜理經常出入這個賽馬場,由於他們三個人總是一起來,所以在觀眾當中非常引人關注。當然,他們與賽馬場銷售馬票的人也非常熟識。

尼古勒的臉孔坑坑窪窪的,蓄滿了紅黑色的鬍鬚,而且他的鼻子上總是架著一副黑眼鏡,所以很少有人能夠看清楚他的長相。他的雙眼早就失明了,所以,當他在觀眾席里走動的時候,都由妻子或者侄子攙扶著,與此同時,他的手裡總是拿著一根很粗的手杖。他是一名職業的按摩師。

他的妻子艾娜原本非常漂亮,可由於不愛打扮且衣著簡樸,所以並不引人注意。她手裡拿著的東西和身上穿著的衣服,都遠遠落在時代潮流的後面。不過,她是一位賢良淑德的家庭婦女。

他們的侄子加拜理今年才十八九歲,看起來非常地機靈。這個小夥子略顯削瘦,皮膚白凈,不過,最與眾不同的還是他那一雙如女孩子一般秀美的大眼睛,再有就是一頭令人艷羨萬分的金黃色捲髮了。

他們在第五場賽馬中得了大獎,離場的時候被裹在了人山人海之中。最後,他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從人群之中擠了出來。尼古勒剛一出來就停下了腳步,想要點上一支雪茄來犒勞一下自己。

「喂,這位先生。」突然,他身後的一個人拍了一下他的肩頭。

他連忙轉過頭來,他的妻子告訴他說拍他的人是一位高級警察。從這個人穿著的服裝和胸前佩戴的銀質胸章就可以看出來。

「這隻表是不是你的?」說著,警察遞給他一隻金色手錶。

失明的尼古勒接過了表,仔細地摸了摸。

「不錯,這確實是我的表。我名字的第一個字母——『N·D』就刻在這隻手錶上,我的名字叫做尼古勒·得庫華。」

他一邊說著,一邊連忙用手按了按上衣口袋,在確定錢包還在那裡之後,他長長地出了一口氣。

「你還有什麼東西被小偷偷走了嗎?」

「沒有了,錢包還在衣服口袋裡放著呢。不過,這隻表不知道在什麼時候……」

「這隻手錶是你在人群里向外擠的時候被偷走的,我們已經把那個小偷給抓住了,現在正押在賽馬場臨時治安辦公室里。那麼,現在就請你到辦公室去辦理一下手續,我們好把手錶還給你。」

於是,在妻子的攙扶之下,尼古勒跟著那個警察慢慢地往辦公室走著。而他的侄子加拜理也在後面跟著。

當他們經過出售馬票的窗口處時,仍然有很多人在這裡擠來擠去。警察只好帶著他們三個人從擁擠的人群中間穿過,與此同時,他還叮囑尼古勒要把衣服口袋裡面的錢包看管好。

第六場賽馬很快就要開始了,擁擠在售票窗口附近的人突然變得越來越多,場面一時之間變得異常混亂,在人山人海之中,他們四個人終於被衝散了。艾娜費了好大力氣才發現丈夫的蹤影,只見他正在一群人中間,踉踉蹌蹌,似乎很快就要被擠到了,於是,艾娜趕緊沖了過去,把她的丈夫扶住了。

「警察到什麼地方去了?」尼古勒問道。

「我也不知道啊,我剛才還看見他那頂帽子了呢,怎麼現在連個人影也找不到了呢?這麼多的人可真是少見啊。快看看,你的錢包還在口袋裡嗎?」

「你就放心吧!」說著,尼古勒把手伸進了衣服口袋裡,突然,他大驚失色地說道:「偷……被偷走了!」

「什麼?那可是整整五萬法郎啊……」艾娜已經被嚇得臉色蒼白了。

尼古勒的手顫抖不已,仍然緊緊地按在衣服口袋上面。可是,錢包已經不見了,令人疑惑不解的是紐扣卻並沒有解開。

於是,尼古勒把紐扣解開,伸手向裡面摸去,卻摸到了一個非常堅硬的小物件。接著,他用兩根手指把那個小物件夾了出來,艾娜一看,原來是一枚銀質胸章!這正好是剛才那位警察戴在胸前的那一枚!

這枚銀質胸章似乎是在嘲笑他們:你們的錢包就是被我取走的!

這樣一來,一起給警察栽贓的案件就這樣出現了。警察似乎成了白痴,成了小偷肆意玩弄的傻瓜。

竊賊竟然膽敢以這樣的方式向警方公然叫板!他似乎在得意揚揚地對警察說:「這件案子的確是我做的,你們有本事就來抓我啊!」

為了查清楚這件案子,警察們急得焦頭爛額,可是卻一點進展也沒有。

為了挽回聲譽,巴黎警署下定決心要找出這個膽大包天的小偷,從而揭露出他假扮警察的險惡用心。於是,巴黎的市區和郊區都布下了搜查網,警方將利用他們的整體優勢來對案犯展開一次規模空前的搜查活動。

然而,搜查工作開展了很長時間,卻還是沒有一丁點兒頭緒。案犯的行蹤詭秘異常,就如同一股青煙一樣消失在了賽馬場附近。不過,警方還是在距離賽馬場兩英里遠的一片小樹林里發現了一套扔在那裡的高級警察制服,制服上的胸章已經不見了。這是本案開始立案偵查后所發現的唯一一個證據。至於那個小偷嘛,就像青煙一樣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警方已經忙得焦頭爛額了,而巴黎警界知名的格尼瑪探長也自本案發生之日起就開始四處奔波,想要找出一些蛛絲馬跡,可他也同樣是毫無所獲。

於是,各大報社都開始抨擊警方的失職,而巴黎的市民也紛紛指責警察無能。與此同時,報社和市民也對那位失去多年積蓄的盲人按摩師表示了深切的同情,還有一些善良的人自發地為按摩師捐了一些錢。

巴黎的每一位市民都心急如焚地盼著警方能儘快破案,將案犯繩之以法,別再讓他逍遙法外。可是,小偷究竟是何方神聖呢?

「除了怪盜亞森·羅賓以外,沒有人能有這麼快的身手了。案犯不僅能夠在極短的時間裡做出這麼大的一件案子來,還有足夠的膽量跟警方開這樣的玩笑,這簡直就是在向警方挑釁。在這個世界上,除了亞森·羅賓以外,誰還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來呢?」這是巴黎的一家著名報紙《魯炭報》所發表的評論。而巴黎的全體市民也都是這樣認為的,甚至連警方也產生了這樣的想法。

然而,就在本案發生的一周之後,幾乎每一家報社都收到了一封發自紐約的長電報,內容是完全相同的:

在賽馬場發生的那起盜竊案,絕非本人所為。對於那位被偷去全部積蓄的按摩師,我也深表同情。另外,我已經給一家銀行發去了電報,讓他們代我慰問一下那位按摩師,並同時奉上五萬法郎以表心意。

亞森·羅賓

第二天一早,各大報紙便把這封電報刊登了出來。當天下午,拉菲得銀行的一名職員帶著五萬法郎去了尼古勒的公寓。

「照此看來,羅賓並不是小偷啊!」

「羅賓真不愧是俠盜啊!一下子送了那麼多錢給那個盲人,這可真不簡單呀!」

這樣一來,老百姓更加崇敬羅賓了,而羅賓的名頭也更加響亮了。

然而,幾天後的一個清晨,在聖彌學爾街,從尼古勒夫婦和他們侄子加拜理所住的公寓裡面傳出來一陣凄慘的叫喊聲,整座公寓的人都被驚醒了。仔細一聽,慘叫聲是從尼古勒的房間里傳出來的。

於是,被驚醒的人們全都跑去查看,這時,公寓管理員也來了,他拿著鑰匙打開了房門,只見加拜理已經被綁了起來,嘴裡也塞滿了許多碎布條,早已昏迷不醒。

而艾娜則昏迷在隔壁的房間里,經過一番搶救,她終於蘇醒了過來。她大聲喊道:「強盜……我的錢啊……五萬法郎……」

喊完之後,她又昏了過去,這一次經過很長時間的搶救,她才逐漸地恢復了神智。她的肩膀處受了重傷,流了很多血。

男主人尼古勒並未在家中,幾天之前,他便到較遠的鎮子去給一位病人按摩去了,有時當天回來,有時住在村子里。不管是去還是回,他的侄子加拜理都會跟隨著他。今天早晨,加拜理正準備去接他叔叔的時候,卻沒想到發生了這麼一個意外事故。

沒過多久,幾個警察聞訊趕來,一番調查之後,案情大致是這樣的:

加拜理被一陣奇怪的聲音吵醒了,當時,屋子裡面一點燈光也沒有,於是,他借著外面的月光發現兩個蒙面大漢就在屋子裡,他嚇得一下子跳了起來。

兩個蒙面大漢立刻撲了上來,一把將他按住,把他的手腳都給捆上了,還在他的嘴裡塞上了碎布條。這時,睡在隔壁的艾娜也被驚醒了,她立刻大聲求救。接著,一個蒙面大漢跑了過去,把她按倒在地,也塞住了她的嘴巴。而另一個人則砸開了衣櫥上面的大鎖,把裝著五萬法郎的錢包找了出來。

「兄弟,到手了,趕緊走吧!」這個人低聲說了一句,轉身就要跑。

那個按住艾娜的人聽到他的同夥這樣說,也立刻鬆開了手,想要逃跑。不過,他的腳被艾娜使勁抱住了,不管他怎麼掙脫,艾娜都不鬆手,還趁機咬了他一口。這個強盜疼得慘叫了一聲,於是便拔出短劍來,砍了艾娜一劍,正好砍在她的肩膀上,然後又踢了她一腳,這才轉身逃跑。而艾娜很快就不省人事了。

以上這些情況都是艾娜和加拜理親口對警方說的。

「裝著五萬法郎的錢包有什麼特別之處?是新的還是舊的?」警察詢問道。

「是買來不久的一個新錢包。以前,我們家的全部家當都存在一個舊錢包里,可是,我的丈夫認為那個錢包太小了,所以就買了一個新的,沒想到後來在賽馬場被小偷偷走了。幾天之前,我們收到了羅賓贈送的那五萬法郎,所以我丈夫又到公寓旁邊的一家商店裡買了一個新錢包。那是一個黑紅色的真皮錢包,而我丈夫姓名的第一個字母——『N·D』就刻在上面。」艾娜詳詳細細地回答著警察的問題。

「那麼,兩個蒙面人是從什麼地方逃走的呢?」

「應該是穿過我們屋子前面的走廊,然後沿著樓梯出去的。所以,我認為他們肯定是從正門逃走的。」加拜理說。

管理員聽完之後卻並不同意這種說法,他說:「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儘管夜裡是不會鎖上大門的,可門一旦開啟,電鈴就會響起來。而在那天清晨四點鐘的時候,我早就醒了,可是卻從來也沒有聽到過鈴聲。」

這樣一來,兩個蒙面人逃離公寓的路線也就查不出來了。而他們是如何潛入公寓的,警方也沒有調查清楚,因為每一個地方的門窗都關得很嚴。他們就好像一陣清風一樣,來得莫名其妙,去得也無影無蹤。

那麼,有沒有可能是公寓的內部人員所為呢?警方立刻開始周密的調查取證,最後,他們得出結論:住在這裡的人都沒有任何作案的蛛絲馬跡。

大名鼎鼎的格尼瑪探長也親臨現場作了一番仔細而徹底的調查,然而,他也同樣是一無所獲。

探長細緻地檢查了一遍地下室和天花板,又把公寓的里裡外外都搜了個遍,可還是找不到任何指紋和腳印。

「這真是太匪夷所思了,作案手法與羅賓極其相似。」

可是,假如認定這件案子是羅賓所為的話,又找不到任何確鑿的證據。

「無法抓獲的怪盜!」

「消失得無影無蹤的盜賊!」

很多家報紙都如此報道了這件案子。

就在警方忙於偵破此案的時候,出外給病人按摩的尼古勒乘坐計程車回來了。原本是應該由加拜理去接他的,可是因為發生了這樣一個意外,加拜里無暇脫身,他只好自己回來了。

回到公寓之後,尼古勒聽妻子說完事情的來龍去脈,他的臉上立刻顯現出焦慮的神色。在詳細地詢問了一遍昨天夜裡蒙面人在他家搶劫的情況之後,他們夫婦兩個人便把房門關上,在屋子裡低聲地談論著什麼。

大約在三個小時之後,他們的侄子有事情要跟他們說,於是便到屋子裡面去找他們,只見夫妻兩個都綳著臉孔,在那裡悄悄地說著話。他們一發現加拜理進來了,立刻停止了交談,什麼也不說了。

幾天之後的一個傍晚,由於艾娜肩膀上的傷口還沒有痊癒,所以採購食品的事情只能由加拜理來做。在他回家的路上,不經意間發現有一個人鬼鬼祟祟地躲在公寓前的一根電線杆後邊。

他走的這條小巷裡一盞路燈也沒有,所以到處都是黑黢黢的。而那個躲藏在電線杆後面的人正在朝三樓張望呢。看到這裡,加拜理的心裡不禁一驚。

他心想:「這個人很有可能就是那天夜裡闖入我家並搶走五萬法郎的強盜。」於是,他輕手輕腳地靠了過去,那個人發現之後立刻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隨意地走了幾步,然後慢慢走遠了。加拜理又仔細地觀察了一下,發現那個人竟然是一個滿頭白髮的老婦人。

加拜理認為這個老婦人肯定是別有所圖,所以立刻把這一發現告訴給了他的嬸母艾娜。艾娜聽完之後,先是笑了一下,然後把嘴巴湊到丈夫的耳根之下,低聲說了幾句話。尼古勒聽了,用力地眨了幾下兩隻罩在黑色眼鏡後面的眼睛。

「絕對是那個傢伙!」

「不錯,肯定是他。」

在加拜理剛要出門的時候,夫婦兩個這樣低聲說道。然後,他們兩個又意味深長地笑了起來。

「這次,如果那個傢伙不掏出一百萬法郎的話,我是不會放過他的。」

「即便是得到了他的錢,我也不會放過他的,我要把他所有的罪行全抖落出來,然後再把他送到警察局去。如果不這樣的話,難解我心頭之恨。他居然敢那樣戲耍我,害得我在眾人面前顏面掃地。」說完,艾娜又大笑起來。她的笑聲讓人感覺到非常恐怖。在眾人面前,她給人的感覺總是和善賢良的,可這時就好像變了一個人一樣。她的容貌本來就十分出眾,這時又顯現出了奸詐的神色,更是讓人感覺到不寒而慄。

照這樣看來,她在賽馬場等地方所表現出來的種種神態和表情都不過是掩人耳目的把戲罷了。而這時加拜理所看見的這副神情,才是她的本來面目,實際上,她比那個假冒警察的小偷更加恐怖。

而她丈夫尼古勒的人品究竟是好是壞,那就更讓人捉摸不透了。不過,有一點卻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絕對不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按摩師。在那副黑色墨鏡的後面,究竟藏著一雙怎樣的眼睛,誰也不知道。

就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後的第二天下午四點鐘左右,有兩個賣日用品的小販在這棟公寓的門前打起架來。

公寓管理員的妻子發現公寓外面有人打架便跑過去看熱鬧。然而,就在她看得正起勁的時候,有一個人趁機從公寓的大門溜了進去。

這個人剛一進去,便飛快地往樓上跑。這個人動作十分靈活,上樓梯的時候居然連一點聲響也沒有。他的身體和四肢就如同橡膠一樣柔軟,他往樓上跑的姿態就好像一片飄浮在空中的羽毛。

他走上三樓之後,徑直來到了尼古勒的門前,立即按響了門鈴,加拜理走出來,把房門打開了。

「我是一個私家偵探,名字叫做莫博,你們這裡是不是出現了一件無比棘手的怪案?我的手上掌握著這件案子的一些重要線索,希望能夠見一見貴府上的先生或太太。」

加拜理目不轉睛地盯著眼前的這個人,看了很長時間,似乎這張臉孔能夠勾起他記憶中的一件往事似的。在他的意識深處,好像在什麼地方見過這個人。

他們所住的這所公寓是由兩間套房組成的,內設廚房和廁所。這個時候,艾娜正待在裡面的那個房間里,而尼古勒則不見蹤影。加拜理又看了這個人一會兒,然後轉身走進內室。

「咦?叔叔到哪裡去了?」

「他去廁所了。外面是誰?」

於是,加拜理說明了客人的來意,艾娜讓他把客人請進來。加拜理在把客人領進來之後便回到了外面的那間屋子,開始冥思苦想起來。究竟是在哪裡見過這個人呢?他無論如何也想不起來了。

那位客人站在艾娜的面前,首先作了一番自我介紹,然後把此行的目的也說了出來。然而,就在這個時候,客人身後的衣櫥門忽然悄無聲息地從裡面推開了,尼古勒竟然待在裡面,而且,他的手上還拿著一把手槍。他把槍柄慢慢地舉了起來,用盡全身力氣敲了下去。

客人慘叫了一聲,雙手捂住腦袋,暈倒在地上。

「哈哈,這個傢伙怎麼如此不經打?」

尼古勒一邊說著,一邊把他那副黑眼鏡摘了下來。他原來並非雙目失明!只見他的雙眼炯炯有神,不停地轉動著。接著,他從口袋裡掏出來一根黑線狀的物件,這根黑線拿在手裡非常短,可拉開之後卻成了一條五十多米長的鋼絲鏈。於是,他用這根鋼絲鏈把那個客人給捆了個結結實實。

「哼,這便是你應得的下場!」艾娜笑著說道,她那兩片塗得血紅的嘴唇也咧開了。顯而易見,她的這副嘴臉說明她已經得意忘形了。她把腳抬起來,用皮鞋尖在那個昏倒的客人肩頭接連踢了好幾腳。

尼古勒又瞪了客人一眼,然後把衣櫥門拉開,只見裡面掛著很多套西裝。他把這些西裝慢慢移開,然後又把後面的木板卸了下來,一扇密門便露了出來。在艾娜的幫助下,他把客人從密門抬了進去,放到了裡面的密室里。

