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二)

第三章(二)

當然,並不是說他們之間就沒有那種事,三個孩子不可能無緣無故從天上掉下來,我想說的是他們婚姻絕對有很嚴重的問題,兩人的感情異常冷淡,作為子女,我們幾乎就沒有看到過他們之間有過什麼說笑。這個家裡沒有一個人對父親有最起碼的尊重,我們從來不當面喊他「爸爸」,我們都懶得喊他,他也無所謂。我們甚至都不覺得父親這輩子有什麼冤枉,他後來的歷史反革命帽子終於不復存在,得到了什麼平反,他的價值好像又被重新發現了,被一所大學聘去當了武術教練,還評上一個副教授頭銜,但是我們全家受母親的影響,加上多少年來養成的習慣,仍然還是不把他當回事。父親潦倒時,母親看不起他,不潦倒了,母親為了表示自己過去的觀點不錯,仍然看不起他。

其實,不只是對父親這樣,在我們這個家裡,誰對誰都談不上有起碼的尊重。阿妍與我結婚的時候,我姐姐早已出嫁,妹妹結過一次婚,不久就離了,又住回家來。我這個妹妹脾氣特別壞,從一開始,她就不喜歡阿妍,就喜歡挑釁。每次我急猴猴地想做那件事的時候,阿妍總是低聲地在我耳邊叮囑,讓我輕一些,不要弄出響聲來,以免讓外面的我妹妹聽見。有一天晚上,我的動作幅度稍稍大了一些,第二天一早,我妹妹板著臉,問我們昨天晚上是不是打架了,聲音為什麼會那麼大。阿妍的臉頓時紅了,我裝著沒聽見,這丫頭竟然咄咄逼人地又來了一句:

「老四,我問你話?」

「什麼事?」

「好呀,你是真糊塗還是假糊塗?」

在這樣的環境中,要想找到**的樂趣,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原來一直覺得,與阿妍結婚以後,日子會過得非常甜蜜,可是真結婚了,兩個人真在一起了,一切都是與原來設想的不一樣。生活永遠也不會像想象得那麼好。阿妍好像只是把那件事看作妻子應盡的義務,她覺得這只是我一個人的事情,只要能讓我滿足完事就行了,因此,我常常是白花力氣,怎麼使勁都沒反應,怎麼忙都是白忙。我們根本找不到什麼感覺,阿妍每次只是希望那件事儘快結束,她像個局外人似的躺在那一動不動,只要有一點點異常的聲響,就會輕輕地拍我的背,就會捏我的屁股,警告我不要太放肆。

在做那事的時候,阿妍對我的耳語,不是「輕一點」,就是「快一點」。我們之間的不和諧,當然還不僅僅是指這件事。在經濟方面,也經常要鬧些小不愉快,這當然不是與我,主要是與我母親。結婚以後,娘家規定阿妍每月必須要拿出二分之一的錢來貼補家用。那時候,我已經三十歲出頭了,拿的仍然是學徒工資,不得厚著臉皮占父母的光。我們吃住在這邊家裡,不貼飯錢,我母親因此覺得太吃虧了,她主要是覺得阿妍吃裡扒外,這邊一分錢不出,卻還要貼補娘家。母親和我妹妹一樣,都是不肯省事的女人,肚子里有些什麼小疙瘩,非要說出來才痛快,非要吵一架才過癮。

說老實話,這些矛盾害得我在雙方父母面前都抬不起頭來,雙方大人顯然都對我們的婚姻不滿意。人窮志短,人窮了,很多事就一點辦法也沒有。這要是真說起來,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阿妍娘家雖然不富裕,也不至於窮到那一步,非要已經出嫁的女兒貼補不可,畢竟孩子一個個都長大了,都有了工作,而且老丈人和丈母娘的工資也不是太低。阿妍的父母在鐵路上工作,都算是有點文化的人。丈母娘是鐵路小學的教師,偏偏對阿妍這個女兒特別苛刻,動不動就把那句「我不能把你白養那麼大吧」掛在嘴上。她從一開始就不喜歡我這個女婿,始終覺得把女兒嫁給我太吃虧了。

