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借我一雙慧眼

第一百二十七章 借我一雙慧眼

「姐姐,你跟夏以南真的分手了?」

小區外面的健身角,林妙和知秋各坐一個鞦韆架,一邊慢地晃蕩一邊聊天。這裡平時總被小孩佔據,很少有空著的時候,只有這會兒才清凈下來。

「本來是真的分手了,但現在我又有點糊塗了。」確切地說,是夏以南臨走之前說的那幾句話給了她很大的觸動。

這個人,千不好萬不好,卻有一點不能抹殺,那就是:很專情,很執著,不管兩個人的關係僵到什麼地步,決不輕言放棄。甚至連吵嘴打架,他都可以理解成一種溝通的方式,若因此而提出分手,在他看來只是「小題大做」。

林妙有時候也很疑惑,他這樣到底是痴情呢,還是天生的固執使然?有多難改變他對他媽媽的愚孝,就有多難改變他對自己的執著。這個男人身上的優點和缺點都那麼明顯,讓人恨得牙痒痒的同時又覺得難以割捨。

各方面綜合評議起來,林妙更願意認為,他其實就是固執。

但專情又何嘗不是一種固執?記得在一本書上看到過,痴情的人分兩種:一種是痴迷於愛人的形象;一種是痴迷於自己的形象——痴迷於自己的情聖形象。夏以南屬於哪種呢?

知秋見她遲疑,急得直勸:「夏以南媽媽的事我也聽表姨說過一些,姐姐,那樣的家庭你千萬別摻合進去啊。那分明就是一個亂泥潭,你要是一腳踩進去了,小心一輩陷在裡面不得脫身。」

「你又知道了,小孩。」林妙臉上笑嗔著,心裡卻不得不承認。知秋年紀雖小,說話卻挺到位的。她不由得打量起幽暗光影里那張尚帶稚氣地俊臉,長得帥就算了,腦還靈光得不行,嘴巴也能說會道的,簡直就是天生的禍水嘛,專門生下來為害眾花痴的。

知秋噘起嘴:「別把我當小孩,你知道我多高了嗎?我昨天去量過一次。一路看學178了,你的夏以南才175吧,我現在就比他高了,到明年我肯定超過180地。」

「嗯,我家知秋最高,最帥,行了吧。」

「本來就是,你有這麼高這麼帥的弟弟,找男朋友是不是很有壓力?」

「為什麼我會有壓力?我是找男朋友,又不是找人來跟我弟弟比美。」

「起碼。不能太差吧。」

「夏以南太差嗎?」

「本來不是太差,但加上他那個媽,就是了。」

林妙不言語了,媽媽的那句話再次如魔音穿腦。在她耳邊清晰地響起:「如果不是因為有這麼個BH的媽,他早被別的女人捷足先登了,也根本輪不到你。」

各方面條件都不錯的優質帥男,怎麼說都是搶手貨。如果沒有這個媽媽拖累,趕走一個又一個女朋友,夏以南,也許真的早就死會了吧。

有利就有弊,任何負面的東西仔細分析。都有它地正面意義,是這樣嗎?

如果把這事理解成BH的夏媽媽幫她保住了夏以南,讓他得以留著單身身份等她,她心裡是不是會好受一些?

又坐了一會兒,林妙站起來說:「晚了,我們回去吧。你早點洗了睡。什麼都別想。姐姐不管發生任何事,都與你不相干的。姐姐會自己處理好。你的任務是讀書,你只要把書讀好,不讓姐姐操心,就是幫了大忙了。」

知秋不依了:「誰說與我不相干?姐姐的任何事都與我相干。姐姐要是覺得憋屈的話,我去把那老太婆死揍一頓替你解氣,好不好?或者把夏以南死揍一頓?我早就想揍他了。」

林妙嚇了一跳,這麼斯俊美的孩難道竟有暴力傾向?她著急地問:「你這麼喜歡揍人嗎?」

「不想揍別人,只想揍夏以南。1K.手機站

「為什麼?」

「因為我看他不順眼。」

林妙總算鬆了一口氣,知秋的話聽到後來,已經完全是小孩的賭氣話了,她笑著推了他一下:「好了,別瞎扯了,揍不能解決任何問題。還有我告訴你,夏以南的媽媽可不是老太婆,人家年輕得很,實際年齡不到50,看起來不到40。」

知秋馬上介面說:「既然這麼年輕,何不找個男人嫁了呢?她有人管著了,就不會老纏著你們沒事找事了。」

林妙睜大了眼睛:「就連你都認為這是最好地辦法?」

「是啊,誰都會這麼認為吧。其實我還有一句話沒說出來,怕你笑我。」

「什麼話呀,還藏著掖著的。」

「說了你不許笑哦,你總把我當小孩,其實我們這樣年紀的男孩,什麼都懂了。」

「好了,快說吧。」

知秋又猶豫了一會兒,才吞吞吐吐地說:「你說夏以南他媽媽年輕漂亮,又沒老公,難道她就沒……野老公?說了你不許笑嘛,這個詞又不是我發明的,鄉下人都這麼叫,城裡叫什麼?外遇,姘頭……」

