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樂章 生命重燃
我搬回父母家住了。那大概是自高三那年的暑假之後,我唯一在爸媽身邊住得稍長的一段日子。因為心裡還在愛著他,我當然不可能接受和"別人"住在一起。
Jeremy對我倒真稱得上是無微不至——每天必定車接車送。可是,那卻不如那些我坐在夏暘的自行車後座上的日子甜蜜。所以每次一上Jeremy的車,我反而更加懷念從前那段日子;所以,坐在車上的我,很少講話,眼睛也總是盯著車窗外,要是偶爾再看見有男孩兒騎著自行車帶著女孩兒從路邊閃過,我就會止不住傷感起來……
說實話,那段時間Jeremy真是沒少跑路,因為我們家離"霓裳宮"確實不近。不僅如此,他還總會在接我的時候隔三差五地帶來一大束鮮花和許多水果——而且還都是些一般收入的家庭不會經常購買的高級水果!這下我媽可高興了,我媽當然不是見錢眼開,她高興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終於可以每天看見她的寶貝女兒;另一個是,這一回女兒帶回來的男朋友在她眼裡不僅是事業有成可以依靠,最起碼也屬於正常人範疇,而且懂事兒。我媽媽一直有點兒介意夏暘每次去我們家都兩手空空,而且居然"坦坦蕩蕩"。她說這說明這孩子不懂事兒:"其實我們並不圖他什麼,但起碼要有個心意。"我當然並不在意這些,相反那時候我倒為此覺得自己的媽有點兒俗——"幹嗎非要玩那些虛的?"這是我和夏暘那會兒對於此類事情的一致觀點,所以不管是在他家還是我家,我們都特別"坦蕩"——不知道夏暘的媽媽背後是不是也覺得我不懂事兒。
Jeremy完全不一樣,不僅會送東西,還會陪我媽聊天,而且,他總是顯得彬彬有禮,這大概又和夏暘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夏暘每次去我們家總是把自己"關"在我那間小屋裡,不到吃飯的時候絕不出來……所以我媽老是誇Jeremy,還自作主張地跟他要了張照片壓在我們家寫字檯的玻璃板底下,不過很快就被我拿出來了,她儼然就把他當成了心裡默許的稱心快婿。
不久,Jeremy送了我一個BB機,說是為了能隨時找到我。因為他有幾次去接我時撲了空——腿長在我身上,何況我本來也沒那麼想跟他在一起!要知道,那是90年代初,別說手機,BB機對於一般人來說都算是奢侈品,我雖然掙得也不算少,可是BB機還是貴了點兒,何況我那點兒錢還不夠我買漂亮衣服的呢!我不能否認那滿足了我的虛榮心,每當BB機"滴——滴——",周圍準會投來許多艷羨的目光。我裝做不經意掏出它來看的時候,多少都會帶出那麼一點兒"勁兒"來。
我最煩Jeremy的一點是他總想改變我,尤其是在衣著上,他總覺得我的那些破牛仔褲之類的奇裝異服讓他挺沒面子——那可都是我的至愛啊,再說,我壓根兒就不喜歡他說的那類衣服!可他還是在陪我去逛街的時候,連哄帶勸地自己做主給我買了一堆在他看來的"正經"衣服。"女孩子穿這樣的衣服才顯得斯文,穩重。"他老是把斯文、穩重掛在嘴邊——他說話時的口氣和對衣服的品位都有點兒像我爸媽!我爸媽那時候也特別看不慣我穿的那些衣服,記得和夏暘在一起的時候,每次回家我媽都會皺著眉頭說:"怎麼穿成這樣?我看你真是越來越不知道什麼叫美了!"她當然不方便直接說夏暘,可她總會順便瞟一眼夏暘——意思是:你也一樣!
有一天傍晚,我和夏暘從我們家出來在馬路邊等車,正好我爸媽也出來遛彎兒,就又碰上了。那天在車站等車的人里剛好有一個是我爸媽單位的同事,看見他們過來,就迎過去打招呼。我並不認識那個人,就沒過去,想等他和我爸媽聊完再跟他們說話。那個人大概小時候見過我,我清清楚楚聽見他問我爸媽:"那好像是你們閨女吧?"你猜我爸媽怎麼回答的——"不認識!"說完他們扭頭就往另一個方向走了,壓根兒都沒往我們這邊看!後來想起這件事來問我爸媽,他們說:"天都快黑了還戴副墨鏡,還穿得怪裡怪氣的,實在懶得理你!你真是讓爸爸媽媽失望透了!怎麼會生出你這麼個怪物來?也不知道像誰!"那些年我和我媽的關係好像一直是這樣:看不見會想,可一旦看見我,我媽又總會在很短的時間內就開始連珠炮似的數落我!