客人始終處於昏迷之中,他們兩個對視了一下,便從衣櫥中走了出來。艾娜把加拜理叫過來,讓他到街上去買一些東西。

加拜理出門之後,這對夫妻便鬼鬼祟祟地談論起來。

加拜理買完東西之後回到了家裡,非常好奇地朝房間里看了幾眼,他說:「剛才來的那位客人呢?」

「走了,剛剛出去。你沒在大門口碰到他嗎?」艾娜鎮定自若地搪塞了過去。

轉天早晨,那個客人清醒過來之後,發現自己被鋼絲鏈牢牢地捆住了,並且躺在一個非常陰暗的房間里。他觀察了一下四周的環境,發現這間屋子裡既沒有門也沒有窗,是一個完全封閉的密室。在整個房間里,他只看到了一個發出微弱亮光的小燈泡。

他毛下腰,仔細地查看了一下綁在他腳上的鋼絲鏈,不禁冷笑一聲,「果然是那幫傢伙!像這樣的特製鋼絲鏈,除了比利時的鋼絲匠以外,任何人都無法打造出來。從表面上看來,這種細鋼絲並不顯山露水,然而,它卻是堅不可摧的。用這種細鋼絲製成的防身軟甲,刀劍對其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即便是手槍和來福槍的子彈也同樣穿不透它。當然了,這種細鋼絲的價格是極其昂貴的,在黑市中,通常都是以超出18K黃金三倍的價格出售,而在合法市場上則絕對無法看到。那麼,使用鋼絲鏈的那兩個傢伙肯定是那伙人的同黨了」。

這個人對於自己的判斷顯然是充滿信心的,想到這裡,他不禁點了點頭。

這個時候,他感覺到自己全身都充滿了戰鬥的激情。

「如此看來,我跟那幫傢伙的鬥爭已經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了!」

突然,他聽到了一陣非常細微的開門聲,於是很快地把眼睛緊緊地閉上了,靜候著勁敵的到來。細微的腳步聲越來越近,沒過多久,那個人便來到了他的身旁。他把眼睛眯成一條縫,小心翼翼地查看著,這個人原來是艾娜。

艾娜不懷好意地笑著說道:「羅賓先生,怎麼樣啊?在這裡還習慣吧?」

「哦?」這個人心中一驚,馬上睜開了眼睛。

「哈哈哈,這下可嚇到你了吧?」艾娜撇了撇她那塗滿唇膏的嘴唇,接著說道,「不要拿我們當小孩子耍!真沒想到你竟然如此大膽,孤身一人跑到這裡來,你這不是自投羅網嗎?哈哈,你居然也會上我們的當,我可真替你感到遺憾啊!」

「你為什麼要這樣害我?」

「我要向你要回那五萬法郎!」

「你說什麼?拉菲得銀行不是已經按照我的命令給你們送來五萬法郎了嗎?」

「那五萬法郎是你必須要歸還給我們的。」

「不要以為我被蒙在鼓裡,那起所謂的搶劫案,其實不過是你們夫妻兩個人合起伙來導演的一場戲罷了。在此之後,你們又謊稱被搶劫而去報了案。你們的這些陰謀,無非是想告訴世人,那個得到羅賓幫助的盲人按摩師不僅被劫匪搶走了全部家當,還遭受到了身體上的傷害,想藉此來博得人們對你們的同情。後來,你們又得到了一大筆捐款,那是許多同情你們不幸遭遇的好心人捐贈給你們的。而你肩頭上的劍傷則完全出於自己人之手,而非什麼強盜砍的。」

「哼,你在胡言亂語些什麼啊?」

「我說的這些話並不是我胡亂編造出來的謊言,而是有確鑿證據的事實真相。我已經做過周密調查了,為你包紮傷口的那個醫生,是在收取了你們的一萬法郎之後才答應為你們證明刀片割出的傷口是短劍砍傷的。而你們也根本沒有丟失那五萬法郎。至於那兩個蒙面人潛入公寓和逃跑的路線嘛,儘管格尼瑪探長為此大傷腦筋,堅持不懈地去調查取證,可我相信他終究是一無所獲的。這是因為你們這裡根本就沒有來過什麼蒙面人!那兩個所謂的強盜,其中一個就是尼古勒自己,另外一個則是他的手下。尼古勒以為病人按摩的名義去了郊外,然而,半夜的時候,他便帶著手下偷偷地回到了公寓。他的手上有房門的鑰匙,而且對於房間內的所有情況和藏錢地點都了如指掌,於是,他帶著手下把你和加拜理都放倒在地,然後又用刀片在你的肩上劃了一個傷口,最後帶著那個裝有五萬法郎的錢包逃之夭夭了。轉天,他裝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乘坐計程車回到了公寓。在聽完你的講述之後,他就像一個受害者一樣把這件案子到處傳揚。那個時候,你們夫妻兩個裝出一副悲痛萬分、驚恐不已的樣子,說真的,你們的演技可真是一流的!那惟妙惟肖的演技絕對超過任何一位高明的演員。你們兩個真不愧是曾經轟動全國的大騙子啊!在一般人的眼中,你們是一對讓人同情的盲人按摩師夫妻,實際上,你們一個是以賭博度日的尼古勒·得庫華醫生,另一個則是女賊莫麗·谷嬌娘。」

這些話就如同子彈一樣,從機關槍的槍膛里源源不斷地射了出來。艾娜聽完之後,臉色頓時大變。然而,她畢竟是一個頗有膽識的女賊,所以很快就平息了怒火,坐到了一旁的一把椅子上。

「哼,倒是什麼事情都瞞不了你啊!亞森·羅賓的確名不虛傳!」說著,她掏出來一支雪茄,點上吸了起來。

那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情了。當時,有一個被人們稱為妖女的女賊,她的真名叫做莫麗,不僅人長得漂亮,而且非常善於交際。所以經常出入於巴黎的上層社交界,與那些達官貴人和社會名流交往,然而,只要有她出現的場合,必定會有人丟東西。

而那些不翼而飛的東西都是一些價格不菲的珍珠項鏈、戒指或手鐲等物品。

有一位子爵夫人因為一條祖傳的鑽石項鏈被偷而自殺了,還有一位美麗端莊的貴族小姐由於被偷走了她母親遺留給她當做紀念的寶石戒指而發了瘋。

然而,這個盜竊物品的小偷卻一直也沒有捉拿歸案。

幾乎與此同時,巴黎的社交圈子裡突然出現了一個身材如拳擊手一樣魁梧結實的男人,人們都把他稱為得庫華子爵。他是一個玩梭哈的高手,賭博戰績幾乎是全勝。由於每一場梭哈的賭注都很大,所以他總是能夠好幾萬法郎地贏錢。

後來,大家終於認清了他的真實身份,原來他是一個在賭場里靠騙術取勝的醫生。他差一點就因此而被關進監獄,幸虧他逃跑得及時,這才躲過一場大難。

這個得庫華子爵逃跑之後,那個號稱伯爵夫人的莫麗也在巴黎社交界消失得無影無蹤了。這件事情過去了很長時間,大家才弄清楚,原來他們是一對夫妻,女的是一個令人萬分恐懼的魔頭,男的則是著名的梭哈賭徒尼古勒。

當時,曾經流傳過這樣的一種說法:他們兩個人非常巧妙地躲過了警方的抓捕,成功逃往美國。

實際上,這兩個通緝犯並沒有跑去美國,男的裝扮成一個盲人按摩師,跟妻子居住在一條僻靜的小巷裡,不顯山不露水地過起了隱居生活。

他們經常到賽馬場去購買馬票,把賭博當成日常生活中的消遣。因此,警方怎麼也想不到眼前的這一對夫妻竟然就是他們正在通緝的那兩個逃犯。

不過,羅賓卻早就發現了這一點,而且一直在盯他們的梢。毫無疑問,賽馬場中冒充警察的那個人正是怪盜亞森·羅賓。可是,他為什麼又把已經到手的那五萬法郎又作為撫恤金還給他們了呢?這真是太讓人不可思議了。

現如今,羅賓又來到了這座公寓,根據這一點就可以判斷出來,羅賓給他們錢絕對不是沒有目的的,而尼古勒夫妻二人也早就識破了羅賓的計策。所以,在羅賓進到他們的房間之後,他們立刻把羅賓擊暈在地,並且被抬進密室藏了起來。

那麼,尼古勒夫妻二人由於什麼原因與羅賓發生這起衝突呢?他們究竟有什麼目的呢?不錯,他們有他們的打算,而羅賓也有自己的想法,於是,當兩種想法撞到一起的時候,這場衝突也就不可避免了。

他們都在想方設法地保護自己,並儘可能地將對手擊垮,這就如同猴子與狐狸之間發生了衝突一樣,誰才能成為最後的勝利者呢?如果照現在的形勢來計算,羅賓被緊緊地捆住了,他已經失去獲勝的機會了。

智計百出的羅賓因為一時疏忽而鑽進了這對夫婦設的圈套之中,成了他們的階下囚。

就在這個時候,尼古勒通過衣櫥後面的那扇密門走了進來,他得意揚揚地笑著,臉上好像都要開花了,而原來那副黑色的眼鏡早已不見了。

「羅賓,哈哈,你到底還是栽在了我的手上。」

「尼古勒,這次是你贏了。」

「你想明白了?你認輸了?真不愧是響噹噹的一號人物啊,馬上就要去見上帝了,居然還這麼爽快。」

「不過,我有個事想弄明白,你們究竟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來對待我?」

「為了錢!錢就是我們的唯一目標。只要能夠得到金錢,我們願意做任何事情,這就是我們始終信奉的真理。」

「為了錢?這會讓我很瞧不起你。」羅賓冷笑了幾聲。

「隨便你怎麼說好了,我們只要能弄到錢就足夠了。我現在就要你交出一百萬法郎!」

「我要是不交呢?」

「來看看這個!」說著,尼古勒拔出手槍,用槍口頂住了羅賓的太陽穴。

「喂,也沒你這樣開玩笑的啊!這太危險了!我身上怎麼可能帶著一百萬法郎呢?」

「你身上總該帶著銀行的支票吧?趕緊開支票!」

「這次可真是太不幸了,我羅賓怎麼會淪落到屈服於手槍的脅迫而在支票上簽字呢?」羅賓開玩笑似的說道。

「別廢話了,趕緊簽字!」

「你把我綁得這麼緊,讓我怎麼簽啊?」

「哦,說得也是。」

接著,尼古勒走上前來,把羅賓右手上的鋼絲解開了。羅賓從身上摸出來一個支票本,莫麗把醮了墨水的鋼筆遞給他。

「一百萬法郎夠嗎?是不是還需要再多加一點兒?」羅賓嬉皮笑臉地問道。

尼古勒又一次用槍口頂住了羅賓的腦袋,眼睛緊緊地盯住羅賓的右手。他這時仍然十分謹慎,因為他心裡清楚,羅賓絕對不是一個泛泛之輩,所以,即便是羅賓只有一隻手可以活動,尼古勒也要加著十二分的小心,不敢有絲毫大意。

「尼古勒,用不著這麼小心謹慎吧?」羅賓笑了起來,露出了潔白而整齊的牙齒。「不就是區區的一百萬法郎嘛,真是想不到,你們的胃口居然這麼小。」

簽完字后,羅賓若無其事地把支票交給了他們。接著,尼古勒又緊緊地把羅賓的右手捆住了,扭頭對莫麗說道:「我要拿著支票到銀行去取錢。不過,羅賓這個傢伙居然這麼聽話地就給我們簽了這張支票,這其中肯定隱藏著什麼陰謀,要麼是在支票上寫下了什麼暗語,要麼是讓銀行的職員一看就知道這不是真正的支票。這可實在是太危險了!現在是十點整,如果我在十二點的時候還不能夠回來,那就說明我出事了。到了那個時候,你就開槍打死這個傢伙,然後立刻逃到老地方去。不管是押解馬車還是看守所,都拿我無可奈何。」

說完,尼古勒把手槍遞給莫麗,然後就急急忙忙地出門了。莫麗用槍口對著羅賓,小心翼翼地站在那裡。羅賓則閉上眼睛躺在原地,沒過多久,他竟然打起鼾來。這究竟是因為他膽大包天呢,還是因為他又想出什麼鬼主意來了呢?莫麗也沒有心思去想這個問題,只顧著把羅賓盯緊。

就這樣,一個小時過去了,兩個小時也過去了,時鐘已經敲完了十二下,莫麗開始驚慌起來。她意識到危險正在向她逼近,她的丈夫肯定出了意外,於是,她把手槍對準羅賓。

就在她剛想扣動扳機的時候,尼古勒急匆匆地從外面跑了進來,一邊喘著粗氣一邊說道:「不要開槍,一百萬法郎已經到手了!咱們馬上離開這裡!計程車就停在外面,你立刻去收拾一些應用之物,把加拜理也帶上一起走。把錢全裝到旅行包里!」

接著,尼古勒把一百萬法郎的鈔票遞給莫麗,然後又踢了羅賓一腳,說道:「你這個傢伙的運氣也真夠好的嘛,我如果晚到半秒鐘,你的腦袋就被打開花了。不過這樣也好,我們省去了讓別人聽到槍聲的麻煩。站起來吧,錢已經拿到手了,我們非常感謝你。按照常理,我應該立刻把你放掉,以表達我們的感激之情。可是,如果現在把你放了,你很有可能做出一些對我們不利的事情。所以,我對此另有安排,我們離開之後,會有人來為你鬆綁的。所以,再請你耐心地堅持二十分鐘吧。這種滋味很難受,我也很清楚,不過,羅賓,你也要想想我們的難處嘛,你就再安心地忍受一會兒吧。」

說完,尼古勒走出了密室,開始打電話:「喂,是警察局嗎?……格尼瑪探長在不在……請他馬上過來接一下電話……喂,你是格尼瑪探長嗎?我是尼古勒按摩師,請你立刻到我的公寓來一趟。內室裡面有一個衣櫥,而衣櫥里有一扇密門,你把那扇密門推開,就會發現裡面有一個手腳都被綁住的人,這個人就是亞森·羅賓!」

之後,羅賓聽到了扔下電話聽筒的聲音。緊接著又傳來了一陣三個人走下樓梯的腳步聲。最後則是計程車啟動的聲音。

「哼,這個傢伙竟然報警了。」

羅賓試著扭動了幾下身子,可是,他的手腳被鋼絲綁得非常緊,根本就沒有辦法爬起來。

「如果我真的被那個像獵狗一樣總是盯著我不放的格尼瑪探長抓了去,我肯定會喪命的。況且,費了那麼多的精力才剛剛有了一點進展的那把金字塔的鑰匙不也無法拿到手了嗎?不行,我一定要想辦法從這裡逃出去。」

羅賓用盡全身力氣掙扎著,可是,他越是掙扎,那根鋼絲就勒得越緊,最後甚至陷入到了肉里。

「二十分鐘之後,格尼瑪探長就來了……」

羅賓粗略估計了一下從警察局到這裡的時間,心裡更著急了。他咬緊牙關,急得在地板上滾來滾去,然而,他這樣做只是在白白地消耗體力,沒有任何意義。

突然,外面傳來了一聲怪響,羅賓趕忙側耳傾聽,緊接著又傳來了開門的聲音。羅賓心想這肯定是格尼瑪探長到了。於是,他感覺到萬念俱灰,便合上眼睛,躺在地上一動不動了。他不願意讓格尼瑪看到他在地上瘋狂掙扎的醜態,所以,他非常坦然地躺在那裡,靜靜地等待著格尼瑪來抓獲他。

沒過多久,衣櫥的暗門便被打開了,有一個人躡手躡腳地走了進來,並且非常用力地為羅賓解著綁在雙手上的鋼絲。

「格尼瑪,你出警可真夠迅速的啊!多謝了。」羅賓一邊說著一邊笑著。

羅賓心想:「這個傢伙總是跟我作對,把我當成他最大的敵人,曾經有好幾次,他都差一點就把我抓住,幸虧我非常巧妙地躲過了劫難。有一回,他親自出馬押解我,可還是讓我逃出了馬車。」

他又想道:「這個傢伙總是盯著我不放,這當然有很多理由可以解釋,或許我們在上輩子就是仇敵吧!實際上,他總體上來說還是不錯的,做事一絲不苟,人也剛直不阿。他像信奉上帝那樣地信奉法律,真是一個了不起的偵探啊。能讓他這樣的一個好人把我抓到,藉此機會展現一下他的才能,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啊!」

一貫膽大包天的羅賓,一想到這裡,不禁露出了微笑。就在這個時候,綁在他腳上的鋼絲也被解開了。

「哦,格尼瑪探長,真是太感激你了。我又可以伸直手腳了。好了,不走運的我這次束手就擒了。」

羅賓站起身來,活動活動兩隻手,仔細打量眼前的這個人,不禁大吃一驚。原來眼前的這個人並不是格尼瑪探長,而是一個女子。她穿著一身黑色的衣服,用黑紗蒙著臉孔。如果根據她那苗條的身材來判斷,她應該是一個十八九歲的女孩子。

「請問,您是哪位?」羅賓低聲問道。

「趕緊離開這個是非之地,現在沒有時間說閑話了。」

她的聲音很清脆,但略微有一些發抖。

「您到底是哪一位?」

「把這個喝下去,你能夠恢復一些體力。」

說著,這個女人遞過來一瓶牛奶。就在這個時候,一陣風吹來,把這個女人臉上的面紗吹了起來。羅賓看到了她的本來面目,這是一位非常美麗的女孩子,而且看起來非常面熟,就好像在哪裡見過一樣。

