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杜冷定的故事
公訴人卻不相信這第二份供詞,認為李光生欠了黃誠一大筆錢,還不出,面臨抵押物將被沒收的威脅,謀殺動機是明顯的。李光生有時間作案而沒有不在現場的證明。
劉鐵柱證明他看到李光生走向黃誠的房子,但沒看到李光生走進黃誠的房子,因此他提供的是間接證據。
物證包括銀箱和木柴。銀箱上沒有指紋的原因已經解釋過了。警方調查報告里關於木柴上的指紋問題是這樣寫的:「問:你用什麼敲打黃誠的後腦?」
「答:一根松木柴,像人們燒老式爐灶用的。」
「問:那根木柴約有多長?」「答:大概有三十厘米。」
「問:木柴在什麼地方?」
「答:噢,堆在黃誠屋后的屋檐下面。」
「問:你說你早知道木柴堆的地方?」
「答:是的。」
「問:你在作案后怎樣處理那根木柴?」
「答:我放回原處。」
「問:如果一起到木柴堆那裡,你能指認那根木柴嗎?」
「答:當然,如果沒人移動過。」
「問:從屍體被發現以來,房子已被警方封鎖,一切保持原樣。」
「答:當然,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到了那裡,能從柴堆里挑出那根木柴。」
接著,報告寫了挑木柴的情況:「被告被帶到黃誠屋后屋檐下的柴堆處,那裡有一堆約三十五層的木柴。他迅速地從頂上第二層認出一根來。他說:『就是這一根,就是我用過的一根。』一名警探戴上手套,拿下那根被指認的木柴。被告也戴上手套,用右手接過木柴,左右揮舞了兩三下,又朝下揮打了五六下。他說:『就是這一根,沒錯。』在提供這一證據時,被告最合作了。」
王弘沒有看過原始調查報告的全文。審判的日子快到了,他到拘留所去會見李光生。李光生表現得很有禮貌,王弘不大相信這個長著娃娃臉的人會是兇手。他注視過上百雙被告的眼睛,但並不能百分之百看穿對方是否真誠。
「李光生,我已經接受你的案件。如果你想得到正確的辯護,你必須全部實話實說。」
「當然,是的,我懂了。」
王弘問道:「你仍然要說你的第一份供詞是偽供嗎?」
李光生立刻回答說:「絕對是偽供,我上了警方的當。」
「他們說你很合作,你甚至當著警探們的面指認出那根木柴。」
李光生搖搖頭說:「不是這麼回事。我似乎在第二份證詞里說了,警探們告訴我該說些什麼。」
「你對此能證實嗎?」
「當然。」
「好吧,那麼,我們就根據這些進行辯護。」
李光生強調說:「王弘先生,我能證實我在供詞是被逼出來的。」
「能證實?」
「是的。」
於是,李光生從坐墊的事談起。他說警方一定要他說,他進屋后黃誠曾拿兩隻坐墊來坐,謀殺黃誠后他把坐墊放回原處,以製造不是來客而是盜賊作案的假象。他只好承認是這麼回事。他說:「其實黃誠從未拿坐墊招待任何一個債務人。我去過他家好多次,沒有一次坐過他的坐墊。不信你可以去問一些到黃誠家借債的人。」
「他為什麼要把坐墊放在牆角里?」
