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飛與小權相識在前一天的午夜,當時天空細雨蒙蒙。阿飛站在一條馬路的正中央,周圍空曠得無聲也無人,濕漉漉的柏油路面反射著耀眼的光芒,更顯出燈路的昏黃。他穿著一件藍色外套,渾身濕淋,一雙手臂向天展開,正在進行著屈原天問式地膜拜。夜空灰暗,菲雨細細,白天城市裡瀰漫著的令人煩燥不安的污穢已消逝。雨還在下,滌盪著所有的曖昧,衣服貼在身上,阿飛有種冰涼的快感。也許這雨水是來自南海的佛露,萬花起舞,它被抖落在人間,純潔真實而神靈。**浸潤在露水中,新鮮的芳香熏浴著渾身的每一個毛孔,雖然有些潮濕,但那種通透的感覺令人十分舒服。阿飛思忖著,精神是否也能夠沉醉在這露水中,那樣便可以洗去污垢,洗出清新來。

同一時間,小權和幾位同事騎著自行車在馬路上慢慢前進,雨衣遮住車把,也遮住他們頭上的大沿帽,只有警徽在昭示著身份。

這麼一個下雨天,小權本不想出來,無奈,這段時間裡,附近並不是很太平,所以他也就只好冒雨巡邏。其實,小權很喜歡夜班,因為夜可以把白天里隱藏的東西展現出來,尤其是令人激動的性和暴力,還有使人感興趣的個人**。違法的事,小權當然要管,但那些**多半隸屬於法律之外道德之內的範疇,小權才懶得干預呢。可是夜裡執勤偏有這麼一項便利,就是可以明正言順地**別人的**,而且在施暴之後興許還有些意外的收穫。

閑話少說,小權和同事們猛然間現了目標,眼睛中立即透出如獵犬嗅到野味般的興奮,這種興奮使得他們的血液在瞬間內加了兩倍。

雨花繼續斜倚著阿飛,夜晚已將他塑造成為一尊石雕。「石雕」的臉突然間被照亮,幾道光束成包圍之勢射了過來,還夾雜著厲喝聲,但無法聽得真切。巡警們躲在電筒的後面,從幾個方向沖了上來,阿飛自然不可能再仰望天空,他納罕地掃視四周,一臉的漠然,雨水順著他的臉頰緩慢下淌,強光愈近,刺得阿飛無法睜眼,而下巴上的那滴雨珠反而顯得格外晶瑩,有光澤。

阿飛對巡警們的舉動並不是很理解,至少他不能象一個正常人那樣理解。他只是覺得這件事有些稀罕,一群穿著同一種樣式,同一種顏色的衣服的人動作迅捷,步調一致,彷彿在做著一項遊戲,就是在黑夜裡用手電筒相互溫暖。想到這裡,阿飛心中不由得產生一份歉意,他認為自己站錯了地方,至少也是不應該阻隔這些光影的線路。不過,他也有種興奮,認為這個遊戲很有趣味,在光芒突然降臨的那一瞬間,他體會到黑暗邁向黎明那彈指間的變化,這變化來得突兀,強烈而又精彩,足以令人在心靈上產生一種頓悟的升華。

小權可並不興奮,甚至感到有些失望,面前這個年輕人模樣清秀,一幅手無縛雞之力的樣子,只會睜著一雙好奇的大眼睛四處亂瞧。小權有些漫不經心:「深更半夜的,你在這裡幹什麼呢?」

阿飛傻笑,舉手指指天:「下雨了。」

小權呆了一下,隨即厲聲喝道:「少跟我裝蒜,叫什麼名?身份證呢?」

阿飛回答:「別人都叫我阿飛」

小權覺得這個年輕人可能不簡單,竟然敢明目張胆地向自己挑釁,他心裡十分不痛快,便冷笑著打斷阿飛:「阿飛?好名字,我倒想知道你為什麼叫這個名字,走吧,給我們好好解釋解釋。」說話的同時,小權已把阿飛的雙手銬在了自行車後座上,手法是相當的熟練。阿飛並沒有反抗,也沒有表示異議,這於他而言是很平常的事,唯一令他覺得有些新意的是那付手銬,兩個鋼環用一條短短的鏈子相系,所以一切都在掌握之中,一切也都在屈服之內。

