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福爾摩斯全集(三)》(6)

第一百零六章《福爾摩斯全集(三)》(6)

[90]傑瑞·尼爾·威廉姆森在《尤其是你的眼睛》一文中把這個場景作為福爾摩斯全集遠視的證據。他認為這裡有福爾摩斯全集是神秘「遠視眼」的證據:他能夠看清軍士手上的刺青,但是沒有華生的幫忙他讀不了信上的文字。不過,正如醫學博士理查德·L.沃特在《看這裡,福爾摩斯全集!》一文中標記的那樣,正典中關於福爾摩斯全集的視力有很多矛盾的情況。比如,福爾摩斯全集能毫不費力地閱讀一本「小型棕色書卷」(詳見後文註釋150),那上面的文字顯然是小號印刷體。特雷弗·H.哈爾在《逝去的福爾摩斯全集》一文中推斷出福爾摩斯全集因為吸煙嚴重而患上弱視,甚至面臨完全失明的危險。萬特醫生的推測則比較有趣,他認為福爾摩斯全集一隻眼睛近視,一隻眼睛遠視,而且他還為這種情況發明了一個新詞「屈光參差」。

[91]懸疑作家小約翰·巴爾在《貝克街的早期生活》中指出,葛萊森的這句話和萊斯特雷德後來的那個問題「你怎麼認為,先生?」都說明福爾摩斯全集在蘇格蘭場已經有別於「普通市民」。在巴爾看來,通過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全集的引薦,夏洛克·福爾摩斯全集成了一名英國政府的密探,「很可能充當過英王信使這類職務,從事獨立機密的工作。英王信使負責親手遞送機密文件,地位獨特,可以去大英帝國的任何地方,擁有特權。"R.K.萊維特提出了相反的觀點,他在《福爾摩斯全集的收入》中認為,蘇格蘭場警官私下雇請了福爾摩斯全集,目的是為了增加其專業聲譽。

[92]這句話的意思是「保持現場一切事物不變」,即在原來的位置。

[93]儘管葛雷格森在五個案子中曾經出場:《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希臘譯員》《威斯特里亞寓所》和《紅圈會》,《血字的研究》是他唯一一個完全參與的。

[94]這是正典中唯一一次兩位蘇格蘭場探長偵辦同一樁案子。蓋文·布里德提出這樣的疑問,既然二人不合為何還要合作調查呢?他推測,可能兩位探長是為了向大洋對岸的同胞示好,顯示他們有能力偵破來自俄亥俄州克里夫蘭市的美國人伊諾克·J.德雷伯被殺案。華生從未提到過葛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的警銜。伯納德·戴維斯認為二人當時僅僅是偵查巡官,這種說法大大降低了他們的存在價值。

[95]根據威廉·S.巴林-古爾德的判斷,離貝克街最近的出租馬車招呼點位於多塞特街街角,僅一個路口遠。

[96]小約翰·巴爾指出過,福爾摩斯全集是「英王信使」(見註釋92),他對功勞無所謂的態度只是為了掩護自己的官方身份。巴爾認為,「福爾摩斯全集肯定不是歷史上第一位否認自己真實職業身份的秘密特工人員」。

[97]那些由提琴製造家安東尼奧·斯特萊迪瓦利(約1644-1737)製作於義大利克雷莫納作坊中的小提琴,長期以來因為出色的設計和純粹的音質而飽受好評。1666年,當斯特萊迪瓦利師從尼科洛·阿馬蒂時,他開始在阿馬蒂原來的琴樣上進行改進,並在琴身刻上製造者的名字和年份(不過僅憑一個標記未必能證明琴的真偽)。斯特萊迪瓦利最好的作品都出現在1700年後,那時他生產的樂器都以現代小提琴的設計和品評作為標準。在約翰·米德·福克納《失落的斯特萊迪瓦利》(1895)一文中,有一段描述與此相符,一把斯特萊迪瓦利出現在一個舊櫥櫃里,它是「亮紅色的,漆色光澤柔滑,琴頸部分比普通小提琴稍長,渦卷形裝飾肆意奔放」。在斯特萊迪瓦利1100件小提琴、大提琴、豎琴、吉他、曼陀林琴和中提琴作品中,大約有650件倖存至今。約瑟夫·納吉瓦里教授是一位研究斯特萊迪瓦利的專家,他在《科學美國人》的一篇文章中把「斯特萊迪瓦利琴的聲音」稱為「非常生動,聲音飄忽不定,不時顫動,像燭光般閃閃爍爍」。也有人不相信斯特萊迪瓦利能生產出如此極致音色的琴,有人認為他造琴的高山雲杉木有著特殊的密度,也有人推測他對木製進行了特殊加工來影響音色。當然,還有人相信,除了材質的原因,這位小提琴製造家利用幾何學原理設計了琴身。福爾摩斯全集本人就擁有一把罕見的斯特萊迪瓦利小提琴,《硬紙盒子》中,他告訴華生自己是如何「狂喜地花了五十五個先令就從托特納姆宮廷路的一個猶太掮客手裡買下這把至少值五百個畿尼的小提琴」。

[98]16至17世紀,小提琴製作家族阿馬蒂家族居住在義大利克雷蒙納,這一家族的創始人安德烈·阿馬蒂(1520-1578)開創了「克雷蒙納派」,他所制提琴的平面和外觀設計經過不斷改進后就產生了完美的斯特萊迪瓦利小提琴,為現代小提琴提供了基礎式樣。安德烈·阿馬蒂的孫子尼科洛·阿馬蒂也許是這一家族中最著名的小提琴製造家,他的學徒安德烈·瓜爾內里(1626-1698)同樣是一名傑出的手工藝人,經尼科洛·阿馬蒂製造的小提琴優雅精緻、音色美妙,代表了阿馬蒂家族的最高水準。尼科洛的兒子吉羅拉摩(1649-1740)繼續經營著家族產業,但他製造的小提琴的質量卻不及父輩和祖輩。另一些製作斯特萊迪瓦利小提琴的製造家們在克雷蒙納派的基礎上開始向現代小提琴潮流靠攏,琴身變得更加輕薄,能產生更大的共振效果,制琴的木質厚度、拋光類型和其他細節同樣有所改變。但是根據《英國百科全書》(第九版)中的詳細描述,最終「大部分小提琴,無論製造者的優劣,都是斯特萊迪瓦利小提琴的複製品」。蓋·沃拉克在《福爾摩斯全集和音樂》一文中提到,福爾摩斯全集忘了提及克雷蒙納第三大小提琴製造家族:瓜爾內里家族。沃拉克推測,「可能福爾摩斯全集為了更詳細記述斯特萊迪瓦利小提琴,故意避免了其他家族的知識(他早先告訴過華生那番『無用理論佔據有用空間』的說法)」。

[99]這一理論在正典中一再重複。《波西米亞醜聞》中福爾摩斯全集幾乎給出了最明確的定義,並又在其他案件中有類似表述。《威斯特里亞寓所》:「我還沒有掌握全部事實,不過我不認為有任何不可克服的困難。然而,就憑面前這些材料來爭論,那是錯誤的。你自己已經不知不覺地在擺弄材料,自圓其說了。」《硬紙盒子》:「我們接觸這個案子的時候,心中完全無數。這往往是一個有利條件。」《吸血鬼》:「我是作出了一些假設,有待時間或新的資料去一一駁倒它們。這是一個壞習慣……」《賴蓋特之謎》:「我決心不持任何偏見,而按照事實給我指引的方向走。「《格蘭其莊園》:「如果我沒把事情看成理所當然,沒有被編造的事實攪亂我的思想,如果我這時再去察看一切,是不是會得到更多的實證呢?我相信一定會的。」《第二塊血跡》:「事情還沒有發生便得出看法,這樣做是極大的錯誤。"T.S.布萊克尼認為,「對這一主題的大量引述顯示,福爾摩斯全集非常不贊成在證據不足的時候進行推論。然而,他自己的做法卻與這種理論恰恰相反。《四簽名》中,他誤斷了奧羅拉的藏身之地;《失蹤的中衛》中,他又錯誤地把萊斯利·阿姆斯特朗醫生當成了惡棍。福爾摩斯全集必須改變他的理論了,他對《黃面人》這個案子的判斷是完全錯誤的。」

[100]勞瑞斯頓花園街3號到底在哪裡呢?(三條線索:勞瑞斯頓花園,斯威德姆上弄,薩克森科堡廣場)H.W.貝爾和邁克爾·哈里森都認為布瑞克斯頓路上有一排四幢房子距離人行道有一定的距離。貝爾提到,「其實並沒有其他地方有這種阻隔道路的四幢排房」,他在布瑞克斯頓路上定位了314-320號的四幢房子,完全符合華生的描述,「既然華生特別提到』3號』,勞瑞斯頓花園街3號可能就是318號,作為伊諾克·J.德雷伯死亡現場的第三幢樓房」。邁克爾·哈里森與貝爾的結論相似,不過他認為那幢在布瑞克斯頓路的房子並不是臨街的,他選擇了位於152-160號的五幢符合華生描述的樓房。伯納德·戴維斯在《起源書》中做了一些擴展分析,不同意上述二人的看法。華生下文描述說有條過道,左右各有一門,戴維斯推斷,因此房子應該是雙面臨街的,兩個方向都有門。布瑞克斯頓路318號(貝爾的選擇)恰恰相反,是一幢單面臨街的半獨立房屋。而哈里森選擇的房屋不僅單面臨街,還缺少了前面的花園。戴維斯定位了布瑞克斯頓路329-335號的一組房屋,在路的東邊,維拉路和聖約翰路之間。後文附有一張這一地區1962年的照片。科林·普雷斯蒂奇在《南倫敦歷險記》中給出了完全不同的推論,他認為這幢房子靠近白鹿酒館(見後文註釋133)。白鹿酒館在拉夫堡大學路和利爾福路之間,在普雷斯蒂奇看來,「這片米亞特地區最有可能是那幢房子的所在地」,他推斷,勞瑞斯頓花園街3號是納奇布爾路北面的一幢房子,從白鹿酒館直通荷林酒館。這一章的章節名有些奇特,取自《比頓家族》一書,在後來的書籍版本中,這裡的花園表示籠統的概念。

