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以上的事情,事務繁多,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事實上,一直到我從嵩高山回駕東都,這些事情才基本有了個大概。
此番避暑,皇子皇孫中,只是帶了兩個女兒---楊蘭兒和小佳音。其他孩子,仍然需在英華殿里讀書。佳音是女孩子,我對她讀書,要求原本不高,只是由她的性子。
佳音而今已近半歲,模樣兒出落的愈發端正,煞是討人喜愛,蘭兒對這個小妹妹,也喜歡得很,天天往元妃的屋裡跑,和元妃處的也很不錯。她不知道從哪裡聽來元妃小時候是騎過馬的(這事我原本也不知道,想不到元妃嬌弱的樣子,卻原來還會騎馬,不過細想起來,她是鮮卑貴族出身,祖父兩代都是武將,學過騎馬也不稀奇),便纏了元妃要她教自己。其實英華殿也教騎射,只是蘭兒是女兒家,那些侍衛自然是不敢教她。
六月十六,樊子蓋從東都上了嵩陽宮,他這個民部尚書,是來向我哭窮的。
我剛冒牌當上「楊廣」的時候,出手還是很緊的---沒辦法,打小就沒有過過有錢人的日子,所以撫恤遼東陣亡,不過每條命二十兩,讓張衡和高句麗談判,才肯出五十萬兩。
不過日子過得愈久,我這出手也是愈加大方。難怪說: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我金口一開,民部就得大把大把往外掏銀子。
我不算奢靡的主子,有關皇宮行宮的建設,除去改建嵩陽宮也是比較節儉,其他都已經停罷。我還減了膳,把皇家園林開放了掙銀子,不過這些對於龐大的國庫開支,實在是九牛一毛而已。唯一省得多點的,是楊廣原本建的陵墓,已經建了一半,我把它暫停。
要說,這兩年,我的錢都是花在了正路上,可是正路花錢,也得有個量入為出。
民部管著國庫,國庫無非一進一出。咱們先看這出。
內宮恩放宮人,從長遠看,當然是為國家省錢的,可是這些人走,都給了大筆銀子補償,眼下卻是筆不小的開支;賑濟災民,得出糧得花錢;平定民變,大軍征伐,要出銀子,招撫變民,安置流亡,更是項大開支;這兩年雖無大戰,可是與高句麗、靺鞨、契丹、西南少數民族、吐谷渾、党項等卻小戰不斷,少不了軍費開支;歸順的少數民族首領,要給官俸給賞賜,雖然我出手並不大方,可是封的都督土司越來越多,加起來也不是小數;不論內戰外戰,將士立了功,都要封賞,我在這點上出手可謂大方---沒辦法,刁買人心嘛;設立新郡,建設新城,鼓勵移民屯墾,哪樣不得花錢。
而我現在的「新政」,發展教育、開辦科舉、規劃行政、整編軍隊,更是花錢如流水一樣。比如裁軍,軍隊人數是減了,不過減兵的過程要花許多錢,總不能一句話就把人打發了吧?人家都是為朝廷出過力賣過命的。而我在吏治改革中,把大批貴族從軍政的實權位置上「請」開,為了減小阻力,對他們,我基本上採取了給爵位,派個悠閑的散職的做法,給他們優厚的待遇,這樣一來,反對的是少多了,可是官員數量大增,今年僅官俸支出,就比去年多了四成多,並且以後還有上漲的趨勢。
再看入,前幾年民變,賦稅就受影響,我這兩年對災民、變民、移民,還有東征軍家屬、入宮出宮的宮女家屬,都減免了幾年的錢糧賦稅,加起來可不是一個小數目。
財政講究個「開源節流」,我卻在「節源開流」,民部的壓力可想而知。
「你便告訴朕,朝廷的錢糧,還可以維持多久?」樊子蓋報的一大堆數字讓我耳暈。
「臣和下屬們估了一下,照目前的用度,還可以保障三年多點,至多四年。」樊子蓋回答。
要說楊堅這老小子實在是給大隋留下個不錯的攤子,楊廣前幾年「瞎折騰」,我這兩年又「明白折騰」,居然還沒有把這個家底折騰光。
