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考:殺錯了人(曹聚仁)

備考:殺錯了人(曹聚仁)

前日某報載某君述長春歸客的談話,說:日人在偽國已經完成「專賣鴉片」和「統一幣制」的兩大政策。這兩件事,從前在老張小張時代,大家認為無法整理,現在他們一舉手之間,辦得有頭有緒。所以某君嘆息道:「愚嘗與東北人士論幣制紊亂之害,咸以積重難返,諉為難辦;何以日人一剎那間,即畢乃事?『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此為國人一大病根!」

豈獨「病根」而已哉!中華民族的滅亡和中華民國的顛覆,也就在這肺癆病上。一個社會,一個民族,到了衰老期,什麼都「積重難返」,所以非「革命」不可。

革命是社會的突變過程;在過程中,好人,壞人,與不好不壞的人,總要殺了一些。殺了一些人,並不是沒有代價的:於社會起了隔離作用,舊的社會和新的社會截然分成兩段,惡的勢力不會傳染到新的組織中來。所以革命殺人應該有標準,應該多殺中年以上的人,多殺代表舊勢力的人。法國大革命的成功,即在大恐慌時期的掃蕩舊勢力。

可是中國每一回的革命,總是反了常態。許多青年因為參加革命運動,做了犧牲;革命進程中,舊勢力一時躲開去,一些也不曾剷除掉;革命成功以後,舊勢力重複涌了出來,又把青年來做犧牲品,殺了一大批。孫中山先生辛辛苦苦做了十來年革命工作,辛亥革命成功了,袁世凱拿大權,天天殺黨人,甚至連十五六歲的孩子都要殺;這樣的革命,不但不起隔離作用,簡直替舊勢力作保鏢;因此民國以來,只有暮氣,沒有朝氣,任何事業,都不必談改革,一談改革,必「積重難返,諉為難辦」。其惡勢力一直注到現在。

這種反常狀態,我名之曰「殺錯了人」。我常和朋友說:「不流血的革命是沒有的,但『流血』不可流錯了人。

早殺溥儀,多殺鄭孝胥之流,方是邦國之大幸。若亂殺二十五歲以下的青年,倒行逆施,斫喪社會元氣,就可以得『亡國滅種』的『眼前報』。」

《自由談》,四月十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四月十二日《申報·自由談》,署名何家干。

〔2〕曹聚仁(1900—1972)浙江浦江人,當時任暨南大學教授和《濤聲》周刊主編。

〔3〕袁世凱(1859—1916)字慰亭,河南項城人。原是清王朝的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內閣總理大臣;辛亥革命后,於一九一二、一九一三年先後竊取了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正式大總統職位。一九一六年一月復辟帝制,稱「洪憲」皇帝,同年三月在全國人民聲討中被迫取消帝制,六月病死。

〔4〕二次革命袁世凱篡奪辛亥革命的果實后,蓄謀復辟,破壞《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殺害革命黨人。一九一三年七月,孫中山發動討袁戰爭,稱為「二次革命」,但不久被帝國主義支持下的袁世凱所打敗。二次革命失敗后,袁世凱更加瘋狂地捕殺革命黨人,並頒布「附亂自首」特赦令等,分化革命力量。

〔5〕「國民公僕」袁世凱在竊取中華民國總統職位時,曾自稱是「國民一分子」,並說過「總統向稱公僕」等話。〔6〕「軍政執法處」袁世凱設立的專事捕殺革命者和愛國人民的特務機關。

〔7〕舊皇帝指清朝宣統皇帝溥儀(1906—1967)。辛亥革命后,南京臨時政府與清廷談判議決,對退位后的清帝給以優待,仍保留其皇帝稱號。袁世凱復辟帝制時,曾「申令清室優待條件永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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