[101]馴養的水牛在亞洲和美洲非常普遍,而在英國很罕見。根據威廉·S.巴林-古爾德和克里斯托弗·莫利對這種表達方式的推斷(《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又出現了這一辭彙),這是表明福爾摩斯全集1881年之前曾經在美國呆過的重要證據。莫利在《福爾摩斯全集是美國人嗎?》中指出,正典中不少地方提到福爾摩斯全集喜歡美國和美國人,比如《最後致意》中他偽裝成一名愛爾蘭裔美國人,《失蹤的中衛》中透露出他對英國學生熟悉的英式橄欖球知之甚少,《貴族單身漢案》中福爾摩斯全集說:「結交一個美國人,總是令人愉快的。」美國總統富蘭克林·德萊諾·羅斯福也認為福爾摩斯全集是美國人,他甚至把這一論斷寫成文字寄給了貝克街小分隊(他是這一組織的榮譽會員),後來這些信件被刊登在《貝克街軼事:富蘭克林·德萊諾·羅斯福關於福爾摩斯全集的信件》(1945)一文中,由埃德加·W.史密斯編輯。總統先生在1944年12月18日的信件中表示:「經過進一步研究,我傾向於改變自己先前對福爾摩斯全集棄兒身世的推斷。事實上他出生於美國,由父親或養父在黑社會環境中撫養長大,因此他對美國罪犯的那一套伎倆了如指掌。小時候他就強烈希望能做點有男子漢氣概的事情。因為在美國已經為人所知,所以福爾摩斯全集選擇到英國大幹一場。但是他屬於美國,而不是英國。我覺得對福爾摩斯全集的這一深入研究將會給後世帶來重大意義。」

[102]隨著對這幢房屋位置的進一步研究,歐文·達德利·愛德華茲把這些細節稱為「好線索」,他推斷警探們一定乘坐了公共交通工具到達當地警局,他們在那兒查訪完當地民眾後步行來到了勞瑞斯頓花園街3號。

[103]D.S.弗利茲蘭德在一封寫給《貝克街日報》的信件中指出,這裡的「offices」是指「房子的一部分,或者是附屬的小間,其用途和家庭日常生活有關。既然是和廚房相連,那有可能是食品儲藏室、碗碟儲藏室、酒窖、洗衣房,諸如此類。」

[104]這種現代化的說法顯然是19世紀才開始的。約翰·卡姆登·霍頓在《俚語詞典》(1865)中將菜鳥定義為「任何年輕、年幼、微不足道的新人,例如,『她才不是菜鳥』,老僕人說道。這一辭彙的其他特定涵義不詳。」

[105]烏德勒支,荷蘭中部的城市,在阿姆斯特丹的東南偏南方向,1713年至1714年,這座城市成了許多和平條約的簽訂地點。通過「烏德勒支協約」,法國和西班牙在許多歐洲勢力的幫助下,結束了西班牙繼承權之戰(1701-1713)。福爾摩斯全集對烏德勒支自然環境的興趣遠遠大過它的政治地位,烏德勒支是養育蜜蜂的中心省市,那兒附近的費南達爾有一個蜜蜂市場。令人驚奇的是,兩百多年來,烏德勒支都是詹森主義的總部,這一羅馬天主教運動由神學家康尼里斯·詹森(1585-1638)建立。詹森教徒聲稱他們是聖奧古斯丁的教眾,在許多神學信仰上與耶穌相悖。詹森教派和福爾摩斯全集提到的「范·詹森」之間並沒有已知的聯繫。「詹森」(荷蘭語,相當於英語中的約翰遜)在荷蘭實際上是一個相當常見的名字。

[106]《聖經·舊約·傳道書》第一章:「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福爾摩斯全集在這裡的哲學引用顯然與他對犯罪歷史動機的研究有實際聯繫。《紅髮會》中福爾摩斯全集說:「一般說來,當我聽到一些稍微能夠說明事情經過的情節時,我總是用幾千個我能想得起來的其他類似案件來引導我自己。」

[107]17世紀的鐘錶製造盛世一直延續到了20世紀,保羅·菲利普·巴羅是這一王國的創建者,他的公司早期製造的鐘錶都留有「巴羅,倫敦」的標記。1840年後,這家公司改名為巴羅德公司,這一名字沿用至1849年。丘吉爾和E.C.歐文·達德利·愛德華茲都認為,擁有這樣一塊顯赫的金錶,它的主人一定是個「自甘墮落、肆意揮霍」的人。

[108]以維多利亞女王丈夫艾爾伯特王子命名的錶鏈。艾爾伯特錶鏈常常被人認為是頑固和自負的象徵,不是很受歡迎但卻在男性社交圈建立了自己獨特的風格。《紅髮會》中的傑貝茲·威爾遜以及《身份案》中的霍斯默·安吉爾(瑪麗·薩瑟蘭的前任未婚夫)也佩戴這種錶鏈,這兩個人看起來剛好符合伊諾克·J·德雷伯所謂「庸俗浮誇」的評價。

[109]共濟會是一個秘密社團,其源起可追溯至聖殿騎士、羅馬皇帝、法老、所羅門王、所羅門聖殿,甚至是巴別塔和諾亞方舟時代。英國的共濟會始建於公元926年,儘管現代共濟會從十八世紀才開始興起。根據D.A.雷德蒙在《共濟會和摩門教徒》中的陳述,《血字的研究》時期,美國共濟會成員和摩門教徒之間有明顯的仇視現象。雷德蒙引用了《堪薩斯州至誠共濟會總部會刊,第29次年度交流》(恩波里亞,1885)中對共濟會的描述,「在這片蠻荒的領土上,如果想要前行就必須制定法則,播撒信任,驅散摩門教的陰影,根除時下頑固、愚昧、粗鄙的暴政。」雷德蒙推斷,德雷伯把寫下的章程作為「一種掩飾,利用這種威望向真正渴望加入共濟會的人提供一道入口」。《紅髮會》中的傑貝茲·威爾遜、《諾伍德的建築師》中的約翰·赫克托·麥克法蘭以及《退休的顏料商》中福爾摩斯全集「最討厭的對手」巴克偵探都是共濟會成員。小塞西爾·A.萊德在《共濟會研究》中指出,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也都是共濟會成員。阿瑟·柯南·道爾本人於1887年加入共濟會分支機構,萊德推測,他就是在那裡遇見華生的,這次相遇直接影響了《血字的研究》的出版。

[110]喬萬尼·薄伽丘(1313-1375),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詩人、學者,他最著名的作品《十日談》記錄了一百個由三男七女講述的故事。1348年,這十個人到佛羅倫薩郊外山上的別墅里躲避瘟疫,除了唱歌跳舞之外,大家決定每人每天講一個故事來渡過酷熱的日子,在每一天的終結時,講故事的人會唱一首歌為舞蹈伴奏。薄伽丘筆下的場景都與中產階級的生活有關,關注人性的極致和道德觀念。他筆下的人物在面對不幸經歷時,通常選擇接受自己行為的後果。這部作品與大多數中世紀文學著作都截然不同,它更傾向於從神學的角度解釋和回應人類生活的複雜性。一方面,薄伽丘的作品被讚譽為義大利散文的首要典範;另一方面,它們卻由於涉及男歡女愛的內容被當作維多利亞時代「低俗」故事的起源。比如,一些維多利亞時代的版本省略了第三天的第十個故事,「阿里貝克把魔鬼重新帶回地獄」,這一不雅的故事使得幾十年來,在美國康斯托克發行這本書的副本都是違法的。歐文·達德利·愛德華茲認為德雷伯使用的版本是1884年由喬治·勞特利奇世代出版公司發行的,其中有亨利·莫利的序言《莫利的多樣圖書館》。

[111]更確切的說,美國交易所位於濱河路9號,其中帶有一個滿是美國新聞刊物的閱讀室。

[112]詹姆斯·蒙哥馬利在《一篇精彩的海洋故事》中為蓋恩輪船公司打出了好幾條廣告:「一頁紙上寫著『優質食物儲備充足,由專業廚師料理』,另一頁則是『請注意,蓋恩公司25年來從未失去過任何一位英國、威爾士、蘇格蘭或愛爾蘭的乘客』」。也許,來自美國克利夫蘭的德雷伯先生覺得這樣的安全記錄廣告對美國人同樣有效。

[113]詹姆斯·科爾在《福爾摩斯全集無所事事的巧合事件》中認為福爾摩斯全集在離開房間前忽視了對罪案現場的檢查,不過他也將此歸結於常年在「扶手椅」上斷案的偵探缺乏臨場經驗。如果萊斯特雷德沒有記錄自己的發現,科爾推測,那福爾摩斯全集還會去檢查發生罪案的房間嗎?

[114]J.N.威廉姆森在《福爾摩斯全集的探案集》中統計,正典中有十六篇小說提到過福爾摩斯全集使用放大鏡。邁克爾·哈里森在《福爾摩斯全集的世界》一文中提出疑問,為何福爾摩斯全集年紀輕輕(不到30歲)就需要看什麼都拿著一個放大鏡?如果「有一大片牆紙垂了下來,露出一塊粗糙的黃色粗灰牆」,那麼「RACHE」這幾個用鮮血寫成的字母肯定不會是小字體。哈里森認為福爾摩斯全集使用的那種「老年人在公共圖書館里讀報用的高倍放大鏡」證明他過早成了一個老花眼患者(隨著年齡老去開始看不清近物)。關於福爾摩斯全集視力的其他理論,參見上文註釋90.

[115]威廉·S.巴林-古爾德認為福爾摩斯全集這句話語出托馬斯·卡萊爾的《普魯士腓特烈大帝史》:「天才……卓越的能力首先就是要吃苦耐勞。」但是,早先福爾摩斯全集顯然「很天真地詢問過卡萊爾的身份和功績」,他這裡對這位歷史學家的引言似乎說明他早先的無知是假裝的。

[116]倫敦並沒有肯寧頓公園,該公園實際位於肯寧頓公園路和坎伯韋爾新路的交叉路口,屬朗伯斯區。奧德利大院是真實存在的,但是距離肯寧頓非常遠。伯納德·戴維斯認為「奧德利大院」應該是是奧爾頓路,這個名字是1893年由奧爾頓路和格羅夫大院合併而成的。

[117]根據凱爾文·瓊斯的《福爾摩斯全集的罪案記錄》,道爾的正典里提到過65位被害人,57位罪犯。

[118]原文中為提魯其拉巴利雪茄,這是一座印度南部城市,靠近提魯其拉巴利大區,特產有雪茄、平頭雪茄,是印度最重要的雪茄產地。

[119]馬的左右兩側靠近騎手的蹄子稱為「前蹄」。

[120]傑伊·芬利·克里斯特質疑福爾摩斯全集在這裡的推論是否真的有用,他認為這些結論沒有一個和罪案有關。

[121]Parthianshot,帕提亞人是古代波斯帝國的一族,以騎手和射手著稱。帕提亞的騎兵精於射箭,在戰場上退卻或假裝退卻的時候,往往回身放箭殺傷敵人。這種退卻時放的回馬箭,就叫做「partingshot」(臨別一箭)或「Parthianshot」(帕提亞人之箭),往往引伸為「臨別時講的一句餘味無窮的話」。

[122]H.W.貝爾認為,布瑞克斯頓路318號就是「勞瑞斯頓花園3號」(見註釋100),為了支持這種觀點,他指出1896年時,距離那幢樓大約60碼(54米)處有一家郵局,那裡可以發電報。