Jeremy倒是很有耐心:"以後這樣好不好?和我在一起的時候你穿這些,和你的朋友在一起的時候我不干涉!"——我才不管他高不高興呢,愛怎麼著怎麼著,誰又沒求著你跟我在一塊兒!我依然我行我素,反而你不喜歡什麼我偏穿什麼,就是不理你那茬兒!
人真是奇怪,憑Jeremy的條件其實大可棄我而去的,可是他偏偏不知怎麼就是能一味遷就我——要不怎麼都說人"賤"呢!我想這一點大概誰都多少有點兒感受,這大概就叫做"孽緣"吧?
沒想到夏暘居然根本不來找我。每天在台上唱歌的時候,我都忍不住往門口看,以為他會突然出現……可是沒有,曲終人散的時候,我總是禁不住一陣悵然:好,如果真是這樣,那我也一定不再給你打一個電話或去找你,就算是"較勁兒",這一次我也"較"到底了!至少我不要我自己那麼不爭氣,那麼不值錢——何況這是我自己作的決定。那段時間我的脾氣壞極了,活像一隻小刺蝟,動不動就翻臉,尤其是不能聽到有人朝我問起或是提起夏暘。
一個月過去了,夏暘始終沒有出現。然後有一天,Jeremy在接我下班的時候說要送給我一件禮物。他拿出一把鑰匙,沒想到他居然送給我一套房子,而且是用我的名字買的!
"你家太遠了,每天來回跑實在不方便。在你答應嫁給我之前,你就住在這兒,好嗎?放心!你要是害怕,可以找個女朋友陪你住,我不會隨便打擾你的。我知道你不是那種女孩兒,否則我也不會喜歡你。就算心疼一下我,行嗎?"——這不是電視劇里的情節,這是真的,說出來也許你們都不信,在那之前,我的確都沒跟他怎麼樣。有幾次他是說過:"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了?"可是看我反對,他就沒再堅持。而且,每次送我到樓下,他也都只是在我額頭上吻一下就走了……這的確有點兒天方夜譚,說起來我自己都有點兒不信,可是,我的確碰上了這樣的事情——也許他才是真的愛我?誰知道呢,也許是因為沒有得到吧?記得那時候他總是跟我說,我們需要時間。可是時間過了,對於我而言,愛的概念還是無法改變。
一個人怎麼會那麼喜歡一個人而對另一個人又死活找不著感覺?真是奇怪!
我接受了那套房子,因為他給我時的態度讓我可以接受,況且我也還沒有那麼高尚——我又不是"雷鋒"!
我長這麼大還從來沒有過一個完全屬於自己的空間,那感覺會是什麼樣呢?一時間我興奮得什麼都忘了,腦子裡冒出一連串快樂的聯想——那一定是自由自在極了!在家裡住了一個月,每天聽我媽嘮叨,煩都煩死了,巴不得有這麼個地方可以快點兒搬出來!
於是我馬上開始裝修。Jeremy讓我儘管按照喜歡的樣子來裝,錢不用管。那些天,我忽然對他有了笑——他的確是讓我有面子極了!
房子眼看就要裝好了,可是,我卻又碰見了他……
有時候你真的不能不相信命運。而有一些地方,則似乎註定要在你生命中的某一時期內成為不一般的地點——你只能繼續未完的故事,並且,留下記憶。
還是中國工藝美術館,再見到夏暘,還是在那裡。
根本懶得問去哪兒,反正,那天晚上我休息,Jeremy說他的一幫朋友拉他去一個新開張的歌廳玩兒,就把我也拽上了。到了地兒,我才知道是工藝美術館。
怎麼會忘記那一天呢?穿過一樓大廳,坐電梯上六樓的時候,我忍不住又想起那次party,想起他那天的樣子,而愛情,就是在那一天降臨的……只可惜已不見了那沸騰的場面,也不見了他……如今的大廳里只有幾個拎著電棒、四處溜達的保安……真想他啊,真想再見到他,哪怕只是一次。
演出還沒開始,我找了張靠近舞台的桌子坐下,要了飲料。別人都在說說笑笑,我卻一個人沉默不語。Jeremy搞不懂我為什麼又不高興了,不過反正那時候我經常這樣,那天又有他的朋友在場,他也就沒多過問。
然後,我忽然看見一個長頭髮的男孩兒從後台走出來,他一闖入我的視線,我就看見了:淺藍發白的牛仔褲,兩個膝蓋處是破的,露出微微發黑的皮膚和一些不規則但卻很亮的白線頭兒,白色T恤,黑色皮夾克,那是那時候我們最鍾愛的式樣——那種標準的"老搖滾"皮夾克,袖口和領口有正宗的銀色拉鏈和按扣的那種。他才不會隨便亂穿那種隨便哪家皮衣店仿製的呢!那件是有一次他一個朋友去德國演出時幫著帶回來的。記得剛買回來的那一陣兒,每次出門我們總是搶著穿。我立刻意識到那是他,步履充滿彈性、大步流星、目不斜視,頭髮也被走路的速度帶得飄動起來……我的心狂跳起來——難道,"上帝"聽見了我的心聲?