羅賓仔仔細細地端詳了一番這個女孩子,不禁疑惑不解地問道:「您,您是……」

突然,他猛地想起來,這個女孩子與加拜理長得非常相似。

「你是不是那個年輕人的妹妹啊?」

「不是!」這個女孩子用力地搖了搖頭,她那一雙迷人的大眼睛里噙滿了淚水。

她接著說道:「我就是加拜理。」

「什麼?你化了裝嗎?你不是一個男孩子嗎?」

女孩立刻滿臉通紅,搖了一下頭。

「實際上,我是一個女孩子,不過平時總是女扮男裝。」

「是你的叔叔和嬸嬸給你化的裝嗎?」

「他們其實並不是我的叔叔和嬸嬸。我是一個孤兒,在我八歲那年,他們領養了我,直到今日。他們也曾有過一個兒子,但沒過多久就得病死了,所以他們一直把我當成一個兒子來撫養,藉此來撫慰他們的喪子之痛。」

「他們可真是精於騙術啊,把你裝扮得如此逼真,我想這應該也是他們為了讓別人無法了解他們究竟是什麼人的另一個陰謀吧?他們中的一個是無惡不作的女賊,而另一個則是終日靠詐騙生活的惡棍,你了解這些了嗎?」

「沒有……一點也……不過,我稍微感覺到有些奇怪,非常希望能夠離開這個地方,可不幸被他們發現了,所以他們對我的看管非常嚴,我沒有任何逃跑的機會。直到今天,我才知道這間屋子裡面有這樣的一間密室,這真令我大吃一驚啊!所以我才下定決心要從這裡逃出去。然而,他們一整天都寸步不離我的左右,就在剛才,他們還逼迫著我要跟他們一起去火車站。而我還沒有換上男裝,他們也讓我跟他們一起走。」

「原來是這樣啊。那個男的以前總是以一副盲人按摩師的模樣出現在眾人面前,所以,當今天他們逃跑的時候,他應該把黑色眼鏡摘了下來,並且很有可能把他那黑紅色的短小鬍鬚也刮掉了吧。」

「是這樣的,你說得一點不差。他慌慌張張地剃掉了所有的鬍子,然後沒戴眼鏡就跑了出去。」

「往常他們的身邊總是有一個侄子跟著,而這次他們逃跑的時候卻讓你一身女裝打扮,這樣一來,即便是被別人看到了,也絕對不會懷疑是尼古勒一家人。另外,那個女人的模樣也變了吧?」

「是的,在很短的時間裡,她就把金黃色的頭髮染成了黑色。而且,她穿的也不是以前那些樸素的衣服了,而是穿上了高檔料子製成的藍色女裝,還戴上了一串珍珠項鏈,把自己打扮成了一個貴婦人。」

「他們這樣一改,相信沒有人能夠認出來他們就是平日里窮困潦倒的盲人按摩師一家了。他們是不是攔了一輛計程車,然後直奔里昂火車站了?」

「是這樣的。」

「你是一個人跑回來的嗎?你為什麼要來救我呢?」

「因為你是羅賓。」

「你為什麼要這樣說?」

「當他給警察局的格尼瑪探長打電話的時候,我聽到了,所以我知道你就是羅賓。」

「那麼,你為什麼要搭救羅賓呢?」

「因為羅賓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怎麼能不搭救他呢?」說到這裡,女孩子雙眉緊鎖,顯得非常傷心。

「什麼?我是你的……」

「羅賓先生,曾經有一個五歲的孤兒,名字叫做安莉薩,你還記得嗎?」

「安莉薩?孤兒?」羅賓的記憶一下子陷入到一片空白之中。

「那是十三年前的一個非常寒冷的冬日的夜晚,在世輪森林的一片雪原上,有一個快要凍死的小女孩在不停地啼哭著,你還有印象嗎?」

「噢,原來你就是那個小女孩啊……」

「是的,就是我。」安莉薩已經熱淚盈眶。

「是你把我抱回去的,安頓在比克娣娃老奶奶那裡,讓她把我撫養長大。」

「不錯,確實有這麼回事。後來,我四處尋找你的雙親,可始終也沒有如願。任何人都不知道你是怎麼被丟在雪原上的。那個時候,我在你衣服的口袋裡面發現了一個非常好看的日記本,而你的名字就寫在那個日記本的封面上,我這才知道了你的名字叫做安莉薩。」

「那個日記本,我至今仍然珍藏著,因為那是我父母留給我的唯一一件紀念品。」說著,安莉薩從口袋裡掏出來一個紅色封皮的小日記本,把它遞給了羅賓。

「不錯,就是它。」

羅賓感慨萬分地翻開了這個日記本,只見第一頁上畫滿了小孩子所寫的字母,以及很多用彩色畫筆畫出的三角形、圓形和直線。

「這些都是你小時候的傑作啦!」羅賓非常親切地說道。

接著,羅賓又翻了翻封皮,看了幾眼封皮的內頁,他說:「你看,『安莉薩』這個名字肯定是出於你母親之手,這幾個鋼筆字寫得多漂亮啊!根據字體可以判斷出來,你的母親肯定是一位既溫柔又善良的偉大女性……」

說到這裡,羅賓又停了下來,想了一會兒,接著說道:「哦,這個名字很有可能是你母親的。」

「什麼?我母親的名字叫做『安莉薩』嗎?」

「根據我的猜測,這個日記本應該是你母親的,因為上面寫著她的名字。不過,在她使用這個日記本之前,被你發現了,因為你覺得它很漂亮,所以就想要得到它。你的母親對你疼愛有加,於是便把它送給了你。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安莉薩』就不是你的名字,而是你母親的名字。」

「什麼?是我母親的名字……」

安莉薩的嘴裡不停地念叨著這個名字。

「這隻不過是我的一個猜測罷了,你也不用過於認真。時間緊迫,現在還是抓緊時間談談你這些年是怎麼過的吧。」

羅賓一邊說著,一邊不住地看錶。安莉薩接著說道:「我曾經聽比克娣娃老奶奶給我講過你的事情。後來,又有一些關於怪盜亞森·羅賓的傳聞傳到了我的耳朵里。然而,在我的內心深處,羅賓不是怪盜,更不是壞人,而是一位慈祥善良而又平易近人的好叔叔,是我的救命恩人。在此之後,比克娣娃老奶奶又對我說,羅賓絕對不是一個怪盜,他總是劫富濟貧,樂善好施。此外,我還聽說過許多羅賓救助窮苦百姓的故事。所以,我非常尊敬他,也非常想念他。後來,比克娣娃老奶奶由於受到了羅賓的案子的牽連,而被警察抓走了。我也就沒有了可以依靠的人,只好四處流浪,既賣過花,也賣過唱。然而,就在我生活最困難的時候,尼古勒他們把我接了過來,他們對我非常好。所以,當他們要求我扮成男孩子的模樣時,我馬上就高興地同意了。我同時也認為尼古勒夫婦二人都是無比善良的好人。他們的全部積蓄在賽馬場那裡被小偷偷走了,對此我感到非常傷心。之後當羅賓捐贈給他們錢款的時候,我又十分開心,並且更加堅定地認為羅賓是一個扶危濟困的大善人。因此,我非常渴望能夠見他一面。於是,當我聽說被關在密室里的就是羅賓,不,就是先生您的時候,我真是激動極了。所以,趁那對夫妻沒有防備的時候,我跑了回來。」

「安莉薩,真是太感謝你了!」

聽完安莉薩的講述,羅賓站起身來,上前緊緊地抓住了她那雙潔白迷人的玉手。安莉薩顯得有些緊張,立刻滿面通紅,她的臉龐就像紅寶石一樣迷人。

片刻之後,羅賓又看了一下手錶。

「啊,只剩下八分鐘了。」

羅賓相信,格尼瑪探長的警車此時此刻正在巴黎的街道上瘋狂地拉著警笛,飛馳一般地朝這邊趕。

羅賓鑽出衣櫥,直接走進了內室,並且開始搜查靠牆的一隻柜子。

由於尼古勒夫妻二人早就把貴重物品帶走了,所以這個柜子已經變得空空如也。然而,在這裡搜索了一會兒之後,羅賓還是非常激動地喊道:「找到了……就是它!找到了!」

說著,羅賓把一個非常破舊的皮夾子扯了出來。

這就是那個曾經被尼古勒當做錢包的皮夾子,是他曾隨身攜帶的摩洛哥黑色皮製文件夾,而且存過他全部的家當。當然,它的確已經非常破舊了,上面的鎦金圖案大部分已經脫落了,而且有好幾處的皮子已經磨破了。

羅賓掏出來一把小刀,在皮夾子的背面劃開一個口子,在裡面找出來一張早已發黃的紙片,那是一種古埃及造的巴比倫紙。

羅賓小心翼翼地把這張紙展開,由於這張紙實在是太陳舊了,所以只要稍微用力一碰,它就會破裂。羅賓帶著十二分的謹慎把它在桌面上鋪開,然後拿出來一個放大鏡,仔仔細細地查看了很長時間。

這張巴比倫紙上畫滿了圓點與線段的圖形和標記,有些地方的墨水已經褪了色,變得模糊不清。除此之外,上面還寫著很多古代的阿拉伯文字。

在仔細地查看了一遍這張圖之後,羅賓的臉上浮現出了一股高興和激動的神色。

「我終於發現了它。我之所以假扮成警察,其實就是為了找到這張圖。那區區的五萬法郎怎麼可能是我的目的呢?我送給他們的那張一百萬法郎的支票,如果與這張圖相比,簡直就是九牛一毛。因為這是一個暗藏著幾百億法郎的藏寶地點的秘密地圖,而且還有一個阿拉伯的古代文件。我以前總是擔心這張秘密地圖會被尼古勒夫婦發現,不過,按照目前的情形來看,他們簡直就是一對蠢貨。那個傢伙並不是一個冒牌的盲人,而是一個貨真價實的睜眼瞎啊!」

羅賓小心翼翼地把這張紙摺疊好,重新放進了那箇舊皮夾子里。然後又把皮夾子放進了自己的衣服口袋裡。就在這個時候,公寓的大門口傳來了汽車剎車的聲音。

「格尼瑪探長來了。」

羅賓趕緊帶著安莉薩鑽進衣櫥,又回到了原來的那個密室里。

這個時候,走廊里傳來了一陣腳步聲,接著是開門的聲音。聽起來似乎來了兩三個人。

「那個惡棍在裡面嗎?」

「不,這裡沒人。」一位年輕的警官說道。

「尼古勒打電話的時候說這裡有一個衣櫥,裡面有一個暗門。」格尼瑪探長用略帶沙啞的聲音說道。

接下來又傳來了一陣擺弄衣櫥的聲音,然後那扇暗門也響了。羅賓從裡面把暗門閂上了,這樣一來,又延緩了幾分鐘的時間。

然而,這間密室里並沒有一扇窗戶,這樣的話,難不成羅賓和安莉薩兩個人只能在這裡坐以待斃了?

不過,羅賓此時表現得仍然十分鎮定。他從報紙上得知,在前天晚上,這裡發生了一起搶劫案,而那兩個蒙面人(其實是尼古勒和他的一個手下)出入的線路卻一點線索也沒有發現。從那個時候起,羅賓就猜測這所公寓里肯定有密室。後來,他被人用鋼絲捆住,囚禁在了這間密室里,這無意中給他的猜測提供了最有力的證明,事情也的確是這樣的。

羅賓相信尼古勒和他的手下肯定是從這間密室里逃出去的。如此看來,這間密室里肯定是存在出口的。

接著,羅賓又仔仔細細地檢查了一遍密室的牆壁,像他這樣的一個身經百戰的怪盜,要想解開這間密室的秘密,可以說是不費吹灰之力的。連一分鐘的時間都還沒到,羅賓就果斷出手,按了一下牆上的一個略顯突起的地方。

安莉薩立刻驚叫了一聲。

緊接著,這面牆壁的一部分便悄無聲息地打開了,裡面一片漆黑,不過,可以模模糊糊地看到那裡靠著一架梯子。

羅賓在一個日記本上寫了幾句話,然後把這一頁撕下來放在桌子上,接著,他拉起安莉薩的手,沿著梯子走了下去。

那面打開的牆壁又悄無聲息地關上了,與此同時,外面的警察也用身體撞開了衣櫥的門。格尼瑪探長立刻帶著三個警察闖進密室。

「這裡也沒有啊!」格尼瑪探長說道。

這個時候,他在桌子上發現了那張紙。他拿起來念了一遍,不禁被氣得咬牙切齒。

親愛的格尼瑪先生:

非常抱歉,我先行告辭了!不過,我現在可以提供給你一個立功的機會:立刻去里昂火車站,那裡有一個身穿藍色衣服、脖子上佩戴珍珠項鏈的黑髮婦女,此外還有一個剛剛刮掉鬍鬚的肥胖紳士,他們已經買好了前往尼斯的頭等快車票。這兩個人嘛,就是你們通緝的女賊莫麗和梭哈賭徒尼古勒。如果你能夠將他們抓獲,自然是大功一件,所以,你還是應該感謝我的。

此外,不久之後,在非洲的某個地方,必定會發生一件驚天動地的怪案,而此案的主演就是本人——亞森·羅賓。

因為咱們兩個的交情還不錯,所以特地把這件事提前通知你。

亞森·羅賓

「哼,這個怪盜還在跟我開玩笑!」

說著,格尼瑪探長把這張紙撕得粉碎,然後扔在了地上。他非常生氣,發了好半天的脾氣,因此而錯過了一個立大功的機會。

尼古勒夫婦二人已經安全地登上了逃往南方的火車。然而,這件事情是不會就這麼輕而易舉地結束的。

家徽之謎

羅賓和安莉薩來到了羅賓的隱身之處——莫瑪得。來到這裡之後,羅賓又把那張巴比倫紙從那箇舊皮夾子里取了出來,開始仔細地觀察。

這張紙的上部畫著一個古樸典雅的家族徽章。在古代,歐洲那些上層貴族的家中都有一個不斷留傳的家族徽章。而且,這種家族還有一個傳統,那就是把這個留傳後世的家徽用金銀澆鑄在自己的傢具或者武器上,此外,他們也會把自己家族的這種獨一無二的標誌印在日常使用的紙或者信箋上。

而這張紙上的家徽則是一個後足立起、前足捧著一面金盾的雄獅。而金盾上面則橫著書寫著數行拉丁文字:

神明之語和黃金、美酒乃我家寶……

「哦,與我猜想得完全相同,這個皮夾子的確是裘依挪葉侯爵家的。我足足找了它三年,才聽一個賣舊貨的老闆說,這箇舊皮夾以三法郎的價格賣給了一個盲人按摩師。當時,我急得就像無頭的蒼蠅一樣,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因為這個皮夾子里藏著一個秘密地圖,除了我羅賓之外,任何人都不知道它。」

羅賓對於遠古城堡和那些貴族家的建築的研究水平,已經遠遠超過了那些本領域的專家和學者。因此,憑藉著這方面的淵博學識,他曾經多次在古堡中尋寶成功。

通過一番研究,他認定這個徽章就是裘依挪葉侯爵家的祖傳家徽。而對於這個家族的那個看似荒誕不經的傳說,他更是再清楚不過了。據說,這個家族中的一位祖先就曾繪製過一幅地圖,並且在這張地圖上標明了一個巨大寶藏的地點。後來,這張藏寶圖就傳到了他的後輩兒孫的手上。

這位祖先是十字軍中的一名騎士,在遙遠的中世紀,土耳其軍隊佔領了基督教聖地巴勒斯坦,而去聖地朝聖的基督徒們則受到了土耳其人的迫害。因此,在法王的號召下,歐洲各國的國王決定派遣一支遠征軍去奪回聖地。因此,這支遠征軍就被稱為「神聖十字軍」。十字軍一共出征過七次,從1096年第一次出征開始,到1270年最後一次為止,幾乎每一次都是大敗而歸。

正是由於這七次遠征的慘敗,才造成歐洲各國國王和羅馬教皇的權威呈下降趨勢。於是,東方文明趁勢湧入歐洲。

當時,裘依挪葉侯爵家的祖先也參加了十字軍,不僅在戰鬥中立了大功,而且還獲得了侯爵這個爵位,並且得到了非常廣闊的封地。這位侯爵嗜酒如命,每次戰鬥開始之前,他都要準備好一個盛滿美酒的皮袋子搭在馬鞍上。

據說這個勇猛無敵並且酷愛飲酒的老侯爵同時也是一個非常虔誠的基督徒。不管是在戰場上還是在家裡,他都會隨身攜帶一本精美的用摩洛哥皮製成封面的《聖經》。

而侯爵家的廣闊封地就位於巴黎西部聖日爾曼森林的對面。在那個地方,他擁有著豪華的住宅和花園,可現如今卻已經化為烏有了,變成了一片蒼茫的原野。

老侯爵之後的連續三代子孫全都是嗜酒如命的酒鬼,他們把龐大的祖產糟蹋得一乾二淨。當然,他們也都曾聽說過,祖上留下來的一大筆財寶就埋在某一個秘密的地方。他們也曾經絞盡腦汁地尋找過那張標明藏寶地點的密圖,可最終仍然是竹籃子打水一場空。

到了侯爵家族的第三代,也就是那位末代侯爵,這個人不僅酗酒,而且還沉迷於賭博,於是,全部家產都毀在他手上了。後來,家中又發生了一次火災,侯爵家便徹底破產了。後來,侯爵把土地全部賣給了鄉下的農民,僅留下的一點雜物也被收舊貨的小販買了去。

那個時候的侯爵孤身一人,實際上,他也曾經有過一個妻子,可是他的妻子實在無法容忍他的這種頹廢的生活方式,很早之前就離開了他。另外,侯爵也沒有一兒半女,所以最終在孤獨、絕望與無限的悔恨之中服毒自殺了。

以上這些都是羅賓經過一番細緻調查而獲得的真實情況。

在羅賓的意識里,他認為那個標明藏寶地點的密圖肯定存放在一個黑色摩洛哥皮製成的舊皮夾子里。不過,他卻沒有確鑿的根據。然而,他依靠著自己的經驗和閱歷推斷,這張藏寶圖或者是其他的什麼地圖,通常都會放在隨身攜帶的文件夾里。如果是一位女士的話,那就很有可能會藏在胸花一類的裝飾物當中。

與此同時,如果從侯爵家這個裘依挪葉的姓氏來看,似乎也可以得到某種啟示。

所謂裘依挪葉,其實就是「黑皮」的意思。於是,羅賓斷定那張藏寶圖十有八九藏在了那個黑色的摩洛哥皮文件夾中。現如今,他的這個想法已經得到了證實,事實與他想得分毫不差,所以,他感到十分開心。

然而,在他對這張藏寶圖進行了一番研究之後,他又感到十分失望。原來,這張地圖只是藏寶圖的一半,那麼,另外一半到哪裡去了呢?