「擺氣派唄,懂嗎?他的債務人沒人坐過,因為坐下談話時間會長。他強迫我們接受他的條件,當然不希望我們久待而要我們立即離去。我也不是說他不會拿坐墊給客人坐,只是不會給像我這種人坐。警探對這一點並不了解,就想當然認定我坐過黃誠的坐墊。」
「你還有其他證據嗎?」
「那隻銀箱,王弘先生,我不知道警方在哪裡找到的。他們說是在有水的地方,我想起了兩個池塘;但當我說在左邊池塘時,他們罵我笨蛋,因此我告訴他們說是右邊池塘。再說,王弘先生,我的債據仍在銀箱里,這應該足以證明我沒有謀殺他。」
李光生說著說著就有些激動了,「請你想想看,一個為取回債據而進行謀殺的人會拿錯債據嗎?警方說因為天黑,我拿了一個名字和我相似者的債據;但他們又說我稍後在一家人壽保險公司的操場上燒毀了債據。這樣的話,我必須身帶火柴,對嗎?我不是可以點燃火柴,看清楚我從銀箱里拿出來的債據上的名字了嗎?又怎麼會拿錯呢?不管怎麼樣,銀箱上沒有我的指紋,憑什麼說是我偷的!」
「很好,還有什麼?」
「有的,而且也很重要。那根被認作兇器的木柴,其尺寸與黃誠頭上的傷口符合嗎?」李光生反問道。
「你什麼意思?」王弘有些疑惑。
「請聽好。我看過法醫報告的複印件。黃誠後腦有一處頭骨被敲得凹下去,傷口約有一個成年人巴掌那麼大;而警探逼我指認的那根木柴是三角形的,每一面約四厘米寬。王弘先生,我認為用這樣一根木柴打三下是不可能造成那樣的傷口的。
我的意思是傷口不可能那麼平坦。兇手一定是用更大的兇器只打了一下,黃誠就倒地死了。當然,這只是我的猜測,但也許你可以調查證實。」
王弘在歸途中想,李光生說的話有一定的道理,值得考慮。到了辦公室,他看案宗的觀點有了改變,印象也就不同。他的天平倒向李光生一邊。
有關坐墊的事,十來個人證實黃誠從未拿過坐墊給他們坐過。看來警方只是根據常情,認為黃誠會拿坐墊給任何來訪者坐,從而認為是李光生把坐墊放回原處以製造盜賊作案的假象。
接著,王弘把驗屍官的報告,給他一位當法醫的朋友看,並徵求他的意見。法醫說:「我要說的只是設想。我看根據黃誠致命的傷口情況,他是被一根八厘米以上寬的兇器敲一下就死的。奇怪,警方怎麼會看不到這一點。他們看不起我們,經常不把我們的報告當回事。」
王弘開始相信自己會有好運。在法庭上,他請那位法醫作證,陳述對傷口和兇器的意見。又請幾個與黃誠有往來的人作證,講了有關坐墊的事。他還請三名訊問過李光生的警探出庭,他們都說李光生是自願招供的。
——你是否對被告李光生先生說過,「我們知道你殺死了黃誠,你逃脫不了;但是,如果認罪,我們會讓你獲得自由,請公訴人同意免予起訴?」
——證人甲:我從未說過諸如此類的話。
——在問訊過程中,你們是否曾用暗示辦法,使被告承認他把坐墊放回原處?
——證人乙:不,那是他自己說出來的。
——你們是否曾使被告聯想到木柴是他用的兇器?再者,你們是否引導被告挑出了現在法庭上出示的木柴,還說他用這根木柴從後面敲打了木岸的頭三下?
