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法庭調查出意外

第八十九章,法庭調查出意外

1

尤毅剛繼續詢問證人。

「完全肯定是一個人?」

「不,就餐是一個人。」

「這麼說後來又有一個人來和他一起會餐,而且還是一位女人?看得很清楚,離你的位置很近?」

「你說的非常對,他倆在我的餐廳呆了很長時間,一瓶酒剛喝完,他要了第二瓶酒,一會兒來了位女人坐在他身邊。看起來他們很暖昧,不像第一次見面,年輕女人富麗的生活情調,多情的生活表現在我們這裡是常見的事。但他倆不一樣,看上去很異樣,比情人還情.」

「是這位女人嗎?」

「很像是她。」

「很像。這麼說還不完全是她,只是很像嗎?」

「不,是她。我見過。」

「請你看清楚,不會認錯人?」

「我想不會的。這天晚上因為他們在酒家裡給我的印象特別深。我這天晚上收入很壞,是他們給我帶來不太理想的收入。」

尤毅剛忽然感到有些棘手,楊清貴的證詞很可能會給案情調查帶來新的定罪,情況很可能也會有變化。

而李維克也感興趣地注視著證人的證詞。除此之外完全可能有另一種原因,這個證人在這種時候出現,可以說是幫了李維克的忙。

審判廳的觀眾這時也有奇怪的議論,有戲謔的笑聲,有不同神色的表情,他們緊緊盯住台上,看著尤毅剛問詢證人的可笑舉動。

曾偉成坐在楊琴身邊,臉上的情緒很不好,他聽見證人的證詞對曾秋蟬有些不利,情況有有可能更壞。但他又想不會太壞。證人的證詞要向法庭負責,而法庭的判決也要依照事實,這點他是相信法庭不會錯判。再說曾秋蟬的律師不是沒有頭腦的人,講事實,注重證據,他可以列入高級律師行列。案情進展情況是不會使人們的意志為目標的。有很多情況是想象不到的,目前儘管證人的證詞在法庭調查出現新疑點,這和律師的目的是一至的。弄請案件情況,找到更多更準確的事實依據,對於有經驗,有頭腦的律師是毫無否認的。因而曾偉成有點身不尤己,他只好絕對相信法庭,相信律師對案情進行公正辯護。

此時的尤毅剛有點猶豫,桌上的卷宗提示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案件的結論倒向他。於是他轉向證人。嚴肅的面孔,有經驗的措詞,表現靈活的繼續詢問。

「請問,他倆在一起已經清楚了,那麼他倆在你的酒家呆了多長時間?」

「大約有一個半小時。女人呆的時間很短,大約只有三四十分鐘。我看過時間,沒有錯。」

「就是說,這位男人到了半小時后。喝了一瓶酒向你要第二瓶酒的時候,這女人就來了。隨後他倆在一起喝酒。吃了你的楊清排骨?」

「是這樣,完全是這樣。」

「他們只是喝酒,你有沒有注意到別的?比如說,他們在一起交談很密切,有說有笑,或者他們是在商談什麼計劃?」

「偶爾聽到半句。或一句話,但不完整,不全面。女人說在什麼地方等他,叫他一定準時來。男人顯然是很為難地點了頭,就沒有聽到他們再說什麼。後來他們在外面的情況我就沒有注意了。」

「他們的談話你確信沒有聽錯?」

「我向法庭保證。他們的談話我沒有聽錯。」

尤毅剛面向陪審法官,很有把握地說,「我想行了,楊清貴提供的證詞我需要調查。」

審判長做了個手試:「法庭准許調查。」

李維克終於有說話的機會:「審判長,我對證人的證詞有意異。」

審判長:「准許辯方提問。」

「是這樣的,我們都需要調查。」接下來法庭准許李維克對楊清貴進行詢問證人有疑點的證詞。

「楊清貴,你的酒家在華山腳下石筒子街,聽說生易不錯,大部份時間是遊客光顧?」李維克向證人提問,看起來完全和本案無關。

「是的,那條街很亂,人很多,晚上不太安靜。」

「現在怎麼樣,安靜嗎?」

「現在還是那樣,不安靜。」

「這女人你認識?他倆一起在你的酒家裡喝酒,吃牛排和排骨,都是你給他們送去的?」

「是的,都是我給他們送去的。」

「知道他們是夫妻嗎?」

「很遺憾,我從不關心這件事情,凡是到我酒家來聚餐的,我們都會給他們滿意的服務,從來不去過問人家的私生活。」

「他們在你的酒家聚餐,兩人很熱情,有說有笑。很有趣,他們的談話你聽見,談的什麼,請你再向法庭講一篇。對了,要詳細點。」

「我在前面講了,偶爾聽到半句或一句話,但不完整、不全面。女人說在什麼地方等他,叫他一定準時來。男人顯然很為難地點了頭,就沒有聽到他們再說什麼話。後來他們在外面的情況我就沒有注意了。」

