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五章

成千上萬個念頭竄過腦中。呃,至少六、七個吧,因為成千上萬實在太多了。大家可以試著數數自己的念頭,看要多久才能數到一千。先別管那個了,總之我那千萬個念頭沒一個好的。

「可是我甚至沒有看清楚!」我哀嚎。「就算要我的命,我也認不出來。」又來了,負面想法,因為我的命真的可能被要掉。

「他可不知道。」

「也許那是她的男朋友。這種事通常都是男朋友或老公幹的,不是嗎?說不定這只是情殺,殺人的根本不是兇殘的殺手,搞不好一被逮到就會認罪。」這也是有可能的,對吧?還是我想得太美?

「可能吧。」他說,但臉上的表情不抱太多希望。

「但如果兇手不是男朋友呢?如果動機是毒品或其他東西呢?」我站起來在他的辦公室里踱步,那實在不是個適合踱步的地方,檔案櫃跟書架之類的障礙物太多。我在那堆東西間閃來閃去,根本算不上踱步。「我不能逃到國外。你甚至不准我離開鎮上,要知道,在這種狀況下實在是很不利。」

我知道其實他也不能阻止我,除非他逮捕我或納入保護監視,但因為我認不出兇手,他恐怕很難讓法官同意這種安排。這樣他又何必叫我不準離開鎮上?而且時機也不對,因為現在最明智的第一選擇就是離開道奇鎮。

他完全不理會我對他那命令的批評。「你也可能是對的,也許顧小姐確實是因為私人因素遭到殺害。運氣好的話,說不定只要一、兩天就可以破案。」

「一、兩天,」我覆述。一、兩天就可能發生很多事。譬如說,我可能會被做掉。我才不要在這裡傻等著被殺呢。我才不管白隊長大人怎麼說,我就是要離開鎮上。誰管他準不準,反正我相信根本沒必要他核准;等他發現的時候已經來不及,我早就跑了。我會叫香娜聯絡他,如果他要找我可以透過香娜,因為我一定會告訴家人我的行蹤。反正好美力也得休業個幾天,我剛好可以乘機休個假。我好久沒讓我心中的海灘辣妹(譯註:beachbunny晾在海灘企圖吸引男人的女孩)享受一番了,現在是她登場的時候了。

我回到家,如果睡得著就先睡個幾小時。如果睡不著,我就打包。等拿到車子,我愛上哪就上哪。

「我沒有多餘的巡警可以負責站崗,而且也說不過去,畢竟還沒有實質威脅,更別提你根本算不上是證人,因為你根本無法指認任何人。」

他沉進椅子里,深思地看著我。「我會對媒體說,『多位匿名目擊證人』看到男子離開現場。這應該會把注意力從你身上轉開。」

「對啊,這應該有用!」我開心起來。要是證人不只一個,殺了我也沒用,對吧?不過我不想留在這裡驗證這一點。想到這裡,在海灘上慵懶安逸地混上幾天也不錯。我去年買了件美呆了的土耳其玉藍色比基尼,到現在都沒機會穿。蒂芬妮——我替心中的海灘辣妹取的名字——已經等不及了。

我站起來,趁他來不及阻止,一把抓過筆記本,撕下最上面的一頁。可別以為我會忘了這張違紀清單。我邊摺清單邊說:「我要回家了。說真的,白隊長,這些話你大可以在好美力跟我說,用不著押著我大老遠跑到這裡來證明你是個硬漢警察。」我學提姆艾倫(譯註:美國知名喜劇演員)那樣從鼻子哼了一聲,也許我不該那麼做。

他只是一臉好笑的樣子,用手指勾了勾。「拿過來。」

我冷笑。「別傻了。就算你把單子撕掉,難道你以為我會忘記上面寫了什麼嗎?」

「那不是重點,拿過來。」

我反而把單子塞進皮包里,拉上拉鏈。「那麼重點是什麼?我實在看不出來。」

他流暢有力而優美地站起來,那樣的姿態讓我想起他曾經是個多麼傑出的運動員。「重點是,」他繞過桌子平靜地從我手上拿走皮包。「你生命中的男人可能會因為你太可愛,就算你殺了人也會放過你。可是我不會。你在我的地盤上,當我叫你把單子拿過來,你若不照做,我就親自來拿。這就是重點。」

