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第五節

你們蔑視我,其實你們也不是什麼高貴出身,也只不過繼承了同樣的貧困遺產罷了。但你們至今執迷不悟,因為沒有這個覺悟,也就不懂得什麼是高傲。換句話說,你們壓根就不懂得有一股力量可以使你們頂住貧困的壓力——不是你們自己本身的貧困,而是人類共同的貧困。

幾本書,幾首詩,是否能夠向你們證明,我已經用盡了我的全部苦難?是否能夠向你們證明,這種種不幸對我的美至關重要?我不停地寫呀寫呀,我累了。我嘔心瀝血,總感到力不從心,我的主人公們輕而易舉能做到的事,我卻萬言難盡。

扎瓦感到恐懼時,顯得格外漂亮。幸虧有了他,恐怖才崇高起來。它恢復了自然運動的尊嚴,只有生理害怕的意思而無別的含義,在死亡或痛苦慘象面前心驚膽戰、喪魂落魄而已。扎瓦渾身發抖。我親眼看見他屁滾尿流的狼狽相,嚇得一肚子黃水從他兩條紀念碑般的大腿上往下淌。他的臉十分可觀,軟綿綿地或者說垂涎欲滴地低著頭,恐懼在他臉面上晃蕩,把他的清眉秀目糟蹋得不像樣子。禍從天降,大難臨頭,竟敢瘋狂地打亂如此典雅端莊的勻稱,如此動人心魄的布局,而且渾然一體,諧和極了。勻稱也罷,布局也罷,無不源於精神恐慌,並要承受恐慌的後果。完美的比例,完美的布局,簡直成了它們的慣用表達方式。我叫他扎瓦,一則說明扎瓦是他自身的主人,二則說明扎瓦要為自己的恐懼負責。他的恐懼很美觀。頭髮、肌肉、眼睛、牙齒、性器官和男孩子的秀氣,身上處處可見恐懼的標記。

此後,他使恥辱變得高貴起來。他在我面前忍辱負重,把恥辱當重擔挑了起來,當作一隻老虎背在肩上,猛虎威脅他一舉一動都要言聽計從,服服帖帖!他的態度變軟后,立刻表現為一種微妙的賞心悅目的謙卑。他的勃勃雄心,他的莽撞冒失,就像太陽的光芒披上了葬禮的黑紗。我看他格鬥掙扎的樣子,就知道他壓根就不願搏鬥。也許他害怕自己不堪一擊,或許他擔心對方身強力壯、年輕氣盛,一下子便毀了他的嘴臉。只見他驚恐萬狀,面如土色。他像爬蟲蜷曲成一團,企圖睡一大覺醒來時,已到印度或爪哇,否則索性坐以待斃,被警察抓走,被判處死刑。他已心灰意冷,對一切都厭倦了。但我是從他身上才知道,恐懼和厭倦往往可以通過撒撒嬌、撅撅嘴、蹙蹙眉、做做鬼臉來表現。

「我放你一馬。」小夥子挑釁說,根本不把他放在眼裡。

扎瓦一聲不吭。他接受了凌辱。他從塵土中站起來,撿起了他的貝雷帽,連膝蓋上的灰土都不彈掉就走了。但他仍然很英俊。

馬克·奧貝爾教唆我說,形體美,好賣弄。假如能用同時包含背叛和出賣的符號加以標記,讀解起來就一目了然。金色的頭髮,明亮的眼睛,鍍金般的皮膚,溫情脈脈的微笑,脖子、上身、胳膊、大腿、性器官都有叛賣的流露,我為此追求了一生並積累著叛賣。

「這些英雄應當達到一定程度的完善,」我自忖道,「一直完善到我不再想看見他們還活著,直到他們勇敢的遭遇修得盡善盡美。一旦功德圓滿,他們也就瀕臨死亡了,也就不再害怕人類的審判了。無論什麼力量都無法改變他們的驚人成就。但願他們因此允許我去做你們不允許苦難者做的事情。」

我幾乎總是孑然一身,但由於有一個理想的伴侶神助,我又分別在幾個地方穿越邊境。每次行動都令我激動不已。我從四面八方翻越阿爾卑斯山,遠近高低各不同。從斯洛維尼亞到義大利,幫助我的是海關人員,但隨後拋棄我的還是海關人員。我頂著狂風,冒著嚴寒,踩著荊棘,不顧阿爾卑斯山11月惡劣的天氣,終於登上了高峰,山背後義大利已遙遙在望了。為了到達目的地,我不時要與夜間覓食的野獸遭遇,它們隱藏在暗處,我倒暴露在夜色中。有時候,我被要塞的蒺藜鐵絲網掛上了,清楚聽見哨兵走動的聲音和彼此交頭接耳的低語聲。我躲進暗處,心跳得厲害,多麼希望他們開槍打死我之前,能親一親我,愛一愛我。因此,一到夜晚,我就企盼夜色中四面埋伏著好色的衛士。我在一條山路上踉踉蹌蹌摸索前進。路還不錯。我腳踏實地早有感覺。後來,我又離開了義大利奔奧地利。我夜穿白雪皚皚的田野。月光把我的身影投放到雪地上。我每路經一個國家,免不了要偷竊一番,也少不了蹲進班房。我豈是在橫穿歐洲旅行,而是在漫遊五花八門、千奇百怪的物境世界,拿手好戲花樣不斷翻新。儘管我也擔心奇迹太多,樂極生悲,但我還是欲罷不能,反而變本加厲深入尋常的奧秘,領略無限奇觀,並保我自己不出危險。

