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0)
如果這本《星星·月亮·太陽胡適的情感世界》有什麼新的意義,它不在於「較之以往的著述,也更詳盡、更豐富」,而毋寧是取代、推翻既有的觀點。如果我們接受了我在本書的論述架構之下的敘述,則所有從前對胡適的情感世界的理解,就不能一成不變地拿來跟本書里的敘述混用「送作堆」,而必須放在本書的論述脈絡下重新詮釋、變成了新的「事實」以後,方能使用。等三、五十年以後,等「新」的典範出現,則本書里的「事實」,就必須又在經過重新的詮釋與汰選以後,方才可以為新的典範所用。
尤小立書評里所提到的「歷史敘事中的『美』」誠然是一個非常值得討論的問題。我們都知道「美」的定義是見仁見智的,但對美的鑒*賞是可以歸納出一些大致能夠讓人接受的一些規則的。比如說,文筆有奔放與內斂之別;敘事的手法也有露骨與含蓄之分。尤小立說得很有道理:「本來,沒有雜念的情感生活是會幻化出『美』的歷史敘事來的,這並不需要太多的文學描寫和藝術上的誇張,只需如實地呈現。但作者似乎很難抑制自己發現的衝動,他把胡適定位於擅長『獵艷』的『情聖』之後,往往用手術刀將可能存在的一點美也一一剖開,並配上主觀色彩極濃的話外音,好像不如此就不足以讓讀者理解。」
從敘事的手法有露骨與含蓄之分這個角度來看,尤小立的這個批評是非常有道理的。換句話說,尤小立主張含蓄比露骨更「美」,或者我可以加一句話說,可能反而可以更加動人和有力。我完全同意。我在本書的敘事採用了露骨的手法。從某個角度來說,這是一個有意的選擇。本書全然是一個「無心插柳柳成蔭」的結果。我從來沒想過要寫胡適的情感生活,雖然我從一開始就非常不喜歡1980年代後期開始風行的胡適愛情生活的文章。我在1990年代末期開始去北京看「胡適檔案」的時候,一心想作的是胡適的傳記研究。由於檔案不能複印,只能手抄,而胡適所留下來的材料又非常多,中文材料就有兩千卷,英文材料有五百卷。我就決定先從也許可以看得完的英文檔案看起。就這樣我發現了許多情書,多到了我覺得可以寫成一本書的地步。由於我非常不喜歡從前寫胡適愛情生活的文章,我在這本書里的寫作策略是特意要挑戰既向胡適挑戰,也向那些窺淫胡適的作者挑戰。因此,我的敘事手法是露骨、不含蓄的。但這是有意的,是我在寫作本書的策略上所作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