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勝利者的婚禮(2)
我插話說,1949年12月27日寫報告,1950年1月2日批下來,猛一聽隔了一年,再一算,只隔了五天,批得夠快的呀!
姨父搖搖頭說,度日如年喲!
姨父說,那個時候沒有錢,結婚也請不起客,反正警衛團的食堂里有的是肉吃,我再搞點酒喝就是了。正是陽曆新年,戰士們敲鑼打鼓踩高蹺,踩到我屋裡去了。那麼長的木腿,一伸手就摸到屋頂了。叮叮咣,叮叮咣,甩著長袖子,胡鬧一氣。喝酒,非叫孟敏拱酒碗,趴在地上用頭拱那個裝酒的洋瓷碗。
六姨心有餘悸地說,地下擺了二十個搪瓷碗,叫我趴下來,一個一個地用頭拱;多虧副參謀長的警衛員小郭富於同情心,把地下的酒碗一腳踢了。要我拱碗的副營長沒有面子,拔出槍,向小郭大喊大叫,我斃了你!鬧得我一夜沒敢睡。
姨父說,這個副營長就是那個身上叫子彈穿了七八十來個窟窿眼兒的山西「老西兒」段炳禮呀,就是叫國民黨的皮鞋在腳上磨出了血泡就把皮鞋撂到稻田裡罵娘的那個寶貝,他在發酒瘋啊。孟敏憋不住,要發火。我小聲說,不行,咱惹不起。再說,當兵的也難得跟當官的鬧一回,下級也難得跟上級鬧一回,人生在世也難得叫人家這樣痛痛快快地鬧一回呀,就叫他們鬧嘛!直鬧了一個晚上。段炳禮又跑到新房裡撒野要水喝,他挖了半碗白糖,沖了一碗稠糊糊的糖水,捧起來就喝。
六姨說,鬧得你姨父半夜去做他的思想工作,兩三點鐘才回來。
姨父開懷大笑。你們不知道呀,段炳禮鬧房之所以這樣「無惡不作」,是因為他自己想媳婦想急了。我們結婚時,他剛剛發生了一件窩囊事:人家給他介紹了一個對象,是高級幹部從東北帶過來的一個小保姆。他一聽就沉不住氣了,等不到見面就通過介紹人送給人家一塊手錶。見面時,人家害羞呀,扭扭捏捏不講話。這個老夥計心裡一急,就把臉一扭,背對著女人說:「喂,你干不幹呀?要干就干,不幹拉倒!」嚇得人家站起來就跑,一回去就把手錶退回來了。我們結婚那天晚上,他是有氣沒處使了,找茬兒出氣撒野。後來,我們又給他介紹了一個。這個女人很年輕,一談就成,以後可就成了他的寶貝疙瘩了,含在嘴裡怕化了,放在地下怕丟了。他的古怪脾氣也從此變好了。十幾年的老兵啊,子彈鑽了他十幾個槍眼兒也沒有打死他,就是叫他活著娶媳婦的呀!媳婦懷孕了,想吃橘子,他就一筐一筐、一簍一簍地給她買。都說段炳禮「孝敬」老婆「五體投地」。他就是這麼個寶貝,後來當了長沙市公安大隊長,怕老婆絕對是天下第一。
我必須把話題拉回到主題上來,問姨父結婚時住的是什麼房子?姨父說,是一座小洋樓,可能是國民黨哪個大官住過的,有一個小花園,有一棵「痒痒」樹。這棵樹怕痒痒,一扒拉它,它就渾身打哆嗦。屋裡還有浴缸、廁所,抽水馬桶。只有一個十分嚴重的缺點,就是沒有自來水就不能用馬桶。當時自來水廠還沒有恢復生產,沒有自來水,我卻不知道抽水馬桶跟自來水有何種關係,照樣往馬桶里屙尿。多麼好的新房啊,搞得臭烘烘的,這抽水馬桶真不夠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