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樂章
年輕大概就是有這樣的好處,這樣的想法讓我忽然間就覺得釋懷了許多。大步流星的走下飛機,穿過寬敞明亮的大廳去計程車站的那一路上,自我感覺莫名其妙的就好了起來。尤其是一出門,五月的風恰到好處的迎面而來,不由得就帶上墨鏡,耍起"范兒"來,是的,我應該是這樣的。
他沒在家,門上著鎖。怎麼還沒到中午就出去了?本來還以為他肯定正一個人在家插著門蒙頭大睡呢(而我在計程車上已經計劃好了要裝成是查戶口什麼的逗他玩兒)。正在失望,忽然發現門縫裡塞著一張字條,打開來一看,是給我的:
X:
也許今天你不會回來的。
昨天晚上我一直在等電話,想著要是你回來一定要拿著花去接你。雖然這招兒挺老的,可是我也打算豁出去了。何況你那麼愛"臭美",說不定又買了好多衣服,大包小包的……要是我舉著一束花站在機場的大廳里,你看見了會怎麼想?
也許我應該多花點兒時間去等待。我是不是太自私了?
總是讓你哭,有時候真恨自己……
我在馬場(忽然想騎馬了)。要是回來了給我打電話:XXX。XXXX我會立刻回來!!!
真希望在我賓士的時候,有人騎著另一匹馬追上來告訴我說你來電話了。可是我又在想,我們的再見究竟會是怎樣的呢?
怕你萬一回來了沒鑰匙進來,我把它藏在老地方了。
X.
即日。
我又微笑了,這一切都說明他依然在愛著我,我還要什麼呢?何況我也無法將他從心裡抹去,又為什麼不把該忘的都忘了呢?就好好的享受這份相愛的感覺吧,至於明天,誰又能把握呢?又為什麼不勇敢的面對呢?
也許,當年我愛的,正是他的不循規蹈矩,正是他帶給我的那種毫無拘絆的純粹自然的浪漫和激情;也許,正是這一切,讓那些青春的日子顯得格外的鮮活而難忘,而我的心,那時候又恰恰剛剛揚起帆,正陶醉於風浪?誰說的來著:其實,我們應該感謝那些曾經傷害過我們的人,因為是他們,教我們成長。
一個小時以後,當他從五月的明媚中走進來,一臉汗一身土的站在我面前,我還能說什麼呢?我沒有再問起過她,也不想知道我離開后他們怎麼樣了,因為,我愛他,而且,相信他也愛我。
那年夏天,美術館十字路口東南角一家叫"阿爾弗雷德"的酒吧,是我們常去的地方。那些個夜晚,我們總是跟一大幫朋友成群結夥的去那兒喝酒,有些聰明的甚至在那兒發展了"內線",時不時的能給打來些免費的扎啤,再不就是把這桌的帳記到別的桌上。最好玩兒的是分組打"升級",隨意搭配的衝上台去即興一段兒,或是操著"二把刀"的英文跟各國友人"侃大山"。有一次不知怎麼說著說著不對付了,沖沖忽然和一個極高極壯的德國人去了門外單挑。畢竟大家是一個隊伍的,感情不一樣,一個跟出去的男孩兒一看要動手,怕沖沖吃虧,就趕緊回來叫人,一幫人火急火燎的跟出去,卻看見身材本來就瘦小的沖沖手裡拎著塊兒板兒磚,又是助跑又是跳躍的想拍人家。因為身高相差實在太懸疏,既使這樣板兒磚也才打到那個德國佬胸部,而那個德國佬,根本紋絲不動,就站在那兒看著他折騰,一臉的不屑。本來是來幫架的,一看這情景大傢伙兒都樂了,有的甚至笑得前仰后和的攤在了地上。那大概是那年夏天"阿爾弗雷德"最著名的段子了。後來"阿爾弗雷德"的酒水單做了一次調整,數字高的嚇人,再加上"內線"接二連三的離開,大家就都不去了。