但我很快發現,在中歐,很難進行無風險偷盜,因為警察制度無懈可擊。各國邊境崗哨林立,看管有方,休想越雷池一步,而我又缺乏聯絡手段,很難見勢不妙就溜之大吉,何況我一身法國人氣質,更容易顯山露水。我還注意到,我的同胞在國外行乞行竊者寥寥無幾。於是我決定返回法國,重操小偷舊業,也許我的活動範圍僅限於巴黎。但我仍然嚮往繼續周遊列國的流浪生活,沿途且偷且盜,收穫不論多少,何樂而不為。但經過深思熟慮,我還是選擇了法國。我對法國畢竟知根知底,可以放心地進行偷盜活動,集中一切注意力,確保萬無一失;就像能工巧匠精雕細刻一塊絕無僅有的材料。此時,我約二十四五歲光景。為了追逐精神冒險,我寧可犧牲遠走四方的計劃和光芒四射的光彩。我當時做出的選擇理由並不明確,也許因為今天我要將它落成文字時,其中的原因才昭然若揭。我想,我需要刨根問底,需要鑽探發掘語言的寶藏。只有進入語言的寶庫,我的思想才能自由飛翔。也許我願意用母語出人頭地。阿爾巴尼亞、匈牙利、波蘭、印度或巴西,不可能向我提供像法國那樣豐富多彩的語言材料。的確,偷盜——以及隨之而來的鐵窗監禁和小偷職業的恥辱——已經成了一種公然存在的行業,成了一種有價值的藝術品和精神產品。必須藉助語言,藉助我的母語才能功成名就,才能對比研究用母語寫成的法律條文。在國外,我好賴算得上是一名熟練的小偷,但我用法語思維,就得承認自己是外國人中的法國人,此外沒有別的可能。在我自己的國家當小偷,使用失主——他們與我是同語同胞——的語言,我就可以成為國偷,也就可以證實我是名副其實的國偷。這就使得我這個小偷有幸脫穎而出,具有獨一無二的特質。這樣一來,我又變成了法國人中的外國人了。

中歐地區政局混亂,可能造成了社會不安,迫使各國完善警察機制,提高辦案水平。我說的自然是警察快速破案問題。一名罪犯,可能因為有人告密,在作案之前就登記在案了,但當地警察顯然不如我們法國警察精細。有一次,我從阿爾巴尼亞進入南斯拉夫國境,有奧地利人安東做伴,通過海關時我出示了護照,所謂護照其實不過是一本法國軍人證,只是我在裡面夾了四頁奧地利護照的空白簽證(由安東提供),其中一頁蓋有塞爾維亞領事館的簽證用章。在火車上,在街道上,在旅館里,我已經多次向南斯拉夫憲兵出示過這本古怪的證件,他們居然都放行了。有簽證,有印章,他們就信以為真了。後來我被抓了起來——因為向安東開了一槍——警察竟把證件還給了我。

我愛法蘭西嗎?我當時頭上一直戴著法蘭西的光環。駐貝爾格萊德的法國武官曾多次要把我引渡回國——這是違反國際法規定的——南斯拉夫警方來了個折中處理:警方負責把我押送到與法國毗連的義大利邊界上。我從一個監獄轉到另一個監獄,橫穿了整個南斯拉夫。我因此結識了不少罪犯,有的脾氣火暴,有的陰險狡詐。破口大罵的語言粗野之極,不失為世界一流的下流話。

「我舔上帝他媽的屁股!」

「我貼他娘的牆!」

沒過幾分鐘,他們哈哈大笑,露出滿口白牙。當時南斯拉夫的國王是一個年僅12歲(一說15歲)的翩翩少年,頭髮整齊地梳向一邊,他就是皮埃爾二世,其肖像畫印上了郵票,也掛在所有監獄的看守室和警察局辦公室里。流氓、竊賊怒氣衝天,一股腦兒往這小孩頭上撒潑。他們罵罵咧咧。他們牢騷滿腹。這些壞人聲嘶力竭的惡毒咒罵,就像對殘酷無情的情人公開發泄獸性,他們把國王罵作婊子。我來到義大利邊境的蘇撒克監獄時——我已經輾轉領教了十來個監獄,每個監獄只呆了幾夜——被關進了一間大牢房,裡面關押了不下20人。我與拉戴·佩里斯一見如故。這是一個克羅埃西亞人,因偷盜被判了2年監禁。我有一件大衣,他想沾點光,就讓我睡在他身邊的地鋪上。他有褐色的皮膚,健美的形體。他穿著藍色工裝褲,洗得褪了色,當胸有一個大口袋,他喜歡把雙手插進口袋裡。我在蘇撒克監獄只呆了兩夜,但我已戀上了拉戴。

監獄外面沒有高牆,但有一條壕溝與大路隔開,我們牢房的窗戶就開向壕溝。開始是警察後來是海關人員把我押送到邊境,讓我進入義大利國界,我在冰天雪地里翻山越嶺,連夜趕到的里雅斯特。我在法國領事館的門廳里偷了件外套,立刻出手賣掉了。我用這筆錢買了10米長的繩子,一把鋼鋸,沿著皮耶迪卡公路回到了南斯拉夫。我乘一輛車子返回蘇撒克監獄,已是夜深人靜時刻。我從路上打了聲口哨。拉戴立即出現在窗口上,我很容易就把整套工具遞給了他。第二天夜裡,我又去了,但他拒絕冒險越獄,其實這次行動易如反掌。我一直等到黎明,最終未能說服他。沒辦法,我打著寒戰,再次登上山路,我很傷心,這個彪形大漢寧可穩蹲監獄,也不肯跟我到處冒險。我翻過了義大利邊境,回到的里雅斯特,接著去了威尼斯,爾後去了巴勒莫,在那裡又被抓進了監獄。回憶使我突然想起了一件有趣的細節。我進入巴勒莫監獄的牢房時,已經關在裡面的罪犯問我:

