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架與我(2)

書架與我(2)

組合傢具的好處在於施工快速,板材在工廠中已先裁切完畢。該打孔鑽洞的地方,早一併處理好了。工人只需到現場組裝,一個工作天就可以大功告成。話雖如此,承接這小案子的老闆卻被我弄得戰戰兢兢。一般的業主,多半是挑挑顏色、按著目錄上的樣品下訂單。我卻巨細靡遺地列出深度若干、活動層板幾塊、門把位置等等要求,偏偏我希望的深度與寬度,又不屬於既有的標準尺寸規格,還得以機器特別裁切。預算當然也要往上追加。但這一切的辛苦總算有了代價。一座兩百五十公分寬的純白雅緻書架兼書櫥,終於在工人小心翼翼的組合下,在書房中具體成型了。只不過空蕩蕩的架櫃,還彷如是一個乾涸的河床般無精打采。

書架利用學問大

之後,我又花了三、四天的功夫,反覆調整書架層板高度,再如同陶侃搬磚那樣,來來回回把書放上放下放左放右,試著以多種排列組合來擺置。主要為的是有效利用空間,且找出陳列上的邏輯,以便利日後找書。至於視覺上的審美效果,自然也得列入考慮。我發現要顧及這些因素,而把書全部送上架,真是另一件浩大且複雜的工程。杜威的「十進位圖書分類法」肯定不是一般人辦得到的。即便擁有這項本事,其結果大概也不符合一般私人藏書的需求或偏好。

我最後歸結出自己對書的分類,其實是交錯地使用了主題、高度、作者、年代和語文別這幾個大原則。書籍的顏色與厚薄也會列入考慮,比方說,我盡量不讓同樣顏色的書脊靠在一塊,如此較容易辨識每一本書。另外,在同一格架上,我通常會把較薄的書往兩旁擺,讓較厚的書朝中央放。大開本的精裝本厚書則采水平方式迭放在最底層。不要問我為什麼?就是覺得書這麼擺比較順眼罷了。或許有人認為這種做法真是小題大作,然而,當我在一本由美國杜克大學土木工程教授亨利?培佐斯基(HenryPetrosky)所撰寫關於書架演進史的書《書架》(TheBookontheBookshelf)中,讀到他觀察一般人書架的書籍排列法,竟然可以歸納出二十五種以上的分類之後,就此覺得自己的行為,其實並不算太詭異!

到底哪一本才該丟呢?

話說我讓書籍各就各位之後,便發現書架的空間所剩不多。好在我當初設計的深度是36公分,一般大小的書還可以前後兩排擺。然而,躲藏在後排的書日益增多,卻也成了被打入冷宮的妃嬪。日子一久,很容易就忘了它們的存在。有時想要找一本書,竟得玩起押寶遊戲:把某格前排的書抽出,希望後面正好就有要的那一本。偏偏這個機率並不大,為了追蹤一本書,往往耗時甚久。以小說《玫瑰的名字》、《傅科擺》揚名世界的義大利記號學家安伯扥˙艾科(UmbertoEco)以不少版稅買了大量的書,他也曾在書架前後並排書籍,也飽受書籍下落不明之苦。有一次,他在擁書三萬冊的米蘭新居接待一位愛書的採訪者時,興奮地要來客把書抽出來看,後面竟空空如也——這回書架深度只夠放一排,艾科得意地說:「Nomoreguessing!」(不必再猜了!)

由於空間限制,我即便擁有三萬冊書,也不可能像艾科一樣,把所有的書沿著家中牆面一字排開。所以日後我在客廳的第二座書架兼書櫥的深度,還是比照前一座辦理:36公分、前後兩排放書,某些書也只得繼續過著「見不得人」的日子了。而今,這面三百五十公分寬的書牆又快滿溢,要不了多久,我的第三期工程大概就得鎖定餐廳那片四百公分的牆面了。等哪天牆面用盡,或是找書耐心磨光之後,我或許也只好狠下心腸,效法十七世紀英國日記體文學家山姆˙丕普斯(SamuelPepys)的做法,那就是嚴格限定收藏三千本書,一旦超買一本新書,就得從舊書中找一本最不需要的丟棄。只不過對我而言,那肯定還得歷經一番天人交戰,到底哪一本才該丟呢?(初稿於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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