玩兒餓了,就去十字路口斜對面的"川味居"吃宵夜,那家飯館兒是那兩年十分著名的一個點兒,火鍋好吃得讓人上癮,老闆又和這幫人特別投緣。知道這幫人都沒什麼錢,他老是給打很低的折,沒帶錢可以欠著,要是知道誰最近沒什麼演出,就乾脆不要了。那時候好多人都快"長"在那兒了,大家還開著玩笑的給自己人湊了副對聯兒,上聯兒下聯兒是一堆人名,橫批是"天天來"。那是一個給我印象很深的老闆,他似乎特別喜歡音樂,喜歡這幫人,後來他跟這圈兒里很多人都成了朋友,飯館兒遷址的時候大家都跟著去捧場。他也的確受這幫人影響不淺,有一段兒時間,竟然也留起長發,穿起皮夾克來。所以我們給他起了個外號,叫"搖滾老闆"。那年夏天大概是"川味居"最火的一段兒日子了,屋裡屋外坐滿了人,桌子甚至都擺到了馬路對面,而其中一多半兒都是"自己人",還有一些是聽說這兒老有好多"稀奇古怪"的人出沒借吃飯來看"風景"的。不去"阿爾弗雷德"之後,那兒就變成了我們的"酒吧"。
因為"阿爾弗雷德"的緣故,竇唯一時被勾起了學英文的興趣。我多少上過幾天大學,這方面比他強一點兒,不免有點兒得意。可是在他面前還多少能應付得來,一到那幫老外那兒,就經常聽不懂了,而且經常明明是一個很熟的單詞,卻怎麼也想不起來了。這讓我多少對自己當年的學習態度產生了一絲悔意。於是兩個人象模象樣的跑去買了套書,在家裡嘰哩咕嚕的學了起來。為了提高效率,我們還制定了一項規定,就是在家裡的日常對話會用英文的一定要用英文說,實在不會了才可以說中文。竇唯的妹妹也興緻勃勃的加入了進來,這可把竇唯的媽媽煩壞了。不久竇唯又想出了一招兒,就是拿英文歌詞學,他說這樣記單詞肯定印象深刻。我覺得有理,於是我們又翻出那些半懂不懂的英文歌查起字典來。這一下我們又發現了另外一個樂趣,就是研究那些歌詞,賦予它準確的翻譯和揣摸原創者真正的用意。這件工作讓我們一起體會了不少無比美好的思維,而至今印象最深的就是翻譯"DeepOcean"里的"AStrangeKindofLove"。那首歌的歌詞特別長,而當我們終於自認為已經對自己的工作比較滿意時,天就要亮了。那首歌我們實在太愛了,正好兩個人又都還不困,於是就並肩擠在單人沙發里,分帶著一副耳機,用小walkman反覆的聽它。黎明柔和的光線從沙發後面的窗口進入到我們的小屋,在那樣的光線里,桌上隨意攤放著的紙筆,唱片,書籍,打火機,甚至那半包Camel……每一樣小物件都似乎在聆聽,凝神屏息;用按釘釘在對面裡屋窗欞上的那些照片上,有我,有他,還有我們,一張張年輕的臉上,笑容是那麼燦爛;牆上貼滿了海報,那是他從前和現在喜歡過的樂隊,個人:PinkFloyd,TheDoors,Guns&Roses,BonJovi,GeogerMichael,Sting,Prince……直至PeterMurphy。他總是有辦法搜羅來這些,每次找回來一張新的,都要登牆上桌的折騰一番,如今,小屋的四處,甚至房頂都被貼滿了。慢慢的,因為他的原故,那些也一一成為了我喜歡的。而此刻,大師們的目光就在朦朧的晨色里由四面八方注視著我們,耐人尋味。
"如果有一天不得不離開,我會捨不得的。",他忽然說。"你指什麼?","不知道,或許這個家,或許我們,或許這個世界。""真希望時間就這樣停止。"
……後來我離開了;再後來,聽說他也搬走了。記得他曾經說:如果有一天離開,一定會捨不得,那是我們的第四個春天。
那天早晨我哭了,第一次待得好好的就哭了,大概是因為他的那句話吧,我靜靜的依偎著他,想著他話里的無奈,忽然覺得有些悲涼。
那年七月,竇唯的媽媽找了個新老伴兒搬走了,他的妹妹也隨媽媽去了新家,小院兒里的兩間平房成了名符其實的我們兩個人的世界。