[123]華生說福爾摩斯全集:「只要有地方打電報,從來不曾見他寫過信。」(《魔鬼之足》)雖然1876年電話宣告誕生,但是十九世紀末發電報仍然是一種很受歡迎的方式,可以快速傳遞個人之間的消息。1837年,物理學家威廉·庫克和查爾斯·惠斯通在英國獲取第一個電子發報專利,這一裝置使用電池、銅質電線和磁針發出消息。同年,倫敦建造了第一台實用的電報機,其作用是使得各鐵路車站之間能夠發送簡單的緊急信號。與此同時,塞繆爾·莫爾斯在美國發明了自己的電報機和字母密碼(他的第一封電報是1844年通過華盛頓和巴爾的摩之間的電線傳輸發出的,內容是「上帝創造了何等奇迹!」)。莫爾斯電報機最終成為了世界上使用最普遍的電報機。1845年發生的陶威爾謀殺案成為一個重要推手,使得公眾將電報作為一種有效的通訊方式。陶威爾因為在溫莎附近謀殺了一名女子而被通緝,有人看到他在斯勞的火車站乘上一輛開往倫敦帕丁頓車站的火車,便宜把寫有他相貌特徵的電報提交給倫敦警方,一下車就將其逮捕了。在他被判刑並執行死刑之後,電報被稱為「絞死陶威爾的電線」(羅伯特·N.布羅迪在《發一封電報,當一回好人:正典中的電報》一文中如此描述)。到1869年,英國縱橫著80000英里電報線。得益於廉價的郵政體系,從1885年1915年,一般電報的費用是6便士,內容不超過十二個單詞,超過部分每詞收取二分之一便士。1903年,福爾摩斯全集發給華生一份電報,一如既往地簡潔明了:「若有時間請立即前來——若無時間也必須來。」(《爬行人》)

[124]「什麼也比不上第一手的證據,其實,對這個案子我早就胸有成竹了,可是咱們還是應該把要查明的情況弄清楚」,福爾摩斯全集的這句話違背了他先前那些證據優先的言論,看起來,他企圖在第一個共同參與的案子里,給新室友留下深刻的印象。

[125]在《福爾摩斯全集的探案策略》(1902)一文中,J.B.馬坎茲對福爾摩斯全集的步長理論有著一些不同的觀點,「一個人走路的步長不能算是一種絕對的特質,這取決於很多因素,比如走路方式、路面狀況等。非常高大的人可能走小碎步,反之亦然。我們經常發現,人們的上下半身比例有著非常大的差異」。

[126]原文中「sere」常用來形容乾枯的植物,「sereandyellow」直譯為枯萎、發黃,令人想起晚秋凋零的樹木,也可以理解為衰老的人。莎士比亞筆下的麥克白在第五幕第三場悲嘆的場景中說道,「我已經活得夠長久了;我的生命已經日就枯萎,像一片凋謝的黃葉」。根據威廉·S.巴林-古爾德在《貝克街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一書中提出的說法,福爾摩斯全集經常引用莎士比亞的名句事出有因,他在大學畢業之後曾經在舞台上出演過一段時間莎劇,還去美國進行了巡迴演出。

[127]福爾摩斯全集對煙草的研究論文應該寫於1881年,與《血字的研究》一案同期。馬德琳·B.斯特恩指出,這篇論文一定受到了義大利人加埃塔諾·加索日亞著作的影響,他於1882年出版的專著《多種煙草的燃燒》中對各種煙草進行了詳細研究。直到1889年,華生才在《四簽名》中提到了福爾摩斯全集論文的標題:《論各種煙灰的辨認——140種雪茄煙、紙煙、煙斗絲的煙灰,附彩色的插圖說明各種煙灰的區別》。此案期間,福爾摩斯全集表示,法國偵探福朗斯瓦·勒·維亞爾正在把他的幾篇短作譯成法文,可能就包括這篇論文。華爾特·克林菲爾特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作品》一文認為這篇文章是正典中唯一一篇提到超過一次的論文(在《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也提到過)。克林菲爾特寫道,「顯然,福爾摩斯全集對這篇文章很是自豪,也許他認為這是他最重要的研究,為科學推理的細節提供了依據。」美國費城的一位煙草專家曾就這一問題寫信給阿瑟·柯南·道爾,問他是否有這份論文的副本,這件事令柯南·道爾啞然失笑。

[128]1951年,《福爾摩斯全集:阿比屋倫敦貝克街展覽目錄,1951年5月至9月》中,編者提到,要想區分各種不同的煙灰「幾乎不可能的」。但是雷蒙德·J.麥高萬在《一個化學家眼中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關於煙草的專論》一文反駁說,無論香煙還是雪茄,福爾摩斯全集使用的可能是化學分析方法來分辨煙草的種類。麥高萬指出,煙灰的來源不同,則其中氯化錳和氧化鎂的含量也不同,這兩種物質的多少決定了煙灰顏色的深淺。不過,他也提到,淺藍到深藍的顏色變化只有在顯微鏡下才可觀察到。儘管麥高萬的說法可能證實了福爾摩斯全集的理論,但這篇論文中「煙灰品牌」的說法更像是大偵探誇大了自己的能力又簡化了推理技術,藉此讓華生對他印象深刻。

[129]威廉·S.巴林-古爾德譏諷地說道,「讓我們把華生這話記下來,他剛說完自己糊塗,就一連串提出了七個恰到好處的問題」。

[130]社會黨,這一概念在工業革命期間(1750-1850)由遭遇社會和經濟不公的工廠工人們提出,社會主義在英國的推進遠遠不及德國。十九世紀末,歷史學家A.N.威爾遜把英國的社會主義稱為「小眾言論」,因為隨著維多利亞時代後期中產階級的增長,他們有能力進行自我改善,但並無意於此。在威爾遜看來,社會主義是個「名字有趣的過時外國理論」。不過拋開這些大眾態勢,英國確實還存在著一些社會主義組織者,他們受到卡爾·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共產黨宣言》的思潮影響,致力於直言對抗貧窮勞工的工作條件和資本主義制度。1881年,亨利·海德門(1842-1921)領導組建的英國民主聯盟是其中之一,在威爾遜看來,海德門這個人非常古怪,「從來不肯丟下他的絲質禮帽、長禮服和銀柄手杖」,他對馬克思自作主張的拜訪是「一種極大的打擾」。著名藝術家、設計師及詩人威廉·莫里斯於1883年加入英國民主聯盟,1884年從中分離並成立了社會主義聯盟。在1887年11月3日發生的血腥星期日示威遊行中,莫里斯是其中的關鍵人物。那天,將近一萬名遊行者要求釋放愛爾蘭民族主義者威廉·奧布萊恩議員,莫里斯和著名演說家安妮·貝森特也共同參與,從各地趕來的遊行人群相聚到特拉法加廣場,近兩千名警察和四百名士兵到場。威爾遜引用《泰晤士報》的評論道,「那些警察整頓裝束徒步前來,在人群中毫無分別地攻擊一氣,導致了遊行隊伍的完全失序。我親眼目睹了幾樁頭部或臉部被警察襲擊受傷的實例,傷者血流如注,壯觀的場面令人噁心作嘔」。這一事件造成3人死亡、200人受傷。血腥星期日的混亂並不能代表社會主義運動的全部,事實上,1880年的基督教社會主義運動令這種社會主義精神得到了復甦,這場運動根據托馬斯·卡萊爾和塞繆爾·柯爾律治的理論,把宗教和反對資本主義結合到了一起。但是,血腥星期日毫無疑問增加了人們對社會主義和其信仰理論的消極看法。克里斯托弗·莫利認為,「有時,在有其他信仰的大眾眼裡,社會黨人就是一群相信能夠用暴力反抗公民不公平待遇的人」。羅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新天方夜譚:野心家》(1885)包含了一系列諷刺故事,講述了一位無能的投彈手被捲入愛爾蘭獨立運動,書中為因社交和暴力產生的廣泛聯繫繪製了插畫。社會主義思想吸引了很多自由思考的獨立人群。華生醫生的同事阿瑟·柯南·道爾則陷進了唯靈論,這是另一場自由思考者的活動,與社會主義思想有所交集,其中包括了空想社會主義的創建者,大慈善家羅伯特·歐文以及見神論者貝森特。儘管柯南·道爾具有改良主義的興趣(比如,他支持離婚法律改革聯盟),但他從來不曾熱衷於某一政治黨派。在早期朴茨茅斯大學的學習生涯中,柯南·道爾加入了自由統一黨派,1905年,當他開始支持議會後,又成了保守統一黨的一員。在那次競選活動中,他寫信給一家報社,「我注意到你們上個月29日的一篇報道,其中的觀點令人驚訝,在那位社會主義論者看來,地方自治論者應當代表自己個人出席演講。我總認為,這次競選不該是保守黨、激進黨和社會黨人的角逐,而應該是一場屬於那些致力於促進英國貿易條件、不求個人利益的競爭者的角逐,我希望報道中的觀點能更加增進這一事實。任何次於國家利益或偏離這一主題的目標都應該為此讓路。」柯南·道爾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寫就的旅行札記《戰線紀事》(1916)中說道,「我對社會主義一直沒什麼興趣,但是如果為了這些飽受戰爭折磨、為國獻身的人們能寬減稅務,我明天就能變成一個社會黨人」。

[131]查爾斯·阿勒爵士(1819-1895),英國鋼琴家、指揮家。他出生於德國,在德國達姆施塔特和法國巴黎學習音樂,與肖邦(1810-1849,波蘭作曲家,鋼琴家)、李斯特(1811-1886,匈牙利鋼琴家、作曲家)、柏遼茲(1803-1869,法國作曲家)交往甚密。後來阿勒全家定居英國曼徹斯特,並且從事音樂演出活動,最早是在家中,從1861年開始在倫敦聖詹姆斯音樂廳演出。音樂會名為「流行音樂會」,廣受大眾歡迎,這對貝多芬鋼琴奏鳴曲的推廣有重要影響作用。1858年,他在曼徹斯特組建了阿勒管弦樂隊,他去世之後這隻樂隊仍然存在。因為其對音樂的突出貢獻,維多利亞女王於1888年敕封他為爵士。

[132]威廉敏娜·諾爾曼-內魯達(1839-1911),一般稱為威爾瑪·內魯達,哈雷的妻子,捷克小提琴家。她是當時最偉大的女性小提琴演奏家,被稱為「女中帕格尼尼」。其父約瑟夫·內魯達是風琴演奏家,第一任丈夫是瑞典指揮家兼作曲家路德維格·諾爾曼。1888年,諾爾曼去世三年之後,她嫁給哈雷,此前她已經在哈雷的音樂會上演出近二十年。1901年,俄國亞歷山德拉皇后敕封「她皇后小提琴師」的頭銜。保羅·S.克拉克森指出,福爾摩斯全集對諾爾曼-內魯達特別感興趣是因為她也有一把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這把提琴名為恩斯特提琴,之前屬於演奏家海因里希·恩斯特。1874年他去世之後,維多利亞女王的兒子阿爾弗雷德——即愛丁堡公爵——將其贈送給諾爾曼-內魯達。在一些文字版本中,她的名字沒有用連字元「-」隔開。