「王妃玉體安康吧?」

「我也不知道。」我回答說。

早上院子里放風,有人又提出同樣的問題。原來說的是國王的兒媳婦皮埃蒙太子妃的健康,但我對此的確一無所知。後來我才弄明白了,太子妃懷孕了,凡王室生孩子必有大赦,如何赦免則必須由孩子的性別來定。義大利監獄的房客們竟然和宮廷的權貴們操著同樣的心。

人家把我押送到奧地利邊境釋放了,我在維拉茨附近翻越邊界。拉戴幸好沒同我一起逃跑。但他的音容笑貌,無時無刻不在陪伴我浪跡中歐各國。他不僅和我一起走路,陪伴我睡覺,就是在我當機立斷時,我也要無愧於我在他心目中樹立的勇敢形象。又一個傾國傾城、體貌具佳的美男子給了我顯示勇氣的機會。

我反覆列舉事實,縱橫交錯,山重水複——但我並不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也不知道它們在時空中受到什麼限制——儘管對事實進行了推陳出新的說明,但我至今未能找到開啟事實的鑰匙,也未能通過事實找到開啟我自己的鑰匙。一張巴羅克式的古怪圖案提示了我,我得重提某些往事,也算是彌補一下疏漏,以對它們——我生命表層軌跡最原始的脈絡——絢麗多彩的情結表示重視。如果說法蘭西是藝術家或藝術家式的激情長河,有種種承上啟下的藝術細胞神經元,而我說到底只不過是一串興奮的浪花,我至今說不出最初的發端。猶如要用一根帶鉤的長蒿把一個溺水者從水盪里救出來,我為我的童年肉體感到痛苦,真的可以用魚叉來尋找屍體嗎?我在原野中跋涉,在麥浪中,在冷杉棺木下,發現了一些溺水者,我對死者舉行了非現實的葬禮。難道我可以說,這就是過去?或者說,這就是未來?一切已成定局,直到我死了,在一塊是非的大浮冰上,我為歷歷往事渾身戰慄:一個狂歡之夜,有一個彪形大漢自告奮勇要做我的老公(我發現他的慾望就是我的哆嗦);在茫茫夜色中,從一個沙丘看到阿拉伯游擊隊正向法國將軍們投降;我的手背擱到一個大兵的褲襠開口上,戰士則用譏諷的眼光看著我的手;在比亞里茨兩棟房屋之間我突然看見大海;我從聽告罪神功的神甫那裡躡手躡腳逃脫,驚慌失措,並非害怕被再抓回去,卻擔心成了自由的獵物;在外籍軍團,我騎在一個金髮大兵的大屁股上,他沿著牆根把我馱出20米遠;我似乎不是英俊的足球運動員,也不是運動員的腳,也不是他腳上的球鞋,而是圓滾滾的足球。我搖身一變成了開場「第一球」,開球以後我又不是球了,產生了飛腳踢球的意念;在大牢房裡,素昧平生的小偷們竟然親切地叫我的大名;光腳穿著涼鞋,在茫茫雪地上星夜跋涉,翻越奧地利邊境,但我仍然毫不泄氣,只是獨自思忖,應該用這痛苦的經歷豐富我人生的壯麗,切不可把這段光陰和餘生變成一堆堆廢渣。我要化痛苦為神奇,以精神威力一飛衝天。在波爾多碼頭上,一些黑人給我送吃的;一位著名詩人讓我的雙手撫摸他的前額;一個德國士兵被殺死在俄羅斯雪地里,他的兄弟寫信告訴了我這件事;在布列斯特軍團,一個圖盧茲青年幫助我把軍官和士官的宿舍洗劫一空,後來這青年死在監獄里;我得提到一個人——順便說一下,在監獄中,在談情說愛的放風時間裡,一天晚上,聽著為開赴苦役營的船隊送行的歌曲,我愛上了一個戴白手套的高手——他早已死了,也就是說蓋棺定論了。我此生別無他求,只希望為我最初的苦難伸張:我的人生應是一部傳奇,可歌可泣,而且常讀常新,會產生新的激情,我把這種新的激情稱之為詩。我早已一無是處,只不過是一種寄託而已。

史蒂利達諾緩慢地運動著身體,像曬太陽一樣享受愛情。他輾轉反側,接受陽光的全方位沐浴。我在安特衛普與他重逢時,他已是腦滿腸肥模樣。不能說他是肥胖,只是豐厚多了,身上的稜角圓滑了。但從他的舉手投足的行動上看,仍然保持著那股野性的靈活和神經質,雖有些緩慢,卻更威風了。那天天灰雲暗,在安特衛普埃斯科河岸邊一條最骯髒的街道上,他的後背活像斑馬,有西班牙百葉窗明暗相間的條紋。與他同行的女人穿著一襲黑緞緊身衣,真是天生的雌雄配對。他看到我大吃一驚,似乎喜出望外。

「讓諾!你在安特衛普?」

「你好呀?」

我握了握他的手。他給我介紹了西爾維婭。在欣喜重逢的寒暄中,我卻對他陌生起來。突然他吐出了一句悄悄話,剛一張口,就滿口白沫,我一直弄不明白那黏糊糊的口液是什麼成分構成的,而且未曾枯竭,但我從他的白齒白痰中,找回了原來的史蒂利達諾。我也沒有客氣,劈頭就說:

「你保持了老樣子。」

史蒂利達諾一聽就明白了。他頓時臉紅了一下,笑了。

「你看出來了?」

「還用說嗎。你對此驕傲得不得了。」

西爾維婭不解地問道:

