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驚悚懸念袖珍館Ⅰ》(4)
第四章《驚悚懸念袖珍館Ⅰ》(4)
丈夫的詭計
謀殺的藝術
我最喜歡讀的小說是犯罪小說。
最近,我就從一位著名的犯罪小說評論家那裡看到了一句非常有趣的話,他說:「天下最優秀、最扣人心弦的犯罪小說當數那些重在揭示犯罪動機的小說,因為『為什麼犯罪』與『誰犯罪』和『怎樣犯罪』是同等重要的。」
這句話在我內心深處引發了巨大的共鳴,為什麼這樣說呢?坦白地講,我自己就是一個謀殺者。
我覺得這位評論家的話非常符合實際。因為,作為一部優秀的犯罪小說,作者應該花費大量筆墨去描寫謀殺者的性格特點和心理動機,而不是把筆墨浪費在敘述犯罪手法方面。
我始終認為,謀殺者行兇殺人的過程並不重要,因為無論怎樣,犯罪手法只不過是一種方式和手段罷了,而真正值得尋味的是,謀殺者究竟為何殺人?
還有一點是必須注意的,那就是謀殺者們在作案時,往往是非常小心謹慎的,他們很少會出錯,當然這其中也包括我。至於一些倒霉的傢伙之所以被警察逮住,那是因為他們不小心出了錯,而恰恰又引起了警察的注意。從總體上來說,我們這一類人還是非常出色的。雖然國家為了對付我們設立了各種機構,雖然在執法部門裡堆放著厚厚的案卷,但你再和監獄里實際關押的案犯人數相比,你就會明白了——身陷囹圄的謀殺者永遠是少數,而大多數都像我一樣——逍遙法外。
人們往往一聽到「謀殺者」這個詞語時,第一反應就是認為這些人是瘋狂的怪物或無情的殺手,他們兇狠、殘忍、嗜殺、毫無理智……但我要告訴你,實際上,優秀的謀殺者都很正常,他們都有縝密的思維、過人的智商和堅忍不拔的性格。至於他們與普通人的區別,就在於他們把「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視做一個鐵的原則,視做一種人生的信條!
為了讓世人真正地了解我們這些謀殺者,也順便為那些靈感枯竭的偵探小說家提供一點兒寫作素材,我決定現身說法,把我的所作所為寫出來供大家分享。不過,什麼該透露,什麼不該透露,我自有分寸。警察絕不會根據我寫的內容來逮捕我,這一點請各位讀者放心。
那麼接下來,我的故事就正式開始了。
許多人誤以為,我是出於巨大的仇恨才殺了蘇珊,其實這是一個誤會。我殺蘇珊時,對她並沒有多大仇恨,曾幾何時,我還非常喜歡她,甚至還差點兒和她結婚。可惜的是,那個該死的第三者布內斯威特從我的手中奪走了蘇珊。自從蘇珊和布內斯威特結婚的那天起,我就斷言,她這輩子都將無法獲得幸福!
天知道蘇珊究竟是被布內斯威特的哪一點所吸引?
布內斯威特是一個非常粗鄙的傢伙,性情像野牛一樣粗暴,言談舉止也鄙俗不堪。但他有一顆聰明的腦袋。他早年辛辛苦苦工作,攢下了一些錢,然後他用這些本錢投資股票,精明的眼光加上一點兒狗屎運,很快就賺了個缽滿盆滿。
許多人在突然賺到大錢之後,便沉湎於聲色犬馬,將賺到手的錢揮霍出去。可布內斯威特卻不然,他對消費不感興趣,而是繼續以超人的冷靜、獨到的眼光捕捉每一個賺錢的機會,因此,他的財富成倍地增加。
當經濟大蕭條到來的時候,布內斯威特的大部分財富也和別人一樣憑空蒸發了,但他並不氣餒,也決不放棄,反而用僅存的那點兒資金繼續大批吃進那些幾乎便宜到白送的股票。就這樣,當股市的寒冬過去,經濟重新復甦的時候,他的腰包又迅速膨脹起來。這個傢伙!一想起他我就恨得咬牙切齒,可又拿他一點兒辦法都沒有。
現在回想起來,當初也怨我自己,我真不該讓蘇珊通過我認識布內斯威特。
當蘇珊認識布內斯威特后不久,就被他的所謂「成功」和「風度」吸引住了。後來,蘇珊跟著他去了歐洲,就跟我說拜拜了。
蘇珊的離去讓我傷心欲絕,想不到我對她的一往情深竟然換來如此結局。大約過了半年之後,我才逐漸從失戀的傷痛中恢復過來。我發誓,這輩子我都不要再見到她了!
可沒想到,僅僅八個月之後,蘇珊就又出現在我的面前。
那天,我正在客廳里看電視,忽然聽見有人敲我家的後門。我打開門,只見蘇珊正提著行李箱,落寞地站在門前的台階上。雖然我不太情願,但念及舊情,我還是請她進了屋。
在柔軟的長沙發上,她開始把這八個月來不堪回首的經歷講給我聽。果然不出我之所料,蘇珊與布內斯威特結婚後不久,他那粗鄙的習氣、自私自利的本性便暴露無遺。蘇珊無法忍受他的粗野和蠻橫,無奈之下,便想到了我。她覺得,我曾經深愛過她,看在過去的情分上,也一定會幫助她的。
可惜,她判斷錯了,此時的我已經和當初判若兩人了。實際上,她剛甩掉我之後,我感到非常難過,為了努力將她從我的記憶中抹去,我只好拚命地經營我的小農場,只有在累得筋疲力盡時,我才不會因思念她而徹夜難眠。在我的苦心經營和機械的幫助下,一個偌大的農場被我管理得井井有條。相比蘇珊,我現在更愛農場里的動物們。
如果蘇珊回來,我的平靜生活就將被打亂,但為了安頓她,我不得不給她找點兒活兒乾乾,可她也只能幹些無關緊要的活兒。我最擔心的是,她不但幫不上什麼忙,恐怕還會給我添亂,尤其是我農場里那三千隻雞,此時正處於生長的關鍵時期,絕不能出任何意外!
現在我對蘇珊已經沒有任何興趣了,但是,我又找不到一個合適的理由把她趕走。
而蘇珊呢,她也把我視做最後的救命稻草,看這架勢,是一定要留在我這裡了。你看,她故意選擇傍晚時分來我家,因為她知道,在這個時間,她無法找到其他地方投宿,也趕不上返回迦納斯堡的火車。可是一旦我把她留下來,一夜之間,我們之間的堅冰就會打破,到那時,要再想讓她走就不那麼容易了。畢竟,我曾經深愛過她,而且,當時我還親口向她承諾,無論我與她之間發生什麼事,如果她遇到了麻煩,隨時都可以來找我。要知道,我這個人給朋友們的印象一直是個言而有信的正人君子,如果她向我的朋友們宣揚在她需要幫助時我如何食言,那我再也沒有面目去見我的那些朋友們了。
就在我腦子裡飛速權衡這一切時,蘇珊還在絮絮叨叨地敘說她丈夫對她如何粗暴。表面上,我似乎在認真地聽她講述,甚至偶爾還附和一兩句,但在我心裡,一直在琢磨著該如何擺脫她。最後,她的口氣開始讓我無法容忍——好像我幫助她是天經地義、責無旁貸的事,甚至還大談我應該怎樣幫助她。「這個該死的娘們!你以為你是誰啊?」我的心裡已經暗暗發火了。
儘管我心中早已不勝厭煩,但表面上還是不動聲色,依舊擺出一副洗耳恭聽的姿態。隨著她的到來,我良好的生活狀態將一去不復返,我本已平靜的內心將會再起漣漪,甚至我的錢包也要跟著遭殃——我要承擔她的一應開銷,包括還要出錢替她請律師打離婚官司……總之,她彷彿一個災星,讓我的美好生活化為泡影。看著她喋喋不休的樣子,我越想越惱火,真恨不得一把掐斷她的脖子。
終於,我這樣做了。這是我平生第一次掐死一個人。說實話,掐死一個人可比想象中要難得多。
首先,我假裝答應幫助她,然後繞到沙發後面,用胳膊摟住她的脖子。天真的蘇珊還以為我要和她親熱,可我的胳膊卻逐漸用力,勒得她喘不過氣來,她的雙手拚命揮舞,雙腳用力亂踢,可我在她身後,她根本傷不到我分毫。最後,她的手腳再也不動了,身子也癱軟了下去,我仍然沒有鬆開胳膊,直到確信她真正斷氣為止。
當我再次端詳蘇珊的時候,她已經成為一具靜靜地躺在沙發上的屍體了。由於缺少新鮮血液,她的臉變成了紫黑色,舌頭也吐了出來,幾分鐘前還是一副漂亮、迷人的面孔,現在卻變成了一張令人毛骨悚然的死人臉,甚至連剛才還顯得烏黑亮麗的秀髮,現在也變得暗淡無光。蘇珊就這樣在我的手中香消玉殞了。
我把手指伸到她的鼻子前,確認她已經徹底死去。然後我把她伸出來的舌頭塞回她嘴裡,開始進行毀屍滅跡的工作。在這裡我要指出:在許多偵探小說里,謀殺者總是為如何銷毀屍體而束手無策。其實這並不難,我僅僅花了一個晚上就讓蘇珊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
按說我無須這麼匆忙,因為,蘇珊的失蹤最起碼要到幾個星期後才會引起別人的注意。可是,我一想到可以把自己的計劃付諸實施,我就無法控制地躍躍欲試。總之,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已經完成了處理蘇珊屍體的工作,然後就像往常一樣,又在我的農場里忙碌起來了。
大約過了三個星期,這天下午,當地警察局的警官約翰·斯隆來到我的農場,向我打聽蘇珊的行蹤。
斯隆警官是個非常有意思的人,他在工作中和下班后的形象截然不同。斯隆警官下班后,經常到維金的酒吧去喝酒,喝到盡興時,還會當眾表演槍法——他先是背對靶子,然後突然轉身,以閃電般的速度從腰間拔出兩把左輪手槍,準確無誤地擊中靶心。同時,他還會像電影里的西部槍手那樣,朝槍管上吐口唾沫,讓槍管冷卻,然後迅速地將槍收回槍套。他的精彩表演總能博得觀眾們的大聲喝彩。然而在工作中,約翰·斯隆警官則是另一副模樣,他嚴謹、警覺、精明、忠於職守,絕不放過一個壞人。總之,斯隆警官既有百發百中的槍法,又有精妙絕倫的演技,還具備一切優秀警官所具備的能力。這麼說吧,他是警察隊伍里的佼佼者。
這次,從斯隆警官的問話中,我也感到苗頭有些不對——他一定認為蘇珊的失蹤與我有關。
可能是有人報案說蘇珊失蹤了,於是斯隆警官就順藤摸瓜找到了我這兒。對此我早有防備,我坦誠地告訴他,蘇珊曾經是我的前女友,而且三周前的確曾經來到我這兒試圖破鏡重圓,但是,被我拒絕了之後,她便獨自離開了。
「蘇珊的丈夫在報紙上刊登了尋人啟事,」斯隆警官說,「蘇珊從你這兒離開之後,你為什麼不向警方報告呢?」
我回答說:「首先,我從不看報紙,根本不知道尋人啟事這回事;其次,就算是看到了啟示也不會向警方報告的,因為蘇珊是不堪丈夫的粗暴對待才離家出走的,我怎能讓她再入虎口呢?」
我的回答滴水不漏,斯隆警官一時也無話可說。
隨後,我告訴斯隆警官,蘇珊此次來找我是希望我能收留她,可是被我拒絕了。我們一言不合便吵了起來,蘇珊一氣之下便跑了出去,連行李箱都沒拿。「這不,她的行李箱現在還在我家呢!」我對斯隆警官說。
斯隆警官提出要看看蘇珊的行李箱,我便取出箱子,請他打開查看。
箱子沒有上鎖,他打開箱蓋,只見裡面有個灰色的手提袋,袋中裝著一些女人的用品,比如耳環、鑽石戒指、珍珠項鏈等等,還有一些零錢。在箱子里還找到了幾把鑰匙,其中一把就是這箱子的鑰匙。此外,箱子里還有幾件蘇珊的衣服——其實,那些衣服都是我在殺死她之後,從她身上脫下來放進去的。當然,我是戴著手套做這一切的,箱子里絕沒有我半點指紋。
見行李箱里沒有什麼有價值的線索,斯隆警官便問我:「那天晚上蘇珊穿的是什麼衣服?」
我早就料到警官會問這個問題,於是我便含糊其辭地回答了一通。斯隆有些半信半疑,他指著箱子中的一件衣服說:「有目擊者告訴我說,蘇珊那天是穿著這件衣服來到你家,可它為什麼卻在箱子里呢?」
對此,我當然是一口否認,並堅稱那位目擊者是因為天黑看走了眼。最後,斯隆警官也信以為真了。
隨後,我又很得體地回答了幾個不太重要的問題,斯隆警官便帶著蘇珊的物品回警察局去了。
在接下來的幾天里,警察再也沒有上門。我的生活又恢復了往日的規律——每天晚上,我照例要去約翰·斯隆常去的那個酒吧喝酒。但奇怪的是,這幾天斯隆警官一直都沒露面。
我清楚,警察遲早還會找上門來,因為蘇珊最後一次被人看到,是在我的家門口,所以警方肯定認為我的嫌疑最大。果不其然,一周后,斯隆警官又登門拜訪了,這次並不是他一個人,而是和另外兩個人一起來的,其中一個是康斯坦布·巴利,別看此人其貌不揚,年紀輕輕卻早已謝頂,但他也頗有手段,居然把村裡有名的美女瑞蕾·奧多追到手了;另一個我不認識,只見他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經斯隆警官介紹我才知道,原來他是從迦納斯堡來的中央情報局的探長——本·裡布伯格探長。後來我才知道,這位探長還是個技藝高超的調酒師,尤其擅長發明新的雞尾酒和其他混合酒配方。
裡布伯格探長首先對他們三人的貿然登門造訪表示歉意,隨後便提出,想在我的農場里四處看看。顯然,是有人向警方報告說看見蘇珊走進我的農場,然後就再也沒出來過,因此探長他們懷疑,一定是我把蘇珊藏在農場里了。
我則顯得非常大度,對他們說,我很願意配合警方的工作,我對蘇珊的失蹤也深感遺憾,並希望能盡自己的一份力。
於是,我當嚮導,引著他們三人到農場各處轉。我一邊帶著他們看,一邊向他們介紹我經營農場的理念——把農場設計成一個小小的生態圈。我首先帶他們看了廚房,廚房裡有一個混凝土砌的蓄水池,上面安裝了一個手搖泵,出水管則通向浴室,下雨時,雨水就被儲存在池子里,供我日常洗澡使用。在屋頂,還有一個蓄水箱,蓄水箱被我塗成黑色,夏天,水箱吸收了陽光的熱量,這樣我就有了免費的溫水。
接著,我又帶他們看了煤倉。煤倉就建在廚房的旁邊,煤倉的出煤口直接通向爐子,這樣一來,添煤就變得非常輕鬆省力了。
隨後,我們又來到了一棟長達三百英尺的雞舍,剛走到近前,我們就聽見母雞下蛋后的得意叫聲,每天,都從這裡源源不斷地生產著雞蛋。在雞舍旁,是我新建的人工孵化室。
接下來,我們走到了倉庫。這間倉庫是用波紋鐵皮搭建成的,裡面擺放著各種農用機具,既有拖拉機、脫粒機、打穀機、粉碎機等,也有像苜蓿收割機這樣的小機具。靠近牆壁的一面,還堆放著耙、犁等農具。出了倉庫,我指給他們看外面成排的大型儲存罐,那是我用來配製畜禽飼料的,我用玉米粒、玉米粉、花生粉、骨粉等原料配製不同的混合飼料。
警察們似乎對這些大罐子非常感興趣,他們目測這些罐子的直徑、體積,還在本子上記著什麼。
最後,我帶他們來到我的耕地。那一片綠油油的是苜蓿,黃褐色的是種植玉米和其他穀物的耕地,耕地附近還有一個水塘,用來蓄水灌溉。一群群奶牛、公牛和馬在草地上悠閑地吃著草。
我帶著他們把農場里裡外外都看了個遍,看得出來,他們都很失望。最後,他們向我道了聲謝,便匆匆離開了農場。
又是一個星期平靜地過去了。後來,他們不得不使用最後一招——監視。為了監視我,康斯坦布·巴利每天都有意無意地從我的大門前走過,藉機觀察我的草坪和屋子,這讓我真是難以忍受。
這幫警察實在是太討厭了!我決定戲耍一下他們。他們不是懷疑蘇珊的失蹤和我有關嗎?好!那我就索性到外地去躲幾天,製造畏罪潛逃的假象,讓他們也手忙腳亂一番。
第二天一早,我給雞舍的食槽里加了足夠吃三天的飼料,並給飲水器注滿了水,我還為馬和牛準備了足夠的草料。當我把農場的工作安頓好之後,便開車迅速離開了。我駕車來到距離農場五公里遠的一處樹林,將汽車開進樹林的深處藏了起來。
我背起行囊下車步行。我知道,在布利切特金礦不遠處有許多地下洞穴,那裡人跡罕至,更不會有警察來打擾,那裡是我最好的藏身之地。
接下來的幾天,我都是在洞穴里舒舒服服度過的。餓了,我就吃行囊里的食物;困了,我就美美地睡上一覺;其餘的時間,我就藉助著攜帶型閱讀燈安安靜靜地讀我的偵探小說,那些偵探故事都挺生動,只是裡面的偵探不怎麼厲害。
三天之後,我原路開車返回農場,真巧,我回到農場后碰到的第一個人就是斯隆警官。在斯隆警官的臉上,我居然同時看到了多種表情——詫異、興奮、驚喜、好奇、探詢、友誼和遺憾,我真沒想到,人類的臉上居然可以同時浮現出這麼多的表情!
