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縣律師公會會長阮性存(6)

杭縣律師公會會長阮性存(6)

湖南省憲法比筆浙江早十天公布,得到趙恆惕的支持,曾一度實施。而浙江省憲一天也沒有施行就被束之高閣。但阮性存律師推動地方自治的努力卻沒有停止。1921年12月17日浙江國民外交大會在杭州湖濱路公眾運動場舉行「裁兵興學救國遊行大會」,推他任總主席,並率隊遊行全市。他在大會上宣讀了自己起草的載兵救國案,主要內容為:「我國欲外交勝利,非先改良內政不可,改良內政,非先從裁減兵費普及教育入手不可。」他所擬的辦法包括:

(一)浙省各項軍隊*,應自民國十一年(1922年)起,每年裁減二成,五年裁盡。

(二)裁兵節省之款,以一半為安頓而被裁士兵及兵官之用,即興築道路,使被裁士兵工作。並於法政及各項實業學校,添設講習班,使被裁官兵補習。兵官中本多優秀之士,智力體力遠勝常人,補習各種學術后,向之禍社會者,必可轉而造福社會矣。

(三)其餘一半款項,為推廣全省教育之用,尤注重補習教育,使農工商各界男女,人人識字。

(四)裁兵節省之款,應由解款機關,按照原數,逐月解存銀行,不得短少,亦不得絲毫移挪別用,以十年為限。並由軍界及各團體,各舉若干人為監察員,嚴密監察,隨時報告公眾周知。

(五)裁兵及善後辦法,即請督軍與三師長從速議定公布。

(六)推廣教育詳細辦法,由全浙教育會聯合會議定公布。

他還在大會上宣讀了手草的請願書,給浙江督軍盧永祥等人:「推尋外交失敗之原因,皆由內政不良所致。苟欲於國際間增進地位,空言電爭,斷難收效,自非從改良內政著手不可。雖內政經緯萬端,而先其所急,要當以裁減兵費,普及教育為入手之方。……或又謂現在各省並未裁兵,若浙江一省先裁,他省來犯,將奈何,然兵之必裁,已成定論。所爭者時間之遲早,與是否出於自動耳。我浙省人民素愛和平,本不願侵犯他省。無論他省如何合縱連橫,均不願加入。每年僅裁兵二成,前三年未載之兵,盡可自衛。中國不自整理內政,必遭外人干涉。豈待三年?如若能於各省觀望之際,毅然裁兵。並將節省之款,推廣教育,必能博中外人士之同情。他省方效法之不暇,焉有來相侵犯之事?……千載一時,督軍與師長同明世界大勢,必能犧牲一切,毅然實行?」

與他熟悉的李俊夫說他平時身體孱弱,每逢開會發言,則精神煥發,先聲奪人,常如青年。

裁兵興學運動,用意懇切,雖沒有達到確實目標,軍閥也沒有完全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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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尋律師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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