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另外一個籌錢的法子是賣糧,換而言之,是吃老本。
樊子蓋報的「財政緊張」,是指錢而不是糧。
隋朝倉庫里的糧食,多的驚人(據說隋朝滅亡許多年後,大唐子民還靠吃隋的餘糧過日子,與許多朝代亡國不同,隋煬帝亡國是因為太強大,因為強大導致瘋狂)。隋的糧倉分官倉和義倉兩種,義倉是老百姓按一定份額把自己的糧食存起來以備災荒,官府拿來賣,可稱巧取豪奪,能賣的便只有官倉的存糧。
官倉的糧也不少,僅洛陽附近的洛口倉一處,存糧就可供全國吃一個月。這些糧食,許多已經放了上十年,屬於「陳化糧」了,再放下去就要成石塊了。說老實話,這些倉庫,也著實要好好清理了。
五年以上的糧,一律低價賣掉做飼料---人吃了有害健康,比如可以致肝癌的黃曲霉素。
三年以上至五年的糧,平價賣掉做釀酒的材料,在沒有消化掉這些「庫存」前,全國所有的大型酒坊一律不得使用新糧釀酒。
三年內的糧食,自然是要留著---幾十萬大軍平日里要吃糧,國家也要有糧備戰備荒。
第四個方法是出售「專賣權」。
古代很多東西,都是官府「統購統銷」的,壟斷必然只能造成兩個後果---**和低效率。
鹽鐵還是國家「專營」的,茲事體大,所有大臣一致反對「官營」改「商辦」,我想想直到二十一世紀鹽也還是國家專營,而且鹽鐵之利,佔了國家財政收入的四成,也不再堅持。貨幣發行自然更是國家的事情,所以可以鑄錢的金銀銅和錫(銅錢中必須加入一定比例的錫,品相才好)也還是國家嚴控的物資,其他則由官府向商家出售「專賣權」,在「專賣權」方面,引入了「競標」機制。不過為了防止由官家壟斷轉成商家壟斷,我規定全國擁有某項「專賣權」的商家不得少於二十家,每道不得少於五家,每郡不少於三家,每縣不少於兩家。
事後算計,如此兩項,三年裡為國庫添了四五百萬的銀子。而且以後,「專賣權」三年一拍,每次都可以給國庫帶來進項。
無論發行「皇貸」,出售庫糧還是拍賣「專賣權」,都是很容易產生**的,我責成民部、吏部、刑部和御史台共同辦理。樊子蓋、張須陀、衛文升還算可靠,御史台的左都御史裴蘊(他本就是御史大夫)我卻不大放心。思前想後,我決定把韋雲起從東北調回東都,出任正二品右都御史(御史台副主管),入內閣,他原來的本兼各職,正好由我未來的大舅子沈光接任。沈光升了從四品中郎將,又代理正四品燕郡太守。
不要以為韋雲起只會打仗,其實韋雲起性格剛正,不畏權貴,是當「紀委」「監察」的好材料,所以當年才會得罪裴蘊和虞世基。韋雲起和裴蘊是有矛盾的,不過讓某個部門不是「鐵板一塊」,在兩股力量之間搞「平衡」,正是帝王慣用的權謀之術。類似的還有兵部的宇文述和於仲文,因為東征的事情,其實底下也有不睦。我讀過《資治通鑒》,有相當的理論基礎,而今再加上兩年實踐,玩弄權術倒也有五六分得心應手。
裴蘊留在我身邊擔任「重臣」,御史台的事情,反倒是「副職」的右都御史韋雲起負責。在人品方面,我對韋雲起的信任,絕對超過裴蘊。而裴蘊對我留他在身邊,只會覺得是「恩寵」。
饒是如此,我還不大放心,一方面下旨,官員可以「風聞奏事」,百姓可以直接向各地的御史或者御史台、刑部告發;一方面暗派千牛衛出宮探查,這有些想朱元璋的錦衣衛,為了引以為戒,我沒有賦予千牛衛過大的權力,他們只有探查權以及必要的自衛權,查辦還是由刑部和御史台負責。
轉眼已經是六月十九,這一天我有一件要緊的事情辦,想必大家也知道我欲辦何事。
清晨天色微亮,我已經領了沈鶯和她的兩個婢女,只帶許安和六七個護衛,出了嵩陽宮,往東南而行。
沈鶯今日一身素凈的白衣,頭髮也以白絲帶束著,晨曦中,愈發如蓮花仙子般動人。而我今日也是白冠白袍。
大約行了大半個時辰,我們爬上一座山峰,峰頂一塊百尺見方的平地。兩名千牛衛已經領了一位白衣白髮的老者候著,不是沈子方卻是哪位?