斯隆警官好不容易才恢復了正常,他拉著我的手問道:「這幾天你去了哪兒?我們到處找你!」
「為了尋找蘇珊的下落,我到布利切特金礦附近的地下洞穴去了。」我鎮定地告訴他,「我擔心她在那一帶迷路或者被困在洞穴里。」
「那你一走就是三天三夜?」斯隆警官問。
「哎,別提了,」我皺著眉頭說,「剛進入洞穴,我就在裡面迷了路,好不容易才轉出來。蘇珊沒找到,自己的性命也差點兒搭了進去。」
說這話時,我注意到斯隆警官一臉的懊悔神情,我猜他心中一定後悔自己把網撒得又遠又大,卻沒想到我根本就沒離開這個地區。
正當我想再解釋一番的時候,這才注意到,我的農場好像出了點兒亂子——許多人正在忙忙碌碌地找著什麼,把農場翻得亂七八糟,就像一個攪動的螞蟻窩一樣。後來我才明白,原來在我外出這幾天,二十多名警察每天都到農場來,進行大規模的搜查活動。
警察們搜遍了農場的各個角落,屋裡、屋外,甚至連房頂和地下都沒放過。一些人趴在地板上敲敲打打,想看看地板下是否有隱藏的暗室;一些人揮舞著十字鎬,把原本平整的院子刨得坑坑窪窪;還有一些人居然沖著水塘和耕地指指點點,似乎要把水塘里的水抽干,把耕地也翻個底朝天。雖然我看不到倉庫里的情況,但我敢斷定,裡面肯定也有人在搜查,因為倉庫門口撒了許多玉米粒、苜蓿苗。
我最放心不下的還是那些生蛋的母雞,於是急忙跑到雞舍查看。這裡更熱鬧了——警察們把雞趕到一間空的倉庫,然後把雞舍地上鋪著的厚達六英寸的乾草都掀開,就為了查看下面是否藏著東西。還有幾個警察甚至把十字鎬也帶來了,他們準備掘開雞舍的水泥地面,真是不到黃河不死心啊!
就在警察們摩拳擦掌準備開掘時,我的那些寶貝雞們可不幹了,眼見家園被破壞,連個下蛋的地方都沒了,它們圍著警察又跳又叫。其實,我飼養的這種格豪恩種雞非常喜歡安靜,但如果一不小心招惹到了它們,它們會一起叫喚,吵得人無法忍受。那幾名警察正要動手開挖,幾千隻雞立刻跳著腳地圍著他們大聲叫喚,很快,那幾名警察的身影就淹沒在揚起的灰塵、雞毛、乾草的混合物中。
這一幕精彩的喜劇場景讓我忍俊不禁。這時,站在一旁的斯隆警官說話了:「先生,請你跟我們到警察局去一趟,我還有一些問題要問你。」我隨著斯隆警官來到警察局,坐下之後,他便裝出一副已經掌握了我的犯罪事實的樣子,不緊不慢地盤問著我,其實我知道,他這是嚇唬我,指望我主動招供。
我得心應手地應付著他的問題。就在我點燃第三支煙時,忽然有一位警察跑了進來,大叫道:「蘇珊的屍體找到了!」
「哈哈,你們居然合夥演戲來詐我,真是枉費心機!」我心中暗想。
儘管識破了他們的花招,但我腳下卻絲毫不敢怠慢,就在那個警察話音剛落之時,我立刻站了起來,叫道:「真的?在哪兒?」我說這句話時使用的語調恰到好處——不僅顯示了我與蘇珊不同尋常的友誼,而且也表明了我問心無愧的態度。
我用眼角偷偷瞄了一下斯隆警官,他正目不轉睛地盯著我,眼神兒里滿是疑惑。
斯隆警官和他的手下繼續演戲,他問:「蘇珊的屍體是在哪兒被發現的?」
那位警察則煞有介事地聲稱,是在某塊撂荒的耕地下發現了蘇珊的屍體。他們倆一邊演著雙簧,一邊觀察著我的反應,盼望著我能露出什麼馬腳。「這手法簡直太幼稚了!」我心中暗自感到好笑,但嘴上卻一本正經地說:「天哪!真沒想到,蘇珊居然被埋在那樣的土地里。看來,她真是被人謀殺的,對嗎?」
接著,我提出要去現場看看蘇珊的屍體。這下輪到他們傻眼了,因為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屍體!斯隆警官支吾了半天,只好說:「請你先回家吧,等待我們的調查結果。」
在隨後的幾天里,他們仍舊在我的農場翻找著。他們檢查爐子,想看看是否有燒過的人骨碎片,甚至他們還取走了一大包爐灰作為樣品,在顯微鏡下分析;他們檢查下水道,想看看是否我在浴室里用硫酸把屍體腐蝕后,衝進了下水道。總之,他們找遍了農場的每個角落,但還是一無所獲。
最後,警方不得不放棄搜查,全部撤走了。因此,蘇珊究竟是死是活,成了一個未解之謎。警方搜遍了我農場的每個地方,卻找不到一點兒蛛絲馬跡,自然,我涉嫌謀殺的罪名也就不能成立了。
在以後的日子裡,每當斯隆警官見到我時,他臉上的神情總會略顯尷尬。為了顯示我的寬宏大度、不計前嫌,我在聖誕節那天還送了一對肥雞給他作為聖誕禮物。
經歷了這場風波之後,我的生活仍像過去那樣平靜。九個月後,當我聽說斯隆警官要調到魯德森警察局任職時,我心裡感到有些難過。
為了送別斯隆警官,我們特地為他舉行了一次熱烈的歡送宴會。宴會上的酒水由比爾·維金提供,雞肉則由我來出。但遺憾的是,我們沒能最後一次欣賞到約翰·斯隆的精妙槍法,因為大家都喝多了,尤其是斯隆警官,他不得不倚靠在院子里晾衣服的木杆上才能勉強站住。
斯隆警官走後,我就一直忙著建造新的孵化室。由於我整日忙於農場的事,無暇料理家務,於是我請了一個女管家,她是一個既善良又能幹的女人。
自從她來了之後,我的家變得井井有條。所以,現在我就有時間坐下來,把我的經歷付諸文字了,我盼望著這些文字有朝一日能夠出版。當然,我也非常想知道,假如斯隆警官看到這段文字之後會作何感想,他是否對肥美的雞肉還有胃口呢?
我猜想,如果他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一定會噁心得想吐。不過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他怎麼會知道那些雞吃過用蘇珊屍體做成的雞飼料呢?
各位讀者請不要誤會,我的意思並不是說把蘇珊的屍體直接丟進雞群中,讓雞啄食。恰恰相反,我是把蘇珊的屍體放進粉碎機,變成骨粉和肉末,然後再配以其他穀物,調和成優質雞飼料。
這種加工技術對於我來說並非難事,《農夫雜誌》上介紹得清清楚楚——如何用粉碎機將死牛或死馬的屍體加工成雞飼料。人的屍體比牛馬的屍體小很多,所以更不費吹灰之力,不過唯一要注意的是,人的屍體要磨得仔細一些,比如牙齒、骨骼這些堅硬的部分,必須磨成粉末狀,至於頭髮,則被我乾脆一把火燒成灰燼。
我用粉碎機處理完屍體后,為了徹底清除痕迹,我又用它先後粉碎過苜蓿、玉米粒等其他穀物,這樣一來,哪怕連蘇珊的一個細胞都不會在粉碎機里殘留了!
我將蘇珊的肉粉、骨粉和其他飼料混在一起,調配成營養豐富的混合飼料,餵給我從人工孵化室孵出的小雞吃。我送給斯隆警官的那對肥雞就是這樣喂大的,這批吃過「人肉飼料」的雞以及它們產出的雞肉讓我的農場遠近聞名,甚至其他的一些農場主還專程向我討教飼養經驗呢!
我想,本·裡布伯格探長遲早會懷疑我是用粉碎機毀掉了蘇珊的屍體,但即使那樣,也為時已晚,因為我的農場里將再也找不到一星半點兒人類的細胞——它們早就進入雞的肚子里了,而雞呢?也都進入人類的肚子里了。就算是不能吃的雞骨頭,我也將把它們統統回收,重新磨成骨粉,再給新的雞吃,真是妙不可言!至於完全不能出售和食用的雞頭、雞爪、內臟和羽毛之類的東西,我將把它們焚燒成灰燼,灑在耕地里做肥料。
對了,即使是遠在千里之外的人們,很可能也吃到了蘇珊身體的一部分——因為他們吃了我農場出產的雞蛋。
噢,差點兒忘了,在我故事的末尾,我還要介紹一下我家最近發生的新情況。我發現我的管家,也就是安·麗絲女士好像已經愛上我了,她開始關心我的私生活,而且總想對我進行約束,我覺得,她正在從女管家的角色向家庭主婦的角色轉變。
她開始令我感到厭煩了!
當然,我不會將她解僱,因為我不是個鐵石心腸的人。於是,我建議她多參加一些交際活動,比如去舞廳跳舞,去酒吧喝酒等等。可她卻告訴我,她是一個非常孤獨的人,既沒有朋友,也沒有親戚。
唉,真是個可憐的女人!我經常想:假如有一天她失蹤了,恐怕也無人知曉吧?
