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這是他第一次進來她的房間,基本上跟他上次看到的客房原貌差不多,只是架子上多了一些食譜,桌子上攤著宣紙,筆架掛著洗乾凈的毛筆。

書桌下有個竹筒,裡面卷著幾張紙,隱約看得出來已經上色。

男人知道不該隨便動別人東西,但也不知道怎麼搞的,就是鬼使神差去拿了竹筒里的東西。

第一張畫的湖光山色,夕陽西下,遠山飛鳥,男人莫名就覺得,這應該是臨摹站在遊船頭看出去的風景,至於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說不上來。

第二張則是一個穿著錦繡華服的男子,狐裘,皮靴,長發束在腦後,雙手反剪,露出約四分之一的臉。

這應該就是那個靖王吧,可為什麼……

第三張畫證實了他的猜測。

同樣一件披風,卻是正面,約莫二十齣頭的年輕男子,眉眼含笑——可那眉,是他的眉,那眼,是他的眼。

那竹筒里還有十幾張畫,每張畫都是靖王,每張畫都是他,連手上的胎記都一樣。

賀盛澤完完全全說不出話來,這,這……

所以她才會一看到他,就打定主意要跟著他?所以她既對靖王傾情相愛,又在短短時間喜歡上他?

第一天帶她回來時,他晚上就要去香港,她說,「三天,我等你。」是不是在很久以前,他也曾經說過,我很快就回來?

她看他的眼神,總是滿懷感情,但又不曾主動親近,很有種「只要看著你就好」的感覺,之前他總不懂,可現在,他懂了。

如果他們曾經身分懸殊,如果他們曾經沒有結果,那麼,對一個古代女人來說,能看著那個男人確實可能就此滿足。

不知道過了多久,他終於因為聽到開門聲而回過神。

蘇若薔,回來了。

見他看了畫,她也沒驚慌,把畫一張一張捲起來,「畫好玩的,拿你當範本了。」

男人一把握住她的手腕,「我以前,是不是讓你很傷心?」

「以前還不認識呢。」蘇若薔微笑,「你是喝多了,還是作了怪夢?」

「我想不起以前的事情了。」

男人頓了頓,「遇喜。」

【第六章】

遇喜。

多久沒聽過他叫自己的名字了?

朝夕姑娘與二王爺介紹兩人相識時,他第一句話就是:「遇喜?這名字倒可愛。」

「便是希望這名字給她沾點喜氣吧。」朝夕姑娘笑說,「這孩子人生中最好命的事情是遇見我,靖王您說,那可有多歹命。」

第一次見面,是靖王想找人給他錄書,但那些先生的字他都不滿意,不是嫌太匠氣,便說不夠靈秀,偶然在二王爺那見到自己的手抄本,喜歡她的字,這才到了天琴閣。

兩人見面漸多,漸漸無話不談,靖王才跟自己說,原本是想托二王爺便罷,後來是聽二王爺說自己彈得一手好琴,這才上天琴閣。

二王爺總是很爽朗的樣子,可靖王卻很少笑,遇喜自然知道原因——天琴閣來往不乏達官貴人,掛牌姑娘們知道的事情恐怕比后妃們知道的還多。

王妃雖然貌若天仙,但性子卻粗疏,不合靖王心意,可偏偏又氣量狹小。

成親半年,王妃肚子沒動靜,一個打小伺候靖王的通房丫頭卻先有了孩子,靖王自然是高興的,只是好消息才沒多久,丫頭莫名其妙滑了胎,一查之下,原來是每日喝的補藥被動過手腳。

靖王雖然對王妃心有懷疑,但妹妹啟善公主嫁在忠武將軍府,別說無憑無據,即便有憑有據,也得替妹妹想一下。

又過了半年,另一個通房丫頭也有了身孕,這回府中小心翼翼對待這丫頭,丫頭自然也是諸事注意,別說院子,連大門都不邁出一步,靖王天天去瞧這丫頭,丫頭肚子一天一天大起來,眼見就快臨盆,那丫頭卻掉在池塘淹死了,都說是王妃命人弄死那丫頭,否則那日大雨,她又有了身孕,怎可能在那種天氣還到院子里。

幾乎是在同一時間,大將軍那邊傳來啟善公主有孕消息。

那意思也很清楚,妹妹能否安然十月,就看他了。

遇喜覺得這男人很可憐——他本無心奪權,卻被捲入權力鬥爭中心,母親被掐在皇太後手中,妹妹則在大將軍手裡,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忍耐與沉默。

