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警官,來根煙

第六十一章警官,來根煙

就在我琢磨著劉安和我的談話,會不會影響到楊勇對我信任的時候,不遠處走過來一個其他監室的管教。

「0624。」那個身穿制服的管教,看了眼我身上的馬甲,沖著我喊到。

聽到喊我的編號,我連忙站直了身子,答道:「到!」

「過來,準備提審。」那名管教沖我擺了擺手,大聲的喊著我。

我這時才看到站在不遠處的管教手裡,拿著一個藍色的長條登記本,正是我和同事以前去看守所提審嫌疑人,用來登記提審警官姓名和被提審人信息的本子。

沒等我向劉安請示是否可以離開,劉安就已經扭頭看向了正在活動的犯人們,嘴裡卻小聲的對我說道:「去吧,老實交代自己的問題,以後在監室里有什麼需要,可以和我說。」

「謝謝管教!」我小聲的回到。

目光早已經轉移到他處的劉安,頭都沒有回的擺了擺手,便不再搭理站在他身邊的我了。

跟著手拿登記本的管教,我被帶到了看守所監區外的提審中心,在經過一連串的登記和檢查后,我又被帶到了3號提審室。

「報告!」站在提審室門外,我大聲的向屋裡人喊著報告。

「進來!」陳光榮的聲音從屋裡傳來。

推開提審室的門走進屋內,我就看到陳光榮坐在鐵柵欄後邊,旁邊還坐著H市刑警支隊的王軍。

看了一眼沒有窗外並沒有別人,我走到鐵柵欄前伸出手,笑著對陳光榮說道:「警官,來根煙。」

「嚴肅點,讓別人看見了,多不好。」陳光榮邊給我遞著香煙,邊故意板著臉對我說著。

接過陳光榮遞過來的煙,我都沒來得及顧上和他說什麼,就先叼在嘴裡猛吸了幾口,感受著煙草燃燒時那熟悉的味道,我眯著眼睛品味著這味道特有的魅力。

一旁的王軍笑著說道:「辛苦了,兄弟,一會兒回去的時候,帶上一包,晚上偷偷的抽。」

說著話王軍從座位上站起身,穿過柵欄伸手遞給我一包玉溪煙,一臉感激的看著正在吞雲吐霧的我。

上次何冰將我打傷的事情,讓H市刑警支隊的同事很是緊張,對於因為執行任務而負傷的我,他們除了表示出應有的關心之外,也擔心我會因此而退出任務。

正像我對陳光榮說的那樣,這是我接近楊勇最好的突破口,如果這個時候我選擇了退出,那麼就算H市警方再安排人,化妝成嫌疑人進入看守所,那麼所有的工作不僅都要從頭開始,還有可能會引起楊勇的懷疑。

對於我堅持繼續執行任務的事情,雖然陳光榮並不是特別的支持,但是作為一名對工作充滿熱情的老偵查員,他還是能夠理解我的心情的。

在得知我不肯接受陳光榮的建議退出任務后,H市刑警支隊的同志們很是高興,並且答應這次任務結束后,一定要在H市最大的飯店裡,為我擺上一桌慶功宴慰勞我。

謝過了王軍遞給我的玉溪香煙,我坐到提審室里的那張鐵制審訊椅上,對陳光榮說道:「陳師父,我覺得任務很快就能結束了。」

「是嗎?楊勇和你說什麼了?」沒等陳光榮作出反應,王軍就已經按捺不住的問到。

看到王軍如此的激動,我便把昨天楊勇開口說話,以及昨晚他翻來覆去失眠的事情,還有今天放風的時候,楊勇一直用眼神瞄我的事情,都向王軍和陳光榮說了一遍。

聽了我說的情況之後,王軍更是難以按捺自己的興奮,一個勁的誇我工作有辦法,這麼快就讓不肯開口的楊勇說了話。

然而陳光榮聽完我說的話,卻只是悶著頭抽著煙,一句話都沒有和我說。

我知道老陳每次有想法的時候,都會像個悶葫蘆似得不說話,還一根接一根的抽煙啥的,所以我的注意力也從王軍那裡,轉移到了有著心事的陳光榮身上。

察覺出了我在注意著陳光榮,王軍也扭頭看向了坐在他身邊的老陳,疑惑的問道:「老陳,有什麼不對嗎?」

刑警所特有的敏感,讓我和王軍都意識到,陳光榮一定是從我的話,發現了我們所遺漏的東西。

陳光榮皺著眉頭看著我,直截了當的問道:「你有沒有和這裡的管教,說起過關於楊勇的事情?」

「沒有啊,不是要保密身份,不能暴露偵查目的嗎?」我驚訝的看著陳光榮,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這麼問。

一旁的王軍更是迷茫,不解的問道:「老陳,你怎麼問起這個來了?」

看了一眼我身後的窗戶,陳光榮扭頭問著王軍:「這個提審室里的監控,是不是24小時錄音錄像的?」

「是啊,怎麼了?這不是上級都這樣要求嗎?」王軍不解的問到。

我似乎明白了老陳的意思,驚訝的問道:「陳師父,你的意思,不會是懷疑看守所里,有人在監視著楊勇吧。」

被我的話嚇了一跳,王軍一臉不可思議的看著我,說道:「不會吧,咱們的人監視楊勇?為什麼啊?」

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如果只是看守所里的管教,單純的接受在押人員的賄賂,在監區里為在押人員生活上行方便的話,這種事情是不需要擔心的,畢竟人情往來這種事情是很難避免的。

所以這些行為只要不影響案件的偵查工作,也就不會有人過多的去追究,但是像何冰那樣仗著和管教賈平的特殊關係,在監室里逞凶稱霸欺負其他人的話,那可就不是那麼容易被理解的了。

但是如果看守所里的管教,被涉案人員花錢收買的話,那麼必然會對案件的偵查造成一定的影響。

比如,利用自己的管教身份作為聯絡人,為在押人員和監所外的同夥傳遞消息,或者替監所外的人監視在押人員。

這種行為不僅會直接導致,案件的偵查工作受到人為的干擾,而且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還會受到檢察機關的調查和追究責任。

不管陳光榮憑什麼會提出這樣的問題,王軍作為H市刑警支隊的辦案人,都必須慎重的對待這個問題。

畢竟如果真的出現這樣的情況,案件的偵破工作必然會受到影響,而且我的生命安全也有可能會受到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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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成長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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