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性愛反思
有一回,有人問我:「哪一本書對你影響最大?」我脫口答道:「女人。」這當然是開玩笑,但玩笑中有真實。我坦然承認,我是喜歡女人的。男人喜歡女人,這實在是天地間最正常的一件事,沒有什麼可羞慚的。我和某些男人的區別也許在於,我喜歡得比較認真,因而我和女人的關係對我的生活發生了很大影響。如果一個男人不動情地玩女人,同時保住一個穩定的家庭,人們不會說他什麼。可是,倘若你認真地愛了起來,導致婚姻破裂,輿論就會大嘩。因為我的兩次婚變,我的人品的確遭到了一些人的攻擊。對於這種淺薄的輿論,我當然無須理會。然而,我自己不能不反省一下,為何一個高質量的婚姻終於也解體了,怎樣才能避免重蹈覆轍。婚姻必須是高質量的,真正以愛情為基礎,這是我的絕對要求,我決不能忍受兩人不愛而仍在一起生活。兩個人只有愛到了想永不分離的地步,才應該結婚。但是,事實證明,即使懷著這樣的心情結了婚,仍不能保證白頭偕老。愛情有太多的變數,不完全是人力所能控制,可是,因相愛而結婚的人至少應爭取把變數減到最小量。在兩**往方面,我不是一個特別放得開的人,但是,我能正視自己的**和感覺,在理論上對此早已持十分開明的看法。我知道,除了熱戀階段外,一個人完全可能對別的異性產生性吸引意義上的好感。我相信,性本身是一種健康的東西,其惟一的原則是快樂,與道德無關。美國舞蹈家鄧肯說過一句最通情達理的話:「如果你有一個身體,它天生要遭受許多痛苦,包括疾病等等,既然如此,只要有機會,為什麼就不可以從你這個身體上汲取最大的快樂呢?」單就性本身而言,婚姻肯定不是一個合理的制度,因為性快樂不是純粹的生理過程,同時也是心理過程,需要新鮮感的刺激,而單一不變的性伴侶關係則可能麻痹性興趣,減弱當事人享受和提供性快樂的能力。其實,這些道理對於有誠實感官的藝術家來說是不言而喻的。我曾與兩位畫家討論這個話題,其中奉行獨身的一位說:「我太知道**的本質,不可能長久。所以,我不願意對女孩說愛什麼的,即使我很喜歡她。說了以後還要修改,工作量太大。」業已結婚的另一位說:「我看見好的女孩,一個嘴角,一隻手,就是激動。戀愛一場又一場,我就是高興,像過節一樣。可是,我必須背著妻子,因為我愛她,不願讓她痛苦。」前一位完全不相信**有持久的可能,所以選擇不結婚,甚至不說愛這個詞,徹底地誠實,姑且不論。后一位提出了一個問題,便是一個感到有結婚需要的人應該如何處置自己的多元**衝動。我相信,人是有對專一的愛的需要的,不管是否接受婚姻的形式。我自己就始終深切地感覺到這種需要。在我的生活中不能沒有這樣一個伴侶,我和她互相視為命根子,真正感到誰也缺不了誰。我自問是一個很有自我的人,能夠欣賞孤獨、寂寞、獨處的妙趣,但我就是不能沒有這樣一個伴侶,如果沒有,孤獨、寂寞、獨處就會失去妙趣,我會感到自己孤零零地生活在無邊的荒漠中。這樣一種需要顯然是根源於人的根本性孤獨,而在性的生理和心理中並無根據。正因為如此,它就不能夠也不應該消除人的多元**衝動。我自以為從這裡找到了二者並存相容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