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的第二個角色:購買者
消費者的第二個角色:購買者
我們來看看購買中的消費者。
購買前的消費者叫受眾,購買中的消費者,就叫購買者。
理清這些角色的不同含義非常重要,當你在思考購買者的時候不要使用消費者這個詞,當你思考受眾的時候不要使用購買者這個詞,也不要使用消費者這個詞,你在討論這個階段就使用這個詞,你的思考才會是清晰的。
前文說到,受眾的核心特徵是茫然和遺忘,購買者的核心特徵又是什麼呢?
購買者的核心特徵是置身於購買環境中的信息搜尋者。
這個購買環境,不論是商場、超市、餐廳還是網購的電腦屏幕、手機屏幕,都屬於購買環境,本質對於我們來講是一模一樣的。你是站在貨架前面還是你用滑鼠來點、用手指頭來點,在此時此刻,他們的思維模式和我們的應對方式一模一樣。
有了購買者的思維,我們就能發掘出賣場和包裝的媒體屬性和媒體功能,從媒體功能的角度來設計包裝、陳列和賣場效果。
華與華方法:企業的自媒體和全面媒體化
我們這裡說的自媒體,不僅僅是微博、微信等互聯網意義上的自媒體,而是「企業所有的自身」。就像人一樣,自己就是自己最大的媒體,人的一言一行都是傳播。產品本身就是企業自己的媒體,包裝是品牌最大的媒體,因為產品的到達率遠遠超過媒體廣告的到達率。而全面媒體化,就是用媒體思維去設計企業和消費者及銷售者接觸的所有環節。
營銷人員經常講「決勝終端」或「終端攔截」,在什麼地方決勝終端?是打堆頭、上導購員嗎?那需要巨大的成本投資。
決勝終端,到底在哪兒決勝?
請記住以下幾點:
產品包裝是最大的媒體。
用符號刺激購物者的本能反射。
把貨架當成廣告位用。
把包裝文案,做成導購指南。
讓產品自己會說話,讓包裝成為導購員。
包裝設計創造陳列優勢。
用產品結構佔領更大櫃檯,創造更多銷售機會。
注意以上幾條的最大特點是沒有在賣場增加一分錢的額外投資。
回到前文的曹楊路上,貨架間的通道就是曹楊路,貨架上的商品就是走過來的男女老幼、高矮胖瘦。購物者不可能對那幾十萬商品的每一個都起「分別心」,對於他來說那些都是「現量」,一個個走過去了就過去了。那麼你的商品如何能成為受眾的非量?
「包裝是品牌最大的媒體」,這是華與華方法里很關鍵的一條,因為你放棄了包裝的媒體功能比放棄中央電視台廣告損失還大。
正和我們每個人一樣,最大的媒體就是你自己。你辦公的那幢大樓,最大的媒體就是那幢樓本身,而且是一百年不變的媒體。9·11事件中,拉登為什麼要選擇世貿中心?本質上他是在選擇一個媒體,來傳遞他的信息。如果是撞阿拉斯加一幢樓,就沒有這個傳播效果了。
我們完全把賣場的信息環境視作一個媒體環境,每一個商品都是一個頻道,在賣力地演出,而購物者的目光就是遙控器。
用色如用兵。
視覺溝通,色彩第一。黃金酒的包裝為什麼設計成藍色?我們不知道中國人送禮喜歡紅色嗎?當然知道。但是,當我們看到所有的白酒包裝都是以紅色為主色調,白酒貨架上一片紅的時候,我們知道藍色能夠在貨架上形成陳列優勢,能夠把購物者的目光遙控器吸引過來。
用符號刺激本能反射,廚邦醬油採用餐桌布的綠格子符號做包裝設計,使購物者對其產生熟悉感和好感,甚至能刺激食慾、產生唾液。
把貨架當廣告,把包裝當廣告媒體,在廚邦醬油曬足180天的頸標上,印上「有圖有真相,廚邦亞熱帶沿江大曬場,曬足180天」的廣告圖片。每年數以億計的醬油瓶媒體,足以勝過1億元的中央電視台廣告投放。
把包裝文案做成導購指南,如果你觀察過購物者如何購買牙膏、洗衣粉,你就會知道包裝文案能發揮多大的威力。而如何吸引他閱讀,引導他一口氣讀下去,讀完就能把你的產品放進購物籃,這就是營銷人員一生的修鍊。
溝通的主體是通過其對包裝的閱讀過程實現的。
購物者對產品包裝的閱讀,是嚴肅、理性的。包裝上的所有文案,要指向你的產品價值,你要確信,包裝上的文案,值得消費者為之掏錢。
用色如用兵,用符號刺激本能反射,這僅僅是第一步而已,接下來,必須馬上跟他展開快速而嚴肅的溝通。
和購買者的溝通,必須是嚴肅而快速的。嚴肅是因為掏錢是很嚴肅的事,快速是因為留給你影響他購買決策的時間很短。
而且,你必須比別人更快!你要能夠跟購買者產生快速溝通,你才能夠戰勝對手。
因為,你溝通的速度越慢,你所需要的時間越長,夜長了,夢就多了,他隨時可能把你放回貨架上去。如果拿起你的包裝不知道從何讀起,不知道從何看起,他就會把你放回貨架上去;如果他開始看的時候,他發現,看了半天還不明白你到底是個什麼東西,他就會把它放到貨架上去。他不會好奇,他也不會有耐心,他也不跟你開玩笑。他拿起你來,就是要你馬上告訴他,你是一個什麼東西,你憑什麼要他把錢給你。你要又快又嚴肅地告訴他。
在華與華方法里,我們把這叫讓產品自己會說話。先當頭棒喝——用色彩和符號刺激本能反射——然後,引人入勝,引人入「購」,引人多購——這要靠包裝文案。
購物者思考當然不僅僅是包裝設計思想,還有產品開發思想,根據不同的渠道、不同的終端,開發不同的產品。在一個類別里形成完善的產品結構,可以幫助我們獲得更大的陳列面。
和銷售商的合作政策,也指導我們開發不同規格和價格的產品,以獲得銷售商最大限度的合作。
在賣場,我們有兩個客戶:一個是購物者——買我們商品的人;一個是我們的銷售商——替我們賣東西的人。
所以說營銷是兩件事:一是讓消費者向我們買,二是讓銷售者替我們賣。
如果我們能對銷售商的生意創造更多的價值,他會更賣力地投入更大的資源,來替我們賣。
一般人會想到兩點:一是推動性的,讓銷售商賣我們的東西有更大的毛利;二是強迫性的,由於我們的品牌對消費者有巨大的影響,銷售商不得不在低毛利的情況下也替我們賣。
有沒有想過,我們能成為銷售商的諮詢顧問,幫助他不僅賣好我們的商品,也能提升他在這一品類的整體生意,包括別人的商品?甚至,提升整個店的生意?其實很多企業已經在這樣做,只是都沒有形成系統的意識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