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三章親密愛人(6)
「怎麼樣,還說得過去吧?」王林撣了撣身上的刨花問。我在立體柔中隨著節拍搖頭晃腦地答道:「何止說得過去,簡直可以開舞會啦!」
第二天我就把好友阿咪強行拉來放唱片給她聽。那「飛機大炮」的動靜一響,她就從沙上跳了起來,嚷著嚇死我了!你那位也真是的,會害你得心臟病的。說完捂著心口逃之夭夭。
當然也有不怕死的,那就是我跟王林。我倆常坐在粉屋裡聽歌,有時還高歌一曲「最愛你的人是我」。常常把聲音唱分了岔,或者各行其事誰也不挨著誰,但盡又盡興。
就在這時,有人把門敲得山響。開門一看,見是對門的大寶,就笑容可掬地問:「你好!要借什麼?」
「什麼也——不借。」大寶探頭探腦地說:「原來你們在唱歌啊,我還以為你倆吵架了呢!」
我和林交換了一個眼神,就放他進來參觀我們的「傑作」。財大氣粗的大寶卻說:「趙小姐就聽這音響啊?到我那兒看看『健伍』去!」
大寶那兒像是在開電器行,各色高檔電器一應俱全,只是屋內沒有一張女孩的照片。我建議他再上「電視紅娘」的時候,應該把他的音響拍上。
從大寶那參觀完「健伍」回來,林的臉拉得一尺二寸長。問他怎麼啦,只說沒什麼。再問,他卻一把拉過我,一臉歉疚地對我說:「對不起,我娶了你又讓你受委屈。以後等我有了錢,一定買一套最棒的音響給你,把這堆破爛全扔了!」
我立刻尖聲叫了起來:「這堆破爛,千金不換!」因為有愛,我們這邊夜夜有歌,而「健伍」那邊,卻每晩總是靜悄悄的。
第五節所謂玉手
伸出十指,纖纖如玉。這是我的驕傲。女人總有一兩樣可以驕傲的地方,而我的驕傲就在我這雙玉手上。
這雙手,她具有美女的全部優點:皮膚光滑透明,骨骼小而柔軟。小巧玲瓏的十個指尖,不染則光,形狀美麗的指甲下邊,透出淡淡的健康的粉紅色來。
丈夫總是長久地握著我的手說:「長這樣一雙手的女人,就該什麼也不幹。」
我把手從他滾燙的手心裡抽出來,告訴他這雙手真應干點什麼。實際上,手也是我唯一「討」反吃的傢伙,我是靠寫字賺錢過日子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謀生手段,每個年輕人都有無數種選擇。重要的不是看哪種方式掙錢最多,而是看哪種方式對自己來說最快樂。
對我來說,寫字最快樂。
我寫那種大悲大喜的愛小說,寫小人物命運,寫生生死死恩恩怨怨。我早就覺得我活過幾輩子了。我喜歡這種誇張而浪漫的生活。
當然我也不是總活在夢幻里的。每天要做的事很多,我是個快樂的、手腳不停的小婦人,我要收拾我的小窩,還要給「親愛的」洗襪子——他的襪子別提多臭了!
如果你嫁給一個儀錶堂堂的男人,他又恰好喜歡吟詩作賦,那麼算你走運了,大不了每天受受「精神折磨」。但是如果你嫁給了一位「運動健將」,謝天謝地,除了那身肌肉好看點以外,脫下球鞋那一剎那你可要挺住點兒。
王林雖是不夠「健將級」,但也是有點時間就泡在籃球場上的一員「名將」。每天打完球回來,把鞋襪一脫,光著腳到沖拖把的水龍頭上一衝,就算完事了。接下來,就是我捏起鼻子去拎那雙臭不可聞的運動襪的一角。指如蘭花,命如黃連。
我洗襪子像我寫作一樣,特別注重細節。每一道拐彎、每一個斑點,我都要細細地琢磨、細細地搓。王林總是叼著香煙坐在明亮的有大鋼琴大音響的大客廳里沖著水跡斑斑的洗漱間喊:「喂,我說你繡花呢?一雙襪子,大概洗洗就差不多了!」後來,我就總是在他看不見的時候洗抹子了。我做事最怕別人催我。
剛結婚的時候,王林總是把他那幾雙運動襪東掖西藏,攢著十雙八雙的一塊兒洗。精緻美麗的新房裡就常常飄出一種莫名其妙的怪味來,讓人忍無可忍。我在案板上剁排骨的同時大聲吆喝:「這兒可不是男生宿舍,那位男同志請自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