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鄉村檔案(1)
「說說苦藤河鄉的況吧。***」李冬明說:「這次群眾鬧事的根子還在五年前的那次集資上面。」常方思說:「我要聽的是這次集資的事。」李冬明說:「這次收集資款的準備工作應該說是做得很充分的。我們召開了兩次黨委擴大會議,經過認真研究,才將從老百姓手中再集一部分資的事定下來。人平集資五百,分兩次交,第一次交三百,九月十號前完成;第二次交兩百,明年五月底以前交清。這樣,苦藤河鄉總共集資三百萬,加上縣裡給的一百三十萬,共計四百三十萬。苦藤河鄉的群眾還積極建議說他們都願意多做義務工,像篩河沙、劈石頭、砌保坎這樣的粗活,全部由他們自己投義務工完成。這樣就可以節約一筆資金。修一座雙車道水泥大橋的資金就夠了。」李冬明頓了頓,「黨委研究定下來之後,又召開了各村支部書記會議,做了動員工作。會上,鄉政府的幹部職工還都積極地捐了款,我將多年積攢下來的三千塊錢也捐出來了。我們還分了工,每個黨委成員帶兩個鄉幹部負責一個村的集資款。的確,苦藤河鄉的老百姓都很窮,一次拿一千兩千有困難,個別困難戶有抵觸緒,吵架的、罵人的不是沒有。
但我萬萬沒有料到,一件讓苦藤河鄉老百姓脫貧致富奔小康的大好事,卻被弄成這樣了。說實話,我老娘生病住醫院我沒有回去,前天我老娘去世了,我也沒有回去看我老娘最後一眼,我是希望苦藤河大橋早日修好啊。」李冬明這樣說的時候,眼睛不由得紅了,說話的聲音也有些哽咽。常方思說:「群眾的覺悟並沒有你說的那麼好,你們在竹山埡村收集資款的時候,就有人砍傷了村支書,有的村還圍攻鄉里的領導,吵架罵人的事更是不計其數,但並沒有引起你的警覺。
人家不交集資款,你就下蠻趕人家的山羊,挑人家的谷,這是什麼性質的問題?」李冬明的心有些冷,他不知道誰將這些況都向常縣長彙報了。他分辯說:「積極交集資款支持修橋的群眾的確佔了絕大多數,而且有不少農民群眾捐款。」常方思嘆氣說:「李冬明呀,你還嫩了些,你只看到表面現象,沒有看到表面現象下面掩蓋著的問題。這中間恐怕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呀。」李冬明有些蒙,他猜不透常縣長這話里包含著什麼意思。
常方思對趙祥生說:「丁副縣長讓徐傑局長派人和他一塊下去了,準備抓幾個人上來。我一直覺得這麼做好像有些欠妥當。」李冬明聽說公安局下去抓人去了,擔心地說:「這怕不好,下去一抓人,會把事弄得更糟的。」趙祥生不無擔心地說:「看來,我還是要到苦藤河鄉看看去才行。」常方思沒有做聲。這時,他想起自己曾經隱隱約約聽到的一些關於苦藤河鄉群眾對丁安仁的反映,苦藤河鄉生的事是不是與他有關呢?
「這樣吧,常縣長你留在家裡,我下去一趟。又不遠,不過一個多小時的車。小李你也回去,坐我的車一塊走。」趙祥生想了想,「讓紀委周書記也一塊下去。看來,他得趕快去苦藤河鄉才行。」丁安仁離開政府大院之後,立即去了縣公安局。縣公安局局長徐傑正在對刑偵隊長田躍交待去苦藤河鄉的事。丁安仁說:
「多帶幾個人,馬上就去苦藤河鄉。我和你們一塊去。」徐傑問丁安仁那裡的群眾為什麼要聚眾鬧事,丁安仁說:
「這個鄉的群眾都很窮。窮人氣大么,沒什麼事他們也會找事到鄉政府來鬧。今天早晨有上千的群眾到鄉政府來吵鬧,他們真是膽大包天,把鄉政府修的圍牆也推倒了,還砸傷了人。不把幾個帶頭鬧事的人抓起來,這股歪風就壓不下來。」徐傑說:「公安局抓人得有充分的事實根據才行,要依法辦案。如今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增強了,弄不好人好抓,卻不好放的。」丁安仁板著臉說:「上千群眾聚眾鬧事,將鄉政府的圍牆都推倒了,還傷了人,這還不算惡**件?他們中的頭頭還不該抓?莫非要燒了鄉政府的房子,殺了鄉政府的領導才能抓人?」徐傑就不好再說什麼了,吩咐田躍說:「田躍你帶兩個人跟丁副縣長下去,一切行動聽丁副縣長的指揮。但有一條,我們是執法部門,一定要依法辦案,千萬不可感用事。」兩輛小車風馳電掣一般向苦藤河鄉方向奔去。只用了一個小時,丁安仁和田躍他們就趕到了連山鎮。還在路上,丁安仁就給連山鎮鎮長賈偉打了電話,要他別出去,在鎮政府等他。丁安仁他們趕到時,賈偉已經在鎮政府大門口恭候一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