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聞(8)
伊渡:幾年前在媒體曝光的瀋陽市原市長慕綏新貪污案,其實早被一位香港記者發現端倪。慕綏新為了宣揚自己的政績,邀請大批記者前往瀋陽采寫新聞。大陸記者多是懂得遊戲規則的,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一般不會亂說。可是這位香港記者偏偏不按牌理出牌,盯上了慕市長的一身「行頭」,從襯衫、領帶、西服、皮帶到皮鞋,全是世界名牌,粗略估算也值幾萬港元。回港之後,這位記者在報道中提出疑問:內地市長的月收入不過一千多元,慕綏新如何穿得起這麼貴重的「行頭」?按照大陸人的觀念,正像當年康熙說的,那位香港記者是在吹毛求疵。
王躍文:最近見媒體報道,說美國總統布希戴的手錶只值五十美金。我覺得這絲毫不是醜聞。當然我也沒有證據說明布希清廉或者貪污。但是,如果有誰願意把查辦慕綏新案作為經驗,光從領導幹部日常生活查起,不知要查出多少貪官。他們抽的煙、喝的酒、穿的、住的、用的,工資是遠遠供不起的。也許應該發明一個新名詞,叫「日常**」。日常**似乎可以忽略不計的,不然中國處處是洪洞縣了。
我讀了康熙那番話,明白一個道理:原來官員清廉與否,皇帝其實都是知道的。似乎康熙也並不在乎官員是否真的清廉,只要大方面說得過去就行了。康熙提到的幾位官員,在歷史上都有清名,而最清廉的是趙申喬。偏是這個趙申喬,康熙好像並不怎麼喜歡。有回,康熙又同大臣們說起趙申喬的清廉,這位英明天子並不以為然,說道,朕相信趙申喬是個清官,但作為封疆大吏,要說他一清二白,朕未必相信!倒是對明知其多少有些貪行的張鵬翮、張伯行,康熙反倒寬宏多了。就我所讀到的清史資料,康熙對這兩位「張清官」頗多讚賞。
伊渡:我也從有關史料上知道,康熙表面上很憎恨貪污**,曾經說過,凡別項人犯尚可寬恕,貪官之罪斷不可寬。但事實上,康熙往往是嘴上說得嚴格,下手卻很軟。特別是到了康熙晚年,貪污**之風已不可救藥了。
王躍文:康熙朝被史學界稱譽較多,但並不妨礙它出產貪官。貪官並不一定都會倒霉的。索額圖和明珠都貪,索額圖死於監牢,明珠得享天年。徐乾學和高士奇也都貪,徐被皇上罷斥永不敘用,高告老還鄉仍被召回。趙申喬的兒子趙鳳詔因貪污被參劾,論罪處斬了。原來康熙說,趙申喬確實清廉,但他養的這個兒子太貪了,應按律處斬!不能臆斷康熙殺趙鳳詔的真實動機,但他並不喜歡趙申喬這個清官,應是事實。康熙曾責怪趙申喬教子不嚴,趙便上書,稱自己「不能教子、求賜罷斥」!康熙看了他的摺子,龍顏大怒:「今閱趙申喬所奏,其詞意憤激,殊非大臣之體。」當時的趙申喬是戶部尚書,因失大臣之體,挨了處分,戴罪留用。
伊渡:當時有個封疆大吏噶禮也很貪,而且屢次陷害忠良,康熙多次包庇他。直等到噶禮自己母親出面抗告他有弒母大罪,康熙才下令懲辦。但也沒有按律處斬,只是令他自盡。
王躍文:趙申喬的兒子趙鳳詔就是噶禮的走狗,幫著噶禮斂財。趙鳳詔處斬,應是死有餘辜。他的老子趙申喬是否真的清廉,也不必再去辯護。況且清官多酷,也有不是之處。就說趙申喬,他在湖南巡撫任上,把所有官員都參了,實在有些過分。奇怪的是康熙對官員之好惡,同他們官品之優劣,並沒有多大關係。
伊渡:帝王時代,國法就是家法,皇帝就是家長。皇帝殺誰不殺誰,只看他的心情。
王躍文:的確如此。說樁公案,便知康熙如何英明了。李光地和陳夢雷是福建同鄉,又是同科進士。康熙十二年,耿精忠在福建造反,當時李陳二人正在老家告假,成了事實上的附逆之人。李陳二人密約,上「蠟丸書」給清廷,告知耿精忠造反的詳細情況。可李光地是個奪情賣友之人,上「蠟丸書」時獨自具名落款。平叛之後,陳夢雷便成了附逆罪臣,逮捕下獄,貶戍奉天。李光地卻扶搖直上,官至文淵閣大學士。李光地非但不救陳夢雷,反而落井下石。陳夢雷很是憤恨,屢屢上告,終無結果。多年之後,鬧得康熙都知道了,就在巡視關外時,召見了陳夢雷。康熙卻並不想昭雪冤情,而是挑唆陳夢雷說出李光地的不忠之處。陳夢雷倒是個君子,任康熙如何暗示、脅迫,他只說「李某負奴才千般萬般,要說他負皇上卻沒有,奴才怎敢妄說?」康熙若是常人,即使不為陳夢雷的厚道感動,也應為李光地的忠誠而欣慰。可康熙恰恰不是常人,他是皇帝。他非常失望,而且氣憤,斥退陳夢雷,怒道:「你是個罪人,如何見得朕?你今日有話不說,自此後終無見朕之日矣!」原來,這時的康熙想整李光地了,只是治罪無憑。皇帝想治別人的罪,本可不用理由,但若能有些把柄,畢竟方便些。可見,皇帝用人整人,不太關乎官員們的奸忠貪廉,也不關乎國法綱紀。
伊渡:想到這幾年有些影視劇把康熙吹到天上去了,真是笑話。
王躍文:康熙在位六十年,平三藩、安四邊、收台灣、治河工,的確功勛卓著。但這位英明天子在吏治方面,一直是和稀泥。有位巡撫去江蘇赴任,面辭康熙,康熙叮囑說:你下去以後,有事儘管密奏,但治理地方,以安靜為要,不可吹毛求疵!可見康熙不僅治吏不嚴,反而得意自己的寬厚仁德。正是這個原因,康熙晚期,吏治已爛到不可收拾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