不說了,現在我該盤算著到哪兒去弄下個季節餵養小雞的「特種混合飼料」了。
奇怪的兇器
接到報警電話之後,我和昆比便立即趕到了案發現場。
死者名叫杜瓦特,是一位聲名顯赫的人類學家,在對早期哥倫比亞人的研究方面,他是絕對的權威,許多知名大學都邀請他去講學。
兇案就發生在杜瓦特的書房裡。這是一間非常寬敞、明亮的書房,在四面的牆壁上擺著高大的書架,上面擺滿了牛皮封面的古籍。在書房裡,還擺放著許多古老的墨西哥和中美洲的藝術品——鋒利的青銅斧、帶有銀飾的匕首、中美洲土著戰士用的長矛和弓弩……任何一件都是可置人於死地的兇器。但讓我大跌眼鏡的是,殺死杜瓦特的兇器既不是斧頭、長矛,也不是匕首、弓弩,而是一個死人頭骨。我當警察二十多年來,還是第一次見到如此詭異的兇器。
那個死人頭骨就放在杜瓦特屍體的旁邊,兇手就是用這個東西給了他致命的一擊。由於受到猛烈的撞擊,那個死人頭骨已經四分五裂,上面還沾著不少被害人的鮮血和頭髮,看來兇手這一記重擊使出的力氣不小。
昆比看到這一幕也備感驚訝,他說:「如果不是親眼所見,我決不會相信。」
「是啊,難以置信!」
我們勘察完書房,又來到客廳。
杜瓦特的助手克勞德正坐在沙發上,在他的衣襟和雙手上,都沾滿了血跡。剛才的報警電話就是他打的,在電話里,他自稱是殺死杜瓦特的兇手,可是我們看到他一副膽怯、懦弱的樣子,很難將他和殺人兇手聯繫起來。
「克勞德,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嚴厲地問道。
「我也不知道我究竟做了些什麼,」他有氣無力地說,「當時,他把我激怒了,我的腦子裡頓時一片空白,在狂怒之下,我順手抄起了那個東西砸向他……我根本沒想到要用那個東西……」
他停頓了片刻,接著又說:「我殺死杜瓦特之後,曾經想偽造現場,讓別人誤以為是闖進來的竊賊乾的,可是我不善於撒謊,再說我也懶得那麼做……我現在太累了,只想好好地休息一下。」
「克勞德,你是杜瓦特的助手,你們合作了許多年,你為什麼要殺他呢?」我冷靜地問。
克勞德搖了搖頭,非常疲倦地閉上了眼睛,似乎他根本就不願意吐露實情。
「這東西是哪兒來的?」我看著地上已經破碎了的死人頭骨,好奇地問。
「哦,它一直放在杜瓦特的書桌上,這是他非常喜歡的一件擺設。」克勞德閉著眼睛,虛弱地說。
「擺設?」昆比不禁有些奇怪,「杜瓦特居然把死人頭骨放在書桌上當擺設?」
「是的,每一位來訪者看到這個頭骨后都會有不同的反應,或驚奇、或恐懼,杜瓦特則認為這個頭骨有一種恐怖的幽默感,它能時刻提醒人們——人終究逃脫不了死亡。」
接下來,我們從克勞德的話中逐漸了解到:他為杜瓦特做助手已經八年了。在這期間,他幫助杜瓦特整理過許多研究資料,包括起草論文、寫信等,還多次陪他去墨西哥以及中美洲的叢林里進行考察。六年前,杜瓦特的太太因為婚姻危機離家出走了,此後,杜瓦特就一個人住在這幢大房子里。後來,他也搬了過來,一直到現在。
「你殺死杜瓦特是否經過了預謀呢?」我問克勞德。
「不,完全沒有預謀,」克勞德回答說,「我們曾經合作得很愉快,甚至還一起到危機四伏的叢林中出生入死。」
「那究竟是什麼事讓你突然動了殺機?」我問。
克勞德緊緊地閉上雙眼,彷彿陷入痛苦的回憶中。最後,他睜開眼睛,緩緩地說:「只是因為一個小小的矛盾。」
在我和昆比的耐心勸說下,克勞德終於開口向我們敘說了事情的經過:「昨天下午,另一位著名的人類學家給我寫來一封信,邀請我去為他工作,薪水比杜瓦特給的要多,我經過一番深思熟慮,決定去那兒工作。當我開口向杜瓦特提出辭職時,他卻一口回絕了,甚至還威脅我說,如果我執意要走,他將採取對我不利的手段。」
「杜瓦特為什麼要極力阻止你的離開呢?」我問道。
「因為在與杜瓦特合作期間,我知道他的許多事,尤其是其中的一個秘密。」克勞德說,「他一定是擔心我離開之後,會把這個秘密泄露出去。」
「哦?那是個什麼秘密?可以告訴我們嗎?」
「唉,這個秘密與杜瓦特太太之死有關。」克勞德嘆息著,「那還要追溯到六年前,當時,杜瓦特太太和她的情人死在位於波利湖畔的一棟別墅中。」
「什麼?你剛才不是說杜瓦特太太六年前就離家出走了嗎?」我驚異地問。
「哦?我說過這樣的話嗎?」克勞德抬頭看著我們,隨後又點了點頭,「噢,是的,我剛才應該是這麼說的。六年來,我一直幫杜瓦特維持這個謊言,對外宣稱杜瓦特太太是不辭而別。可事實上,杜瓦特太太在六年前就已經死了!」
「她是怎麼死的?」
「是窒息而死。」克勞德說,「那還是六年前的秋天,當時杜瓦特正在寫一本專著,為了尋找一些靈感,他決定到波利湖畔的別墅住幾天。那天早上八點鐘,杜瓦特自己開車先去了別墅,而我因為處理其他的事,比他晚到了一個小時。當我到達別墅后,發現別墅的地板上躺著兩具屍體,其中一具是個男人,而另一具正是杜瓦特太太。她幾天前聲稱自己要去外地旅遊,卻沒想到死在了這裡,而且兩具屍體都一絲不掛。杜瓦特面色鐵青地站在屍體旁邊發獃。最後他對我解釋說,當他到達別墅后,發現房間里全是煤氣,他急忙打開門窗通風,結果竟然發現妻子和一個陌生男子屍橫當場。杜瓦特告訴我說,這是一場意外,是廚房裡的煤氣泄漏所致……」
「那麼,你怎麼看待這件事的?」我問。
「杜瓦特太太年輕漂亮,又富有氣質,我做夢也沒想到她會做出這種事。」克勞德說,「我幾乎被嚇傻了,所以杜瓦特怎麼說,我就怎麼做。」
「這麼說,當時你是完全按照杜瓦特的命令做的?」
「是的。」
「即使是意外死亡,你們也應該去報案啊。」我說。
「最初,我提議去報案,可是杜瓦特不同意。」
「為什麼呢?」
「杜瓦特說這是一件天大的醜聞,一旦宣揚出去,他的聲譽和前途將會受到影響。於是,我們趁著夜色將兩具屍體運到湖心,分別繫上大石頭,沉入湖底。事後,杜瓦特叮囑我,無論誰問起,就回答說杜瓦特太太是由於婚姻不和諧,離家出走了。」
「難道他就不怕有人刨根問底?」
「這正是杜瓦特的高明所在!他清楚,憑他的身份和地位,絕不會有人深究這件事的。事實證明,他的判斷是正確的。」克勞德說。
「這麼說來,你把這秘密一直保守了六年,對誰都沒有泄露過?」昆比問道。
「是的。」
「剛才你提到,杜瓦特威脅說,如果你離開他就要對你不利,那他究竟會怎麼做?」
克勞德疲倦地點點頭說:「他說要殺死我,要讓我像杜瓦特太太及其情人一樣沉睡在湖底……」
我馬上說:「這是明擺著的事,杜瓦特太太和她的情人並非死於意外,而是死於杜瓦特之手!」
「沒錯!我猜想那天的經過是這樣的,」克勞德說,「當杜瓦特抵達別墅時,他意外地發現妻子正和一個陌生男子睡在床上,他頓時火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趁二人熟睡之際將他們打昏,然後再用枕頭將他們活活悶死……就在杜瓦特想要進一步處理屍體時,我也到達了別墅,於是杜瓦特就編造了一套煤氣泄漏的謊言來掩飾。當時我只能依照他的命令去做,否則,恐怕連我也會被他一起殺掉!」
「噢,我明白了,」我說,「由於他不斷地威脅你,最後你忍無可忍,終於爆發了,就用頭骨砸死了他,對嗎?」
「不完全對,」克勞德搖了搖頭說,「其實,杜瓦特是一個道貌岸然的偽君子!我恨透了他的所作所為,而且他把我也卷了進來。我不肯與他同流合污,但我生性懦弱,若僅僅因為這件事,還不至於讓我對他痛下殺手!」
「那到底是因為什麼事?」昆比打斷了他的話問道。
「今天早上,杜瓦特突然告訴我那個頭骨的來歷,」克勞德渾身顫抖起來,「杜瓦特書桌上的那個頭骨,我一直以為是他從墨西哥野外考察時帶回來的,可他告訴我說,那頭骨實際上是他太太的頭骨!當時我快要氣瘋了,順手抄起那個頭骨打死了他。我在那間書房工作了這麼多年,成天面對擺在桌子上的那個頭骨——居然是我暗戀了多年的女人的遺骨……」
汽車後座上的手
每天早晨上班時間,我們這個城市都會遇到一個普遍性的難題——交通擁堵。
想想看,上百萬的人——包括我,幾乎在同一時間離開位於郊區的優美舒適的家,驅車進城工作,大街上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景象?
如果沒有親身經歷,是很難體會夾在二十英里長的車隊里是什麼感覺的。然而,交通擁堵還不是我真正的麻煩,我真正的麻煩源於某天早上的一個奇特經歷。
那天,我開著車去上班。當我剛從辛斯街駛上肯翰姆大街時,就遇到了嚴重的交通擁堵,路上的三條車道都被塞得嚴嚴實實的,雖然有警察疏導,但絲毫都不管用。我被夾在中間車道,既不能前進,也不能後退或掉頭,只能在車上乾等著,大約每隔五分鐘,才能像蝸牛般地前進一點點。那天還是早春時分,儘管天氣還比較寒冷,但我還是打開車窗,為的是透透氣。
就在我被堵得動彈不得時,我注意到在我左側的車道上,有一輛灰色的旅行車。那輛車與我的車挨得非常近,幾乎伸手就能觸摸到對方的車門。出於無聊,我便上下打量著那輛灰色旅行車,只見車的司機是位女子,她頭戴一頂寬邊帽,帽檐很低,看不清她的臉。她似乎也覺察到我正在注視她,顯得有些不安。
這時,她前面的汽車向前慢騰騰地挪動了大約一兩米,她也急忙踩油門向前,而這時前面的汽車又突然剎住了,她也不得不猛然踩了剎車。這樣一來,她和我的位置就由原來的完全平行,變成現在她的後車窗與我并行了。所以,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汽車後座上的東西——那是一個多麼奇怪的東西啊!被毛毯裹著,橫躺在汽車後座上。由於剛才的急剎車,毯子的一角有些滑落了,有一個東西從毯子里伸了出來。
我先是不經意地看了一眼,便將頭轉了回來,然而,我的大腦似乎在提示我,剛才我看到了某種令人匪夷所思的景象,於是,我不禁又轉過頭去看了一眼,這一下可是非同小可,從毯子中伸出來的居然是一隻血淋淋的人手!我頓時嚇得瞪大了眼睛,那果然是一隻人手!手指上沾滿了鮮血,還在一滴一滴向下滴……我再看看裹在毛毯里的那個東西,那哪是個東西呀?分明是個人!
我簡直有點兒不知所措,看了看四周,發現自己的汽車被夾在長長的車流中間。我企圖讓其他司機也注意到這一可疑情況,於是就拚命地按著汽車喇叭,同時伸出手,指著灰色旅行車的後座。我前面那輛綠色汽車的駕駛員探出頭來向後看了我一眼,顯然他沒有領會我的意思,沒有下車。這也難怪,車都擠成那樣了,他恐怕連車門都很難打開。
就在這時,灰色旅行車所在的那條車道上的汽車開始向前移動,旅行車逐漸開到了我的前面,與我的距離慢慢拉大。我急忙看了一眼它的車牌,並迅速取出一支筆,將車牌號記在我襯衫的袖口上。當我做完這一切后,才發現自己竟然緊張得渾身是汗。
車隊又像蝸牛般地向前緩慢蠕動了兩英里,擁堵漸漸有點兒鬆動了,可那輛灰色旅行車也不見了。正好,我注意到路邊有一個警察局,就急忙將車停靠在警察局門口,下車走了進去。
一位警官接待了我。
「我……我要報案!」我結結巴巴地說。
「先生,發生交通事故了?」他從辦公桌的抽屜里拿出一份表格說。
「不,不是交通事故,剛才在我旁邊的一輛汽車裡,我看見一隻手,還有……」由於太緊張,我變得語無倫次。
「等一等,別緊張,你喝酒了嗎?」
「沒有。」
「是不是街上發生了事故,需要我們救助?」
「不,我的意思是,在車裡有一隻人手……」
他笑了笑,和藹地說:「這樣吧,先生,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詹姆斯。」
「詹姆斯先生,放鬆點兒,請你先坐下來,把事情經過慢慢地講給我聽。」
我在旁邊的一把椅子上坐了下來,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後把我所看到的事一五一十地講了一遍。
那位警官耐心地聽我講完,摸著下巴思索了一會兒,說:「雖然你提供的線索很重要,但我們還沒有掌握足夠的證據。你能確定自己看見的是人手嗎?會不會是看錯了?」
「那絕對是一隻手,人類的手!而且上面還滴著血!」我激動地叫著。
「噢,放鬆點兒。」他說。
「警官先生,你這是在浪費時間!如果我是你,就會立即去追那輛可疑的旅行車!」
「詹姆斯先生,對此我們也無能為力。」警官將雙手一攤,「你看外面,路上的車那麼多,就算那輛車還在路上,我們也追不上去。」
「你們總可以在下個街區設置路卡,派人挨個盤查吧?」
「不行,如果設了路卡,要不了十五分鐘,這個城區的道路就會被完全堵死。這樣吧,我請另一位警官來接待你。」說完,他拿起桌上的電話,撥了個號碼。
二十分鐘后,一位身材魁梧的警官走了進來,他自我介紹說:「我是市警察局的漢克斯警官。」還不等我答話,他就一屁股坐在沙發上,說:「從昨天下午到現在,我已經連續值了十六小時的班,很疲倦,想早點兒回去休息,所以請你最好簡短點兒說。」
「簡單地說,是一隻手……我剛才在一輛旅行車中,看到後座上有一隻手!」
「手?」漢克斯警官聳聳肩膀,說:「干我們這一行的,什麼稀奇古怪的事都會遇到,說下去吧,給我講講你的發現。」
於是,我又從頭到尾詳細地講了一遍我的發現,之後,我期待地望著漢克斯警官,希望在他臉上看到一點兒緊張的表情,但讓我失望的是,他對我的重要發現似乎很不以為然。
最後,我給他出示了我抄寫在袖口上的車牌號,他一邊打著哈欠,一邊抄下號碼。
「你這個故事實在太荒謬了,」他懶洋洋地說,「也許車窗上的反光讓你眼花了,也許毯子里裹著什麼東西看似人手。換正常人的思維去想,光天化日之下,兇手在汽車後座上塞個毛毯裹著的屍體,就敢在路上大模大樣地開?詹姆斯先生,忘掉這件事吧,我看你和我一樣,都應該好好回家睡上一覺了!」
我被他這種態度激怒了,大喊道:「不!我明明看到一隻手,你必須進行調查!」
「好吧,好吧,」在我的極力要求下,漢克斯警官也很無奈,「先生,我立刻查,但是我必須先睡一覺。你先回家等消息,我一有線索就和你聯繫。不過,假如我找到那輛汽車,而車裡並非你所說的那樣,那我可要……」
我憤然離開警察局,上了汽車,但我沒去公司,而是掉頭回家。到家之後,我給老闆打電話請了一天假。然後我就守在電話機旁,等待漢克斯警官的消息。
下午兩點十五分,傳來了敲門聲,我打開門,原來是漢克斯警官。
「詹姆斯先生,根據你提供的車牌號,我找到了車主,她是約翰遜太太,住在奧頓鎮。」他說。
「奧頓鎮離這兒只有兩英里,屍體找到了嗎?」我問。
「根本就沒有屍體!」漢克斯警官嚴厲地說,「現在你得和我去一趟約翰遜太太家。」
「我不明白,為什麼要讓我和你去?」
「因為我要讓你親眼看看,你所見到的『屍體』究竟是什麼!」漢克斯警官生氣地說。
無奈,我只好坐上漢克斯警官的車,隨他前往奧頓鎮。
到了奧頓鎮,漢克斯警官把車停在一條街的旁邊,然後指著對面的一間店鋪說:「走,過去看看,你說的『屍體』就在那裡!」
我抬頭一看,那間店鋪上的牌匾寫著「裝潢」兩個字。
漢克斯警官敲敲門,門開了,站在門口的正是我在旅行車裡看到的那個女人。她身上穿著一件沾有油漆的工作服,好像正在工作。
「約翰遜太太,這位是詹姆斯先生。」漢克斯警官介紹說。
她冷冷地看著我,用諷刺的語氣說:「是你報警說我的車裡有屍體嗎?你倒是很有正義感啊!」
「就是這位先生,」漢克斯警官回答說,「不妨帶他去看一下那個……呃……那個東西。」
「我當然得帶他去看看,我可不想背著殺人兇手的黑鍋!請隨我來。」
跟著約翰遜太太,我和漢克斯警官向掛著布簾的裡屋走去。裡屋是一個很大的房間,擺放著幾個高大的架子,中間還有一張工作台,原來這是約翰遜太太的工作室。架子和工作台上擺著許多赤裸的人體,在房間的一個角落裡,還堆著一大堆人的手臂和大腿,而另外一個角落裡,則是許多白色的人頭。
「怎麼?」我用手揉了揉眼睛。原來那些都不是真正的人體,而是堅硬的石膏模型。
我和漢克斯警官看著那些模型,都沒有說話。這時,我看見漢克斯警官拿出一支香煙,點著抽了起來。我本想跟他要一支,可看到他那嚴肅的表情,就沒敢開口。
過了一會兒,約翰遜太太從外面的屋子進來,她雙手抱著一個石膏人體模型,豎在我們面前。
「詹姆斯先生,你今天早晨在我汽車的後座上看到的就是它,它叫西蒙。」約翰遜太太說,「我們這個裝潢店主要是為服裝店的櫥窗提供人體模型的,昨天我剛剛給西蒙的全身刷過油漆,今天早晨我帶著它去一家客戶那兒,沒想到在剎車時,它的手露了出來,正好被你看見了,現在你該明白是怎麼回事兒了吧?」
「既然是石膏人體模型,為什麼你還要用毯子把它裹起來呢?」我不解地問。
「不把它裹起來,難道還要把它赤裸地放在汽車的後座上嗎?」約翰遜太太不高興地說,「你想想,要是我把一個赤裸的石膏模型放在車裡,恐怕像你這樣疑神疑鬼的人就更多了,還不都來找我的麻煩?」
聽了約翰遜太太的話,我不禁感到一陣臉紅。但我還是心存疑問:「約翰遜太太,既然你帶這個西蒙去客戶那兒,為什麼又把它帶回來了呢?」
「因為我到客戶那兒之後,發現刷的油漆流了下來,我總不能把這樣一個人體模型擺在客戶的櫥窗里吧?所以,我只好把它又帶了回來。」
我隨著她所指的方向,的確看見有一道紅油漆從手肘處沿手臂流下,一直流到右手兩個中間的手指縫兒中。
「這就是你所說的『血』!」在旁邊始終一言不發的漢克斯警官插話道。
我尷尬極了,既不敢直視漢克斯警官的眼神兒,更無顏面對被冤枉的約翰遜太太,真恨不得找個地縫兒鑽進去。
「看夠了吧?看夠了就走吧!」漢克斯警官用譏諷的語氣對我說。
面對漢克斯警官的譏諷和約翰遜太太的冷眼,我無言以對,我還能說什麼呢?都怪我自己看走了眼。在回去的路上,漢克斯警官狠狠地訓斥了我一頓,我也只能耷拉著腦袋,乖乖地聽著。
到家以後,我還自責不已,懊悔自己差點兒冤枉了一個無辜的人,看來以後再遇到這種事可不能輕易下結論了。我給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一口喝下去,然後倒在了沙發上。也許是酒精的作用,也許是緊張了一整天的神經終於放鬆下來,不一會兒,我就昏昏沉沉地睡著了。
不知過了多久,我漸漸醒了過來,看看窗外,天已經完全黑了,我躺在沙發上,不禁又想起漢克斯警官和約翰遜太太……我閉上了眼睛,試著忘掉這件事。
世界上有些事就是那麼奇怪,當你越想忘掉它時,它就越在你眼前揮之不去。這時,路上的那一幕景象又在我的腦海中浮現……還有汽車後座上的那隻人手……突然,一道電光閃現在我的腦海——約翰遜太太!她把我和漢克斯警官都涮了!
