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這就是我會在三更半夜被一個暴怒的警察局隊長押進警局的原因。
他把我拉進他的辦公室,扔進一張椅子里,吼著:「你給我待在這裡!」然後就大搖大擺地走了。
我也很火大。到警局來的一路上,我吵著問他為什麼,當然我很小心不出言侮辱或威脅,避免他真有理由逮捕我。他一定做得出來,因為他實在太生氣——但現在我找不到話說了,不管說什麼都會扯到私人關係,而我真的不想扯到那裡去,所以我除了生氣,還覺得很嘔。
他一關上門我立刻跳起來,為了給他點顏色瞧瞧,我繞到辦公桌後面坐在「他的」椅子上。哈!
我知道這實在很幼稚。我也知道,不管幼不幼稚,這一定會讓他怒火攻心。惹他生氣就跟和他親熱一樣有趣。
那張椅子很大。想必如此,因為他個子很大。而且還是我最愛的皮椅。我坐在椅子上轉了一圈。把他桌上的檔案亂翻一通,可是我動作很快,因為那可能是某種輕度罪行。我沒看到什麼有趣的東西,因為檔案里的人我都不認識。
我拉開他辦公桌中間的抽屜拿出一支筆,又打開另外一個抽屜找筆記本。我終於找到了,攤在那堆檔案上面就有一本,接著動筆寫下他違紀行為的清單。當然不是所有的違紀,只有那天晚上。
他帶著一瓶健怡可樂進來,看到我坐在他的位子上,愣了一下,接著小心翼翼地關上門,然後很陰沉地壓低了聲音問:「你在搞什麼鬼?」
「寫下你做了什麼,好跟律師一一說明。」
他把健怡可樂重重放在桌上,搶走我的筆記本。他把本子轉過來,看到清單上的第一條,黑色的眉毛揪在一起。「對證人動粗,導致手臂瘀血,」他念著。「簡直在放——」
我舉起左臂給他看內側的瘀血,那是他抓住我的手臂、用力強迫我上車時捏出來的。他說到一半的話停了下來。「啊,該死,」他輕聲說,火氣沒那麼大了。「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讓你受傷。」
是嘍,當然嘍;就跟他兩年前把我當燙手山芋甩掉的時候一樣。他確實傷了我,我並不否認。而且他甚至沒種告訴我原因,這才是讓我真正生氣的地方。
他側坐在辦公桌邊緣繼續讀著。「非法拘禁。綁架——我哪有綁架你?」
「你強迫我離開我工作的地方,載我到我不想去的地方。我覺得這就是綁架。」
他冷笑一聲,繼續讀那張違紀清單,裡面還有言語冒犯、態度傲慢、沒有禮貌,沒有謝謝我給他喝咖啡。噢,當然也有一些法律辭彙,像是「誘拐」、「騷擾」,還有「侵害」拒絕讓我聯絡律師,我可是一點小地方都沒放過喔。
這個死傢伙看完清單竟然笑起來。我不想要他笑,我想讓他知道他是個大混蛋。
「我帶了罐健怡可樂給你,」他把罐子推到我面前。「你可能不想再喝咖啡了吧。」
「謝謝。」我說,正好表現出我的禮貌跟他有多麼不同。可是我沒有打開罐子。因為過量的咖啡因,我的胃已經在泛酸了。而且光用健怡可樂就想示好也未免太過寒酸,更別說我知道他離開辦公室其實是去透口氣,免得一時衝動失手勒死我。他一定是在最後一秒才想到要帶罐健怡可樂,裝出體貼的樣子,其實只是企圖保護自己,因為我相信勒死證人絕對會讓他的前程就此完蛋。雖然我不是多麼有用的證人,可是現在也只有我。
「快點離開我的位子。」
我吹開掉在眼睛上的頭髮。「我的單子還沒寫完,本子還我。」
「百麗,離開我的位子。」
真希望我能說我的行為像個成人,但是他逼人太甚,要求我像個成人已經來不及了,所以我反而用雙手緊緊握住椅子的扶手,瞪著他說:「你來試試看啊。」
該死,真希望我沒說這句話。
一陣充滿恥辱的短暫掙扎后,我又回到他原本讓我坐下的位子,而他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看來又生氣了。
「該死。」他用手搓著長滿鬍渣的下巴,他的鬍渣早就長過頭了。「你最好乖一點——你知不知道我差點想讓你坐在我的腿上,而不是那張椅子上?」
哇噻,這句話是從哪兒蹦出來的?我警戒地向後退。「什麼?」
「別裝得好像不懂我在說什麼,而且你剛才那一套也沒騙過我。你一定記得我,我曾剝光你的衣服。」
「才沒有!」我很震驚。他是不是把我跟別人搞錯了?我很確定沒有那回事。沒錯,我的確脫了幾件衣服,但是絕對沒有被他剝光。
他陰森森地笑了一下。「寶貝,相信我:當你全身只有一件小短裙,還被撩到腰上去的時候,那就是被剝光了。」