我看著他打開我的皮包拿出單子,塞進長褲口袋裡。我大可以再進行另外一場會讓我斯文掃地的抗爭,但就算我贏了——這當然不太可能——要拿回單子,就得把手伸進他的口袋裡,我可不是三歲小孩。我才不會笨到跟他斗這一場呢。「那我只好回家重寫一張了,順便提醒你,我一個小時前就說要回家了。而且你真的要改一改以為每件事都跟你私人有關的毛病,白隊長。」我一直這樣叫他而不喊他的名字,因為我知道這會讓他火大。「以你的職業,這會造成大問題。」

「我們之間的事情絕對跟私人有關。」他嗆了這一句,同時把皮包還給我。

「才怪。我可沒有興趣,抱歉啦!可以讓我回家了嗎,拜託?」也許我多說幾句,他終會被我煩死。我以一個大大的呵欠作為結語,我發誓那不是裝的。我用手蓋著嘴,但那是個宇宙無敵大呵欠,一開始就停不下來。終於打完的時候,我眼睛里都是淚水。「對不起。」我又道了歉,揉揉眼睛。

去他那雙該死的眼睛,他反而笑得很開心。「繼續說你沒有興趣吧,等你說到七老八十的時候,或許就會相信了。來吧,我最好趁你倒地前送你回家。」我還來不及反駁他前面的話,他就用手按著我的腰把我輕輕推向門口。

終於!我實在太高興總算踏上回家的路程,根本沒注意他的手放在哪裡,也沒意識到我們看起來像什麼樣子。他向前傾身幫我開門,我一出門口,就發現上百雙眼睛朝我們看過來。穿制服的巡警、穿便衣的警官、幾個顯然是來抗議的人——雖然已經三更半夜了,警局裡跟馬蜂窩一樣忙亂。要是我有留意,一定會聽到外面說話的聲音跟電話鈴聲,可是我太專心於跟懷德鬥法。

我同時看到各種表情:好奇的、看好戲的、色迷迷的眼光。我發現唯一沒有看到的表情就是驚訝,我看到馬警官忍住笑,低頭看著桌上的文件。

唉,我還能怎麼想呢?他們不只看到我們在大庭廣眾下爭執,最後我被他塞進車裡——我們已經不在公眾場合了,但爭執還沒結束——而且我現在發現,懷德一定跟他們說了什麼,讓他們以為我們有私人關係。這個下流的鼠輩不但完全不顧我的反對,更糟的是,他布好了局讓手下的人不會來干涉我們的爭執。

「你自以為很聰明是吧?」一走進電梯我就低聲嘟嚷著。

「我一定很不聰明,才笨得靠近你。」他冷靜地回答,按下電梯按鈕。

「那你何不去設法提高你的智商,然後去追想要你的人?」

「喔,你想要我,不會錯。你不願承認,可是你想要我。」

「我曾經想要你,但那是過去式了。也就是說,現在不想要了。我給過你機會。」

「我還是有機會,我們只是中場休息透口氣而已。」

我萬分訝異,目瞪口呆地看著他。「你需要兩年的時間『透口氣』?給我聽清楚了,大男孩,我們最後一次約會之後,你的機會就沒了。」

電梯停下來,門打開——三層樓的距離花不了太多時間——懷德又把手扶在我腰上,推著我走出小小的門廳到停車場去。雨已經停了,感謝老天,可是路樹跟高壓電線都還在滴水。他的白色福特車就停在前面第四個停車位,上面有個牌子寫著「白懷德隊長」。停車場四周有圍籬,門也鎖著,所以沒有記者會等在這個出口。其實也不會有多少記者,我們鎮上只有一家日報、一家周刊、四個電台、一個加盟美國廣播公司的電視台。就算所有電台跟報社都派一位記者來,通通加起來也才七個人,而且不可能每家都來。

為了故意搗蛋,我伸手拉後座的門把。懷德皺著眉頭把我拉到前面,幫我打開前座的門。「你知道你是個大麻煩嗎?」

「怎麼說?」我自己坐進去,扣上安全帶。

「你不知道什麼時候該適可而止。」他用力關上門,繞到駕駛座那邊。他上車發動引擎,接著在座位上轉過身來面對我,一隻手臂繞在我的椅背上。「現在我們不在電梯里了,不會有攝影機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再說一次我已經沒有機會了,而且你也不想要我。」