「你們說什麼呀?」

「寶貝,人家聊聊天。你甭操心。」

心有靈犀一點就通,我與史蒂利達諾重溫舊夢。他原來所有的魅力,又在我身上春風化雨:強壯的肩膀,靈活的屁股,在叢林中可能被另一隻野獸砍斷了手,以及那具久違了的陽物,殊不知它一夜險象環生,深藏不露,臭氣熏人。我任他擺布。我對他的用心一無所知,但我肯定,他是下九流的頭目,碼頭、酒吧間都是他的領地,他甚至君臨整個城市。一旦臭味相投,必顯出登峰造極的風度。史蒂利達諾一身打扮可謂精心挑選,無可挑剔:黃中透綠的鱷魚皮鞋,一襲褐色西裝,白綢襯衫,玫瑰色領帶,五顏六色的圍巾,碧綠的禮帽。服飾點綴一應齊全,該夾的夾,該扣的扣,該修飾的地方有金鏈顯耀,史蒂利達諾好一派花花公子風度。在他面前,我寒酸依舊,無地自容,但他並沒有因此顯得尷尬。

「我來這裡三天了。」我說。

「你還能應付吧?」

「跟以前一樣。」

他笑了。

「你還記得嗎?」

「你瞧這小子,」他對女伴說,「他與我是患難之交。是我的鐵哥們。只要他願意,隨時可以上我們窩裡來。」

他們把我帶到港口附近的一家飯店吃了晚餐。史蒂利達諾告訴我他正在走私鴉片。他的老婆是一個妓女。一聽到可卡因和鴉片一類字眼,我的想像力就關不住了。在我看來,史蒂利達諾已是無法無天的冒險家,大富翁了。他是一隻在空中盤旋的猛禽。不過,鷹界鷂眼雖然有時極其兇狠,但他並不貪得無厭。相反,財富對他似乎是手中玩物。我很快就發現,他只不過是裝裝門面、擺擺闊氣而已。他住在一家小客店裡。我一眼就在壁爐上看到一大摞彩色兒童畫刊。只是畫報語言變了,從西班牙文變成了法文,但幼稚浪漫的格調依舊。主人公英俊,勇猛,精力過人,幾乎一絲不掛。每天早上,西爾維婭帶回新的畫報,史蒂利達諾就躺在床上看個沒夠。可想而知,這兩年他是讀花里胡哨的兒童故事過來的。然而,離開了兒童世界,他的肉體——也許還有思想——卻日見成熟。他從海員那裡買來鴉片,然後轉手賣出去,也要看管他老婆。他的財富全穿在身上:服裝,首飾和錢包。他要我在他手下幹活。有那麼幾天,我揣著幾小袋毒品到顧客那兒去兜售,他們個個既焦急又陰險。

同在西班牙一樣,史蒂利達諾很快與安特衛普的流氓混在一起。在酒吧間,有人請他喝酒,他常同妓女和男妓打情賣俏。他身上有一股新的魅力,加上發財又發福,也許還有舊情難忘的因素,很是讓我著迷,叫我不能不愛他。我跟著他到處轉悠。我妒忌他的狐朋狗友,也嫉妒西爾維婭,他的模樣有時使我很難受。特別是快到中午的時候,我發現他春風得意,渾身散發著香水味,但眼圈卻無精打采快發黑了。我們經常到堤岸上閑逛。我們不時提起往事。他特別喜歡炫耀他的豐功偉績,因為他喜歡吹牛。不過,我從來沒有想責備他詭計多端,對他的卑劣行徑和出賣行為隻字未提。相反,我倒暗自佩服他竟能對過去的劣跡心安理得。

「你一直喜歡男人嗎?」

「當然啦。為什麼提這個問題?使你難受了?」

他笑了笑,既和藹又狡黠地回答道:

「說我?你瘋了。正相反。」

「為什麼正相反?」

他猶豫片刻,故意拖延回答。

「嗯?」

「你說正相反。就是說你喜歡男人。」

「我?」

「沒錯。」

「不,但有幾次我琢磨這是怎麼回事。」

「這對你很刺激。」

「瞧你想得出來。我是說這玩意兒……」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

「西爾維婭呢?」

「西爾維婭嘛,她掙錢糊我的口。」

「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這就夠了。」

史蒂利達諾故意煽起我對他的瘋狂希望,以便更好地對我施加威力,使我淪為他的奴僕。我深陷感情悲哀的泥潭而無法自拔。史蒂利達諾一旦發起脾氣來,我會有什麼好果吃?於是我索性把話挑明了:

「你曉得,我總有男人作伴,我還想同你做愛。」

他不敢看我,只是笑了笑,回答說:

「以後再說。」

他沉吟片刻,又說:

「你喜歡幹什麼?」

「同你在一起。沒別的。」

「再說吧。」

他無動於衷。他對我沒有任何動作表示,儘管我對他一往情深,想全身心地投入他的懷抱;儘管我想扭捏腰肢,千方百計打動他的春心;儘管我想委身於他,對他體貼發嗲。安特衛普城真討厭。港口的氣味和喧鬧攪得我心慌意亂。我們遇見幾個佛拉芒族碼頭工人,可有殘疾的史蒂利達諾卻比他們更強硬,他一向謹慎入微,在他的口袋裡說不定揣有幾粒毒品。這既抬高了他的身價,也成了譴責他的把柄。

我抵達安特衛普之前,曾路經希特勒德國,並在那裡混了幾個月。我從波蘭的布雷斯勞步行到柏林。我想下手行竊。但有一股奇怪的力量阻止了我。德國使整個歐洲陷入恐怖之中。德國成了慘無人道的象徵,我耳聞目睹進一步證實了這點。這是一個無法無天的國度。即使站在菩提樹下,我也有在強盜營里走動的感受。我相信,一貫謹小慎微的柏林市民頭腦里,早已窩藏著偽善、仇恨、邪惡、殘酷和貪婪的珍寶。人們對德國民族談虎色變,我卻能在其中自由自在,著實讓我興奮不已。我當然主張行竊不分國度,在德國同在其他國家一樣下手。但我在德國卻感到特別彆扭,因為無論從盜竊活動的動機和後果看,本來偷竊是一種特殊的道德態度,但在德國卻成了公民的道德標準,整個民族熟視無睹,並以此加害他人。