羅賓陷入了沉思之中……

羅賓反反覆復地查看著這個家族徽章,然後又把上面的那三句話念了一遍又一遍,最後連自己都不清楚究竟念了多少遍了。

「神明之語和黃金、美酒乃我家寶……哦,乃我家寶……哦……乃我家寶……不錯,這個基督徒老侯爵既是一位騎士,又是一個酒鬼,因此,他把『神明之語』和『美酒』當成寶物也就情有可原了。在侯爵看來,神明之語和黃金、美酒這三樣東西都是略遜於性命的寶貝。」

羅賓思來想去,腦海中很快就出現了一位威猛豪爽的老騎士騎在馬背上痛飲美酒的形象。接著,他又想象著這位老騎士在戰場上英勇無敵、所向披靡的豪壯,臉上不自覺地露出了一絲微笑。

突然,羅賓臉上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滿臉的愁雲。之後,他「嗯」了一聲,因為他這時又發現了一個重要線索,即老侯爵在戰鬥的時候總是搭在馬背上的那個裝滿了陳年美酒的皮袋子。

「假如那個皮袋子是黑皮製成的,那麼……事情可就不妙了。」

第二天,羅賓駕駛著自己的汽車,直接開往裘依挪葉侯爵家的舊址。

到了這個地方之後,羅賓看到侯爵家原來的住宅所在地,現如今已經變成了農夫的果園和菜園。而那幢在火災中被燒毀的住宅現在已經找不到半點兒痕迹了,不過,那些地下室仍然保存完好。有一座新建的二層農家住宅就建造在那些地下室的上面。而房屋的周圍則是當年壘砌的那些非常高的圍牆。

羅賓下了汽車,走到農家住宅的旁邊,只見大門關得很緊,有幾個警察和農夫守在那裡。而大門裡的菜園和果園處也有很多年輕人在那裡來回走動,他們的手中都拿著獵槍和木棍等武器。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羅賓向近處的一個警察問道。

「有一個小偷在這裡偷走了東西。」

「什麼時候的事情?」

「兩個星期之前。」

「兩星期之前?」羅賓怔了一下,「現在還沒有破案嗎?」

「沒有。」

「案犯應該早就逃跑了吧?」

「現場沒有發現任何逃跑的跡象。因為這裡沒有任何一條道路可供竊賊逃跑。自案發的那一天起,這扇門就一直緊閉著,而且四周都是高大的圍牆,任何人都不可能從這裡爬出去。」

「那麼,竊賊會不會是在房間里躲藏起來了呢?」

「這裡的每一個房間都仔細地搜查過了,連地下室也徹底檢查過了……可是卻沒有發現一絲一毫的蛛絲馬跡,但那個竊賊卻早已不見了蹤影。」

「又是一個像羅賓一樣的怪盜。」羅賓笑著說道。一想到居然有人要來與他爭奪這個怪盜的名頭,他就不禁感到奇怪萬分。

「不,案犯並不是那樣一個本領高強的怪盜,而是一個乞丐。」

「你說什麼?乞丐?」

「不錯,這個人就是在本村裡要飯的一個老乞丐,雖然他的年紀已經很大了,可他仍然是一個奸詐無比的惡棍。」

「有什麼根據斷定就是他呢?」

「因為居住在這間屋子裡的谷蘇和他的兒子都曾經看到了這個人。」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身體強壯的老農夫從果園裡面的樹叢中走了出來,他看到羅賓正站在門口跟警察談話,所以便徑直走了過來。他的手中握著一支老式獵槍,看起來攥得還挺緊。

「我是一個私家偵探,名字叫做莫博,因為要去調查一件案子,碰巧經過這裡,聽說你們這裡發生了一件非常奇特的盜竊案,所以便趕過來瞧瞧。需不需要我到現場作一番調查呢?」羅賓說道。

聽羅賓這麼一說,老農夫谷蘇和村子里的警察都顯得非常高興。因為他們經常在報紙上讀到私家偵探莫博協助警方破獲大案要案的報道。另外,警察花了兩周的時間也沒有抓到那個小偷,所以,一聽說羅賓要來幫忙,他們當然會特別高興了。

接著,羅賓向谷蘇詳細地詢問了一些情況。

「兩個星期之前,我們父子五個人一起出去打獵,可運氣卻非常不好,沒有打到任何獵物,我們只好失望而歸了。」

「你們回家之後,把大門關上了嗎?」

「回來之後就馬上關好了,而且,我是最後一個進來的,是我親手把門鎖上的。你看,這扇門就像那堵牆一樣,人是無法逾越的,上面都安著鐵絲網。」

「這裡有後門嗎?」

「沒有,我和四個兒子從果園穿過,剛剛走到房子附近的時候,便聽到了我老伴兒的呼救聲。於是,我的四個兒子連忙向那邊跑去,他們親眼看到有一個人從房子裡面沖了出來,跑到果園那邊去了。而那個人正是老乞丐圖勒那。」

在谷蘇和他的兒子們走進屋子之後,他發現自己的妻子已經昏倒在地了。而她在蘇醒過來之後,也證實那個人就是圖勒那。

失竊物品為六張一千法郎的鈔票,警察和村子里的村民分成了好幾隊,對房子周圍進行了搜索,總共花了四個小時的時間,所有的地方都找了個遍,包括地下室、牛棚、倉庫、樹上和草叢裡,可是都沒有發現圖勒那。

當然,他們也對那面石牆進行了仔細檢查,可是也沒有發現任何有人從這裡爬過的痕迹。那個竊賊就像雲霧一樣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假如那個小偷真的藏在裡面的話,前前後後已經有兩個星期的時間了,在這段時間裡,如果不吃東西,大概還可以勉強忍住,可要是不吃東西那怎麼行呢?」

「不錯,人如果一天不飲水,就無法生存下去。那麼,這裡有沒有水井呢?」

「沒有。我們這裡有一個噴泉,所以我們特地在櫻樹下面修了一個水槽,把泉水貯存在水槽裡面,供大家飲用。」

「如此說來,那個竊賊很有可能在夜間偷偷跑到水槽邊去飲水。」

「我們也想到了這種可能性,所以,我們派出人手整日整夜地輪流守在那個水槽旁邊。可那裡始終也沒有發現可疑之人。另外,水槽旁邊的地方還有一片濕透了的泥土地,而那片土地上也沒有發現竊賊行走過的痕迹。」

羅賓聽完之後立刻陷入了沉思之中。然而,在如此之短的時間裡,羅賓也想不出這件事情的奧妙究竟在哪裡。

在老農夫和警察的帶領之下,羅賓對屋子裡面的每一個角落都進行了仔細的檢查。儘管他的眼光獨到而敏銳,但他同樣也沒有發現竊賊的藏身之處。

「哼,這傢伙可真是一個比我還聰明的小偷啊!他到底是何方神聖呢?我一定要把他給找出來,把這件事情弄個水落石出不可。」

於是,羅賓下定決心要仔細地檢查一番。

「可是,不管這個竊賊如何手段高強,他不可能兩周的時間不飲水啊,不飲水的話是絕對無法生存的……哦,哦,我差點忽略了這一點,那個傢伙的身上是不是帶著水袋一類的東西?」

羅賓說完之後,谷蘇卻毫不猶豫地搖了搖頭,他說:「不,那是不可能的。即便是最大的水袋,也不可能容得下兩周的飲用水。而尋常的水袋頂多能盛夠半天喝的水。」

說著,谷蘇指了指掛在牆壁上的一個水袋。當羅賓看到這個水袋的時候,他的雙眼中立刻放射出了非同一般的光芒來。

「在那個水袋裡……」

「那個水袋已經用了很久了。我的妻子總是感覺到非常勞累,所以我的兒子們每天都用那個水袋裝上幾袋水給他們的母親用。」

羅賓沒有再說話,而是默默地走到那個水袋旁,用手摸了摸,裡面大約有半袋水。這個水袋絕對不是尋常之物。在家裡的時候,羅賓就猜測到,老侯爵當年用的那個用來盛酒的皮袋子,很有可能就是由黑色的摩洛哥皮製成的。

現如今,他眼前的這個水袋正是一隻黑色的摩洛哥皮袋。這個皮袋跟那個皮夾子一樣,都是用黑色摩洛哥皮製成的。在侯爵家的徽章上寫著的那句話中的「黃金」,大概指的就是那個皮夾子,而「美酒」說的應該就是這個皮袋子。

現在,家徽上的那句密語,已經解釋出了三分之二,只剩下那個「神明之語」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了。那麼,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為了掩飾住自己內心中的激動與驚喜,羅賓又鎮靜自若地把這個水袋放回原處,然後又開始到其他的地方去進行搜查。

接著,老農夫谷蘇、他的兒子們和那個警察引導著羅賓來到了花園裡的那個水槽旁邊。

「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蓄水之處了嗎?」為了謹慎起見,羅賓又詢問了一遍。

谷蘇告訴他說,這裡的確只有這麼一個噴泉。有的時候,清水會從水槽底部不斷地湧出,從下面的管道流到外面去。

「這裡有人晝夜把守,而地下管道也埋藏得很深,不會讓那個傢伙喝到一滴水的。」

谷蘇一邊說著,一邊拾起了水槽里的一根麥稈,然後對他的兒子說道:「以後要留心一點,這些都是飲用水,如果看到樹葉或者麥稈掉到了水裡,就應該立刻把它拾出來!」他說完就想把這根麥稈扔掉。

「等一等!」說著,羅賓把麥稈接了過來,仔細地檢查了一番。這只是麥稈的一段,而且是兩個節子之間的那一段,其中的一頭已經破裂了。接著,羅賓又仔細地觀察著那個破裂處,他發現破裂的一頭剛好是相對較粗的一端。

突然,羅賓大驚失色地問道:「現在並不是麥子成熟的時候,怎麼會有麥稈掉進水裡呢?這究竟是從哪裡來的呢?」

谷蘇朝上面指了指。只見許多粗壯的樹枝從那棵高大的櫻樹上延伸過來,剛好蓋在了水槽的上面。有一個稻草人懸空掛在濃密的樹葉中。

「那個稻草人的身上雖然穿著破衣服,頭上也戴著帽子,可是由於它是用麥稈紮成的,所以風一吹就會有麥稈掉到水裡。」

「為什麼會有一個稻草人懸在那裡?」

「案子發生的幾天前,有一隻無處覓食的狐狸爬到了那個在風中搖曳的稻草人的腦袋上,露出兩排潔白的牙齒,似乎是在嘲笑我們。看到這個情形,我的一個兒子非常生氣,當即瞄準那隻狐狸,朝它開了一槍。於是,這個稻草人便栽了下來,可下落到半空中的時候,被樹枝接住了,所以直到現在還搭在那裡。」

這個稻草人的安身之處樹葉濃密,所以,當人們抬頭仰望的時候,只能看到一個大致的輪廓,只見稻草人忽隱忽現,看得不十分真切。稻草人的頭低垂著,擺出一副騎馬的姿勢,直挺挺地掛在那裡。

突然,羅賓朗聲大笑起來,突然,他把手槍掏出來,對著那個稻草人的臀部就是一槍。

子彈打到了一根粗壯的樹枝上,與此同時,那個稻草人「哎呀」一聲叫了出來,然後同樹枝和樹葉一起墜落到地上,接著撒腿就想逃跑。

羅賓趕緊一個箭步衝上前去,出手把那個人打倒在地。谷蘇、他的兒子們以及警察都被眼前的這一幕驚呆了。

「怪盜圖勒那老頭現在就交給你們了!」羅賓笑著對那些警察說道。

原來,這個老乞丐圖勒那把自己裝扮成了一個稻草人。接著,六千法郎從他那破舊的衣服口袋裡掉了出來。

「你是如何想到他會裝扮成稻草人藏在那個地方的呢?」

村子裡面的年輕人在聽到槍聲之後趕緊跑了過來,他們也大惑不解。

「我想請教您一下,你是根據什麼判斷那個稻草人是他假扮的呢?」

「我的根據嘛,就是這個東西啊!」羅賓拿給大家看的正是剛才那根麥稈。

「我剛一看到這個一端已經裂開的麥稈就推測出,它肯定與另外一根連接在一起。由於破裂才掉落在水中的。從這一點便可以推斷出來,那個躲藏在暗處的竊賊,肯定是依靠著將一段段的麥稈連接起來飲水度日的。另外,當我看到有一個稻草人剛好掛在水槽上面的樹枝上時,我便猜測這個稻草人肯定是竊賊偽裝的。由於你們非常熟悉這裡的一切,所以不會特別注意這個稻草人。然而,在破案的時候,往往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那就是罪犯和證據擺在你的面前,你明明看見了卻當做沒看見一樣。要知道,這些東西往往會讓人頭昏腦漲。當時,圖勒那被你們追趕得無路可逃,只好爬上了這棵高大濃密的櫻樹,由於樹木高大且枝葉繁茂,你們並沒有發現他。或許你們從這棵樹下經過了成百上千次,可誰也沒有留心過那個稻草人。圖勒那原本打算天一黑就從這裡逃跑,可你們不管是白天還是黑夜都派人在水槽旁邊守衛著,使他沒有任何從樹上跳下來的機會。在三四天之後,他實在是口渴難耐了,於是便想出了這樣的一個辦法。他把自己裝扮成稻草人,將一節節的麥桿連接起來。每當夜間守衛放鬆的時候,他就把連接在一起的麥稈伸到水槽里去喝水解渴。這確實是一個非常聰明的辦法。因為夜間即便是有人在水槽附近看守,也肯定不會注意到這根很細的麥稈。而圖勒那正是依靠著這個辦法才堅持到今天的。然而,麥稈經過水的浸泡之後,很容易裂開,所以就出現了最下面那一節落入水中的情況。說來也巧得很,這樣的一節麥稈,居然被我這個私家偵探給看到了。如何?圖勒那,我分析得還算正確嗎?」

「哎!你的分析分毫不差。」老乞丐圖勒那垂頭喪氣地說道。

「真不愧是大名鼎鼎的偵探啊,閣下擁有著如此敏銳的洞察力,真是叫人佩服得五體投地啊!多虧了你的出手相助,我才找回了這六千法郎,我現在就送給你一些作為報酬吧!」谷蘇說道。

「不用給我報酬。儘管我是一名私家偵探,儘管我平日里辦案都是收費的,可今天的情況與以往不同,我是在辦其他案件的時候恰好路過此地。所以,我這次就不收費了。」

「可是,如果沒有你的幫忙……」

「假如你執意要給我報酬的話,那就把那個水袋送給我留作紀念吧。」

「那樣一個破爛不堪的水袋,怎麼能夠……那個東西實在是太破舊了。」

「沒關係的,我有一個收集舊東西的嗜好,每當我在鄉下辦完案子返回的時候,總會帶回去一些四處收集到的農家舊傢具。說句實在的,我是一個好奇心很重的人。」羅賓微笑著說道。

接著,警察開始盤問這個圖勒那。這個老傢伙在本村的名聲還算不錯,大家都很清楚,他在這個村子里已經住了很長時間了,從來也沒有做過違法的事情。這一次不過是偶爾起了賊心,況且那失竊的六千法郎已經全部收回來了,所以大家也就沒有再深究此案。

圖勒那向大家鞠了一個躬,表達了悔過之意后便轉身離開了。

大家都回到了屋子裡,羅賓把那個水袋裡的水倒了出來,然後輕輕地拍了一下袋子,說道:「總算徹底地把這個案子給破了。從今往後,大家就可以安心了。」

「六千法郎失而復得,多虧了你的出手相助。但是,還有一樣東西沒有找到。算了,反正那個東西也值不了幾個法郎。」谷蘇的老伴兒說道。

「什麼?還丟了一樣東西?是什麼東西?」

「是一部破爛不堪的《聖經》,不過沒什麼打緊的,那部《聖經》已經非常髒了,封皮也脫落了很多地方,就當成送給圖勒那了吧!希望那個老傢伙在得到那部《聖經》之後,能夠時不時地拿出來看一看,讀一讀神明的語言,日後別再做傷天害理的事情了。」慈祥善良的谷蘇老太太一邊笑著一邊說道。

然而,羅賓聽完之後卻不禁皺起了眉頭。

「希望那個老傢伙在得到那部《聖經》之後,能夠時不時地拿出來看一看,讀一讀神明的語言……」

這幾句話縈繞在羅賓的耳邊,久久不能散去。

「神明的語言……神明的語言,在裘依挪葉侯爵家徽上的那句話中不就有『神明之語』嗎?這個『神明之語』指的肯定就是《聖經》。這位慈眉善目的鄉村老太太給了我一個非同一般的啟示。會不會是那本《聖經》呢?假如那本《聖經》的封面是用黑色的摩洛哥皮製成的,那麼,偷走這部《聖經》的圖勒那肯定不是一般的小偷。照這樣看來,他是不是也在尋找侯爵家的寶藏呢?這個人肯定與那幫人是一夥的,把那個老傢伙放跑了,真是我的一大失誤啊。」