他在挑釁,事實上他想逼我說出衝動的話,好讓他有藉口可以做同樣衝動的事,例如,吻我。停車場的燈光足以讓我看見他等我回答時眼中的光芒。我很想跟他大吵大鬧一番,可是那就落入他的遊戲中了,而且我知道自己已經太累,表現不可能太好。「能不能以後再討論?我累到兩眼發直了。」

他冷笑一聲,轉身扣好安全帶。「膽小鬼。」

好吧,所以他不相信。沒關係,只要他不再逼我談這件事就行。

也好,我實際做給他看。我把頭往後一靠,閉上眼睛,雖然我那天晚上喝了一大堆咖啡,車還沒開出停車場我就睡著了。那是我的天賦,我爸都叫我「熄燈號百麗」。我從來不會在夜裡翻來覆去,我本來以為壓力及咖啡因會讓我晚上睡不著。不用擔心,熄燈號一如往常響起。

我一路都沒醒,直到他停車開門低頭進來幫我解開安全帶。我昏沉沉地對他眨著眼睛,試著想看清楚。「我們到了嗎?」

「到了。來吧,睡美人。」他從車底板上拿起我的皮包,把我拉出車外。

我住在明燈丘——那片住宅區的名字叫明燈丘——區里的街道都在各山丘間上上下下。明燈丘社區有十一棟建築,每棟有四個三層樓的單位。我住在第三棟第一戶,也就是說我家三面都有觀景窗,而不只是兩面。兩端的房子比中間的貴,可是對我而言那些觀景窗就值回票價了。另外一個好處是,旁邊有個門廊可以讓我停車。中間的住戶得把車停在路邊。沒錯,門廊也讓房價更高。那又怎樣?我才不想讓我的寶貝賓士風吹日晒呢,多花點錢也值得。懷德以前來過,所以把車直接停在門廊里。

我家當然有正門,但門廊旁邊有個後門,還有個小角落讓我放洗衣機跟烘乾機,然後才通往廚房。除非是約會的對象送我回家,否則我很少走正門,而且後門的燈會定時開關,一到九點就自動亮起來,這樣我就不用在黑暗中跌跌撞撞。

我從他手上拿回皮包找出鑰匙。「謝謝你送我回家。」我很有禮貌地說。甚至沒有提起其實我比較想搭計程車回來。

他逼近我,這下又站得太近了,我反射性地抓緊鑰匙,擔心他拿走。「我想檢查一下你門窗的鎖。」

「我爸爸明天會來幫我檢查。我今天晚上不會怎樣,要等報紙出刊大家才會知道我目擊了一樁兇殺案。」

「你爸爸很了解保全工作嗎?」

恐怕不比我懂得更多,可是我有裝保全系統,我也可以自己檢查門窗。「白隊長,」我盡量忍住呵欠,堅定地說:「回家去吧,別煩我了。」我邊說邊開鎖進門把他擋在外面。

他肩膀靠在門框上,低頭對我笑。「我沒有要強行進入的意思,你知道。」

「很好。那何不假裝你是吸血鬼,沒人邀請就進不來?」

「你已經邀請過我了,記得嗎?」

喔。好吧,又來了。「我後來重新裝潢過了,一切從頭來過。回家去。」

「我就要回家了,我自己也累翻了。你重新裝潢過?以前的樣子有什麼不對嗎?」

我翻了翻白眼。「你不可能會對室內裝潢那麼有興趣。回家去,走開吧。可是要保證明天一大早就讓人把我的車送回來好嗎?我不能因為沒車就一直困在這裡。」

「我會親自處理。」他伸手握住我的臉,拇指輕輕畫著我的唇線。我退後瞪著他,他笑起來。「我沒有要吻你,至少不是現在。晚上——或者該說一大早——這種時候不會有人看到我們,可是我一吻你,你的衣服常會掉下來,所以我們還是等到私下獨處的時候,而且我們都先睡一覺之後。」

他說得好像只要他一碰到我,我就會開始脫衣服。我給他一個甜得膩死人的笑容。「我有更好的主意。你何不去吃——」

「不,不,」他警告著伸一隻手指按在我嘴上。「別讓那張利嘴給你惹麻煩。進去吧,把門鎖好,然後就去睡。我稍後再來看你。」

我從來不讓人說我不識好歹,聽不懂別人的良言。我絕對聽得懂得,只是會不會照著做是另一回事。但這時候我選擇明智的作法,聽話的鑽進屋裡把門鎖上。沒錯,他可能以為我是聽話的乖寶寶,但那只是因為他的命令符合我的求生本能。

