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樂章
一支樂隊演完了,另一支樂隊上去了,又有一支樂隊上台了(我只看見了這些),還是不見他的人影兒。那大概是我參加過的最魂不守舍的一次Party,我站在喧鬧的人群里,既沒看進去演出,也沒心思和別人「神侃」(更別說跳舞了)。我只是不停的重複兩個動作:四處張望和時不時的拿出BB機看一下(生怕錯過任何一種「找到他」的可能性)。當一支樂隊站到台上說:「我們是今天晚上的最後一支樂隊」時,我抬手看了看錶,已經快夜裡兩點鐘了,我沉不住氣了:雖然對我們這些「夜貓子」來說夜裡兩點鐘還在外面「折騰」是相當正常的事情,但是自己的男朋友到這鐘點兒了還既不見人又沒有任何消息(而且也沒打招呼),這多少都有點兒不正常吧?我自然而然的開始想到那也許又是那類事情(否則又有什麼事情需要這樣「神神秘秘」的呢?),可是我實在不願意相信自己的這種預感(雖然它已經十分「強烈」了)。怎麼可能又那樣呢?!我甚至都有點兒後悔了:晚上為什麼不請假呢?!可是,那大概是跟我請不請假無關的吧?
再去找那幾個傢伙,早不知溜哪兒去了,跟我一起來的兩個要好的女朋友幫我想了一個主意:由她們出面去問問其它的熟人——而且得是那種既便真有什麼竇唯也不會去設防的人(不會想到你會去問的人),「至少應該會有人看見他是跟誰一起出去的。」,「你別去,在這兒等著。萬一人家看見你覺得不好說呢?」她們果真打聽到了:他是和王菲一起出去的。她那天下午飛回了北京,而且來了Party。
說實話那個消息讓我的思維在一瞬間"突停"了,一時間我有點兒反應不過來:怎麼會是她?她不是在香港嗎?噢,對了,人是可以坐飛機的,想去哪兒都很容易也很快的,她是可以飛過來的。可為什麼偏偏是今天呢?難道是專門為了看他新樂隊的第一場演出?否則又為什麼不看後邊的演出而早早的就走了呢?那麼,是他提前通知過她今天的演出嘍?那也應該沒什麼了不起的呀,他下午走的時候不是還再三叮囑過我晚上一定要早點兒趕到嗎?可他為什麼又和她一起離開了呢?又為什麼連個招呼都不打呢?而且明明知道我要來的,那些淡藍色的信箋開始在我眼前飛來飛去,讓我覺得有點兒暈眩,他不是說她只是他遠方的一個朋友而已嗎?那麼和她出去又為什麼要瞞著我呢?難道,他在騙我?!可那又為什麼要一直都給我看那些信呢?"怎麼辦?!","你倒趕緊想辦法呀?發什麼愣呀?!",兩個"熱心"的女朋友把我從那一連串的"?中拉了回來,後來的我慢慢學會了不再去干那種"完全出自生理反應"的衝動的"傻事兒",碰到類似的"事變"也已經盡可以表現得"不動聲色",可那時候,我還沒學過"冷靜",我只覺得血往上涌,而腦子裡卻"一片空白",那一刻里我只想到一個念頭:找到他!哪怕"翻遍"整個北京,我要見到他——就在今晚!我要問他:為什麼?可是,諾大個北京,從哪兒找起呢?說來奇怪,真不明白那一刻腦子裡怎麼就忽然"靈光一現"(讓戀愛中的女人去破案肯定一破一個準兒),我幾乎一下就想到了她在一封信中說過北京的酒店她最喜歡XXXX。她一定住那兒了!那麼,他也許是跟她去那兒了?
