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隔閡

第三十四章 隔閡

我不知道是怎麼回到家的,醒來的時候,我跟我床上躺著。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吐過。反正我只是頭疼,只是口渴。只是醒來睜開眼,端起床頭柜上的水一飲而盡,然後繼續去夢中遊玩。最好能將上次與周公結下的那根鋼筋混凝土梁子給卸了。這世上和誰過不去都行,千萬別和周公鬧彆扭。

第二次醒是被老媽給揪起來的。那手法極其「狠毒」。我問她,媽,我還是你兒子不是?咋這般的心狠手辣啊?你還真下得了手。老媽笑著說,你小子在外頭飲酒作樂,還讓人家小喆給送回來。我說媽,大年初一,你就這樣管著我啊?可別這樣行不?我可是忠實於您的。老媽說,你大年初一也不消消停停。幹嗎喝那麼多的酒啊。不是我不疼你,喝酒傷身啊!也不看看你才多大。真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我在心裡想可憐天下父母心。還是小喆說過,我們都不容易。

由於我的自知之明,對媽是百般服貼。誰讓我是她兒子呢?接下來的幾天我只是去了外婆家拜年。其餘一概拒絕。但我知道拜年的銀子照樣少不了。想想自己都十九歲的人了,還要那錢挺羞的。但這是人之常情。禮尚往來!

初四那天晚上,小喆一家三口來我家吃晚飯。韓叔叔一直怪我沒去他家玩。小喆的媽也在那說我今年十九了,懂事了。同時塞給我一個紅包。出於禮節,我推讓了一下。其實心裡真的想來個餓狼撲食。換誰都曉得錢是最重要的。見了銀子不收不是我的風格。所以我的推讓只是為了迎合一下小喆他媽剛剛說的那句「今年十九了,懂事了」。不然我指不定會厚顏無恥地見錢就搶。

日子一晃就過去了。我最喜歡的關於時光飛逝的一句話是:時光流水,嘩啦啦!不為別的什麼,只是覺得這樣的話,時間會動起來。動吧,我最喜歡動起來的事物。流水嘩啦啦的背後是叮叮咚咚的悅耳泉水歡歌。

大年初六是我開學的日子,也是情人節。我們都為學校會選好日子而喝彩。今天樂樂會回來。清晨上學之前,我打了個電話給於爸於媽說我們今天開學不到那去玩了。不知道為什麼明明很想樂樂,可還是倔強地不去見。難道那個babyface的於小樂真的變成了神情冷漠的蕭於嗎?算了,不想這些了。還是好好的陪葉子過一個安靜的情人節吧!

我的風格是如果對一件事想不通,那麼便不再去想,而去做另一件能讓自己開心的事。就算不能讓自己開心,能讓別人開心也是快樂的。小喆說我是「快樂天使」。這句話是我聽到的對我最大的讚譽。

我沒有買火紅的玫瑰送給葉子,一直都沒買過玫瑰。葉子看到我的兩手空空時,眼裡多少閃過了一絲失望。但我的話讓她釋然了。我對她說,別人都說愛情終究逃不過玫瑰的,我想驗證一下。葉子馬上笑著說那我們一起來驗證吧!沒有玫瑰同樣有愛情的。原來這個世界上有許多的人是說謊的。我們的愛情明明逃過了玫瑰。玫瑰永遠沒有追上我們的愛情。

誰說無處可逃,我們明明逃的無影無蹤。

我沒有和葉子逃課出去尋找愛情的味道。只是聽課,認認真真地聽課。Englishman的課、周公的課、阿獃的課。一整天我用從未有過的激情去應對本該浪漫的時光。我看著葉子前所未有的心動。而芳也坐在這,僅僅幾步之遙。我回頭看她的時候,她撇開了她看我的眼睛。我知道她心裡的疼,知道她「放棄一種幸福」時的疼痛。可是真的不怪我,不怪我。我不是在逃脫責任,是她向我提出的分手。那時候讓我以為我只能做為別人玩弄感情的棋子。

下課放學的時候,和葉子一起回家。葉子說這是她過的最有意義的一個情人節。我沒送她玫瑰,沒送她巧克力,只能送給她一句「情人節快樂,快樂情人節」。忘了是誰說過,如果一個人不懂的花語,那麼白菊花也會在情人節出現。我不懂花語,但我決不會讓白菊花在情人節上出現。和齊沫分手以後,我再也講不出那些纏綿的情話了。真的不怪我。我只是在經營那份與齊沫在一起的感情時透支了我現在的愛。所以現在才會變成這樣的不懂如何去說情話。

但是芳的離開,現在讓我想起前不久聽到的一首歌,「一定是我不夠好,所以你才想到逃,逃到天涯或海角。」我不懂得如何去說虧欠。也許愛是不能用虧欠來彌補的。有時侯的傷害是真正的情非得已。然而芳是真正的對我好。她為我買的每一次早餐我都記得。只有她才會這樣的細心與體貼入微。

芳的關懷是無微不至的。記起一句話,有一種默契叫做心有靈犀。那麼對芳應該可以用同樣的話語來說了:有一種關懷叫做無微不至。好累。好累。真的好累。我送葉子回家,然後跑到「在一方」喝了點酒,和天天聊了會天,便回家了。情人節的夜晚獨自一人過也未嘗沒有一種情趣。

到家的時候,家裡的客人著實讓我吃驚不小。於爸於媽還有樂樂和他親爹親媽。我和他們打招呼,唯獨沒有叫樂樂。我趁放書包的空閑,打電話給小喆。讓小喆立馬來一趟。我出去和他們寒暄。坐在於爸於媽身邊,把樂樂晾在一邊。估計於爸於媽也看出了點什麼。一個勁地讓我和樂樂進房間好好聊聊。已經很久沒見了。我一百個不情願地進了房間。

樂樂問我,林哥還生氣啊?

