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樂章
他苦笑了一下,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看,我現在已經成了一個不被相信的人了!"他又轉向電話的方向,再次面對我的時候,他忽然顯得很鄭重:"知道你身上最可愛的東西是什麼嗎?"我不解的看著他,"相信!",他說:"你相信人,也相信美好的存在!這讓我覺得自卑,也覺得自己很醜陋。"他又抬起手來去捋我的頭髮,這一回我沒有拒絕。那曾是我最喜歡的,他的手指總是那樣輕柔的和著髮絲掠過臉頰,滑到頭髮的盡頭,落到空氣里,留給我一些久久不會散去的溫暖。而這一回,不知怎麼的,我卻在想,那樣的溫暖究竟還能留駐多久?"還記得你那次燙頭回來嗎?"他的思維經常是跳躍的。怎麼會不記得呢?有一次我陪一個要好的女朋友去做頭髮,忽然突發奇想的想改變形象,就勢就在那兒把頭髮燙了。那是那一年最流行的髮型,叫做"麥穗兒",挺貴的,花了我好幾百塊錢。我自己覺得挺好玩兒的,女朋友也說好看死了。於是我美滋滋的回家了,以為他會喜歡。沒想到一到家,大氣兒還沒喘一口就被他不容分說的拉到衚衕口的髮廊,硬是逼著我把頭髮再拉直了。"你今天不把頭髮還原了咱倆就吹!",他當時這樣威脅我,臨了還給我下了一條禁令:以後不許再燙頭!想不通他憑什麼那樣霸道,雖然最後還是沒能拗過他,我卻為那些錢心疼了好幾天:不是神經病嗎?一個下午一會兒燙一會兒拉的,花錢不算,我的頭皮都快被拽木了。再說,有那麼目不忍睹嗎?我才不信有那麼難看呢。"現在想通了嗎?",我笑了,"別瞎趕時髦兒,你要了解自己美在哪兒!",我學著他的口氣,"你沒趕過時髦兒嗎?風衣都快拖地了,牛仔褲一定要弄破了。","那得有選擇!懂嗎?學著點兒吧!",他也笑了,只是一瞬間,然後,他的笑容象是忽然被什麼折斷了:"知道嗎?我會永遠記得你現在的樣子"。
第二天,他一起床就去排練了,說好了等他排完練一起出去吃晚飯。家裡靜悄悄的,我舒舒服服的歪在床上,抱著本《一半火焰一半海水》,整個下午基本上就是抹著眼淚渡過的,光線漸漸暗得看不清字了,我意尤未盡的從那煽情不已的故事裡跳出來,合上書,想起來肚子餓了。他怎麼還沒回來?順手拿過床頭上的小鬧鐘,都快七點半了!真夠沒譜的,我九點還得上班兒呢!再晚就來不及去吃飯了。應該已經排完練了呀?往排練場打了個電話,沒人接。大概已經在路上了。我扭亮檯燈,換好出門的衣服,繼續一邊看書一邊等他,一直到快九點了,既沒他的人影兒,也沒電話。又出什麼事兒了?!又會是什麼事兒呢?眼看就要遲到了,我來不及細想,匆匆從冰箱里取出兩片麵包,抹了點兒花生醬,就出門了。
整個晚上都是魂不守舍的。下班回到家,他依然蹤影皆無。我覺得自己簡直就快崩潰了,這樣一會兒上天堂一會兒入地獄的日子,這個一會兒帶我上天堂一會兒讓我入地獄的人,叫我如何解脫呢?整整一天只吃了兩片麵包,卻根本不覺得餓,我想自己大概快成神仙了。打電話給所有認識的朋友,到處都找不到他,沒辦法了,只好坐在那兒胡思亂想,我甚至都覺得他當初死活不肯再買一個BB機也是有預謀的了。那樣不知過了多久,我大概累了,就那麼靠在沙發上暈暈糊糊的睡著了。電話鈴好象響了很多遍,我卻一直都不能搞清那到底是鬧鐘還是什麼別的聲音,我覺得疲倦極了,腦子裡也亂極了。睜開眼睛想了半天,才忽然反應過來那也許是他。急忙抓起聽筒:"是你嗎?","是我!",心裡那一塊石頭一下子就落了一半兒,"你在哪兒?"