我輕輕抖了一下,因為這的確是熟悉的情節,我還記得那一次,第二次約會的時候。他坐在沙發上,我跨坐在他身上,他的手指在我的身體里,我差點就要說:去他的避孕,及時行樂吧。
我臉紅了,當然不是因為尷尬,而是辦公室里熱得難受。這棟大樓的空調應該要調低一點。我的心裡揪成一團,但並不表示我已認輸。「剝光的意思是把全部的衣物脫掉,因此根據你自己的描述,我絕對沒有被剝光。」
「所以其實你是記得的,」他很滿意地說。「不要吹毛求疵了,那跟剝光差不多。」
「差多了,」我頑固地堅持。「還有,就算我記得我們有過一段,那又怎樣?」
「意思是說,你經常脫光跟男人在一起,所以這對你沒有任何意義嘍?」他眯起眼睛問。
我懶得再裝下去了,反正他也不吃這一套。我看著他的雙眼說:「顯然那對你也沒有任何意義,不是嗎?」
他做了個怪表情。「呃,我知道我欠你一個解釋。很抱歉——」
「省點力氣吧,解釋的時間早就過了。」
「是嗎?」
「我早就不在乎了,難道你還沒忘記?」
「我以為我忘了,」他皺著眉頭說。「可是我接到電話,聽說好美力發生兇殺案,被害者是金髮女性時,我——」他停了下來,接著說:「狗屎!」
我眨眨眼,真的很驚訝。我想了想,他看見我的第一句話是「你還好吧?」而且他先冒著雨去現場看過妮可的屍體才進去的。想必那時候已經公布她的名字了,但也或許還沒有,或許應該先通知她的家人。我一點都不知道她的家人是誰、又住哪裡,可是她在好美力的資料里應該有緊急聯絡人,馬警官已經把她的資料拿走了。
可憐的妮可。她雖然是個愛模仿的神經病,可是想到警方為了調查現場,讓她的屍體在雨中放了那麼久,我還是很難過。我知道現場搜證要花一些時間,而且警方的人也在淋雨,可是她在那兒整整躺了三小時,他們才讓人把她送走。
他對著我的臉彈了彈手指。「你老是失神。」
天啊,我真想咬掉他的手指。我最討厭人家這樣了,只要揮揮手就可以讓我回復注意了。「對不起,我累翻了,而且今晚才剛目擊一場謀殺,但這樣還是太失禮。你剛才說什麼?」
他仔細看了我一陣,搖搖頭。「算了。你確實累壞了,我也還要監督兇案調查的進度。我也希望這件事跟你沒關係,但你已經扯進來了,所以不管你願不願意,以後都會常常見到我。就請你不要再逼我了好嗎?讓我好好工作。我承認,你在我面前讓我快要瘋掉,我不能專心。」
「我才沒讓你快瘋掉呢,」我憤怒地回嘴。「你在認識我之前就瘋了。請問可以讓我回家了嗎?」
他揉揉眼睛,顯然在控制脾氣。「再幾分鐘就好,我會送你回家。」
「只要請人送我回好美力,我需要我的車。」
「我說了,會送你回家。」
「我說了,我需要我的車。」
「我明天會把車送去給你,我不希望你在犯罪現場搗蛋。」
「好吧。我搭計程車回家,不用麻煩你出這趟門了。」我站起來抓起皮包,準備往門口走去。雖然外面還下著大雨,但我寧願站在路邊等計程車。
「百麗,坐下。」
這就是他做警察的壞處。我搞不清楚什麼時候他是在行使公權力,什麼時候是私人。我不知道到底在法律上我處於什麼地位。我相當肯定我可以從這裡走出去,而他也不能拿我怎樣——至少在法律上!但我也可能想錯,而且不管合不合法,他都很可能會強迫我留下來,我可不想再跟他來一場扭打。扭打會降低我的自我控制。
我坐下,固執地瞪著他。我有點懷疑他可能又想談起我們之間的私事,我不想再提起過去了。既然這樣,跟他的接觸越少越好。
我的規則是:走出去者,爬回來。男人要是做了第一項,想重新回來就要做第二項。我可以忍受爭吵,至少那樣還有在溝通,但不可以一聲不響地跑掉,讓我連努力的機會都沒有——這是我的大忌。
我知道這聽起來感覺很像我該好好振作,我也知道我把跟傑森離婚說得好像對雙方都是好事,但逮到他跟小珍接吻還是讓我受到很大的傷害。不只是因為小珍的背叛,而是因為我真的愛傑森。至少我曾經很幸福,我以為他也是。我們確實漸行漸遠,我也覺得不那麼愛他,但那並不表示我放棄了我們的婚姻。我願意努力挽回,再次跟他建立親密關係。但當我看到他吻小珍的時候,就像肚子上挨了一拳,我猜到他對我不忠應該有一段時間了。對象不是小珍,我很確定那是他第一次碰她。可是他並不愛她,也就是說,他吻她只是因為她漂亮又容易得手,意思就是,他很可能已經跟別的女人搞過了。
他甚至不願努力延續我們的婚姻。他心裡早就拋棄我很久了,只是我沒有察覺。我一發現,就立刻將損失減到最小。我沒有去跟大家哭訴,而是另行建立讓我滿意的新生活,但這不代表我離去的時候情感上沒有受傷。