[133]H.W.貝爾認為,這是老白馬酒館,在布瑞克斯頓路郵局往前不遠(詳見上文註解)。不過科林·普雷斯蒂奇在1957年指出,在拉夫堡路和李福德路交匯處有一個白鹿酒館(那兒是他定義勞瑞斯頓花園的所在地,見上文註解)。他認為,「雖然這家酒館自1938年才在該處開業,不過此前這兒也有一家同名的小酒館,在1930年開始拆毀重建」。

[134]與亨瑞埃塔街(見下一註解)和奧德利大院不同,「荷蘭樹林區」是真實存在的地址,那兒距離布瑞克斯頓路東面兩條街,在肯辛頓公園南面。

[135]卡文迪許廣場和考文特園附近都有一條亨瑞埃塔街。但是這兩條街都位於泰晤士河北岸,距離布瑞克斯頓路很遠。因此,這是一處虛構地名。

[136]原文為afourofginhot,指售價為四便士的杜松子酒,摻有熱水和檸檬。

[137]警察(或者盜賊)經常使用這種「提燈」,它是一種可隨身攜帶的裝置,一般燒煤氣或者煤油,有一塊可滑動護罩,轉動即可將燈變暗,而無需熄滅燈。提燈是手電筒和閃光信號燈的前身。

[138]羅伯特·S.摩根認為福爾摩斯全集偽裝成德雷伯或者殺人犯也不是沒有可能,他確實可以通過偽裝成馬匹來獲得這些事實依據。「我們知道福爾摩斯全集是一位偽裝高手」,摩根在《簡單案件的焦點,威金斯,昨晚我們一起看見的那匹馬是誰》一文中提到,「如果福爾摩斯全集想要把自己偽裝成一匹馬,他一定可以做到」。

[139]愛德華茲認為這裡唱的是美國愛國主義歌曲《萬歲,美國!》和《星條旗永不落》,蘭斯的這段回憶更讓福爾摩斯全集確信殺人犯是美國人。克倫·默多克則推測這首歌是美國內戰歌曲《愛爾蘭軍隊的帕特墨菲》,因為這首歌的每一句歌詞都以「美國璀璨的國旗」押韻,很容易被錯記成「美國的星條旗」或者其他句子。

[140]詹姆斯·艾博特·麥克尼爾·惠斯特(1834-1903)是一位有爭議的豪放派美國畫家,在有人批評他早期的作品《白衣女人》(1862)就像一首「白色交響曲」后,他把這幅畫的名稱改成了《白色交響曲一號:白衣女孩》,而且此後經常用音樂形式和顏色作為作品名。他最著名的作品包括《綠色和金色的夜曲》(1874)和為母親繪製的肖像《灰色和黑色的編曲一號:藝術家的母親》(1871-1872)。惠斯特繪製的另一副《灰色和黑色的編曲一號》(1873)是托馬斯·卡萊爾的肖像,他為西塞利·亞力克山大小姐繪製的肖像被稱作《灰色和綠色的和聲》(1873)。惠斯特經常出現在公眾視線中,福爾摩斯全集對同時代藝術家的喜愛與他後文中對「現代比利時大師」作品(見《巴斯科維爾獵犬》註釋78)的欣賞完全相符,出於對一位小提琴家的喜愛,他想必也非常熟悉惠斯特晚期的作品《黑色編曲:巴勃羅·薩拉薩蒂先生的肖像》。這是華生第一次正式把福爾摩斯全集的形象化作自己筆下的文字,他的基調定得非常高,莫利認為可以稱作是「下意識的優雅」。

[141]肖邦從未譜寫過小提琴獨奏曲。保羅·S.克拉克森遍尋當時諾爾曼-奈茹妲的演出記錄,認為可能是指1880年6月4日哈雷音樂會上諾爾曼-奈茹妲的演出,劇目是肖邦第62號夜曲E大調第二首以及第60號船歌升F大調。當晚諾爾曼-奈茹妲還演奏了她最喜愛的韓德爾(1685-1759,生於德國的英國作曲家)的D大調奏鳴曲。克拉克森認為福爾摩斯全集或者華生將韓德爾的六首小提琴奏鳴曲錯誤地歸為肖邦的作品。克拉克森的說法非常有趣,但關於這個問題,還有更多不同的意見。正如朱利安·伍爾夫在《那是肖邦的什麼短曲?》所述,「為了弄清這件事,人們作了許多研究,出版了大量報章」。伍爾夫個人認為,福爾摩斯全集說的不是「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萊(Tra-la-la-lira-lira-lay)"。華生弄錯了福爾摩斯全集的意思,其實他說的是「Tirralirra」,語出丁尼生(1809-1892)的詩《夏洛特女郎》:「岸上的本人,河裡的倒影,/一起映進那水晶的明鏡;/岸上傳來了啦啦(Tirralirra)的歌聲,/唱的人是朗斯洛特。」帕特里克·德拉曾對伍爾夫這種怯懦的觀點不屑一顧。以下是其他一些對福爾摩斯全集真實所指的推測:1)F小調夜曲(F小調15號鋼琴夜曲),典出蓋·沃拉克《福爾摩斯全集和音樂》,他認為這有「顯而易見的證據」,儘管沃拉克承認這一作品很難稱之為「短曲」。他還指出,如果不是福爾摩斯全集引用錯誤,華生在這裡省略了一個「la」。2)E大調練習曲,作品10(E大調3號鋼琴練習曲,作品10),典出廣受歡迎的貝克街小分隊成員、男高音歌唱家詹姆斯·蒙哥馬利《貝克街中的肖邦》一文。經過一番「徹底研究」,蒙哥馬利認為這首樂曲是肖邦唯一符合福爾摩斯全集全部節拍的作品。3)E小調圓舞曲,作品14(遺作)。歐內斯特·布魯姆菲爾德·澤斯雷在《Tra-la-la-liralira-lay》報上表示,他在1929年布羅尼斯拉夫·休伯曼的維也納獨奏會上聽過這一編曲的版本,他當時認出了這一旋律。4)降E小調4號瑪祖卡舞曲,作品6.音樂博士埃里克·H.迪曼在一封寫給《福爾摩斯全集日報》編輯的信中提到,澤斯雷的觀點有誤。他認為E小調更適合弦樂演奏者演奏,而且他選擇的樂曲非常短小簡潔,完全適合福爾摩斯全集的節奏(不像沃拉克選擇的樂曲那麼複雜)。5)A小調11號練習曲,作品15.威妮弗雷德·M.克里斯蒂在《關於那首肖邦樂曲的一些看法》中表示,仔細研究沃拉克和莫哥馬利的觀點后,使用排除法縮小肖邦練習曲的選擇範圍,她只找到了這一種可能。6)C小調四度波蘭舞曲。威廉·史密斯在《那首肖邦的樂曲:幽靈般的存在》中詳細回顧了克里斯蒂的分析,發現了許多疵點。更重要的是,他推斷福爾摩斯全集的引用肯定與樂曲本身的音節相同,不會改變音樂的旋律或重音。而肖邦所有的鋼琴曲都適用這一原則。7)波蘭歌曲,「少女的祈禱」。《紐約時報》樂評人哈羅爾德·C·施恩伯格在一篇刊登於《Trala-la-lira-lira-lay》報的短文中提出,這首樂曲的選擇應當符合福爾摩斯全集高興的心情,因此不可能是小調樂曲。在他看來,他選擇的短曲「是當時最流行的短曲之一,非常適合小提琴重奏,諾爾曼-內魯達的編曲更讓福爾摩斯全集這樣的專業人士為之痴迷」。以上這些還不是全部的觀點列表,另有一些人甚至認為這首短曲根本不是肖邦的作品。這許許多多奇妙的推測恰好證實了「人類的頭腦真是無所不能啊」。

[142]這是查爾斯·羅伯特·達爾文(1809-1882)的理論,他是一位英國著名的生物學家、博物學家。福爾摩斯全集的引用很可能出自《人類的由來》一書(1871)。其中,達爾文寫道(第十九章《人類的第二性徵》):我們既然有一切的理由來認為有音節的語言是人所取得的最晚近、肯定也是最高級的藝術之一,而發為音調和節奏的本能性的才力又既然是在動物系列的基層里便己發展了出來,那末,如果我們承認人的音樂能力是從帶有感情的語言的聲調中發展而來的話,我們將完全違反進化的原理。不,我們必須倒轉過來,而認為演講中的抑場頓挫是從早經發展了的音樂才能之中派生出來的。這樣我們就可以懂得為甚麼音樂、舞蹈、歌曲、詩詞會是如此其十分古老的藝術。甚至我們還可以比此更走進一步……認為音樂的聲調為語言文字的發展提供了基礎的一個方面。

[143]瑪德琳·B.斯坦恩推測,福爾摩斯全集的報紙應該是從貝克街36號的報販詹姆斯·艾里斯·霍金斯那兒買來的。雖然福爾摩斯全集看起來不是某一特定報紙的固定讀者,但他總是隨時能看到《泰晤士報》,這份報紙在七篇不同的案件中都有所提及。在福爾摩斯全集那個時代的倫敦,報紙不是通過郵局遞送,而是通過賣報人和報童分發。後來有許多固定客戶需要按時遞送各種報紙,但是這都是由報販和報童安排的。這一經營方式一直沿用至今。

[144]愛德華茲認為福爾摩斯全集對戒指的推論恰巧忽略了一種可能性,「戒指很有可能是被德雷伯注意到后,故意扔到屍體上的」。

[145]這裡是福爾摩斯全集第一次提及倫敦報紙上「個人廣告欄」的用處。福爾摩斯全集後來在《四簽名》(為了奧羅拉)、《藍寶石案》(為了亨利·貝克)和《海軍協定》(為了約瑟夫·哈里森的駕車人)都刊登過廣告。福爾摩斯全集把這一欄目看作是「好一個呻吟、哭泣和廢話的大合唱!好一堆奇聞怪事的大雜燴!但在一個異乎尋常的學者眼裡,這無異於為他提供了一個最有價值的獵場!」(《紅圈會》)