日子過得很簡單,我又回到原來的歌廳去唱歌,他每星期有三個下午排練,其餘的時間,我們就一起去尋找屬於我們的歡樂。那些日子,我們真象是一對剛開始住家過日子的小夫妻,恩恩愛愛的,手拉著手去採購,商量著下一頓吃什麼。我做飯的時候,他准站在旁邊,他說特別喜歡看我笨手笨腳的樣子,「一看就知道準是個新媳婦。」,「估計你這輩子也練不出我媽那樣的手藝了!」有時候他會這麼擠兌我,看我不高興了,又趕緊找補上一句:「不過我對你還是有信心的嘛!」。於是我又被逗笑了。當然他也幫忙,象模象樣的在旁邊打下手。有一次,他忽然拉住我,很認真的說:「要是我們就做個普通人,一輩子都這樣,是不是也挺好的?」讓我怎麼回答他呢,我知道他那樣問,是因為他心裡不確定。那時候他好象總是在想那個問題:幸福到底是什麼?他老是問我:「要是我不做音樂了,乾脆就在衚衕口開一家小雜貨店,或者,去一個小學當音樂老師。你還會愛我嗎?還會覺得和我在一起幸福嗎?」「可是,那樣我會覺得可惜的!」。我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那樣想,那時候已經有兩家唱片公司在對他新樂隊的東西感興趣,可他卻一直拖著不跟人家談,「這些天我一直在想,當初選擇做音樂到底是為了什麼?難道就是為了出唱片,被好多人捧著,盯著?那樣幸福嗎?」,「可你捨得放棄嗎?那樣你就會覺得幸福了嗎?」,「要是有一天我做的音樂一錢不值,再沒有人說它們好,你會怎麼想?會失望嗎?」,「不會的!我相信你!」,「所以說,這是條『賊船』,上去就很難下來了。」,「連你都這麼想:『不會的!』。的確,我是捨不得放棄,我已經『中毒』太深了。可是我卻覺得,我的幸福也都被它毀了。我不知道我在對誰負責?誰又能對我負責?」「說一個最簡單不過的問題:一個男人,至少他應該能確定和他在一起的女人是愛他的。可是,我卻不能確定你愛的是我還是音樂。如果那天,我只是台下的一個聽者,你還會注意到我嗎?」,「你怎麼會這麼想?做音樂的多了,我怎麼沒愛上別人?」,我有點兒生氣了,「對,我是在那一刻愛上你的。可是,那是因為在那一刻我發現你就是我要找的那種男人!這有什麼不對嗎?」,「可是,在那一刻還是有它存在,而不只是我。是它為我蒙上了一層面紗,才讓你沒有看清真正的我。真正的我是不可愛的。」,「你這是什麼意思?」,我真的生氣了,「你是在說服我離開嗎?可是,不是我自己要回來的!」,他握住我的手,看著我的眼睛:「別生氣。
相信我,我說這些絕不是這個意思。我只是想告訴你,愛上一個做音樂的男人是危險的,因為我們會把生活當成音樂,而音樂,是讓人難以平靜的。所以我說,它毀了我的幸福。」,他停了一會兒,鬆開我的手,點燃一支煙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後,吐出一個極圓極大的煙圈兒,我們就那樣靜靜的一起看著那個圓漸漸模糊,飄散,融入空氣里,「有時候我覺得,當初也許不該讓你也做這一行,我不該把你也拉下水,我總覺得,是我把你的幸福毀了,它把我們的幸福都毀了。」,「可是,我覺得很幸福,有你,有音樂。我只想要這些,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是嗎?不後悔?」,「為什麼要後悔?我從來不後悔!」「有一天,你會想起這些的。你會再想起我們說過的這些話……你也許會恨我的」,「不會的!那是我自己的決定,與別人無關。」屋子裡瀰漫著淡淡的煙霧,他低著頭,顯得若有所思。然後,他忽然把剩下的一段兒煙掐了:「好!那讓我們試試,看看能不能創造奇迹!」,「什麼奇迹?」,「得到幸福啊!」這樣類似的談話在那一段時間總是在重複,有時候,他似乎想通了,很堅定的樣子;有時候,他卻好久好久的呆愣在那兒,不發一言。我能感覺到他的變化,從前那個充滿自信,從不猶疑的他變得疑慮重重,起伏難定,我有點兒擔心。