衝到吧台邊兒,打114查到了那家酒店的總機,然後把電話打到前台,居然真被我猜到了——她果真住在那兒!我放下電話,不管不顧的就往外沖,兩個女朋友拽也拽不住:"幹嗎呀你?!","這樣去不好吧?萬一他要不在呢?!","他肯定在!",直覺告訴我他在那兒(既使不在我也一定要去弄個明白),"那你也別就這麼衝過去呀!你先冷靜一下好不好!","咱們再一塊兒好好想想。","還有什麼好想的!我不管!我要去找他!","你們別管我!"拖拖拽拽的來到大街上,正好碰到一輛計程車,她們一把沒拽住,我飛快的跑過去跳上了車。
我找到了他,而且是在她房間的洗手間里,他顯然剛洗過澡,我注意到他的頭髮是濕的(那是我不願意看到的場景。其實在那之前我到更寧願我的判斷是錯誤的,我只是空跑了一趟而已),在"突然"看到對方(在不該看到的時間地點)所表現出的一瞬間的驚愕和不知所措之後,我們陷入了"漫長"的對視(當然那其實頂多只不過幾分鐘而已,那是記憶中的"錯覺"),就那麼站在洗手間的鏡子前,通過鏡子直視著彼此的眼睛,我忽然間忘記了所有的疑問,而且一時間根本就無法開口說話(只是聽見自己的心跳快得不得了,聲音也清晰得有點兒誇張——我甚至懷疑他能聽見);而他也一言不發,就那麼定定的看著我,他的目光讓我覺得遊離和冷,然後,我們還沒來得及說什麼,酒店保安也隨後趕到了——這兒我得交待一下:那天我一進大堂的時候他們曾讓我出示所去房間的鑰匙牌兒(口氣極其令人生厭),我沒理他們(哪兒有功夫理他們呀!)就徑直上了電梯,沒想到這些人對工作倒還挺"盡職"的——在他們和警察眼裡,夜間"出沒"的年輕女孩兒本來就沒什麼好東西,更何況半夜三更往酒店裡跑——因為職責是抓壞人就懷疑所有人甚至總是一上來就用一種對待壞人的眼光和口氣來對待人民這是他們當中很多人存在的問題。
當然那天他們一進房間就發現那只是一樁"民事糾紛",是與他們的"職責"無關的。可是他們還是不肯放過我們,他們以"超過酒店來訪時間"為由把我們帶到保安部並且"要求"我們"交待"事情經過——三個人分別在三張桌子上,一一發了紙筆,而他們,則象兼考老師一樣背著手,"神情嚴肅"的在其間走來走去——完全是為了滿足他們自己的好奇心和藉以打發那漫長而難捱的夜班兒,她很快就被"批准"回房間了,而我和竇唯則一直到早上五點多鐘才被允許離開並且是被"護送"到酒店大門口的。
天快亮了,路燈已經熄滅,街上灰濛濛的,大概是個陰天。我們一前一後的走著,相隔越來越遠,從來沒有過那樣一個春天的早上,讓我覺得如此惶惑,如此黯淡。我機械的向前走著,不管方向,不能思想,只知道跟著他的背影;他越走越快,後來,忽然就猛跑了起來,他跑得很快,眨眼間拐過一個街角,不見了,我停住了,無比茫然的愣在那兒,看著他消失的地方。
不知道那個早上我究竟在街邊站了多久,也不知道我是否哭了又是否有行人路過,更不記得自己最後是怎麼回去的,又為什麼要回到那兒(那大概完全出自於慣性吧),甚至想不起來我當時所在的是什麼地方,那段時間在我的記憶里成為了永遠的空白,無論怎樣努力回想都無籍於事。而這在我,是失常的——我的記憶力之好是就連我自己也不得不時常"驚訝"的。
再次擁有記憶是在推開那扇熟悉的房門的瞬間,我看見竇唯的媽媽和妹妹焦慮的目光(雖然那時候我們兩也經常在外面"磕"到天亮,但那天的確是太晚了)。看到我"終於"回來了她們似乎稍稍舒了一口氣,但緊接著她們就發現竇唯並沒有同往常一樣的跟在後面:他呢?他幹嗎去了?你們沒在一起嗎?怎麼沒一起回來?"他沒事兒。",那時候在我心裡,早已把她們當成是真真正正的"家人",而在此時看見她們那種複雜的心情絞和著茫然委屈以及太多用文字根本無法準確捕捉的情緒一股腦兒的涌了出來。我強忍著回答了半句,終於再也撐不住,淚水決堤似的噴湧出來,再問什麼也不肯說了。