我不是你林哥。我擺手對他說。他的內心不知是自責還是氣憤。管它呢,這一切都與我無關。

林哥,算了吧!我承認錯誤行不行啊?樂樂像是在求我,卻又像是在勸我。鬼才理他。我只有不理他。有時侯沉默真的是最好的戰略武器。攻防兼備。不必為「言多必失」擔心,也不必為「禍從口出」負責。我想我真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人。如果我不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人,那我就不是了。俗話說,事實勝於雄辯。這話說的真他媽的對。尤其對我來說就像是為我預定的一樣我這人看什麼事情符合自己,就都會認為它是為自己量身定做的。我是林睿我怕誰!

「沉默、沉默,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我們之間的僵持只會引發死亡的咆哮。「小喆快來吧!」我在心裡呼喚著,像一個身陷旋渦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樣。但稻草怎麼救人命呢?小喆只有你能幫我了。我從未像現在這樣依賴過小喆。有一首歌這樣唱,你說我像個小孩,其實你才是個小孩。

有些歌唱的真好,很真實。那些寫詞的人是不是前世都和我有過淵源。不然怎麼都這樣的扣人心弦。這讓我覺得自己有時候特別的虛偽。

面對著樂樂,我不知道該幹些什麼。小喆該到了吧!我所能做的只是等待,像在春天等待夏至,在夏至等待立秋,然後在蕭蕭的秋葉飄零中等待冬天的凌瓊碎玉與銀裝素裹。當周圍真的被白色包圍的時候,又何嘗不是在等春暖花開。就像Andy在《冰雨》中唱的,「我是在等待,一個女孩。」我應該唱的是,「我是在等待,我的小喆。」小喆估計聽到我的歌聲就只會感動了。

指不定他還來句「為什麼我的眼裡常含淚水,因為我對你愛的深沉」。丫的,煽情!

在我的無限期待中,小喆終於「千呼萬喚始出來」。我真的好想對他說「你丫裝什麼淑女,還千呼萬喚始出來」。但樂樂在這,他見了樂樂比見了誰都興奮。我們這些年的摸爬滾打,像牙刷與口杯一樣從沒分開過。性格都磨的差不多,叛逆但不顯山露水。骨子裡都有一股爭強好勝的脾氣。他見了樂樂想當年的紅衛兵見了**一樣興奮。而我見了樂樂只有失望加上反感。不知道為什麼會有反感這種情緒。我對於爸於媽的熱情與對他的冷漠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小喆進門第一句話是,林睿,你整啥啊?火速召我來所為何事啊?一見樂樂,立即對我說,你別說話了。我都明白了。然後和樂樂粘在一起。都用得上「如膠似漆」來形容了。

小喆說,樂樂,叫哥哥我好生想你。我聽了這話特別的噁心,但一想大年初一我也對天天說來著。於是就不再噁心了,而改對小喆學舌感到反感了。難道2005年流行那「好生想你」?仔細一想,2005年才剛剛上演呢。只是2003年我的周圍流行著:倒戈!

樂樂好像並不願意和小喆多聊。也許他當前要解決的最大問題是和我的關係。怎樣和我重修舊好是最關鍵的。不過從形勢上來看,他是熱臉貼了個冷屁股。這一切我能選作解釋的詞只有「陰差陽錯」與「順理成章」。這日子,我看像是在「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莊子》里有句話叫「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如醴。」我不知道我和樂樂之間的交情是君子之交還是小人之交。只是覺得我們應該是好兄弟,很好很好的那種。可以割頭換頸,可以讓一切都在我們的生命里任憑風浪起。然而我們依然向天笑,無所畏懼。可是就像那個傷感的詩人寫的一樣「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語淚先流」。在整個過程中,我實在是不知道錯的是誰。如果是我,那我希望自己沒有錯的太多。也許是樂樂太把持不住自己的感情,也或許是我太斤斤計較了。不是說退一步海闊天空嗎?我怎麼沒有學會啊?

退一步,退一步,退到天涯末路,退到柳暗花明的大道,退到我們彼此原諒彼此珍惜彼此不再傷害,退到我們之間又一次的完美無缺。友誼原來是種很虛無的東西。只有用心去感受才會覺得它的存在。只有當你太在乎它的時候,才會覺得周圍溫暖。然而能夠讀懂的人又有多少?我突然間為自己的小肚雞腸而感到羞愧。可是……可是我是一個很要強的人。

小喆估計也看出了我們之間存在的摩擦。話也慢慢的少了起來。我們三個人之間更多的是沉默。原本我以為小喆能帶我們走出沉默的泥沼,誰知他也跟著陷入了。也許我真的高估了他的能力。我就想我做人怎麼就這麼失敗啊!

