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

第十回

我在現代社會時學的專業就是電腦描稿.在這裡連電都沒有,更不用說是電腦了.但作為描稿的半專業人員,對筆跡鑒定方面,可以說是十拿九穩.我已看過了兩次的字,對他所寫的字的特點和性格已有所掌握.此人性格比較直,又不愛被約束,寫的字大開大合之下還有點任性.可見這人雖然年紀已不小,但脾氣還是不小.

我翻出一大堆的勞動合同,找了半天也沒有發現一個和他字相近的.難道我猜錯了?他不是這群人中間的一個?是管家還是其他人?不對,他一定是這裡住的人,不然的話落日和依瑪早就回報我有外人來過我這裡.就算是管家他們也會和我彙報.

我又仔細翻看了所有的勞動合同,發現了有兩張和其它不一樣的.一張上的簽名像鬼畫符,根本就看不清楚上面寫的還是畫的是什麼.一張上面的字很奇怪,不像是字倒像是什麼家族符號什麼的.我仔細對兩張合同看了又看,猜了又猜.

終於謎底被我解開了.鬼畫符的那張是寫字給我的那個的傑作,他故意用左手反寫,讓人看不懂看不清楚.為什麼是左手寫的,因為他的字看起來潦草之中又帶一定的規律,但每個字都是右高左低,和一般人寫字的人寫出來的字左高由低剛好相反.而寫反字和倒字是現代社會描稿的常用手法,看懂了字是左手寫的后,就大概估計的出他寫的是什麼字.所謂反寫字就是把字寫好后,反過來看才能看懂的字.不但難寫,而且要有很深的工夫和造詣才能做到.古代一些文人就是喜歡這麼現現自己的本事的.我把字描了下來,再重新排列組合後知道了他寫的名字是[張三寶].

至於那個字不像字,畫又不是畫的是一個符號,一個滿族人特有的家族符號.但具體是什麼家族,是誰家的符號我無從查找.一來這是一個有地位的家族,不是他們家族的核心人物或者是有來往的是不會知道的.二來現在我們是交戰雙方,根本就沒有辦法知道和打聽.但我可以確定的說,這個人不是一般的人,身上有大秘密.

我不去管那個滿族人,如果他要和我攤牌就會來找我,不然的話就算我找到他,逼他也不會有效果.我現在就想知道這個張三寶是什麼人,我怎麼對他沒有一點影像.我叫來馬二,把一個叫張三寶的人叫過來.馬二也對這人沒有影像,還是一邊跟進來的老王好像知道他這個人.我就叫馬二去叫張三寶,我問老王張三寶的事他知道多少.

老王是這裡土生土長的人,因為殺了一個想欺負他獨生女小蘭的無賴.被抓起來準備殺頭,可被無緣無故地放了成為了奴隸.後來才知道是他的沒娘女兒自己把自己給賣了才換來了他的命.他在牢房裡關了半年才出來,但他沒有得到自由,而是成為了奴隸交易市場的一名奴隸.據說張三寶也是牢里出來的,因為牢里人太多,就放了一批人出來當奴隸給賣了.老王和張三寶就是其中的一批.其他的就不太清楚了.

馬二問了好幾個人,才找到張三寶,把他帶到我的房間.我看見他時,他整個人沒有一點奇怪的,看上去就是一個不愛說話的老實人.可他的手暴露了他的身份,我在現代社會的爹娘就是農村種地的.就算有現代化工具的幫忙,他們的手都比這個張三寶要粗糙.這個張三寶的手食指關節比較粗大外,雙手保養的比依瑪她們幾個婦女還要好.

我叫馬二和老王可以離開了,等他們走開后,我對門口的騰格做了一個手勢,騰格馬上把門給我帶上.自從我房間有偷竊的事我說了后,落日和騰格自己自發地為我把守門口.後來他們輪流把守的事被分配到所有的年青人身上.現在只要我不在,或者是有事時,他們就把門帶上.無論我在還是不在,沒有我的准許任何人不能進的房間.就算是收拾房間也會是我在時才來.這個好習慣被一直保留下了下來.

等騰格關上了門,確定房間里只有我和他時,張三寶像變了一個人一樣.他不再是膽小怕事的農村老漢,他很幽雅的坐在我的上首,吃起了我桌上放的點心.而且吃的時候不但不快不慢,還不發出一點聲音.這是貴族潛移默化教導多年才有的習慣,這張三寶一定不是真的張三寶.他應該是某一個犯事的貴族,或者是破落的世家.