[146]《斑點帶子案》中福爾摩斯全集與華生對話時具體提及了華生的手槍:「假如你悄悄地把你的左輪手槍揣在口袋裡,我將非常感激。……一把埃利二號是最能解決爭端的工具了。」但是埃利是軍火商的名字而不是武器的名字,埃利二號並不存在。《1951年福爾摩斯全集展覽目錄》的編輯認為,福爾摩斯全集所說的可能是32口徑的威伯利二號,一種可以放在口袋裡的小型手槍,「非常適合與頑固罪犯交手,這是當時最小的但非常實用的武器」。與這一觀點相反,查爾斯·A.梅耶則認為,華生攜帶的並不是威伯利二號,而是一款威伯利-普賴斯左輪手槍,也就是威伯利四號。蓋瑞·詹姆斯在《福爾摩斯全集的槍》一文中也提出不同看法,福爾摩斯全集的槍是威伯利為大都會警察製造的左輪手槍,華生手槍是亞當斯公司的二號手槍,其使用的子彈也稱為「二號」。而但丁·M.托斯在《正典中的武器: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使用的手槍》中則認為華生的軍用手槍是亞當斯三號,便攜手槍則是威伯利警用槍。威廉·巴柳對華生的槍有一個絕妙的解釋,他認為華生只有一把槍,就是威伯利名為「虎頭狗」品牌的手槍(也就解釋了華生和福爾摩斯全集最初見面時提到的虎頭狗)。丹尼爾·P.金也同意華生有多種武器的說法,他支持威廉·S.巴林-古爾德的解釋,認為華生的軍用手槍是一把1872年款,45口徑的亞當斯三號,但是在《斑點帶子案》(1883)時,華生隨身攜帶著一把威伯利民用槍。到了《雷神橋之謎》時,華生換了一把更現代化的武器,他使用了威伯利1898年款的攜帶型內擊錘槍。哈羅德·科傑爾同樣認為華生不止有一把槍,他在《關於正典武器的思考》中認為,中華生的軍用手槍有一把口徑45的小型軍用槍或者亞當斯後膛式左輪槍,威伯利名為「虎頭狗」的那把槍是華生的另一件武器,他在《雷神橋之謎》中用了第三把不確定類型的左輪槍,華生的最後一把手槍是《斑點帶子案》中的「埃利二號」。

[147]一些本身是收藏家的學者確信福爾摩斯全集是一位專業藏書家,他在《空屋》中把自己偽裝成了一位年邁的書商,對字體、舊紙和古籍有著廣博的知識和興趣。瑪德琳·B.斯坦恩根據各種柯南·道爾正典的參考資料,用整整一冊的文字——《福爾摩斯全集:珍本收藏家》——來討論福爾摩斯全集的藏書。雖然福爾摩斯全集這時向華生透露了他眾多藏書中的一本,但是他一定很後悔公開這一信息,他後來除了偶爾提到一兩位作者的名字,就再也沒有暴露過自己的收藏品。和許多藏書家一樣,這樣做是為了避免遇到那些競書者和不惜代價的商販。

[148]DejureinterGentes,拉丁文,指國與國之間的國際法。莫里斯·羅森布魯姆在《正典中的一些拉丁文》一文指出,這本書可能是雨果·格勞秀斯(1583-1645,荷蘭法官、政治家及神學家)的《戰爭與和平法》(1625)的盜版書,這本書被認為是有關國際法的第一部綜合性論著,或者是塞繆爾·馮·普芬多夫(1632-1694,德國法學家,古典自然法學派主要代表之一)的《自然法和萬國公法》(1672)。馬德琳·B.斯特恩則認為這書是英國作家理查德·蘇世(1590-1661)匿名出版的作品,蘇世是英國牛津大學的民法教授,擔任英國海事法院法官,也是議會成員之一,他不僅協助建立了國際法,還致力於用國際法取代先前使用的萬國公法。蘇世關於國際法的作品《萬國法的解釋和一些有關的問題》出版於1650年。但是斯特恩解釋道,福爾摩斯全集所指的這本書在一年後以萊頓的名義出版了,並沒有標註蘇世的名字。她非常詫異,「福爾摩斯全集擁有的版本居然比1650年所謂的首版更早發行,因此具有極大的價值,是法律書籍收藏者非常垂涎的著作之一」。如果華生對書目信息的記載沒錯,那福爾摩斯全集其餘的藏書一定發生過損毀,也許就是在貝克街「三年離別生涯」(《空屋》中有提及)期間的火災里焚毀了。

[149]查理一世(1600-1649),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的國王(1625-1649年在位),1649年1月30日,他被議會中的政敵定為叛國罪,在白廳前被斬首。查理一世和議會長期進行著權利鬥爭,1629年至1640年,他在沒有議會的情況下執政了十一年。他的政敵包括奧利弗·克倫威爾,他們導致了英國的兩次內戰,史稱清教徒革命。查理一世的死亡促成了英國共和聯邦的建立。

[150]根據彼得·博寫給唐納德·雷德蒙的一封信件,菲利普·德克羅伊是荷蘭萊頓的一名印刷工,他在埃爾塞維爾印刷廠(荷蘭著名印刷廠)工作,1645年印製了國際法學創始人格勞秀斯的著作《格勞秀斯全詩集》。

[151]馬德琳·B.斯特恩對此有些譏諷,「福爾摩斯全集好像並不知道這些作品屬於英國牧師威廉·懷特(1604-1678),這個人以筆名『古列姆斯·菲勒瑞斯』撰寫過幾本有趣的拉丁文著作」。

[152]沒有說明是誰的女僕。正典中也沒有提到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在貝克街寓所雇傭了女僕,可能這個女僕是房東太太雇傭的。不過在其後幾篇故事中提到貝克街有個小聽差,《恐怖谷》、《王冠寶石案》、《雷神橋之謎》提到他的名字叫「比利」,有時則不提他的名字,比如《身份案》、《貴族單身漢案》、《肖斯科姆別墅》等。《五個橘核》、《布魯斯-帕廷頓計劃》和《血字的研究》則提到一位女僕。阿爾弗雷德·H.邁爾斯在自己編輯的《家務大全》(1897)中提到,「一位普通僕人的職責就是一些日常工作」,他把這本書稱為「家務問題的必備推薦」。邁爾斯認為,「一棟房子的服務工作其實並沒有什麼大不了,不一定必須依賴一位全職僕人。人們總是希望一位全職僕人什麼都能幹,而且樣樣家務都精通」。邁爾斯統計了全職僕人的薪酬,大約是每年10到18英鎊不等,相當於現在的650到1150英鎊,摺合成美元差不多1100到1950美元。

[153]威廉·S.巴林-古爾德認為這裡是指聯合汽船公司。這家公司有航線去南非。1900年,聯合汽船公司和貨運分組公司合併航線,形成了聯合貨運線。這條線路1977年停止了日常航線,但百年紀念的時候從南安普頓到開普敦設立了航線,在1999至2000年間運營了兩個月。

[154]現代馬戲團起源於18世紀末,通常在一片簡單的圓形區域內由騎手表演特技馬術,但是到了維多利亞時代,觀眾在馬戲團還能驚奇地看到高空表演、雜耍和動物節目,1873年後,場地演變成了主帳篷內的兩片圓形區域。英國當時最著名的馬戲團是由喬治·桑格(1827-1911)和他的哥哥約翰·桑格(1816-1889)創辦的桑格兄弟馬戲團,兩人在1853年組建了這家小型巡迴馬戲團,到1871年,這家馬戲團已經具有相當規模,甚至買下了阿斯特利圓形露天劇場,並同時在農業大廈演出,英國各地的巡演也繼續進行。他們帶著巡演車上的華麗「貴族」標示和離奇各異的表演者走遍了大街小巷。「貴族」喬治的妻子通常是領銜表演者,她在獅籠中與蛇共舞,身著英倫風格服裝的她令一頭雄獅臣服腳下。桑格兄弟後來各自分開舉辦了巡演,他們逝世后,演出以這一家族的名義持續舉行。弗雷德里克·查爾斯·亨格勒(1820-1887)是另一家著名馬戲團的經營者。亨格勒的父親亨利是著名的馬戲表演者,在1848年創辦自己的馬戲團之前,他一直從事走鋼索和馬術表演。不同於傳統馬戲團使用的帳篷,亨格勒把他的馬戲團設立在固定場地中。位於格拉斯哥尼羅河西街的老王子劇院是他1863年建立的第一家馬戲場館,到了1875年,亨格勒已經在格拉斯哥、利物浦、愛丁堡和倫敦(最後這家位於阿蓋爾街7號,二十世紀初期停止運營)都設立了自己馬戲場館。倫敦也出現了許多其他巡演馬戲團,克雷莫內花園(位於巴特西,倫敦泰晤士河南岸一市區)和奧林匹亞競技場都有他們的身影。

[155]那位女士為什麼要指認戒指是莎莉的呢?這枚戒指顯然和她的故事沒有關係,用這種方式拿回戒指也對罪犯毫無幫助。有沒有可能,罪犯錯誤地編造了一個「索耶夫人」尋找戒指的故事呢?

[156]顯然,派克漢姆區域並沒有梅菲爾德這個地方,派克漢姆以前屬於坎伯威爾的首要城市,現在位於倫敦西南地區,距離布里克斯頓路的東面不遠。

[157]亨利·繆爾熱(1822-1861),法國詩人、小說家。他的作品《波西米亞人的生活情景》出版於1845至1849年間,描述了一群貧窮藝術家和作家的奮鬥和喜樂,其中一個名為歐德爾夫的角色根據繆爾熱本人塑造。普契尼根據這部作品改編的歌劇《波希米亞人》(1896)為繆爾熱帶來了更大的聲譽。克里斯托弗·莫利懷疑華生是否喜歡法語文學,他認為「華生可能是為了提升自己的法語水平才讀了一些福爾摩斯全集的書籍。1896年《波希米亞人》一劇在倫敦考文特園上演,想必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也會去觀看。」撰寫了《音樂家福爾摩斯全集》一文的本傑明·格魯斯貝恩也對華生的閱讀習慣表示質疑,「華生能夠輕易地閱讀法文經典原著?顯然這是他企圖用這種暗示讓讀者對自己印象深刻,顯示出自己令人敬佩的外表下不甘示弱的內在修養」。

[158]這是第一次在哈德森太太的貝克街221乙中提到有「女僕」。這位女僕只在《五個橘核》和《布魯斯-帕廷頓計劃》中出現過兩次,每次出場都有些莫名其妙,雖然有人認為《波希米亞醜聞》中的特納太太可能是那位女僕。

[159]曼利·韋德·威爾曼在《偉人之子:關於福爾摩斯全集私生活的研究》中提到,一些學者認為哈德森太太「沉重的腳步聲」意指她身材壯碩,或者「非常肥胖」,但是威爾曼為哈德森太太辯解道,「沉重的步伐同樣也能形容那些有威嚴的藝術家和女明星」。

[160]「說的是真的」,福爾摩斯全集這句話應該單指那位女士說的地址是真的,他緊跟其後的確是偵探的天性,但這位共犯接下來的行為就非常不合邏輯(詳見上文註釋155),也許福爾摩斯全集是想要說明她的愚蠢。