羅賓開始著急起來,急忙向大家打聽清楚了圖勒那的住址,然後便急匆匆地趕去了。

圖勒那住的地方離這間小屋不遠,就在村外的一座橋下。羅賓走過去的時候,圖勒那正在向外走,他看到羅賓的時候,竟然嚇得發起抖來。

羅賓認為這個老乞丐這時肯定要把那本《聖經》送出去,所以一伸手把他抓住了,問道:「老頭兒,你不僅偷了那六千法郎,肯定還有其他的東西,快點把它交給我!」

「那……那個……」

「是誰派你來做這件事情的?你現在是不是要把它送走?你休想從我的眼前溜走!」

「不,絕對沒有那麼一回事。我不過是碰巧發現,所以順便把它拿來了……」

「別跟我耍花招!你知道那是什麼東西嗎?」

「是一部《聖經》……」

「是一部普普通通的《聖經》嗎?」

「只是一部破爛不堪的《聖經》……」

「那麼,現在還在你的手上嗎?」

「在。」

幸虧來得及時,這個傢伙還沒來得及脫手。羅賓終於放下心來了。

「把它交給我,快一點兒!」

「是的。」圖勒那回到了那個小屋裡,沒過多久便走了回來,他的手中正拿著一本《聖經》。

「就是這本嗎?」

羅賓大失所望。這本《聖經》的封面並不是黑色摩洛哥皮製成的,而是紅褐色的,而且並不怎麼破舊。搞錯了,肯定不是這本。

羅賓的熱情立刻消失得無影無蹤。他顯得非常失望,隨意地翻了起來,他一頁一頁地向後面翻著,突然,裡面的一頁深深地吸引住了他。

有些《聖經》的最後一頁上都有一個小欄目,那裡記載著書的主人的家族姓名和受洗禮的時間。而這本紅褐色的《聖經》的最後一頁上,寫著三個人的名字,筆跡秀美,很像是一個女人所寫:

「哦,這上面的筆跡怎麼與安莉薩那個日記本上的一模一樣呢?她母親的名字叫做安莉薩,女兒原來叫做魯茜,而父親則是倍哀爾。可是,那家農戶怎麼會得到這本《聖經》的呢?」

羅賓拿著這本《聖經》趕緊回到了谷蘇家。聽完谷蘇夫婦二人的講述,羅賓感到十分吃驚,不過,他了解到了以下這些非常有用的情況:

倍哀爾·導爾頓是一位資深的歷史學家,尤其是對十字軍東征的歷史,他更是有著深入的研究。為了尋找到十字軍的相關材料,倍哀爾·導爾頓和他的妻子安莉薩去過侯爵的住宅舊址,可是,侯爵家族的房屋在那個時候早已變成了農田,他們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材料。不過,導爾頓夫妻二人仍然對侯爵家遺留下來的東西進行了一番調查,而且還到村子里的教堂去翻閱過以往的文字記載。他們在這裡一共待了三個月的時間,一直住在谷蘇的家中。

「他是一位博學多識並且潛心於鑽研的學者,聽說還擁有著文學博士的學位呢。」谷蘇對羅賓說道。

「他的妻子也是一位美麗大方並且非常溫柔體貼的好女人!」谷蘇的老伴兒這樣補充道。

「那個時候,這對博士夫婦有沒有孩子?」羅賓問道。

「有,他們有一個非常惹人喜愛的小女孩。名字叫做魯茜,當時可能還不到六個月大。」一提到孩子,谷蘇老太太的興緻更濃了。

「假如真是這樣的話,那麼,博士夫婦在這裡調查的時候應該是1896年吧?」

「不錯,確實是1896年。那年鬧旱災,葡萄都絕產了,所以我記得很清楚。」谷蘇掰著指頭算了算。

「那麼,這本《聖經》是不是他們的呢?」

「是的,圖勒那偷走的那本《聖經》就是那位太太留給我作紀念的,我們同時也回贈了他們一本《聖經》作為紀念。」谷蘇老太太一邊笑著一邊講出了這件事。然而,羅賓聽完之後卻不禁一怔,他問道:「你們回贈的那本《聖經》,是什麼樣子的呢?」

「那本《聖經》並不怎麼精美,從我們這種農家小院里拿出來的東西,也只能是一本破爛不堪的《聖經》了。但是,那位太太卻告訴我們說,只有這種供全家使用的物品,才具有真正的紀念意義。所以,她非常愉快地把那本《聖經》收下了,那是一本黑皮的、封面非常髒的《聖經》。」

「你說什麼?黑皮的?」羅賓顯得非常激動。因為他堅信那肯定就是黑色的摩洛哥皮製成封面的《聖經》。

「那本《聖經》是你們買到的嗎?」

「不,那是從侯爵家遺留下來的一大堆廢品中撿來的,雖然破舊了一些,可它畢竟是《聖經》啊,所以我就從廢品中把它撿了出來,每天都拿出來使用。」

「哦,原來是這樣啊。」羅賓明白了,此刻,他斷定那本黑色摩洛哥皮製成封面的《聖經》肯定被導爾頓夫人安莉薩拿走了。

如果按照谷蘇老太太的說法來看,導爾頓夫人並不知道那本《聖經》裡面藏著的秘密。當然了,對於侯爵家寶藏的事情,她更是一無所知了。

「你們後來又聽說博士一家人的消息了嗎?」

「他么回到巴黎之後,那位太太經常寫信寄給我們,但是,一年之後,他們突然杳無音信了。像我們這樣的鄉巴佬,他們當然不會總是念念不忘的。可是,大約又過了一年,我們在看報紙的時候看到了關於到巴勒斯坦去調查十字軍資料的博士的消息。」谷蘇跟在他老婆後面說道。

「到了巴勒斯坦之後,博士又回到法國了嗎?」

「那就不清楚了,因為從那以後,報紙上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他的消息,而且,他的太太也再沒有給我們寫過信。」

羅賓有著眾多的部下,而且掌握著非常豐富的關於社會各方面的調查資料,因此,對於這樣的一位資深的歷史學家,以及他所進行的研究性工作,還有他去巴勒斯坦聖地進行研究和旅行的情況,他都應該是有所了解的。但是,他同樣沒有在報紙上看到過博士回國的消息,因為他當時並不知道自己在雪原上救起的那個小女孩就是魯茜——博士夫婦二人的親生女兒。魯茜為什麼會成為棄嬰?這其中肯定包含著一個巨大的隱情。

在羅賓的意識里,一件令人震驚的案子出現了。他猜想博士夫婦肯定陷入了一種極其危險的處境之中。於是,他連忙和谷蘇夫妻道了別,趕回自己在巴黎的藏身之所。可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他的家裡也同樣發生了一件令他大吃一驚的事情。

出來為羅賓開門的比克娣娃奶媽一看到他就問道:「咦?你怎麼一個人就回來了?安莉薩沒有跟你在一起嗎?」

「你說什麼?安莉薩出什麼事了?」

「哦,你沒有寫信來嗎?昨天,她接到了你的一封信,然後馬上就出門了。」

「我的信?我不知道啊!」

「啊?你不是派人拿了一封信來接安莉薩嗎?」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昨天下午三點多鐘的事情,就是你寫來的信啊!」說著,比克娣娃奶媽把信拿了出來。

羅賓把信展開,仔細地讀了一遍。這封信寫得十分簡捷,要求安莉薩與送信人一起走,而最後的落款也與羅賓本人的筆跡一模一樣。可是,羅賓掃了一眼之後就知道這是假冒的。

那麼,究竟是什麼人把安莉薩騙走的呢?他們又是出於什麼目的呢?羅賓緊鎖眉頭,思考了很長時間。接著,他又仔細地研究了一番信上的字體,可仍然是一無所獲。在不經意間,他把信紙翻了過來,不禁「哎呀」一聲叫了起來。

原來信紙背面的中央部位有一個非常小的標記,是用藍墨水畫成的,看樣子是一把短劍。如果僅僅從外型上來看,似乎是一種古代土耳其或者古埃及所鑄的劍,劍柄上有兩顆玫瑰色的星星。這很有可能是某個神秘組織的標記。

然而,羅賓卻並不知道這究竟是法國哪個秘密組織的標記。

此外,那個送信人的相貌也絲毫沒有特別之處。因此,比克娣娃奶媽所能提供給羅賓的線索僅僅是:一個年輕的小夥子,年紀在二十五六歲。

於是,羅賓派出了四個人手,四處打探魯茜的消息。此外,他又仔仔細細地研究了那個藍色的短劍標記。可是,魯茜沒有找到;而他研究這個神秘組織也沒有研究出個所以然來。

這件事情真是怪異之極啊!魯茜就像煙霧一樣在這個世界上不見了蹤影,她究竟在什麼地方呢?

在接下來的幾天里,羅賓一方面儘可能多地調查魯茜失蹤的事情,另一方面又仔仔細細地研究了那個從谷蘇家帶回來的酒袋。有一回,在他反反覆復地查看了這個酒袋很多遍之後,竟然發現袋子的底部是雙層的,羅賓激動萬分,連忙用刀子割開了酒袋的底部,居然在裡面找到了一張畫在巴比倫紙上的地圖!

於是,他趕忙把這張地圖與那張在摩洛哥皮製成的文件夾里發現的地圖拼在一起,一幅完整的地圖就這樣出現在了他的面前。原來這是一幅平面圖,畫的是某座建築的內部構造。

那麼,這座建築究竟在什麼地方呢?地圖上的暗示又代表了什麼意義呢?這一切都不得而知。

「不管怎麼樣,這兩張地圖藏得都非常嚴密,而且,應該是對尋找侯爵家的寶藏能夠起到指示作用的圖。可是,圖裡面畫的這個建築物到底在哪裡呢?關於這棟建築物地點的指示肯定藏在那本摩洛哥皮製成封面的舊《聖經》里,這一點毋庸置疑。所以,我一定要把那部黑色封面的舊《聖經》弄到手。可是,魯茜的母親安莉薩是這部《聖經》的受贈者,而安莉薩現在在什麼地方,又沒有任何人知道,這樣一來,難道那部《聖經》就一點線索也沒有了嗎?」

想到這裡,羅賓的頭開始疼痛起來。

魯茜仍然是下落不明,而有關她父親倍哀爾·導爾頓博士的線索更是無從查起。

羅賓就這樣在焦慮中度過了好幾個日夜。有一天晚上,為了查到魯茜的下落,他把自己打扮成一個六十多歲的貴族老紳士,跑到夢波耐絲車站旁邊的一個小酒吧里,在那裡待了很長時間。他點了一杯咖啡,悠閑地看著手中的報紙,在報紙的掩蓋之下,他密切地注視著所有進出酒吧之人的一舉一動。

這家酒吧的生意很好,幾乎每一張桌子旁都坐滿了客人。

這時,一位紳士走了過來,他輕輕地說了一聲抱歉便在羅賓身旁的一個空位上坐了下來。

羅賓朝他點了一下頭,然後把咖啡杯端了起來,趁機打量了那個紳士一眼,只看了一眼,羅賓便大吃一驚,險些叫出聲來。

原來這位紳士所佩戴的領帶上有一個短劍式的黃金別針,而那柄小劍上則鑲嵌著一顆閃閃發光的珍珠。

這位紳士慢條斯理地把咖啡喝完之後便起身離開了。羅賓趕忙尾隨而去。只見那位紳士坐上了一輛計程車,羅賓也趕緊攔了一輛,就這樣,在亮如白晝一般的巴黎大街上,兩輛計程車向前疾馳著。

「好傢夥,想要把我甩掉!」羅賓趕緊吩咐司機盯緊前面的那輛車,一直尾隨下去。

不一會兒,計程車停了下來,那個神秘紳士從車上走下來,跑進了一條小巷。羅賓也趕緊下了車,仔細地辨認了一下,發現這裡原來是通向勒撒車站旁邊的一條小衚衕。

於是,羅賓也走進了那條小巷。這條小巷裡僅有一個非常破舊的中國式餐館,所以,羅賓推測那個紳士肯定跑到了這個餐館里去。

餐館紅底藍字的招牌上寫著漢字,可是,一向以博學著稱的羅賓看了很久也沒有認出那幾個字來。但是,這幾個字的形狀卻像烙印一樣深深地留在了他的腦海里。

羅賓走出這條小巷,又到其他的地方去查看了一下,然後立刻返回。他輕輕地推開了餐館的玻璃門,緩步而入。

餐館大堂里到處瀰漫著油膩味和蔥蒜等作料的味道,這樣的味道是中國式餐館所特有的。每一張餐桌上都幾乎坐滿了客人,實際上華人並不很多,法國人倒不在少數。要知道,中國菜在全世界都廣受歡迎,因為中國菜在色、香、味等方面都堪稱是世界上最好的。

羅賓環視了一下四周,發現那個神秘紳士並沒有在這裡。

「請到樓上去,那裡有座。」一位法國服務生對他說道。

羅賓往裡走著,沿著一道非常狹窄的樓梯來到了二樓。那個服務生趕忙朝坐在屋子角落的幾個青年男子擠了擠眼睛。

這些青年男子也沖他擠了擠眼睛,然後起身離去。他們一共是七個人,有的是法國人,有的是出生在非洲殖民地的葡萄牙國籍的混血兒。

樓上擺著好幾張大桌子,可還是沒有發現那位神秘紳士的蹤影。羅賓按了一下桌子上的電鈴,可過了很久也不見服務生上來。羅賓預感到情況有些不妙,便提高了警惕,並仔細地查看了一下周圍的情況。

就在這個時候,屋子角落裡的一扇門突然被人悄無聲息地推開了。那位紳士朝羅賓走了過來,他的臉上堆滿了笑容,對羅賓說道:「羅賓先生,歡迎光臨!」

「哦,你怎麼知道我就是羅賓?」羅賓也微笑著反問道。

兩個人都是笑容滿面,可他們的眼睛里卻都迸發出了仇恨的火焰。

「你究竟是什麼人?」

「你只要看一下我這個別針的形狀,就可以判斷出來,我就是那個帶走魯茜的人。」

羅賓聽完之後不由自主地吃了一驚,心想這個傢伙很有可能知曉導爾頓博士家的情況。

「你為什麼要找我?」

「羅賓,你的手上不是有兩張圖嗎?一張取自那個黑色摩洛哥皮製的文件夾,另一張取自那個酒袋裡。如果你想要把魯茜換回去,那你就必須把那兩張圖交給我。否則的話,我就要把魯茜留下來當做人質。」

「哦,你為什麼要得到那兩張圖呢?」

「我沒有必要告訴你。那個文件夾和酒袋正是我們要尋找的東西,可你卻搶先一步把它們拿走了。所以,我今天不會對你說什麼理由,只要求你交出那兩樣東西。」

「老兄,不要白日做夢了!」

「你不同意交出來?那好,羅賓,你回頭看看你的身後!」

羅賓回頭觀看,發現身後不知道什麼時候來了七個青年男子,他們分散開來,站在那裡,而且每個人的手裡都拿著一把短劍。

他們把電燈熄滅了,屋子裡僅有的亮光就是火爐里發出來的火光,火光照在這些魔鬼的面頰上,顯得陰森恐怖。

「羅賓,趕緊把那兩張圖交出來,否則的話,你休想活著從這裡離開!」說著,那個神秘紳士一步步地朝羅賓逼近過來。

「我是絕對不會交給你的!」羅賓的話斬釘截鐵。

「如此說來,你是要眼睜睜地看著魯茜命喪黃泉了?」

「我一定會把她救出來的。」

「你根本就不知道魯茜被藏在了什麼地方,居然還敢在這裡口出狂言?」

「總跑不出這個地球吧?我想你們是不可能把她藏到金星或者火星上去的,我的勢力範圍覆蓋整個地球,我手下的那一千多號人肯定能夠把她找出來。」

「哼,羅賓,你死之後,你的那些部下就會立刻散夥,別幻想了!」

「嘿嘿,你想要讓我死?」

「如果你拒不交出地圖的話,只能是死路一條!」

「別在這裡危言聳聽了!在我看來,你並不是一個聰明人。我想你也應該知道,如果你真把我殺了,你就再也得不到那兩張圖了!或許你並不曾預料到,那個藏寶地點,除了我以外,再也沒有第二個人知道了吧?」

這個紳士聽完之後並沒有立刻作出回答,不過,沒過多久他便縱聲大笑起來,他說道:「好吧,羅賓,我暫時先不殺你,我要讓你的身體把藏寶地點說出來。你們幾個把他給我抓住,好好地拷問他一下!」

這個人說完之後便有兩個人撲了上來,他們分別抓住了羅賓的兩個手腕,這時又走過來一個人,他把火爐里的一隻已經燒紅了的火鉗抽了出來,徑直搗向羅賓的胸口。

羅賓猛地一用力,揮動左右兩個手腕,於是,抓著他的那兩個傢伙就像兩個皮球一樣朝兩旁滾了出去。接著,他又把那個人手裡的火鉗一把奪了過來。

「看好了!」羅賓大吼一聲,然後把兩隻袖子向上一捋,把那個已經燒紅了的火鉗朝自己的胳膊上摁了下去。只聽得一陣「吱吱」的灼燒肌肉的聲音響了起來,與此同時,一股焦臭味瀰漫在空氣當中。

看到這個情景,那個神秘紳士和他的七個手下立刻被嚇得口歪眼斜、臉色慘白。

「你看清楚了嗎?我的身體既然能夠承受這種極其殘酷的刑罰,我就不會輕易死去。你認為我會因為懼怕你的酷刑而說出秘密嗎?」

羅賓的音調沉穩而堅毅,表情也鎮定自若。而他面前的那幾個被驚呆的神秘人物則大驚失色,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顯得手足無措。

突然,那個紳士惡狠狠地朝羅賓撲了過來,而另外的七個人也如猛醒過來一樣,揮舞著短劍一起沖了上來。

「好!」羅賓大喝一聲,立刻掉轉身形,躍出了人群,並使出全身的力氣把手中的火鉗朝玻璃窗扔了過去。

只聽「嘩啦」一聲,玻璃被擊碎了,碎片掉了下去,樓下立刻響起了一陣哨子聲。緊接著,又傳來了一陣急匆匆的上樓梯的聲音,警察趕來了。

行事曆來謹慎的羅賓,在進入這家餐館之前,就已經去過了馬路旁邊的警察局,對警察說,今天晚上,在那家中國式餐館里可能會發生違法的事情,一旦遇到特殊情況,希望警方能夠及時趕到。所以,好幾個警察早就在外面埋伏好了。