「這是一個全民皆偷的民族,」我深有體會,感嘆不已。「即使我在這兒行竊,根本算不上走旁門左道,也無法讓我大顯身手:我不過遵從常規秩序罷了。我不破壞現行秩序。我不造成危害。我對別人毫無影響。轟動效應是不可能的。偷了也白偷。」

我似乎覺得,主管法律的天神們並未暴跳如雷,他們只是感到奇怪。我因作案無人過問而感到羞恥。我不如投奔他國,在那裡,通常的道德規範具有神聖的地位,人們按照道德規範生活。在柏林,我選擇賣淫為生。我胡鬧了幾天,很快又玩膩了。安特衛普令我眼花繚亂,有神奇的珠寶,佛拉芒博物館,猶太鑽石珠寶商,遲遲夜歸的船老大,來往如梭的大西洋旅客。我為我的愛而怦然心動,我渴望與史蒂利達諾一起過出生入死的冒險生活。而他似乎喜歡玩弄遊戲,一味向我炫耀他的勇氣。有一次,他獨手駕駛著一輛警用摩托車回到客店。

「我剛從一個警察那裡摸來的。」他笑嘻嘻地對我說,遲遲不肯下車。他明明知道,騎車兜風會令我發狂,他離開車座,假裝檢查發動機,然後帶上我又開走了。

「我們馬上脫手。」他對我說。

「你真傻。還能用來干它幾下子……」

迎風飛車好不痛快,我好像捲入驚心動魄的大追殺中。一小時后,摩托車賣給了一個希臘船員,他立即把車裝上了船。車雖賣掉了,但我有幸目睹了史蒂利達諾真正主演的一舉成功的一幕:賣車,討價還價,成交結賬。整個過程堪稱搶劫案后又一精心炮製的傑作①。

①皮埃爾·菲埃弗爾是國民別動隊某隊員之子,21歲,步其父後塵,正在做見習警察。他最近告訴我說,他當警察的目的就是要騎摩托車,我不勝感動。我彷彿又看見史蒂利達諾的大屁股往那輛偷來的摩托車皮坐墊上使勁一壓的情景。——原注

史蒂利達諾並不比我強多少,談不上是一個真正成熟的男子漢。儘管他表演強人歹徒惟妙惟肖,但不過是裝腔作勢,拿大旗做虎皮罷了,我還沒有見識過流氓不裝孩子氣的。他路經一家珠寶行或一家銀行,一下子就鄭重其事、煞有介事地構思搶劫或盜竊的細枝末節。幹嗎那麼「一本正經」?要想建立一種以友情為重,互相幫助,配合默契的夥伴關係,而不是建立在合作者的利益基礎上,這對他豈不是痴人說夢,無本生意,太羅曼蒂克了?史蒂利達諾在表演。他喜歡無法無天,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以身試法,身臨絕境,不失為一種美學追求。他企圖模仿一位理想的英雄,史蒂利達諾的形象便早已享譽天下了。正因為如此,他順應制服流氓的法則,並加以具體化。沒有這些規定,他可能什麼也不是。開始,我被他的孤家寡人氣勢,他的冷靜沉穩的性格,他的從容不迫的行動蒙蔽了眼睛。我以為他是我行我素,自成一格,一味厚顏無恥,膽大妄為而已。哦,他是在尋找一種典型。莫非就是兒童畫報上那位所向無敵、百戰百勝的主人公?但不管怎麼說,史蒂利達諾的浮雲美夢與他發達的肌肉和對離奇情節的追求簡直是機緣巧合,天衣無縫。小人書的主人公無疑已經銘刻在史蒂利達諾的心中。我仍然敬重他,因為儘管他現在表面上彬彬有禮,行為規範,但在他靈魂深處,他的身心正忍受著束縛,拒絕自己老婆的溫柔體貼。

我們彼此並未完全情投意合,互相委身,只是照例每天見面。我在他房間里吃午飯,晚上西爾維婭出去幹活,我們則在一起吃晚餐。然後,我們挨家光顧酒吧,喝得飄飄然,忘乎所以。他幾乎整夜抱著出色漂亮的姑娘跳舞。只要他一到位,氣氛就不一樣,先是他一桌人熱鬧起來,然後感染周圍桌子。笨拙而瘋狂。他幾乎每晚都要干架,粗野,可觀,轉眼間獨手從口袋裡拔出他的彈簧刀。碼頭工人、水手和男妓們紛紛把我們包圍起來,或者助我們一臂之力。這樣的生活把我折騰得筋疲力盡,我多麼希望能在迷霧繚繞或濛濛細雨中沿著大堤漫步。在我的記憶中,夜夜都冒火星。有一位記者談論一部電影時寫道:

「愛情之花在公開打罵中開放。」

這句滑稽的話勝似一篇精彩的演說,不禁使我想起一種名叫「狼嘴巴草」①的花,開在干硬的薊刺叢里,花草通人情,我那帶有絨毛的柔嫩花朵,被史蒂利達諾刺傷了。

①漢語名稱為「金魚草」——譯註

史蒂利達諾沒有讓我負責任何工作,有時候,我偷了幾輛自行車到荷蘭的馬埃斯特里克出賣,他得知我過境十分輕鬆,便找一天同我一起闖阿姆斯特丹。他對海港城市毫無興趣。他囑咐我在一家咖啡館等他幾個小時,轉眼就不見了。我已經懂得規矩,不可隨便問他行蹤。他對我的活路很感興趣。而我對他的名堂不去理會。傍晚時分,我們又往回趕路,到了火車站時,他交給我一個像磚頭大小的小包,捆得結結實實,而且蓋了封章。