三個人的沉默比兩個人的沉默更加的可怕。我盡地主之宜說,得了,今天我們不想那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了。忘記過去,重新開始吧!記得小剛在《記事本》里唱:「燒掉日記,重新來過。」我知道生命不可能選擇完全的重新來過,但我們的友誼是可以的。我始終沒有想到最後服輸的人是自己。曾經以為自己是個永不言敗的人。但我選擇了「我輸了」這三個字。世界在一剎那間彷彿轟然倒塌了。我相信在我倒下去的時候,小喆和樂樂一定會重新為我撐起這一切的。誰讓我們是好兄弟呢?

記得小喆說過,他說,林睿,我們一定要像筆芯和筆筒一樣永遠在一起。不管發生什麼事,我們都要記得我們是好兄弟。我們要不離不棄。當時我聽了他的話心裡特堵。我只記得自己只說了一句,好兄弟是不分開的,永遠在一起。可我又忘了問他永遠有多遠。也許還是那句最完美的答案吧!

永遠便是永遠沒有永遠!

媽媽叫我們出來吃飯的時候,我覺得這個世界突然間很明亮。因為我完完全全理解了樂樂。也許還是老調重彈,別人都說理解萬歲。我不想也學舌似地人云亦云地叫喚著「理解萬歲」。有的話說過一次就夠了,不需要再去說第二次了。真的,好孩子是不可以說謊的。雖然我已經十八歲了,但我依然覺得自己是個孩子。如果這個世界上有永無島的話,那麼我希望自己是PeterPad(彼得•;;潘),一個永遠也長不大的小孩,一個永遠也不願長大的小孩。

在《彼得•;;潘》裡面,達林太太對PeterPad的回憶是「他應該是和仙人住在一起的,他是個善良的小傢伙。他時常會引導迷路的小孩回家,還會陪伴孤獨的小孩做遊戲」。天啊,我和Peter一樣都善良。我記得以前我也會引導迷路的小孩回家的,也會陪伴孤獨的小孩做遊戲的。除了不是和仙人住在一起,我應該是PeterPad第二了。可我現在除了善良什麼都沒有了。難道我真的在不知不覺中長大了嗎?難道我的成長真的要帶上後知後覺嗎?

吃飯的時候,我已經不再像初進家門時那樣帶有情緒了。我開開心心的和於爸於媽還有樂樂的親生父母聊天。爸爸媽媽已經忙的不知所措了。我真的好想幫幫我的媽媽,可是她不讓。她讓我陪著他們吃飯。我看見她忙碌的背影,心疼的直不起腰來。眼裡有淚,我找不到陽光太刺眼了這樣的理由來解釋讓它安然的流下來。現在是晚上。我沒有走出家門,不知道有沒有星星在眨著眼睛微笑。我一直不懂去說那些我自以為是的話,因為好孩子說話要有根有據的。

吃過飯後,樂樂一家五口都說要回於爸於媽家。無論我爸媽怎麼挽留都留不住。我一句挽留的話也沒說。只是聽到於爸說回去的時候,我心裡有點不舍,隨之又輕輕地說,那您們好走。媽媽說我不懂事。我不知道為什麼她會說我不懂事。我只是覺得我很懂事。我的話被於爸說成是童言無忌。我又在想我到底長大了沒有。我問小喆我長大了,還是沒有。小喆躺在我的床上說,林睿,今晚我不回去了,在這睡。我對他的答非所問有點兒生氣,可還是無可奈何地「哦」了一聲。

送走了他們,媽進我的房間說,小喆你今晚就不要回去了。在這睡吧!可是小喆沒有說話,我回頭看他,他已經睡著了。連我都沒發現。我記起小學時做過的一個標點符號的題: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我對媽說,他是不要留的。然後出去幫媽收拾屋子。老爸看著我的這般表現只有驚訝。他說太陽打西邊出來了。我笑著說,老爸,你又做夢了。爸媽聽了都笑起來。三口之家其樂融融。

把一切都弄好后,我打電話到小喆家告訴韓叔叔說小喆今晚就在我家睡了。韓叔叔說,睿睿,你給我把他給看好了。他要不見了,你就給我當兒子。我說好啊好啊。心裡想著一個人同時有幾個爸媽的幸福。然後想起黃宏演的《二十五個孩子一個爹》。想一個人給那麼多人當爹的累。別人說多個朋友多條路。我看是多個父母多種幸福。這決不是一個親情泛濫的年代!

看著小喆熟睡的樣子,我估計他肯定對我的床陌生。大家不都說躺在陌生的床連睡覺都不香嗎?媽說這叫暈床。我聽了也差點暈過去。不過還好,我用自己的雙腳挺住了。所以我覺得我的腳比我的腦子要忠誠,至少它沒暈。不然的話,我相信這反背倒地比趴下去來得更猛烈些。

高爾基喊道,讓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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