我心底噓口氣---只是噓口氣,不是鬆口氣。好在財政還沒有崩潰,可是離崩潰也就四年了---樊子蓋多少是打了埋伏的,他敢說至多四年,就一定有四年的把握,這是官場上的道理---其實國庫里的存銀加上以後的賦稅,如果開支能夠與大業十年上半年的支出持平,大約可以支持五年,隋朝國力之盛,其實更超越初唐貞觀之治,唯開元年間可比,樊子蓋為了讓我重視,也怕以後入不敷出被我責罰,這個埋伏打的倒也不小。不過我還有幾件需要費錢的事情,比如建設水師,以後幾年開支,只怕更大。
可是接下來,要用錢的地方還多呢!我只能把一起來嵩高山的幾個核心大臣,連民部的尚書、侍郎一起開會算賬,看如何應對。
裴蘊的意見,是再來一次戶籍普查,他認為,民間瞞報戶口的現象仍然十分嚴重,特別是一些大戶人家,蓄有大量佃戶和奴僕,都沒有上報戶口。
樊子蓋和虞世基都建議提前結束免征緩徵減征的政策,以增加稅賦。
他們的意見都有道理,但是我也都表示了反對。
再查戶口,也許可以增加幾十萬人口,但增加的稅賦卻也有限,還有一大批成本,最重要的,是會激起社會矛盾。雖然我對隱瞞人口尤其是大戶人家隱瞞人口多有不滿,但是至少在現在,我還不打算和他們翻臉。
而樊子蓋和虞世基的建議,無疑是陷朝廷於出爾反爾,喪失民心的境地。
倒是裴矩的意見還有些用處---通商。他說,西域諸國,對大隋的瓷器、絲綢和茶葉等物頗感興趣,不如和他們做生意。比如一件瓷器,國內只賣五十個錢,商旅轉手到西域,可以賣到四五百個錢,只是以前這種貿易純屬民間行為,規模小,官家也無利益。而今不妨由官府以五十個錢從民間收了,卻八十個錢賣給西域商人,再對國內商人和西域商人征五個錢的稅,如此官府就得了四十個錢,扣除成本,至少還可以得二十多錢,而商人們也仍然有利可圖。如此規模做大,一年下來,卻也收入不菲。
裴矩的建議,倒是有幾分「市場經濟」的頭腦,我立即批准,不過還是再三叮囑不可與民爭利,壓價收入高價賣出。這事交裴矩主辦,張須陀卻是協辦,我也算放心。張須陀此時是吏部尚書,安排官員,正是他職責所在。
裴矩的建議雖然不錯,不過單靠「國際貿易」,短期內卻還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另外一個主意卻是我想出來的。其實不能算想,應該是抄襲。
這個主意是發行國債,在二十一世紀是再尋常不過的了,可是在一千多年以前,實在是驚人之舉。在保守的人看來,無異「寅吃卯糧」,饒是內閣核心的一班人素來以我馬首是瞻,也讓我頗費番唇舌。
要知道,達官顯貴自不必說,就民間也還是有許多有錢人的,我這兩年,也算做了些休養生息,「藏富於民」的事情。我的設想,是發行三年和五年期的國債,當然當時想出的名號卻是「皇貸」,可以說是拿我的「皇家信譽」做保證。三年期年利六厘(百分之六),五年期年利八厘。我的盤算,三五年後,免租免賦也就過了,東北西南屯墾可見成效,宮廷開支也是大減,國家的財政收入只要撐過這段「緊張期」,會迎來轉機,還貸自然是不成問題。
不過從後面的情況看來,「皇家信譽」並不大好使,一年下來,只自願認購了百萬兩銀子---看起來不少,可是對國家財政卻實在很少。無奈之下,大業十一年的秋天,在「皇貸」發行的第二年,我只好「動員」皇親國戚、達官顯貴、「公務員」「自願」認購兩百萬兩,加上民間的八十萬兩,也算交代得過去了。
這是后話。
(致歉:本月因為有一個重要考試需要準備,發帖將會受到影響,可能數日一更,敬請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