一連三天,他沒回來也沒有任何消息,他的媽媽和妹妹打電話問遍了他所有的朋友,回答都是:沒看見(後來知道那三天他躲在一個朋友家,並要求那個朋友替他保秘:別管誰打電話都說我不在這兒,很久以後那個朋友告訴我,那天早晨他進門時的臉色,白得嚇人。他說那幾天里他的情緒一直很糟,吃得很少,睡醒了就那麼坐在那兒,不停的抽煙,再或者就是死盯著一個地方一言不發。"我真替他擔心",他說。);我連燒了三天,幾乎水米未進,身體和意識一致的"抗拒"著食物,人虛弱的不行,就只能那麼躺在那兒,沖著房頂發獃,或者,流淚,淚水默默的從眼角滑落,被枕頭吸收。可是,枕頭吸收了我的淚,卻不能吸收我的痛,那痛楚,似乎沒有窮盡,就那樣一直不停的流淌,象枕畔的濕跡一樣清晰,終於,累了,不知不覺的睡去,可夢中的尋找和等待卻反而更加加倍的消耗著我的體力,這樣的重複就那麼不停的延續著,一直到他回來。
在那三天里,王菲也曾打電話來找過竇唯,竇唯的媽媽接的電話。當時她已經基本猜到了事情的原委,接到那個電話她立刻預感到那是她,"你還好意思往這兒打電話?!",善良的婦人早年曾因丈夫外遇離婚,最恨的就是這類事情,她氣不打一處來的把電話掛斷了,說實話,那時候我的確恨她。可是多年以後,我開始明白,愛是沒有對錯的。我們都看到了存在於某個人身上的美好,我們都渴望和他分享生活。誰又有錯呢?又為什麼一定要去討論誰是誰非呢?我絕不相信在那件事情里有誰會是故意的要去傷害誰。在愛的時候,誰都是身不由己的。事實上,做一個決定(Tobeornottobe),對每一個人來說,都不是那麼容易的。除非你根本就沒有交付真心。而如果真是那樣,那麼一切,也就都無從談起了。
生活並不象我們最初想象的那樣,可是,好天氣會一直有,所以,最傻的事情就是在一個陰霾的天氣里絕望。如果你得到了"永遠",那是你的運氣;如果你的生活充滿了"變化",那或許也是另外一種幸運。不過我在九九年夏天動筆寫這篇東西的時候還沒有明白這個道理,否則我的開頭,就肯定不會那樣感傷了。
也許我不該這麼早就把這些話寫出來。可是我還是沒能忍住,還是讓我回過頭來,繼續在回憶中帶著你們往前走吧。如果,你原意和我一起分享那些歲月。
時間似乎總是喜歡捉弄人,在感覺里,幸福總是稍縱即逝,而痛苦卻漫長無際(這是人類永遠的錯覺,因為我們實在太脆弱,也太"愛"自己了。比起非洲的難民,我們這點兒挫折又算什麼?可是在"苦難"中,又有誰能想得起他們?慾望無邊的人啊!)。我們總是在問:為什麼無論怎樣的時刻,它都從不肯為虔誠的祈禱而改變主意?而且在我們看來,情形好象總是相反。那三天里,我第一次體會到"度日如年",而當那個傍晚,熟悉的腳步聲終於又被我的聽覺捕獲,我以為自己總算得到了"大赦"。事實上,在那些晨昏里,在清醒的每一刻,潛意識裡我大概都在等待它吧。
病似乎一下子好了,我起床來洗漱(盡量裝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然後就同平常一樣的去幫正在廚房忙晚飯的"媽媽"遞這拿那(那天竇唯的妹妹剛好有事不在家。當然這一次是因為一時間實在不知道該如何相對),進進出出的只為逃避和他的目光撞上,而身體分外輕飄,心又特別慌亂,我能感覺到他的視線,它們一直在偷偷跟著我,而當我不得已要往那邊轉的時候,它們就匆匆的躲開了,擺碗筷的時候,他忽然走過來拉住了我的手:"你瘦了。",根本無法抬頭看他(因為眼淚又快出來了,那幾天我就是個"淚人兒"。要是那會兒讓我去演林黛玉,真是再合適不過了),我抽出手,逃也似的跑開了。天快黑了,我一個人站在院子里,仰望著星月初現的蒼穹,努力的制止著眼淚(沒有一點兒要加點兒詩情畫意的意思,做成這樣只是不想被隨時會出來的另外兩家鄰居看出來什麼)。再進廚房的時候,最後一個菜已經出鍋了,竇唯的媽媽一邊把盛好菜的盤子遞給我,一邊象是對我又象是自言自語的說:什麼時候是個頭啊!她嘆了一口氣。
晚餐靜悄悄的,只有餐具碗筷碰撞的聲音,坐在桌旁的人,誰也未發一言。