「我嘛,我繼續坐火車走。」他對我說。

「可海關呢?」

「合理合法。不用擔心。你照常步行過關。別打開包裹。這是一個夥伴的東西。」

「我被逮住了怎麼辦?」

「別開這種玩笑,小心打你的小嘴巴。」

史蒂利達諾一貫善於施展軟硬兼備的魅力,我也只好左右逢源,聽憑擺布。他親切地擁抱了我,便獨自朝列車走去。我看著眼前這位沉靜的理性化身,這位摩西十誡的守護神走路的姿態,他那堅定穩重的步伐,漫不經心的舉止,扭動有光澤的屁股,無不包含著他的權威。雖然我不知道包裹里裝的是什麼東西,但它卻是信任和幸運的標誌。幸虧有了這個小包,我再也不必為我那點區區小事去闖邊境了,現在只須惟君命是從,效犬馬之勞。我的眼睛離開史蒂利達諾后,一切心思都是為了重新找到他,手中的包裹就是我的嚮導。我每次歷險(偷盜,偵察,逃跑),周圍的東西都活動起來了。想起那一夜,我同大個子N合夥作案。路上的石板、卵石都有方向,我得事先偵察清楚才行。周圍的樹木看見我不勝驚訝,頓時搖動起來。我害怕起來非同小可,可謂驚恐萬狀。無論什麼東西,我一害怕,它就釋放出一種精神激素,只等我一發抖,它也就跟著抖動起來。在我的周圍,無生命的世界會輕輕嘆息。我甚至可以同雨水交談。我迫不及待將這種感情激動看作是一種特權,並對它情有獨鍾,導致恐懼的原因反而忽視了:如某次搶劫或在警察面前逃跑。夜間活動當然方便,但最終白天也照樣坐立不安。於是,我只好將自己寄託於神靈世界,因為它失去了現實的意義。我處於危險之中。我看周圍的景物,事實上已經失去了常態,它們給我通風報信,帶來友善的不安。史蒂利達諾託付的包裹貼胸揣在襯衣裡面,它會把每件事情神秘的謎底一一揭開。誠然,由於我微啟雙唇,嫣然一笑,露出潔白的牙齒,危險得以化解,使我敢於大搖大擺走向海關。我身上攜帶的東西,莫非是偷來的珠寶首飾?警察傷透了腦筋,密探、警犬四齣活動,秘密文電來往不斷,究竟是為了什麼?會不會是這小小包裹引起的?我務必不惜一切代價與一切敵對勢力周旋,史蒂利達諾在等著我。

「這混蛋耍出漂亮的一手。」我暗自尋思。「他倒小心翼翼不沾手。缺一隻手可不是正當理由。」

回到安特衛普后,我也顧不得梳洗刮鬍子,就直接向他住的旅店走去,一心只想帶著我的勝利戰果,連同我的拉碴鬍子、蓬頭垢面和疲憊的胳膊登門亮相。人們給優勝者戴上桂冠,獻上鮮花,佩上金項鏈,難道不就是為了象徵性地慶賀勝利嗎?可我呢,我帶來的勝利一絲不掛。在他卧室里,在他面前,我遞給他包裹,像吃家常便飯一樣自然。

「喏,給你。」

他笑了,一種大功告成的微笑。我想他不會不知道,我對他有求必應,沒有辦不成的事。

「沒有遇到麻煩?」

「平安無事。很容易。」

「好!」

他又笑了,隨口又補充了一句:「妙極了。」可我卻不敢回應他,他當然一路平安,不承擔任何風險,因為我早已知道,史蒂利達諾是我親手炮製出來的,一切取決於我,我既然可以創造他,也可以摧毀他。我終於明白為什麼上帝需要一個天使作為使者,去完成連自己都無法完成的使命。

「這裡面有什麼東西?」

「沒什麼,一點煙土。」

我竟然不知不覺走私了鴉片①。我並沒有怪史蒂利達諾暗中讓我為他火中取栗,代他去冒風險。

①1947年,我從一家晚報得知,他剛因持槍夜間行兇被捕。報紙稱:「……英俊的獨臂英雄臉色蒼白……」云云。讀到這裡,我一點也沒激動。——原注

「這很正常,」我自言自語,「他是個混蛋,而我則是個蠢蛋。」

儘管他對我如此不義,我卻對他感恩戴德。倘若他在我面前表現得膽大妄為,包打天下,事事不讓我插手,一切由他自作自受,那麼史蒂利達諾就將失去對我的所有吸引力。我暗自懷疑,他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一次重大行動中去。他對自己的身體愛護備至就是證明。動不動就洗澡,動不動就灑香水,而且愛睡懶覺,還有那日益發福的形體,都說明他變得圓滑了。明白了他的行動離不開我后,我也就更離不開他,穩抱住他這棵有根基也愛招風的大樹,並從中汲取我的力量。

此時,正值安特衛普秋季,陰雨綿綿,建築物的色彩灰暗,佛拉芒人形態沉重臃腫,城市風格又很特別,再加上我這可憐巴巴的窮酸相,也增添了悲涼的情調。面對這些風物,難免觸景生情,心頭悶悶不樂,總有些忐忑不安。在德國佔領安特衛普的轟炸中,許多安特衛普人喪生,我曾從新聞影片中看到100到150名受害者的葬禮。一具具棺材上蓋滿了鬱金香或大麗花,安置在安特衛普廢墟現場上,簡直成了一片擺花攤的花市。各路牧師和唱詩班的孩子們,個個穿著綉邊寬袖法衣緩步而行,為死難者祈禱安魂。這番最後一睹的景象,進一步使我相信,安特衛普向我暴露了它的陰暗面。

