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3)
然而,印度教已經深深植根於印度傳統,它今天仍是超過8億人的基本指導準則,大概比任何其他宗教的追隨者更多,儘管此類數字難以統計。雖然印度教具有很強大的精神要素,它長期以來也承認物質生活的安寧(利)對人類生活的重要,承認個體的人對家庭的責任,承認人與人之間的愛和性(伽摩)的重要。這些內容都是人類本質的基本成分,因而被認為是善。印度教實際上不排斥神創造的任何東西,而是讚美一切生靈並將其深藏於內心,包括通過性的創造物,從而將聖與俗之間的差別減弱到比西方小得多;它認為任何東西都是神的創造的一部分。印度教對生命中存在善良和邪惡的承認,可能已經讓那些生活上遇到悲傷和痛苦但並無受罰或被欺之感的追隨者過上了更輕鬆或心理上更健康的生活,當然也更能享受生活中的祝福。總之,幸福和痛苦兩者都是每個存在的基本上無法避免的成分,與其力圖否認或掩飾壞的成分,如**的死亡和邪惡、悲傷、苦難及殘酷行為的存在,還不如承認它們。宗教對大多數印度人來說一直是生活的基本內涵,就像中世紀大多數歐洲人那樣,為他們帶來了安慰和自信,而這也正是宗教的目的。幾乎所有宗教都相信靈魂不死;印度教的轉世和解脫信念只不過把它又推進了一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