有三個人被警方逮捕了,不過,那個神秘紳士卻逃之夭夭了。至於羅賓嘛,早就脫離了險境。他提前去警察局報案的時候化裝成了一個年老的貴族紳士,並且使用的是蓬莫修的化名。假如他去警察局的時候碰巧格尼瑪探長也在那裡的話,那無異於自投羅網。所以,當警察抓獲那幾個人的時候,羅賓趕緊溜了出來。

這件事情過後,羅賓也沒有去調查那個神秘紳士究竟是什麼人。

又過了一個月,可仍然沒有關於魯茜的任何消息。羅賓經常把自己裝扮成工人的模樣,到巴黎荒涼偏僻的小街小巷去調查,順便找一找那個神秘的紳士。

有一天晚上,羅賓借著昏暗的街燈,正在坑坑窪窪的大街上徐徐而行。道路兩旁堆滿了爛魚腸一樣的奇臟無比、奇臭無比的東西。巴黎是美麗的,可這塊地方卻是這個城市裡最骯髒凌亂的死角,很多案件都發生在這裡。

羅賓仔細地觀察著來往的行人,每一個人都凶神惡煞一般,似乎沒有一個良善之輩。

羅賓走在這樣的地方,當然也加著十二分的小心,他始終緊緊地握著衣服口袋裡的手槍。突然,不遠處傳來了一聲慘叫。

這個時候,一位老人從一條又黑又窄的小巷裡跑了出來,這個老人就像游泳一樣伸展著兩條胳膊,就在他跑到羅賓身旁的時候,突然倒在了地上。羅賓發現老人的肩膀上不斷有鮮血湧出。

這個老者大約有六十多歲的年紀,看起來似乎是一個老乞丐。

「喂,你怎麼樣?」

羅賓趕忙把老人抱了起來,緊緊地按住了他的傷口。突然,羅賓感覺到自己的頭髮被一個人用手抓住了,他連忙使勁地抬起頭來,看到了一個又高又大的壯漢。

「你想怎麼樣?」羅賓伸手抓住那個人的手腕,一躍而起,並把對方一下子甩了出去。

那個人站立不穩,仰面摔倒在了大街上。

可是,這個壯漢立刻就從地上爬了起來,並且掏出了手槍。就在這個時候,羅賓的拳頭剛好揮到,把壯漢手中的槍打飛了。手槍剛一落地,便「啪」的一聲響了。

此時此刻,又有四五個無賴跑了過來,把羅賓圍在正中央。

「來吧!」羅賓趕緊擺好了架勢。

幾個無賴立刻從四面八方撲了上來,羅賓抓住了其中一個,用力一揮這個人便飛了出去,接著,他又擒住了另一個人的臂膀,一用力,只聽得「咔嚓」一聲,這個人的手腕關節被拉脫臼了。這個人慘叫一聲便倒在了地上。

其他幾個人看到情況不妙,知道不是羅賓的對手,所以便同時把手槍掏了出來。三個黑洞洞的槍口一齊對準了羅賓。

羅賓趕緊跳到了一根電線杆後面,在那裡躲避起來。這時,那個壯漢已經把地上的手槍撿了起來,對準羅賓就要開槍。

這一次,羅賓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危險。突然,一陣哨子聲傳了過來,同時還夾雜著雜亂的向前行進的腳步聲。

「警察來了!」

那幾個人驚呼了一聲便向一個昏暗的小巷跑去。

警察是被剛才走火的槍聲引來的。他們發現路邊有一位老人受了傷,所以就把他抬到了附近的一個治安站里。

這個老人的傷勢非常嚴重,治安站的警察又趕緊把他送到了醫院,可是,天還沒亮,老人就死了。在這個過程中,羅賓一直陪在他的身邊,不間斷地照料他。老人感激得淚如泉湧。或許是他自己也知道命不長久了吧,便把羅賓拉到身邊,透露給他一個秘密。

這個秘密頓時讓羅賓震驚萬分:這位老人的名字叫做腓齊楠,是一個專門以收廢品為生的人。有一次,他在一家豪宅扔出來的破爛物品中發現了一個既破爛又陳舊的小玻璃框子。這樣的一個玻璃框子已經算得上是比較好的了。框子的四周原本有著精美的雕刻,可現在已經慘不忍睹了,而且四角上的接頭處已經出現了裂縫。

腓齊楠老人早年有一個女兒,可後來不幸夭折了,只留下來一張照片。因為他十分懷念他這個唯一的女兒,所以一直珍藏著這張照片。後來,他發現把他女兒的照片放在那個玻璃框子里剛好合適,所以便滿心歡喜地把它拿到了屋子裡,取出女兒的照片裝進裡面,然後擺放在桌子上,以便能夠時時刻刻地見到自己心愛的女兒。

腓齊楠老人一看到女兒的笑容,自己全身的疲勞彷彿一下子就全都不見了。

有一天晚上,他雙手捧著那個玻璃框子,在女兒的面頰上吻了一下。可由於老人用力過猛,竟然把那個玻璃框子給擠散了,女兒的照片也隨即掉在了地上。

他趕緊把照片拾了起來,一看,忍不住「哎呀」地叫了一聲。原來有一張非常薄的舊紙條粘在照片的背面。這張薄紙條原先是粘在玻璃框背面的木板上的,可由於最近雨下得很頻繁,那張紙條受了潮,所以便粘到了照片的背面。

接著,老人又發現這張折成雙層的薄紙條上面寫著很多像蚯蚓一樣的文字,是他從來都不曾見過的。

老人原本想把這個詭秘的東西扔掉,可無意間又看到了紙條背面的兩行文字,因為這兩行文字都是法文,所以老人識得,他只看了一遍就驚訝萬分了。只見上面寫道:

引導遠古黑人王國弗噴古大寶藏的資料

再仔細觀察墨水的色澤,發現早已變得非常淡了。

假如有人告訴他在這個世界上的某個地方存在著寶藏,他是肯定不會相信的。然而,這張古樸而典雅的紙條上卻清清楚楚地寫著這樣的文字,而且是藏在一個如古玩般的鏡框中的,所以,老人隱隱約約地覺得這很有可能是真的。

從那以後,他的身上一直帶著那個玻璃鏡框和他女兒的照片,並且從來不放在家中。

「就是這張紙條。」

羅賓接了過來,仔細地辨認了一下,上面的文字原來是阿拉伯文。

腓齊楠老人講完這一番話,在太陽還沒有升起之前就抱著女兒的照片與世長辭了。於是,那張神秘的紙條就到了羅賓的手上。

羅賓從醫院裡出來之後,立刻趕回了他的藏身之所,把自己關在一間小屋子裡,搬出一部阿拉伯語的大辭典,花了很長的時間,才弄明白了紙條上的阿拉伯文,他不禁滿意地點了點頭。

這張紙也是巴比倫紙,與摩洛哥皮製文件夾里的紙和酒袋裡的紙是完全一樣的。此外,紙上所寫的這段話簡直是詭異之極。那麼,究竟是什麼意思呢?讀者朋友也不必著急,慢慢地就會知道的。總而言之,這是一個驚天大秘密。

然而,這段阿拉伯文並不是全部內容,僅僅是全文的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其他的內容並不在這張紙條上。羅賓推測,這張紙很有可能被分割成了兩條或者三條,分別藏在了不同的地方。

在這裡,有必要向讀者作一個解釋,在遠古時代,非洲當地的居民也曾經創建出一個龐大的王國。它的位置大致位於尼羅河的上游,即現在的剛果、蘇丹、烏干達諸國境內的大森林一帶。

羅賓又仔仔細細地研究了一遍紙條背後的那些法文。其內容與腓齊楠老人所說的是沒有任何區別的。然而,在這段法文的下面,羅賓又找到了另外一行文字,儘管它已經模糊不清了。羅賓花費了很多的時間和精力才搞懂了這行文字的意思。他不由得再一次為之震驚,因為這又是一行讓人匪夷所思的文字:

1270年,在第七次十字軍營中。

C.N

「C.N」這兩個字母剛好是裘依挪葉侯爵的兩個開頭字母。他是一位騎士,參加過十字軍東征,並且戰功赫赫,因此而被封為侯爵。把那張神秘的藏寶圖一分為二後分別藏在那個黑色摩洛哥皮製的文件夾和酒袋裡來傳給後人的正是這位裘依挪葉侯爵。

而侯爵家的家徽上所寫的那句話,即「神明之語和黃金、美酒乃我家寶」,則是暗示給他的後人,在文件夾、酒袋和《聖經》這三件物品之中,藏著引導發現秘密寶藏的資料。

而這張寫著阿拉伯文字的紙條則肯定是關於秘密寶藏的記載。

或許是在第七次十字軍東征的時候,裘依挪葉侯爵得到了這個用阿拉伯語寫成的古資料,於是便畫了那樣的一幅藏寶圖,他把此圖一分為二後分別藏在了文件夾和酒袋之中,並在一個鏡框後面的內層里藏下這個阿拉伯語的資料。那麼,他又把什麼東西藏在了那本破舊的《聖經》裡面呢?

那肯定就是這個阿拉伯語資料的其餘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

面對一個又一個的難題,羅賓憑藉著自己超人的智慧,終於將其一一地破解。在他看來,最有意思的事情莫過於這樣的撥雲見日了。

接著,他又仔仔細細地研究了一遍那份秘密材料,不由得一聲仰天長嘆。突然,他發現有兩隻黑黑的大眼睛正透過窗帘的縫隙狠狠地盯著自己。

羅賓連忙站起身來,緊走幾步來到了窗前,把窗戶推開。然而,窗外的陽台上連個人影也沒有。在燈光的照射下,窗外的草地綠意如織,鬱郁青青。

這片草地上也同樣沒有發現人影。羅賓剛想把窗戶關上,只聽「嗖」的一聲,有一支亮閃閃的東西飛了進來,接著,那個東西砸在了窗帘上。羅賓低頭一看,發現是一支非常短小的箭,牢牢地扎在了窗帘上。

這個東西像極了非洲土著經常使用的噴箭——把駝鳥的白羽毛綁在植物的刺上,在銳利的箭頭塗滿金黃色的含有巨毒的東西。

羅賓心裡再清楚不過了,有一個神秘的對頭躲在暗中,想要除掉他。

進發!尼羅河的源頭!

在埃及開羅的一家高級旅館中,有一位身穿白色衣服、戴著墨鏡的紳士正在跟旅店的老闆閑談。

「哦,果真沒有定期輪船了嗎?」

「不錯,現在已經過了旅遊旺季,所以便沒有去尼羅河的定期輪船了,真是抱歉之至啊!」

「哎,這可真是無可奈何了呀。」

「可以選擇乘火車去的。有一列火車,就在尼羅河的沿岸,終點是上游的艾斯紋,它馬上就要開了。」

「我可忍受不了坐火車的那份炎熱,而且,我要去的地方是尼羅河的源頭,所以,我必須要乘船去,到了那兒之後再騎駱駝前進。」

「您是打算租一條船嗎?」

「不,我想買一條。如果到了上游、船無法航行的地方,我們就從船上下來。可是,我要求船必須要停留在原地,因為我要到腹地去一趟,當我從腹地返回的時候,那條船才能夠起航。這個期間有可能是半年,也有可能是一年。至於需要帶的水手和糧食嘛,你就全權負責了吧,而其他需要帶上的必需品也拜託給你了。錢的問題,你大可放心,不管多少,那都不在話下。」

老闆聽完,不禁心中一驚,又仔細地打量了一番眼前的這位客人,心中暗想:「這個人肯定是一個大富商。他要到尼羅河上游的腹地去,那麼,他到底是為了什麼事情呢?看樣子似乎不是去打獵的啊。」老闆想破了腦袋也想不出個所以然來。

這位紳士在與老闆談過話之後,便回到了自己在三樓的房間。他剛走了沒多久,又有一位紳士從四樓走了下來。這個人與剛才那位紳士的打扮一模一樣,也穿著白色的衣服,也戴著墨鏡,而且年紀也不相上下。

更加巧合的是,這位紳士也要求購買一條船,到尼羅河上游的腹地去,讓船等候在那裡,當他從腹地返回來的時候,這艘船才能起航。

「需要多少費用,你儘管開口,這個不打緊。」紳士說完之後,又回四樓去了。

接連發生的事情讓旅店老闆驚訝萬分,他趕緊打開旅店的顧客登記簿,想查查這兩位客人究竟是何方神聖。

住在三樓二號的是雅挪得子爵,住在四樓十號的是倍耐爾男爵,他們的國籍都是法國。

「這兩位客人肯定都是富家子弟,他們是拿著大筆的錢出來探險的吧?」老闆自言自語地說道。接著,他點了一下頭,又繼續說道,「這兩個人可都是有錢人啊,難怪雅挪得子爵帶著三個跟班,而倍耐爾更是足足帶了五個人,其他人都在五樓比較便宜的房間里住著。」

當天晚上,用過晚飯之後,雅挪得子爵在自己的房間里坐著,他的嘴上叼著一支雪茄煙,正在閱讀桌子上的一堆資料。突然,一陣敲門聲響了起來。

子爵趕緊把這些資料整理好,把他們裝進了上衣口袋裡。

「請進!」他招呼了一聲。

房門打開了,那個名叫倍耐爾的男爵走了進來。

「子爵,用不著這麼著急藏起來吧?」男爵微微一笑,眼睛一動不動地盯著子爵的上衣口袋。

「請問,閣下是哪位?找我有何貴幹?」子爵非常不高興地問道。

「你怎麼忘記了呢?是我啊,子爵,哦,不,羅賓,是我啊!」男爵微笑著說道。

「哦,在旅館登記簿上登記的那位倍耐爾男爵,原來就是中國式餐館裡面的那位神秘紳士啊!他的原名叫做谷羅山,是一個大企業家。哈哈,不,這不過是表面上的身份和姓氏罷了,把你的偽裝面具揭下來吧,你就是那個號稱『阿爾薩斯省猛虎』、曾經有過八次入獄記錄的盜聖昂得萊!」

「哦,你怎麼了解得這樣清楚啊?真不愧是怪盜亞森·羅賓啊!」

「用不著說這些沒用的話,你找我究竟有什麼事情?」

「還是在中國式餐館里說的那件事。」

「那件事情不用再說了,我那個時候已經明確地告訴過你了。」

「我當然明白這個。不過,我現在並不是在用暴力威脅你,而是想和你商量商量。」

「商量什麼?」

「你先看看這個。」說著,昂得萊從口袋裡掏出來一隻鐵制的煙盒,把蓋子打開,放到了羅賓的面前。

「啊!」羅賓驚叫了一聲。

原來盒子裡面有一張紙,是一張疊得非常整齊的古巴比倫紙!與羅賓手上的那兩張紙完全相同。

「羅賓,你是不是感到很奇怪呢?不要害怕,這絕對不是從你那裡偷來的,因為屬於你的那兩件東西,你不是剛剛才放進衣服口袋裡嗎?」

昂得萊的臉上堆滿了笑容,他慢慢地把這張巴比倫紙攤開,只見上面寫滿了阿拉伯文字。

「你是在什麼地方找到它的?」

「在一部黑色摩洛哥皮製《聖經》的封面裡面。這部《聖經》正是從導爾頓的夫人安莉薩那裡得到的。」

「是你用武力搶來的吧?」羅賓冷冷地說道。

「如果你非要這樣認為的話,我也無話可說。」昂得萊嬉皮笑臉地說道。

「不管是怎麼得到的,它現在已經歸我所有了。但是,這只是全部資料的三分之一,而你羅賓的手裡還有三分之一。」

「那另外的三分之一呢?」羅賓不解地問道。

「這個嘛,我也不清楚,我認為它肯定藏在某一個地方,直到現在,我都一直在努力尋找呢。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我才決定來跟你商量一下,咱們一起去尋找那其餘的三分之一。你手上只掌握著這個神秘資料的三分之一,這是毫無意義的,只有找到其餘的部分才能算得上完整。而且,如果找不到神秘資料的其餘部分,我們手中的這兩份地圖也就沒有任何價值了。所以,老兄,咱們合作吧,一起去把那剩下的三分之一找出來,這才是我們唯一的出路。怎麼樣?羅賓,讓我們化敵為友吧!」

「沒門!」

「為什麼?」

「我的名字叫做亞森·羅賓,是一個威震全世界的人,我是絕對不會去請一個鄉巴佬大盜來幫助我完成工作的。」

「假如你答應聯手的話,我可以把魯茜還給你。」

「你把魯茜藏在了什麼地方?」

「無可奉告!」

「那好吧,你快滾吧,再見!」

「羅賓,你一定會後悔的!」

「我做事從來不後悔!」

兩個人之間的談判就這樣破裂了,昂得萊帶著滿腔的怒火離開了。

幾天之後,在非洲大陸上,有一個駱駝隊正緩緩地向非洲南部挺進。火辣辣的太陽照射著他們,他們感覺到奇熱無比。

四個白種人騎在前面的駱駝上,而行李則放在後面的三頭駱駝上,七個土著每人牽著一頭駱駝。

這四個白種人都戴著太陽眼鏡,頭上罩著白頭盔,身上則穿著白色的打獵專用服。他們每個人的肩頭都扛著一把專門用來打猛獸的來福槍,另外還有很多子彈盤在腰中。

走在最前面的就是羅賓,而後面的三個人分別是他的手下岳特、代蓬和得佩。對於這一次的遠征,他們每一個人都信心百倍。

他們先是乘坐輪船逆流而上,來到了尼羅河的源頭,然後從船上下來,打算換乘駱駝繼續趕路。他們在一個港口僱到了幾頭駱駝,並且把船也停泊在了那裡,要一直等著他們回去才能返航。

其實,那個港口就是路肖大。如果從那裡繼續向前走,就會發現尼羅河開始西轉了,而且,尼羅河在這個地方也分出去了幾條支流。而羅賓一行人正是沿著一條向南流淌的小河繼續前進的。