竇唯的妹妹回來了,看見哥哥似乎有點兒"出乎意料":"呦,'您'回來了!",然後她轉向"躲"在一邊兒的我:"'病'好啦?",她沖我做了一個只有我們兩會意的勝利表情(我卻無心回應),然後又轉向竇唯:"哎,你怎麼回事呀?!有點兒太過份了吧?""吃飯了嗎?"竇唯的媽媽打斷了女兒:"給我屋去。別在這兒瞎摻和!小孩子家家的。",她把女兒拽進裡屋,關上了門,我們就那麼一個坐在床邊兒,一個坐在沙發上,沉默著,不知道有多久,夜漸漸深了,裡屋傳來均勻的呼吸聲。竇唯扭亮檯燈,然後站起來關掉頂燈,走過來坐到我身旁"對不起,讓你愛上了一個混蛋。"他扳過我的臉,看著我的眼睛,目光里全是歉意(我又看見了我愛的那個他):"恨我嗎?",我看著他,這個讓我深深陷入的人,他臉上的每一部分我都是那麼的熟悉:飽滿的額頭(那裡面裝著的想法是這個世界上我最有興趣"研究"的"課題"),堅挺的鼻樑(我們總是互相誇對方的鼻子長得好看),不知吻過多少次的嘴唇(而且會唱那麼好聽的歌),會說話的眼睛(他說,那是deepocean,一個是大西洋,一個是太平洋。也許,是它們"淹沒"了我?)我就那麼看著他的臉,仔仔細細,反反覆復(這樣的注視究競有過多少次?),我忽然忍不住想要伸手去觸摸他的面頰:「你也瘦了!」我又哭了。
我以為我得到了"大赦",以為這一次的"事件"又算是了結了,同以往的一樣。可是,我沒想到,這僅僅才是開始。
第二天下午,他說出門去排練,晚上,他沒有回來。這一走又是三天,可是這三天我沒有哭,我開始回到歌廳去上班,並且,堅定的等他回來。說起來可笑,那幾天我居然想起了Lennon和大野洋子的故事。忘了這故事是誰跟我說的還是我在哪兒看到的了,說Lennon和洋子在一起的時候,也有過幾次因為愛上其它的女人而"離家出走",可洋子每次都對他說:去玩兒吧"boy",只是,玩兒"累了"別忘了回家!結果,每次Lennon都回到了她的懷抱。(那幾天我最大的遺憾就是怎麼那天他出門的時候忘了跟他說那句話了呢?)。雖然忘了出處,可是不管怎麼說這也算學為所用了吧?可是洋子實在不好當,偶象的故事既沒能給我用之不竭的力量也沒有讓我支撐多久(他們都說男人是孩子,可在上帝面前,我們誰不是孩子呢?)當第四天到來的時候,我開始慌了。再打電話去那家酒店,她已調換了房間,並且要求前台保密(傻子都該想到這一點。可是戀愛中的女人的愚蠢,想必大家都多少了解一二吧),經過一個星期杳無音信的等待,我那勉強"大度"起來的胸懷終於還是撒了氣,我再次收拾細軟(並且再次信誓旦旦),同他和Lennon一樣的"離家出走"了。
我"逃"到了徐薇那兒。那天晚上,向來滴酒不沾的我忽然來了豪情,提議要喝酒(大有一番要與往事乾杯的意思)。徐薇拗不過我,又不知道如何開解,只好找出家裡剩下的半瓶洋酒,陪著我對飲。雖然是一瓶好酒,可是一個酒盲卻根本不可能品出其中滋味,相反,我覺得酒很難喝,讓我想起來小時候有一次生病,被媽媽連哄帶騙著不能不喝的中藥(甚至比那還要難以下咽。至少那時候媽媽總不會忘記在葯里加糖,而每次喝完葯又總會獎勵給我一個好吃的水果)。可是,不知所措的我在那一晚卻只想把自己灌醉,吞咽那樣的苦辣只是為了忘記,哪怕那是暫時,哪怕只在今夜,酒於那晚對我來說就是葯,無所適從的我對於它沒有過多的要求,只希望能暫解疼痛。可是它也沒能幫得了我的忙,儘管我發著狠的往肚子里灌,那一晚喝酒的結果還是完全應了那句古詩:舉杯消愁愁更愁。難以抹去,又無法繼續,這樣的茫然讓我在面對一個從一開始就注視著那份感情的多年的好友時,終於忍不住痛哭起來。