我清楚地記得,從旅行車車窗里看到的人手是左手,而在約翰遜太太家,我們看到的流淌紅色油漆的手卻是右手!我騰地從沙發上坐起來,渾身因緊張而微微發抖。
「我該怎麼辦?給漢克斯警官打電話?可是,他還會相信我嗎?」我思索著。就這樣前思後想了大約半個小時,我還是沒想出什麼好辦法。這時,突然響起了「砰砰」的敲門聲,我忐忑不安地來到門邊把門打開,門外站著的居然是……約翰遜太太!
她為什麼深更半夜來找我?我用驚訝的目光看著她。然而,當我的目光移到她手裡的東西時,我頓時從驚訝變成了驚恐——她手裡是一把點四五口徑的手槍,槍口正對著我的腹部。只要她輕輕地勾動扳機,子彈的巨大穿透力就能將我的內臟打穿。
「約翰遜太太,你來找我……是不是因為……那隻手?」
「詹姆斯先生,你到底還是醒悟過來了,可惜太晚了!」說著,她把我逼進了客廳,然後牢牢地帶上房門,「漢克斯警官第一次來找我時,我匆忙之中準備了個模型搪塞他。但這次你們倆來時,我不知道你當時在路上看到的究竟是哪只手,於是我便猜測著把右手塗上了油漆。當然,我也知道,這騙得過一時卻騙不過一世,所以,為了斬除後患,我只好來找你了。」
「你,你怎麼知道我家住在這兒?」
「這不難,我是從電話簿上查到的。」約翰遜太太冷笑著說,「現在你必須跟我走,我要帶你去見我的一位朋友,他是一位推土機司機,只要給他點兒錢,他什麼都願意做。然後,你就可以去見約翰遜了,哈哈!」
「約翰遜?就是裹在毯子里的那個人?」我驚呆了。
「實話告訴你吧,約翰遜是我的丈夫,他是個卑鄙、虛偽、自大的傢伙,可現在,他已經長眠在一個你們永遠也想象不到的地方了。」
「什麼意思?」
「下個星期,埋葬約翰遜的地方就要開工建造一座豪華公寓,到那時,他的屍體就會成為地基的一部分了,當然也包括你!」
面對這個兇殘的女人和她的槍口,我的手心裡全是汗,但我還是故作鎮定,騙她說:「我和漢克斯警官約好了,他一會兒就來,如果我跟你走了,你就不怕他產生懷疑嗎?」
「別想騙我!」約翰遜太太不屑地說,「今天他對你非常惱火,你覺得他還會相信你嗎?只要我殺掉你,死無對證,他憑什麼懷疑我呢?」
我的謊言被揭穿了。正當我無計可施時,突然從前門傳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在這夜晚,究竟會是誰呢?但不管是誰,我終於又能拖延一陣兒了!我就像一個快要被溺死的人看到了一根稻草那樣。
約翰遜太太顯然也被這陣敲門聲弄得措手不及,她驚慌地看著四周,我想趁機奪下她的槍,但距離太遠了,一旦抓不到,那我必定要見上帝了。
敲門聲再一次響起。約翰遜太太只能把槍放進大衣口袋,她威脅著說:「快去開門!但你別想打什麼主意,否則,我把你們一起殺死!」
我剛剛打開門鎖,一個人就衝進了屋裡,原來是漢克斯警官!他一進屋就猛地推了我一把,我一個踉蹌險些坐在地上。他一邊用手推搡我,一邊怒氣沖沖地大罵:「你這個混蛋!下流東西!都是因為你的虛假證詞,害得我被上司訓斥!本來我都快晉陞了,現在卻因為你被撤了職!」
他一邊罵,一邊狠狠地推我,最後,我被他推倒在廚房的門口。
「你不僅坑了我,還誣陷無辜的約翰遜太太!」漢克斯警官繼續罵道,一扭頭,他看到約翰遜太太也在這裡,「你來得正好!約翰遜太太,我還正想跟你聯繫呢,我們都是這個傢伙的受害者,我們一起去控告他,讓他賠償我們的損失!」
說著,他又一腳踢在我的後背,把我抓起來猛地一推,我一個趔趄又摔倒在廚房地上,腦袋也重重地磕在冰箱上。「信不信,我一槍崩了你!」漢克斯警官突然拔出手槍,用槍指著我的頭。我懷疑他是不是被氣糊塗了,要照這樣下去,我即使沒被約翰遜太太殺死,恐怕也要被他給打死了!
就在我還沒緩過神兒的時候,漢克斯警官突然掉轉槍口,對準站在客廳里的約翰遜太太,大喊道:「我們的戲演完了!你快棄械投降吧!你逃不掉了!」
形勢瞬間逆轉。約翰遜太太這時才明白,原來自己被漢克斯警官給涮了!她連續不停地扣動扳機,子彈打在廚房的牆壁上,打出許多彈孔,漢克斯警官則躲在牆后,等待機會……他突然站起來,開槍還擊,客廳里響起一聲尖叫,接著便無聲無息了。
約翰遜太太躺在客廳的地毯上,前胸還不住地向外冒血。我有些暈頭轉向。
漢克斯警官說:「你快打電話叫一輛救護車,她還有救。」
很快,一輛救護車把約翰遜太太送到醫院,醫生保證說一定讓她恢復到可以出庭接受審判。事情過去了,房子里只剩下漢克斯警官和我。
「請原諒我對你的粗暴,」他說,「當時我看見約翰遜太太的車停在你家門外,料想你的處境堪憂,我就透過窗戶向屋裡看,正好看見她用槍指著你,所以我才想出這個辦法來保護你。」
「你不必道歉,相反,我要感謝你救了我的命!」我說,「可我不明白你為什麼回來了,白天的時候,我害得你奔波了好幾個小時,我以為你不會再管這宗案子了!」
「這要拜我的太太所賜。」他回答說。
「你太太?」
「白天我回家之後,我把大衣脫下來,她發現我大衣的袖子上有污漬,就命令我把大衣洗乾淨。」漢克斯警官解釋說,「我太太愛乾淨,不能容忍一點點污漬。」
「是什麼污漬呢?」我問。
「當時我也奇怪,究竟是什麼污漬呢?」漢克斯警官說,「我仔細一看,竟然是紅油漆!於是我就開始回想,我唯一可能沾到紅油漆的地方,應該是在約翰遜太太的店裡,從那個人體模型上。這說明,那個模型上的紅油漆是剛剛刷上去的,而不是約翰遜太太說的前一天,顯然她是在撒謊!然後我又回想起,當我在觀看那個人體模型時,她很小心地不讓我碰到它的手臂……我想這其中必然有詐,於是就直奔她的店,可是她不在,我就決定來找你,結果她正好也在這兒……」
說完,他一屁股坐在一把椅子里,疲憊不堪,看來他已經二十幾個小時沒合眼了。
「那她丈夫的屍體怎麼辦?」我問,「約翰遜太太把她丈夫的屍體埋在了一座公寓的地基里,過了明天就不好找了!」
「放心……明天……我去找。」
「你怎麼找那個地方?」
「明天……我給建築調查員打電話……」
對呀!他是個警官,有各個建築物的信息和記錄,查一具屍體應該難不倒他!
「現在都過去了,你……快回家睡覺吧!」說完,漢克斯警官已經倒在椅子上呼呼大睡起來。他竟然累成這樣,把我的家當成他自己的家了,我不禁暗笑起來。
人情
傍晚的時候,一架由加州起飛的客機降落在了紐約機場。
萊肯走下飛機,穿過機場大廳,登上一輛早已等候多時的汽車。此次,他是應一位僱主的要求,為僱主殺掉一個仇人。
萊肯跟著僱主走進一家燈光有些昏暗的酒吧,僱主走在前面,向一位坐在吧台附近,身穿格子西服和藍襯衣的男子點頭示意,然後,他回過頭來朝萊肯使了個眼色。
萊肯已經明白了,自己要刺殺的目標就是那個穿格子西服和藍襯衣的男子。於是,他走近吧台,仔細打量著那個人,只見那個男人身材肥胖,頭頂微禿,看起來有四五十歲的樣子。當他看到那人的臉時,心裡突然一陣狂跳,「難道是他?」
等僱主離去之後,萊肯端著一杯啤酒,走向那個男人的桌旁,輕輕地問:「是馬丁嗎?」
「是的,我是馬丁,」那個人揚起眉毛,抬頭看著萊肯……幾秒鐘后,他突然驚喜地叫道:「是你啊!萊肯!我居然沒認出你來,真該死!」
萊肯心裡暗想:「如果你知道我此行的來意,恐怕就不會那麼驚喜了。」
「果然是你!」萊肯微笑著對馬丁說,「我聽別人管你叫馬丁,可是我認識你那會兒,你的名字是馬瑞羅啊。」
「是啊,從朝鮮戰場上回來之後,我就改了名字,改叫馬丁了。」說著,他緊緊地握著萊肯的手,顯得無比熱情,「瞧!你還是那麼帥氣!幾乎和當年我把你從中國人的伏擊圈裡救出來時一模一樣,一點兒都沒變樣!」
「謝謝你當時救了我的命,」萊肯也笑著說,「看起來,你的變化也不大嘛。」
「對了,你怎麼到這兒來了?」馬丁臉上的笑容忽然開始收斂,「我改名字的事兒你是怎麼知道的?」
「我曉得你很多事情,馬丁!」萊肯說。
「很多事?你……你這是什麼意思?」
「來,我們坐下來好好聊聊。」說著,萊肯就拉著馬丁走到酒吧角落裡的一張桌子前坐下,「馬丁,聽說你參加了賭馬?而且你賭馬用的並不是你自己的錢,對嗎?」
「你是聽誰說的?」馬丁的眉頭皺了起來。
「因為我們為同一伙人工作,馬丁。」
「同一伙人?你的意思是……」
「是的,我和你屬於同一個幫會。」
「幫會……同一個?真是巧啊,」馬丁的表情顯得很不自然,「那你為什麼到這兒來呢?」
「實不相瞞,他們讓我來的目的是……殺掉你。」萊肯小聲說。
「啊?」馬丁的臉刷地一下變得慘白。
「當初他們交給我這個任務時,我根本沒多想,只是把這當做一次普通的任務而已,直到我剛才看到了你的臉,我才知道,原來我此行的目標居然是你!」
「是菲爾斯先生派你來的嗎?可是……他昨天還讓我別擔心,讓我慢慢償還那筆錢,怎麼……」
「馬丁,你難道還不明白嗎,菲爾斯只是為了麻痹你,讓你放鬆警惕罷了。」萊肯說,「你知道嗎,菲爾斯之所以讓我從加州趕來對付你,是因為你認識全紐約的職業殺手。」
「天哪!」
「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膽了不成?居然敢挪用幫會的錢!」萊肯質問馬丁。
「唉,一念之差啊!」馬丁懊悔地說,「最近一年來,我迷上了賭馬,我認識的一個騎手說他在馬上動了手腳,能讓我穩贏不賠。於是,我就挪用了幫會的公款,全押在了上面。」
「贏了嗎?」萊肯問。
「唉,別提了!剛一開賽,我押的那匹馬的右腿就跌斷了。」
「所以你就無法補上賬面的窟窿,對嗎?」
「是的。我只好向我的老闆坦白,可是他說他也愛莫能助,叫我直接向菲爾斯先生本人負荊請罪。」馬丁說,「於是我到了菲爾斯先生那裡,一再向他保證說,一定要把那筆錢還上。可能是由於我在幫會中有很好的信用記錄,所以菲爾斯先生當時表示原諒我的罪過。」
「可是,現在菲爾斯決心要除掉你!」
「為什麼?我已經對他說過,我一定會想方設法把錢還上的!」馬丁說。
「沒用的,菲爾斯殺你是為了樹立權威,給幫會的其他成員一點兒震懾。」
「啊?萊肯,你不能殺我,求求你……看在我救過你一命的分兒上……」馬丁苦苦哀求著。
「跟我走吧,馬丁。」萊肯冷冷地說。
第三天清晨,萊肯在旅館里悠閑地翻看著當天的報紙,他看到一則新聞,上面說:昨晚,警察局接到一個匿名的報案電話,聲稱在碼頭倉庫一帶有人開槍,當警方趕到時,在現場找到了一件被掛在一根木樁上的破碎外套,在外套的口袋裡有一張駕駛執照,執照的主人叫馬丁,是黑社會分子……雖然沒有找到此人的屍體,但從現場情況來看,此人必死無疑。
萊肯滿意地點點頭,走出旅館。他來到一個公用電話亭前,撥通了電話。
「喂?」對方在問。
「看今天報紙的頭條了嗎?」萊肯說。
「看了。」對方說。
「我的任務完成了。」
「好的,今晚七點整,來我家。」
萊肯準時來到菲爾斯的家,按響了門鈴。門開了,一位身材魁梧的保鏢站在門口迎候,他按照慣例收走了萊肯的槍,並進行了搜身,在確定萊肯身上沒有武器之後,他才帶著萊肯走到菲爾斯的房間。
身材高大的菲爾斯坐在一張寬大的老闆桌後面,他陰沉著臉,一絲笑容也沒有。萊肯正要說話,菲爾斯先開口說道:「昨晚你幹得可不夠漂亮!」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我幹得很差嗎?」
「我曾經說過,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可馬丁的屍體呢?」菲爾斯問。
「我先是把他灌醉了,然後就把他帶到碼頭上,」萊肯說,「當我拔出槍的時候,他由於驚嚇,酒醒了一大半,拚命向海邊跑去,我朝他開了一槍,他跌進了海中,由於風大浪急,他很快就被海浪吞沒了。」
「誰打電話報的警?」
「當時碼頭附近有輛車經過,可能是司機聽見了槍聲,打電話報的警吧?」萊肯說。
「這就是你們洛杉磯的殺人手法?」菲爾斯不滿地說,「如果你所說的是真的,那我恐怕要向你的老闆投訴了!」
萊肯聳聳肩,說:「你這是什麼意思?難道你懷疑我……」
「回頭看看你的身後吧!想蒙我,你還不夠資格!」說完,菲爾斯用手向萊肯的身後一指。
萊肯慢慢轉過身,一下子僵在那裡,他的雙眼噴出了憤怒的火焰:「你?!」
「真是抱歉,萊肯,我不得不這樣做。」從後面緩緩走來的馬丁帶著一臉虛偽的歉意。
「萊肯,我很欽佩你對往日戰友的忠誠,但這損害了幫會的利益!」菲爾斯說,「馬丁把一切都告訴我了,你布置了現場,然後你將馬丁放走了。」
萊肯沖著馬丁大喊:「你為什麼出賣我!」