傷口會癒合,我也不是糾纏不清的人。我從經驗中學習,然後為我的人生訂定新的方針與標準。其中一項方針,就是如果男人根本不試著挽回就跑走,那他就不值得我多費功夫,除非他能證明他真的希望有機會重來。
懷德什麼都還沒有證明,而且他不是會爬著回來求情的那種人。也就是說我們幾乎沒有可能重修舊好,所以那又何必開始有所牽扯。
他把健怡可樂推到我面前。「喝吧,也許會讓你冷靜一點。」
管他的。反正我今天是不可能睡了。我扯開拉環啜了一口,然後我的思緒飄到比較現實的方向。「看來明天不能營業了。」
「猜得對。」
「那要等多久?一天?兩天?」
「不一定。我會儘快安排,可是不能急就章。也許要幾天吧。很抱歉造成你的損失,可是——」
「噢,我不會損失任何金錢。大部分的會員都是按年付費,因為這樣比按月便宜。我最短的會員期限是一個月。我只是不希望讓會員不方便,我知道跟謀殺比起來那不算什麼,可是身為負責人,我必須照顧客戶的需求,否則生意會受影響。」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像是沒想到我這麼務實。我很生氣,因為他跟我約會過三次,如果他曾注意我的身材之外的東西,就應該看出我不是腦袋空空的人。
也許我該驚訝他還認得出我是誰,因為兩年前他根本沒看我胸部以上的部位。
我不該這麼想,因為他絕對有看著我的胸部。還碰過,而且用嘴吸過。我並不是注重胸部的人,因為那只是一種刺激,而不是快感的來源,可是我卻逃不出那種親密的回憶,所以我又臉紅了。
「我的天,」他說。「這下你又想到什麼了?」
「幹麼?什麼意思?」我才不會告訴他我在想什麼。
「你又臉紅了。」
「是嗎?噢,對不起。我有早發性更年期的問題,所以有熱潮紅的毛病。」只要能收復失地,什麼藉口都行。
他笑開了,閃出一口白牙。「熱潮紅是吧?」
「早發性更年期可不是鬧著玩的。」
他大聲笑了出來,靠在大皮椅上凝視著我。他看得越久,我就越不安。還記得我說過他的眼睛是怎樣的嗎?我覺得像被貓盯上的老鼠……一隻飢腸轆轆的大壞貓。在這之前我都沒多想身上穿的是什麼衣服,可是我突然間意識到那件露出肚臍的粉紅色大圓領上衣,還有非常貼身的瑜伽褲。他看我的樣子,讓我覺得衣著太暴露,而他正在回想從前看過比現在更露的樣子。更糟的是,他也許正在計劃要再次看到我更露的樣子。
這就是他對我的影響:被他盯著看時,我會特別意識到自己是女人——而他是男人,所有該有的部分都一應俱全。大家都知道的:零件A放進凹槽B。只要太靠近他,我的腦子裡就全是零件跟凹槽。
他拿起我之前寫字用的筆在桌面上快速地輕敲著。「我接下來要說的話可能會讓你很不高興。」
「我一點也不驚訝,到目前為止,你也沒說過讓我高興的話。」
「饒了我吧,」他用強硬的聲音奉勸我。「這跟我們兩個沒有關係。」
「我想也是,而且根本沒有『我們兩個』這回事。」我絕不能讓步,也不能讓他有所懷疑,或饒了他。我不想跟他繼續說下去,我要馬警官回來辦這件事。
顯然懷德認為跟我講理也沒用。他錯了;我通常是個很講理的人……除了跟他有關的事。不知道為什麼,他沒有理會我挑釁的話。「謀殺案發生的時候,我們會控制媒體得到的資料,但有時候不太可能。為了調查,我們得偵訊很多人,問問有沒有人看到一個男人開著深色四門房車出現在現場附近。這個動作已經在進行了。現在我們把記者擋在現場外面,可是他們一定會拿著相機與望遠鏡頭站在封鎖線外面。」
「所以呢?」我聽不懂他要說什麼。
「就算他們不是天才也懂得把兩件事加在一起,得出你是證人的結論。我們在你營業的地點,你跟我們在一起,你坐我的車離開——」
「考慮到上車那一幕,他們可能會以為我是嫌疑犯。」
他想起拉我上車時的掙扎場面,一邊的嘴角抽動了一下。「不,他們可能只會覺得發生這種事讓你很難過。」他又開始用筆敲桌子。「我不能阻止他們提起你的名字。要是有人看到嫌疑犯,很明顯一定有個證人。你的身分就是這麼明顯,而且明天一定會見報。」
「那又怎麼——噢!」報紙上會說我是兇案的目擊證人。這下最擔心的絕對就是兇手本人。殺人犯要怎麼保護自己呢?他們會殺掉對他們有威脅的人,就這樣。
我瞪著他,爆出一句:「噢,狗屎。」
「是啊,」他說。「那正是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