剛開始,靖王一個月只來兩三次,總是聽她彈彈琴,念念書,太陽下山之前,必定離去,到後來,變成幾天便來一次,兩人論古述今,也合繪過幾張圖,遇喜開始想,若將軍之女沒對他一見鍾情,又若他只是生在一般人家,應該很快樂,一匹馬,幾卷書,遊歷天下,而不是像現在,被困在自己一點也不感興趣的權力鬥爭里。

朝廷派系暗潮洶湧,不知道多少人想拉攏他,大將軍就這麼個女兒,少將軍就這麼個妹妹,靖王的岳家,可是握住了整個華朝的兵馬。

以前,她問過朝夕姑娘,跟二王爺既然如此之好,為何不讓二王爺帶進王府。朝夕姑娘笑說,傻孩子,身分不配呢,青樓的主人家怎麼樣都不好聽,我既然喜歡他,自然不願他的名聲因我受累,何況,王府那地方,是人能待的嗎,我如果進了王府,不是我弄死王妃,就是王妃弄死我,糟糕的都是他,何必呢,這樣見面就好了,大家都開心。

當時遇喜似懂非懂,後來才了解,朝夕姑娘不是瀟洒,二王妃早在府中出家,王府之事都由側妃打理,而那側妃原本只是王爺的近身丫頭,八九年前有次刺客行剌,那丫頭眼見刀劍來襲,居然自己迎上給王爺擋了一下,也虧得那一擋,王爺才保住命,二王爺跟皇上同母所生,皇上一直很疼愛這個弟弟,一紙詔書下來,破格封了那丫頭為側妃。

也由於是近身丫頭出身,側妃娘娘對二王爺一直忠心耿耿,府中女子有孕,都是盡心照料,知道二王爺喜歡朝夕姑娘,皇宮若有賞賜事物,也會留下朝夕姑娘那分,讓人送過來。

朝夕姑娘若是進入二王府,絕不可能受欺侮,而遲不進府,只怕也是那句,身分不配。

那是遇喜發現自己喜歡上靖王后,才有的感覺。

她雖然是青樓女子,但琴棋書畫無一不精,要說名動京城也不為過,不知道多少達官貴人表達過贖身之意,她都不願意,說詞自然是自己不配入那高門大戶,那些達官貴人見她如此「自知」,自然只會更喜愛,但不願意的原因,只有她自己知道,不是她,是他們不配。

她在天琴閣,是被閨秀一樣養大的,讀詩書,閱詩詞,那些人不過把她當收藏品而已,不配擁有她。

在她的想法里,來青樓的人恐怕都不好托終身,最好是她攢夠錢,給自己贖身,遠離京城,到個不知名的小漁村,找個老實的人嫁了。

雖然四歲上下就離開家鄉,可她一直記得那裡的氣味,藍色的天,藍色的海,風中鹹鹹的味道,夜晚時規律的海潮聲——遇喜想,如果能再回到海邊生活,一定會很快樂的。

不需要華服,也不用美食,平平淡淡就很開心。

沒想到就在她快攢夠錢時,遇到了靖王。

兩人有時候開船游湖,有時在外郊騎馬,他喜歡聽琴,遇喜十五歲后便不再背新琴譜,但為了他,她又開始一曲一曲記下來。

有次他說,帶她上街走走。

城東熱鬧,她自是去過,可見他卻不往大路,盡往小巷子鑽去,雖然覺得奇怪,但也沒多問,不久,進入一間乾凈的小房子。

交談過後,遇喜才知道,小房子的主人是宮中退休的制琴師,他帶她來量手,要給她做一把琴。

一個多月後,那把琴到了她手中——琴式似宣和,非宣和,左側半朵牡丹,那是皇室之紋,既想表達此琴出處,又不便說得太明,便是半朵為憑。

第一次,遇喜覺得靖王可能喜歡自己。

但也不過就在瞬間而已,因為靖王接下來便說,讓她別想多,因為她原本的那把花魁琴聲音實在太沉,他聽不慣。

美夢瞬間而醒。

是啊,他身分這樣尊貴,怎麼會喜歡自己。

遇喜漸漸明白朝夕姑娘口中那句「身分不配」是什麼意思。

即便他帶她游湖,騎馬,對奕,與她談天說地,那也只是因為她能懂他說的話,其他,與感情無關。

三千的贖身銀,終於是存夠了。

遇喜想離開,但又想,自己若離開了,只怕一生都見不著他了。

想了想,終究還是留了下來。

就這樣過了兩年多,有天朝夕姑娘叫了她過去,那小廳里,靖王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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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魁嫁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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