他忽然熱衷於研究星座,血型什麼的了,那是他一向不屑的,可是現在,他卻翻出我從前買過的幾本書認認真真的讀了起來,「這就是天枰座的我必須承受的痛苦!是我心裡的那桿秤在作怪!」有時候他會發出這樣的感慨,「我知道為什麼你比我堅定了。你們這個星座的人,一旦做出了選擇是不會後悔的。」我有記日記的習慣,他那次去香港回來,曾經送給我一個很特別的日記薄,厚得象《百年孤獨》,白色的封皮上,用佔據整面的黑字寫著:LOVEISTHEOCEAN。記得在把它給我的時候他說:這是我們兩的,兩個人的日記。果真,後來他會隔三差五的在我的日記後面寫下一段兒他的想法,還有些時候,他會在裡面畫一些奇怪的符號或者很有趣的漫畫。他的漫畫總是購思奇特,有一幅最有趣的,名字叫:Punk與Metal的大戰。那是一組連環畫,開始是一個Punk在廁所蹲坑兒,有一塊兒板兒磚從窗外飛進來,Punk急忙提上褲子往外跑,出去一看,一幫Metal抄著傢伙兒正在那兒堵他,Punk勇敢的沖了上去,正在寡不敵眾,一幫Punk趕來了,於是,Punk與Metal混戰起來,那本「書」已經「寫」了一半兒了,現在,他又在中間那幾頁白紙上抄下他從那些書里查到的關於我們各自星座血型的解析;還有一頁,他並列的寫下兩個名字,一一計算了我們各自的天格地格人格總格,並在後邊一一記錄了同樣是從書里查來的對於那些數字的解析。最後,他寫了一句話:名字裡面有秘密!那本「書」沒有寫完,在我決定徹底忘記的時候,因為捨不得燒掉它,就把它收進抽屜深處並且開始了一本新日記。那時候我已經決定開始一份新的感情,那是後來的他送給我的。很奇怪,他和他的字體很象,他在那個本子的開頭寫著:NewDay2toNewWay2我再一次被感動了(也許你會覺得我碰到的男人有些相象吧)。很長時間我都沒有再翻起它,因為已經決定了要開始新的生活,不想再回憶。我做到了。幾年以後,很偶然的又翻出它,我才忽然發現原來他曾經在那個本子的最後一頁上寫了一段兒話:
當你寫到這一頁,如果我們還在一起,以後的日子就讓我們一起用愛去填滿;
如果在你翻開這一頁的時候我們分開了,那我想告訴你:愛已成歌。
那段話的後面既沒有落款也沒有日期,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寫的。而且,他把那頁紙和前一頁的邊角用漿糊很細心的粘上了,不留心是很難發現的。那段話給我們的故事劃上了一個溫暖的句號,我慶幸我沒有燒掉它。從那以後,我決定不再做任何類似的蠢事:我們可以毀掉那些與記憶有關的物件,可是,我們能抹去從前的故事嗎?那樣的逃避是不是有點兒自欺欺人呢?何況,又有什麼可逃避的呢?我們曾經一起體驗過那麼多真真實實時的歡樂,的確,日記也許應該是絕對私人空間的,可是說實話,我覺得他當年的想法不錯。只是真正做到這一點,太難了!那時候我們都太天真了,老以為我們能創造奇迹,可是我們的確努力過,也相信過。那個本子就是證據。而曾經的天真和努力,大概就是那些日子值得去記錄的原因吧。