「人們在為這座城市舉行祭禮,」我心裡思忖道,「我想,城市的精神就是死亡,」

不過,只是事情的表面現象造成了我的迷惘,這種不安情緒首先是恐懼引起的。後來,慌亂很快就消失了。我彷彿可以洞察事理。就連雞毛蒜皮的小事,也失去了慣常的意義,我甚至自己問自己,舉杯飲酒是真的嗎?穿鞋戴帽是真的嗎?我一旦發現了每件事物的特殊意義,數理概念便離我揚長而去。漸漸地,史蒂利達諾失去了對我的難以置信的吸引力。他以為我耽於幻想,因為我很專註。其實我不甘寂寞,心不在焉。南轅北轍,目標與終點不一致,這是常有的事。經過對比,我的談話頗有點幽默:

「你變得瘋瘋癲癲,我發誓。」

「瘋瘋癲癲!」我重複了一遍,眼睛瞪得大大的。「瘋瘋癲癲。」我好像記起來了,根據我所說的不屑一顧,注意到忘在鐵絲上的一件內衣還夾著一枚別針,我因此揭示了一個完整的知識。這個盡人皆知的小玩意兒,既雅緻又奇特,我卻熟視無睹。我對一切事態的感知,一律抓住其主體。讀者可想而知,在我當時的生活環境中持這種態度是很危險的。因為那時候,我每時每刻都要提防不測,我一旦看不見客觀事物的實用意義,就有被抓起來的危險。

在史蒂利達諾的幫助和勸導下,我終於講究起穿著來了,而且還很別緻。我討厭流氓中流行的筆挺格調,我的裝束流露出夢幻色彩。當乞丐因恥辱同現實世界格格不入,正當我告別乞丐生涯之時,現實世界又從我身邊悄然溜走。我識別客觀事物重本質而非優點。我的這一幽默感最終使我與情投意合、親如手足的人們逐漸生疏起來,猶如粘膠逐漸失去了粘性。我感到茫然若失,輕浮到荒唐的程度。

在一個酒吧間,一個年輕的皮條客正蹲著玩弄一隻小狗。在這樣的場所,玩得如此調皮,的確異乎尋常,我不由向年輕的皮條客和小狗會心一笑:我很理解他們。這就好像一輛滿載沉悶而匆忙乘客的公共汽車,發現一個小孩伸出小指頭示意,便絲毫不敢怠慢地停了下來。史蒂利達諾鼻孔里冒出一根又粗又硬的鼻毛,逼人太甚,我便毫不客氣地拿起剪刀把它剪斷。

後來,我被一個漂亮的小夥子所傾倒,我採取了同樣超然的態度。我承認我很激動,但我不承認激情有指揮我的權力。我同樣清醒地加以審視,我懂得什麼是我的愛;我從我的愛出發,與世界建立起聯繫:聰明才智應運而生。

但史蒂利達諾如夢初醒。我已不再為他效勞。他不如痛打我一頓,痛罵我一通。他不如讓我領教一下他拳打腳踢、侮辱漫罵的滋味。在我眼裡,安特衛普已經失去了悲涼的特性和放蕩的濱海詩意。我明察秋毫,一切都可能降臨到我頭上。我本可以作案犯罪。這個階段前後大概持續了半年。但我還是乾淨的。

阿爾芒已經外出旅行去了。儘管我不時聽到別人叫他不同的名字,我們卻一直管他叫阿爾芒。我的情況難道不也如此嗎?大家叫我讓·加連,其實這是我第十五六個名字了。他剛從法國回來(後來我回法國后才知道他販賣鴉片),若要我用一個詞來勾畫一個人,只要他在我面前打幾秒鐘照面就行。但如果他給我的最初印象如忠誠、明朗、坦率在我腦中滯留,那麼一旦發現他的嘴角起了一道皺紋,換了一個眼神,露出了一絲微笑,那麼表達起來就不那麼簡單了。他的面目變得越來越複雜。各種表情糾纏不清,叫人無法解讀。在史蒂利達諾的臉上,我所能看到的是冷酷無情,但他只要在眼角或嘴角露出一絲譏諷(我也說不清)的表情,他的面目就走樣了。阿爾芒的臉則是虛偽、陰險、惡劣、狡詐、粗暴。當然,認識他之後發現這些性格特徵並不難,但我知道,只有當那些性格特徵奇迹般地同時集中到一張臉上時,才能給我留下當時的印象。其實,虛偽、惡劣、愚蠢、殘暴、野蠻等說法可歸結為一種稟性。我是說,上面列舉的各種面部表情,在空間里很難看清,但從時間上看就一目了然,之所以在他的表情中會流露出這些特徵,或者與我的性情有關,或者與阿爾芒內在的原因有關。他是一個粗野的人。他不具備正常的美。在他的臉上,我所說的那種種特徵,純粹得一絲不苟,不會引起反義混淆,表面上看起來陰鬱可悲,其實卻閃閃發光。他體力驚人。他當時大約45歲。他長期憑藉自己充沛的精力闖蕩世界,舉重若輕,好不自在。他巧妙使用自己的精力,以達到最佳效果,以至於這種精力,這種強壯的肌腱,在額頭和脖項都有突出的表現,這再次證實並強化了這種種可憎的品質。過人的精力使惡劣的品質具有誘惑力。他鼻樑塌陷,我看未必是被人一拳砸扁的。他的下巴結實有力。他的腦袋渾圓而且總是剃得光溜溜的。脖子上的皮膚有三道折,稍有積垢便看得一清二楚。他身材高大,架勢不凡。他走起路來大搖大擺,通常動作遲緩,體態沉重。他難得一笑,笑也不自然。他的嗓音凝重,低沉,近似男低音。但不能說他是一個粗嗓子,因為音色還挺悅耳。阿爾芒說話很快,大家邊走邊說,步子邁得快,話也說得快,與低音相反相成,產生了美妙的內涵豐富的音樂效果。行色匆匆,在渾厚低沉的低音中,還可以領略到高音的昂揚,音色厚重,變化難度大,可見他的嗓音非常靈活。高低變調錯落有致,顯得格外優雅。阿爾芒發音還算清晰,音節之間沒有撞車現象。儘管他說話簡單,隨便,但環環相扣,平鋪直敘,從容不迫。大家終於明白,正因為他的嗓音特別美妙,他的整個青春時代一直有人喝彩,尤其是得到男子漢的青睞。凡是因體壯或貌美而受到別人讚佩的人,都會有一種洋洋得意的自信,於是他們對自己更是信心十足,更醉心於溫文爾雅。阿爾芒的聲音不時刺激著我的喉嚨,一點就靈,我會激動得喘不過氣來。他很少迫不及待地趕路,但事情總有例外,倘若必須趕一場約會,又是走在史蒂利達諾和我之間,他必把頭抬得高高的,而且稍微前傾,不顧身高馬大,大步流星闊步向前。與此同時,他的低嗓門說話越來越快,堪稱一部肆無忌憚的傑作。從這位重量級健將的喉嚨里吐出的聲音只因有淡淡的几絲輕霧才顯出萬里藍天的清朗。可以想象,這嗓音屬於一個快人快語、風度翩翩、備受歡迎的少年,他對自己的風度、力量、美貌和非凡充滿自信,對自己嗓音的奇妙魅力胸有成竹。