根本不想再問更多,我只是希望他能回來,讓我可以看見,哪怕不是今晚。"我在她這兒。她今天飛過來了,下午去排練場了。"這我想到過了,並不是沒有預感。還能說什麼呢?這是我最不想聽到的消息,如今它真的又發生了。手握著聽筒,一言不發,我在等他說今晚不回來了。"你相信我嗎?怎麼不說話?",我依舊一言不發。"聽我說,她很傷心,我只是在安慰她,真的。你要相信我!小傑陪我一起來的,他一直在這兒,是我不讓他走的。"我又開始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那一刻我唯一想說的就是:感謝上帝!"那你回來嗎?","回來!馬上回來!等著我!"。
掛斷電話,我就衝出去了,我要去衚衕口等他,我覺得已經無法再安安靜靜的待在屋子裡了。出了門我才發現下雨了。可是那並不能讓我猶豫,那一刻雨反而是我想要的,我心裡的熱情,似乎正需要痛快淋漓的去淋一場雨,夜已經很深了,雨中的街道空無一人,我向遠處張望著。終於,我看見他了,那一定是他,正騎著他那輛心愛的賽車,迅速的穿過雨霧。我開始向他揮手,他發現了我,明顯的加快了速度。接下來的鏡頭象極了電影畫面,他扔下車,兩個濕透了的人緊緊的擁抱在一起。"相信我嗎?",他問,我拚命的點頭。"帶你去一個地方!",他拉住我的手,我就跟著他在雨中的街道上奔跑起來。我們的目的地是護城河邊兒了。好久沒再去那兒了,沒想到再來是雨中,而且是這樣的一個夜晚。"記得那首歌嗎?'MakeLoveInTheRain'?"他脫下T恤,鋪在草地上。這一生,我真的體會到了那種感覺:MakeLoveInTheRain。
當我站在今天,回首那個遙遠的雨夜,我驚喜的發現:歲月的塵埃並不能覆蓋存留於我生命中的晶瑩。儘管,那些日子已經走過,而我也早已明白,一瞬間的堅定並非永恆。我依然感激生命於我的饋贈,那個雨夜將永不消逝。
在曾經的歲月里,愛情無疑曾是綻放於我們心中最神聖的花朵,可是那時候我們並不了解,那只是天與地相互贈與時拆開禮物一瞬間的驚喜,那只是轉瞬既逝的雨之花。於是,曾經的我們,是如此的慌亂,並且那樣天真而徒勞的抗爭著,以為能守住它,其實我們只是害怕面對真相罷了!相信對他而言也是如此。
九月,我和竇唯分別去了兩個不同的城市:作夢樂隊應邀赴深圳參加搖滾音樂節;我則碰到了一個難得的「肥活兒」(指出場費較高。當然那是相對於我們這一級別的歌手而言,和那些真正的「大腕兒」是沒法比的),跟隨某支伴奏樂隊及若干歌手去了福建的石師。那一次非常巧,兩個人的出發日期居然是同一天,臨行前我們約好了,確定住處以後都把各自的電話號碼告知回來看家的妹妹,以保持聯繫。
一直到他返回北京,我沒有得到那個號碼。打了很多次電話回去問,妹妹都說他沒有打電話回來,她說她也在奇怪,這讓我不得不想起,他離她的城市很近,那樣的猜測一經產生就似乎再也不肯離去,任何排它的可能性都顯得漏洞百出和證據不足。與生俱來的預知能力告訴我有事情發生,可是,另一個我卻又在拚命的拒絕接受自己的判斷:不可能!不可能!我這樣不停的對自己說著,象一個溺水涉臨絕望的人無助的試圖捉住一根本來也是在水面上飄浮的根本不足以救命的稻草,我當然也找到了那根稻草,那是他在那個雨夜裡對我說過的話,就這樣在內心的極度惶惑不安中度過了他遠在深圳的幾天,那幾天的我流著眼淚追憶了我們曾經的一切,那些在那時的回憶中尚不能微笑面對的被那幾天的情緒渲染成肢離破碎的過往,除此之外我還能做什麼呢?在無法確知真相的時間裡,在離他那麼遠的地方,也只剩下了再次祈求上蒼和等待答案,就彷彿命運的再一次宣判。
