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後來有一天,她緩步在議會大街走著,看著沿街的商店櫥窗。議會大街是一條主要的商業街。她這邊看看,那邊看看,並不想買什麼東西,也不需要買什麼。她只想讓自己在這種無拘無束的環境中好好放鬆一下。灑滿陽光的人行道上,是熙熙攘攘的穿著入時的逛商店的人們,她饒有興緻地看著自己周圍的這些人們,在一天上午的這個時分,人群中大多數是女人們。她喜歡她們帶來的這種熱熱鬧鬧、令人賞心悅目的活躍景象。喜歡這種無憂無慮的時光,這一短暫的休歇時刻(她到市區,是為哈澤德母親辦一件事,答應為她買一樣東西);更主要的是她知道,有了這麼個理由,她可以堂而皇之地外出逛街,而不會讓人覺得她是有意躲到外面去。孩子一切安好,在她外出時,有人會很好地照看他的。更何況,她也很喜歡有這麼一個短暫的分開,然後再回來的那種滋味。
不在離自己身後較近的公共汽車站上車,而是走到前面的下一站去上車,這是件很簡單的事,只不過是散散步,溜達溜達而已。
就在這時,她聽到身後有人在喚她的名字。聽到第一個字,她就知道那是誰。她很高興,心裡覺得暖乎乎的。是比爾。身子還未轉過去,她的臉上已顯出滿心歡喜的笑容。
他走路步子很大,充滿活力,只用兩步,他便已來到她的身邊。
「嗨,我想我認出了你。」
他們面對面地站了一會兒。
「你離開辦公室跑到外面來幹什麼?」
「我剛要回去。我是去看一個人。你呢?」
「我是來為媽媽取她在布魯姆的店裡訂的進口英國絲線。不必要人家寄出,我能到那兒幫她取回去。」
「我和你一起走,」他主動提出。「這可是個隨意逛逛的好借口。反正至少可以一起走到下一個拐角。」
「我正好要到那兒去坐車,」她對他說。
他們轉過身,繼續朝前走去,不過他們走得很慢很慢,依然保持著先前她一個人散步時的那種速度。
他皺皺鼻子,很滿意地眯起眼朝天上看看。「隔一段時間到外面的陽光下散散步可真是不錯。」
「可憐的受虐待的人。如果能有錢的話,每次你在工作時間要離開辦公室外出的時候,我倒真樂意代你出去跑跑呢。」
他毫不掩飾地格格笑出聲來。「如果爹爹要派我出去的話,我能有什麼法子呢?當然話得說回來,每當他看看四周想找個人為他去跑腿時,我碰巧總是在他跟前。」
他們一齊站住了。
「那些東西看起來真是不錯,」她誇讚道。
「是不錯,」他附和著。「不過那是什麼?」
「你當然清楚那是帽子。別擺出這麼副了不起的樣子。」
他們又朝前走去,接著又停下了。
「這就是所謂的觀賞櫥窗吧?」
「這就是所謂的觀賞櫥窗,就好像你不知道似的。」
「真有趣。你什麼也沒買,可你看到了許多東西。」
「如今說不定你也喜歡逛大街了吧,因為很有新奇感。等到你結了婚,買了許多東西,那時你就不會喜歡這麼做了。」
下一個櫥窗展示的是自來水筆,這是一個不超過兩三碼寬的狹小的玻璃陳列櫃。
她沒提出要停下看看。這回是他提出的,結果是讓她跟他一起停了下來。
「等一下。我倒想起來了。我需要一支新鋼筆。你能跟我一起進去一會,幫我挑選一支嗎?」
「我該回去了,」她不太熱心地說。
「只需要一會兒。我買起東西來很快。」
「我對鋼筆可是一無所知,」她遲疑地答道。
「我也不在行。反正就是這麼回事。兩個人的腦子總比一個人的好。」這時他已輕輕挽起了她的手臂,想拉她進去。「哎,一起進去吧。只要我是一個人,人家就會把隨便什麼東西都塞給我的。」
「這話我根本就不信。你只是想找個伴罷了,」她笑起來,不過還是隨他一起進去了。
他為她找了一個面對櫃檯的椅子,讓她坐下。一個擺放鋼筆的盒子拿了出來,打開了。他跟營業員逐一探討起來,而她對此則反應冷淡。旋開了幾支鋼筆,在手邊櫃檯上的一個墨水瓶里把鋼筆灌滿墨水,並在一本便條本上逐支試寫,這本本子也是為了讓顧客試筆而放在手邊的櫃檯上的。
她就這麼看著,儘力想裝出一副感興趣的樣子,而實際上她是毫無興趣。
突然,他對她說,「你覺得這支筆寫起來怎麼樣?」說著,還沒等她明白是怎麼回事,便往她的手指里塞進一支鋼筆,又把那本便條本放在她的手下。
不知不覺中,她的心思都集中在手中這支鋼筆的分量和粗細上,注意力也都落在了筆尖寫出的筆劃會是粗還是細這個問題上,就這樣她用這支筆在便條本上寫起來。突然,本子最上邊赫然留下了「海倫」這兩個字,簡直就像是這支鋼筆自動寫出來似的。或者說,這個詞本身就充滿了靈性。她趕快及時抑制住自己,沒讓鋼筆再寫出姓來。可就在她猛然停筆時,姓的第一個大寫字母「G」的起始筆劃已寫在了紙上。
「噯。讓我自個也來試試吧。」他事先也不講一聲,一下就把鋼筆和便條本從她手中拿了回去,弄得她根本來不及把寫在紙上的字抹去或是改掉。
他究竟是看見了還是沒看見,她不得而知。他沒作任何錶示。然而他的眼神卻明白無誤地顯示出,他一定有了察覺,他怎麼可能視而不見呢?
