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神宗失言向母長跪賠罪
明朝末年的廷杖,尤其是在崇禎年間,有許多怪事。崇禎用人,濫施禍福,進退無常,一下子杖斥為民,一下子復又起用,因此,地方官遇到闖道的老百姓,常會出現很尷尬的趣事。
縣官的威權甚重,老百姓闖了他的道,可以當街打屁股,有時拉翻了褪下褲子一看,是個「羊毛皮」,可能就會打出禍來——廷杖的官員受了重傷,獄吏有個急救的方法:活剝一塊羊皮,覆在傷者的臀部,傷愈以後,自留痕迹,稱為「羊毛皮」;此輩有一天復起被用,官職一定比縣官大,可能會施報復。所以縣官遇到「羊毛皮」,特具戒心。
萬曆年間的言官,最易獲罪者,莫如「爭國本」一事;所謂「國本」,指立儲而言。在萬曆十年八月,皇長子常洛生,頒詔赦天下。到了十四年正月,皇三子常洵生,二月間,常洵的生母鄭妃即進封為貴妃。
常洛的生母是王恭妃,生元子數年未進封;而皇三子一生,鄭妃即被封為貴妃,則神宗的愛憎,殊為顯然,將來可能由於鄭貴妃恃寵而爭,立常洵為太子,因而大學士申時行等上奏,請早立東宮,又舉前朝成憲,英宗兩歲、孝宗六歲、武宗一歲被立為太子為言。神宗的批示是:「元子嬰弱,少俟二三年舉行。」
這一批,神宗的想法越發明白——竟以為元子可能幼殤。存此想法,易啟人毒害元子之心。於是給事中姜應麟等上言:「貴妃雖賢,所生為次子,而恭妃誕育元子,至鬯承祧,顧反令居下耶?乞收回成命,首進恭妃,次及貴妃。」
這個說法,表面上看,是為王恭妃不平,實際是為了尊重元子的地位。神宗大怒,姜應麟等被貶為典史。
李太後知道了這件事很不高興,一天神宗進宮問安,李太后問起立儲,神宗貿然答道:「他是都人的兒子。」宮中稱宮女為「都人」,王恭妃由宮女進封,所以神宗這樣回答。
李太后亦是宮女出身,當時便生了極大的氣,說神宗:「你也是都人的兒子!」
神宗惶恐,長跪賠罪。但也因此,神宗雖想立常洵為太子,卻一直遲遲不敢有積極的行動,只是拖延著不肯決定儲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