——證人丙:當然不是,這都是他自供的。他自己挑出這根木柴。他說「就是這一根」之類的話,還揮動了幾下,然後又說:「沒錯。」他很合作。
李光生相當憤慨地對王弘說:「聽到嗎?他們說的正如我告訴過你的,怎麼能這樣當眾撒謊呢?」
三個月以後,因為證據不足,李光生被裁定無罪。
裁決書羅列了下列理由:
1.作為兇器呈交法庭作證之木柴一根,最寬處四厘米。據驗屍官與另一法醫之證詞,敲扁被害者頭骨之兇器至少寬如成人手掌,八至九厘米(一著名醫科大學專家在報告中持相同意見)。由此,被提供作為兇器物證之松木柴,並非謀殺兇器。
2.在此根松木柴上和黃誠之銀箱上,均無被告指紋。
3.根據供詞,被告取走銀箱內二十二張債據中之五張,到離池塘約兩百米遠處的人壽保險公司操場上予以燒毀。留在銀箱內有具名被告李光生之債據。警方調查后曾假設,被燒毀的五張債據系他人所具。此人名字與被告相似。由此警方堅持認為被告因天黑未能看清而取錯債據。看來似有其事,但被告律師堅持之見解也令人信服:如被告為真兇,取回債據乃首要目的,定會明確識認,決無取錯可能。
4.審閱書面供詞,未見有警方對被告進行逼供之跡象,但存有警方對被告進行欺騙和誘供之印象,可是這不足以使本法庭認為被告無罪。被告無法確切證明離開萬園麻將館到回該館期間之所在和所為。疑點在於劉鐵柱作證稱曾目睹被告在被害者居所附近出現。此點與被告第一份供詞相吻合。
5.本法庭經慎重審核全部證詞后之結論為:由於犯罪證據不足,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三六條,特裁定被告李光生無罪。
一年過去了,有一天晚上,喜歡在休息時看書的王弘,在一本外國法官的書里,有一起案例看得他臉紅耳赤,氣急心跳。
多年前國肯特一家船帆工廠的工人彼得被捕。他被控謀殺一富孀史密斯太太,並縱火燒了她的房子。由於要錢用,彼得計劃殺死她后把所有能拿到的東西都偷走。他晚上7點左右到她家去,用五十厘米長的鐵棍多次猛打她的臉,然後用他的皮褲帶勒死了她,偷了一百五十鎊現金和她房間里的一些珠寶,逃了。
為了毀屍滅跡,他又於兩小時后回到她家,企圖燒掉她的房子。他點燃了一隻煤油燈,放在她寫字檯一本書上,燈的底部有一半超出書的邊緣,燈就不怎麼穩。
他又在地板上堆滿廢紙和衣服。如果燈跌下來,廢紙和衣服就會燒起來,整幢房子將付之一炬。他知道一小時后,有一班火車將經過史密斯太太屋后附近處,而每次火車經過時,都會引起房基和地板的輕度震動,這已足夠使得放置的煤油燈震落地上。三小時后,整幢房子烈火熊熊。救火車趕到現場已無濟於事。
不久,彼得被捕。他先供認,后又翻供。他被宣布由於證據不足而裁定無罪。
這是由於既無指紋又無客觀證據證明他與此案有關。他有許多朋友證明,在案發和被捕期間,他的言行沒有不正常的表現。再者,在案發那天,他還乘火車到倫敦去玩,而在明知警方將對他進行調查的情況下,依然迫切地回到肯特。這些說法都對他有利。
彼得向警方招認,但後來又宣稱是警方逼供的。法庭沒有發現有逼供之事,確定供詞可以作為證據。
然而,仔細研究供詞,對照其他證據,卻顯示出有嚴重矛盾。在供詞里,他說史密斯太太最初開門時只開一條縫,他等她伸出頭來時用鐵棍敲打她的臉。兩天後,他改供說她邀請他進屋。兩人對面坐下,他乘她不備時襲擊她。
他在什麼時候襲擊她是最重要的問題。彼得不可能忘記這麼重要的行動時間。
為什麼他要說謊呢?兩次說法的矛盾令人費解。
一開始,彼得說他用鐵棍打史密斯太太的臉只打了一下。兩天後,他說打了兩下。一個星期後,他說先用盡全力猛打了一下,當她頭低下時又打了四五下。一位醫學專家說,根據史密斯太太的臉部骨頭受傷的情況,說明她只挨過一下打。