終於熬到他返程的那天了。那天從睜開眼睛那一瞬間起,我就一直在圍著床頭柜上的電話打轉:拿起來,放下,離開,回來,再拿起來,再放下,同屋的女孩兒跑去別的房間打麻將了,我一個人躲在房間里繼續跟電話叫勁:從各個角度審視它;對著窗外的街景或者飛快的調換著電視頻道;把臉埋進枕頭裡,抗不了一會兒,又不由自主的湊過去,重複從前的動作,然後再離開,再回來,也有幾次,象是下了決心,撥了一兩個號碼(甚至有一次明明已經撥完了那全部的八個數字),卻又飛快的掛斷了,我似乎從未曾那樣膽怯過,而且,僅僅是為了一個電話,一個打給他的電話,其實心裡很清楚,自己是在害怕,怕聽到害怕聽的話,我大概已經意識到:那個電話不會帶給我另一個答案。
就那麼乾耗著,整個下午過去了,晚上的演出結束了,宵夜吃完了,直到同屋睡下了,實在耗不下去了,我終於明白,那始終是我不能不面對的。一個人躲進洗手間,關好門,深吸一口氣,鼓起勇氣一一按下那些按鍵,嘟——鈴聲只響了一下電話就被接聽了,速度之快讓人有些意外,似乎對方正守在它旁邊等待。「喂?」,對方沒有反應,「喂?能聽見嗎?」,對方仍不回答,「喂?說話呀?!」,還是沒有聲音,線路清晰極了,稍做遲疑后我判斷出是對方不肯說話,我知道,那一定是他:「我知道是你,幹嗎不說話?」「喂?說話呀?」他依舊不肯言語,我也隨即陷入沉默,那幾分鐘分外漫長,電話那邊的他在想些什麼只有上帝知道,那樣的沉默其實不言而喻,我卻仍不死心,執拗的等待著,許久,我聽見他說:「姜昕,我,對不起,對不起。」,「又怎麼了?」,「說話呀!」,「你什麼意思?!到底怎麼回事兒?!」誰的耐心都是有限度的,我一下子暴燥起來,象個傻瓜一樣歇斯底里的追問著「她去了,我又。」,「哐!」的一聲,我掛斷了電話,跌坐到馬桶蓋上,呆愣了兩秒鐘,我把臉埋進臂彎,傷心欲絕的哭了起來,記不清那樣哭了多久,哭得累了,又拿起聽筒開始撥號,這一次我一直不肯掛斷電話,可是又什麼也說不出來,只是不停的哭,不停的在問:為什麼?!為什麼?!也不知道是在問他還是問我自己;電話那邊似乎同我一樣茫然,也只知道說那三個字:對不起,對不起,說著說著他也哭了,我聽見他哽咽著說:我覺得我已經想好了,我也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兒,要不你回來吧,快點兒回來,以後你哪兒也別去,就在我身邊兒看著我,那樣我就不會犯錯了,他那樣說反而讓我哭得更厲害了。
也許他不該對我說那番話的。可是我還是不會怪他,永遠都不會!我知道,那一刻他的確是那樣想的,那些話成了我最後的救命稻草。第二天,我又一次違反合約,不管不顧的飛回了北京,為了搶救我的愛情!相信愛的年齡,又怎麼可能冷靜深想呢!
沒想到他居然還沒忘了給我買禮物:一條磨得發白的Levi』s牛仔褲,我最愛的牌子,最愛的款式(501),最愛的顏色。他在見到我的第一時間裡便把它拿了出來,那之前,它正平整的躺在他的枕頭下面(他有這樣奇怪的習慣。我總是取笑他說這種儲物方式象個農民。他給我的那些小禮物幾乎都是從這個地方「變」出來的)。那是我擁有的第一條真正的Levi』s(那以前都是在雅寶路和秀水街買的假貨),它的質地確實堅固,事隔多年,它幾乎依舊完好無損,並且始終是我衣櫥里的至愛(沒辦法,我實在是太喜歡Levi』s的這一款了)。還是會經常穿它,最初不免有些感傷,後來,漸漸從容面對了,可是,不經意想到它的從前時,還是會自然而然的有種恍如隔世的木納,我不知道,在這個世界上究竟什麼更耐久些?