林妙在他頭上狠敲了一下:「拼你地頭啦,越說越不像話了。不行,我明天要去拜訪你的班主任,詳細詢問你在學校的表現,天那,你都學了些什麼呀?怎麼這些爛詞一個一個從你嘴裡冒出來。」

知秋舉起手做投降狀:「饒命啊姐姐,是你太純潔了,這些詞哪裡需要學,我還是小孩的時候就會說了,鄉下的孩哪個不會呀

兩人笑鬧著走上樓。

躺在自己床上的時候,林妙還在不自覺地想著知秋的話,一面想一面感嘆:現在地孩真是不得了。才十幾歲就什麼都懂,最要命地是,那麼理所當然地認為單身的漂亮女人肯定有野老公。

這個詞讓林妙在心裡打了一個突。夏瓊在外的名聲確實不好,雖然那些都是陳年舊事,她當上副局長又上了一點年紀后。似乎收斂了很多。可一個本質放蕩的女人,真地能做到潔身自好嗎?

要是她有個固定情人,或乾脆嫁人,自己和夏以南之間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夏瓊自己也得到了幸福不是?她是夏以南地媽媽,她得到了幸福,他們才能真正幸福。

問題是,誰也沒法強迫夏瓊。甚至連提建議都必須小心翼翼,格外注意用詞地技巧性。要夏瓊走向婚姻是難的,她這樣閱人無數、經歷複雜地女人,很難再相信一個人。而且她的性格也應該是很要強很**的那種,如果她肯依附於人,光憑她地長相,多少人搶著要啊,她年輕的時候都沒嫁了,老了老了反而嫁人?

怎麼看,這都是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卻是他們唯一的希望所在。

正胡思亂想間,電話鈴聲響起,林妙看是歐陽的電話,馬上接通。可電話那端傳出的卻是一句莫名其妙地話:「你要幹什麼?」

接著是怪物老總洪江刺耳的笑聲:「何必明知故問?你又不是沒幹過。」

「我現在不幹了,其實以前我也從沒願意過,每次都是你強迫我的!」

「都是我強迫你的呀?沒辦法,我就喜歡這調調,我就喜歡看你在我的身下掙扎,知道我為什麼總忘不了你,換了別人就容易厭棄嗎?因為他們都乖乖地聽我擺布,甚至喜歡上了我地粗暴。我不陪他們玩他們還不爽呢。可是這樣我就索然無味了,我可不是給他們提供享樂的工具,我是他們的主宰!所以,你只管大聲罵,大力地掙扎吧,你反抗得越激烈。我越喜歡。哈哈哈。」

林妙大概明白是怎麼回事了,可是。歐陽家離她家那麼遠,洪江又是大老闆,手裡捏著她的飯碗,即使很近她也不敢過去當「護草使者」啊。緊急思考了片刻后,她撥響了歐陽家地座機。

座機只唱了半句歌詞就被人掐了,林妙無計可施,最後一咬牙打了110。然後自己如縮頭烏龜般躲進被裡。

也不知道這樣處理對不對,要是警察辛辛苦苦上門抓小偷,結果只看見兩個男人躺在一起表演妖精打架,他們會怎麼想?林妙也知道這個辦法不妥,可一時半刻真的想不出別的法了。

還有一個問題是:歐陽是有意向她求救,還是無意按響了她的手機?

大概半個小時后,問題有了答案。歐陽發來一條簡訊說:「謝謝你,他走了。」

「那你有沒有被他……」林妙都不知道怎麼問了。

「有,在警察來之前就已經被他……這一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警察來了。我只是想藉此向他表面態度,讓他以後別再糾纏。」

「你就不怕他炒你魷魚?」

「不怕,他雖然有很多怪癖,有時候也很可怕,但不是沒腦的人。相反,他比絕大多數人聰明。聰明的人分得清公和私,決不會因私廢公的,」

「那就好。」

林妙關掉手機,人比先前更清醒了,幾乎毫無睡意。歐陽那麼明白地告訴她,在警察到達之前,他已經被怪物老總那啥了,而他認為這並不重要。其實他地話很好理解:他們本來就是老情人,那種事對他們也只是家常便飯,多一次少一次又有什麼區別呢?他只是想借警察上門向他表明態度:我們玩完了,你以後別再纏著我,不然我報警抓你!

林妙以為自己多少會在乎歐陽和怪物老總之間發生那種事,可不論是剛看到他簡訊的那一瞬間,還是這會兒冷靜地反思,她都沒有一點吃醋的感覺。

為什麼呢?他們平時那麼曖昧,現在歐陽當面承認「**」,她竟毫無異樣感?

而要是換個主角,比如,剛才是夏以南向她承認,他跟別的女人或男人發生了關係,她又會有怎樣的反應?其實根本不用比較了,因為只要稍微想一想那種可能,她就快被醋淹死了。

這種領悟讓她暗叫糟糕,鬱悶無比。

她躺在床上仔細回憶和歐陽認識后的點點滴滴,不得不沮喪地承認:曖昧和愛情真地是兩回事。

真愛一個人,會心存畏懼,會患得患失,反而沒辦法那麼自然地打情罵俏,沒辦法成天曖昧,卻又井水不犯河水地住在一個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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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邊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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