後來,小權送阿飛回瘋人院時對尚醫生解釋說,我們抓他時可並不知道他是一個瘋子。不過,這也情有可原,誰讓你們這兒的瘋子到處亂跑,什麼證件也沒有,以後哪怕印個名片也是好的。當然,我們的職責並不是抓瘋子,也不是抓傻子,但一定要抓那些裝瘋賣傻的人,可是每一個人都有可能裝瘋賣傻,我們分辨起來也很困難。

就這樣,阿飛被小權牽到所里。這是一個不大不小的院子,裡面有一幢紅磚砌成的二層小樓,露天的樓廊,樓前生長著幾株碗口粗細的梧桐樹,墨綠的葉子張開著,雨水落在上面,沙沙作響。小權推著自行車將不由自主的阿飛拽進院子,他停好車,又把阿飛銬在一株梧桐樹上。現在,阿飛的姿勢有點浪漫,從背影看,他象是在懷抱著一個情人,並且十分專註。

小權對同事們說:「你們歇著吧,這個人我來處理。」同事們當然樂得逍遙,於是都打著哈欠,邁著堅定的步伐上樓去了。

小權轉頭看了看阿飛,吆喝道:「蹲下!」

阿飛似乎沒有聽到,他正環視院子里的環境。小權現自己的言語沒有生應有的效力,心下里非常惱火,他皺了皺眉,走過去伸出一隻手來強壓在阿飛的肩頭。看見阿飛順從,小權這才將雨衣脫下,蒙在自行車上,然後打開鄰近的一間房門,點亮燈走了進去。他摘下帽子,拍拍上面的水珠,順手扔在辦公桌上,便若無其事地讀起報來。

房門沒有關,燈光瀉在院子里,灑到阿飛的身上。阿飛木獃獃地蹲在地上,盯著他面前的「情人」,樹上有兩隻螞蟻在爬。也許由於下雨的原因,氣味被沖刷掉,喪失習慣的螞蟻只好相互追逐,似乎在尋覓著回家的路徑。阿飛就象這兩隻螞蟻一樣,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他在想家,也就自然而然地將自己的家與小權的家作了一番比較。

在阿飛的眼裡,這個地方就是小權的家,不過這裡的規矩比較奇怪,但凡是客人都必須蹲下,還得摟抱著一棵樹。其實,家裡的規矩就更奇怪了,比如說,坐,走,躺都可以,就是不能跑起來。某一次,阿飛在家裡奔跑的時候,那些穿白袍長得十分壯碩的人就把他逮住,關進一間小屋,還說他的瘋病又犯了。對此阿飛十分不滿,不允許跑當然可以不跑,關進小屋也沒有什麼關係,但為什麼要說犯病呢?為了證明自己沒有病,阿飛大聲辯白,自然這是無人肯於理睬的。叫累了,阿飛只好找一些別的事情來做。結果那個小屋是用多少塊磚砌成的,阿飛心裡最有數了。據說,這個數字後來經阿復反覆驗證已經成為瘋人院里的權威數字,其他的病人入住時也會情不自禁地數上一下,若是答案與阿飛的不符,自己都不甘心就這樣離開小屋。

數磚需要時間,數報紙上面的字同樣需要時間,只是度快了許多。小權又把報紙翻過來調過去的掃視了一遍,現再也沒有讓人頭疼腦熱感官起性的文章可讀。於是他便一古腦地將幾張破紙堆在一旁。既然無事可做,小權便端起茶杯,邊抿著茶,邊斜眼睨向門外。阿飛還是蹲在樹下,連姿勢也沒有變。他仰頭望著一片片樹葉,葉上滑下一滴水珠,砸在他的臉上,他本能地眨了眨眼。想到下面要進行的事情,小權心裡有些沒底。本來,他是比較喜歡審訊的,因為受審的人對於所提出的問題必須作出回答,這樣很能給人一種成就感。勿庸置疑,審訊時最大的障礙是犯人的意志力,小權也知道應該採用什麼樣的手段來磨平它,讓受審的人自己提出要接受審訊,而且要求迫切,透著人間少有的真誠,就象播音員的語調一樣。但外面那個自稱阿飛的傢伙則是個例外,誰都能夠看得出來,這個人的意志力出奇地強大,有許多面貌清俊的人都有這種莫名其妙的意志力。但這個人的確與眾不同,因為沒有人可以在那樹下蹲上一個多鐘頭,除非他是在軍營里受過類似於整容的特殊訓練。阿飛不但做到了,而且是一動不動,這樣的對手,小權還是頭一次遇到,心中不免有些慌亂,但還有一絲興趣在滋長。

