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春天來了。
三月三,風箏飛滿天。
這一日,同了一干后妃和沈鶯去御花園放風箏。
我近來心情大好,其他人心情也都不錯。
沈鶯已經許久沒有回過御花園,如今故地重遊,當然分外親切。
我近來多數時候還是宿在皇後宮中,元榮妃而今已經恢復,她那裡也去的多些。其他五個妃子,皇后一再勸我不要冷落,所以我一個月里,也還記得應上一兩次景。這裡面,貴妃、淑妃和順妃,似乎又喜歡的多些。不管怎麼說,宮中自此總算沒有怨婦,大家自然也都開心。
同去的還有趙王楊杲、安陽公主蘭兒和三個皇孫。哦,還有我的小佳音,也在奶娘的懷中,跟在榮妃身側。
我雖然對他們學業管的緊,不過對他們孩子的天性,卻少約束,想來他們現在,倒比過去或許更多幾分童趣。蘭兒最是淘氣,這也難怪,佳音尚在襁褓,不可能和他們一道玩耍,五人中,她年紀最小,又是唯一的女孩,自然人人讓著。
正玩著,蘭兒突然跑到我的身邊,揚起小臉看我:「父皇,蘭兒有事要求父皇。」
「哦?」我俯下身,笑著問她,「蘭兒求父皇什麼事啊?」
「父皇,蘭兒也要去讀書。」她認真地對我說。
「一個女孩子家,讀什麼書?」貴妃小聲訓斥她。她卻撅起小嘴:「他們能讀書,我為什麼不能?」
我呵呵笑道:「好,父皇准了,明天蘭兒也去讀書。」
蘭兒聽了,卻似乎還有些不信:「父皇說的可當真?」
「君無戲言。」
蘭兒高興地給我一跪:「謝父皇。」然後爬起來,連裙子上的土也不拍,跳著跑向她的那群哥哥和侄兒:「讀書嘍,我明天也讀書嘍。」一個宮女趕緊追過去給她整理衣服。
貴妃在旁小聲說:「皇上不該寵壞了蘭兒。」
「想讀書總是好的。」我轉頭去看榮妃,「等佳音大了,也叫她去讀書。」
「那好啊,臣妾正後悔沒有讀過書,比不上沈鶯妹妹有學問。」榮妃說,她似乎又想到什麼,「只是等佳音能讀書時,只怕連蘭兒都要嫁人了,沒個伴,太孤單了,皇上還是早些讓沈鶯妹妹也生一個,到時好給佳音做伴。」沈鶯聽她說,立時羞紅了臉,又用牙齒輕咬了下唇,偷眼看我。
「偏你會繞舌頭,」皇后也來打趣,「看讓沈妹妹都不好意思了。就不興皇上和其他妹妹們生幾個給你的佳音做伴?」
「朕便叫你自己再生一個。」我也不知道自己怎麼會說出這樣一句,這下,輪到元榮妃自己臉紅了。
的確是「君無戲言」,蘭兒第二天便真的也去讀書了。讀書雖然辛苦,不過每日散了學,大家都可以再在一起玩上一個時辰,倒也開心。
三月初八,詔令除兩都宮殿,只留西都附近終南山的終南宮(我如果去西都,夏天可以到那裡避暑)、嵩高山的嵩陽宮,以及涿郡、丹陽(今南京)、太原、餘杭、南郡(今湖北江陵)等地共七座行宮,其餘皆廢,交地方做他用,所有宮女宦官,補充兩都。
江都的行宮,我是早就拿出來做了學宮,其中原由,大家都清楚,我不再贅述。不過當時,卻引起朝野大嘩---皇帝原先是最鍾愛江都行宮的。不過由此,大家也更明白---皇帝現在是真的不一樣了。
三月初十,下詔工部設運河監,運河沿途各郡設漕運官,管理運河疏浚、運輸事宜。大運河畢竟是可以利國利民,澤被千年的工程,決不可荒廢了。好在疏浚、漕運,動用民力,官府都要照價付銀,不僅不擾民,還為許多人帶來了生計。同日,還下旨在運河的一處要處浚儀設開封郡。
接下來,是沈鶯和榮妃的生日,我自然不會忘記。
四月初一,文武兩科開科。
文科叫安邦科,武科叫定國科,安邦定國,實在是我的期望。
安邦科考策論,也就是治國之策。我今年欽定的考題,是「論天下安定民不思變」。
定國科又分「運籌帷幄」和「弓馬嫻熟」兩項。運籌帷幄其實就是主要考兵法,武藝為輔,而弓馬嫻熟卻是武藝為主兵法為輔。
我為了防範舞弊,盡量想了許多辦法。其實那時的舞弊和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比起來,實在太小兒科。我自己就是身經百考深知舞弊之道的,所謂「知己知彼」。
那個時代的作弊,絕沒有什麼高科技,無非串通考官、夾帶和冒名頂替。
第一步,自然是要防範考生和考官串通舞弊。遴選考官是十分重要的,這首屆科舉,正主考是蘇威,副主考是新任禮部尚書張須陀。考題保密也很重要,題目是我選的,直到開考前一個時辰,考生們都入了場,才由許安交到考官手中。其他如糊名、謄抄之舉,當然也是全盤照搬。當然,這主要是「文考」,「武考」又要有所不同的。
第二步便是防夾帶。考生到京報名,便集中安排居住,入考場照例搜身完畢,卻還要「沐浴凈身」以示莊嚴---其實我是怕有人把東西抄在身上,然後換上統一配發的「考服」---如此想在衣服上做名堂也不可能。完事後,考生被帶入考場---一個三面封閉的小隔間,就如大家在電影電視上看到的一樣。
對於冒名頂替,那年頭沒有什麼照片之類,本是最難防範,不過我卻「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前面說過,考生報名后是由官府安排集中居住的,有士兵看護,基本就是坐牢一般,當然待遇不同。考完卻也是如此居住,直到發榜、委任,然後就會有畫師來給有幸「金榜題名」者畫像---這些畫師畫的形象,比照片也差不了多少,又有吏部(或者兵部)官員登記造冊,再然後是由禁軍士兵「護送」上任,到了地方辦理交接、見過上下級,還要公開坐堂和老百姓見個面,這才算完成手續,「護送」的禁軍回來複命。而正七品以上官吏更是每年要考核一次---考慮到交通問題,邊遠地區的官員往返一次要好幾個月,在我進一步的改革措施中,郡縣官員就不必進京「面聖」了。官員升遷調任,也得先到京里報到,吏部(或者兵部)會拿了「畫影」對照,如果不幸變化太大,就要麻煩你老好好解釋了。
我的想法其實簡單,多半是沒有真才實學又有錢有權的主,才會找人代考,而被找的槍手,卻往往是有真本事的。我開科的目的,無外是為國求才,只要有才,我用了便是,你若好好做官好好辦事,照樣升你的官,而如果你瀆職**,自然再按國法處置。比如說張三替李四去考,中了進士,當了縣丞,那你張三以後就是李四大人,做的好,以後還可以當縣令當太守,至於真李四,對不起,你該幹嘛幹嘛去吧。
如果有人檢舉怎麼辦?當然也得依法辦事,替考者革職拿問,處一兩年的徒刑,不過如果政聲好,老百姓保,還可以從輕處罰。而被替考者,卻要罰銀子,判流刑,罰的更重,本來嘛,你小子仗著有點錢就想玩歪門邪道,肯定不是好東西。如此一來,至少被替考者是不會因為「賠了夫人」又「折兵」了。既然找槍手沒有用,又有哪個願意把白花花的銀子打水漂?一兩次科考下來,自然沒有冒名頂替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