「我不得不這樣做啊,你送我的五千元沒法花一輩子,我早晚會被幫會的人找到,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呀!」
「可是你告訴我,你在加拿大有親戚,還有農場……」
「那些……是我騙你的,我怕你變卦……」
菲爾斯插話道:「馬丁乖乖地回來自首,他還付清了欠的錢,他做得對。」
「什麼?他用我給他的錢還了債?」萊肯驚異地說。
「沒錯,是用你的錢!我覺得他很忠誠,所以我還要給他一次機會,讓他證明自己。」菲爾斯說完,沖馬丁使了個眼色。
馬丁獰笑著從衣袋裡取出一根鋼絲,一步步地靠近萊肯……
萊肯憤怒得血直往腦門兒上涌,他想反抗,可那個保鏢照著他的肚子就是狠狠的一拳,萊肯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馬丁則熟練地將鋼絲擰成個活扣,迅速套在萊肯的脖子上。
「萊肯,真對不起,朝鮮戰場上的那份人情,你算是還了,但我倒欠你一份人情,我下輩子再還你吧!」馬丁說完,用力收緊了鋼絲……
雙石事件
報紙上對「雙石事件」幾乎隻字未提。
如果是電影明星遭到槍擊,第二天在報紙上必定會有鋪天蓋地的報道,但「雙石事件」則不同,它是一樁非常巧妙而隱蔽的槍擊事件,甚至連警方都不知道,它實際上是一起謀殺案。
然而,我卻了解「雙石事件」的細節,因為我是沙利的女朋友。有很長一段時間,沙利總是對我抱怨說:「要是能把老雷蒙幹掉就好了,這樣一來,我就能獨佔商店的股份了,也就能獨得所有的經營收益了。」
「老雷蒙」是誰?是「雙石百貨商店」的股東之一,他與沙利一起創辦了這家店,二人共同經營,平分經營收益。
在我沒見到「老雷蒙」之前,還一直以為他是個上了年紀的人,然而,當我第一次見到他時,非常驚訝,原來他與沙利的年紀相仿,而且有著一雙明亮的黑眼睛,一看就是個精明強幹的人。雷蒙對我的印象也很深刻,他第一次見到我的時候,就對我的一頭金髮讚不絕口,我聽了心裡美滋滋的。可沙利卻是個不解風情的人,和他相處以來,他從未稱讚過我的金髮,即使我變換了髮型,他也毫不在意。
沙利頭腦簡單,體型瘦削,甚至還有點兒神經質。他最大的愛好就是賭馬,儘管經常輸錢,但仍樂此不疲。我經常陪著他去夜總會、豪華餐廳和賭馬場,我也覺得挺好玩的。
在認識沙利之前,我還只是個一無所有的女孩。但你要知道,天底下沒有不喜歡漂亮衣服和首飾的女孩子,而沙利能滿足我的願望,所以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之後,他又給我買了一套好公寓,於是我們就住在了一起。
沙利大多數時候對我還不錯,但有時候他的情緒也很不好。他會向我抱怨一些生意上的煩惱,其中抱怨最多的就是雷蒙,說雷蒙在經營方面僵化、保守,總是反對他擴大經營規模等等。要說他們之間的矛盾也不是一天兩天了,有好幾次我到店裡去,都看見他們在爭吵,無非是沙利說雷蒙把錢管得太緊;雷蒙說那是穩健經營的需要等等。
當時,「雙石百貨商店」經營得非常紅火。它在某黃金地段有一個面積很大的鋪面,平時靠兩位店員來打理。在店面的後院,是一間倉庫和兩間辦公室,後院有一道鐵門,但從來不上鎖,只是用一根門閂從裡面閂住。沙利曾經告訴過我,因為經常要從後門運貨,為了進出方便,根本沒有上鎖的必要。
雷蒙是一個幽默風趣的男人,他總是稱讚我的衣服時尚、有特色,有時候他還會偷偷注視我的雙腿,我知道他是在欣賞。其實雷蒙很有審美眼光,思維也很活躍,我真不明白沙利為什麼叫他「老雷蒙」。
在沙利心情好的時候,我也會試探著問他:「為什麼不和雷蒙分道揚鑣?」他說:「如果與雷蒙終止合作,會損失一大筆稅金。」但偏偏沙利與雷蒙總是處不到一塊兒,每當沙利喝醉的時候,他都會嘮叨個不休,總是說:「假如能甩開老雷蒙單幹,那該多好!」
久而久之,連我的耳朵都聽出了繭子。有一次,當沙利又說這樣的話時,我就說:「你總嫌雷蒙不好,我倒覺得他還不壞……」
沙利一聽這話,就沖著我怒吼道:「雷蒙每天都用同樣的方式做事,循規蹈矩,不懂變通,有人如果犯一點兒小錯,就會招致他不留情面地斥責,這樣的人難道還不壞?」
沙利在我面前總是毫不避諱地表達他對雷蒙的反感。不過,有一天,他卻沒有咒罵雷蒙,而是默默地在一張報紙上做著記號。我覺得他很反常,就問他在做什麼。他卻答非所問地說:「每個星期五晚上,老雷蒙都在辦公室里整理賬簿到深夜。」
其實這一點我早就知道,因為沙利已經不厭其煩地告訴我一萬遍了,說雷蒙總是定期清點貨物。
沙利還抱怨雷蒙是個吝嗇的傢伙,對商店的賬目看得很死。但是,沙利自己也慷慨不到哪兒去!自從我做了他的女朋友之後,雖然他給我買首飾、買衣服,為我支付租金和飯費,但卻從不肯多給我一分錢。他對當前的物價和我的必要開銷計算得毫釐不差,每次他都把錢放在一隻中國式的花瓶里,說:「這是給你的房租!」當他一走,我就趕緊抓起花瓶,看看他給了我多少錢,但從來沒有多過一分錢!
最近的幾個月,沙利經常把「我真希望把老雷蒙幹掉!」這句話掛在嘴邊上。可是大約兩個星期前,我留意到,沙利有好幾天沒有說這句話了,難道太陽從西邊出來了?我不相信,於是就仔細地觀察他,發現他彷彿心事重重。
又過了幾天,我無意中發現沙利的大衣口袋裡有支槍,那是一把槍柄嵌珍珠,槍身鍍鎳的小手槍。我趕緊把槍又放回了沙利的衣服口袋,也對發現槍的這件事絕口不提。
因此,當沙利要我在星期五晚上舉行舞會時,我並不覺得意外,我問他:「要邀請雷蒙嗎?」他哈哈大笑,說:「不必了,雷蒙對這種舞會沒興趣!」
我看了參加舞會的客人名單,看來沙利把全城的酒徒都邀請到了,因為我第一次在那隻中國式花瓶里找到了一些額外的、夠我邀請許多客人的錢。我也注意到,沙利將自己也列入客人的名單中。我頓時明白了,原來沙利舉辦舞會只是個幌子,是為自己作不在槍擊現場的證明,顯然,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隨後,我開始留意沙利的一舉一動,這才發現,沙利果真是一條老狐狸!他制訂了周密的計劃,以便讓警方誤以為歹徒是從後門溜進商店的。我在前面提到過,商店的後門沒有上鎖,只是用一根門閂將門閂住。於是,沙利在周五下班之前,悄悄地將固定門閂的一個小木楔子弄壞了,這樣,從門外就能打開裡面的門閂。
總之,就在舞會進行過程中,沙利偷偷溜了出來,駕車來到商店的後門,他用刀尖穿過門縫兒,輕輕挑開門閂,將商店的後門打開。
可人算不如天算,他不知道,雷蒙的槍口早已經對準了他。正當他一隻腳剛跨入後門時,雷蒙扣動了扳機,子彈打穿了沙利的心臟。
兩天後,警方告訴我:經過認定,沙利是企圖殺害合伙人,結果反被雷蒙殺死,因此雷蒙無罪釋放。之後,雷蒙來到我的公寓,我們一起喝著沙利的酒,一邊互相看著對方,雷蒙的眼睛還是那麼富有魅力!
「你怎麼向警方解釋的?」我問雷蒙。
「我告訴警方,當時,我聽到有歹徒從後門溜進來的聲響,在黑暗之中,出於自衛我開了一槍,但沒想到那是沙利。」
「是啊,如果換了別人處在你的位置,也一樣會開槍的。」我說。
「有一打的人向警方作證,說沙利手裡拿著槍倒在門口,而且此前沙利曾多次揚言要幹掉我,於是警方便相信這是一次正當防衛。」雷蒙說。
「是的,沙利對你動殺機在先,而你射殺他在後,」我說,「你只是正當防衛而已。」
「不過,也多虧了你事先提醒我!否則,我此時早已成了沙利的槍下冤魂了!」雷蒙說,「非常感謝!」
「別客氣,很高興能為你做點兒什麼。這不,現在商店是我們倆的了。」我微笑著說,「希望你以後能對我好一些,別像沙利。」
親自動手
下班后,喬治警官沒有直接回自己家,而是來到他的鄰居邁爾斯家的院子前。
這是一個多麼荒涼的院落啊!高低不平的草坪中雜亂地生長著一簇簇蒲公英;帶有條紋的落地窗似乎也很久沒有擦過了;走廊上滿是被丟棄的廢紙和雜物……看到這一切,喬治不禁搖頭嘆了口氣:「想不到悲傷能使一個人改變這麼多!」
他的鄰居邁爾斯曾經是一個非常熱愛生活的男人。比方說,其他鄰居們一般只是到了周末或節假日才修剪一下草坪,以免草坪太難看,有礙觀瞻,而邁爾斯卻不然,他每天早上都認真地蹲在草坪上,拿著小剪刀和鏟子,一絲不苟地清除雜草、修剪枝條,他修剪草坪的細心程度,在這個街區恐怕都無人能及。而且每年的春天,他都要把房子粉刷得煥然一新。邁爾斯還對他的汽車倍加愛護,本來車子已經乾淨發亮,他還照樣要每天沖洗。邁爾斯簡直成為這個街區的「模範丈夫」了,鄰居的女主人們常拿邁爾斯作為榜樣,去教育她們不愛做家務的丈夫。
然而一切的一切,都因為三個月前的那起車禍而改變了。
三個月前,邁爾斯的妻子在橫穿馬路時不幸被一輛飛馳而來的汽車撞死了,肇事者逃之夭夭,至今仍逍遙法外。從那天起,邁爾斯就好像變了一個人似的,他無心再修剪草坪,也懶得收拾院落,整日把自己反鎖在房子里。
喬治和其他一些鄰居見他可憐,就前去看望,並勸他節哀,但他堅強地說,雖然妻子的死令他傷心欲絕,但他會挺過去的,請大家不必為他擔心。鄰居們都很佩服他。
邁爾斯沒有子女。他和妻子結婚已經二十多年了,他們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愛著對方。
喬治站在邁爾斯的門前猶豫著:雖然自己此次拜訪邁爾斯先生恐怕不太符合警局的規定,但從道義上說,自己應該這樣做。想到這裡,喬治深吸了一口氣,按響了門鈴。
房子里沒有回應。喬治又按了一下,門鈴發出長長的鳴叫聲。終於,房門緩緩地打開了,一個男人站在門邊陰暗的過道里,喬治用力地眨了眨眼睛,心中暗想:「莫非自己看錯了?這難道就是相處了十三年的老鄰居邁爾斯?」
「嘿,喬治!」那個男人開口了,「你還好嗎?」
果然是邁爾斯!喬治很感慨:短短的幾個月,不僅院子里的草坪變了模樣,想不到人也變了,以前那個衣履整潔的邁爾斯,現在居然變成了一個穿著污漬斑斑的肥褲子、髒兮兮的T恤衫的男人,灰白色的頭髮亂蓬蓬的,胡亂糾結在一起,蓋住了前額,臉上長滿了密密匝匝的鬍子,看上去又黑又憔悴。
「我很好,邁爾斯!」喬治說,「你怎麼樣?我有很長時間沒看見你了。」
「放心吧,時間會帶走一切的。哦,你來找我有什麼事兒嗎?」邁爾斯問。
「我想和你聊聊,我可以進去嗎?」
「當然可以。」邁爾斯聳了聳肩,做了一個邀請的手勢。
喬治走進邁爾斯那昏暗的房間里,雖然他的臉上並沒有表現出驚訝的神色,但他的心中卻仍然吃驚不小。在邁爾斯太太去世以前,喬治經常到他們家串門,那時他看到邁爾斯的家中總是乾淨整潔、一塵不染,傢具也被擦得發亮,各種小擺設放置得井然有序。可如今,這個家就好像一個野人窩,地上東一堆西一堆地扔著臟衣服,舊報紙和空啤酒瓶子到處都是,油膩膩的地毯上灑滿了紙屑和麵包屑,屋頂的天花板上也掛滿了蜘蛛網……
放在屋角的電視機發出刺耳的聲音,原來是在轉播著一場足球賽。邁爾斯走過去,調低了電視的音量,然後把一堆報紙從沙發推到地板上,騰出了一小塊空間。
「請坐!喬治,來罐啤酒嗎?」
「不了,謝謝!」喬治回答說。在他的印象里,這位鄰居以前似乎從不喝酒。
邁爾斯斜躺在長沙發上,抬起一隻腳蹺在一旁的小凳子上,「想找我談點兒什麼?」他問。
「今天上午,那個肇事的司機落網了!」喬治開門見山地說。
「怎麼,你們抓住他了?」邁爾斯驚訝地揚了一下眉毛,坐直身子問道。
「是的,雖然他現在還沒招供,但我們敢肯定他就是真兇!」喬治停了一下,又說,「這個傢伙今年二十三歲,離過婚,目前單身。他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無賴,到處惹是生非,我們也是接到他鄰居的舉報才將他逮捕的,因為在過去三個月里,他一直把車藏在車庫裡。經過我們調查,他汽車的車牌、車型、顏色都和事發當晚目擊人的證詞完全吻合,而且,他汽車前面的保險杠有些彎曲——那是撞擊造成的。更重要的是,這個傢伙在事發當晚沒有不在現場的證明。」
「那他現在在哪兒?」
喬治義憤填膺地說:「也許你聽到這些會難以接受,說實話,他現在獲得了保釋,因為他找了一個很有名的律師。不過你別擔心,我們手中掌握了大量的證據,這次他無法逃脫!」
「他叫什麼名字?」
「邁爾斯,」喬治說,「按照警局的規定,我本不應該提前向你透露這些,但我知道,自從你太太出事以後,你的情緒很糟糕,所以我向你透露一些案情的進展情況,相信這會讓你心裡好受些。至於如何懲罰肇事者,我想,還是交給法官處理吧!再說了,你知道他的名字又有什麼用?」