我那個丈母娘永遠會用兩件事來數落阿妍,因為有了這兩件事,似乎就有充足的理由讓阿妍貼錢。第一件事是她懷阿妍弟弟,快臨產的時候,被阿妍嚇了一跳。當時阿妍帶著兩個妹妹在空地上玩,腳底下忽然絆了一下,摔出去很遠,丈母娘因此受了驚嚇,當天晚上就去醫院。她提起這件事就耿耿於懷,認定阿妍從小就算謀害她的用心,丈母娘養了五個女兒,毫不容易才有了這個寶貝兒子,如果因此出了意外,你說這有多嚴重。另一件事,是最先把阿妍弄回城,當時除了老三阿妍,老四老五都在農村插隊,做母親的,在手心手背都是肉的情況,先考慮了阿妍,僅此一點以足以說明待阿妍不薄,就足以讓阿妍回報她一輩子的情。

阿妍從一開始就明白,把自己弄回城的真實目的,是要讓她照顧當時已經癱瘓在床上的外婆。在幾個姐妹中,只有阿妍最能吃苦,最會照顧人,很顯然,在這一點上,阿妍並沒有占什麼大便宜,然而她卻因為自己先回城,對兩個妹妹一直抱有內疚。阿妍永遠是那種心裡惦記著娘家的女人,天生就有犧牲精神,從一結婚,她就是想盡一切辦法照顧娘家,她母親即使不是規定她貼錢,她也會主動這麼做。當然,我不在乎這個,不在乎她從工資里拿出二分之一來貼補娘家,老四從來就不是那種小雞肚腸的人,說老實話,我忍受不了的是丈母娘的那種態度,她始終看不起我,不僅看不起我,也順帶看不起阿妍。她因為阿妍嫁的男人最沒出息,總是用各種辦法來讓我難堪,用最不入耳的話來羞辱我。

阿妍最小的那個妹妹結婚,我母親把別人送我們結婚的兩條綢被面拿出來,找了塊紅紙包上當作賀禮。這事不知道怎麼讓丈母娘知道了原委,立刻有些不樂意,對阿妍說:

「我跟你說了,那種小市民的家庭,是不能嫁的,哪有這樣把東西送過來送過去的。」

如果丈母娘只是在女兒面前抱怨也就罷了,關鍵是她還要當著我的面,對我喋喋不休:

「老四,這兩條綢被面,是算你媽出的份子,還是算你們小兩口的。」

阿妍說:「媽,這有什麼好計較的,是誰的還不都一樣。」

「阿妍,你這丫頭難道是真不明白事,怎麼會一樣呢?」

在這時候,我只能一聲不吭。

阿妍嘀咕了一句:「有什麼關係!」

「當然沒什麼關係,」丈母娘又說,「反正也沒用過,沒把用過的拿出來,已經不錯了。真要是這麼做了,你又能怎麼辦,小市民就是小市民。」

這些話當然不會傳到我母親的耳朵里。但是她有感覺,是女人都會有那種直覺,她知道我那個丈母娘看不起她,因此在心裡也很有意見。她覺得她太囂張了,說她自己嫁女兒,怎麼也沒有見到有什麼陪嫁。我母親忿忿不平地說,哼,說起來還是什麼知識分子,動不動就像個大戶人家的小姐一樣,擺什麼闊氣,自己該往外拿的時候,卻是一毛不拔。我母親越說越來火,她最受不了別人說她是小市民,為了這句話,她一定要爭出個是非來:

「真不知道誰是小市民了,我好歹也是讀過書的,要論出身,我比你那個丈母娘不知強多少,你爸爸是不行,說起來是個歷史反革命,我哪一點比你丈母娘差了,她憑什麼就看不起我,憑什麼看不起我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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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兆言新作:《我們的心多麼頑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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