記得回去的當天晚上,穿著它一起出門去吃晚飯,一路上,他不停的歪過頭來打量,嘴裡還不停的誇著:好看!我勉強的笑著,心裡想著:他還是愛我的,我以為,我能堅持下去,我以為,我們還會有很長一段時間,卻沒有想到,那竟是我們「同居時代」的最後一頓晚餐。
在這一章開始之前,我必須先對大家說一聲:抱歉!總是不能及時保證連載的進行,浪費了大家的時間,也讓真正關注這篇東西的朋友們失望了,實在對不起!!!並且,感謝大家給予我的無論是有關我的文字,唱片亦或我本人的所有認同,鼓勵,支持,見議,督促,怪責以及等待。
單就連載本身,在這裡我也想對大家做一些解釋和交待:《長發飛揚的日子》的寫作動機和動筆時間在文章開頭我就交待過了。最初完成於九九年冬天,大約花了三,四個月的時間,用的是第三人稱(那時侯文中的"我"是"她"——林青。而我是作為"上帝"俯視全局的),並未統計字數,也未做任何發表打算,僅只出於自娛而已。2000年夏天,《摩登天空》跟我約稿,要我寫一下自己那段兒時間的動態,於是我寫了一篇四五千字的東西,名字叫《BLOODFLOWER》——THECURE當年最新專輯的名字,那陣兒我真為它沉醉和止步。跟我約稿的女孩兒很喜歡那篇文章,就拿給周圍的朋友看,於是又有了網蛙的這次約稿。他們說希望要一個更長篇幅一些的東西,於是我給他們看了這個,他們覺得不錯,就那麼簽定了合約。其實也沒什麼不好意思說出口的,說句實話,對於當時的我而言,決定發表此篇的根本原因是因為那段兒時間我已經快交不起房租了。雖然稿費有限,靜下心來回頭再看時我對自己的那篇東西也並不滿意,但在那些迫在眉睫必須解決的實際性問題面前,我一時也的確別無良策。堅持需要條件:首先得活著,然後才能創造,這個道理很簡單。也許你們覺得我說的有些嚴重了,可我都這麼大了,總不能再去跟父母伸手吧?何況,我也不能再讓他們為我擔心……當然,關於發表此篇的目的性有著種種猜測,這是我當初就曾預料到並且為此猶豫過的,但是,最終我打消了這層顧慮,因為,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我到底在寫什麼,懂得的人自然明白,所以,我也無須浪費筆墨。
就這樣,我開始了我的SecondJob。因為是連載,我本以為會很輕鬆,會有大把的時間推敲改動,沒想到,事情一進行起來,就滿不是那麼回事兒了,畢竟,這對我來說,也是第一次。而且,由於此篇的寫作時間和發表時間有些間隔,而那些日子又正好是我個人觀點發生極大轉變的時期,再加上我決定改用第一人稱,亦既"上帝"歸回"凡間",我進入"我",所以,其實你們現在看到的和我當初寫的已經越來越沒有關係了。
其實我幾乎是在重新寫作,現在我開始敬佩那些寫專欄的作家了,因為我終於了解到,坐在家裡掙錢,也並不是我曾經想象的那麼"滋潤"的一件事兒!有感而發並不難,而一旦變成了"工作",那就完全是兩回事兒了!這樣的寫作需要靜心,耐心和恆心,這些對於我是並不容易做到的。當然,這不是理由。另外,網蛙對外約稿制度的變動,我個人專輯的錄製以及新專輯面市必須配合的宣傳也的確耽擱了不少時間,這些方面,請多多見諒;事實上,我的唱片製作人也在埋怨我,因為從他的角度上看我這屬於不專心於"本職工作"。當然在這一點上我也只能請他保留意見,因為對於我個人來說兩方面同等重要。這樣的寫作反而給了我晴朗,這是他很難了解的,何況,還有你們。真愛那樣的時刻,在靜謐一人的夜裡,打開留言箱,體會那些未曾謀面的溫暖,我知道,這樣的情感,很珍貴。說實話,你們喜歡看它,這是我當初根本沒有想到的;當然,也有罵的,而網路的優點正是在於它給予我們的自由天地,所以,我依然會尊重所有從此經過的腳步,並且,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更何況,我也從未曾奢望過讓所有的人了解和喜歡,所以我想,我儘管做我的。很難想象,這不多的稿費居然幫我維持了一年的房租和電話費,而這有生以來最拮据的一年,我就這麼"抗"過來了。或許可以這麼說:《長發飛揚的日子》造就了《五月》。這當然不僅止是錢的問題,那其中的牽絆,只有我自己心裡清楚,可是我還是得承認,無論哪一份工作,我都實在太欠缺努力了。