另外,在這個駱駝隊的後面,還有另一個駱駝隊,因為比羅賓他們晚出發一天,所以便落在了後面。

這支隊伍一共有六個人,是清一色的阿拉伯人,他們也都戴著墨鏡,穿著白色的阿拉伯服裝。而他們的肩膀上也扛著一條短槍,腰中則懸挂著阿拉伯式的寶劍。

坐在第一頭駱駝上的那個人正是昂得萊,只見他濃密的紅褐色鬍鬚布滿了下巴,一副非常大的太陽鏡幾乎擋住了整張臉。

他的五個手下則分別騎在後面的駱駝上,再往後還有另外五頭駱駝,各種日常用品和帳篷都馱在上面。而為他們牽駱駝的人也全都是阿拉伯人。

在他那五個手下當中,有一個人用一塊白色的面紗蒙住了自己的臉,可由於這塊面紗實在是太大了,所以像斗篷一樣把他的全身都給罩住了。

這個人儘管蒙住了臉,可他那一雙俊秀水靈的大眼睛卻露在了外面。他的腰中也懸挂著一柄阿拉伯寶劍,只是肩上沒有槍而已。

這一前一後兩個駱駝隊在艱險無比的魔鬼區域中前行著,他們先是橫穿了巨大的叢林,然後又走過無邊無際的草原,就這樣一直朝西南方挺進。

開始旅行的一個星期之後,有一天夜裡的子夜時分,有一個人影正慢慢地向駐紮在大草原的小河旁的昂得萊的帳篷靠近。

星星在天空中如同藍寶石一樣地閃爍著。一望無際的大草原在星光下顯得非常低沉。不遠處便是尼羅河支流的沿岸,那裡有一片鬱鬱蔥蔥的森林,綿延不絕,足有幾公里長。

在黑暗低沉的夜幕下,這裡的三個白色帳篷便格外顯眼。在離帳篷不遠的地方,有幾頭駱駝躺在那裡。而那幾個阿拉伯人也早已躺在一處,進入了夢鄉。

那個人影緩緩地靠近帳篷之後,把耳朵豎起來,仔細地聽著帳篷裡面的聲音。沒過多久,他便搖了搖頭,似乎是並沒有發現他要找的東西。接著,他又悄悄地靠近另外一個帳篷,把臉頰貼在地上,透過帳篷下的縫隙向裡邊窺視。

帳篷裡面沒有一絲光亮,可他卻欣慰地點了點頭,好像認定了他要找的東西就在這個帳篷裡面一樣。他從腰中拔出來一柄短劍,把帳篷的布門帘刺破,輕手輕腳地走了進去。

不一會兒,有一聲細微的驚呼從帳篷裡面傳了出來,似乎是一位女孩子的聲音。

然而,那個聲音只一下便停了下來,緊接著,四周又恢復了一片沉寂。三四分鐘之後,有兩個人躡手躡腳地從帳篷裡面走了出來。這兩個人中有剛才進去的那個人,與此同時,他的手中還拉著另外一個人。後者的臉上蒙著一塊巨大的白色面紗,就如同一件斗篷一樣。

「喂,安莉薩,別害怕,咱們趕緊離開這裡。」

這是羅賓的聲音。而那位蒙著面紗的人正是安莉薩,不,應該稱呼她為魯茜才對。

羅賓把魯茜背起來,飛快地朝前奔去。地上的雜草長勢旺盛,高可至腰,羅賓只好一邊撥草,一邊瘋狂地向前跑去。不一會兒,他跑到了一塊巨大的岩石下面,有一頭駱駝卧在這裡。羅賓趕緊把魯茜放到駱駝背上,接著,他自己也坐到了上面,然後用阿拉伯語吆喝道:「起來!」這頭駱駝馬上就站了起來。

羅賓驅趕著駱駝,急匆匆地朝西南方向奔去。他們的宿營地點就在離此處三十公里遠的地方。為了把魯茜從魔爪中解救出來,他是隻身一人騎著駱駝趕到這裡來的。

他們兩個人騎在駱駝背上,回過頭來朝後面望了望,只見星光下的大草原陰沉昏暗,看不清任何東西。

駱駝仍然在向前狂奔著,不知不覺間已經跑出去了五公里多的路程,很快就要離開大草原進入山川地帶了。離此不遠處有一片綿延起伏的森林,潺潺的流水聲從那裡傳了過來。

「到了這裡,咱們就算脫險了。」

羅賓讓駱駝伏在地上,然後把魯茜從上面抱了下來。他們席地而坐,一邊休息,一邊吃著點心。

「羅賓先生,非常感謝您……不過,這件事情真是讓我非常擔心啊。」魯茜的臉龐就猶如一朵白玫瑰一樣嬌艷,羅賓借著微弱的星光,看到了這一動人的景象。

「能夠把你安全地營救出來,可真是我莫大的榮幸啊,安莉薩。哦,對了,安莉薩不是你的名字,你的真名叫做魯茜,安莉薩是你母親的名字。」

羅賓一邊說著,一邊把水袋裡面的水倒出來一些,然後遞給魯茜。

「你這樣說有什麼根據?」

「你看看這個吧……」

羅賓把谷蘇老太太送給他的那部紅褐色封面的《聖經》拿了出來,交給魯茜。

「這是你母親曾經使用過的《聖經》,你全家人的姓名都清清楚楚地寫在上面。」

「真是這樣的嗎?」

凝視著雙親的姓名,魯茜的雙眼濕潤了。

「這是你母親送給別人的紀念品,但這並不意味著你的母親已經不在人世了。我堅信她還活著,你們母女重逢只是時間早晚的事情。那麼,在你還沒有見到你母親的這段時間裡,這部《聖經》就交給你來保管吧,希望你能夠時常把它帶在身邊。」

「我會的!」魯茜把《聖經》緊緊地摟在了自己的懷裡。

隨後,羅賓又對魯茜簡明扼要地講述了發現這本《聖經》的過程。

「你母親在谷蘇家時用這本《聖經》換走了一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聖經》。可是,那本《聖經》後來卻被一個叫做昂得萊的強盜用武力搶走了。而這個昂得萊,就是把你綁架走的那個惡棍,他的化名叫做倍耐爾。他把你千里迢迢地帶到非洲來,肯定是有所圖謀的。對於裘依挪葉侯爵的秘密,他已經知道得一清二楚了,但我的手中卻掌握著一張重要的地圖。他為了把這張圖弄到手,所以便把你綁架走了,企圖把你當成人質。」

「這個人實在是太可惡了!他會不會已經把我母親殺害了?」

「我覺得那是不可能的。儘管他的外號叫做『阿爾薩斯省猛虎』,是個心狠手辣的大盜,但是,他從不殺人,說來你或許不信,但我作過詳細的調查,事實果真是這樣的。」

羅賓笑著繼續說道:「所以,我堅信你的母親並沒有被昂得萊殺害。我早就斷言過,你的母親仍然活在人世,只不過是我們現在還不知道她的下落而已。儘管這只是一種主觀推測,但我的感覺一向都是十分準確的。你相信我嗎?我可能真的有一種未卜先知的特異功能呀!我感覺她肯定還活在這個世界上,而且,你們母女相逢的地點將會是一個誰也料想不到的地方。你的母親終有一天會出現在你的面前,你要始終堅信這一點,滿懷信心地等待著那一天的到來。」

羅賓為了安慰眼前這個命途多舛的女孩,堅持對她說她的母親沒有死。然而,對於安莉薩現在究竟在什麼地方這個問題,羅賓自己也回答不出來。即便是在世輪森林裡把魯茜撿回來的時候,他也完全不知道導爾頓博士夫婦就是她的父母。

現如今,他不僅已經了解到導爾頓博士夫婦是她的雙親,而且還了解到博士曾經特地到巴勒斯坦去調查十字軍東征的情況。然而,博士現在早已下落不明,甚至連他妻子安莉薩的情況,也沒有辦法查清楚。

那麼,安莉薩的失蹤究竟發生在什麼時候呢?按照羅賓自己的推理,很有可能就是他從雪原上把魯茜撿回來的時候。如果事情真是這樣的話,那就有些蹊蹺了,她迫於什麼壓力非要把自己的親生女兒丟下呢?很有可能是被人綁架了,因為不管出於什麼樣的原因,她都不可能把自己的心愛女兒(況且是四五歲的女孩)丟在雪原上而獨自逃命。

在羅賓看來,縱然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大惡人,也絕對不會如此殘酷地對待親生女兒。

那麼,到底是什麼人使用武力把這位母親綁架走了呢?那個人肯定是嫌小女孩礙手礙腳,所以硬是從安莉薩的手中把她搶了去,然後把她扔到了雪原上,接著才把安莉薩強行帶走的。羅賓是這樣設想當時的情況的。

對於究竟是誰把安莉薩綁架走的這個問題,羅賓不停地進行著思考;可是,儘管他思考了很長時間,仍然沒有想出個所以然來。然而,他現在卻猛然想到了很關鍵的一點。

這就是那天夜裡有人用毒箭暗殺他的那件事情。像那樣的一種毒箭,必然是未開化的野蠻人所使用的武器。可是,野蠻人與羅賓之間究竟有什麼不共戴天之仇,非要用毒箭來暗害他呢?答案顯而易見,肯定是與那個神秘寶藏有關的。

很有可能存在著那麼一個野蠻人,他已經知道了有一份標明藏寶地點的密圖在我手上,所以他便來暗算我。羅賓想到這裡,身體不由自主地發起抖來。

不錯,把魯茜的母親安莉薩綁架走的也肯定是一個野蠻人,這是因為她的手上有那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聖經》。於是,那個野蠻人就使用武力把她綁架走了。

然而,安莉薩卻並沒有把那本《聖經》帶在身上,很有可能是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前,昂得萊就已經把那本《聖經》弄到手了,這是因為昂得萊早就知道魯茜的本名。

可是,那個野蠻人到底來自什麼地方呢?他把安莉薩綁架走的目的又是什麼呢?面對這一系列的難題,羅賓怎麼想也想不通……

隨後,通過許多費盡周折的調查,羅賓終於了解到以下這些事實:

第一,裘依挪葉侯爵埋藏寶藏的地點並不在巴勒斯坦聖地附近。

第二,侯爵在第七次十字軍東征的前線曾經跟一個不明真相的阿拉伯人親密交往過。

第三,那個阿拉伯人的祖上是在埃及做買賣的大商人,而那些神秘的資料和密圖就是這個阿拉伯人的祖上留下來的,而侯爵則從他的手上把它們一併買了過來。

第四,那些資料和密圖,後來被分別藏進了黑色摩洛哥皮製文件夾、酒袋和《聖經》這三樣東西里,以期能夠流傳給子孫。

第五,那份用阿拉伯語寫成的神秘資料,是那個阿拉伯人的祖上把他在埃及發現的一份神秘資料用阿拉伯語翻譯過來的。換句話說,這份資料上的阿拉伯文並非其原文。

第六,埋藏寶藏的地方並不在阿拉伯地區,而在埃及。

以上這六點便是羅賓的研究成果,是準確無誤的。

幾乎與此同時,昂得萊也同樣在進行著一番調查,而他得到的結論也與羅賓基本相同。由此可見,昂得萊真可稱得上是一個與羅賓難分上下的神秘大盜啊!

所以,他們兩個人都打算到埃及的深山裡去探索一番。前些日子,羅賓在開羅的一家旅館里又見到了昂得萊,心中不禁對這個人產生了一絲敬畏之情:「昂得萊這個大惡棍真是一個了不起的傢伙啊!」

羅賓當時就感到,這個人既然能夠趕到埃及來,那就表明了他絕對是一個不能輕視的強勁之敵。況且昂得萊的手中還掌握著那份神秘資料的三分之一,如果僅以此而言,我們兩個人所擁有的基礎是完全相同的,是不相上下的。所以,如果誰能夠先一步拿到那份神秘資料的最後三分之一,誰就將取得最後的勝利。

「最後的勝利者必將是我羅賓,因為他的行動總是晚我一步,況且我已經把魯茜這個人質救出來了,他再也抓不到我的弱點了。全部寶藏最終都將歸我所有,這一點毋庸置疑。」羅賓此時信心滿滿。

「好了,我們已經休息這麼長時間了,你應該已經解除疲勞了,那咱們繼續趕路吧!」

「咱們要到什麼地方去?」

「我的部下正在由此往西二三十公里處的帳篷中等著咱們呢。你是不是隱約聽到了前邊小溪流水的聲音?那是維多利亞湖的湖水,在與山溪匯合之後,注入到艾萬德湖。而這條山溪下游的艾萬德湖畔的叢林,就是我們宿營的地方。」

「如此說來,這是不是意味著我們要沿著這條山溪一直往前走?」

「是的,咱們趕快出發,你先騎上去吧!」

說著,羅賓把魯茜扶到了駱駝背上,然而,就在他剛要跨上駱駝背的時候,這頭駱駝猛然站起身來,並且不停地抖動。它的鼻孔張得很大,兩隻耳朵也高高地豎了起來,似乎是發現了什麼危險情況。

「發生了什麼事情?快點趴下!」

駱駝站起身來,人就沒有辦法騎上去了。為了讓它安靜下來,羅賓用阿拉伯語吆喝著,然而,這頭一向溫順聽話的駱駝卻一下子如瘋了一般搖起頭來,並高高地抬起了兩條前腿,後腿綳直,整個身子都豎了起來。

魯茜差一點就摔了下來,嚇得她連聲驚叫,雙手緊緊地抓住鞍子。沒想到駱駝抬腿就跑而且是拚命地往前跑。

「等……等等我!」羅賓緊緊地在後面追趕。

然而,這頭髮了瘋的駱駝卻根本顧不上羅賓的呵斥,仍然在不顧一切地朝前跑,眼看著就要跑進草叢了。伏在駱駝背上的魯茜被嚇得魂不附體,只好緊緊地抓住那個駱駝鞍子。

「怎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羅賓一邊向前追趕著,一邊不住地思索。

就在這個時候,他突然聽到某種異乎尋常的聲音,所以便停下了腳步,仔細地傾聽了一下,原來是後面傳來了一陣駱駝疾馳的聲音。

羅賓轉過頭,借著星光向後望去,只見五頭駱駝並排沖了過來。每一頭駱駝背上都坐著一個阿拉伯人,並且都舉著短槍。

「又是這幫可惡的傢伙!」

不錯,正是那些人,昂得萊和他的手下。當他們發現魯茜被人救走之後,立刻全力追趕過來。

羅賓連忙向前飛奔,他的耳邊不時有從後面飛來的子彈掠過。他大口地喘著粗氣,拚命地朝前飛奔著。

魯茜騎著的那頭駱駝早已跑得無影無蹤了,而背後追來的駱駝正一步步地逼近,羅賓只好沒命地向前跑去。終於,他跑進了一片叢林之中,儘管天空中星光閃爍,可叢林里卻是伸手不見五指的。羅賓摸索著一直朝叢林深處跑去,沒過多久,他便感覺到自己的腳下有些異樣,於是,他停下了腳步,只見前方的岩石塌下去一大片。

羅賓無法再前進了,因為他的面前橫亘著一條深不見底的山澗。羅賓又試著向左邊走了幾步,然後又向右邊挪了幾步,發現這裡全都是懸崖峭壁。

潺潺的水聲從懸崖下面傳來,這時,追兵也已經跑進了叢林里,一邊搜尋一邊開槍,子彈打得到處都是。

「他就是從這裡跑進去的。」昂得萊說道。

「開槍!」

槍聲大作,五條槍一齊噴射著火花,子彈像雨點一樣打了出來,幸虧都被樹木擋住了。

情況十分危急,羅賓這時也顧不了許多了,連忙縱身跳進了那條不知深淺的山澗。

……

南非洲大陸的天空全都是蔚藍色的,刺眼的陽光照射在溪流之上。叢林里的樹木鬱鬱蔥蔥,生機勃勃,地上開滿了白蘭花,又大又漂亮。由於這條溪流的上游有一個瀑布,所以流到這裡的溪水十分湍急,並且形成了一個圓形的旋渦。湍急的溪水拍打著岸邊的岩石,一時間水花四濺。而那些巨大的岩石上則長滿了綠色的苔蘚。

岸邊的石灘上也布滿了苔蘚,所以非常滑。

這條小溪剛好位於維多利亞湖與艾萬德湖之間。這時,對岸出現了一頭「獵豹」(這是一種猛獸,外表酷似於豹,尾巴很粗,腰身很細,四條腿很長,黑色的斑點混雜於黃褐色的皮毛中,分佈於西南亞和非洲地區,時常被獵人馴養起來,馴養之後可以起到與獵犬相同的作用。在所有的陸上動物中,它的奔跑速度是最快的,時速可達150公里)。獵豹慢慢地溜達著,走到岸邊后把四條腿伸直,張開大嘴,懶洋洋地打了一個哈欠,那如鐵絲一般的白色鬍鬚在陽光的照射下閃著亮光。

接著,它又把血紅色的舌頭伸了出來,一遍一遍地舔舐著鬍鬚,或許是剛剛美餐完一頓,它的鬍鬚上還沾著鮮血。

看起來這隻獵豹在填飽肚子之後又感覺口渴了,所以才溜達到河邊喝水。

這個地方仍然可以清晰地聽到上游瀑布的水聲。在岸邊的亂石之中有不少的樹根和青草。獵豹走到這裡之後便突然停了下來,把耳朵伸得長長的,獃獃地望著小溪裡面的一個東西。只見溪流之中漂浮著一個人,水流雖然很湍急,但他被一塊大石頭擋在了那裡,所以沒有被水沖走。

獵豹縱身跳入水中,它這一躍的雄姿實在是太美妙了,就如同蜻蜓點水一樣。它的這次跳躍絕對有五六米遠,並且剛好落到了那塊巨大的岩石上面。這頭獵豹剛一站穩,便把鼻子貼近那個漂浮在大岩石旁邊的人,用力地嗅著氣味。