那麼為什麼彼得後來說的與最初供詞不同?記憶失誤不可能。增加他打被害者的次數很可能對他不利,但又少有理由認為他蓄意作假。所有這些都造成對他初次供詞產生重大懷疑。
在逮捕后,警方立即拿了些鐵棍讓彼得當面辨認。他說他用過的鐵棍上應該有他的指紋。他似乎在想到底是哪一根,然後挑了一根出來,仍不肯定,用他的右臂量了一下這根鐵棍的長短,最後說沒錯,這是他用過的那根。
被害者臉上的傷口比這根鐵棍寬三倍。這就是說,這根鐵棍不是兇器。為什麼彼得要說是呢?真正的兇手會認不出他用過的兇器嗎?看來,他指認一根沒有他的指紋,又與傷口尺寸不符的鐵棍,只是為了討好警方、至於被燒毀的屋裡是否有煤油燈跌落在地板上引起火災,已經無法找到痕迹了。
法官宣布由於證據不足,被告無罪。
看完這起案例后,王弘感到似乎書中每一個字都跳出來打他一下耳光。兩起案件十分相似。是巧合嗎?不,不可能,因為太相似了。直感告訴他,李光生看過這本書。從十八歲到二十五歲,李光生在一家舊書店工作,結婚後才開面鋪。
王弘打電話給一位愛收藏書籍的朋友,得知這本書早在很久之前就由譯本,更肯定李光生會看過這本書。
王弘陷入沉思。在肯特案里,彼得指認一根尺寸有誤的鐵棍說是兇器。警方相信了他,就以此鐵棍作為物證。李光生做了同樣的事,不過不是鐵棍而是木柴。彼得在指認鐵棍時,用右臂量長短,還說鐵棍上會有他的指紋。李光生在指認木柴時做了同樣的事,然後使人相信他是受警方逼供和誘供的。
警探們曾說,李光生很合作和友好。他們太得意了,以至被李光生鑽了空子。彼得和李光生都在供詞里一次次增加毆打被害者的次數,實際上他們各自只打了一次。
李光生了解黃誠的習慣,故意說黃誠拿坐墊給他坐,是他行兇後把坐墊放回原處。李光生還故意把自己的債據留在銀箱里。反正黃誠沒有孩子,沒有繼承人,留著債據也不用還債,所有債務都一筆勾銷了。王弘這個當上得真不小!
李光生下落不明。被宣判無罪后,他以好價錢賣掉店鋪和地皮,離開了京城。他沒有來面謝王弘,只打來一個電話說:「怎麼感謝你也是不夠的。王弘先生,你是最卓越的律師。只有一點我很不好意思,你救了我,我卻沒有付你律師費。」
王弘已經完全明白了。他想,如果李光生在交通事故中死去,這不僅是公正的懲罰,而且是上天的報應;不過,看來不像會發生這樣的事。
秦光的故事講到這裡就算結束,說實話,杜冷定覺得這個故事雖然短小,但是十分的精彩,而且他覺得可能跟秦光是一個數學老師有關係,故事透露著合理的邏輯性跟嚴謹。
「非常好,非常好。秦老師的故事真是精彩,精彩得足夠死一個人來慶祝了。」
突然冒出來的那個機械聲音嚇了眾人一跳,而所說的內容更是讓在場的人感到一陣恐懼。
「不要那麼緊張,我跟你們開玩笑呢。」
「變態!」何遠強低聲又罵了一句。
其他的眾人各有不同的神色,很顯然並不太喜歡這種所謂的玩笑。
「秦老師的故事非常不錯,可惜太短,不過癮啊。我想問問,你們在場有誰願意主動站出來,講一個讓我覺得過癮的故事。你們要知道,我心情好了,很多怪事就不會發生了。」
雖然是比較平和的語氣,但是任誰來看都是十足的威脅。
在場的眾人都揣著小心,擔心萬一自己的故事不夠好,肯定會被刁難,如果再因此賠上了性命,那就大大的不划算。
等著別人出頭,不做就不會錯,這種心思幾乎存在於所有人心裡。
他媽的,你們倒是快站出來說啊,老子還想活著出去,何遠強在心裡咒罵道。
不知道誰願意站出來,這種時候應該沒人願意出頭吧,秦光看了看周圍的人。