接著我又把疼痛交給了距離。在"離家出走"的第三天,我辭去了在北京的工作,並和海口一家夜總會簽定了為期三個月的合約,然後,匆匆的登上了飛機。那是我第一次獨自一人遠行,也是我第一次乘坐飛機。清楚的記得,飛機起飛的時候正是黃昏,我坐在靠窗的位子,穿過燃燒的雲霞,而心,就象那被機翼撕扯的雲霞一般的淌著血,那一年,因為那份感情,我曾經好幾次象那樣的離開和回來,而她也同我一樣不止一次的為愛而來和離開,現代交通工具帶著我們不斷的變換著位置,也變換著我們在那份情感中所做的選擇,那是一些太難做出的決定,去和來都需要很多的勇氣,那是一段"空中飛人時期"。
藍天和海風並沒有將我的痛楚過濾,椰子樹也不能轉移我的注意力,引發一些美好的聯想或者哪怕一點點的好奇;最糟的是,在那個陌生城市的大街上,依然有他的歌聲回蕩,而那家夜總會的一個男歌手,更是每晚都必要翻唱他在H樂隊時的歌曲。這一切讓我覺得無處可逃,而那些曾經讓我因他而驕傲的旋律和詞句,當我隔著遙遠的距離和帶著別樣的心情再聽到時,則都變成一把把利劍,更深的刺傷著我。
到海口一個星期後,忽然收到了一封信(很大的牛皮紙信封,上面寫著"快件"),信封上熟悉的字體讓我知道那是他寄來的,這讓我覺得有些意外(當然是從徐薇那兒得來的地址)。心咚咚的跳著,手也顫抖起來,拆開封口,是幾張黑白照片,背景一看就知道是東四那家肯德雞(那是那時候我們最愛去吃的地方),他一個人坐在桌前,桌上除了一個紙杯外空空如也。他的一隻手搭在旁邊的空椅背上,另一隻手的大拇指支著下巴,中指和食指夾著煙。照片是從不同角度拍的,但他一直是那樣的姿勢,一臉的落寞。他的眼睛始終看著前方,這讓看著照片的我覺得彷彿正在被他注視。在一張照片的背後,他寫了幾個字:等你回來一起吃。沒法不去撥那些個早已滾瓜爛熟的數字,他正好在家,我們聊了很久,甚至忘記了還隔著那麼遙遠的距離。關於那些日子我們都學會了迴避。他說他新看了一個電影(名字忘記了),好象是)英國的,是講一個樂隊的主唱和他女朋友的故事的,"那女孩兒,象你。",他從頭到尾的講了那個故事,說到男主角第二天醒來發現自己誤殺了女友時,他的聲音有些哽咽,「他醒來后發現屋子裡到處都是血,她就倒在洗手間的血泊里,他被警車帶走了,多年後,他從獄中出來,已經老了,他發現有一個穿著婚紗的女人在門口,原來是她,她沒有死,被救活了。他們已經幾乎認不出對方,她,來接他的新郎。」電話兩端的人都哭了,許久,他說,我寫了一首新歌,是給你的。他居然就在電話的那端,彈著琴,唱了起來:"你會回來嗎?",掛電話的時候他問,我點了點頭,然後忽然想起來他沒法看見,又急忙答應了一聲。"那,會是明天嗎?"我沉默了,心裡不禁要問:那,你能保證你不會再變嗎?可是,我沒有再問出那個問題。因為,我已經開始懷疑永遠,並且已經知道,有些問題,要他回答是愚蠢的(就象那首歌詞:Theanswermyfriend,isblownginthewind)。
那天晚上,那幾張照片被我反反覆復的看了無數遍,終於還是做出了回去的決定。第二天,我借錢買了一張機票,飛回了北京(那個星期的工資因為違反合約被全部扣掉了)。
那也是一個有著如夢如幻般的晴空的早晨。飛機經過將近三個小時的飛行,終於抵達北京上空。擴音器里甜美的女聲在提醒大家:飛機已經開始下降,請大家系好安全帶,收起小桌板。
我轉向窗外,目不轉睛的盯著,離地面越來越近了,下面城市的全貌越來越清晰的展現出來,那是我第一次從空中俯視北京———這個養育我長大的地方。處身於其間時從無知覺,甚至常常笑那些外鄉人對於北京的"激情";而如今,我竟然也激動起來了(儘管是不一樣的原因),雖然只不過離開了九天而已,我卻忽然發現:原來我愛這個地方。漸漸可以看清街道和建築了:長安街,護城河,故宮,國貿(這大概是唯一一個不用任何人講解說明我就知道太多名字的城市),還有象螞蟻一樣移動著的車和人,一切都透著股親切勁兒。我開始微笑起來,為這個我的人和魂都與其緊密相連的城市,那一刻里它給了我溫暖,並且讓我意識到:在這裡,值得我思念的不只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