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恨我嗎 躍之番外(一)
——如果有一天,你愛上了一個人,一定要好好保護她,絕不要放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像母親一樣疼愛我的人,說過這樣一句話。
我不懂,愛?何謂愛?
我是一個不受寵的皇子。在王宮中,不受寵代表什麼?
我母親身份卑微,我也因此滿遭嘲諷,我從不認為有人會愛我,同樣,我也從不認為,我會愛別人。
塵妃,我父王的妃子,似是很得寵,對我也疼愛有加,正因為如此,又加上我的勤學,父王終於重視了我這個兒子。
對於親情,我是很淡薄的,終年難見父王,從出生起沒有見過母親,這些不過爾爾,最讓我寒心的是兄弟之間的骨肉相殘。在南煬,我排行老三,和我最親近的是大哥,可惜遭人暗算,早已夭折。我本對王宮已是淡然至極,可上天卻送來了塵姨,讓我對王宮有了新的看法。
塵姨說,要得寵,先要學會手足相殘。
塵姨說,要地位,先要學會煽風點火。
塵姨說,要天下,先要學會心狠手辣。
我說,我什麼都不要,我只求安心度過一生。
塵姨說,你不要,不代表別人不要,既然別人要,他們就不會放過你。
我猶豫。
塵姨說,我本是淡然的女子,也只求安心度過一生。我有丈夫,我有孩子,但因為你父王權勢大,以我丈夫孩子的性命要挾,我不得不來到這個王宮。這個世界就是這樣,你有權有勢,就可以為所欲為。
於是,我不再猶豫,為了我自己也好,為了塵姨也罷,我絕對,不做一個懦弱的人。
手足相殘,我做不到:煽風點火,我可以:心狠手辣,我也可以。
塵姨說,沒有關係,你父王有很多孩子,就算你不動手,人家也會蠢蠢欲動,只要你保護好自己就可以。
在我十四歲時,塵姨離開了。人家說是死了,但我知道,她不會。
於是,我按照她以前教我的方法,先去了左相——慕容丞相的家。
歐陽丞相的女兒,和我是很好的玩伴,所以我不必去刻意討好他們。但慕容丞相則不同,他看不起我,認為一個庶出的皇子不會有多大的作為。我也曾一度這麼認為,但是,塵姨改變了我,我也要所有人看到我的改變。
和慕容丞相談完后,我去了他家的後花園,就是在他家的花園那麼一駐足,我就遇見了那個我一定要好好保護、絕不要放手的人。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愛她,我只知道,在見她的第一面,我就決定,我要娶她!
為了她,我第一次比討好父王更加刻意地討好慕容丞相,終於在她及笄的那年,慕容丞相同意了我們的婚事。
她叫慕容莎,我喜歡叫她莎兒。她笑起來很好看,我特別喜歡看她笑。和她在一起時,有意無意地,我都會故意犯幾個小小的錯誤,只為博她一笑。
莎兒說,她與一個人有過約定,待她十六歲那年,有個人會來娶她。
我很高興,高興她能對我如此坦然,但同時,我也在擔心,我二哥與她自小有婚約,雖然慕容丞相同意了我們的婚事,但如果二哥和父王不同意呢?現在又多出一個人要娶莎兒,我想,我是沒機會了。
似乎是看出了我的焦慮,莎兒露出了少有的得意。在她及笄的第二年,我風風光光地娶了她。後來,我才知道,她為了和我在一起,付出了多大的代價,而我,卻一次又一次地傷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