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中之王(1)
鳥中之王
我五歲的時候,有過一次可作為我生命標誌的經歷。《百代新聞》從紐約派了一個攝影師,來薩凡納給我的一隻小雞拍照。這是一隻淺潢色的交趾矮腳雞,它的特點是只能前後直著走。通過報紙,它的名聲傳播開來,以至引起了《百代新聞》的注意,我推測除了往前或是往後,它就沒有地方可去。那之後不久它就死了,現在看來恰逢其時。
如果我把這個信息放在一篇關於孔雀的文章的開頭,那是因為總是有人問我,為什麼我養孔雀,而我沒有任何簡短或合理的回答。
從百代來人的那天起,我開始收集小雞。起初僅僅是一種溫和的興趣,後來卻變成了一種激情,一種追求。我必須擁有越來越多的小雞。我喜歡那些一隻眼睛綠一隻眼睛黃的小雞,或者有彎曲的長脖子和彎曲雞冠的小雞。我需要三條腿的或三隻翅膀的,但是那個品種始終沒有碰到。羅伯特·里普利的書《相信它或者不》裡面的照片引起了我的沉思,它寫的是一隻沒有腦袋活了三十天的公雞,但是我沒有科學的稟賦。我可以縫紉一種式樣的衣服,於是我開始給小雞做衣服。一隻名叫埃格伯特上校的灰色矮腳雞穿了一件凸凹織物的白色外套,一條帶花邊的領子,後背上還有兩個紐扣。顯然,《百代新聞》從來沒有聽說我其他的這些小雞,它再也沒有派攝影師來。
我的追求,無論它事實上是什麼,都到孔雀為止。是本能,而不是知識,把我引向它們。我從未見過或聽說過孔雀。儘管我有一欄野雞,一欄鵪鶉,一群火雞,十七隻鵝,一群野鴨,三隻日本絲光矮腳雞,兩隻波蘭有冠矮腳雞,幾隻波蘭有冠矮腳雞與羅德島紅色矮腳雞雜交的小雞,但我還是感到不夠。我知道孔雀是宙斯的妻子赫拉的神鳥,但也許從那時起它就已經下凡到人間來了--佛羅里達《市場公告》登出廣告,一對兒三歲的孔雀售價六十五美元。有一些年,我悄悄地閱讀這些廣告,有一天,它們攫住了我,我圈出了一則,把它遞給母親看。那是一對孔雀的廣告,它們有四隻七周大的小孔雀。「我想訂購。」我說。
我母親看完了廣告,問,「那些東西不吃花嗎?」
「它們會像所有孔雀一樣吃飼料。」我回答。
十月溫煦的一天,孔雀通過鐵路從佛羅里達的尤斯蒂斯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