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汝南奪城
「宛城?」三人皆驚。
「對,是宛城,現在那裡由張綉佔據,我們去找張綉。」
陳宮點頭,高順和張遼默然不語。
我嘿嘿一笑:「走吧,我們去汝南打個轉。」
汝南本富,乃天下第二大郡,天下第一大郡就是壽春。
南陽太守袁術獨佔天下富庶兩郡,實力雄厚,隱約成為南方霸主。
袁紹佔據北方大部分地區,稱雄北地,唯有塞北公孫瓚不甘臣服,處於劣勢,爭鬥不休。
曹操異軍突起,於中原地區發奮圖強,積蓄力量,以強勢轉戰南北,越戰越強。
劉備暫據徐州,自保不足,難有作為。
我率軍深入袁術領地,要取道汝南,經新野去往宛城。
汝南城兵力空虛,僅有五千餘人。
我軍可用於戰鬥的將士接近四萬人。
其中正規飛騎軍三萬人,丹陽軍五千人,另有高順家將陷陣營七百餘人,還有兩千人的步兵。
我軍進入汝南地界,先廣派斥候查明周圍百里情形。大軍逼近汝南主城。
此次奪城尚在其次,我欲逼其守軍投降,掠奪其士兵。
我軍於汝南城五十裡外紮營,此時斥候回報,發現另有軍馬出現在汝南城南,和我軍相對,令其探明再報。暫時暗兵不動。
半日後,斥候再報,此軍領軍者是楊奉和韓暹。我恍然,二者在洛陽爭奪獻帝時為曹操所敗,帶殘兵來投袁術。而袁術心術不正,欲吞併二人軍馬,二人驚覺,遂流落南陽地界,以劫掠為生,淪落為盜匪。
此次二人多半探明汝南守軍薄弱,欲來撿些便宜。
二人領軍不多,共七八千人而已。
二人匪性成型,探的我大軍壓進,有回軍撤退跡象。
我軍急欲擴張軍力,我有意收服二人。
我帶一百精騎去會楊奉。
呂布曾與楊奉同在董卓手下領兵,共為董卓四大金剛中人,另兩人為華雄和徐榮。
此次我帶人去與楊奉拉關係,謀求合作事宜。
靠近二人部眾,使人通報,故人來訪。
片刻之後,請我入營,遂帶人昂然而入。
進帳分賓主落座,我明言欲取汝南,取城為補充物資,空城可拱手讓與二人,請二人靜觀其變。
二人將信將疑,我又言欲取新野,二人始信我有讓城之意。
別了楊奉,迴轉軍營,使大軍圍住汝南城,圍而不攻。
派五千軍兵去周圍縣鎮,將精壯掠進軍營,又專搶大戶,搶糧搶錢,只留一線生機,讓其派人入城求救。
數日內,在城邊周圍,砍樹伐木,一副製作攻城器械,準備不日攻城之態。
城中守軍人心不穩,多半是沒有上過戰場,周圍大戶人家的子弟,此時已無心守城。
十日後,在我多次派人在城下交涉后,城守出城投降,我兵不血刃拿下汝南。
我將城中軍隊收編,將城中軍糧,軍費,還有兵器裝備等通通掠走,然後撤出汝南,兵發新野。
楊奉,韓暹遂進駐汝南城。
兩人進城以後,四處一看,這個鬱悶啊,有點用處的東西全讓呂布個帶走了。留這麼一個空城,沒有一點他倆有用的東西。他倆在一起大眼瞪小眼,最後倆人沒著了,一人舉了個大空盆,跑到城門處,人流聚集的地方,擺個地攤,開始做無本的生意。
「大叔,大爺,大娘,大嬸,大家行行好吧,給我們一點吃的吧!」
劉表在漢末的三國時代算是一個比較有名的人物,他雖沒有雄才大略,但也勤勤懇懇,要評價曹操為亂世之奸雄,那劉表就是亂世之能臣。劉表的仕途比較順利,他本人是漢室的皇親,其身份比劉備這個所謂的皇叔還正統些。有皇族的身份,自然一路順風順雨。
荊州在劉表的管理下那是百姓歡騰,萬民安樂,沃野千里,士民殷富。假如這時代不是漢室頹廢,朝野混亂,劉表可被評為十佳領導人之一。
劉表雖然政績非凡,但是打仗對外,他執著的講究以德服人,以理對陣。幸好他治下百姓齊心,軍民一家,所以才能在後世面對曹操這個瘋狂的戰爭主義者時,屢屢創造勝跡。
劉表沒有一統天下的野心,也沒有爭雄天下的魄力。在這亂世之中,他所有的努力最終也不過是一種假象,他可以偏安一時,卻阻擋不了時代的洪流,所以歷史上他身死以後,荊州馬上陷入了混亂當中。
對於這樣一個人,我的禮數當然不能少。陳宮出發去往荊州的主城襄陽,身後跟著兩大車的送禮隊伍,其中儘是些汝南城我臨時搜刮來的古玩珠寶之類,我讓陳宮帶去的信息很簡單,打仗的不要,路過而已。
也就是和劉表這樣講道理的人打交道我才如此的放心,要是碰上袁紹這樣的假道學,曹操那樣的黑心狼,劉備似的厚黑老祖,袁術一樣的瘋子,我早有多遠跑多遠了。
亂世的生存之道是看誰最狠。曹操是歷史上有名的狠人,沒糧的時候他可以砍了無辜的運糧官來激勵士氣,沒水的時候他就告訴大家前方有一片梅林。最狠的是他在官渡的時候,因為沒糧,軍士逃亡大半,手中僅有萬數來人,就這樣他還帶了五千人一把火燒了袁紹的烏巢,使袁紹二十萬大軍土崩瓦解。
劉表不夠狠,這是他身處亂世的悲哀。對我卻是偷生的一線生機。
新野位處荊州邊境交通要地。城池雖小,卻因坐落於盆地中央,四周民眾聚集不少,劉表在此派駐的僅有一千多兵士,不具備戰鬥力,只為防止流寇預備。
新野的作用有點像小沛,一個是荊州的大門,一個是徐州的大門。
新野沒有重兵駐守,這是劉表故意為之。一則,新野位置不適合建築大城要塞,難以固守,再則,劉表以此來暗示各方,他無意爭霸中原。
出了汝南地界,我減慢大軍的行軍速度。一邊等待陳宮的回信,一邊調節軍中出現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