[161]專業從事糊牆紙的人。

[162]威廉·S.巴林-古爾德表示,「雖然我們會讀到很多場景都有福爾摩斯全集的賭咒、誓言或者咆哮,但是這句話是他唯一一次記錄在案的原話」。

[163]福爾摩斯全集對自己偽裝探案的技術非常自豪(比如在《四簽名》中他偽裝成一個水手,在《波西米亞醜聞》中偽裝成一個「醉鬼似的馬夫」和牧師),但以他對這一技術之熟稔,福爾摩斯全集竟然經常不能識破別人的偽裝。內森·班格思在《福爾摩斯全集的課餘生活》中提醒讀者,福爾摩斯全集曾兩次被別人的偽裝愚弄,一次是本文,另一次是《波西米亞醜聞》中被艾琳·艾德勒假扮的「瘦弱青年」矇騙。索耶太太到底是誰呢?傑克·崔西在《「可惡的老女人」傑弗遜·霍普共犯身份研究》中推測,這個共犯應該是被真正的犯罪者雇傭的。而里克·萊則在《約翰·克萊的馬車》中指出,這個人是《紅髮會》里臭名昭彰的約翰·克萊。斯蒂夫·克拉克森在《另一件身份案》中認為這名共犯正是《波希米亞醜聞》里迷惑了福爾摩斯全集的艾琳·艾德勒,也就是眾所周知的「那位女人」。

[164]本傑明·格羅斯拜恩根據華生的簡單描述推測,福爾摩斯全集拉的曲子可能是巴赫的《G弦上的詠嘆調》或者帕格尼尼的《摩西主題變奏曲》。更有甚者,格羅斯拜恩甚至認為這是福爾摩斯全集根據帕格尼尼的風格即興創作的曲子,因為帕格尼尼是福爾摩斯全集相當推崇的一位音樂家。(在《硬紙盒子》中,華生回憶起一場關於小提琴的對話讓福爾摩斯全集談起了帕格尼尼,「他從提琴又談到帕格尼尼。我一邊喝著紅葡萄酒,一邊聽他談論這位傑出人物的樁樁逸事,不知不覺在那裡已度過了一個小時。」)所以福爾摩斯全集很有可能演奏著自己創作的曲子,格羅斯拜恩只是對他的演奏技能有所質疑,「比起一位英倫紳士,即興演奏更像是匈牙利或吉普賽演奏者的風格,也許以後我們能證明福爾摩斯全集的血統比現在已知的研究和假設更複雜」。

[165]出版物中表達編輯與出版社意見的一種文章。

[166]根據華生接下來的介紹,他提到的三份報紙是:《每日電訊報》、《旗幟報》和《每日新聞報》。克里斯托弗·莫利指出,華生的三段報道都是模仿各家報紙的風格和政見寫成的。《每日電訊報》當時主編是G.A.薩拉,文筆頗為華麗,這家報紙風格活潑,頗受大眾歡迎。《旗幟報》是保守黨和上層社會的代言報。《每日新聞報》是自由黨報紙,富於同情心。《每日電訊報》由康奈爾·斯雷創刊於1855年6月29日,《星期日時報》(這個名字故意模仿了《泰晤士報》,但與那份報紙沒有任何關係)的所有者約瑟夫·摩西·利維為他進行了印刷。當斯雷的資金不夠支撐他的報紙時,利維接管了《每日電訊報》並降低了售價,這份報紙成了倫敦第一份「一便士報」,利維還聘用了自己的兒子愛德華·利維·羅森以及桑頓·利·亨特作為編輯。1855年9月17日,《每日電訊報》重新推出,廣大讀者很快接受了這種多樣化的風格,不到一年,利維的報紙銷售量不僅超越了《泰晤士報》,也超越了英國的其他各類報紙。《旗幟報》創立於1827年,但直到十九世紀八十年代才興盛起來,十九世紀末期又開始逐漸失去讀者群。記者西里爾·亞瑟·皮爾遜1904年買下了《旗幟報》並將它從保守派轉型成自由黨的報紙,不過這一轉變並沒有給報紙的銷量帶來多大的好處。《每日新聞報》由查爾斯·狄更斯創立,他認為報紙是自由黨推進改革的一大渠道,這份報紙的創刊號發行於1846年1月21日,聲明它將支持「發展和進步、教育、公民和宗教自由、以及平等立法的原則」。在轉交約翰·福斯特管理之前,狄更斯擔任了十七期主編。

[167]福爾摩斯全集有四樁案件涉及帶有「世仇」的組織,《五個橘核》(涉及「三K黨」);《紅圈會》(可能涉及的是黑手黨,根據描述與「燒炭黨」相似);《恐怖谷》(涉及「死酷黨」);《金邊夾鼻眼鏡》(涉及俄羅斯無政府主義者)。

[168]也稱費米克法院,中古時期正式屬於西伐利亞,但其管轄權通行於德意志王國的法院。該院一些庭審向大眾公開,但應用的法律條文鮮有人知,經常作出嚴酷的判決。比如,把一張便條貼到樹上就可能受到指控,缺席出庭直接判處死刑,判決結果只有兩種可能,無罪釋放或者處死。極具權威的費米克法院因殘酷無情使人畏懼。根據《大英百科全書》(第九版),「從有組織的拘捕到審判期間的秘密氛圍,費米克法院給所有受其管轄的人造成了一種巨大的恐慌」。

[169]十七世紀,義大利西西里一位名叫托法娜的女人製造出了一種含有砷的毒藥。1709年,當她在那不勒斯被處決的時候,已經毒死了至少600個人。布魯爾的《諺語和寓言詞典》中形容這種毒藥是「十七世紀義大利年輕妻子擺脫丈夫的良藥」,許多人懷疑沃爾夫岡·阿瑪迪斯·莫扎特就死於這種毒藥。

[170]燒炭黨是一個秘密的政治團體,在十九世紀初期成立於義大利南部,可能與共濟會有所淵源。這些持有不同政見的成員開始是為了在喬阿基諾·穆拉特的統治中尋求政治自由,穆拉特是拿破崙的妹夫,當時的那不勒斯國王(1808-1815)。總體而言,在燒炭黨人致力於促進義大利統一、並建立某種形式的法制代表性政府時,他們並未做出過更詳細的規劃。與共濟會及其他秘密社團相似,燒炭黨有他們自己的宗教語言、儀式、入會典禮和等級制度(分為「學徒」和「主人」)。他們的革命熱情從那不勒斯一直傳播到一些志趣相投的地區和國家,譬如皮埃蒙特大區、教皇轄地、博羅尼亞、帕爾瑪和摩德納,西班牙及法國也受其感染。1831年,民族復興運動興起,燒炭黨人幾乎全軍覆沒。

[171]瑪麗·瑪德琳·瑪格麗特·德奧佈雷,布林威列侯爵夫人(1630-1676)法國人,夥同情夫毒殺她的父親、兄弟和丈夫。開始,德奧布雷試圖控制家族財產,結束家庭對她與情夫J.B.高汀·聖特卡羅的干擾,聖特卡羅是德奧布雷丈夫的朋友,由於曾被德奧佈雷的父親投入巴士底獄,他殺人有自己的動機。在醫院患者身上試驗過毒藥之後,德奧布雷於1666年成功地謀殺了她的父親,又在1670年謀殺了她的兄弟,但她的丈夫僥倖倖存下來。1676年,德奧布雷在利芝被捕,因為罪行嚴重,被判斬首后焚燒。這個臭名昭彰的殺人犯至少謀害了五十個人,她在問詢中聲稱,「有一半的上層人士和這件事有關,如果我說出來他們都得完蛋」。她的案件在資產階級重要人士中導致了一系列徹頭徹尾的調查,那些經常去占卜師那兒購買催情葯的人被指控成了投毒者和妖術師。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可能是從流行的傳奇小說《布林威列侯爵夫人,殺死七人的投毒者》得知德奧佈雷的,這本書1860年出版於倫敦,作者是艾爾伯特·史密斯。阿瑟·柯南·道爾把這位侯爵夫人的故事寫進了《皮漏斗》一文,1902年發表在《海濱雜誌》上。

[172]著名的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托馬斯·羅伯特·馬爾薩斯(1766-1834)是現代人口理論之父,他認為人口的增長比食物供應的增長要快,除非對人口的增長採用道德的約束或戰爭、飢荒和瘟疫加以抑制,否則會導致不可避免的災難後果。1798年,他最傑出的著作《人口論》出版,這篇論文的主題在於:人口會影響未來社會的發展,馬爾薩斯對戈德溫先生、M.孔多賽和其他一些作者的人口推測進行了評論。這本書在當時立即引起關注,於1803年進行了修訂和擴充,1826年出版的第六版包含著馬爾薩斯所有最重要的研究成果。

[173]倫敦東區萊特克利夫公路地區在19世紀初期惡名遠播,1811年冬天,那兒發生了一系列連環殺人案件。托馬斯·德昆西在針對這些罪行撰寫的《論謀殺》一文中,把這一地區稱為「暴徒聚集地」。24歲的布料商迪莫西·馬爾、他的妻子西莉亞、三個月大的兒子以及商店的小夥計詹姆斯·高萬均為受害人。《新門監獄年鑒第五卷》(1926)中記錄道,當時一位女僕和目擊者按響了馬爾商店的門鈴但無人應答,幾位鄰居翻牆進入房間,「目睹了極其悲慘的一幕,現場簡直泯滅人性,馬爾先生和商店夥計的屍體靠在一起,顯然與殺手進行過殊死搏鬥,馬爾太太倒在過道里,搖籃中還躺著一個嬰兒,滅門之禍,死者的體溫還沒有完全散盡,房間血跡斑斑」。八天之內,這一地區一共有七人被害。雖然兇手肯定不止一個人,但唯一被逮捕的只有一個名叫約翰·威廉姆斯的罪犯,他在科爾德貝斯地區監獄沒有等到審判便自殺了。兇殺案后,這片街區由於聲譽極差特意改名為聖喬治大街。1895年,根據《女王的倫敦》一書的描述,這一曾經無藥可救的險境「現在因野生動物、鳥類等的交易商鋪廣為人知」。

[174]英國自由黨派,前身是由富裕的土地領主和商人組成的輝格黨,1868年在威廉·格萊斯頓的首次掌權后開始揚名。自由黨支持教育和選舉改革,支持自由貿易,同意放鬆教會和政府之間的紐帶關係。格萊斯頓擔任自由黨領袖超過12年,四次出任首相,他的政治觀點並非總是受到大眾支持。反對者約翰·拉斯金曾在一場演說中告訴學生觀眾,「我像討厭撒旦那樣討厭所有的自由黨人」。由於保守黨派對自由黨改革的抵制,以及執政期間軟弱的外交政策,自由黨派1874年退出了權利舞台。《血字的研究》中發生美國事務的時代,保守黨領袖本傑明·迪斯雷利擔任首相期間。但是1880年和1886年,格萊斯頓重返政壇。最終,他對愛爾蘭地方自治的堅持結束了第三屆首相任期,導致許多自由黨人退出黨派。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英國自由黨瀕臨滅亡,在新成立的工黨面前節節敗退。

[175]克里斯托弗·莫利表示,「坎伯威爾是倫敦南部橫跨泰晤士河兩岸的一個區,富裕的旅遊者不太可能在這裡租住房屋,除非是看中這裡靠近水晶宮,這一景點當時很有名」。作曲家菲利克斯·孟德爾森在坎伯威爾有親戚,在那兒居住一段時間后,他譜寫了《坎伯威爾之綠》(後來命名為《春曲》)。詩人羅伯特·勃朗寧(1812-1889)就出生在坎伯威爾,一直居住到28歲,他的知名度總是比不上同為詩人的妻子伊麗莎白·巴雷特·勃朗寧(1806-1861)。伯納德·戴維斯認為這一地區的陶爾魁里應是庫德哈伯路的多佛里。