這個人臉色慘白,雙目緊閉,仰面朝天地躺在河裡。不用多說,此人便是從懸崖上跳下來的羅賓。這頭獵豹一口把羅賓衣服上的腰帶叼住了,把他從水中拖到了岸邊,接著又拖進了叢林里。

叢林中有一個石壁,石壁下面有一個山洞。獵豹拖著羅賓跑到了洞口,把羅賓放下之後便「嗚嗚嗚」地叫了起來。

它的叫聲剛一停,便有一位老人從山洞裡走了出來。這位老人赤裸著上身,腰間裹著一張羚羊皮。他的皮膚黝黑,臉上堆滿了皺紋,如果從他的頭髮和眼睛來判斷,他應該不是野蠻人,而是一個白種人。

「啊?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老人說的是法語。他連忙伏下身子,把耳朵貼到羅賓的胸口處,專心致志地聽了好一會兒,然後又接著說道:「豹兒,你這次幹得不錯,在什麼地方發現的?他的心臟還沒有停止跳動,有希望活過來……哦,如果從這個人的裝束上來看,很可能是來這裡打獵的,不幸失足落入水中,幸虧被你發現了。這麼多年了,我這還是第一次見到白種人……唉,又讓我回憶起了往昔的歲月。」

老人一邊自言自語著,一邊朝山洞走去。沒過多久,他又走了出來,手裡還提著一個泥制的小罐子。他把罐子里的一部分液體倒入了羅賓的口中,那似乎是浸泡過的草藥水。

接著,老人又把羅賓身上大部分的衣服扒掉,然後用力地給他按摩。漸漸地,羅賓那已經失去血色的臉上開始有了紅光,不一會兒,他的眼皮眨了幾下。

「哦,你終於醒了!」

羅賓無論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居然在這個地方能夠聽到法語,他趕忙翻身坐了起來。

「非常感謝老人家的救命之恩,請問您的尊姓大名?」

「這個不忙,咱們以後再說,你現在要多休息。你是失足掉到山澗里去的吧?」

「是的,多虧了老人家搭救,我才能保住性命,真的是非常感謝您。」

「不用謝我,你應該感謝那頭獵豹才對,是它把你從水中叼回山洞來的。」

羅賓以前早就聽說過獵豹是可以馴養的,因此,他想這頭獵豹可能是老人像獵狗一樣養在身邊的吧。

又過了一會兒,老人把羅賓請進了山洞。這個山洞是天然的,有很多乾草鋪在地上,而乾草上又鋪了一層羚羊皮。羅賓猜想這位老人很有可能是依靠著獵豹捕獲的羚羊來度日的。

在石壁的凹陷處擺放著一些泥制的壺、罐之類的物品,似乎是盛食物和水的。此外,還有一張木桌靠著石壁擺放,桌子上有一個泥制的小盒,盒子裡面盛著一些羚羊油,這應該就是老人的燈吧。

羅賓又一次向老人請教了他的姓名和身世,可老人家仍然守口如瓶。

到了第三天的下午,老人帶著獵豹回到了山洞,他的臉色異常慘白。

「發生了什麼事情?」

「讓毒蛇咬了一口。」說著,老人指了指他腿上的傷口。

羅賓馬上找來一把刀子,幫老人把左腿上的傷口割開,先將毒血放掉,然後又將一些葯敷在上面,這些葯都是老人早就準備好的藥草的汁液。

儘管經過了一系列的處理,可老人卻一點兒好轉的跡象也沒有。

「我看哪,我這次是凶多吉少了,只能去見上帝了。」老人躺在乾草與羚羊皮鋪就的床上,一邊大口喘著粗氣一邊說,「上帝呀,我可不願意這麼早就上天堂啊,我還肩負著一個神聖的使命,一項偉大的研究工作,我必須要完成它啊!我恐怕再也見不到我的妻子和女兒了……我死之後,又有誰能來接替我的研究工作呢?唉,沒有人能接替這項工作啊!」

「您究竟在研究什麼東西?」

聽到羅賓的問話之後,老人指了指石壁上的凹陷處,然後說道:「你去把那裡的那隻袋子給我拿過來。」

那是一個用羚羊皮製成的口袋,做工非常粗糙,裡面盛放著不少日記本。

老人伸出了他那雙顫抖的雙手,把其中的一本抽了出來,這個日記本裡面夾著一張已經褪成茶褐色的皮紙。

「這是一個關於遠古時代的黑人王國的記錄。」老人這樣說道。

在這張皮紙上,寫滿了用藍色染料寫成的東西。不過,那並不是文字,而是一行行怪異的圖形。

「這些圖形與埃及的象形文字倒是非常相似,可卻絕對不是,而是遠古時代位於尼羅河上游一帶的一個一度非常強盛的黑人王國的文字。對於這種文字,我已經研究很長時間了。剛開始的時候,為了調查有關十字軍東征的情況,我特意去了一次巴勒斯坦。在那個地方,通過一個非常偶然的機會,我得到了這張畫滿怪異圖形的紙。因為我對它非常感興趣,所以便竭盡全力地去研究那些圖形。所以,我暫時放下了關於十字軍的研究工作,因為我認為那項研究工作的歷史意義遠沒有這些文字價值大。由於這些象形文字與埃及的象形文字非常相似,所以我便以埃及文字為基礎,對它們進行深入研究。於是,我漸漸地明白了這些文字的意思。」

「如此說來,你已經把這些文字搞懂了?你明白了它們的意思?」羅賓問道。

「大體上弄明白了,不過,這段文字中似乎藏著一個非常怪異的謎語。」老人用他那顫抖的雙手指著這些類似於圖形的文字,接著說道,「我可以讀給你聽聽……埋藏在獅身人面像巨大岩石南側的是國王的秘密寶藏。長著羚羊一般的身軀和蹄子的大魔王,六隻眼睛的目光凝聚於一點的時候,從死人骨架的眼睛里,爬出來又細又長的大蛇……到了那個時候……這就是它所要表達的意思。」

老人一句一句地念著上面的文字,而羅賓的臉上卻慢慢地浮現出興奮的紅光。原來,他早就從腓齊楠老人送給他的那篇阿拉伯文中讀到過這些句子。

由此可以想見,這位老人手中所掌握的這張寫滿千奇百怪的圖形文字的紙,正是那段阿拉伯文字的原稿。羅賓為此而興奮不已,心臟一直在狂亂地跳動著。

在此之後,羅賓把自己所知道的情況詳細地告訴給了老人,然後又把那張巴比倫紙拿給他看了看。老人認認真真地看了一遍,看完之後驚訝不已,竟然連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過了好半天,他又把這張巴比倫紙拿了起來,將上面的那段阿拉伯文又連續念了好幾遍……

「如此看來,我這篇圖形文字確實是這篇阿拉伯文的原文。那麼,你是從什麼地方得到這篇阿拉伯文的?」由於興奮,老人的聲音也開始發起抖來。

過了很長一段時間,老人才以一位歷史學家的口吻說道:「按照我的分析,這篇文字裡面所提到的獅身人面像,指的肯定就是金字塔前面的石像。然而,後面的文字就讓人難以理解了。況且即便是我們把這篇文字的整體意思都弄懂了,我們也無法知道是否還有其他的文字接在後面。」

「或許就是這一篇。」說著,羅賓又把那張在黑色摩洛哥皮製文件夾中找到的古巴比倫紙拿了出來,把它遞給老人。

老人拿到手中之後又連續讀了三遍,然後驚呼道:「不錯,就是它!」

這張巴比倫紙上所寫的阿拉伯文字的意思大致是這樣的:

禿鷹從紅寶石的眼睛里飛出來,直衝雲霄,依靠著叼銅圈的力量,秘密寶藏將會從岩石中吐出。八千年之後,銅製的大門會由白色人種的女王親自打開。而接近聖地的大蛇的後人將會被咒罵。

這幾句話都是十分令人費解的,就如同痴人的夢語一般。

羅賓仔仔細細地把這兩篇阿拉伯文字看了好幾遍,並作了詳細的比較,然後又低頭沉思了好一會兒。突然,他似乎豁然開朗了,只聽他說道:「諸如此類的古怪文字,在昂得萊所佔有的那篇紙上也肯定有很多,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昂得萊自己也曾經說過,他是在一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聖經》里找到的,而那本《聖經》正是他從導爾頓夫人那裡搶過來的。」

說到這裡,羅賓似乎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他心想:「談到導爾頓夫人安莉薩,她的丈夫導爾頓博士是否就是我眼前的這位老人呢?據說他就是一位歷史學的專家,並且專門去過巴勒斯坦調查關於十字軍的情況……可是,那位博士的年齡不應該有這麼老啊!」

羅賓這時還是非常謹慎的,他小心翼翼地問道:「老人家,請問您知道導爾頓博士嗎?」

老人回答說:「你為什麼要問他?我就是導爾頓啊!」

「我能否冒昧地問一下您的年齡?」

「你是認為我很老嗎?要說歲數嘛,我今年才四十六歲,可是,由於身體欠佳,我總是生活在生與死的邊緣,因此我便老成了這個樣子。不過,我也要問一問你,你究竟是什麼人?」

「亞森·羅賓。」

「哦,亞森·羅賓……」

這位老人,不,應該說是這位導爾頓博士,面無表情地把頭轉過去了。現如今,羅賓當然是大名鼎鼎的怪盜,可是在過去,他遠遠沒有現在這樣大的名頭。另外,博士是一位歷史學家,並且在非洲已經度過十個年頭了,所以他沒聽說過羅賓這個名字也是可以理解的。

「你的女兒魯茜,我曾經救過她,並且親自照顧過她一段時間。」

「啊,你救過魯茜……」導爾頓博士的眼睛里立刻有晶瑩的淚珠滾出來。

「我的女兒……我的女兒啊……希望她能夠平安無事……」

「您就放心吧,她現在已經平安無事地成長起來了,並且變成了一個既美麗又大方的好姑娘,她現在就讀於巴黎大學。」為了讓博士放寬心,羅賓說了這樣一個謊言。

博士聽完之後,立刻牢牢地握住了羅賓的雙手,流下了感激的眼淚。

「那麼,你的妻子安莉薩呢?她現在在什麼地方?」羅賓問道。

導爾頓博士的臉上立刻現出憂鬱的神色,他只是淡淡地說道:「我也不知道。」

「根據我所打聽到的消息,她後來獨自一個人到巴勒斯坦去尋找你了。」

「我根本就不知道啊!既然是你救的魯茜,你怎麼會不了解我妻子的情況?」

「我真的是不怎麼了解。據說為了尋找丈夫,她乾脆住到了聖地巴勒斯坦。」

羅賓這時又說了一個謊言,因為他實在不想給已經處在巨大的痛苦之中的博士再增加痛苦了。

這個時候,蛇毒已經慢慢地進入到了博士的心房中,他感覺到越來越難受,渾身上下都在劇烈地顫抖。

「博士,你感覺怎麼樣?博士……」

羅賓趕忙把博士抱了起來,嘴對嘴地給博士喂下了前幾天博士給他吃過的那種藥草的汁液。然而,博士此時已經無法吞咽了,那青綠色的汁液全都順著他的嘴角流了下來。

「博士……博士……你到底在什麼地方發現地那個獅身人面的巨大岩石啊?」羅賓把嘴貼到博士的耳邊,大聲地問道。然而,博士卻沒有作出任何回答。於是,羅賓趕緊伸手摸了摸博士的胸口,這才知道,原來博士的心臟已經停止了跳動。

羅賓讓博士平躺在床鋪上,然後在胸前畫了一個十字。此時此刻,那頭獵豹跑回了山洞,它的嘴裡還叼著一隻羚羊。

它似乎也意識到了自己的主人已經去世,於是便非常痛苦地悲鳴了一聲,然後用力地咬住主人的腰帶,似乎是想要把他拉起來。

「唉,豹兒,你的主人已經安詳地走了,真是讓人憐惜啊。」

羅賓撫摸了這頭獵豹很長時間,可它仍然無精打采地卧在地上。羅賓看著它,心中感到一陣陣的悲痛。

羅賓在大樹下面找到了一個窟窿,把博士的屍體埋在了這裡,然後站起身來與獵豹揮手告別。

羅賓並不清楚自己應該朝哪個方向走,而是完全憑感覺前進,他覺得沿著小河一直朝前走就一定可以和他的手下會合。他走出一段路之後,看到獵豹仍然卧在博士的墳旁,紋絲不動地望著溪水。

「豹兒,別了!回到草原或者叢林去吧,去過無憂無慮的日子去吧!」羅賓又走回來撫摸了一下獵豹的頭。

兩眼無神的獵豹慢慢地搖了搖尾巴,站起身來跟在他的後面走了五六步,然後又回到了墳墓旁邊,重新卧在那裡。

羅賓這時已經走出很遠了,當他再次回頭看的時候,只見那頭獵豹仍然在獃獃地望著自己。羅賓也顧不上這許多了,只有儘快趕路。他把那兩張古巴比倫紙以及博士的那張滿是圖形文字的皮紙取了出來,用油紙包了好幾層,然後放在衣服口袋裡。

接著,他又拿了一把手槍和一支短劍掛在自己的腰間。那把短劍是博士日常使用的東西,類似於非洲土著使用的那一種,只不過已經非常陳舊了。

在那柄短劍的把手上,有一個蛇狀的青銅裝飾,蛇眼之中鑲嵌著兩顆血紅色的寶石。

羅賓沿著小溪順流而下,剛出發的時候,他感覺這些彎彎曲曲的小路特別不利於行走,然而,過了一會兒,小路便不見了,前方都是低矮的灌木和野草。他只好一邊撥草一邊緩緩而行。

兩旁的樹木漸漸地變得越來越高。可是,在樹木之間,總有一些蔓草在糾纏,有的時候甚至形成了一個嚴密的草網。羅賓只好用短劍把它們割開,只有這樣才能開闢前行的道路。

叢林里不僅潮氣很重,而且特別悶熱,就如同身處一個大蒸汽浴室中一樣。羅賓走得全身都是汗,連外衣上都可以擰出大量的汗水來。他從來都沒有嘗過如此難受的滋味,而大量有毒的昆蟲,比如蚊子和螞蟥等等,更是讓他無比煩惱。因此,他只能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地向前摸索著,到了黃昏時分,他大約只走出了五公里遠,可他必須要停下來休息一會兒。然而,就在他剛要繼續趕路的時候,突然傳來了一陣令他驚訝不已的響聲。

在旁邊的一叢矮灌木中,不斷傳來「嘶嘶」的聲音,好像是有兩個特別光滑的東西正使勁兒地在那裡摩擦著。羅賓趕緊上前把那叢短灌木撥開,俯下身子一看,他差一點被嚇昏了過去。只見一條巨大的錦蛇正纏繞在一個巨大的樹榦上,來回來去地用力摩擦著。然而,最令羅賓感到驚奇的倒並不是這條蛇,而是一個年輕的土著人此時被卷在了裡面。

而那個年輕的土著人此刻正使出全身的力氣按住蛇頭,讓錦蛇無法咬到自己。然而,由於錦蛇的力量實在是太大了,年輕的土著人被卷得幾乎就要窒息了。

羅賓壯著膽子跑了過去,想要救援他。在發現了這個出乎意料的敵人之後,錦蛇的雙眼中立刻噴射出來憤怒的火焰,同時張開血盆大口,伸出它那巨大的紅舌,嘴裡的幾顆鋒利的牙齒也放出青色的寒光。

羅賓抽出短劍,迎上前去,想要一下子把錦蛇的頭砍下來,可他立刻意識到那樣做是不可以的,因為當錦蛇緊緊地纏繞著獵物的時候,即便是砍掉蛇頭使它死去,它的身體仍然可以產生一種強大無比的全身抽搐的力量,因此,被纏住的獵物仍然會性命不保的。

想到此處,羅賓把短劍收了起來,他朝四周看了一下,剛好發現地上有一把長刀,很可能是這個年輕的土著人的。他趕緊把這柄長刀拾起來,猛力地朝卷在樹榦上的蛇尾砍去,他以為這樣一來就可以把錦蛇一分為二了,可沒想到蛇皮上的鱗十分堅硬,因此,儘管羅賓拼盡了全身的力氣,卻不能對它造成絲毫的傷害。

無奈之下,羅賓只好扔掉長刀,拔出了手槍,瞄準蛇的下半截連開三槍。或許是錦蛇的脊骨被打斷了,所以它慢慢地鬆開了身體,那個年輕的土著人終於掉了下來。錦蛇也隨即墜落在地上,身子緩慢地展開,又粗又長,在地上不停地翻滾著,作垂死掙扎。

土著人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過了好半天,他才踉踉蹌蹌地朝羅賓走了過來,跪在他的面前,反反覆復地說著羅賓根本聽不懂的土著語言。

接著,土著人留下了感激的淚水,那些淚水幾乎沾滿了他那紫紅色的臉孔。羅賓這才看清楚,這個年輕的土著人有一副壯碩的身體,一塊豹皮披在他的右肩上,長可拖地;兩條腿如同鐵打的一般結實;身高在兩米開外。他的一雙大眼睛炯炯有神,放射出勇敢的光芒,兩道劍眉既烏黑又濃密。他與普通的非洲土著人有很大的差別,嘴唇比較薄,面龐也很清秀。有一些與阿拉伯人和白種人非常相似的土著人,分佈於埃及和非洲的東北部。或許這個年輕人就是那個種族的吧。

「不用道謝了,你先去好好地休息一會兒吧!」說著,羅賓朝一旁的大樹指了指,示意年輕人坐到那裡去休息一會兒。接著,他自己也坐了下來。

這個身體強壯的土著人很快就恢復過來了,他反覆地向羅賓表達著感激之情。羅賓也通過手勢把自己的想法傳達給他。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驚悚懸念袖珍館(全六冊)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偵探推理 驚悚懸念袖珍館(全六冊)
上一章下一章

第二十五章《驚悚懸念袖珍館Ⅴ》(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