沒人管了,自由了,一切也就都由著性子來了。竇唯的媽媽在的時候我們至少還會起來吃午飯,現在這一日三餐不僅縮減為"一日兩餐",並且都改在了晚上:晚飯和宵夜。這樣的習慣對於我從那時候起就一直延續至今。特殊情況除外,宵夜一般是由我負責打包的。
每天快下班的時候我都會往家裡打一個電話,問好他想吃什麼,然後去打包。那天也同往常一樣。電話佔線,我等了幾分鐘,再打過去,還是佔線。已經下班了,大家都在等著用化妝間里的電話,我就直接去了歌廳對面的小飯館兒,隨便點了點兒平時兩個人都愛吃的東西,然後一邊兒等著打包一邊兒霸著櫃檯上的電話繼續往家裡撥,飯菜都裝好了,臨出門的時候最後又撥了一次,居然始終在佔線。奇怪,這麼晚了,在跟誰"煲粥"啊?他打電話幾乎都是速戰速決的,何況知道這時候我會打電話回來?
拎著一包飯菜趕回家,推開門一看,他依然抱著電話。"跟誰聊呢?這麼久!我!","噓——",夜已經很靜了,我說話的聲音有點兒大,他急忙示意我小聲點兒,又對電話里說:"她回來了。對不起,請等一下。"他站起來接過我手裡的飯菜放下,然後拉住我:"小聲點兒,別吵著鄰居!來,先坐。","誰呀?幹嗎那麼神神秘秘的?!",他的神情舉動有點兒反常,我又開始有了那種不祥的預感。我依舊沒有放低嗓門:"跟誰聊呢?這麼久?你知不知道人家一直在打電話?!我都快急死了!",他看著我,眼神忽然變得很憐惜。他抬起手似乎要去捋我的頭髮,我歪了一下頭,閃開了:"是誰?",他靜默了一會兒,然後象是做了決定:"是她,王菲!"怎麼又是她?那件事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了,我以為已經過去了(也寧願這樣相信),象從前的那些一樣。我一時間忽然不知該說什麼,只是覺得心在不斷的下沉,他拿起電話:"喂?你還在嗎?對不起,讓你久等了。","我們不能再聊了!我想我已經都說清楚了。我不想再讓她傷心了。","你覺得呢?我們在一起很久了。說實話,這樣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了。真的,我不想騙你,這不是第一次!每一次我們分開,我都會覺得很想她,很不放心她,然後我就又得花好大的力氣再把她找回來。你覺得這是愛嗎?",我坐下了,有點兒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只能說對不起了!我沒你想象的那麼好,真的!你會碰到一個比我好得多得多的男人,對不起!其實,也許我們可以做朋友,非常要好的朋友。","那,我只能說非常遺憾了。","謝謝!再見!"他掛掉電話,盯著它出了一會兒神,"有時候我覺得電話是個討厭的東西,它帶來了方便也帶來了困擾。"他轉向我:"她說祝福我們!她不會再打攪了。","謝謝!"我完全出自機械反應的答了一句,根本沒過腦子,也沒想想在我面前的是他而不是她。"都聽見了?這回該放心了吧?""我想其實我最應該說對不起的是你,真的,對不起,總是讓你哭。",我看著他,依舊不知該說什麼好,"別恨她。",他繼續說:"你們都沒錯,是我不好。","我沒有!我根本不恨她!"說實話那句話是違心的,那樣說只是出於爭強好勝罷了。那時候我恨她,特別恨,恨所有"入侵"過我的生活的她,因為愛他而恨她們,因為沒有辦法恨他。那會兒我很片面,完全不能夠體會他人的心情,也看了太多純情得一塌糊塗的愛情故事了。"還相信我嗎?",我看著他,點了點頭。但願吧!我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