我想象在他體內,在他的五臟六腑內,有堅韌的皮層組織裹包。在他那又熱又肥的花花腸子里,我相信他正在醞釀著他的意志,要把虛偽、愚蠢、惡劣、殘酷、奴性強行實施,公開亮相,並從中獲得個人全面的誨淫誨盜的成功。我是在西爾維婭的房間里看見他的。我一進門,史蒂利達諾立即介紹說我是法國人,我們是在西班牙結識的。阿爾芒當時站著。他沒有同我握手。但他看了看我。我緊靠著窗子站著,沒有對他們表示熱心。他們決定到酒吧去,只聽史蒂利達諾說:

「你去嗎,讓諾?」

我還來不及回答,阿爾芒就問他說:

「你出門帶著他,老是這樣子?」

史蒂利達諾笑了,說:

「要是你討厭他,可以把他留下。」

「噢,那就讓他去吧。」

我跟在他們後面走著。喝過酒後,他們便分道揚鑣了,阿爾芒還是沒有跟我握手道別。他離開酒吧時甚至看都不看我一眼。關於阿爾芒,史蒂利達諾也隻字不提。幾天以後,我在碼頭倉庫附近遇見阿爾芒,他叫我跟著他走。他幾乎不說一句話,就把我帶到他的房間里。他表面上仍然鄙視我,逼我供他尋歡作樂。

被他的力量和年齡所支配,我幹得一絲不苟。他那堆沒有絲毫靈性的肥肉壓得我頭暈目眩,我終於領教了地地道道的獸性,與我過去的幸事大不一樣。我終於體驗到什麼是茸茸的胸毛、肚皮和屁股所能包含的溫柔,所能傳遞的力量。我任憑無數的風雨交加之夜把我湮沒。或出於感激,或出於懼怕,我在阿爾芒毛茸茸的胳膊上投放了一個吻。

「你怎麼回事?你有病?」

「我一點沒使壞。」

我待在他身邊,為他提供夜間淫樂服務。阿爾芒準備上床睡覺前,脫長褲時要褪好幾道皮帶圈,經常把皮帶弄得喀啦作響,似乎是在抽打一個無形的受害者,一種透明的肉體。空氣充滿血腥味。我當時嚇壞了,我所看到的阿爾芒既沉重又惡毒,根本不是原來想象的那麼回事,他是一個無能的傢伙。皮帶的喀啦聲陪伴著他,支持著他。他因無能而狂怒,絕望,像一匹被影子壓抑著的野馬渾身發抖,而且越來越厲害。然而他不會容忍我終日無所事事。他要我到車站或動物園周圍轉悠轉悠,拉幾個顧客。他知道我對他的為人產生恐懼后,就放鬆了對我的監督。我如數帶回我掙的錢。他自己也在酒吧間接頭。他同碼頭工人和海員合夥搞了多次走私活動。兄弟們很敬重他。當時,他與全城的地痞流氓一樣,腳穿草底帆布鞋。他走路不出聲音,但步伐更沉著,更有彈性。他經常穿一件海軍褲,藍料子,很厚重,人們通常稱之為橋的部分從來不扣嚴實,不時前面露出一塊三角褲,偶爾也露出一角稍微捲起的貼肚皮口袋。他走路的姿態比別人起伏更大。我想,他是為了找迴流氓、孌童、水手20歲青春體態的感覺,不知不覺中便在行動上流露出來了。他很留戀那時的體態,就像人們留戀青年時代的生活方式一樣。但他本身就混跡於最具刺激性的色情行業,他要求用言語和動作來調情。由於我習慣了史蒂利達諾的害臊,在碼頭工人的酒吧里則看慣了他們的粗魯,一樁樁,一件件,我既是見證人,往往還成了他們膽大妄為、具體明確行事的借口。不論面對什麼人,阿爾芒滿懷激情地大談他的性器官。誰也不打斷他的話。除非碰到一個頑固的傢伙,被他的語調和話語攪得不耐煩了,才頂他幾句嘴。

有時候,他一手插在口袋裡,站在櫃檯前一邊喝酒,一邊愛撫自己。還有時候,他賣弄自己的粗壯與漂亮——也包括力量和靈巧。那時,我弄不清他的陽器和力量到底為什麼會這樣糾纏不清,因此對他羨慕不已。在街上,他一隻胳膊似乎在拉我摟抱我,另外一隻手臂則死勁一拱把我推開。我對他的生平不甚了了,只知道他周遊過世界,是佛拉芒人,我硬要從他身上辨認出苦役營的痕迹。他很可能從苦役營逃跑出來,要不然他怎麼會剃光頭,怎麼會有這一身厚重的肌肉,怎麼會如此虛偽、粗暴和野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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