我這個人有個最致命的缺點,就是幹什麼都不緊不慢的,天塌下來都沒用。
此刻,我正坐在由蘇黎世飛往北京的班機上,或許這一回我是真的有些過份了:唱片正趕上宣傳期,這一期的連載也沒寫,我卻又將一切拋之腦後,跑去參加歐洲每年一度的電子音樂節。當然我也不是沒有心裡不安,在去的飛機上我也跟別人借來了手提電腦,坐在那兒憋了半天,可是沒辦法,一想到那連續三天三夜一百萬人的超級大Party,再加上即將首次踏上歐洲土地的新鮮感,我就無論如何也靜不下心來。到最後我也只好關掉電源自己在心裡跟你們說一聲:Sorry了!儘管你們聽不到。
歐洲是我一直想去的地方。可是當我真正站在那片土地上,我卻最終意識到那兒的美麗與我無關。不知道那些拼著命非要移民的人是怎麼想的,反正我的感覺是我始終都只是個過客,僅僅路過,感受而已。即便是那三天三夜,充滿了我愛的事物:音樂,跳舞,笑容,熱情。
可是,我還是會想北京。對於我來說,我愛的那些人不在,這樣的歡樂是不完全的。總想打電話回來,想和他們分享,可是,電話費太貴了,也只好悠著。那一切的確恍如夢境,就象本次音樂節的標題:STREETPARADE——閉上眼睛想象一下:所有的商店都關門,所有的人都停止工作,整整一百萬人,來自歐洲乃至世界各個角落愛好電子音樂的年輕人,充滿了一個城市的大街小巷。整個城市布滿了音箱:火車站,公共汽車站,公園,街道兩邊,再加上繞城的幾十輛巨型卡車。音樂陣天響,到處都是奇裝異服,所有的人只做同一件事情:隨著音樂的節奏,起舞!!起舞,從白天到夜晚,然後,再迎來新的一天。街邊到處都是帳蓬,不管搭乘什麼樣的交通工具,所有到這兒來的人都只為了一個目的:隨著音樂的節奏,起舞!!!那些陽光下和星空下根本無法數清的燦爛面龐啊,所有的人都興奮得成了孩子。蘇黎世更是全城出動,老頭兒老太太坐在沿街的陽台上,穿著鮮艷,對經過的每一個人揮手;小女孩兒騎在爸爸的肩頭上;小男孩兒拿著滋水槍四處亂跑,對發現的每一個漂亮阿姨發射。那樣的場景是我用語言描述不完的。本次音樂節是第十屆,每年輪換不同的城市,聽說這十年不管在哪兒每次那幾天的天氣都好得不得了。他們說那是因為這是上帝給人類的禮物。天堂是什麼樣我們都只能想象,可是我想那大概也不過如此吧!在一瞬間里我再一次希望時間就此停駐,就象以前很多次曾經希望過一樣。當然我知道,Party會結束!不過幸好如此,否則,我也會有太多遺憾,因為,這樣的歡樂不完全。真希望我所有的朋友都在那兒,真希望我的爸爸媽媽有生之年能看見,真希望不久的將來北京也能有這樣的日子,希望在那樣的日子裡我們在北京的某一條街道上碰到,踩著同樣的節奏,興奮的喊著對方的名字,彼此擁抱問好。
其實我能去,全是因為我的一個哥哥,當然這個是認的哥哥。在我的生活里的確有這麼幾個哥哥,不僅如此,我還有一個姐姐。他們給我的愛和關心是不亞於親生的,而且,他們都是影響我很深的人。從他們那兒,我學會了去愛我的朋友和那些把我當作姐姐的弟弟,妹妹。這是我另外的一個家園,是生活給我的寬厚的情感。他是這次活動北京隊的策劃和組織者。去年,本來想跟他去丹麥參加另一個音樂節的,因為正好趕上錄音,再加上手頭實在太緊,就沒成行。後來他回來後跟我說:明年無論如何都得帶你去!在躺在湖邊的草地上做片刻休息的時候,我對他說:我知道了,為什麼此刻我們沒有痛苦,因為所有的人都相愛,而且愛得不狹隘,這才是正確的愛!他說:這就是我們來的原因。"愛"是這個音樂節永遠的主題。快樂是上帝給人類的禮物,可是我們得知道怎麼得到它!
好了,現在我回來了,就坐在回來的飛機上,Party結束了,也跟美麗的歐洲說過了再見。或許你們會覺得我羅嗦了太多題外話,可是,我真的覺得你們該跟我分享,而且,這跟我的故事並不是沒有關係,因為,"愛"也是《長發飛揚的日子》的主題,因為是"愛",讓我們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