他越走越近了,我的心跳也越來越快了,我甚至不敢再看他——不知道一旦被他發現該怎樣面對。曾經那樣盼望再見,也曾經想象過無數次再見的場景,可是怎麼會是這樣呢?當這一刻真的再次為我降臨,我竟驚慌得不知如何是好……不由得低下頭去,手卻神經質地不停轉動面前的那杯飲料,算著他大概走過去了,側過頭再看的時候,卻發現他停在了那裡——他也發現了我。
就這樣,重新與他的目光相遇,時間在那一瞬間一定停頓過——所有人、所有聲音也在那一瞬間都彷彿潮水般突然退去。相信你們一定也曾有過那種錯覺,那種恍如夢幻般美妙的錯覺——空氣里儘是天堂的迴音,在那個世界里只有你們兩個,相互注視,凝神屏息……然後,我看見,他向我走來,拉住我的手:"走,跟我走!"
"請問這是?"Jeremy沒見過夏暘,一副不解的神情。其實他不可能反應不過來,至少他也應該聽徐薇說起過,大概是裝傻吧——他一向很能裝傻。
夏暘根本就不理Jeremy,只是問我:"這是?"
"我是她男朋友。"Jeremy依舊坐在那兒,回答得不動聲色、語氣平緩。
"是這樣嗎?"夏暘仍然不看Jeremy,依舊只是問我……
"是這樣嗎?"夏暘追問不舍……
我突然想起那兩次"事件"。
"對!"其實話說出口,我心裡已經開始後悔,可我還是硬撐著,鼓足勇氣直視他的眼睛。
夏暘鬆開了我的手,他什麼也沒說,轉身向後台走去——依然是步履充滿彈性、大步流星——我真是太喜歡看他走路的樣子了!
"寶貝兒,吃水果!"Jeremy一定覺得很有面子,他挑了一顆又紅又大的草莓遞給我……
樂隊一上來,我才明白原來都是夏暘的那幫哥們兒,難怪他今晚會來這兒。演出進行到一半,忽然聽見主持的女孩兒介紹:"下面有請H樂隊主唱、著名搖滾歌星夏暘。"夏暘走了出來——原來,那天因為是開業第一天,他那幫哥們兒特意請他來為他們撐場——在這種地方,他可實在是超級的"大腕兒"!
他唱了兩首歌,然後我聽見他說:"最後一首歌我想送給一個人,她此刻就坐在台下。真高興又看見她……這是我很久以前曾經唱給她聽的歌,那是我第一次約到她。我希望這首歌,能讓她想起我們曾經的Careless-Whisper-……"
淚水瞬間就模糊了我的視線,所有"陽光下"的日子都彷彿潮水般層層疊疊湧上心頭,並且,閃耀著金黃色的光輝——這一生里有過這樣的時刻,也算值得了吧?我慶幸,我真的有過,而且不止一次。
在那兒,他再一次將我點燃;那一刻,我再次確信——即使丟掉整個世界,我也不願意離開他。
他總能輕而易舉就觸到我心中最敏感的部位——是巧於煽情也好,是善於做戲也好;是真的也好,是假的也好——可是,那會是假的嗎?無論如何,最關鍵的是,他的確總是能夠將我點燃——在本就應該像火焰一般炫亮的青春的時候!
如果你問我:你最在乎一個人帶給你什麼?我會說:將我點燃!多年以後我終於明白,這就是我當初愛他的原因,愛他們的原因;也是我愛音樂以及所有與之類似的美好事物、愛來到這世上的一次機會、愛這個藍色星球的原因。所以我愛TheDoors的那首歌:comeonbaby,lightmyfire……
因為在那首歌里,我找到了想要尋找的答案。
所以,我不會那麼在乎結果——那麼過程又是什麼呢?