「他們是什麼時間來你酒家就餐的?」

「晚上大約十點鐘,沒錯,是十點鐘。」

「女人是什麼時間到你酒家去的?」

「大約比男人晚不到三十分鐘。」

「誰先離開?」

「女人先離,男人很快就跟了上去。」

「男人跟上去后他們在幹什麼,當時你有沒有看見他們可疑的行為?」

「外面很黑,好像看見那男人摟住女人,女人好像還是再說那句話,在什麼地方等他,叫他一定準時來。」

「在什麼地方等他呢?有意思。後來他們怎麼樣?」

「後來他們說了些啥,我就沒聽清楚。」

「他們後來就沒有回你的酒家是不是?」

「不。女人大約走了幾分鐘,男人又回來坐在原地喝酒。」

「這麼說他喝得很高興?」

「不,他很不高興。」

「這位女人你認識嗎?」李維克拿出死者照片。

「不認識。」

「這就行了。」

楊清貴有點不情願的在證詞文書籤上自己的名字。

李維克由於在某種機會中,在詢問證人找到對審判有種種新疑點的同時,不凡有了發現。這無意是對他的幫助。可以說,在法庭調查的時候,事情若有微小變化,審判官和律師為了對被告人負責,案件就要停下來重新調查,尋找核對新出現疑點的依據。研究事實真相,核對證人的證詞。這項工作再法庭上叫作延長「生命」。

公開審判現在已經到了第三天,案情的變化到了最新階段。楊琴從開庭這天起就擔心曾秋蟬的處境,現在沒有好轉,情況顯得更壞,擔心的事終於還是來了。

顯然,楊琴這幾天很少講話,神情有些恍惚的她一直坐在曾偉成身邊。她的臉色很不好,精神憔悴。氣色衰臘,干古的縐紋包肉貼骨。儘管她的眼神好使,聽力管用,腦筋的靈活度不是很靈驗,但能辯別善惡,分清事非好壞,心眼不糊塗。

她看見自己的女兒站在被告席前,那張有些變色的臉。和那個欺騙過她的流氓在惡毒地攻擊她時,楊琴的心就像有人在用刀刺一樣疼痛。她看見這種凄慘的情況毫無辦法幫助女兒。接下來擔心的事情也許會更壞,更怕那個流氓會把罪證減輕,把更嚴重的罪推到曾秋蟬身上。在她眼前看見的情景很無奈,怪自己沒能力分擔女兒的罪責,沒有本事為女兒說幾句管用的話。如果說有什麼讓她唯一能夠輕鬆的念頭,哪就是站在面前的女兒精神頭挺不錯——這才使她減輕了些心裡壓力。

這幾天她總想和女兒單獨見面。總想找機會和她談談,幾次都被法庭拒絕。有一次審判結束看守警官押曾秋蟬出門時,女兒和她擦肩而過。頓時,她看女兒的眼神很凄涼,很無奈。母女之倆在咫尺之間也沒有說話的機會。後來走遠了,看守警官押著上了囚車她還回頭張望,久久不肯離去。這種時候的楊琴真的有些吃不消,感覺頭暈眼花,天昏地暗,就像掉進迷宮找不著邊際,眼前的人影像螞蟻一樣活蹦亂跳,房門像迷宮的地下室望不到邊;審判長的臉又長又大,敲著開庭的法錘鐺鐺的響。尤毅剛的影子越看越小,比地上的螞蟻還小,他爬到審判長的法錘上不小心掉了下來,掉到訴訟人裴基林大黑皮鞋上,後來被踩在腳下。這時的楊琴嚇得大聲喊叫,嘴裡念念有詞地說:「偉成,快救妹妹,有人要害她。快去,快去。」

「媽,怎麼啦?」曾偉成扶著楊琴坐在旁邊的木椅上,好一會兒才醒神。

「媽沒事。秋蟬回家了。」楊琴指著家的方向說糊話。

曾偉成儘可能安慰楊琴少受些傷害,給她做工作不要去參加審判會,秋蟬不會有多大的事。還告訴她尤律師找到對秋蟬有用的新證據,在下一次開庭就會有意想不到的新突破。可是楊琴就是不同意,經過曾偉成好說歹說她才免強同意保持平靜,不參合激動。

等到第四天繼續進行公開審判的時候,楊琴的精神更壞,瘦弱,衰老的身體已經向她提出明顯的威脅。這種時候她已經知道自己的身體壯況。顯然,她的擔心更強烈,要和女兒講話的願望更迫切。她想象不到命苦的女兒後半身的命運將受到什麼懲罰,還想象不到女兒的罪行能不能夠得到法庭的寬大。她的女兒是無辜的。她已經向法庭認了罪,就應該得到法庭的寬大處理,但是結局到底怎麼樣,她說不清楚。

在第四天審判一開始,楊琴就給辯護律師講過自己的看法,請求律師給她一次方便。她還叫曾偉成通過關係向律師求情,轉告她對案情的個人看法,可是後來她得到的是失望。尤律師盡他的職責向她解釋:罪犯怎麼樣,按照法律辦事。法庭是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對罪犯是否寬大,這完全要看罪犯人的認罪情況,態度是關鍵。再說目前是公開審判最關鍵階段,被告人的情緒如果現在出問題就不好,糟糕的情緒隨時有可能影響對案件定罪的年限。如果被告人時而冷靜地表現,時而過激的反常,時而增加精神負擔,情況就更壞。

尤律師這樣解釋以後,楊琴後來並沒有強調她的要求。但是,她還是堅持有話要求尤律師告訴曾秋蟬——她說她的母親心裡很平靜,叫她精神起來,一定等待她回來。於是,律師站在同情的一方,把這些話轉告給曾秋蟬。(未完待續。。)

ps:尤律師的辯護給曾秋蟬又驚又喜,複雜案情難遇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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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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