反正老子就等著,死也不會死到我頭上,姓白的娘們屁股可真翹,看得老子上火,黃翔一雙眼睛就在白婉柔身上晃悠。
我不擅長編故事,要是害死人就麻煩了,李可瑜心裡想著,很自然地把目光投向了身為作家的林稼軒。
作家小姐,這可是你的專長啊,別讓我們失望,白婉柔也理所當然地看向了林稼軒。
你們這些人……憑什麼都看著我,林稼軒心裡頓時有了不悅的抵觸想法。
這個躲在背後的人,時時刻刻都在離間這些人的關係,手法還很隱蔽。杜冷定在心裡琢磨著,他不能眼看著這種情況持續下去。
「聽聽我的故事吧!」杜冷定把自己的六號紙片往桌子上一拍。
麥雅棠跟石柴還真沒有想到杜冷定會出頭,而林海峰感覺這個時候需要一個很燃的BGM。
既然有人出頭,幾個人之間瀰漫的緊張嫌隙頓時就消散了,都準備著聽聽杜冷定的故事。
劉建明一月十三日在京城西城區的「運來飯莊」宴請一位客人。客人的身份是政府某部的司長。
劉建明經營著翔宇公司,買賣機械工具。這家公司這幾年頗有發展。據說,生意蓬勃的原因是官家方面的訂貨多。所以,他時常在「運來飯莊」招待這類身份的客人。
劉建明時常光顧這家飯莊。在附近來說,它雖然稱不上是第一流,卻正因為如此,客人到了這裡才不會擠得肩碰肩的,吃得心裡踏實。況且,伺候酒席的女招待也能個個招呼周到。
在這兒,翔宇公司是位有名的好主顧。出手豪爽乃是當然的廳,他也毫不諱言,在這裡請客就是「下本錢」。除此之外,不論他與女招待們混得多麼熟絡,他從不透露自己宴請的客人到底是什麼身份。
從去年秋天開始,以政府某部為中心的貪污事件正鬧得滿城風雨,據說有許多有關的商人也牽連在內。報紙推測,調查工作正在下部官員中進行,到了春天,恐怕就要波及到上層人士了。
正在這個時候,劉建明宴客的場合更加增多起來。客人之中也有一連來過七八次的。女招待們頂多約略知道他們貴姓,卻完全弄不清楚這些人的來歷。不過,劉建明請來的客人似乎都是政府官員,這一點是女招待們無一不曉的。
不論宴請的客人換了多少,看賬付款的總是劉建明。所以,「運來飯莊」一向把他當作大主顧看待。
劉建明也就是三十五六歲的年紀,大腦門,直鼻樑。皮膚有些黑,眼睛卻挺有神,兩道濃眉像是用筆描過似的。舉止一看就是老練的商人,安詳淡定。女招待們很歡迎他,劉建明也同她們合得來,卻從來沒有對哪一個表示過野心。對大家一視同仁,同個個都談笑風生。
在伺候過他的女招待裡面,以第一次他來時就碰巧伺候他的白雪服務他的機會最多,不過,都是在灑席宴前有說有笑的,並沒有什麼過份親密的模樣。
白雪今年二十六歲,皮膚白皙,相貌出眾,要是少說四歲,也一樣會有人相信。黑黑的大眼珠,頗能吸引客人。客人們不論說句什麼,她只消微微一笑,把眼睛往上一飄,就能夠讓對方神魂顛倒。她對這一手很有心得,不時使用。瓜子臉,薄嘴唇,側著臉很好看。
人既漂亮,客人裡面自然有人對她另打主意。這裡的女招待都是自外面返工的。下午四點鐘來,晚上十一點鐘走。有人就專門在廣安車站的大門下等她放工,邀她去玩。她倒也並不是滿臉冰霜的一概拒絕,總是「好啊,好啊!」地答應著,先拖上三四次再說。
「不答應,就有人生氣。這兩天不是剛有一個人到這裡吃飯,掐了我一把。」白雪一邊說一邊把衣服掀起來,讓夥伴們觀看她的膝蓋。果然,白皙的皮膚上面,有一塊像黑痣一般的淤血。
「真混賬。說起來,也因為你真是讓人家神魂顛倒啊。」劉建明當時正在場,端著酒杯笑呵呵地說。劉建明在這裡從來不動手動腳的。
女招待王亞楠搭話了。「這麼說,劉先生,你對我們可是一點興趣也沒有哇。」
「怎麼才算有興趣,難道非要泡過來才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