他隨手塗了一兩下便停住了。
「不行,」他對營業員說。「讓我瞧瞧那一支。」
在他把手伸到盒子里去取另一支筆時,她設法不為人知地把便條本最上面那頁寫有該死的「海倫」字樣的紙撕了下來,偷偷把它在手心裡團成一團,扔到了地板上。
這麼做了以後,她又後悔不及地意識到,或許這樣一來更糟,還不如就讓那兩個字留在紙上的好。因為他肯定已經看見了那兩個字,而如今她的這一舉動只是讓他明白了這麼一個事實:她不想讓他看見那兩個字。換句話說,她這完全是弄巧成拙,更露出了自己的馬腳;先是犯下了第一個錯誤,然後又吃力不討好地想把它掩蓋掉。
與此同時,他對買筆的興趣一下消失殆盡。他抬眼看看營業員,正欲開口,她幾乎一下就看出了他想說什麼——就好像他已說出來似的——這是因為他的表情把他的心思暴露無遺。「沒關係。我換個時間再來。」可就在這時,他看了她一眼,似乎醒悟到得把這件事情做得像是那麼回事兒,於是,他馬上以一種幾乎是非常隨意的口氣換口說道,「好吧,喏,就挑這支吧。請隨後把它送到我的辦公室里來。」
他幾乎看都沒看這支筆一眼。看起來買哪支鋼筆對他來說根本無關緊要。
這時,在經歷這麼一番沒來由的緊張之後,她自己也想起來了,她陪他進來就是為了要幫他挑選一支鋼筆。
「我們走吧?」他有所保留地說道。
兩人分手時都顯得有些緊張。她不知道這是因為他的原因呢還是得歸咎於自己。或者說根本就是她的猜想。不過她覺得他們不像幾分鐘前相處得那樣無拘無束輕鬆隨意。
他沒有為她陪他挑到一支鋼筆而向她表示感謝,不過,至少對她來說,還是為此而對他感激不盡。在先前兩人交談時,他的眼睛一直看著她,這時卻突然專註地向遠處望去。他的眼睛不是往上看,直看著一幢大樓的頂部,就是往下看,直眺大街的前方,他四處都看可就是再也不看她,甚至在他說「你的車來了」,把她送上車,站在那兒為她付了車費的整個過程中都是這樣。「再見。平安回家。晚上見。」他抬了抬帽子,接著,還不等把手放下,就轉過身回去辦他的事兒了,他那副模樣就好像全然忘記了她的存在。可不知怎麼的,她卻知道這樣的轉變才是真實的。他比以往更注意她,至少他表現得就是這樣。他們兩人間有了距離,就這麼回事兒。
她低下頭看著自己的膝部,這時,公共汽車載著她順著行人擁擠的人行道一路向前開去。真滑稽,情況竟會改變得這麼快;在她眼中,灑滿陽光的人行道和熙熙攘攘的逛商店看上去已是索然無味。
假如這是一場有預謀的試探,一個陷阱——但不會,不可能是這樣。她至少對這一點還能拿得准,儘管如此也並不能令人滿意。他不可能事先知道他正好會在那兒碰到她,他們只是一起這麼走走,直到走到那個賣鋼筆的商場。就在今天早上他離開家裡的時候,他甚至還不知道自己會去城裡呢;那是以後才決定的。因此他也不可能事先等在那兒,同她搭話。隨便怎麼說,這都是自然發生的事,純屬偶然。
但是,或許就在他們一起漫步時,他正好一抬頭,看見了那塊商店的招牌,於是他腦子臨機一動,產生了試探她的想法,這才即興想出了這麼個辦法。當一個人在試一支新鋼筆時,他總是隨手寫出自己的真名實姓,這幾乎是人們一致公認的一種下意識的行為。那時他一定是想到了這一點,就像她現在意識到的一樣。
然而,就是這種臨時想到的當場試探,或多或少一定已經在他心中萌生出一種模模糊糊的對她的懷疑,要不,單這種事本身是不會使他有什麼想法的。
當她拉著頭上的那根拉索,準備下車時,她狠狠地責罵著自己:真是個小笨蛋!為什麼你在跟他一起進商店前,竟然就沒想到這一點呢?現在想到它還有什麼用呢?
一兩天以後的一個晚上,他脫下的外衣搭在一把椅子上,可此刻房間里卻不見他的人影。她搜了他的外衣口袋,發現鋼筆就插在口袋裡,便把它抽了出來。她想好的借口是她正好想找一支筆寫點東西。這是支金筆,上面刻了他的姓名的大寫首字母;或許這是父親或母親送給他的,作為給他的生日或是聖誕節的一件有價值的、可長久使用的禮物。而且,這支筆書寫相當流利,寫出的字跡清晰、鮮明,他不可能想把它給換了。他也不是那種同時要在身上插兩支鋼筆的男人。
絕對沒錯,那天是對她的一場試探。而她已經實實在在地作出了一個反應,是他所希望得到的最實在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