[176]這個日期應該是3月4日(本月通常指當時那個月的日期),那兩個人顯然是3月3日離開的,因為德雷伯的死亡時間在3月4日凌晨2點之前。克里斯托弗·莫利認為,「這一誤差的出現很有可能是為了諷刺保守黨的報紙,但是我們必須承認,這也是華生眾多矛盾記錄中的第一條」。

[177]尤斯頓火車站於1837年建成投入運營,是倫敦和伯明翰鐵路線(後來的倫敦和西北鐵路線)的終點站。這一車站擴建過多次,1873時徹底拆毀,20世紀60年代完全重建。福學家羅傑·約翰遜寫道,「這是政府有預謀的故意破壞公共設施,為了更新這座維多利亞時代建築的風格。尤斯頓火車站還在那兒,但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一定辨認不出了」。

[178]Unsottrouvetoujoursunplussotquil'admire,語出尼古拉·布瓦洛-德斯普洛(1636-1711)《詩藝》的最後一句,意思是「笨蛋雖笨,但是總有比他更笨的笨蛋為他喝彩」。學者們指出,福爾摩斯全集的部分法國血統使得他能嫻熟運用法語。《希臘譯員》中福爾摩斯全集介紹自己家族時提到他的祖母是法國藝術家韋爾內的妹妹。這位藝術家很有可能是指埃米爾·讓·賀拉斯·韋爾內(1789-1863),他有畫作在凡爾賽宮的戰爭畫廊進行展示。

[179]「街頭流浪兒」是指無家可歸,或者頑劣的孩子,他們總是在街頭晃悠。這一群體在E.科波姆·布魯爾的《諺語和寓言詞典》中解釋為「像流浪者一樣,遊盪在外,居無定所」。雅各·A.里斯在《其他人如何生活》(1890)中試著更詳細地作出描述,他用紐約人浪漫主義的筆觸寫道,「這是一個流浪者,他不承認任何權貴也不必向任何人效忠,無論何時,只要社會試圖對他有所脅迫,他就會舉起自己骯髒的拳頭。在所有的食肉動物中,流浪兒們最像鼬鼠,同樣那麼聰明、那麼伶俐」。在福爾摩斯全集和街頭流浪兒的聯繫中,維金斯不可或缺,《四簽名》和《駝背人》中他們也受到了福爾摩斯全集的差遣。在《四簽名》里,福爾摩斯全集把這些小流浪兒稱為「非官方部隊——貝克街小分隊」。貝克街小分隊這個名字同樣也為福爾摩斯全集研究協會所用,這一福學社團1934年由克里斯托弗·莫利創建。

[180]安德魯·G.福斯科在《伊諾克·德雷伯的最終暴行》中認為,這裡確實存在一個未出生的嬰兒,伊諾克·德雷伯的孩子,由於德雷伯的「親近」導致艾麗絲·夏潘提爾懷孕,而葛雷格森知道這件事。

[181]T.S.布萊克尼表示,福爾摩斯全集不止一次說過類似的話。《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我的方法你是知道的。那就是靠從觀察細小的事情當中了解到的。」《歪唇男人》:「這自然是件小事,但是沒有比一些小事更重要的了。」《六座拿破崙半身像》:「這像是無關緊要的細節,但是經驗告訴我不該把任何事情輕易看成是瑣碎無關的。」布萊克尼認為,「正如華生在《四簽名》中對福爾摩斯全集的評價那樣,大偵探在瑣碎的事件中極具天賦,他隨時準備著不遺餘力地發掘細節」。

[182]德雷伯支付給夏潘提爾家的租金遠高於市場價格(他每周的房租相當於現在的715英鎊或1300美元),他可能希望獲取一些特殊待遇。《貝德爾克旅行指南》中,當時租金最貴的公寓(位於波特蘭大院,地處最繁華的倫敦西區,是菲利普太太的房子)每周也只需3英鎊13先令6便士。

[183]現代速記法在1837年由教育學家艾薩克·皮特曼(1813-1897)在英國創立。他的「聽音速記法」採用音標代替正常拼寫的完整單詞,用加粗筆畫來標示各種發音。19世紀末,一位記者發現有97%的美國作家使用皮特曼的系統方法或其他衍生法,這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皮特曼的哥哥本·皮特曼,1852年,他在辛辛那提開設了一家學習機構。皮特曼的方法可能是最快捷簡短的速記系統,現在被許多法庭記錄者採用,但是在美國,這種方法已經基本被格雷格速記法取代。格雷格速記法使用幾何曲線代替皮特曼的加粗筆畫。愛爾蘭人約翰·羅伯特·格雷格(1867-1948)在《輕鬆速記法》(1888)一書中介紹了自己的方法,1893年引入美國。1881年,從《血字的研究》年代來看,葛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很可能使用的是皮特曼速記法,儘管當時其他方法也很盛行。《大英百科全書》(第九版)指出,到了1886年,英國出版的速記方法超過483種(「毫無疑問有更多的其他方法只作為私人應用」)。

[184]伯納德·戴維斯認為這裡的「好樂迪私人旅館」是指德拉蒙街56號的艾瑪旅館。

[185]極度震驚或困惑,以至於無法用語言表達。

[186]這句話福爾摩斯全集在第五章中已經說過一次,但是由於這還沒有成為他的口頭禪,我們暫時不去計較。

[187]飯店有提供不同服務的僕人,包括擦鞋的、洗衣服的等等。

[188]圍繞著敞開的院子或小巷建造的馬廄。有趣的是,在華生那個時代,南約克馬廄也稱為「夏洛克馬廄」,就在距離貝克街不遠處。

[189]斯坦傑森其實並不需要時不時看看這份電報。那麼,他為什麼在收到電報一個月之後,一直到被害時還保留著這份電文呢?有人推測,這和後文中即將提到的傑弗遜·霍普有關,他是德雷伯要尋找的人,這裡的「J.H.」並不是指約翰·H.華生。也有人特別根據阿瑟·柯南·道爾的劇作《黑暗天使》推斷,華生醫生去過舊金山,他在那兒遇到了傑弗遜·霍普,霍普在臨死之前要求華生娶露西·費麗爾為妻。

[190]這是福爾摩斯全集常說的話,他有過很多相似的表述。比如,《黑彼得》:「一個偵探總是應該探索是否有第二種可能性,並且防備確有這種可能性。這是偵查罪案的首要原則。」《弗朗西絲·卡法克斯女士的失蹤》:「當你順著兩條各不相干的思路考慮問題的時候,華生,你會發現,這兩條思路的某一會合點將會接近真實的情況。」《雷神橋之謎》:「靈活的頭腦總是有一個弱點,那就是一個人總能想出不同的可供選擇的答案而把我們引入歧途。」福爾摩斯全集在這裡討論的是科學方法的本質:一個人盡可以嘗試製定出一條普遍適用於各類不同情況的原理,但一旦發現有出人意料的情形打破了這一原理,必須保持能隨時放棄這一原理的靈活性。在放棄了前一原理后,科學家會試著總結出一條全新的原理,不僅適用於之前已經存在的情況,也能適用於後來的突發情形。歷史學家托馬斯·S.庫恩在他的著作《科學革命的構成》(1962)中仔細研究了這一問題,他把那些因無法適用而被捨棄的原理稱為「範式轉變」。

[191]福爾摩斯全集在這兒又提出了一些個人理論,後來也有過同樣的表述。《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異常現象幾乎總是可以為你提供線索。可是,一個越是毫無特徵貌似平常的罪行就越是難以確實證明它是某個人所犯的。」《紅髮會》:「那些普普通通、毫無特色的罪行才真正令人迷惑。」在反覆提到的科學方法中,這一案件罕見的用實踐證明了理論的可行性。

[192]根據《大英百科全書》(第九版),截至1881年,大倫敦地區人口為4,764,312人。

[193]1894年海濱雜誌上刊登了一篇前蘇格蘭場探長莫里斯·莫斯撰寫的文章,文中指出,英國手銬笨重,使用不便,在最需要它的場合下往往難以發揮作用。其重量超過一磅(453克)。要解開手銬,其難度不亞於給八天鍾(一種老式鍾,八天上一次發條)上發條。要想將其拷在囚犯的手上,則完全依靠運氣。其長度又難以置信的長,操作起來相當麻煩,要和囚犯爭鬥一番才能將手銬銬上。因此在上手銬之前必須將囚犯徹底制服。英國手銬只適合那些確實有必要戴手銬的囚犯。因此有必要找到一種器具能在各種場合下使用。有種美國手銬,重量輕,不笨重,容易解開手銬,因此在蘇格蘭場警官中頗受歡迎。1862年W.V.亞當發明了棘輪(一種包含合於轉輪或長條傾斜性齒輪中的爪狀物的機械,使輪僅向一個方向運動),使得手銬有了長足的進步。艾略特·肯鮑在《最初的G.萊斯特雷德以及其後來的變化》一文指出,福爾摩斯全集此處展現的自動上鎖的手銬直到1896年才出現。那麼這裡的手銬是不是福爾摩斯全集自己發明的呢?不過肯鮑之後又表示,當時確有許多自動上鎖的手銬投入使用,警探在逮捕過程中遇到的最大問題是如何在拷上罪犯前保持手銬的不上鎖狀態。1882年,E.D.比恩發明的一種帶有特殊松解按鈕的手銬解決了這個問題,在他1882年9月1日遞交的專利申請中,比恩寫道:在警員逮捕和控制罪犯前經常會發生一種情況,手銬尚未戴入犯人手腕就自動上了鎖,在解開手銬的時間裡,罪犯很有可能就此逃脫。我的發明旨在防止這種情況發生,我發明的手銬帶有一個拇指能輕易調節的控鎖按鈕,也就是說,在正式使用之前,手銬鎖的鎖簧或螺栓受到阻礙,無法進行鎖定,只有在警員用拇指按壓控鎖按鈕后,手銬才會自動上鎖。福爾摩斯全集的手銬可能是經過了許多次設計改良后才得以應用的。

[194]萊斯特雷德這種類似於拒絕的態度也能說明當時警探對使用拘捕工具的矛盾心態。前蘇格蘭場探長莫里斯·莫斯在1894年的一篇文章中寫道,「我個人使用手銬的經驗並不太多,因為我不喜歡這種工具,除了手銬本身的笨拙之外,我確信只要是我親手逮住的犯人,他就很難跑掉。在手銬這個問題上,我認為目前為止它還算不上是一種便於實際應用的發明」。