「那倒也是,我只不過是很好奇。」邁爾斯說。
「我此刻實在不便透露更多,不過你很快就會知道了,案件的審理情況會刊登在報紙上的。你知道嗎,那是個缺心眼兒的傢伙,我們去抓他時,他居然還若無其事地和一群狐朋狗友在他那小木屋裡賭博呢。」
「他被保釋了?」邁爾斯沉默了一會兒,突然冒出這樣一句。
「放心吧,他最多只能被保釋幾天,等到一開庭,我可以保證,他肯定會被判有罪的!」
聽到這裡,邁爾斯轉動了一下身子,從沙發的扶手上抓起一罐啤酒,一飲而盡,然後用手背抹了抹嘴巴,說:「喬治,謝謝你告訴我這些,我現在感覺好多了,真是天網恢恢,那個該死的傢伙終於要受到嚴懲了!」
「這也正是我來找你的目的。」喬治笑著說,「相信這個消息能給你一些寬慰,邁爾斯。」
邁爾斯若有所思地望著手中的空啤酒罐,點了點頭。
「邁爾斯,我知道,這三個月來你一直都在痛苦中掙扎,我們這些老鄰居都很惦記你。對於你太太遭遇的不幸,我們也很悲痛,但人死不能復生,你未來的日子還長,你要重新振作起來。對了,你有空可以走出去散散心,如果你有什麼困難,就去隔壁找我吧。」
「我會的,謝謝你!喬治。」
剛一送走喬治,邁爾斯就馬上回到屋裡關掉電視。他一頭撲倒在沙發里,一陣劇烈的頭痛猛然襲來,彷彿有根金屬杆子扎進了頭部一樣。在過去這三個月里,他幾乎已經忘記了這種感覺,然而現在,這種痛苦的感覺似乎又回來了,而且更加強烈!他心中無比惶恐,緊緊地閉上了眼睛……
這時,妻子那熟悉的身影又浮現在他的眼前:他看見妻子正從超級市場里走出來,手中還抱著一隻購物袋……她非常謹慎,過馬路時,先停在馬路邊左右張望,看到沒有穿梭的車輛后,才邁步穿越馬路……可就在這時,馬路右方不知什麼時候突然冒出一輛灰色的汽車,待駛近她后,突然加速朝她衝去……她被巨大的引擎轟鳴聲嚇呆了,驚恐萬狀地看著右方的汽車,幾乎邁不動步子,隨著「砰」的一聲巨響,可憐的她就這樣被飛馳而來的汽車狠狠地拋向幾英尺高的空中……當她摔落到馬路中央時,已是血肉模糊了……購物袋裡的傢具擦亮劑、空氣清新劑和殺蟲劑這些瓶瓶罐罐滾落了一地,而那輛肇事的汽車突然加速,逃之夭夭了……
邁爾斯躺在沙發上,心臟狂跳,大滴大滴的汗珠從額頭上流下來,彷彿有一股巨大的恐懼扼住了他的喉嚨,幾乎要窒息了。此刻他明白,必須要採取行動了!儘管這個念頭讓他感到有些不寒而慄,但他知道,如果不在法庭作出正確判決之前有所行動的話,那就一切都完了。
邁爾斯強撐著從沙發上爬起來,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努力讓自己的心緒平靜下來。他穿過通道走進卧室,先是拉上了卧室的窗帘,然後小心翼翼地拉開柜子最下面的抽屜,在抽屜中的雜物里摸索著,終於,他找到了那把藏在抽屜底部的左輪手槍。他仔細地檢視著手槍,當確定裡面裝滿了子彈后,才放下心來。那是一把沒有登記註冊的手槍,也從來沒有發射過。
「今天這把槍就要有用武之地了!」邁爾斯暗想,「剛才喬治說過,小木屋……小木屋……對了!那個傢伙在三個月前曾無意中向自己提及他有一棟小木屋……沒錯!就位於安東尼奧街一九三號,想不到他居然藏在了那裡,這回他可插翅難飛了!」想到這裡,他看了看手錶,才晚上六點三十八分,天還沒有完全黑,時間還早著呢!於是他坐下來,一邊擦拭著手槍,一邊盤算著晚上的行動計劃。
當手錶的指針指向十一點時,邁爾斯悄悄地溜出了家門,他鑽進汽車駕駛室,開始了行動。突然,他又覺得頭部一陣陣劇烈的疼痛,就像三個月前那樣,他感到非常緊張和難受,真想立刻掉轉車頭回去,終止行動。但當他想到這將是自己又一次新奇的經歷時,就打消了放棄行動的念頭,重新鼓足了勁頭。結果,他反而覺得輕鬆了許多,頭也彷彿不那麼疼了。
邁爾斯開車沿著安東尼奧街一路尋找,終於,他看到矗立在街邊的那棟小木屋,昏黃的燈光正從窗戶里透出來。他把汽車停在街角的暗處,戴上手套,把手槍藏在大衣口袋裡,然後下了車,悄悄地向那棟小木屋走去。口袋裡的槍沉甸甸的,他的內心也無比沉重,他知道自己是在冒險,但又別無選擇。
邁爾斯來到木屋前,先環視了一下四周,當確認周圍沒人後,他便輕輕地轉動了一下側門的手柄,門居然無聲地開了!這讓邁爾斯感到非常欣喜,心想,一定是這個傢伙太粗心,忘記了鎖門,或者因為這兒是一個非常幽靜的住宅區,居民們過慣了安寧的日子,所以壓根兒就沒有鎖門的習慣。
邁爾斯像個幽靈似的閃了進去,他把左輪手槍握在手中,先在屋門邊靜靜地站了一會兒,聽了聽屋內的動靜,真是萬幸,屋裡沒有狗。他又躡手躡腳地來到廚房,觀察了一番,也沒有什麼異常。他穿過廚房來到通道,只見從後面的房間里射出一線燈光,他小心翼翼地朝燈光走去,突然聽到了打鼾聲,他朝裡面一望,原來這是一個書房,一個又高又瘦的男人坐在一把椅子上睡得正香。那人仰著頭、張著嘴,不斷發出鼾聲,在他身旁的桌子上放著半瓶酒和一個沒喝盡的酒杯。
邁爾斯心中暗喜,他輕輕地朝那人走過去。那人還在酣睡,絲毫都沒有察覺到有人正在一步步靠近。邁爾斯走到他身邊,小心地把左輪手槍的槍柄放在他手中,並把他的指尖壓在槍的扳機上,那個可憐的傢伙還在喃喃地夢囈著,兩條腿還動了一下,邁爾斯抓著他的手,慢慢地抬起來,將槍口指在他的太陽穴上……突然,那個男人被驚醒了,他睜開眼睛與邁爾斯對視,瞬間,他的臉上浮現出無比驚愕的神情。
就在這時,槍響了!
槍聲在屋裡回蕩著,邁爾斯迅速將槍扔下,衝出屋子並隨手帶上了房門。他快速跑向自己的汽車,一上駕駛座,就將手套扯掉丟在副駕駛的位置上,他雙手顫抖著發動了汽車,迅速地消失在無盡的夜色中。
「結束了,一切都結束了!」邁爾斯默默地念叨著,「那個傢伙涉嫌駕車肇事,將面臨著法庭的指控,如今他死了,每個人都會認為他是畏罪自殺,即便有人懷疑,也絕不會想到是我把他幹掉的,因為我壓根兒就不知道他的名字和住址,這一點喬治可以作證。再說,那把左輪手槍也沒有登記註冊,警察根本查不出來。上帝保佑,我總算安全了!」
雖然他在心裡不斷地寬慰著自己,但一路上,他的內心還是非常惶恐和緊張,直到他回到自己的家門口,看到庭院里雜草叢生的草坪時,這才鬆了一口氣。「假如妻子還活著,她一定會命令自己把草坪修剪得整整齊齊,不過,那種日子再也不會有了!」邁爾斯心裡想。
他將車停在車庫裡,把那副手套往夾克的口袋裡一塞,便開門進了屋子,一股灰塵的刺鼻氣味撲面而來,再也不像以前那樣洋溢著檸檬的香味了。邁爾斯看著一片狼藉的房間,心想:「今後再也聽不見妻子的指使了——『這是放椅子的地方,那是放鞋子的地方……』」
他越想越開心,走進卧室,脫下身上的衣服隨手丟在床邊的一堆雜物中,換上了一件很久沒有洗的睡衣,然後他又轉身走到廚房,在冰箱里找到一罐啤酒,啟開罐口猛喝了一大口,隨著冰涼的啤酒下肚,他的頭腦也清爽了許多。「要是妻子還活著,是絕不允許家裡有任何酒精飲料的,現在總算自由了!」
他一邊喝著啤酒,一邊朝卧室走,心裡想:「一切都在計劃之中,只是有一點令人遺憾,早知道花錢雇來的那個窩囊廢這麼不濟事,我還不如親自殺死她,免得現在還麻煩我自己再動一次手。」
拳擊高手
天色漸漸黑了下來,我經營的拳擊俱樂部也要關門了,當我正要鎖上大門的時候,一個身材魁梧的陌生人朝我走了過來。
他渾身上下一襲黑色——黑色的帽子、黑色的西裝、黑色的皮鞋,手裡還拎著一個黑色的手提袋,甚至連他的眼睛也是黑的。
「聽說你牽頭組織拳擊比賽?」陌生人問。
我點點頭說:「是的,我給好幾位拳擊手當經紀人。」
我從事經紀人這個行當已經有好多年了,雖然我手裡有幾位拳擊好手,但他們還算不上頂尖高手,其中最優秀的要算是斯通,他曾經獲得過輕量級第十的名次,也曾上過一次拳擊雜誌的封面,但後來,他連續四次被納諾擊敗,我便離開了他。
「你找我有何貴幹?」我問。
「我想請你做我的經紀人,」那個陌生人說,「我想進入拳擊界發展。」
我上下打量著他,從體形上看,他的確具備成為拳擊手的基本條件——估計體重超過八十六公斤,身高一米八五。但他的競技狀態似乎不佳,不僅臉色蒼白,皮膚和肌肉鬆弛,而且年齡也肯定不小了。
「你今年多大了?」我問。
他面部肌肉抽動了一下,反問道:「拳擊手的最佳年齡是多少?」
「先生,根據本州的法律,任何四十歲以下的人都可以參加拳擊比賽。」我回答說。
「噢,我三十歲。」他說,「我有身份證。」
「嘿,老兄,」我微微一笑說,「在拳擊圈兒里,三十歲的年紀是拳擊手的巔峰,過了三十歲就要走下坡路了,而你三十歲才入行……」
他眨了眨眼睛,不服氣地說:「可是,我絕對比一般的拳擊手要強壯,不信你看看!」說著,就要伸出胳膊來給我看。
我笑著說:「詩人曾經說過:你十歲得到神力,因為你心地純潔?」
他似乎並沒有聽出我話中的嘲諷意味,還一本正經地點了點頭,說:「真讓你說對了,我十歲的時候就獲得了超越同齡人的力量。我想把這種力量用在正大光明的競技上,而不是用來幹壞事。」
說完,他把手提袋放下,走到體育室牆角的杠鈴架邊,一隻手輕輕一提,便提起了一副杠鈴,緊接著,他又像玩兒童玩具一樣,耍起了杠鈴。
那個杠鈴究竟有多重,我不太清楚,但我記得,就在兩小時前,溫尼在舉那個杠鈴時累得氣喘吁吁。要知道,溫尼是練舉重出身的,他現在還是個重量級拳擊手呢!
那個陌生人的天生神力讓我感到驚訝,但畢竟我這兒是拳擊俱樂部,而不是舉重俱樂部,於是我對他說:「你的力氣果然很大,要不,我介紹你去本地的舉重俱樂部吧?」
「不行!舉重賺不到錢,我現在需要很多錢!」他嘆著氣說,「以前我從不缺錢,可現在卻幾乎身無分文,我急切需要賺錢!」
聽他這麼說,我又仔細地打量了他一下,只見他身上的西裝雖然有點兒臟,而且還皺巴巴的,但卻是一件價值不菲的名牌西裝。「或許他說的是實情,他一度曾很富有。」我心中暗想。
「最近我一直在關注體育報道,我知道,拳擊是一項很容易賺大錢的競技項目,所以我決定投身這個圈子,賺幾年錢。」他說,「你瞧,我都已經作好準備了,我用最後的一點兒錢買了短褲和鞋子,但我還沒有手套,你可以借我一副。」
我揚起眉毛,笑著說:「你的意思是……現在就想和人比試一下?」
「對!」
我轉身看看俱樂部里,會員們幾乎都走光了,只有一個叫鮑比的小夥子還在對著沙袋練習。鮑比是很有拳擊天賦的年輕人,他訓練刻苦,技術水平提高得也很快。到現在為止,他已經贏過六場比賽,其中三場將對方擊昏,三場被裁判判勝。當然,他恐怕一輩子都很難達到頂尖高手的程度,但作為一個業餘拳手來說,已經是綽綽有餘了。
「對!就讓鮑比和他過過招兒,然後趕緊將他打發走,我也好早點兒上床休息。」其實,我的床就是辦公室的一張摺疊床。
「鮑比,你過來!」我招呼著,「這位先生想和你比試一下。」
「好的。」鮑比同意了。
於是我請那位陌生人也去更衣,不一會兒,他就穿著拳擊短褲和運動鞋走出來了。我借給他一副拳擊手套,讓他和鮑比走上拳台。
我敲響了比賽開始的銅鑼,然後不緊不慢地從煙盒裡取出一支雪茄,劃了一根火柴準備點煙。鮑比按照他慣用的套路,迅速接近那個陌生人,然後猛地一記右拳,接著一記左勾拳,誰知這兩下凌厲的攻擊竟被對方輕易地閃過,鮑比還沒來得及轉換成防守姿勢,便被對方一記速度極快的左勾拳打倒在地,昏了過去。
這居然是發生在開賽短短五秒鐘內的事!我划著的火柴還沒來得及點燃雪茄。我急忙丟下雪茄和火柴,爬進場中查看鮑比的傷勢,還好只是被打昏了,沒有大礙。
俗話說,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我在拳擊界混了這麼多年,明白陌生人那一記又快又準的左勾拳的確是技術含量頗高的一次進攻。我急忙看了看俱樂部,想再叫個人來和陌生人試試,可這兒已經沒有其他會員了,我只好聳聳肩說:「先生,你的左拳真棒,只是不知道你的右拳如何?」
「實際上,我更擅長用右拳進攻。」
聽了這話,我不禁倒抽一口冷氣。過了片刻,我又說:「你在進攻方面完全是一流水準,不過,你的抗擊打能力怎麼樣呢?」
他微微一笑,對我說:「如果你想知道,請打我一拳試試?」
「那你可要小心哦!可別怪我出手太重。」說完,我把鮑比右手上的手套脫下來,戴在自己手上。早在三十年前,在我拳擊生涯的巔峰時期,我的右拳是極其有威力的,雖說現在不比當年,但力量也不小。我鉚足了勁兒,沖著他的下巴就是一拳!