Jeremy把我拽走了。
外面下著雨,我坐在Jeremy的車裡,哭了很久很久……車在雨中的城市裡漫無目標地行駛——這樣,他當然無法送我回家,所以Jeremy只能拉著我在街上兜圈子,等我平靜下來……終於,我擦乾眼淚,對他說:"送我回家吧!"
那是我第一次體會失眠的滋味。
第二天早上,等爸媽一走我就起床了。穿好衣服,洗了把臉,就直奔他那兒——我要見到他,馬上!
在院門口就聽到裡面傳來急風暴雨般的音樂。難道他也起來了?要知道我們的習慣可都是至少睡到中午的。遲疑了一下,推開院門進去,一眼就看見夏暘家的門窗都大敞著,門帘也被挑起來了,從敞開的門看進去,夏暘正拿著一把掃帚彎著腰掃地——跟著音樂的節奏。他真的起來了!
夏暘倒是有個好習慣,就是每天起床后都要用抹布擦一遍塵土。可掃地倒是少見,而且看來他似乎掃得很專心,連我走近了都沒發現。於是我乾脆站到他就要掃的地方……那個早上,那一瞬間,在急風暴雨的音樂聲中,他扔掉掃帚,再次將我緊緊擁入懷中,他在我耳邊大聲說:"我-知-道-,你-會-回-來-的!"
接下來的三天是無比瘋狂的日子,我們沒完沒了地做愛,每時每刻都在一起,BB機關掉了,排練不去了,班也不上了,我們沉醉在前所未有的喜悅里,幾乎忘記了凡間的一切。
第四天下午,一場精彩激烈的"坦克戰"正在激烈地進行,忽然聽到有人敲門。"快去開門,我先守著!"夏暘匆忙"吩咐"了一聲。"趕緊回來!"夏暘又叮囑了一遍。
"誰那麼討厭……"我不情願地放下遙控器,急忙跑去開門。我萬萬沒想到,站在門口的居然是——Jeremy!
我愣住了,沒想到他會找到這兒來。
"找了你三天。能出來一下嗎?"更沒想到的是Jeremy居然和顏悅色,一副什麼都沒發生的樣子。說實話當時我有點兒緊張,腦子裡一下蹦出來的都是些港台片里常見場面——大款帶著黑社會找背叛他的女人算賬——不知道他要把我怎麼樣。我心裡一邊這麼想著,一邊覺著這裡面肯定有"陰謀"……
"別害怕,我只是想跟你談談。"Jeremy似乎看穿了我。
"我……"我開始用手指甲摳門框。
"是你?"夏暘大概覺著不對勁兒,從裡屋走出來,看見這番情景,一步邁到我和Jeremy中間,還順手把我往後推了推,"你來這兒幹嗎?你怎麼找到這兒來了?"
"恕冒昧來訪。"Jeremy還沒忘了用詞,"你是'名人',當然容易找。不過,我不找你,我只是想跟她談談。"
"不必了!要談你跟我談!"
"那……也好,我們談談。"
"是在你家還是出去找個地方?"
"我們家不歡迎你!"夏暘一邊說一邊往外走。
我當然也跟了出去,出了院門往右拐一點兒,有一棵大樹,夏暘停下來轉過身,"就在這兒吧!"發現我跟著,他對我說:"你回去!"
"不,讓她聽聽也好。不過,我看我們還是找個地方喝點兒東西慢慢談,很方便的。"Jeremy指了指停在不遠處的他的凌志。
"我沒興趣坐你的車,她也不會再坐了!你要說什麼?"
"好吧,我想告訴你們,我也是從你們這個年齡過來的(那時候Jeremy30歲)。我了解你們現在的感情,但是說句掃興的話,這只是激情而已!經驗告訴我,這種東西是不會長久的。"Jeremy停頓了一下,特意轉向夏暘,"其實在你們這個年齡,最重要的是發展自己,這也是我後來才明白的。所以你們最需要的是找一個可以幫助自己的人。而我,就可以幫助她,幫助她實現她的夢想,給她她想要的東西。所以,如果你真的愛她,就應該離開她——從眼前看,這雖然殘酷了點兒,可這才是真的愛她,真的為她著想。而你,也應該找一個可以幫助自己的人。說實話,這種年齡所謂的激情只是白白浪費時間,相互損耗。所以,如果你愛她,你就要想一想,你能給她什麼?"