等他慢吞吞地吃完東西,回看了我一會兒后.他才說[小子,你比我想象的要聰明.但孩子畢竟是孩子,聰明有餘定力不夠.如果我是你的話,我不會這麼就把我叫來.這回引起多少人對你我的懷疑和猜測.]

我恭恭敬敬地站起來,供手行了一個禮后,說[不知道先生是哪裡人士?真實姓名可不可以告訴小子.]因為我不知道是不是有功名在身,能不能稱為[老爺],[大人]什麼的稱呼,所以以[先生]稱呼他.按當時的講究,讀書人都可以稱為先生,學生叫老師也叫先生.考中了舉人才能被稱為[老爺],考中了進士后才能稱為[大人].中了進士就可以當候補官,再考就是大比考的是狀元.凡是考過進士后,又中者都稱為兩榜進士,可以直接被任命為官員.張三寶如果是當官的,不應該被賣到奴隸市場.這可是對文人莫大的侮辱.

[我本名姓常,你可以叫我常先生.]看來他有難言之隱,還是不能把所有事告訴給我知道.我也不好強求.就改稱他為常先生.

常先生走到我的內室,看見桌上不但放著[三國],還多了一本[孫子兵法].就一邊點頭一邊過去翻看,發現我不但看得很仔細,還在一邊加了不少的符號,將一些不懂的或者是經典的畫了出來.他對我的認真很滿意,並看了看我抄的字.

常先生沒有在我這裡多留,就走出了我的內室.對我說[你讀書很刻苦.但你的字很不好,要風骨沒有風骨,要氣勢沒有氣勢.從明天起,給我練永字八法.一天就寫一萬遍,可以寫在紙上,也可以蘸水寫在地上.要練好練對才可以.]他並不要我答應,也不是徵求我的意見,而是給我下的命令.儼然是我的一個教書先生的模樣.

第二天一早,我就起來在小院里練書法.一些孩子們過來看我練字,也都很好奇.落日和依瑪怕他們影響到我,就把他們拉著離開.練字不但很枯燥而且需要很大的毅力.常先生又指明要我練[永字八法],一個永字中含有八種基本筆法,練起來比練功還要累人.我想既然練了,索性連功夫一起也練了,就做了一隻簡易的大筆,長一米五,有二寸粗.蘸上水在地上練字.;一個小時下來,累得我渾身上下不舒服.一邊的常先生倒覺得我的辦法一舉兩得,而且還很有創意.

大家都以為我對練字有興趣,就暗中為我連夜做了一隻筆.當筆送到我手上時,我連假笑都笑不出來了.這支大筆長有成人高度,比我手腕還粗,材料是實心的鐵.重量有近三十斤,我拿著都有點重.等他們離開后,常先生過來說這筆剛好,要我拿著它練好字.

我拿著大筆在地上練字,練的我滿頭大汗.不知道是我在用大筆在練字,還是大筆在作弄我,我被這支大筆氣地快要瘋了.可又一想也對,我如果能把這支大筆使用得靈活自如,將來手的長槍不就是小菜一碟了嗎?小時候不是看見電視中嶽飛以槍代筆在牆上寫下了[滿江紅]嗎?當時不是特別羨慕嗎?看來不久的將來我也可以這麼做.

有了安慰自己的理由后,我不再覺得練字是件苦事,把筆當做一把掃帚掃地,愛怎麼畫就怎麼畫,愛怎麼寫就怎麼寫.一切都按我的意思,不需要管什麼[永字八法],前人可以想出什麼法啊貼的,我也可以創出我[吳家筆法].一套書法不像書法,棍法不像棍法,槍法也不是槍法的功夫被我漸漸的琢磨出來.等我完全融會貫通后,它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不過這都是好多年以後的事了.

練了三天的字,字沒有長進什麼,力氣卻大了不少.每天的飯量也上去了,晚上也是倒頭就睡.吃得下,睡得著,人不病可是人間三大美事,就算有金山銀山都換不來的好事.我的飯量上去了,最高興的還是依瑪.現在我的飲食起居都由她在照顧,每次看見我吃這麼一點點飯時,她總是不高興.現在看見我飯量大大提高,笑地大家都以為有孫子了.落日他們也為我高興,騰格還通過依瑪翻譯說將來要教我摔跤,一定把教我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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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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