沈鶯見了父親,自然是又驚又喜,連忙跑近前相見,還是沈子方提醒,才想起該謝我,眼中情意綿綿,自是又要多上幾分。
這處山峰是我詢問熟知嵩高山地理的嵩陽宮宮監后精心挑選的,東南向一片平川或者小丘陵,正是「一覽眾山小」,望向東南,無隔無阻。平地上已經擺了香案,沈子方面向東南,給亡妻行了禮,然後是沈鶯帶了杜鵑、彩雲行跪拜禮。我也上前,只是因為身份尊貴,不便跪拜,於是也面向東南,深深鞠了一躬。許安和千牛衛們見我行禮,自然也跟著行禮致祭,倒把個沈子方弄了個手足失措。
回了嵩陽宮,我留下沈鶯與沈子方父女長談,自己則去忙政事。晚上設了便宴招待未來老泰山,皇后和沈鶯作陪,一桌不過四菜一湯和幾樣小點,卻都是沈鶯親手做的吳興菜式,飯後談了大半個時辰,才派許安帶他到外宮找了地方歇息。二十日,留他在嵩陽宮又盤桓一日,二十一日早上,才派了幾個千牛衛護送他回東都。
我又讓嵩陽宮宮監在那平地上起了間小廟---說是廟都有些誇張,比土地廟大不了多少,不過勉強可以站進去三兩個人,由嵩陽宮派人每日打掃看護。
「御書房」。
屋中只有我和沈鶯,許安早已經識相地帶著人候在屋外。
窗戶是開的,可以看到天上的半月。
沈鶯坐在我的腿上,溫順地依偎在我的懷中。
我拉起她的手,那處燙過的痕迹卻依舊依稀可辨。
「它還在這裡。」我說。
「留的疤,不好看了。」
「哪裡的話,它就好像一瓣梅花印在你的玉手上,白皙中一點粉紅,好看得緊。」我邊說,便把她的小手拉到我的唇前,輕輕在那點傷疤上吻了一口。她又羞紅臉垂下頭,用牙齒輕咬嘴唇。
「我給你的手鐲,還沒有見你戴過。」
她囁嚅著說了句什麼,聲音很低,聽不清楚。
「你說什麼?」我問道。
她只好紅著臉又說了一遍,這次的聲音要大了一些---只是一點點,勉強夠讓我聽清楚她的話:「等你娶我過門的那一天,我再戴。」
她說這話的時候,低垂的頭抬起來看我,如水的眼眸中,儘是溫情。
我痴了醉了,低下頭,把自己的嘴唇印在她的唇上。
她吃了一驚---算起來,這已經不是我第一次吻她了,但還是令她驚慌,她扭過頭逃開,臉頰滑過我的嘴唇,我可以感受到她臉上的溫度,幾乎可以把水燒開。
我用手扳過她的頭,她睜大眼睛看著我,我幾乎是蠻不講理地把我們兩個的嘴唇再度聯繫在一起。這一次,她閉上眼睛,沒有躲開。
長吻的時間有多久?五分鐘?十分鐘?我沒有鐘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終於放開了她,用手替她順了順頭髮:「明年春天,我就娶你。」
她依偎在我胸前,沒有說話,只是輕輕點了點頭。
「你的手絹,我一直隨身收著。」我稍微移了點身子,讓手可以避開她的頭伸到懷裡,掏出那條手絹,正是去年夏天她為我拭汗的那條。
「你給我的東西,我也收在貼身的地方。」她坐直了身子,伸手去懷裡,夏天衣物單薄,她伸手去懷裡,便露出胸衣,隱約還可感受到雙峰和乳溝,我不禁咽口口水,趕緊把目光轉開。
沈鶯已經掏出一個小布包,遞在我手裡,我可以感覺到她的體溫和體香。
我左手依舊摟著她,右手把布包放在書案上,然後打開。裡面除了玉鐲,還有一個小珠樣的玉墜子,我把它拿在手中端詳了一會,才想起是我當日從許安的帽子上扯下來送給她的。
「這小墜子平常得很,不是什麼好的東西,難為你還收著,不如扔了,我明日挑件好的給你。」
沈鶯卻趕緊把它拿在手裡,幾乎是從我手裡搶去的:「這是你送我的第一樣東西,比什麼都珍貴,我就是死了,也要帶的在身邊。」
她的這個樣子是很有失禮儀的,不過我卻一點不氣惱,不僅不氣惱,還倍感溫馨。我把她摟的更緊:「不要瞎說,我沒有死,你就不能死。」