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九節黃金時代(1)
年輕的時候,很多人認為生命很長,走到一半的時候才感覺到生命的短暫與狹窄。
張愛玲一生的所有作品,要數中篇小說最好。張愛玲曾在她的一篇文章中提到過,說她自己寫東西又慢又吃力,這顯然是在過分自謙,其實不是這樣的。你只要看看張愛玲的創作年表就會知道,在1943年和1944年這短短兩年之間,她曾寫作和表了多少東西,《傾城之戀》、《金鎖記》、《紅玫瑰與白玫瑰》等中篇小說以及她那些零零碎碎大把大把的散文,都是在那段時間裡寫出來的,一個人能在那樣短的時間裡製造那樣多的文字,且不說品質如何,單就速度而論,張愛玲絕對不像她自己說的那樣,寫東西又慢又吃力。所有的作家不自禁都有撒謊的毛病,就像演員總把表演的痕迹帶到生活里來一樣,她不是想在你面前做戲,但是長久的表演功夫的訓練使得她真偽不分,常在不知不覺間就動用了「身段」和「眼神」這一點,戲曲演員尤為明顯。
作家「撒謊」也不是想成心騙人(個性居心不良者除外),張愛玲在寫《存稿》的時候,故意一上來就說:「我寫文章很慢很吃力,所以有時候編輯先生向我要稿子,我拿不出來,他就說:『你有存稿拿一篇出來好了』。」只有這樣開篇,文章才好做下去。試想要是她一上來就說:「我寫作的速度快得驚人。」那麼後面還有什麼話好說呢?
後面只好再寫上一句:「編輯先生向我要稿,我說『好』,就把文章寄過去了。」要是這樣寫文章的話,張愛玲也就不是張愛玲了,句句寫「真話」的人,文章只能寫得像兔子尾巴那樣長。賬單都是真的,沒有一點兒虛構成分,但我相信這世上沒有幾個人愛讀賬單的吧?
我總以為1943年和1944年是張愛玲的黃金時代,在她的黃金時代里,要數她的中篇小說最「黃金」。一般女性讀者以及當代的女作家,大都偏愛張愛玲的《紅玫瑰和自玫瑰》,還有《傾城之戀》,我最喜歡的一個中篇卻是她的《金鎖記》。
《金鎖記》的開頭我不喜歡,一開始的那段寫景抒顯得很「文藝腔」:「三十年前的上海,一個有月亮的晚上……我們也許沒趕上看見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輕的人想著三十年前的月亮該是銅錢大的一個紅黃的濕暈,像朵雲軒信箋上落了一滴淚珠,陳舊而模糊。老年人回憶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歡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圓,白。然而隔著三十年的辛苦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帶點凄涼。」
這一大段開頭從表面文字功夫來看是美的,但我認為恰恰是這個開頭減輕了全篇的分量,把原本可以很深刻的主題,降到了什麼凄涼不凄涼上來。《金鎖記》里的主人公曹七巧一生的命運,何止是「不免帶點凄涼」啊,她的一生簡直可以說是「字字血,聲聲淚」。她一生都被黃金做成的枷鎖銬住了,不僅斷送了自己,而且斷送了兒女。看張愛玲此篇小說的起勢,她原本一定是想做篇大文章的,她開頭開得很大,三姑六姨,丫鬟小姐,安排了眾多人物出場,一開始給人的感覺是照著《紅樓夢》的陣勢寫的。可到後面包圍圈漸漸縮小了,好像舞台上打追光一樣,那圈光越縮越小、越縮越小,直到翻山越嶺寫過許多頁了,這才想起應該落到曹七巧一個人身上。
我說我喜歡《金鎖記》,是從七巧正式出場成為主角說起的。七巧是一個被壓抑得變了形的女人,她一生的守望,不為別的,就是為了那點錢。她是個精明得有點過分的女人,越到後來越加神經質,以為人人都為貪她那點錢——她用一生做代價換來的那點錢,她要用性命來保住它。
《金鎖記》里所有瘋狂的起因都是因為錢,分家是一場,小叔子季澤來找七巧又是一場。女兒長安談戀愛,兒子長白娶媳婦,這些生活中極為平常的節,在張愛玲筆下變得異常「鮮艷而凄愴」,像「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標本」。
寫《金鎖記》的時候,正處於張愛玲的黃金時代,那一段時間她既多產又優秀,她以讓人吃驚的速度一篇接一篇地往外「拋」中篇小說,我查了一下她的寫作年表,她一生中的重要著作都是在那兩年寫成的。我不喜歡張愛玲寫的長篇小說,《十八春》和《怨女》都不算出色,那部《十八春》到後來簡直沒法看了,十八章之後顯得那樣吃力和緊張,真讓人難以相信這是《金鎖記》的作者寫的小說。當然這裡面有時代的原因,但就張愛玲自身來講,那一段已經過了張愛玲的「黃金時代」了,即使沒有大的時代變遷,我想她也寫不出《金鎖記》和《紅玫瑰和白玫瑰》來了。她的「氣」似乎一下子用得太狠,該耗的全都耗盡了,到後來就只有靠慣性寫作了,所以越寫越往下走,再也寫不出《金鎖記》那樣的小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