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三章親密愛人(7)
「男同志」正在看足球賽,好不願地站起來說:「啰嗦!」
他把五雙襪子在一分鐘之內就全部洗完了,瀝瀝拉拉拖了一地的水,還泛著肥皂沫呢就晾在鐵絲上了。***轉眼功夫又回到電視機前,人像被施了「定身術」一般,再說什麼一概聽不見了。
有天晩上,我們在地鐵站等車,王林忽然給我講起他姥姥的故事來。他說小時候,他姥姥總在每天清晨給他準備好一雙乾爽的鞋襪。「那時天天打球,腳可臭了!」王林像個調皮的大男孩那樣笑著說,「那時都沒想過干淨的襪子是怎麼來的。」
「自從我姥姥死了以後,就再也沒人給我洗襪子了……」
幸福的男人身邊總是有女人圍繞著,老的去了,來了新的。我成了一名「志願洗襪子者」。我寫不寫文章對丈夫來說並不重要,就是我一個字不寫他也照樣有能力養活我。而我洗不洗襪子對他來說卻至關重要。他每天把襪子脫下來放在鞋架上,第二天一早就會自動到陽台上去摘,像從樹上摘果子一樣自然,從來不問果子從哪兒來。我喜歡夫妻之間這種默契,一切感激和客套都顯得多餘。
擦乾淨沾滿肥皂沬的手,我拿起了筆。我用最普通的藍黑墨水寫作,字跡寫得認真又清晰,讓人一看就知道寫字的女人有一雙漂亮的手。擁有漂亮手的女人也許常常會有奇遇,北京又是個精彩的男人和精彩女人很容易撞出火花來的地方。老朋友長久不見,竟開通到大問一聲:「你離了嗎」,像同「你吃了嗎」一樣自然。我總是說還沒吶,還沒吶,他的襪子我還沒洗完呢!
有理論指導道:「下個男人會更好」,我還是把這「高論」用在我的寫作上吧,但願我下一篇文章會更好。我想認認真真地做一回人,而不是風花雪月地混上一回。
痴心地去愛一個人,痴心地去愛文學,我想做的,只是這兩件事。每天晩上,洗完了襪子寫完了文章,伸出十指想一想,我總算對得起這雙漂亮的手了。
第六節白雪羊絨
那天我和王林手牽手路過街口,被一瞎子硬拉住算命。「不準不要錢。」那瞎子好生厲害,一眼就看出王林這個大個子身上有「偉人之氣」。「最次幾年以後也得當個部長。」
瞎子就說得好像人事部門派來的人,語氣相當肯定。「帥小伙」忽然之間又走了「官運」,能不樂嘛,當下從懷中掏出十元新鈔一張,一碰「嘎噠嘎噠」響,遂雙手遞上,以示敬意。
我用胳膊肘碰碰我身邊那位「部長」,「曖,我這兒還有一百元的哪,要不要……」
瞎子說:「天哪,你女朋友生得好生漂亮,將來……」
「是副部長。」我挺樂地打斷他問。
王林知道我們不是瞎子的對手,大手按牢我的口袋,掩護我撤退。我們手牽手走過街口,這才保住了一頓飯錢。
我們一般不在外面吃飯,但如果有了錢,也不客氣。夏天喝扎啤冬天吃火鍋,過家家似地自己請自己,比大桌的山珍海味的「客飯」不知要多多少趣。
王林說在外面吃飯總像一對侶,面對面坐在那裡,你看著我,我看著你。因此為了這一頓頓美妙的「侶飯」,我們就心甘願地把辛苦寫字賺來的錢給花了。我寫作倒沒什麼,一根破圓珠筆足矣,他老先生可倒好,翻譯點東西還得動用電腦,字典也是三本五本地伺候著,害我一趟趟跑來跑去。還佔用了我的大寫字桌,讓我半天寫不了東西。我趴大地毯上把稿改得亂七八糟,想吵架吧他正跟電腦打得火熱,我只好把鋼琴琴鍵亂按一氣,王林說走我帶你吃飯去。
於是又「吃」成一對「侶」。
就在去年冬天,我忽然宣布「戒飯攢錢」,連同事阿咪遞過來的泡泡糖我都說「戒」了,這樣節省每一個銅板,我先生說我必有原因。
「那當然啦!」我神秘兮兮地跟他亮了亮我平生第一本存摺,說:「等事成之後我再告訴你。」
先生說:「不是看上『賽特』那件皮衣了吧?」
真是「侶夫妻」,每一個眼神都逃不過的。那天去「賽特」瞎逛,一向布衣布裙的我,竟然看中一件皮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