「啊!」我疼得大叫了一聲,向後跳開了。我感覺我的拳頭好像打在岩石上一樣,而那位陌生人卻好像沒事人兒一樣,微笑著站在原地。我急忙脫下手套查看自己的手,還好,沒有受傷。這時,鮑比也醒過來了,他艱難地從地上爬起來,還要和陌生人再打一局。我知道鮑比絕非是陌生人的對手,便對他說:「今晚不打了,鮑比,下次再打吧!」我讓陌生人先去淋浴,然後再到我的辦公室來。
「先生,怎麼稱呼你?」我問陌生人。
「我叫加里。」他的口音聽起來像是外國人。
「那以後我就叫你加里,你叫我華倫好了。」我說。
我又點燃了一支雪茄,慢悠悠地說:「加里,我可以讓你走進拳擊界,也能讓你獲得成功,如願地賺到大錢,但我們首先得簽一份合同,確立我們的合作關係。我們明天一早就去律師那裡怎麼樣?」
加里顯得有些不安,他搖著頭說:「不行,明天白天我不能去。事實上,只要是白天我都無法外出。」
「為什麼不行?」我皺了皺眉頭,疑惑地問。
「我有畏光症,只要被強烈的陽光照射,我渾身就會又疼又癢,而且沒力氣。所以,即使我打比賽,也必須安排在晚上進行。」
「原來是這樣!這好辦,」我說,「現在拳擊比賽沒有在白天舉行的,都是在晚上。不過,畏光症這事兒你先隱瞞一段時間,尤其是不能讓衛生局知道,這種病不會傳染吧?」
「不會的。」加里笑著說。他笑的時候,嘴的兩側露出了一對虎牙,看起來非常怪異。現在我終於明白他為什麼總是習慣抿著嘴了。
「對了,華倫,你……可以先預支一點兒錢給我嗎?」加里吞吞吐吐地問。
要是換了其他剛認識的人向我借錢,我會立刻讓他滾到一邊去,但眼前的這個加里卻不同,他前途無量,我覺得可以借錢給他,順便收買人心。於是我說:「沒問題,加里,你沒錢吃飯了嗎?」
「不,是沒錢交房租了。今天早上我的房東說,如果我再拖欠租金,就要把我掃地出門。」
第二天上午十一點,納什給我打電話,說起周六晚上麥加洛和伯克比賽的事。
納什和我一樣,也是位拳擊經紀人。麥加洛是納什手下最優秀的重量級拳手,他年紀輕、速度快,在納什的精心培養下,正在向一流拳手的隊伍邁進。
「華倫,周六麥加洛和伯克的比賽出了點兒問題,伯克突然病了,不能上場,不知道你手上有沒有人能代替伯克出場?」
我了解伯克的戰績,他贏過十八場,連續輸過十場,在他輸的這十場比賽中,有六場是被擊昏的,這意味著伯克最近的狀態正在走下坡路,因此,我必須也找一個類似的拳擊手推薦給納什。在我的俱樂部里,當然也有從一線退役的拳擊手可供選擇,但我又一想,為什麼不讓加里去試試呢?也許一場正式的比賽是檢驗加里成色的最好機會。
於是,我在電話里對納什說:「現在我手邊還沒有合適的人選,不過,昨天晚上我這裡來了一個新人,名叫加里。」
「加里?怎麼沒聽說過這個人啊,他的戰績如何?」
「他剛從國外來,我也沒有他的戰績記錄。」
「那麼,他的拳打得怎麼樣?」納什小心翼翼地問。
「他出左拳的速度極快,但他右拳怎麼樣,我不知道。」
納什似乎對加里產生了點兒興趣,又問:「那你覺得這個人的實力怎麼樣?」
「昨天晚上他來找我,告訴我他已經一無所有,想憑打拳來賺錢。」我對納什說,「依據我的判斷,他是個很有潛力的選手,至少在三十五歲之前,他一定會成為一流的拳擊手。」
「好吧!但願加里能夠在麥加洛手下撐兩個回合,我可不想要不堪一擊的。」納什在電話里笑著說。
「納什,我無法向你保證什麼,不過,我很看好加里。」
第二天傍晚,加里又來俱樂部找我,我帶著他去見律師,然後我們簽訂了合同,約好每場比賽我抽取門票的百分之十。
周六那天,比賽就要開始了,我送給加里一件黑色的長袍,因為那是他最喜歡的顏色,然後我就帶著他步入賽場。由於麥加洛是當地人,又擁有很多粉絲,所以那天來觀戰的大部分觀眾也都是沖著他來的。我和加里在拳台的這一端作好了出戰的準備。
這時,開賽的鑼聲響起來了。麥加洛從他的那一端走到拳台中央,一邊走還一邊在胸口上畫著十字。加里見麥加洛這樣做,突然變得面色蒼白、驚恐萬狀,我以為他是被麥加洛的氣勢給鎮住了,就趕緊給他打氣說:「加里,別緊張,你只能硬著頭皮上了,閉著眼睛打吧!」加里點點頭,深吸了一口氣,轉身向拳台中央跑去。他站好姿勢,兩眼盯著麥加洛,猛然出了一記左拳,狠狠地擊中麥加洛的下巴,結果麥加洛轟然倒地。全場的觀眾幾乎都驚呆了,連裁判也目瞪口呆,甚至忘記了數數,因為這場比賽開賽僅九秒鐘,麥加洛就被加里擊倒。
觀眾席上發出了一陣陣噓聲,這並不是因為麥加洛落敗,而是因為比賽的速度太快了,他們花了錢卻沒看到精彩的比賽。
我和加里剛剛返回更衣室,就見納什已經怒氣沖沖地等在那兒了,他狠狠地瞪著加里,然後把我拉到一邊質問說:「華倫,你這是在坑我!」
我趕緊解釋說:「納什,我發誓,我絕沒想到會出現這種結果!」
「不行,必須讓我的麥加洛扳回一局,我們再比賽一場!」
「再比一場?」我捻著下巴上的鬍子,緩緩地說,「再比一場倒是可以,不過,門票的百分之六十要歸我們。」
「百分之六十?你這簡直是搶劫!」納什氣得差點兒跳了起來,可他轉念一想,麥加洛敗北是他戰績上的污點,必須儘快洗刷掉。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我們決定各得門票的一半。
兩天後的一個晚上,我關上拳擊俱樂部的門,回到辦公室,加里正坐在電視機前興緻勃勃地看吸血鬼電影,見我進去,他就趕快切換了頻道。
「加里,我不喜歡吸血鬼電影,那太不合邏輯了!」我說。
「為什麼?」
「這種電影經常會描述一個吸血鬼四處吸血,被它吸過血的人也都變成了吸血鬼,而那些吸血鬼再分頭去吸血……如果照此邏輯,要不了多久,地球上的人類都會變成吸血鬼,它們將無血可吸,最後都必然餓死,不是嗎?」
加里露出他那對尖尖的虎牙,笑著說:「華倫,可是吸血鬼也不傻呀!他們會控制自己的吸血量,在這個人身上吸一點兒,在那個人身上吸一點兒,被吸血的人除了會有點兒輕微的疲倦感之外,是不會變成吸血鬼的。」
我點頭對加里的看法表示同意,並調低電視的音量,然後言歸正傳,和他談起比賽的事。
「加里,我知道,憑你的實力在幾秒鐘內放倒麥加洛易如反掌,但你要清楚,拳擊不僅是一種比賽,也是一種表演,觀眾花了錢,肯定不希望只看二十秒鐘的比賽,我們必須多打一會兒,讓觀眾們也心滿意足,這樣他們下回才肯再花錢來看。所以,當你下次再對戰麥加洛時,你必須多和他纏鬥一會兒,一直到第五回合再把他打倒。」
加里困惑地看著我,似乎還不太明白。我點著一支煙,繼續向他解釋說:「如果你太厲害的話,以後誰還敢和你打?如果以後沒人和你打,你怎麼賺一大筆錢呢?」我用錢做例子來開導他,加里一下子就開了竅,他答應下次再與麥加洛比賽時,手下稍微留點兒情。
在我們等待與麥加洛重新比賽的那幾個星期里,加里根本就沒參加任何訓練,我對他也不加干涉,因為我對他的拳技很有信心。不過令人費解的是,加里從不告訴我他住在哪裡,也不告訴我他的電話,我猜他可能是自尊心較強,不想讓我看到他簡陋的住處。總之,他每隔一兩天就會到俱樂部來,跟我聊上幾句。
加里和麥加洛的第二次比賽終於又開始了。這次加里按照我說的,在拳擊台上和麥加洛你來我往,打得很熱鬧,打到第五個回合時,加里看時機已到,便一拳擊倒了麥加洛。這下加里名聲大振,一下子擁有了許多粉絲。在那以後的日子裡,我們又簽了很多場比賽。
為了不讓比賽顯得一邊倒,我跟加里商量,讓他在每場都故意被對方擊倒兩三次,造成加里只是個進攻犀利的選手,但防守不行的假象,這樣一來,每個拳擊經紀人都會認為自己的拳擊手也能有擊倒加里的機會。
在隨後的一年裡,加里參加過七場正式比賽,每場都完勝對手。後來,加里的名聲越來越大,其他州的拳擊手也前來挑戰他。有了加里這棵搖錢樹,我們都賺了許多錢。但是後來,我發現加里好像有心事,經常一個人沉默地坐著,我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他卻搖搖頭不肯說。
加里出名了,也吸引了許多女孩子的目光,紛紛約他出去玩,據我所知,加里對待她們一直非常規矩,從未有過非分之想。
我們贏了第十場比賽后,一天早晨,我正在辦公室數錢時,突然聽見了敲門聲。開門一看,外面站著一位女人,她中等個頭,相貌一般,看上去並沒有什麼特殊之處。
「請問,怎麼才能找到加里先生?」她問。
「我也沒有他的聯繫方式,」我說,「他只是偶爾來這裡,我甚至不知道他住哪兒。」
她怔住了,然後向我吐露了實情:「兩個星期前,我開車去另外一個州看望姑媽。在返回的路上,由於天黑路滑,我的車輪陷進了溝里,我費了好大勁兒也無法把汽車弄出來,我又累又餓,最後迷迷糊糊地在車裡睡著了。那天我做了個怪夢,夢見一個男人幫助了我。而夢醒之後,真的發現我的汽車窗外有一個身材高大的男人,正低頭看著我。他很熱情地幫助了我,用他自己的車把我送到一個公用電話亭,我打電話給父親,請父親派人來接我……」當這位女子說話時,我注意到她的喉部有兩個紅色的小包,好像被蚊蟲叮咬過一樣。
她繼續說:「他幫助了我之後就離開了,連姓名也沒有留下。但這幾天,他的影子一直在我眼前晃動……」說到這裡,那位女子的臉紅了,「昨天晚上,我看電視里的體育新聞時,才知道他叫加里,是本地有名的拳擊手,於是我就找到你這兒來,想向他親自道謝……」
「好的,那他下次來的時候,我代為轉達吧。」
她仍站在那裡不肯走,突然,她好像想起了什麼,說:「加里那天把錢包掉在了現場,裡面有一千元,拖車司機拾到后交給了我。」
我心想:「這年月,像這種好心的拖車司機不多了啊!」我對那女子說:「我可以替你把一千元轉交給加里。」
她尷尬地笑了笑,說:「真是不巧,今天走得匆忙,我忘記把加里的錢包帶出來。我叫黛芬,還是給你留下我的地址和聯繫方式吧,請你轉告加里,讓他直接找我來取。」
第二天,加里來到俱樂部,我把黛芬的事告訴他,並把她的地址和聯繫方式也給了他。
加里感到很奇怪,他說:「我並沒有丟錢包呀,甚至我從來都不用錢包。」
我笑著說:「看來這位黛芬小姐不惜花一千元的代價認識你。加里,你那天真的幫助過她嗎?」
「呃,的確……我發現她在車中睡著了,就開車送她去了公用電話亭。」
「你有汽車?」
「是的,上個星期才買的,在城市裡有輛汽車方便些。」
「什麼牌的汽車?」
「1974年的大眾汽車,是二手車,發動機還行,但車身比較破舊。噢,我想起來了,那位叫黛芬的小姐開的是林肯豪華型。」
「別羨慕人家,加里,我們的事業蒸蒸日上,很快你也能買得起那種豪華車。」
在接下來的兩場比賽中,我們又完勝了對手。這兩場比賽引起了電視台的關注,他們還對比賽進行了直播。我以為加里會很開心,可他仍然悶悶不樂。
有天晚上,加里突然來辦公室找我,說:「華倫,告訴你個好消息,我要結婚了!」
我感到很驚訝,不過轉念又一想,這沒什麼可奇怪的,很多拳擊手到了三十歲左右都邁進了婚姻的殿堂。於是我就問他:「跟誰結婚啊?」
「黛芬。」
「黛……芬?」我想了半天才反應過來,「你說的是那天來的女人?」
他點了點頭。
「你沒搞錯吧?加里,現在你成為眾多女孩子追捧的偶像,怎麼會選擇黛芬呢?她看上去可是很一般哪。」
「我看中了她的氣質。」
「加里,開什麼玩笑,黛芬的氣質也很平庸,」我笑著說,「哦,對了,你該不會是看上她的錢了吧?」
加里的臉紅了,小聲說:「當然……經濟實力也是一個因素。」
「可是,加里,你的前途一片光明,很快你就會擁有很多錢,多得數不過來!」
「華倫,你不知道我最近的壓力有多大,很多親朋好友得知我進入拳擊界后,都紛紛來信指責我,說我這樣的家世背景,不應該為了錢而比賽,」加里低著頭囁嚅地說,「我也考慮了很久,我想我應該退出拳壇了,否則就是在玷污我的貴族血統。」
「貴族?」我詫異極了,「難道,你是皇室成員?」
「從某種程度上講,算是吧!」他嘆了口氣,「我的親戚們為了讓我退出拳壇,已經開始為我捐款,可我怎麼有顏面接受他們的錢呢?」
「難道,為了錢和那個女子結婚,你就有顏面嗎?」我表情嚴肅地詰問他。
「華倫,聽我把話講完,」他說,「和黛芬結婚,我在收穫金錢的同時,好歹也能收穫愛情。」
我們爭論了半天,最後,我希望他回去好好考慮一下,他答應了。
一個星期過去了,他杳無音信,我簡直急壞了。
一天晚上十點半左右,鮑比突然來到我的辦公室,交給我一封信。我一看那信封,就預感到事情不妙,拆開一看,果然是加里寫的。
親愛的華倫:
我經過仔細的考慮,最後還是決定退出拳壇。我很抱歉,辜負了你對我的一片厚望!我相信你說的,如果我繼續在拳壇發展,我能賺到數百萬元,但是,我還是要離開了。祝你好運。最後,我也向你保證,我會給你回報,絕不讓你兩手空空。
加里
信的最後一句話令我困惑不已,要用什麼回報我?難道信封里有支票?我抖抖信封,什麼也沒有。這話是什麼意思呢?
我望著眼前的鮑比,他卻沖我笑著說:「打我一拳!」
我盯著他,只見鮑比的脖子上有兩個好像被蚊蟲叮咬過的小紅點,他的嘴裡也長出了兩個虎牙——竟然和加里的一模一樣!