……
多年以後回頭再想Jeremy當年說過的那番話,從某個角度來說,它確實也不無道理。只可惜,當年的我並不能消受這些,而人世間的許多道理,或許也唯有時間才能讓我們真正懂得——可是即使是今天的我,碰到類似的事情,大概還是會作出與當年一模一樣的選擇吧!其實,這類事情並無對錯可言。每種人都會作出不同的選擇,而一種選擇得到一種生活,也塑造一種人。所以我並不後悔,更何況,夏暘當年給他的回答不僅是我那時候想要得到的,也是我一直追求的——"對,你是能給她很多東西,可是有一樣最重要的東西你卻不能給她,那就是快樂!她和我在一起快樂,這是你能給她的東西的10倍!而且,你現在能給她的,我相信有一天我也能!"看著他一字一句地說出這些,我忍不住要在心裡暗暗為他喝彩,我自豪地挺起胸,毫無疑慮地站在他身邊。讓我怎麼能不愛他呢?即使,他永遠都是個"窮人"!
那天的談話結束后我讓Jeremy等一等。我跑回屋取出他送我的BB機和那套房門的鑰匙:"這些,還給你!"
看著Jeremy的車消失在衚衕盡頭,夏暘忽然轉過頭來對我說:"記著,有一天,我會開車帶你去兜風的!"
7年後的一個夏日黃昏。那時候我們都有了新的愛情,那天我和男友計劃好要去一個朋友家參加燒烤party,他因為要幫忙採購就先開車走了——那時候我們也已經有了自己的車。我正在街頭等計程車,一輛車停在我面前,車窗滑下來,是夏暘。
"去哪兒?"
我說出了地方。
"上車,我送你!"
"你愛他嗎?"夏暘問。
"對!"
"那你們會結婚嗎?"
"可能!"當時我們的確也十分相愛,並且計劃結婚。
"那我祝福你!"
"我也祝福你!"
……
"還記得我以前說過的那句話嗎?"夏暘打開音響,又用遙控按鈕打開了所有車窗,風吹進來,飛揚起我的頭髮。"你看,現在實現了!"夏暘大聲地說。
九一年底,H樂隊的首張專輯發行了,他們取得了成功。台灣的那家唱片公司真可謂獨具慧眼,專輯銷量迅速上升,幾乎創造了大陸流行樂史以來的最高紀錄。那些日子裡,走過大街小巷,隨處都能聽到他們的歌聲,唱片店,服裝店,髮廊,飯館兒,計程車上,卡拉OK里,甚至擦肩而過的行人,你也經常會聽到有人放聲高歌著他們專輯里某一首歌曲的某一段兒一閃而過(多半兒是騎著自行車的小夥子);更為難得的是,歌廳里那些對「流行歌曲」最為敏感的歌手們也紛紛投觀眾所好的翻唱起他們的歌兒來——你可別小看這一點:那一段兒時間我也在唱歌廳,記憶里這一領域幾乎是被港台歌曲佔領的;大路這一塊兒,也就崔健的歌兒受歡迎(多少有點兒「孤掌難鳴」吧?),再有就是「西北風」的幾首代表作偶爾會被點唱,除此之外,幾乎是一片空白。你不覺得這很可悲嗎?說到底,我們並不是不想聽自己的歌,買自己的唱片,關鍵是:我們需要好的,真正發自心靈的聲音!
這張唱片雖然也是由海外的唱片公司包裝製作的(雖然我也聽說在合作的過程中曾經不可避免的出現過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我個人覺得,不管怎麽說,我們都應該感謝這家公司,因為在「開始」的時候,他們的確給予了我們寶貴的「幫助」——僅只試想這一點:在那之前的大陸會有哪家唱片公司哪一個這一領域的決策人意識到他們的價值,想得起來在這上面投資?),但它是用我們自己的人,自己的作品獲得的成功。單就這一點來說,我們也不能忽視它給當時整個中國流行音樂領域帶來的深遠影響。緊接著,炬炬他們的唐朝樂隊以及稍後何勇、張楚等幾個大陸音樂人獲得的一連串成功,象孕含強勁生命力的東南風,終於帶來了大陸新音樂的春天,我們終於開始歌唱「自己」的生活,被「自己」的「聲音」感動。那以後,我們自己的唱片公司漸漸多起來了,我們自己的「歌」兒也漸漸多起來了(另一個突出是「校園民謠」的成功)。而當我們回首中國現代流行音樂這十幾年來發展的艱難歷程,看到那些可喜的進步,怎麽能忘記那最初的激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