小權推阿飛走到辦公室中央站好,自己則回落在椅子上,拿出筆紙鋪在眼前。一切工作準備就緒,小權抬頭看了看阿飛,阿飛站得筆直,一雙明亮的眼睛也在盯著他。小權蘊釀了一下感情,這才問:「說吧!」

阿飛沉默不語。

小權又說:「我跟你說話,聽見沒有?」

阿飛喃喃地回答:「有什麼事情嗎,你沒有問我,讓我說什麼?」

「還用我教?」小權有些生氣,「姓名,年齡,家庭住址,職業」

阿飛似乎在囈語:「姓名阿飛,年齡十八」

小權再次仔細地打量阿飛:「你剛十八?嗯,往下說吧。」

「住址在家,職業」

「你再說一遍住址。」小權恨恨地說。

「家。」

「啪。」小權把筆扔在桌上:「你廢什麼話,耍我是不是?我問你住哪,你給我老老實實地說。」

「我就住在家裡嘛!」阿飛似乎也很生氣。

小權反倒笑了,他冷冷地瞅著阿飛,一時找不到怒的方式。忽然,他現阿飛的形象顯得很高大,自己必須微仰著頭看他,這種角度令小權十分惱怒,彷彿受了巨大的侮辱一般,他後悔自己犯了錯誤。於是,小權馬上站起來要重複在室外的動作,大概是由於剛才有了經驗,阿飛比上一次更加順從,所以小權反而按了一個空,這又令他十分尷尬,只好悻悻地說:「算你小子老實。」

阿飛又說:「我的家很大,家裡有許多人,每一個人都穿著白色的衣服。」

「你這件衣服從哪來的?」小權看著阿飛身上的藍褂子問。

「揀的。」

小權覺得自己有了一絲收穫,他帶著試探的口吻說:「你是不是偷著跑出來的?」

阿飛默認。

小權乘勝追擊:「跑出來多長時間了?」

阿飛仰著頭想了想:「一天。」

小權有些不相信:「一天?一天就混成這樣?我不管你到底是幹什麼的,瞧你那份德性也不可能幹出什麼,只要你老實點,我問什麼,你說什麼,明兒一早走人。」小權稍頓一下,又問:「說實話,暫時還沒有做什麼壞事吧!」

阿飛緊皺雙眉,冥冥地苦想,隔了半晌,他才低聲冒出兩個字:「幹了。」

這兩個字本來的含義並不令人費解,但說話人的表情卻有些匪夷所思。小權自信從未見過這樣的小混混,從抓到他的那一刻開始,這個自稱阿飛的年輕人就表現出與他年齡不相符的從容,是那麼鎮定,那麼滿不在乎,甚至有點囂張,無聲的囂張,似乎是在作著某項聲明,聲明自己是個很可怕,極難對付的角色。但是,當他很不情願,但透著絕對的真誠說出那兩個字的時候,他就象換了一個人一樣,表情是那麼痛苦,無奈又無助,彷彿自己就是一個受害的人,這時候,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清楚地聽見他內心中的呻吟。

小權沒有料到阿飛會有如此巨大的表情變化,他很想知道阿飛到底做了些什麼事情,這事情又怎麼會令他如此不堪。小權猜測,阿飛雖然可能做了某件十分不應該做的事,但他還是有一顆年輕而又善良的心,正是這顆不泯的心在折磨著他。

小權看阿飛的情緒慚慚平靜下來,這才輕輕地說:「那好,你就從頭慢慢地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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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窗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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