我打開廚房的燈,站在門口等他的車離開之後才把外面的燈關掉。我站在熟悉溫暖的廚房裡,讓那天晚上發生的所有事一股腦壓下來。

感覺起來一切都那麼不真實,像是我跟全世界斷了線。四周的東西都是屬於我的,卻又如此陌生,像是別人的東西。我又累又緊張,這兩種感覺混在一起真的很不好受。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一樓所有的燈,檢查所有窗戶,確定全部鎖得好好的。也同樣檢查門。弧形的餐廳有兩扇落地窗,外面是有棚頂的小中庭,柱子和屋頂邊緣上有幾盞白色小燈,燈光交織著灑在幾株小梨樹上。通常晚上我在家的時候都把那些燈打開,因為我覺得很好看,但今晚大片的玻璃讓我很不安,於是把厚重的窗帘拉了起來。

設定好保全系統之後,我終於可以做幾個小時來一直想做的事,打電話給我媽。

接電話的是老爸,當然嘍,電話在他那一邊,因為媽不喜歡起床接電話。「喂?」他的聲音帶著濃濃睡意。

「爸,我是百麗。今天晚上好美力發生了謀殺案,我只想告訴你,我沒事。」

「什——什麼?你說謀殺案?」他現在清醒多了。

「一個會員在後面的停車場被殺了!」我聽見我媽的聲音在背景響起,氣勢洶洶地說:「快把電話給我!」我早就知道電話在我爸手裡待不了幾秒鐘。「大概九點多發生的,我——嗨,媽。」

「百麗,你沒事吧?」

「我很好。我不該這麼晚打的,可是我怕其他人會先打,我只想讓你知道我沒事。」

「感謝老天你沒事。」她說,我一想到要是她的孩子受傷了她會做出什麼事,就忍不住發抖。「誰被殺了?」

「顧妮可。」

「那個模仿狂?」

「就是她。」我大概有跟家人抱怨過一、兩次吧。「她把車停在後面的停車場,可能想要堵我——我們今天下午有點爭執——」

「警察該不會以為是你乾的吧?」

「不,不。」我安慰她,雖然有一陣子我的確是頭號嫌疑犯。「我今天晚上出來鎖門的時候剛好看到一個男人開槍打她,可是對方沒看見我。他開著深色轎車離開了。」

「噢,我的天,你是目擊證人?」

「不算啦,」我無奈地說。「外面又黑又下雨,我根本不可能指認他。我打電話報警,警察來了,我只知道這樣。他們剛送我回家。」

「怎麼會弄這麼久?」

「現場搜證,他們花了超久的時間才把所有事情處理完。」更別提要不是因為某位隊長大人,我幾個小時前早該回家了。

「嗯……他們送你回家?你怎麼沒開車?」

「因為我的車在封鎖區裡面,他們不肯讓我回去開車。明天早上應該會有警察負責送回來。」早上的意思是說等天亮以後,因為技術上來說現在已經是早上了。我預估可以在八點到十點之間見到我的車,如果是別的警察而不是懷德送回來就太好了。「好美力必須休業兩天,也許更久一點。我想我可能會到海邊去度個假。」

「好主意,」她肯定地說。「快點離開道奇鎮。」

我媽跟我的想法真是像得嚇人。

我再次跟她保證一切都很好,我很累要上床去睡了,掛上電話以後我的感覺好了很多。她沒有說什麼安慰的話,那不是我媽的風格,但我至少先告訴她了,免得一些好心人傳的八卦讓她難過。

我考慮過打電話給香娜,但我太累了,一時想不起我那張違紀清單上到底有些什麼。等我睡醒以後會再重新寫一張。香娜一定會幫我整一整白隊長,因為她很清楚我們的過去。

現在我除了睡覺什麼也不想做,我關掉所有的燈,只留下樓梯間的小燈,我上樓進卧室,脫光所有衣服,赤裸裸地倒在雲般柔軟的床上。我大聲哀嘆著伸展全身——然後我的想像力把這美好的一刻給毀了,因為我腦中浮現出懷德赤裸裸地躺在我身上的樣子。

那傢伙是個討厭鬼。趁我的想像力過度發展之前,我強迫自己回想我們最後一次約會的所有細節,他那時候根本是個大混蛋。

好了,真有效。

我平靜了下來,翻身睡去。熄燈嘍,百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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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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