「打我一拳試試!」他再次說。
也許我不應該打他,但我心情實在太鬱悶了,加里走了,我的搖錢樹也倒了,我要發泄,於是我猛地朝鮑比的下巴打了過去!
只聽「咔嚓」一聲,我的手腕骨折了。
當醫生為我打夾板時,我卻笑了。
因為我這才明白,加里臨走前把他的能力傳給了鮑比,那是他對我最後的回報。
男人的書
晚飯後,戴維把立體聲音響開到了最大音量,在他那間位於十樓公寓的小房子里,充滿了流行音樂那動感十足的聲音。伴隨著音樂聲,他又脫掉鞋子,舒舒服服地躺在沙發上看書。
有些經歷能改變一個人的一生。當戴維翻開《從艱難走向勝利》這本書的扉頁時,他深信,這本書也將改變他的一生。還不到五分鐘,他就被書中的精妙論述所吸引,以至於對震耳欲聾的音樂充耳不聞。
在《從艱難走向勝利》這本書的封皮上寫著這樣一句話:這是一本男人必讀的書,更是有事業心男人的人生指南。書的作者詹姆斯是一位傑出的房地產經紀人,他白手起家,憑藉自己的努力,最終走向了成功。戴維認真地閱讀著,他希望從詹姆斯的書中獲得成功的秘訣。
突然,門口傳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打斷了他的思緒,他非常不情願地將書放在桌子上,走過去開門一看,原來是住在隔壁的明克斯。明克斯與他年紀相仿,今年三十六歲,只是個子稍矮一些。
「你的音響,假如……假如你把音量放低一些,我將感激不盡。因為,現在已經很晚了,我明天還要上班……」明克斯藍色的眼睛里流露出沮喪的神情,吞吞吐吐地說。
「好吧!」戴維不客氣地甩出一句,隨後「砰」的一聲關上了房門。
戴維不想和鄰居爭吵,但他心裡很討厭明克斯,因為明克斯總是抱怨他的音響聲太大了。
戴維朝他的立體聲音響走過去,正要伸手調低音量,突然一轉念:「明克斯算老幾?憑什麼要聽他的?我在自己的房間里聽音樂,誰也無權干涉!」
想到這裡,戴維又躺回到沙發上,重新拿起了書。現在該看第三章——《從脅迫到勝利——徐徐灌入恐懼的藝術》了。戴維有滋有味地朗讀起來,嗓門兒甚至超過了音響。
明克斯再沒有上門打擾。
戴維心裡很高興,他覺得,在自己強硬態度的脅迫下,那個多事的明克斯也只能忍氣吞聲,這是多麼好的例子啊!戴維不禁對詹姆斯的書信心大增。
又讀了一段時間,戴維終於讀累了,於是他合上書,關上音響,躺到了床上。但他的思維並沒有停止,還在回顧剛才讀過的內容。他認為《從艱難到勝利》不僅是一本好書,而且這本書對於他而言,是來得恰到好處!因為他所在的公司最近要在東南區成立新的分公司,公司上層準備從他和另一個名叫韋爾的人中間選出一位擔任分公司經理,他覺得自己正好可以從這本書中學到一些職場制勝的竅門。
第二天早晨,在公司的電梯里,戴維遇到了韋爾,「早晨好!」韋爾像往常一樣友好地和戴維打招呼。但戴維卻把頭一偏,沒有搭腔,他心中暗想:「要用冷漠來打擊韋爾!」
電梯門開了,兩人走出電梯。戴維偷眼觀察了一下韋爾的臉,只見韋爾的臉上帶有一種迷惘的神情,他想:「這正好符合詹姆斯書上說的,那種表情是『敵人遭到打擊后,失去平衡的第一個標誌』。」
到了吃中午飯的時候,戴維來到韋爾經常吃飯的餐廳,他在走過韋爾的桌邊時,漫不經心地朝他揮了揮手,算是打招呼。然後,他又故作瀟洒地走到消費更昂貴的雅座,故意找一個能讓韋爾看見的座位坐下。戴維向侍者要了一杯馬提尼,他一邊小口啜飲著,一邊假裝焦急地看著手錶,好像在等什麼重要客人。他清楚,韋爾下午一點三十分有個會議,一會兒就會離開餐廳,他打算等韋爾離開餐廳后,再溜回到廉價的座位上,點一份三明治來吃。
戴維正在盤算著,韋爾卻從椅子上站起來,友好地朝他走過來,他則假裝沒看見,還是繼續喝著杯中的馬提尼酒。
「戴維,」韋爾面帶微笑地說,「你在等人嗎?」
「是的,等一位朋友。」
「嘿,今天早晨我向你打招呼,可你沒理睬我,該不會是對我有什麼誤會吧?」
「沒有,韋爾,當時我正在考慮事,所以沒聽見。」戴維解釋說。
這時,戴維突然想到《從艱難到勝利》一書中提到,當對手站著和你交流的時候,你決不可以坐著,必須也站起來,以便在氣勢上壓倒對方。於是戴維也端著飲料,站著和韋爾說話。
他們聊了一會兒,韋爾告辭了。戴維也跟著向外走。
「你不等朋友了嗎?」韋爾問道。
「他有事,不能來了,再說已經過了約定的時間。」戴維說著,便和韋爾一同走出餐廳。
戴維故意把車停在韋爾的汽車旁邊,他的車是新車,而且剛打過蠟,看起來光可鑒人。他故作深沉地鑽進嶄新的汽車,猛踩油門,飛快地駛離停車場,將韋爾遠遠地甩在了後面。他心中暗自高興——認為自己又讓韋爾受到一次「沉重的」打擊。
傍晚時分,戴維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到了家。由於一整天的工作壓力,他的心情也非常惡劣,剛走到家門口,正好碰見明克斯從隔壁走出來,明克斯正扣著皺巴巴西裝外套的紐扣,沖他點點頭,便急匆匆地向電梯走去。
「明克斯!」戴維在背後輕輕地叫了一聲,等明克斯轉過身,他卻故意不理不睬地徑直走進自己的公寓,然後「砰」的一聲關上門。戴維為自己剛才的惡作劇感到開心不已,他的心情也舒暢了些。
吃完晚飯,戴維繼續躺在沙發上閱讀《從艱難到勝利》的第三章。這一章指出,某些類型的人有時候很難被打垮,要多費些工夫對付他們。「這說的不就是韋爾這樣的頑固傢伙嘛?」戴維心想,「看來要對韋爾展開一場持久戰了。」
正當他饒有興味地沉浸在書中時,隔壁傳來了鄰居明克斯返回住處的聲音。他把書放下,打開了音響,而且開得很大,頓時震耳欲聾的音樂聲再次充斥了整個房間。
「正好用明克斯這種無用的傢伙來練練手,驗證書上所說的技巧是否靈驗。」戴維心裡想,「韋爾是個敏感、沉默的人,比明克斯也強不到哪去,只要有足夠的時間和耐心,也一樣能夠被打垮。」
第二天,公司經理羅蒂先生讓戴維到韋爾辦公室去,經理要與他們二人開個會,討論一下有關設立雙層貨櫃的可行性。戴維清楚,這次是他和韋爾一次真刀真槍的比試,誰的建議被經理採納,誰就有可能成為東南區的分公司經理。戴維心想:「正好可以藉此機會進一步驗證一下《從艱難到勝利》第三章的技巧。」
戴維提前半個小時來到韋爾的辦公室,和韋爾一起等待羅蒂先生的到來。
韋爾熱情地請戴維坐下,可他卻冷冷地拒絕了,反而裝作漫不經意地在辦公室踱來踱去,只是偶爾瞄一眼坐在椅子上的韋爾。
韋爾對戴維的失禮不以為然,他主動與戴維交換著關於設立雙層貨櫃的看法:「戴維,我們應該試製成本低,效果好的新式貨櫃。」
「哦,我倒是有幾個好辦法。」戴維小聲地自言自語道,雖然他的聲音非常輕,但韋爾還是聽到了,韋爾和藹而好奇地問:「什麼辦法?說出來聽聽?」
「說出來聽聽?我有那麼傻嗎?」戴維心中不禁升起一股無名怒火,他心想,「我的點子怎麼可能與你分享呢?」
這時,羅蒂經理走進了韋爾的辦公室,戴維和韋爾都站起來向經理打招呼。戴維對經理很恭敬,他微笑著點頭,努力使自己顯得不過於謙卑。因為書中介紹過,在與上司打交道的過程中,要表現出一種平等的態度。
羅蒂經理也笑著朝他們點點頭,然後讓他們坐下來。羅蒂經理說:「公司需要的是一種成本低廉、質量上乘的新式貨櫃,今天找你們來,是想聽聽你們的看法……」
在羅蒂經理說話時,戴維兩眼一直傲慢地盯著韋爾,這讓韋爾漸漸地顯得有點兒不自然了,臉上流露出一種迷惑的神情。戴維見此情形,心裡暗暗得意。
羅蒂經理突然停住了講話,問道:「戴維,你在聽嗎?」
正在溜號的戴維被經理的問話嚇得打了個冷戰,「當然在聽,經理!」他急忙說道。
「那你說說看,我剛才說的是什麼?」羅蒂經理不滿地問。
這下戴維傻眼了,他剛才根本沒有專心聽羅蒂經理的講話,結果他被問得啞口無言。這時,韋爾露出了微笑——至少他似乎在微笑。
最後,羅蒂經理將戴維責備了一番,並要求他和韋爾回去仔細思考貨架的製作方案,一個星期之後提交報告。
戴維悶了一肚子氣,悻悻地回到了家。他今天受到了經理的責備,而且還是在韋爾面前,這讓他覺得臉上很無光。那天晚上,他不得不把工作帶回家做。
晚上的大部分時間,戴維都在研究著如何用一堆紙板來搭建貨架的模型。他沒有讀書,而是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紙板的厚度、波狀紙板的樣式、立體的尺寸和壓力等因素上,最後他終於想出了一個好點子,解決了貨架的負重問題。戴維打量著自己做出來的貨架模型,心想:「按照工程學原理,這是可行的。」
最後,戴維累壞了,他打開音響,然後一頭倒在沙發上。他心裡想:「該死的韋爾,今天就是因為你,才害得我被經理責備!」
這時,門外又傳來一陣敲門聲,「一定是明克斯,不管他!」戴維翻了個身,繼續琢磨他的辦公室戰爭。
大約過了十分鐘,戴維家的電話鈴響了起來,他假裝沒聽見,繼續躺在沙發上。當電話第六次響起時,他不能再裝聾作啞了,就罵罵咧咧地從沙發上起來,拿起話筒。電話聽筒中傳來明克斯那畏怯的聲音,戴維不禁心生厭惡。
「戴維先生,你家的音樂聲太大了,我剛才敲你家的門,你沒有開。求求你,把音樂放小點兒吧,我現在筋疲力盡,我要睡覺……我們全家人都被吵得睡不著,我弟弟因此還生病住院了……」明克斯膽怯的聲音反倒讓戴維來了精神,「看來詹姆斯的這套理論在明克斯身上起作用了,現在他怕了自己,哈哈!」戴維想。
「你弟弟住院與我有什麼關係?有誰能證明是被我的音樂吵的?」戴維大聲說。
「我沒有責怪你的意思,我只是請你……」
「好吧,好吧,我把音響聲調小點兒就是了!」戴維應付著,然後把電話掛斷了。
戴維重新回到沙發上躺下,他根本沒有把音量關小,而是任由它繼續大聲地響著——這是書上第七章介紹的「欲擒故縱」的技巧。戴維斷定,明克斯沒有膽量報警。
戴維真的有點兒困了,他躺在沙發上睡著了。
大約在凌晨四點鐘,戴維醒了,他發現音樂仍在播放著,心想那盤磁帶一定翻來覆去地播放了幾十遍。
這一夜,明克斯沒有再打來電話,即使他打來電話,熟睡中的戴維也聽不見。
第二天一早,戴維走出家門,來到電梯口,碰巧明克斯也在這裡等電梯。明斯克看起來氣色非常差,眼泡浮腫、臉色蒼白、嘴唇乾裂,他似乎有意在迴避戴維,而戴維卻示威般地死死地盯著他。戴維知道明克斯不敢把自己怎麼樣,他認為,像明克斯和韋爾這種人只知道幻想。《從艱難到勝利》的第八章說:「世界屬於那些無畏的、有進取心的人。」戴維認為自己就屬於那種人。
在戴維的眼裡,明克斯只不過是一個有趣的實驗品,而自己真正要對付的是韋爾,因為韋爾目前還沒有被自己學來的招數所擊潰。
很快,一個星期就過去了。在經理要求提交報告的前一天晚上,戴維趁同事們都下班之後,用一張塑料卡片撬開了韋爾辦公室的門鎖。他倒要看看韋爾究竟拿出了什麼樣的解決方案——這是那本書的第五章所說的「合理的偵查」。戴維拿著小手電筒,像個間諜一樣在韋爾的抽屜里翻找,最後,他在中間的抽屜里找到了韋爾擬好的工作報告。
借著手電筒的微光,戴維迅速地閱讀了一遍韋爾的報告,他不禁大為驚嘆——韋爾提出的製作貨架的方案比自己的方案更完美,不但製作方法簡單,還大大節約了費用。「如果韋爾的報告交上去,那東南區分公司經理的位置就非他莫屬啊!」戴維暗暗地想。他猶豫了一下,拿出鋼筆,在韋爾的報告上偷偷塗改了一些數字,然後又將報告放回原位,最後他輕輕地帶上了門,沒有留下一絲痕迹。
那天晚上,戴維非常高興地回到家。為了慶祝,他決定去一家高檔餐廳用餐,於是他洗了個澡,換上一身休閑裝,便離開了家。
臨走前,他打開音響,放大音量——這也是他慣用的招數,是為了震懾竊賊,讓他們以為屋內有人。
第二天,羅蒂經理告訴戴維,任命他為東南區的分公司經理。「太好了!看來這本書果然靈驗!」戴維心中暗喜。韋爾雖然落選了,但他並沒有流露出失望。戴維認為,人生中總要做一些不擇手段的事,只有我這樣的人才能爬上去,像韋爾這種弱者將註定被自己踩在腳下。
戴維平時很少喝酒,但那天晚上,他卻獨自一人去了家附近的一個餐廳,點了一桌子美酒佳肴,為的是犒勞犒勞自己。午夜時分,當他搖搖晃晃地走出餐廳時,才發覺自己實在是喝多了。
當他一腳深一腳淺地踏進家門時,腳下傳來了咯吱咯吱的聲音,他低頭一看,地上全是碎玻璃,再仔細一瞧,發現家中的那個昂貴的立體聲音響不知被什麼人砸了個稀巴爛,各種音樂錄音帶也被砸碎,並亂扔了一地,還有那個進口的唱片機,也成了一堆廢銅爛鐵……
戴維被眼前的這一幕驚呆了。
「這是我的唯一選擇!」黑暗的房間里,突然響起了一個男人的聲音。
戴維嚇了一跳,急忙去按電燈開關,只見他的鄰居明克斯正端坐在沙發上,面帶歉意地看著自己。
「我本不應這樣做,」明克斯說,「我討厭暴力……但是,我的家族有人格分裂症的遺傳病史,大部分的時候,我是安靜的、懦弱的、平和的,可是,當病症發作起來……我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
明克斯說這話的時候,他的面部肌肉僵直,表情古怪,彷彿變了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