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第四輯風雨故人・送仿吾的行(9)
他對於煙酒等刺激品,一向是不十分講究的;對於酒,他是同煙一樣。他的量雖則並不大,但卻老愛喝一點。在北平的時候,我曾和他在東安市場的一家小羊肉鋪里喝過白乾;到了上海之後,所喝的,大抵是黃酒了。但五加皮,白玫瑰,他也喝,啤酒,白蘭地他也喝,不過總喝得不多。
愛護他,關心他的健康無微不至的景宋女士,有一次問我:「周先生平常喜歡喝一點酒,還是給他喝什麼酒好?」我當然答以黃酒第一。但景宋女士卻說,他喝黃酒時,老要量喝得很多,所以近來她在給他喝五加皮。並且說,因為五加皮酒性太烈,她所以老把瓶塞在平時拔開,好教消散一點酒氣,變得淡些。
在這些地方,本可看出景宋女士的一心為魯迅犧牲的偉大精神來;仔細一想,真要教人感激得下眼淚的,但我當時卻笑了,笑她的太沒有對於酒的知識。當然她原也曉得酒精成分多少的科學常識,可是愛人愛得過分時,常識也往往會被熱摯的真,掩蔽下去。我於講完了量與質的問題,講完了酒精成分的比較問題之後,就勸她,以後,頂好是給周先生以好的陳黃酒喝,否則還是喝啤酒。
這一段談話后不久,忽而有一天,魯迅送了我兩瓶十多年陳的紹興黃酒,說是一位紹興同鄉,帶出來送他的。我這才放了心,相信以後他總不再喝五加皮等烈酒了。
我的記憶力很差,尤其是對於時日及名姓等的記憶。有些朋友,當見面時卻混得很熟,但竟有一年半載以上,不曉得他的名姓的,因為混熟了,又不好再請教尊姓大名的緣故。像這一種習慣,我想一般人也許都有,可是,在我覺得特別的厲害。而魯迅呢,卻很奇怪,他對於遇見過一次,或和他在文字上有點糾葛過的人,都記得很詳細,很永固。
所以,我在前段說起過的,魯迅到上海的時日,照理應該在十八年的春夏之交;因為他於離開廈門大學之後,是曾上廣州中山大學去住過一年的;他的重回上海,是在因和顧頡剛起了衝突,脫離中山大學之後;並且因恐受當局的壓迫拘捕,其後亦曾在廣州閑住了半年以上的時間。
他對於辭去中山大學教職之後,在廣州閑住的半年那一節事,也解釋得非常有趣。他說:
「在這半年中,我譬如是一隻雄雞,在和對方呆斗。這呆斗的方式,並不是兩邊就咬起來,卻是振冠擊羽,保持著一段相當距離的對視。因為對方的假君子,背後是有政治力量的,你若一經示弱,對方就會用無論哪一種卑鄙的手段,來加你以壓迫。
「因而有一次,大學里來請我講演,偽君子正在慶幸機會到了,可以羅織成罪我的證據。但我卻不忙不迫的講了些魏晉人的風度之類,而對於時局和政治,一個字也不曾提起。」
在廣州閑住了半年之後,對方的注意力有點鬆懈了,就是對方的雄雞,堅忍力有點不能支持了;他就迅速地整理行囊,乘其不備,而離開了廣州。
人雖則離開了,但對於代表惡勢力而和他反對的人,他卻始終不會忘記。所以,他的文章里,無論在哪一篇,只教用得上去的話,他總不肯放鬆一著,老會把這代表惡勢力的敵人押解出來示眾。
對於這一點,我也曾再三的勸他過,勸他不要上當。因為有許多無理取鬧,來攻擊他的人,都想利用了他來成名。實際上,這一個文壇登龍術,是屢試屢驗的法門;過去曾經有不少的青年,因攻擊魯迅而成了名的。但他的解釋,卻很徹底。他說:
「他們的目的,我當然明了。但我的反攻,卻有兩種意思。第一,是正可以因此而成全了他們;第二,是也因為了他們,而真理愈得闡。他們的成名,是煙火似地一時的現象,但真理卻是永久的。」
他在上海住下之後,這些攻擊他的青年,愈來愈多了。最初,是高長虹等,其次是太陽社的錢杏邨等,後來則有創造社的葉靈鳳等。他對於這些人的攻擊,都三倍四倍地給予了反攻,他的雜文的光輝,也正因了這些不斷的搏鬥而增加了熟練與光輝。他的全集的十分之六七,是這種搏鬥的火花,成績俱在,在這裡可以不必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