[195]在傑克·崔西《柯南·道爾和後期聖徒》(「後期聖徒(Latter-daySaint)」後來簡稱聖徒)中,他用1846年至1860年猶他州的摩門教文化與這一章的描述進行了比較。一直有人懷疑,《血字的研究》第二部分「聖徒的國度」並非華生所寫。特蕾西認為阿瑟·柯南·道爾才是真正的作者。(見後文註釋241)

[196]鹽鹼地大平原是一種地理學的說法,根據凱里和李1827年的《地圖集》,這片土地包括科羅拉多州、堪薩斯州、內布拉斯加州、印第安領地和德克薩斯州。在布拉德福1838年的《地圖集》中,這塊土地是一大片沙漠,從阿肯色州的領土延伸至科羅拉多州和懷俄明州,囊括了南達科他州以及內布拉斯加州和堪薩斯州的一部分。還有人推測這片沙漠綿延500英里,位於落基山脈東側,從美國北部邊界延伸到美國與墨西哥的界河格蘭德河。隨著時間推移,在不同地圖冊中這片土地的面積逐漸縮小,到了1912年,一本百科全書中記載道,「免費圖書館、電報、電話、本地郵件投遞,以及其他許多現代設施把地圖上的美國大沙漠變成了一片幻想之地」(《堪薩斯州:關於當地歷史、大事、設施、工業、農郊、城市、縣鎮及名人的百科》)。曾經的美國大沙漠如今被稱為大平原地區。

[197]傑克·崔西在《福爾摩斯全集百科全書》中認為,布蘭科山脈是新墨西哥州內一座獨立的山峰,它有一小部分位於科羅拉多州,但是並不靠近摩門教歷史記載中的猶他州。韋恩·梅蘭德在《尋找布蘭科山脈》一文中仔細研究了摩門教徒遷徙路線,他認為這一山脈位於俄勒岡州巴茨地區,靠近懷俄明州境內的南部隘口,「布蘭科山脈」的名稱可能是旅行者聽錯了導遊所說的地名。

[198]bullier,在1865年的《俚語字典》中,"bully"這個詞常用於俗語中,意為「好的」。

[199]波尼族印第安人,原住於德克薩斯州,16世紀中期定居在內布拉斯加州南部的普拉特河谷。《血字的研究》出版時,美國大沙漠地區已經沒有波尼族人了,1875年,他們把位於內布拉斯加州的領地割讓給美國政府,遷居到了俄克拉荷馬州。如果這些旅行者真的遇見部落中的族人,他們一定不會即刻離開的,因為波尼族人和白人之間的關係非常好,甚至有些族人在美國軍隊中擔任前線偵察員。

[200]1847年7月24日摩門教領袖布里格姆·揚僅帶領148名教徒(143名成年男性,3名成年女性,2名孩童)遷徙至大鹽湖旁的山谷安營紮寨,自此建立了鹽湖城。

[201]「天使莫羅納」在英文中是錯誤的寫法。根據摩門教創始者約瑟夫·史密斯(1805-1844)的說法,1823年9月21日夜晚,天使莫羅尼向他顯靈了三次,這位14歲的男孩獲知,有一件神賜的禮物掩埋在他紐約西部的家中。1827年,史密斯回到了紐約西部,在天使告訴他的地方找到一隻石盒,裡面放著許多薄薄的金頁(在另一些記載中,史密斯從天使告知的地點挖出了金頁)。這些金頁上記載著一段歷史,公元前六世紀,有一隊希伯來人從北美前往耶路撒冷,史密斯看到的這些文字就是1400年前由先知摩門記錄下來的。莫羅尼是摩門的兒子。金頁上的文字消失后,史密斯把這些「后埃及語」翻譯成了1830年出版的《摩門經》。(詹姆斯·斯特朗企圖成為史密斯的繼任者,但最終敗給了布里格姆·揚,詹姆斯也聲稱他在威斯康辛州的瓦里,即現在的伯林頓發現了埋藏的金屬頁片。)

[202]史密斯出生於紐約州的帕爾邁拉,四歲時移居六英裡外的曼徹斯特,正是在那兒,史密斯看見了天使莫羅尼。後世宣稱,「耶穌派來預言者、傳教者、先知和使徒,與教會的長老一起」引導他建成自己的教堂,1830年4月6日,這所後期聖徒基督教堂在紐約菲艾特舉行第一次禮拜會。史密斯和他的追隨者試圖傳播一種古老、「正統」的基督教,他們認為宗教的各種衍生分支會誤入迷途。

[203]1831年,約瑟夫·史密斯率領30名信徒遷移到俄亥俄州克蘭城,想要把那兒建成新的耶路撒冷。1836年,克蘭城摩門教大教堂建成,史密斯開始派信徒到美國其他州,甚至遠去英格蘭(奧森·海德和希伯·C.金伯爾兩位牧師在曼徹斯特、利物浦、伯明翰、里茨、格拉斯哥和南威爾士礦區的勞工階層中取得了重大成功)。然而在克蘭城和西密蘇里州,史密斯建立的另一個團體因為摩門教質疑者的出現變得難以立足。這倒不僅是因為他們不夠正統的信仰和難以理解的群居生活,最主要的是,他們實行多妻制度(見後文註釋210)。對於摩門教徒的指控愈演愈烈,謀殺和焚毀財物都成了他們的罪狀。在史密斯和其他摩門教領袖因多項控訴鋃鐺入獄時,摩門教發生叛亂,1839年,15000名教徒離開密蘇里州前往伊利諾斯州,在靠近康默思的漢考克縣定居下來。史密斯越獄后重新加入了這一團隊。獲得美國政府授予的自治權利后,摩門教教徒建成瑙夫城,史密斯擔任市長。隨著美國各地教徒的爭相加入,瑙夫城不久后成了伊利諾斯州最大的城市。

[204]摩門教的遷徙其實沒有什麼計劃性,至少在開始的時候是這樣。1844年2月,史密斯在西部成了最有權勢的人物之一,他宣稱要參選美國總統。史密斯的野心以及他對多妻制度的推崇令一些教派成員心存不滿,他們藉此時機在選舉對手的報紙《說明者》上攻擊摩門教領袖。當史密斯下令取締這份報紙時,暴力衝突爆發了,他號召瑙夫城軍隊保衛城市,但卻和他的哥哥海倫因為叛亂被捕,投入了迦太基監獄。1844年6月27日,憤怒的民眾衝進監獄,史密斯兄弟雙雙身亡。約瑟·史密斯迅速成了一名殉道者,隨著他的死因成謎,身為十二使徒會高級成員的布里格姆·揚(1801-1877)當上了教派領袖。根據1845年伊利諾斯州關於瑙夫城的官方記載,布里格姆·揚帶領摩門教徒離開了伊利諾斯州,跋涉1100英里(1800公里),穿越荒野,在1846年至1847年之間抵達猶他州。1847年7月,揚和170名先行教徒到達大鹽湖山谷。創立鹽湖城,至今為止,那兒依然是全世界摩門教的大本營。

[205]事實上,在摩門教遷徙時,布里格姆·揚有45或46歲。

[206]「大腦瓜,大頭腦;大頭腦,大智慧」是維多利亞時代一些顱相學家的說法,在維多利亞時代有很多擁護者。這一理論最初是1798年10月1日,維也納醫生弗朗茨·約瑟夫·高爾在寫給約瑟夫·馮·雷澤的信件中提出的,他的語氣在旁人讀來,多少有些玩笑的成分,「像你這樣腦袋比別人大兩倍的人一旦執著起來,肯定比最聰明的人或最敏銳的大象還要強」。這種理論認為,大腦殼必然腦容量大,各方面的才能也就勝人一籌。高爾和他的支持者進一步表示,類似於自信、智慧,以及音樂、數學才能的個人特徵全部由具有35個組成部分的大腦決定。一個人的性格因此可以通過觀察他或她的腦殼相關部位進行辨別。如果不是因為美國的一對兄弟洛倫佐和奧森·富勒的出現,顱相學也許至今還在科學範疇之內,受到科學家的維護。1838年,福勒兄弟創辦了一份《美國顱相學日報》,開始推廣「讀腦」講座,他們的課程遍及紐約和英國(1863年洛倫佐在倫敦成立了福勒兄弟研究會)。福勒兄弟所謂的實踐應用令有經驗的顱相學家們紛紛把他們看作唯利是圖的商販,不過民眾倒是對這一新生「科學」趨之若鶩。英國頗具聲望的記者和廢奴主義者哈里特·馬蒂諾在她1877年出版的自傳中提到過對顱相學的看法,她記得有位顱相學家觀察過西德尼·史密斯的大腦,聲稱他是一位與生俱來的自然學家,史密斯先生驚愕不已地回答道,「我連魚和鳥都分辨不清」,而馬蒂諾自己也試過觀察大腦,但是「由於非常缺乏生理學知識和騙人的勇氣,所以什麼都看不出來」。安布羅斯·比爾斯在他的諷刺作品《魔鬼詞典》(1911年版,1906年的首版命名為《玩世不恭的單詞書》)中概況了他個人對顱相學的質疑,「這是一種通過頭皮訛人錢財的科學」。瑪德琳·斯坦恩在《頭腦遊戲》中提到,福爾摩斯全集本人可能在倫敦和洛倫佐·福勒一起進行過研究,她還指出了不少這兩個學者具有共同興趣的領域。也許正是在福爾摩斯全集的提議下,1896年,阿瑟·柯南·道爾被福勒研究會進行了一次顱相分析。

[207]崔西從《聖徒》一文中摘錄道:「有人認為費瑞爾是為了獲救被迫加入摩門教,因為摩門教對自己的追隨者非常慷慨,這一觀點有失偏頗。現實中,並不是所有前往聖地的旅行者都是摩門教徒。(詳見1847年5月29日的《維爾福德·伍德夫日報》,全文為B.H.羅伯茨撰寫的《基督教後期聖徒全史》,收入《鹽湖城:後期聖徒的基督教派》1930年第六卷中)」

[208]1850年,美國總統米勒德·費爾默成立猶他州,任命布里格姆·揚為州長。1854年,布里格姆·揚繼任第二屆州長,但是1857年,摩門教和聯邦司法之間的衝突令當時的總統詹姆斯·布坎南撤銷了揚的職位,並因為「叛亂」謠言派美國軍隊入駐,在猶他州建立起了聯邦政府。揚沒有再登上過政治舞台,但是他繼續擔任著摩門教領袖直至逝世。

[209]盎格魯撒克遜是一個集合用語,通常用來形容五世紀初到1066年諾曼征服之間,生活於大不列顛東部和南部地區,在語言、種族上相近的民族。1830年末,追隨史密斯的教徒從賓夕法尼亞州、紐約和俄亥俄州紛至沓來,人數由200增至500.(典出迪安·L.梅撰寫的《摩門教教徒彙編,1830-1980》一文,原文收錄於《150年後:後期聖徒一百五十周年紀念集》,由托馬斯·G.亞力克山大和傑西·L.恩布里編輯,1983年被猶他州普羅沃的查爾斯·瑞德西部研究中心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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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註釋本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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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福爾摩斯全集(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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