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兵制
秦朝(公元前221~前206)﹐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其軍事制度是在戰國時期秦國商鞅變法的基礎上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公元前206~公元220年漢承秦制﹐又有了新發展。
軍隊的體制秦﹑漢為鞏固和加強中央集權﹐建立了全國統一的軍隊﹐並置於皇帝的嚴格控制之下。負責全**事行政的官吏﹐秦為國尉﹐漢為太尉﹐漢武帝時改稱大司馬。戰時臨時任命將軍統兵﹐秦有上將軍和前﹑後﹑左﹑右諸將軍﹔漢地位最高的為大將軍﹐其下依次有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又有前﹑後﹑左﹑右諸將軍。將軍出征時常置幕府﹐作為參謀機構。在郡﹑縣分置郡尉﹑縣尉﹐協助郡守﹑縣令掌管軍事。東漢末﹐設州牧﹐是州郡最高行政與軍事長官。
軍隊可分為京師兵﹑地方兵和邊兵三部分。京師兵主要由郎官﹑衛士和守衛京師的屯兵組成。郎官由郎中令統領﹐衛士由衛尉統領﹐負責宮廷內外的警衛。負責守衛京城的屯兵由中尉統領。漢朝的京師兵主要有南軍和北軍。中尉所領的屯兵駐於未央宮北﹐稱北軍﹔與之相對﹐由衛尉統領的稱南軍。南軍士兵大多調自內郡﹐北軍士兵主要調自京輔﹐均是一年一輪換。武帝時對京師兵作了較大改革﹐主要是精簡南軍﹐加強北軍。南軍原有2萬人﹐減去一半。北軍屯兵﹐除中壘外﹐又增置屯騎﹑步兵﹑越騎﹑長水﹑胡騎﹑射聲﹑虎賁﹐共為八校﹐分屯於長安城中及其附近﹐平時守衛京師﹐由皇帝派員監領﹐戰時以一部或全部隨將軍出征。同時﹐將中尉改稱為執金吾﹐不領北軍﹐只司御前先導和京城巡察。此外﹐改郎中令為光祿勛﹐擴大郎官員額﹐增置期門﹑羽林等軍。東漢時﹐京師兵沿襲西漢而略有裁併﹐將北軍八校合為五營﹐置北軍中候監領﹐末期多由宦官統領。
地方兵置於郡﹑縣﹐一般由郡﹑縣尉(亦稱都尉)協助郡守或縣令統率﹐平時維持地方治安﹐戰時聽中央調遣。徵調地方兵﹐需以皇帝「虎符」為憑。西漢曾一度行分封制﹐分封的王國與侯國各自都有軍隊﹐王國之兵由中尉統領﹐侯國之兵隸屬於郡。東漢光武帝時﹐為加強中央集權﹐罷郡國都尉﹐後又下詔罷地方兵。從此﹐遇有戰爭﹐常派京師兵出征﹐或根據需要臨時從州郡招募或徵發。
邊兵主要負責邊郡戍守﹐由邊郡郡守統領﹐下轄都尉和部都尉。為充實邊防﹐漢曾大量移民實邊﹐并行屯田﹐武帝時始行軍屯﹐屯田卒最多時達數十萬﹐是邊兵的重要組成部分。東漢時﹐邊兵制度遭到破壞﹐又以設置營﹑塢的辦法﹐屯兵備御。
軍隊有材官(步兵)﹑騎士(騎兵)﹑樓船(水兵)﹑輕車(車兵)等兵種。大抵平原諸郡多編練騎士﹑輕車﹐山地諸郡多編練材官﹐沿江﹑海諸郡多編練樓船。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的兵馬俑﹐正是步﹑騎﹑車等兵種混合編隊龐大陣勢的生動展現。至漢朝﹐車兵逐漸被淘汰。漢朝軍隊的編製﹐據《後漢書□百官》記載﹐「大將軍營五部」﹐部由校尉統領﹐「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曲下有屯﹐屯長一人」。但據青海大通縣上孫家寨和居延地區出土的漢簡﹐部分左﹑右部或前﹑後部﹐曲分左﹑右曲或前﹑後曲﹐部﹑曲之下還有官(分左﹑右官)﹑隊(分前﹑後隊)﹑什伍等。上述文獻與文物﹐對漢朝軍隊中﹑下級組織的不同記載﹐很可能是不同地區或軍隊存在著不盡相同的編製。
兵役制度秦朝沿襲戰國時的郡縣徵兵制。從《睡虎地秦墓竹簡》所記的情況看﹐男子17歲「傅籍」﹐以後根據戰爭需要﹐隨時可徵集入伍﹐到60歲才能免役。漢朝的兵役制度﹐曾有幾次變更。據《漢書》記載﹐男子20歲傅籍﹐此後每年服勞役一月﹐稱「更卒」。23歲以後開始服兵役﹐役期一般為2年﹐一年在本郡﹑縣服役﹐稱為「正卒」﹐另一年到邊郡戍守或到京師守衛﹐稱為「戍卒」或「衛士」。還有一種意見﹐認為這2年兵役統稱為「正卒」。如遇戰爭需要﹐還須隨時應徵入伍﹐至56歲才能免役。秦﹑漢還常謫發已科罪犯或徒隸等為兵﹐稱為「謫戍」。西漢除實行徵兵制外﹐還實行募兵制﹐武帝所置的八校﹐主要是招募而來。東漢罷郡國兵後﹐徵兵制漸衰﹐於是也依賴招募。末年﹐州郡官通過募兵﹐培植自己的勢力﹐從而釀成群雄割據的局面。
軍事訓練制度秦朝的軍訓制度較為嚴格。秦律規定﹐射手發弩不中﹐御手不會駕車﹐騎士和馬匹課試最劣者均要受罰﹐有關督訓官吏及負責選募者也要受罰。西漢軍隊除演練射御﹑騎馳﹑戰陣之外﹐每年秋季都進行教閱﹐又稱「都試」﹐並按成積優劣進行獎懲。邊郡則常有太守「將萬騎﹐行障塞﹐烽火追虜」(《漢舊儀》)﹐這種訓練帶有實戰演習的性質。
軍需供給軍隊的武器﹑鎧甲﹑糧食﹑馬匹﹐均由國家統一提供。國家設有專門的武庫。漢朝設考工令負責兵器的製作﹐設武庫令負責兵器的貯備﹑管理。有的郡國也設有工官﹑鐵官﹐負責製作器械﹐並將它們輸入京師。長安城中的武庫是國家最大的貯藏兵器的中心。秦﹑漢時﹐鎧甲已經制式化﹐均用金屬製成﹐式樣因兵種及職位不同而有所區別。秦朝在京城設有太倉﹐在滎陽建有敖倉﹐貯備了大批糧食﹐戰時有專官負責補給。漢朝還*屯田解決軍糧的補給。秦﹑漢時大量使用騎兵﹐馬政成為國之大政。秦朝制訂了《廄苑律》等﹐對馬匹的放牧﹑調教﹑管理均有規定。漢朝在獎勵民間養馬的同時﹐在北邊﹑西邊均置苑養馬。景帝時有苑36所﹐官奴婢3萬人﹐養馬30萬匹﹔武帝時官馬達到40餘萬匹﹐為騎兵的發展和對匈奴作戰創造了條件。
秦﹑漢時期﹐軍隊統一﹐軍權高度集中﹐軍隊的指揮和管理體制嚴密﹐兵役制度也較為完善﹐漢朝大量屯田﹐為鞏固邊防和保障軍隊供給提供了條件﹐這些對於中國封建社會軍事制度的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